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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常回家看看”入法更需入心【说的很棒】 [打印本页]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5:14
标题: “常回家看看”入法更需入心【说的很棒】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常看望老人或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多年前,一曲《常回家看看》风行大江南北,唱得游子黯然,唱得老人凄婉。如今“常回家看看”入法,可喜、可悲、可叹!喜的是,休假权得到了法律保障;悲的是,中国传统孝道跌落谷底,得靠法律强制;叹的是,现实如此残酷,即使出台相关法律,是否能得到落实,还是个问号。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的突飞猛进,古代那种“父母在,不远游”的思维已经飘落在风中,很多青年人早早放弃了农村生活,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大城市找一份能够糊口和养活家里的工作。乡下的孩子要读书、老人没有劳动能力,所有的开支只是靠打工的人每个月寄回去的打在存折或是银行卡上的钱来维持生计,甚至节假日打工赚的比平时更多。在现实面前,孝心更多是被埋藏在生活的艰辛之中。
而据统计,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无疑是给那些翘首企盼的留守老人带去了一份心灵的慰藉。然而,新法的出台只是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走出了第一步,如何保障新法的实施而不任其流于形式,才是下一步我们更该思考的问题。
法律规定,劳动者所享有的休假权,主要包括: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带薪年休假、病假、探亲假、婚假和奖励婚假、丧假、女职工产假。但据了解,对于这7种休假如何具体操作,有9成员工表示“不了解”,即便了解也“不敢请”。休假权被忽视的尴尬地步,由此可见一斑。如果这些规定被落到实处,还需要法律规定“常回家看看”吗?其实,如果没有了利益的羁绊,相信孩子回家的步伐会更加轻盈。
任何法律的出台,都应当适应于当时的国情、民情、社情,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真正原因,并非子女真的不愿意待在家中每日晨昏时时伺候老人,而是因为现代社会早已经不具备中国小农经济时代的刻板行孝模式。所以,“常回家看看”入法或者不入法,它都在那里,不会有多大改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常回家看看必须“入心”,入政府领导之心,入企业领导之心,不断完善探亲假制度保障制度。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5:22
若是,把常回家看看真的入了法,不知道是老人的悲哀,还是年轻人的无奈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5:22
人间最珍贵的情谊,若是用法来维持,我真的无言了....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5:24
把儿女与父母间的那么感情,用法律来稳固,真的会么?父母忍心么?能解决根本问题么?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5:24
我感到无比的凄凉............
作者: 树林    时间: 2013-10-6 16:47
悲哀但必要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6 16:58
树林 发表于 2013-10-6 16:47
悲哀但必要

不懂,敢问世间,什么最重要
作者: 树林    时间: 2013-10-6 19:57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6 16:58
不懂,敢问世间,什么最重要

{:soso_e144:}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13-10-6 21:06
说得很有道理。
许多事治标而不治本,是不作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根本做到了,表象的东西自然水到渠成。
舟M关心起社会热点了,看来情感{:soso_e113:}版就是培养人
作者: 罗兰    时间: 2013-10-6 21:15
在一个城市还好说,
不在一个城市还真难。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6 23:05
树林 发表于 2013-10-6 16:47
悲哀但必要

附议{:soso_e182:}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6 23:06
舟舟是个好公民哒,开始关心社会问题咧哒{:soso_e113:}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6 23:10
本帖最后由 ~月朦胧~ 于 2013-10-6 23:11 编辑

中华民族是个很讲究孝道滴民族,孝敬老人不能只是说说而已,置顶法律约束某些不孝行为也是很有必要滴哒{:soso_e182:}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6 23:12
为舟舟献花花哒{:soso_e163:}亲亲哒{:soso_e165:}
作者: 隐香    时间: 2013-10-7 08:01
到时候俺就是犯法的那个,大伙别忘去探监哈~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09
树林 发表于 2013-10-6 19:57

{:soso_e117:}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0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3-10-6 21:06
说得很有道理。
许多事治标而不治本,是不作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根本做到了,表象的东西自然水到渠成。
...

附议老大,同时省略N万字{:soso_e178:}{:soso_e120:}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1
罗兰 发表于 2013-10-6 21:15
在一个城市还好说,
不在一个城市还真难。

是啊,现在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估计很难做到忠孝两全了{:soso_e178:}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2
~月朦胧~ 发表于 2013-10-6 23:06
舟舟是个好公民哒,开始关心社会问题咧哒

{: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姐姐回来了么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3
~月朦胧~ 发表于 2013-10-6 23:10
中华民族是个很讲究孝道滴民族,孝敬老人不能只是说说而已,置顶法律约束某些不孝行为也是很有必要滴哒{:so ...

只是觉得,本来这种感情与生俱来的,折腾到现在,用法律来维持,姐姐真的有种凄凉感咧{:soso_e178:}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4
~月朦胧~ 发表于 2013-10-6 23:12
为舟舟献花花哒亲亲哒

{: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08:14
隐香 发表于 2013-10-7 08:01
到时候俺就是犯法的那个,大伙别忘去探监哈~

香姐不会咧{: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
作者: 舞婆娑    时间: 2013-10-7 10:44
现实是残酷的,这“常回家看看”的法律屁点儿问题也解决不了。

将“常回家看看”编入法律是法律欺骗,不要太相信中国的法律,小李他爸就是一个例子。{:soso_e128:}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7 11:18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08:13
只是觉得,本来这种感情与生俱来的,折腾到现在,用法律来维持,姐姐真的有种凄凉感咧

很多事情奏是介样滴无奈哒{:soso_e110:}只能眼睁睁滴看着无能为力哒{:soso_e154:}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3-10-7 11:23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08:14

{:soso__2998881220722494092_3:}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13-10-7 12:12
隐香 发表于 2013-10-7 08:01
到时候俺就是犯法的那个,大伙别忘去探监哈~

去时提两瓶酒精就行
作者: 隐香    时间: 2013-10-7 12:23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08:14
香姐不会咧

{:soso_e101:}俺可是一年到头不能回家一趟,那不是等抓么~
作者: 隐香    时间: 2013-10-7 12:24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3-10-7 12:12
去时提两瓶酒精就行

也别忘带上麻花的酱肘子,你的香蕉啥啥的~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13-10-7 12:29
隐香 发表于 2013-10-7 12:24
也别忘带上麻花的酱肘子,你的香蕉啥啥的~

那个一般临刑前会带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08
隐香 发表于 2013-10-7 12:23
俺可是一年到头不能回家一趟,那不是等抓么~

{: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7:12
这法虽然有点务虚,但总比那个什么以房养老靠谱。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13
舞婆娑 发表于 2013-10-7 10:44
现实是残酷的,这“常回家看看”的法律屁点儿问题也解决不了。

将“常回家看看”编入法律是法律欺骗,不 ...

{:soso__12255132449633702020_1:}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14
风月有情 发表于 2013-10-7 17:12
这法虽然有点务虚,但总比那个什么以房养老靠谱。

这是好久不见列
说滴很对
赞一个
{:soso_e183:}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7:15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17:14
这是好久不见列
说滴很对
赞一个

本来想好不再见天涯了,可实在禁不住对你的思念,一狠心,一咬手指头就来了。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26
风月有情 发表于 2013-10-7 17:15
本来想好不再见天涯了,可实在禁不住对你的思念,一狠心,一咬手指头就来了。

{:soso__12437791244689099721_4:}真滴呀
{:soso__1001744132481818104_1:}感动咧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7:40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17:26
真滴呀
感动咧

千真万确,这不,手指头还湿着呢吗。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42
风月有情 发表于 2013-10-7 17:40
千真万确,这不,手指头还湿着呢吗。

做饭切到了么{:soso__13165319925079696742_3:}
不管如何,回来就好咧{:soso__5462389604067913156_1:}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7:46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17:42
做饭切到了么
不管如何,回来就好咧

不是切的,是用手指头蘸汤尝味道弄的。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50
风月有情 发表于 2013-10-7 17:46
不是切的,是用手指头蘸汤尝味道弄的。

估计这汤不一般咧{:soso__8312223264484645056_3:}太不小心了
美味滴东西总是迷乱了心神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7:54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17:50
估计这汤不一般咧太不小心了
美味滴东西总是迷乱了心神

比起那吃糖饼烫后脑勺的,我已经算很小心了。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3-10-7 17:57
风月有情 发表于 2013-10-7 17:54
比起那吃糖饼烫后脑勺的,我已经算很小心了。

什么时候有时间教我一道菜,可以否{:soso__12437791244689099721_4:}否么?、、、
作者: 风月有情    时间: 2013-10-7 19:53
一叶舟 发表于 2013-10-7 17:57
什么时候有时间教我一道菜,可以否否么?、、、

咳咳,马上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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