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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的心情会好?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3-9-26 22:18
标题: 谁的心情会好?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3-9-26 22:21 编辑

                        谁的心情会好?


   旷日持久的李天一等人的团伙性侵案,今天终于尘埃落定。

   这世界有一个基本的法则,该来的纵归要来,该去的一定要去。

   说实话,面对这样的一个判决我无论如何高兴不起来,因为和个人的喜好无关,而是觉得这样的一个刑罚,实在是令人叹息。

    但是,我不认为这个刑罚有什么不妥,所以我直接的说这叫罪有应得。

    千万不要和我说什么给未成年人以机会,在我看来,机会已经足够多,但是,当事人的态度和家人的态度,最终肯定影响了这次判决,在我看来没有异议。

     说实话,都是为人父母的人,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令人叹息却不得不面对的结局。

     那么首先我要说,我对这个判决的态度,我个人认为依法有据,罪有应得。

     我们这个社会真的需要对一个屡教不改的孩子无限度的同情吗?我真的要问问那个一而再再而三的马缨花们,你能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解释吗?


     我敢说,你肯定不能。你既然不能,那就听我说几句。

     我个人认为这不算一个非得要很轰动全国的案子。按照我们传统的思路,多数的国人都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这种事情,能最低调的处理,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可是,事实是什么我不需要多说,李家人甚至是它的律师团队用表现告诉了我们一切。

     我曾经和一些朋友在QQ上聊起这个案件的时候,我说过一个观点,那就是如果事发之后,李家能有一种积极的态度,获得被害人的原谅,事情的结局肯定不会是这样。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典型的态度决定乃至影响了一切的案件。

     马缨花们的逻辑非常可笑可悲,我就问一句,都是为人父母的人,都是有儿女的人,万一假设我们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真的要昧着自己的良心,而不顾事实吗?你是这样的人吗?我不太相信。

     舔犊之情人皆有之,但是你不能背离社会大众的基本感受,更不能指鹿为马。当你们一脸义正词严的质问我是否落井下石的时候,我就想简单的问一句,换位思考你敢吗?你能大义豁达吗?不能,那你就闭嘴。

     都是有儿女的人,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如此堕落。问题在于,孩子错了,如果家长还错,我们难道不该问一句谁之过吗?

     你可以说这是仇富,仇官,但是我没有这种感觉。

     谁都不代表公平正义,谁都有自己表达的权利,就像你不遗余力的歌赞我不反对一样,你怎么就可以认为我是落井下石,置于死地而后快?

     所以,我要对你,对那些和你一样的人说一句话,至少我没有对李天一的这个判决有任何欢喜鼓舞,反而是感觉无比苦涩。在我个人自私的感觉而言,这个案子不应当以这种方式收场。

     如果案发之初李家能有一种低调而积极的态度,如果不是兰和们肆意的搅动这池原本浑浊的水,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结局。

     所以,我要对梦鸽女士说,这就是四个字:咎由自取。

     顺便说一句李家法律代言人兰和先生留给我的印象吧,在我看来李家是不幸的,更不幸的是他们居然把一个信口开河,劣迹斑斑的人奉为代言人,所以,今天一切的一切都属于四个字:

     咎由自取。

     这世界我认为挺公平的,种下跳蚤你想收获龙种吗?

     所以,当梦鸽女士一脸认真的告诉我们,她儿子李天一是一个纯洁的好孩儿的时候,我肯定不会笑,当然我也不会哭。

     至于马缨花们是不是泪流满面,我不知道。

     这就是我的感受。

     我的心情不好,真的不好。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6 23: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6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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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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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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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3-9-2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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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4:45
  昨晚临睡前就在想,闲散老哥应该又要说话了。{:soso_e113:}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4:46
但是,当事人的态度和家人的态度,最终肯定影响了这次判决,在我看来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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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也同意。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4:53
  其实,我还真有一个疑惑,如果说梦鸽女士是舔犊之情,救子心切,屡出昏着,尚能理解。李家的律师团队是干什么吃的?其专业素质何在?这么一件哄动全国的,其实是普通刑事案件,能辩成如此结果,切不说是不是对当事人负责,以后还有人敢找他们做辩护律师吗?

  他们不考虑自己的饭碗吗?大案可以一战扬名,这次也不例外,但是如果是臭名远扬,也要吗?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4:59
  当然,对这个案件的过度关注,炒作,我个人认为还是反映了这个社会日益蔓延的仇富,仇官心理。虽然这个心理的产生一定有其比较深刻的原因,但是与国人的“均贫富”的心理,当然还有嫉妒,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心理古已有之,而这种心理今天看来,自然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一个不好的因素。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5:02
  尘埃落定吧,任何时候虽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很难做到,但我还是希望只就犯罪嫌疑人本身所触犯的法律来定罪,而不必过多关注他的身份与所谓背景,如此,至少也是社会进步,至少是还法律本来面目的一个体现。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05:05
  顺便说一句,我不同情李某一,甚至不同情杨某某,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其实,从这个层面来说,就简单多了。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7 10:29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9-27 04:53
其实,我还真有一个疑惑,如果说梦鸽女士是舔犊之情,救子心切,屡出昏着,尚能理解。李家的律师团队是干 ...

说实话,我没看到有律师团队,只看到法盲云集。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11:16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7 10:06
“均贫富”是太平天国的理论,事实与历史证明那已经是不可能的。
仇官,是因为官本位,是因为当官可以捞 ...

  除了扮演愤青,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好多。色妞童鞋,你认为呢?{:soso_e113:}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11:19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7 10:06
“均贫富”是太平天国的理论,事实与历史证明那已经是不可能的。
仇官,是因为官本位,是因为当官可以捞 ...

  仅仅是太平天国吗?哪一次农民起义不是打得这杆大旗?(起码大义是差不多的,所以说国人的心理,包括你我或多或少的都存在){:soso_e113:}轮到你老人家百度了,翻翻历史书也成。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16:47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9-27 10:29
说实话,我没看到有律师团队,只看到法盲云集。

  也许是过高估计了李家的实力,老实说,这次李某一被梦鸽还有他家的律师团队害惨了。尽管他是咎由自取,但李家的昏着是他被判重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作者: 独步天涯    时间: 2013-9-27 17:24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9-27 16:47
也许是过高估计了李家的实力,老实说,这次李某一被梦鸽还有他家的律师团队害惨了。尽管他是咎由自取, ...

从现有透露的信息看,李被认定为此案的主谋之一,如实供述、当庭认罪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均为酌情从轻情节,对强奸的法定加重情节无法有效的抵免,其辩护人和监护人直接放弃从轻辩护作无罪辩护,赌一把的心态十分明显。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3-9-27 19:17
在梦鸽,李家行动之前,在真相没有完全揭示之前,对李某等相关的网络舆论已经扑天盖地,其中包含各种揣测,人身攻击等等语言暴力,那是在真相不为众人所知的时候呀.

脱离李某的案件,这种网络现象怎么说呢?这种现象我是觉得令人寒心的

当然大家都有讲话的权利,但言语杀人啊,我总想着万一不是那回事呢?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3-9-27 19:55
杜若 发表于 2013-9-27 19:17
在梦鸽,李家行动之前,在真相没有完全揭示之前,对李某等相关的网络舆论已经扑天盖地,其中包含各种揣测,人身攻 ...

杜若来了~~{:soso_e178:}

作者: 丹江诺儿    时间: 2013-9-27 20:09
态度决定很多东西。我和闲散老师的想法一样,如果一开始就采取另外一种态度,估计结果不是十年刑期了。

同样身为母亲,我真是鄙视那位母亲。爱孩子没有错,真的没有错,可是爱一旦没有是非对错。那真的是坑害了!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22:40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7 21:38
我这是扮演吗?
我是真愤青,好阀。

  我没感觉你是真的,闲散老哥才算真愤青!{:soso_e113:}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22:44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7 21:47
你怎么能要求乔丹和其它队员拿一样的钱?你怎么可能要求比尔盖茨和小程序员拿一样的钱?
能力的差异将永 ...

{:soso_e113:}  再次偷换概念。我们现在谈的是国人的仇富,仇官心理,好不?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3-9-27 22:49
杜若 发表于 2013-9-27 19:17
在梦鸽,李家行动之前,在真相没有完全揭示之前,对李某等相关的网络舆论已经扑天盖地,其中包含各种揣测,人身攻 ...

  杜若好!所以我说这与目前社会上的仇富、仇官心理密不可分。当然,舆论或者准确地说各种媒体要吸引大家眼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你说天天国泰民安,一片祥和的,他们吃什么啊?以前有句俗话,棺材铺老板咬牙,恨人不死。说得就是这个道理。{:soso_e113:}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3-9-27 22:5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7 21:42
啃啃若。
李某一犯事第一步。
海淀公安局的立案并定性为涉嫌强奸、轮奸第二步。

呵呵,妞说的这些与我说的大概是两码事吧,不过呢,妞很循循善诱,所以妞就觉得自己讲的很对很有范儿。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3-9-27 23:00
芥末 发表于 2013-9-27 19:55
杜若来了~~

问好芥末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3-9-27 23:39
这本来就不会有任何赢家,每个登台者只是穷尽所有尽情地表演了一番而已。

这出独幕剧裹挟了太多的元素,人的内质本色也裸呈无遗,完全被在极短的时间内推向了极致。

痛苦、愤怒、滑稽、丑陋、厌恶、冷漠……都已完满地表演过了,所以,实在是难求胜者。然而,对于社会整体利益和道德水准而言,只能是尽情地遗憾吧!
作者: 斐文    时间: 2013-9-28 18:05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9-27 04:59
当然,对这个案件的过度关注,炒作,我个人认为还是反映了这个社会日益蔓延的仇富,仇官心理。虽然这个心 ...

可能仅仅是煽动仇富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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