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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赶山记------写给父亲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1 12:14
标题: 赶山记------写给父亲
本帖最后由 南岳武宫 于 2014-5-11 12:18 编辑
仁 者 爱 山 智 者 爱 水
----题记
赶山,也就是狩猎,是人类原始氏族社会在今天文明社会遗留的人文痕迹,也是今天人类社会最高级的游戏。古罗马有斗兽场.英国贵族有专门的狩猎庄园,据说今天俄罗斯的新贵们去一种专门的狩猎场真枪实弹去追逐经过训练的赤手空拳的丛林人,猎杀了不要赔命,看来人类社会越进化,人性反越残忍!
武宫的父亲生於山,长於山,魂归於山。父亲生前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赶山狩猎!
如果说陈毅的:"夏吃杨梅冬剥笋,猎取野猪遍山忙,捉蛇二更长!"是一种将军的豁达;苏轼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擎苍,右牵黄.."是一种文士的风骚;武宫父亲的“白天围猎打鸟,晚上呼噜睡觉”则是一种其乐也陶陶的平民生活。狩猎的人信仰“梅山教”,很守规矩,也很豁达:每次围猎,不管你是大人小孩,也不管你赶山是否效力,也不管狩猎回的猎物的多寡,只要你跟去吆喝了,狩猎回来的猎物你都有均等的一份,除了猎物的头归射手---这大概在原始的氏族狩猎留下的规矩.
父亲有很多赶山的朋友,也有很多狩猎的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关於山或关於猎物世界的,比如老虎很猛,野猪很痞,狐狸很骚,豺狗很阴,穿山甲很笨,果子狸很可爱....就说穿山甲笨,您猜它笨啥程度吧:穿山甲一到太阳天,便出洞晒太阳,把它长而臭的舌头伸出来摊地上,蚂蚁们闻到气味,会成群地爬上它的舌头,这时穿山甲眯着眼,轻轻地把舌头往回一卷,ok!美味入口了!猎手若看到了穿山甲在晒太阳,只要轻轻地用一根棍子往穿山甲的肚皮碰一下,穿山甲会立马卷成一球,死死地抱着这棍子,这时你不要管它了,只要扛着棍子回家就得:穿山甲胆小,生怕从棍子掉下地来,会一直死抱着棍子不松直到你把它扛回家丢地上!
父亲最爱猎的野兽是野猪.野猪很痞,毛深皮厚,尖尖的嘴里长着俩只长长的獠牙.野猪尽管是食草动物,但很凶狠,仗着皮厚牙长,根本不把猎人放眼里,常常成群结队,拖儿带女,大摇大摆地来你家菜园子里瞎拱一气!因为一般的霰弹是打不穿它那厚厚的皮的,你若一枪没给致它命,它会顺着硝烟味直奔你而来,用它那尖嘴一拱,能把你拱到半天云中,让你皮开肉绽!所以,猎取野猪时火铳里除了要多加一匙火药,还要装上特别的码子,一种截成寸来长筷子粗细的铁丁。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武宫从学校回家,放下书篮唤上大黄狗跟父亲屁股后边去赶山,在山里晃悠了半天,一无所获,正打算回家,然听山对面一声铳响,一只青面獠牙的野猪直奔父亲而来,说时迟,那时快,父亲抬铳便射,硝烟过后,一只一百五.六十斤的野猪倒毙在咱父子前二十米远的地方!对面猎手跑了过来,一说,才知道:他在打一树上的斑鸡,结果,枪声惊醒了洞里睡大觉的野猪,这蠢货晕头晕脑窜出洞来,给撞在了武宫父亲的枪口上!咱们仨费好大劲,才把这蠢货弄回家:按惯例,武宫父子俩分二份,那打斑鸡的枪手分一份,野猪头嘛,当然是父亲的了!
父亲除了爱赶山,闲了也喜欢读书!父亲读过几年私塾,写一手好毛笔字,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常有邻里乡亲央他写对子。父亲读书,见他一生读的书就二本,一本是《古文观止》,另一本是《曾文正文集》.闲了时要么伊伊呀呀的唱古文,要么就写毛笔字玩。若天气冷,父亲写字时,常可看到父亲鼻尖上那许久都滴不下来的那滴清鼻涕,真让武宫为他捏一把汗,掉下来会不会把写的字给砸坏?每当父亲写字写到最后一捺时,只见他的嘴唇随着笔锋扯过去......扯过去.....那一捺写完了,嘴唇也定格在一边了,好像费了挺大劲似的。
清明节到了,父亲老哥,您在那边还好吗?那边也有狩猎的朋友吗?闲时也唱唱古文扯着嘴唇写会毛笔字吗?
呵呵~~父亲,武宫给您在这清明前写点文字,权当纸钱吧。
(旧帖。文字做了少许订正,为纪念父亲作)
作者: 三棵树 时间: 2014-5-11 13:26
几组镜头,让父亲在儿子心中永存。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5-11 14:32
既扛抢又拿笔,文武全才的父亲。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1 20:28
在人生的长河中,于武宫,父亲就是一部未剪辑的电影,这里,武宫不过剪了几个记忆最深的镜头。
谢谢三棵树阅读。{:soso_e183:}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1 20:31
谢谢锦瑟版主临贴。
会写几个字,武宫倒不以为然。倒是父亲的许多特质,武宫很是崇敬。
{:soso_e183:}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4-5-12 08:23
{:soso_e160:}
作者: 临街卖酒 时间: 2014-5-12 17:04
赶山的父亲本身就是一座大山。问好武宫。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4-5-12 18:20
这次没穿“父亲的马甲”?
作者: 梦妖如雪 时间: 2014-5-12 18:33
有生活也{:soso_e198:}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2 20:35
呵呵~~谢谢酒兄,让散文大家见笑了
-----父爱如山,父恩如山,咱作后人的,文字是难以表述的。{:soso_e100:}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2 20:37
生活就这样,亲情就这样:多年父子成兄弟{:soso_e100:}
作者: 南岳武宫 时间: 2014-5-12 20:46
令大侠光临 上好茶!{:soso_e113:}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4-5-14 10:43
鲜活的文字{:soso_e160:}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17 10:30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4-5-17 18:11 编辑
{:soso_e122:}“野猪头嘛,当然是父亲的了!”应该写成“野猪头嘛,当然是归父亲了”。商榷。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17 10:33
{:soso_e120:}拜托,你就朴素地写写山野文字吧,何必东拉西扯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贵族呢?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4-5-17 11:30
我帮你给他批过作业了,没批到的你接着批。
http://www.bdlx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0869&extra=page%3D1
{:soso_e128:}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14-5-17 11:31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4-5-17 18:12 编辑
{:soso_e128:}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4-5-18 01:14
{:soso_e120:}{:soso_e113:}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18 08:2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18 08:28
{:soso_e122:}笑啥?不值得商榷吗?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4-5-19 14: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08:15
{:soso_e122:}我这里违反什么了就被屏蔽了?令箭,请不要感情用事。当初,我比你对他们那帮人更有感情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25
{:soso_e120:}我们老知己的都知道他父亲就是个种苞米的,而且,他家附近根本也没有野猪、穿山甲啥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29
穿山甲为鳞甲目, 鳞鲤科 地栖性哺乳动物。多在山麓地带的草丛中或丘陵杂灌丛较潮湿的地方挖穴而居。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其鳞片可做药用,称之为麒麟片、山甲片、钱鲤甲等。为中国二级保护动物。
生境分布 生态环境:栖息于丘陵山地的树林、灌丛、草莽等各种环境中但极少在石山秃岭地带。掘洞穴居,昼伏夜出,能爬树游水,遇敌受惊时,将头裹在腹部,踯成一团。听觉、视觉差,嗅觉灵敏。食物以白蚁为主,亦食黑蚁、蚁的幼虫和其他昆虫的幼虫。发情期雌雄同居。交配后即分开,幼仔由雌兽培育,产仔期多在冬季,每胎1仔。
资源分布:主要分布于我国南方,其中以福建、广东、广西和云南等地数量较多。
【国内分布】: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贵州, 四川, 云南, 台湾,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33
红网衡阳站(刘双喜 毛小满)日前,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利、王钱和张金(均为化名)分别获刑十三年、五年和三年。
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利、王钱和张金筹备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建立结算专用账户,租用门面,购买专用车辆运输工具,并与上线(广西)、下线(浙江)方面建立了通讯联系。先由广西陈某(在逃)组织穿山甲货源,安排他人从广西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至衡阳市外环路市钢管厂大门口附近地段,被告人李利、王钱和张金对穿山甲进行收购,然后运到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某小区门面内,对其清洗、喂食和包装,根据浙江方面的需求,由被告人李利、王钱驾驶浙H-28727小轿车运输穿山甲到浙江出售。2009年7月至2009年10月19日期间,被告人李利、王钱和张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穿山甲317只,除2009年10月19日被当场查获24只外,其余293只均运输到浙江衢州等地售出。
蒸湘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利、王钱和张金以非法牟取暴利为目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李利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钱、张金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张金系被告人李利之妻,家有三岁小孩需要其抚养,为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同时鉴于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其所在村、组及家属愿意对其监管帮教,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因此判决被告人李利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王钱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张金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对作案工具浙H-28727现代牌小型汽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34
{:soso_e120:}武宫说湖南就有穿山甲,何必跑去广西收购?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36
{:soso_e120:}令箭删的帖?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1 21:50
“一说,才知道:他在打一树上的斑鸡”
{:soso_e120:}斑鸡?哈哈,估计应该是“斑鸠”,又写错了。这段故事绝对是外行瞎编的!因为内行人都知道,过去猎人所用的都是滑膛枪或火铳,打出去的都是霰弹,没准头的,是靠密集的“弹雨”来击中、击伤猎物的,且不说打一枪猎取一只斑鸠划不划算,只说一阵弹雨打成筛子状的小斑鸠还能吃不?所以,猎人都是用夹子、网子捕猎斑鸠的,只有在打成群的鸟类猎物时,才会用到火铳。另外,野猪的嗅觉、听觉都是很敏锐的,不可能在猎人近身后还在昏睡,在枪响后才惊醒。
没有经历和常识的东西,最好不要乱写,更不要在写“父亲”时捏造!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4-5-22 10:14
我不参与你们玩闹,但对有可能发生口水的话编辑了,或在没法编辑情况下屏蔽,不会删帖的
不明白斑鸡是什么物种,但哥不要揣测成斑鸠,引申出来的话题也没有考究余地
枪支问题在1983年以前是很混乱的,以我的耳闻目睹,更早一些的民兵和更晚一些的造反组织都有小口径步枪,老中正式的,日式步枪都有,子弹比较奇缺,管理相对疏松。你说的散弹枪可能历史更久远,也见过,那需要黑火药铁砂,黑火药一般要装在牛蛋包里,怕受潮。这种老枪一般可以打兔子野鸡。我真正摸过枪也是年轻时候,和几个军人玩,半自动步枪、轻机枪、54式手枪,感觉就是后坐力挺大,影响靶标精度。1983年严打以后,枪支开始管制,只是气枪和双管猎枪还不是太严格。1989年以后,别说气枪了,就算你去买菜刀,也有人盯你两眼。
作者: 第六工作室 时间: 2014-5-22 12:53
猎人总是有很多常人不具备的特质,比如说行动敏捷,听觉锐利,双目有神。也许在猎人群中很平常,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平凡而多彩的生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4-5-22 13:23
{:soso_e120:}兄弟,老哥并非揣测。武宫经常发生这类用错字的问题,他不是用的拼音输入,因此,斑鸡就是斑鸠的输入错误。你觉得野猪会在猎人走近时还在酣睡吗?至于枪械问题,我比你更了解:武宫老家的猎户都是用火铳的,没有制式步枪,更没有小口径步枪。而且,即使有,也不用,因为它们的杀伤力对于野兽来说,不及装了大铁钉或铅条的火铳。来复枪有膛线,子弹旋转飞出,弹道直,打得准,杀伤距离远,但穿透力也因此太强,如果只是在非致命的地方穿个眼,不能解除目标对射击者的威胁。而滑膛枪是没有膛线的,靠火药的爆发力,将很多铅弹或铅条高速推出,目标被击中时,挨的是“弹雨”,而且,由于穿透力不大,铅弹在体内遇阻,会产生弹道变线,撕扯肌体内部组织,造成致命破坏。它的特点是不用瞄准,靠大面积弹雨来提高击中目标概率,被击中者,创面大,当即失去反抗能力。
因此,银行押运、警察防暴,多用滑膛枪。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4-5-23 11:56
好像还有野外生存,辩别方向,寻找痕迹,沉稳耐心等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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