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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小说 全家福 [打印本页]

作者: 漠漠孤烟笼翠微    时间: 2014-7-13 21:02
标题: 小小说 全家福
            小小说     全家福
            文/漠漠孤烟笼翠微

        她是船厂的车工,下岗了。
        她四十多岁,身材窈窕,面目秀美显得很年轻,她爱好交谊舞,也是舞场的明星。她的丈夫虽然外面有一个女人,但是回家对她很好。可是最终还是离婚了。她和儿子儿媳孙子挤在一套小独单里,小两口收入也不多,一家人过着紧紧绷绷的日子。
        她结识了一个舞伴,比她大十多岁,是处长,老婆已去世了,有钱,尽管脸色黑黑布满了麻子。
        处长给她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雕花木器家具,她和处长结婚了。她见人就夸:“他可有钱了!他是处长!我准备学开车,等我有了本子,他给我买辆车。”但是,处长毕竟又老又丑,两口子走在马路上遇上熟人,她总是一脸的难为情,和处长拉开距离,磨磨蹭蹭拉在后面,红着脸和熟人搭讪。
        处长经常公款喝酒,肝坏了。两口子回到处长原来的住所,为方便与处长的两个女儿共同照顾处长。
        处长死了。
        她瞒下了处长的所有存款,然后,和处长两个女儿争夺旧居。未果。她回到了与处长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新居。她见人就说,“坑死我了!他可有钱了!退休金还可以拿近万元呢!”
        她把儿子一家接来了。一家三代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7-13 22:13
虽有不如意,最终倒也圆满。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7-13 22:13
欢迎楼主姐姐。{:soso_e160:}{:soso_e163:}
作者: 小娘子    时间: 2014-7-13 23:37
各得其所,很好!{:soso_e163:}
作者: 漠漠孤烟笼翠微    时间: 2014-7-14 10:24
锦瑟 发表于 2014-7-13 22:13
欢迎楼主姐姐。

谢谢版主!

作者: 漠漠孤烟笼翠微    时间: 2014-7-14 10:25
小娘子 发表于 2014-7-13 23:37
各得其所,很好!

谢谢版主!

作者: 临街卖酒    时间: 2014-7-14 21:52
真是一部女强人的成功史啊。
幸福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一点,同为女人,表示很羡慕和妒忌。
作者: 漠漠孤烟笼翠微    时间: 2014-7-15 15:53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7-14 21:52
真是一部女强人的成功史啊。
幸福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一点,同为女人,表示很羡慕和妒忌。

呵呵,谢谢版主!

作者: 漠漠孤烟笼翠微    时间: 2014-7-16 09:53
本帖最后由 漠漠孤烟笼翠微 于 2014-7-16 09:55 编辑

我莫名其妙的收到这么一个“消息”,我把它粘贴在这里,让它见见阳光,以免发霉。什么青丝红颜混混的所谓的帖子,我根本没见到,更谈不上“删”。
我严正告诉你:北斗六星是高雅的殿堂,是文人墨客聚集的地方,这里不是你耍混的地方!你为什么不敢把你的话公开发表,而发在我的“消息”里?说明你见不得阳光。有种你把被删掉的帖子内容公布出来,否则的话你不敢见阳光,不敢见阳光的东西应该属于哪一类?你自己知道。你只会骂人,说明你的父母没有教育好你,你父母应该忏悔。你以为你这样做是英雄?在网上耍横谁不会?反正别人也打不着你,你也不露面,你算个什么?没文化没修养没素质之类,才会张口骂人。
再告诉你一遍!我根本没有见到你所谓的帖子,估计你的帖子很不堪,所以才被删掉,你以为这里可以随便瞎说话吗?你以为没人管吗?
以下是“西湖哥哥”发给我的“消息”:






西湖哥哥   
关于您在“小小说      全家福”的帖子
问一下,谁删了青丝,红颜(即混混)的帖子?出来!敢删不敢承认的东西,有种删,就有种出来啊!我为青丝,红颜(混混)打抱不平!哪个谁,不出来承认,我骂死你!
[color=#555555 !important]昨天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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