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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家,回家 [打印本页]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1:29
标题: 回家,回家
                                                                     身在何方,心才能够安放?


我十三岁那年考上了乡重点初中,到十里地外的一个小镇上去读书,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离开家。
   

母亲为我备好了三天的干粮,装在两只崭新的塑料编织篮里。一篮盛的是煎饼,叠得整整齐齐,用绒布紧紧包裹着;另一篮装的是油饼和咸菜。那是一张怎样的油饼啊,它浑身沾满了青绿的葱花,渗透着金黄的油汁,还被均匀地切成了四份;它从被偷偷地烙制,又被悄悄地转移,弟弟妹妹都不曾望过它一眼。我从那时候起写作文,写到今天,只把“喷香”这个词用过一次。因为,在我的字典里,“喷香”这个词是专为母亲的油饼而造的。还有咸菜,那也不简单是从缸里捞出的萝卜疙瘩啊,它被切成细细的条,又拌上香菜炒过,还淋上了几滴香油,被密密地装在玻璃瓶里,简直就是一只咸菜罐头啊。临走的时候,母亲又塞给我一块钱。我将两只篮子拴在一起,一前一后搭在肩上,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大票,就这样上路了。
   

我们同行者四人,当时都被认作是山里这两个村庄的好苗子,尽管现在看来大人们的判断是多么的幼稚好笑。大家都是肩背手提,负荷累累,真是远看象逃难的,近看象要饭的。内中有个小胖子,年龄最大,见闻最广,经常一边啃着手指甲一边给我们说事儿(他一年到头地啃手指甲,弄得双手像整天举着十根火腿肠)。就这样,我们翻山越岭,脚步匆匆地踏上了求学之路。
   

我的人生之路,要是给它分段的话,我觉得,每次离家是个开始,回家是个结束,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段落,而每一次的离开都是为了回去。就象是一只鸟,早晨离巢觅食,天黑了就飞回自己的窝。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1:33
本帖最后由 归云轩 于 2014-12-3 21:40 编辑

一、
学校坐落在一片田野里,有青砖的平房和青砖的围墙。院子里满是高大的梧桐树,它们在空中织成一张大网,拒阳光于20米之外,给学校平添了一些神秘感,使得这个破烂地方看起来蛮是那么回事儿。就象是那些不苟言笑的老师,让人觉得更有学问些。
   
我来到这片伤心之地,翘首四顾,举目无亲。留级生和驻地村里的家伙们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他们霸占着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和宿舍里最好位置的床铺。他们审查了我的身份,检查了我的行李,搜查了我的饭筐。最为痛心的是,他们掳去了我的油饼,趁课间躲到厕所里偷吃了。那可是母亲为我烙的葱花油饼啊,放在今天,去“雪花山庄”请我一桌也不换。
   
我终于知道想家是怎么一回事了。一整天心都被揪着,有人说句好话,就要哭出来的样子。“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想家想的厉害。”晚上,我蒙着头在被窝里流眼泪,那些家伙们就拿脸盆在我头顶上敲,说是大爷今晚不睡,谁也别想睡。我怕那些大爷们看到我的狼狈相更要取笑我,就偷偷跑到操场上去,躲在那些大树后面哭。那些一抱多粗的大树,在那个夜晚是那么沉默,即使我把一个十三岁少年的泪水抹进它身上被人纵横刻划的沟壑里,它也想不出一句要说的话。
   
不敢想象那三天是怎么过来的。
   
   
星期三下午,上完第二节课,住校的学生可以回家带干粮,但须赶回来上晚自习,学校留给我们的时间是三个半小时。我午饭后就将干粮筐带进了教室,单等铃声一响,直接就往家奔。同学们的心情都同我一样,每个人的抽屉里都塞进了饭筐和菜瓶,教室里充斥着咸菜和干粮发霉的气味。
   
   
回家是一路上崖头,大家走着走着就跑起来,待到发觉了,就笑一阵,放慢脚步,但不一会儿,又跑了起来。
   
   
家里没有人,我从门缝里摸到钥匙,进门之后就委屈地哭起来。煎饼早就备好了,整整齐齐地叠放在矮桌上。炒好的咸菜摊在一只饭盒里,敞着口晾着。但是,油饼是没有了。我拉开菜橱看了看,里边空空如也,碗筷都被收好,上面不见一点油腥,我走以后,他们可能连菜也省下了。
   
   
父母随后就进了门,母亲说,我们就在村头山坡上干活,远远看到你们四个来了,走得飞快,怎么那么慌!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详细询问了学校里的情况,我耷拉着脑袋,以最简洁的方式回答他们,能点头应付的就点一下头,实在不行就哼一声,我怕说多了就忍不住眼里的泪水。那时候,我真想告诉他们,我再也不愿回到那所混蛋学校了(母校啊,请原谅我,尽管现在我对你一往深情,可那时,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但是我没有,我连找个适当的方式发泄一下都没有。当伙伴们来喊我的时候,我默默地背上干粮,头也不回的出发了。有时候我就想,我这个人真他妈的太理智了,这或多或少地削弱了我的个性。
   
   
若干年以后,母亲回想起那时候的情景,教育弟弟妹妹说,你哥每次回家背干粮,都是含着眼泪走的,头都不敢回。哎,什么也逃不过母亲的眼睛。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1:36
本帖最后由 归云轩 于 2014-12-3 21:40 编辑

二、
依据生活状况,学生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等:乡里干部、教师子女、学校驻地村里的学生属于贵族阶层,他们基本上不屑与我们为伍,女生们敢向老师发嗲,男生们可以公然出入教师厕所,最重要的是,课后可以昂着头回家吃饭。他们傲然穿过我们那支抢饭大军时的表情,即使蒙娜丽莎见了也要羞愧地低下头去。
   
   
投机倒把分子、农村爆发户子女属于地主阶层,他们大多数不屑与我们为伍。他们一般吃掺了杂面的卷子或馒头,这就可以享受特殊的待遇:将干粮拿网兜装了,扎牢,做上记号,上课的路上,骄傲地丢到学校伙房门口的大笼屉上,午饭就可以吃到又烫又软的馒头了。但往往馏不熟,还经常看到有人坐那里哭,原来是自己的白面馒头被人换成黑面的了。条件再好些的,还会花上5分钱,挤到伙房去打一碗菠菜豆腐汤。那可真是一碗好汤,清澈见底,女生们常常对着它照镜子。
   

   
再就是如我之流吃煎饼、啃咸菜的贫下中农了。吃饭,对于我们来说,真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下了课就灰溜溜地回宿舍,每每经过伙房门口,就要不自觉地加快脚步,好象那个学生的馒头是我们偷换的一样。
   

   
其实,我的饭食还不是最差的,我吃的是纯棒子面“摊”的煎饼,而很多同学都是吃羼了高粱面或者地瓜面“滚”的煎饼。这一“摊”一“滚”,里边学问就大了。单就制作过程而言就有天壤之别:纯棒子面可以调成糊状,舀一勺到烧热的鏖子上,“哧啦”一声响,腾起一股蒸气,迅速拿竹劈摊匀了,再用小竹耙刮结实,最后用不锈钢的瓦刀绕边“当啷”一铲,“唰”地揭起来,姿势优美如同穆桂英出征时撩起斗篷。这样制作的煎饼薄脆香甜,结实筋道,色泽焦黄,口感绝佳,如果再来上半截章丘大葱,那就是山东的一道名吃——煎饼卷大葱。棒子面如果羼了高粱或者地瓜面,粘展度就降低了,只能和成面团,在鏖子上滚制成煎饼。这样,过程是简单了,口感也就差远了。刚做出来热乎乎的象熟牛皮,还能将就吃,味道是有点酸;过了宿就变得又硬又散,嚼在口里真好似老太太吃月饼——满嘴末落了;又因为厚,就只能用开水泡着吃了。
   

   
我对那每周一块钱的零花钱也作了精准的预算:两毛钱买本子,两毛钱买蜡烛,剩下的钱可以喝一次豆腐脑,五分钱;买两块豆腐乳,一毛钱;其余的都买成辣疙瘩咸菜,也可以买撒了红辣椒面的辣皮,那要视兜里的余款而定。哎,想想那时候的钱,可真经花。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围坐在各自的炕头上,两腿夹着干粮筐,咬着牙和那些发了霉的窝头、长了毛的煎饼做斗争。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只听见腮帮肌肉拉动牙床发出咯吱咯吱痛苦的呻吟。我从筐里掏出那个硕大的疙瘩咸菜,“喀嚓”啃了一口,有人低声喊:喂!俺也来一口?于是,咸菜出了手就成了没娘的孩子了,大家你一口我一口,转回到我手里的时候,就剩山楂大的一个核了。
   

   
我就在对回家的期待中过着每一天。
   

   
随着同学之间渐渐熟悉起来,我的心情也有了极大好转,但每次回家,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们四个人甩开八条短腿,风驰电掣般的穿过村庄,越过田野,跳过沟渠,翻过山梁,把乡亲们的鸡狗鹅鸭赶得无路可逃。村头纳鞋底的媳妇们为之侧目,坡里做农活的汉子们为之驻足,“大学生,那么慌着回家干什么?”十里山路上,每个人都熟悉我们“四人帮”的身影。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1:39
本帖最后由 归云轩 于 2014-12-3 21:41 编辑

三、
天气渐渐冷起来,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家里托人捎来了厚厚的棉裤、棉袄,有人造毛护耳的棉帽,还有母亲缝制的棉手套,不分指的那种,和拳击手套差不多,用带子连着,可以挂在脖子上。
   
   
那正是一节课的新授阶段,有人从后窗户往里张望,老师皱了一下眉,顺手将半截粉笔夹在耳朵上。我们老师对粉笔情有独钟,他的每个口袋里都装着粉笔,有时候掏烟会误摸一支叼在嘴上,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不过,这在他的《年终总结》中就有了另一个版本:有时候晚上备课到深夜,废寝忘食,全神贯注,经常误把粉笔当烟抽,待到抽完了,才发现满嘴都是粉笔灰。大概他是受到了列宁的启发,可是,面包蘸墨水能吃进去,粉笔是怎样点燃的呢?这成了我们那所学校的旷世之谜。可见,老师的话也不可轻信。
   

   
门被开了条缝,老师将一个巨大的包袱拖进来,扔在讲台边,然后拿粉笔朝我一指:你,衣裳!从那节课我开始被大家关注,从此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
   

   
因为不再担心干粮长毛的问题,学校取消了周三那次回家的机会。星期六下午回家,我又找到了刚入学时的那种心情。只不过,回家又添了一项特殊任务,说出来不怕您笑话,便是捉虱子,风雅人士谓之“扪虱”(我身上有点痒,挠挠先)。我们学生宿舍一律是土盘的大炕,南北两排,一通到头,上面铺了谷秸织的草衫和光溜溜的篾席。每人可分得半米宽的空隙,都头朝里脚朝外横排躺着,人挨人,人挤人的,就跟现在的大型机械化养猪场一个模式,区别只在于没人肯发胖。俗话说得好,穷生虱子富长疥,这么好的生活环境不生点什么显然是说不过去的。苍蝇、蚊子、跳蚤、虱子、蟑螂、老鼠……凡是能让女人尖叫的东西,除了钻石和鲜花,这里一样不少。我就单说说那些曾与我们肌肤相亲,生命相依,却不为现在的孩子们所识的,传说中的虱子吧。
   

   
虱子这头小肚大的东西,在古今中外其实是很有些名堂的。圣保拉说过,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必不可少的记号。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事业,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初,梁任公办报时请了一位重要的评论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据说古人还有嚼虱的雅好,究其原因,可能因为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当然气味不佳,蚤又太小了一点,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的,似乎不大容易咬着。
   

   
星期六的晚上,吃罢了饭,我早早脱光了衣服钻进被窝。闩了大门,点亮油灯,父母就对着亮光捉虱子。翻开衣裤,沿着缝隙仔细地寻找,捉到一只,放在灯芯上,“啪”的一声就爆开了,或者拿指甲在桌子上轻轻一碾,也能听到“噼”的一声。我就在这“噼噼啪啪”的乐声里幸福地睡去了。后来虱子多了,捉之不净,逮之不竭,干脆就把内衣裤在开水里煮,这样鼓捣干净了,然而下次回来,又爬满了。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1:41
待续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1:46
说起当年全是泪。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1:47
这又是在“忆当年”啊。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1:48
好久不见归云轩老师,问好冬祺!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1:57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1:36
二、
依据生活状况,学生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等:乡里干部、教师子女、学校驻地村里的学生属于贵族阶层,他们 ...

纯棒子面可以调成糊状,舀一勺到烧热的鏖子上,“哧啦”一声响,腾起一股蒸气,迅速拿竹劈摊匀了,再用小竹耙刮结实,最后用不锈钢的瓦刀绕边“当啷”一铲,“唰”地揭起来,姿势优美如同穆桂英出征时撩起斗篷。这样制作的煎饼薄脆香甜,结实筋道,色泽焦黄,口感绝佳,如果再来上半截章丘大葱,那就是山东的一道名吃——煎饼卷大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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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粘玉米还是一般的黄玉米都能做?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00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1:39
三、
天气渐渐冷起来,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家里托人捎来了厚厚的棉裤、棉袄,有人造毛护耳的棉帽,还有母亲 ...

星期六的晚上,吃罢了饭,我早早脱光了衣服钻进被窝。闩了大门,点亮油灯,父母就对着亮光捉虱子。翻开衣裤,沿着缝隙仔细地寻找,捉到一只,放在灯芯上,“啪”的一声就爆开了,或者拿指甲在桌子上轻轻一碾,也能听到“噼”的一声。我就在这“噼噼啪啪”的乐声里幸福地睡去了。后来虱子多了,捉之不净,逮之不竭,干脆就把内衣裤在开水里煮,这样鼓捣干净了,然而下次回来,又爬满了。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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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儿,浑身皮肤发麻!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2:01
锦瑟 发表于 2014-12-3 21:57
纯棒子面可以调成糊状,舀一勺到烧热的鏖子上,“哧啦”一声响,腾起一股蒸气,迅速拿竹劈摊匀了,再用小 ...

那时候只有一种玉米,就是你说的黄玉米。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01
写得真好!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2:02
锦瑟 发表于 2014-12-3 22:00
星期六的晚上,吃罢了饭,我早早脱光了衣服钻进被窝。闩了大门,点亮油灯,父母就对着亮光捉虱子。翻开衣 ...

延安时代的毛主席,就曾守着斯诺先生,解开裤子,捉这种小动物。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2:03
锦瑟 发表于 2014-12-3 21:47
这又是在“忆当年”啊。

有人喜欢关注当下,
有人喜欢关注当年。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03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2:01
那时候只有一种玉米,就是你说的黄玉米。

明天到市场我找棒子面去。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2:04
谢谢锦版!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05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2:02
延安时代的毛主席,就曾守着斯诺先生,解开裤子,捉这种小动物。

也不怕损了国体。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11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2:03
有人喜欢关注当下,
有人喜欢关注当年。

有的喜欢关注未来。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3 22:12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2:04
谢谢锦版!

客气了。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4-12-3 22:58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3:27
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善于思考。所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烦恼。这是我从初中就养成的习惯。那时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里,好多人因为在课上睡足了觉,都兴奋地不肯躺下,他们在炕上载歌载舞,尽兴地闹腾。我总是悄悄地溜进被窝,蒙上头想自己的事情。如若这样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无事了,可他们嫉妒我在课堂上的表现,怕自己的成绩被落下的更远,于是,充分发扬那种我不学,你也别学;我不睡,你也别睡的流氓精神,无事生非地找碴儿不让我睡。终于有一天,我打了在我的初中生涯中颇具转折意义的一仗。
   
   
那晚躺下后,宿舍老大又在我头顶上跳舞,还用那臭烘烘的脚趾给我按摩。我躲在被窝深处一声不吭,打,还是不打?怎么打?打完怎么办?待把这三个问题想清楚了,我从被窝里一跃而起,从跨下把那家伙扛起来摔到地上,在他爬起来的瞬间飞出一脚,照心窝把他仰面放倒在对过炕沿上,然后跳将过去咬住了他的耳朵。这最后一招,我倒不是受了泰森的启发,只是为了控制好局势,不让他有还手之机。这几个动作发生在瞬间,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难度系数都在3.0以上,完成质量也相当高。我的同学当时就蒙了,只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我对着他的耳朵悄悄地说,你要是敢动一动,就把你的猪耳朵咬下来。至于当时嘴里咬着东西怎么说出话来我闹不清楚了,反正我是警告过他。我就象一只老鳖,咬着他的耳朵一直没有松口,直到半小时以后班主任赶过来。
   

   
俗话说得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从那以后,就没有人敢欺侮我了,我整日露着又白又尖的牙齿在校园里漫步。
   

     
整个初中生活还有一件事情值得回忆,就是第三个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初恋了(此处删去760字)。那个女孩子在我前面一排,上课的时候我就盯着她的后脑勺看,看累了就数她的头发,有次数到3000多,老师突然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给我弄乱了。还有一次,我看到她把手伸到了脑后,我的心就砰砰地跳起来,然而,她就在那里搓,一会儿搓下来个泥团,拿走了。我对观察她的后脑勺就此失去了兴趣,就又想了新法子。她因为不住集体宿舍,午饭后要到外边休息,我每次匆匆吃过饭,就到校门口的水泥墩子那里蹲着,远远看她走来了,就装作刚从外面进来的样子,与她擦肩而过。她有时候会对我笑一笑,有时候也简单打个招呼,所有这些,都会让我在当晚的被窝深处回忆上无数遍。这些虚幻的片段温暖着我度过了那年寒冷的冬天,甚至,都不那么想家了。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找老师调位,说老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弄得她快不自在的。那个嘲巴老师居然还郑重其事地找我谈话,这件事算是彻底伤了我的自尊。再见了,我的初恋!
   

   
你说,我他妈干的这都是些啥事儿!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3 23:27
令箭 发表于 2014-12-3 22:58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4-12-4 14:33
非常好看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4-12-4 14:36
我很小的时候,身上头上也有过虱子
我两个姐姐捉住我洗头,然后用篦子给我篦头发,那些小东西就被篦到一张白纸上,活蹦乱跳的
然后她俩控制我和别的小伙伴玩,如果实在控制不了,就坚决让我跟她们保持距离
我记得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4-12-4 14:39
我也记得上学的时候带咸菜
我们这些住校生,有谁回家了,或者谁家里来人了,带的最多的就是咸菜,用油炒过的,有的还有有一点肉丁,比食堂的大锅菜美味多了
而且,好朋友总是分享的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4 15:35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3 23:27
我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善于思考。所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烦恼。这是我从初中就养成的习惯。那时下了晚自 ...

那个女孩子在我前面一排,上课的时候我就盯着她的后脑勺看,看累了就数她的头发,有次数到3000多,老师突然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给我弄乱了。还有一次,我看到她把手伸到了脑后,我的心就砰砰地跳起来,然而,她就在那里搓,一会儿搓下来个泥团,拿走了。我对观察她的后脑勺就此失去了兴趣,就又想了新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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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4 21:32
本帖最后由 归云轩 于 2014-12-4 21:33 编辑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言外之意,我的其他学科考得是多么烂!考师范是我人生走错的第一步,我闹不清当时干嘛那么急着转出户口来,搞得现在批个二胎也这么难!今天,我是越来越怀念那个山村的天空和原野。离家20年了,我的关注还是农业的话题,我的身上还是农村的气息,我的骨子里还是农民的意识,盘腿坐炕头上,陪父亲抽他的劣质香烟,拉着当年地里的收成,我就地地道道一农民的儿子。

话又说回来了,那时考师范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是为家庭分忧,是懂事的表现。看看当年牛皮烘烘读高中的那帮人,白糟了三年的煎饼卷子,有几个混出个人模狗样,还不是打着求学的幌子,到高中的课堂上去谈情说爱。我记得入学时包括了校服、床单、脸盆在内,一共才交了80块钱。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在这个雁过拔毛的社会主义国度,那个办事的老师就一个子儿也没赚吗?
   

   
我们学校一共考上了四人,两男两女。老师期待的目光和同学羡慕的眼神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意思:这回肯定有戏!真是有负众望,三年下来,啥事没有。实践证明:越是觉得有戏的时候,越是没戏。
   

   
第一次回家也另我难忘,但与初中时心情却不一样了。那时回家,就象一只狗在外边被人欺负了,夹着尾巴回家哀号;现在呢,是闯了天下,见了世面,回家显摆。
   

   
周末,我们四个人早早地去车站等车,都穿着崭新的校服,藏蓝色的,两侧各有两道鲜明的黄杠。男式的在胸前和袖口也有黄杠,大家都戏称为捆绑式,早操的时候,一排排的就像押赴刑场的犯人,大家新鲜了半年就把那些黄杠撕了。这服装也不知道谁设计的,我怀疑他当时脑袋被门板给夹了。我们还一人挎一人造革的黑皮包,往车站门口那儿一戳,嘿!要多傻有多傻,当时还特自豪。
   

   
中途倒了一次车,回到乡驻地的时候,他们三人都已陆续下了,剩下我一个人徒步往家走。踏上那条熟悉的十里山路,我突然想到:这就是系在我心头的那根线吗?人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归宿,心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归属。
   

   
半路上,我搭上了村里拉石头的拖拉机。我站在车头车斗中间的横梁上,一路慢慢腾腾、摇摇晃晃,仿佛节肢动物在爬行,将路面坑坑洼洼的感受如此真切地传递给我。那些初秋的山散发着郁郁的清香,一层层的梯田直绕到山那边。山洼里避风,高粱已经长足了身量;山根的玉米,怀里鼓鼓的,露出少女般的羞涩;山腰一片绿中透黄,那是大豆和谷子,山顶地薄,地瓜和花生却也将绿绒绒的地毯绕了几圈。
   

   
这里没有天然的景致,这里是一派生活的气息。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4 21:35
考上师范以后就结束了自己的步行生涯。我一般两周坐公共汽车回家一次,因为没有直达车,只好先花5毛钱坐车到附近的城市,再花2毛钱倒车到乡上。那时候家里买了一辆“金鹿”牌自行车,大梁和后架都用塑料带精心地缠裹着,父亲每次就是骑着它迎我回家。回家的路多是上坡,大多时候是父亲推着车子,我们爷俩一边拉呱一边走。想来父亲那时正是三十八九,比我现在大不了几岁,他身体结实,精力充沛,真是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他负责全家的生计大事,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像现在的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半生荒废,蹉跎光阴。
   
   
有一年冬天,好象元旦前夕的样子,因为学校搞活动,下午回家的时候没有赶上第一趟车。下一趟要一个小时以后才会发车,很多同学都返回了学校。我不知中了什么邪,心急火燎地非要回去。恰有一个女同学也坚持留了下来,不知道当时她是什么心思,现在想来应该是上天让我错过一段姻缘。
   

冬日的黄昏真是比女人的青春还要短暂。车子到了那个中转城市天就黑下来了,回乡里的最后一趟车也发走了。离家还有30多里路,怎么办?我一时没了主意,倒是她要冷静得多。她冲我笑了笑,说,我们先走着再说吧,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搭上车呢。我们两个出了车站,顺着马路往家走。因为是国道,车辆特别多,车灯照来照去的,把夜幕捅了一个又一个大窟窿。我觉得自己应该“爷们”些,就站到路边招手拦车,说是拦车也只能拦拖拉机。卡车和轿车不能拦,都是外地的,车速也快,弄不好挂你一下,打不着狐狸惹一腚骚。拖拉机一般没有远处的,并且都是在负重的情况下,车速也慢。但即使这样我也没拦到车,那些拖拉机手们都将自己紧紧地裹在棉大衣里,泥塑木雕一般,连眼珠也懒得转向你。
   

   
“我来罢!”她把包递给我,直冲到了马路中间,见有拖拉机过来就挥舞着双臂,大声的喊叫。结果第一辆车就被她拦下了,一问不是同路的,说声对不起,接着拦,终于问到了一辆,拉砖的,跟我们同乡。她坐在司机的旁边,前轮上边的铁盖上,我站在车头后面的三角架上。我对她是充满了感激和崇拜之情,看到她和师傅在亲切地交谈,我想:女人,真是不好研究。
   

   
拖拉机拖拖拉拉开到乡里已是掌灯时分,她说,你在这等着,我有个亲戚就住在附近,我去借辆自行车来,你骑着把我顺路送下,然后回家,明天上学的时候,你再骑回来交还他。你看,她先把今明两天的行程都安排好了。女人心思就是缜密,为什么我们县城小学分管业务的都是女校长,我看教育局领导还是比较有眼光的。
   

   
我载着她在村间的小路上行驶,车子一摆一摆的,气氛有些紧张。我想说句话,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容易出口的话都是多余的,要紧的话又说不出口。快到她们村的时候,她说,“我俩以后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我下了一跳,一时想不出怎么来回答,只在嗓子眼里“恩”了一声,便脚下发力,加快了速度。直到送她回家,我们再没有一句话。
   

   
爬上最后一个崖头,我望见了我的村庄,万家灯火和满天繁星交相辉映。我知道,天上最亮的那颗是北极星,村里最亮的那盏是母亲为我点亮的灯。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4 21:39
当我就要把学校图书馆里的文学名著读完的时候,三年的师范生活结束了。其间值得回忆的事情真是很多,但大多与今天的主题无关,况且,那么多好的素材我也不舍得轻易抛出,我下半辈子还指着它生活呢。
   
但有三件事有必要在这里提一下:一是在全县“村村通公路”的强大背景下,通往村里的十里山路铺上了沥青,山里的数百名拖拉机手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他们激动的说,自从村里通了公路,嘿!背也不酸了,腰也不疼了,屁股上的痔疮也好了,感谢党,感谢政府,为咱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二是有了县里到乡上的直通车。虽说是过路车,而且三年来我也从来没有摸着过它的行车规律,但毕竟省却了转车的麻烦和宝贵的时间。三是我借了同学的自行车,第一次骑车回家。
   

当然,借车的过程另我颇费脑筋:我先请那位同学吃了个早茶,在老车站旁边的国营饭店里,整整二斤油条,四碗豆浆,我们俩谁也不吭声,咔嚓咔嚓,不出十分钟就结束了战斗,同学伸舌头将嘴角的最后一滴豆汁卷走,说,下次我请你。
   

到了晚上,老师查过了自习,我又拉上他偷偷溜出来。在门口的小卖部拿了包金狮烟,我说,走,看录像去。糟完了那包烟,已是夜里12点多,我俩从大门旁边的矮墙翻进来,他疑惑地问我,你不是有什么事儿罢?我说,没事。回宿舍摸黑睡下,就听他在上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则睁大了眼睛静静地等待,将近下两点的时候,他探下脑袋,将闪亮亮的车钥匙扔在我被子上,终于安静了。我悄悄摸起来,塞在枕头底下,也酣然睡去。
   

离校的那天,天空飘起了细雨。真的,我不是为了渲染气氛刻意改变了天气,不信你就去问邹平师范90年那届毕业生。我和那些文人不同,天气没办法影响我的心情。
   

有个亲戚说好了要捎我回家,车来了,是辆卡车,驾驶室里已经有三个人,师傅说我可以上去挤挤,被我婉言谢绝了。我背坐在露天的车箱里,我的脚下,躺着一个塑料布包裹,那里面是我三年来的全部家当:被卧、书和几件衣服。汽车发动的时候,我最后看了一眼我的学校,然后车子一拐弯,她就不见了。我的泪水就流下来了,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告别我的学生时代了。
   

我的初中母校,不计前嫌,张开温暖的怀抱迎接了我。一位师范毕业的学兄握着我的手说:老弟,在这里,师范生永远比师专生受欢迎!我故地重游,去看了当年的教室、宿舍、操场和劳动过的粪池,如今物是人非,不禁又生出了些感慨。
   

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我领到了170块钱,那是一个半月的工资,被会计讲究地装在一只牛皮纸的信封里,捏在手里有种沉甸甸的感觉。我立刻买了一辆自行车,小轮的,宽把,能倒转,前后闸都是手刹,支起后撑空转一下,“嚓嚓嚓嚓”得响。白天我就把它停放在办公室门口,晚上就把它扛进宿舍,它使我回家的方式发生了第三次变化,把我带入了漫漫回家路中的崭新阶段。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4 22:07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4 21:32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言外之意,我的其他学科考得是多么烂!考师 ...

1987年中考,我拿了全县语文最高分,卡着录取分数线就进了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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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4 22:22
说起来也奇怪,愈是离家近了反而愈是回家少了。刚开始还常往家跑,等新鲜劲一过,除了偶尔回去带点挂面和蔬菜,有时一个月也不回家一趟。
   
   
那时候乡镇学校老师难找对象,光棍特别多,往往老光棍的媳妇还没有着落,小光棍又毕业了,女教师本来就少,还都商量好了似的铁了心不嫁教书的。看看吧,社会上就老师地位最低,还城里的看不起乡镇的,中学的看不起小学的,小学里女的又看不起男的,按理说,乡镇小学男教师这回没啥可比得了吧,嘿,他又看不起自己的老师。多年以后,男教师还是削尖了脑袋往县城里钻,请调申请里列出的理由只有一条,就是:俺要找媳妇!
   

   
主席说过,凡事都要一分为二看待。光棍多了也有好处,就是一个字“热闹”。那时候学校每周吃一次大包子,附近一所高中也是。所以每个星期里都有那么两个中午,一队人马浩浩荡荡从这所学校奔赴那所学校,或者从那所学校开往这所学校,而在归途中,空气里就充满了韭菜和大蒜的味道。我加入了一个吃饭组合,共有20岁到30 岁不等的四条光棍在一起开伙。老大屡遭恋爱挫折,寄情于烹饪,知道豆芽的四样炒法,大家尊称他为“李大勺”(读shuo 音)。老二刀法熟练,切的土豆丝比筷子还要细,人送外号“快一刀”。老三小时候经常尿炕,这足以证明他对火有所偏爱,美其名曰:“一把火”。我因为资历浅,特长不明显,只好做些打酱油买馒头的杂务了。但不知什么缘故,伙房卖馒头的小姑娘经常多数给我一个,大家赚了便宜卖乖,纷纷拿我说事,后来就传了出去,那小姑娘挨了大师傅的训,哭着来找我要馒头,最后还是拿二斤饭票打发了她。
   

   
吃了饭大家就各人搬了座位,聚集在宿舍前的石桌上打扑克。起初我们打牌的时候,我的老师也凑过来看,时间长了也就坐下来打,打长了才知道老师也草机。这样无形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渐渐的由师生关系改为兄弟相称了。
   

   
有时候吃饭稍迟了点,抢不位置,我们就骑车去附近的河里洗澡。说是洗澡,其实是去看河边那些洗衣服的小媳妇。开始的时候我还纳闷,河水不算深啊,他们怎么老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后来弄明白了我也去那里趴着,可惜不戴眼镜什么也看不清楚,有一次看了半天不见动静,爬到岸上一瞧,原来是块石头上晾了件衣服。
   

看,说着说着就跑题了。总之,那段时光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就是自由与快乐。可惜好景不长,两年以后我又回到了县城。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4-12-5 09:07
回家,回家,回家……
上学的时候,每每快要放假的时候,这都是主旋律。
今天早晨,娃QQ上给我留言:我要回家!回家回家回家!
终于由回家,变成了娃要回的家,就这样,老了……
作者: 燕儿飞    时间: 2014-12-5 13:58
好字。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21
回来以后,我干得第一件事就是把自行车弄丢了。
那晚一个朋友拉我去喝酒,说我班里的一个学生家长是他的老乡,在单位还负点责。若干年以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晚的情景:赖茆酒,牡丹烟,羊肉火锅,那个火锅给我的印象特别深,黄铜的,闪着锃亮的光,中间燃着木炭,窜出红红的火焰,周边摆满了羊肉、豆腐、白菜、粉丝。前一段时间熬夜看《大长今》,见了里边的火锅,立刻将我带入了这一美好的回忆。主人还特意找了个陪客。刚开始的时候主客都有些拘谨,还端酒敬酒的,拉拉扯扯的纠缠不清,喝着喝着放开了,大家就捉对厮杀。那时候酒桌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放倒一个就不叫喝酒。后来,那陪客就去了厕所,在里边很响亮地练习了一遍“a、o、e”出来再喝。待到第二次进去,久久没了动静,推门一看,已经趴在马桶上睡着了。主人将他扶床上躺下,招呼我俩说,来,不管他,我们继续,别光等我,你俩也互相表示表示。我俩表示的空隙,他又出去领进一人,说是对门的邻居。大家握过手继续喝,不一回儿,那个邻居就跑了。主人说,他可能家里有事,我去瞧瞧。回来的时候又换了一个人来,连介绍都免了,直接坐下就喝。再后来的事就不甚清晰了,只记得主人在里屋打电话,听到了这样一段话:
   

     他二姑父呢?
     ……
     快叫他过来,这边撑不住了!
     ……
     对门的早就喝趴了,
     ……
     楼下的也喝跑了!
     ……
     什么?门口卖水果的?早收摊儿了。
     ……
   

   
若干年后,江湖上一位叫“小小竹排”的哲人说了句话:最近酒不行了呢,斤半“翠竹”就开始觉得有酒了。我被他这种极端谦虚的思想所感动,不禁深深反思自己当年的卑鄙行举。
   

   
后来,我俩相互搀扶着往回走,我那兄弟一路吐了五回,弄得第二天朋友家的狗耸着鼻子着找了来。他第一次吐的是白菜,第二次是粉丝,第三次是豆腐,第四次是羊肉,最后一次竟然吐上来半拉鱼头,我还纳闷呢,今晚没这菜啊,看来他把午饭也交代出来了,这回他可赔大发了。我也想吐,但我始终忍着没有吐,我不舍得。
   

   
第二天,我没有注意到自行车,开始还以为谁骑走了,问了个遍也没结果。突然想起:昨晚是骑车去的。立马跑去找,早没影了,问门口卖水果的小贩,幸灾乐祸的说不知道,我恶狠狠地想:亏你昨晚收摊早,不然喝死你。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24
后来,我的行为艺术家朋友把他的车子给我骑来了,就是我曾经介绍过的,那辆著名的车。那是一辆崭新的车,却被卸去了铃、闸、锁、后架、把套、坐套、链盒、瓦圈、脚撑、脚蹬。他崇尚简约的风格,用他的话说就是:一切与行走无关的东西统统拿掉。那辆车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另类,但却再也没有丢过。
      
我的那位朋友绝对算得上高人,他在邹平的数年间,带出了一大帮不良少年和不良少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费些笔墨好好介绍给大家。
   

   
来到新的学校以后,很多人开始打起了我的主意,介绍对象的络绎不绝,真时位之移人也。我却被这件事情搞得很烦,就抓阄选择了一位(时间证明,我的婚恋智商几乎为零)。然后进入了程序,见面、约会、去她家让她父母相我,回我家让她相我的家庭。感觉就象是在进行一场不公平的交易,简直就是在跟那些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打交道似的。回家那天她着实动了些脑筋,先着一天,并无任何意向,次日一早却突然提出跟我回家。这真是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起码家里也要有点准备,父母在不在家还不一定呢。但她意见决绝,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她从来没有骑过那么远的路,刚开始觉得新鲜,一路猛蹬,裙裾飞扬,小腿肚子那里就象有两个球在交替滚动,眨眼间落下我很远。渐渐的累了,开始叫苦,我就拉着她骑,我们飞一般的穿过田埂和窄巷,丝毫不理会路人那困惑的目光。到了爬我家那座山的时候,她把车子停下,一屁股坐在路中间,说什么也不走了,越劝越不动,一拉就往回倒。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好久,后来也许是歇过劲了,也许是耍够脾气了,才又开始赶路。
   

   
不管以后怎么发展,反正那次回来后她就明确表示:再不跟你回家了。
   

     
96年暑假里,女儿降生了。那天正下着本地区近年来最大的一场雨,黄山三路中段的积水有半米多深,我泅着水去医院送被褥,街道两边的人们都看着我笑,我心里也在笑:我一直认为生个儿子,那是前世你欠他的,今生讨债来了;而生了女儿,那是来报恩的,女儿或许就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母亲始终不能习惯这里的生活,不到一岁的时候就把女儿带回了老家。有女儿牵挂着,我更加频繁的奔跑在60里回家路途上。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了5年,直到女儿回来上幼儿园。
   

   
想想那时候回家的感觉可真好。母亲要么烙葱花的油饼(我似乎有油饼情结),要么蒸白菜猪肉的大包子,我就守在近前,一等出锅立马下手,每次都得把自己的肚子弄大了才肯罢休。晚饭后,就与父亲围着炉火喝茶吸烟。那时候我的烟还不大行,抽上一棵须歇息会儿才能再点,还基本上属于“糟烟”的那个阶段,但架不住父亲让得急,我们爷俩你一棵我一棵,我的烟瘾就那么形成了。父亲教给了我一个道理,那是我当了十几年老师也没有弄清楚的,便是:身教胜于言教。
   

   
隆冬的早晨,我还在睡懒觉,女儿蹑手蹑脚地来到我房里,捏我的鼻子,挠我的脚心,有首歌怎么说的,这就叫做“甜蜜的负担”。隔壁房间里,母亲在捅旺炉火烧水做饭,炉火呼呼作响,炒菜乒乓有声。也不要上课,也不要值勤,也不要开会,也不要学习,心里真是踏实。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27
自行车真是好东西,运动、健身、轻便、节约、环保……但是,我仍然羡慕那些骑摩托车的。大约在97年吧,为了庆祝香港回归,我弄了辆摩托车。从此,我可以用第四种方式回家了。
   
   
但是,这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亦有它致命的弱点。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天空阴沉沉的,似乎还飘着若有若无的雨丝。我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犹豫着,回家?还是不回家?这真是个问题。人往往这样:人生大事总能当机立断,却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迟疑不决。最终,还是思家心切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车子出了县城,雨就密实了。回头是不会甘心的,就停下车披了雨衣继续赶路。雨水渐渐模糊了镜片,视线变得恍惚起来,我不得不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世界。速度是没有了,保证安全成了第一需要,我贴着路边缓缓行驶,然而还是出问题了。骑了四五里路的时候,车身突然剧烈的地晃起来,简直控制不了方向,就好似女人难以驾御喝醉了酒的丈夫。停下车一看,原来后胎瘪了。印象中前边不远处有个补胎的地方,就弓了腰推着走。没想到,这一推又出去了五里多路。衣服已经湿透了,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我坐在小棚子里看师傅熟练的工作:扒出里带,充上气,浸到水里找出气孔,拿锉锉平,涂上胶,用锤子砸实,晾干,塞进外胎,再打足气,拿木棍敲敲。好了,师傅说,三块钱。坏了,我一掏包,钱呢?师傅说我是某某村的,你有熟化人吗?我说没有。我说我是某某学校的,你有熟化人吗?他说没有。最后,我把手表押在了那里。
   

   
俗话说的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本来以为这就可以顺利到家了,不成想又遇到了麻烦。中途有个村庄修路,新垫的沙土经雨水一泡,成了一片粘稠的泥浆。开弓没有回头箭,硬着头皮走呗。我加了油门,拱着车子,即使这样,用不了多远,车轮就会糊满泥巴,只好停下来,拿树枝捅。就这样停停走走,又耗费了半个小时的功夫。
   

   
进家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把车子就势往墙根一靠,它象中了子弹一样,身子扭了扭,就躺地上了。我狠很地在它屁股上踢了一脚,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流出来。
   

   
第二天上路的时候,阳光安静的洒在院子东侧,那辆泥猴一样的摩托车干净整洁地立在那里,镀铬的烟囱和前叉射着刺眼的光。我也衣着光鲜,面色红润。就仿佛昨天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家,是一个为你治愈伤口和洗净风尘的地方。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30
记得每个春天来临的时候,我都会变得莫名的忧伤,就好象我对这个季节过敏。
   
   
那年春天,我67天没有回家。在历史的长河中,甚至在人的一生中,这两个多月都算不得什么,可对于那个季节来说,就算是彻底毁了。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要瞎猜,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生活平静的象一潭死水,我只是想弄点忧伤出来,打发这乏味的日子。自己曾经写过一首诗,记得开头两句是:命运对于我已撕去了它全部的面纱/无边的痛苦和极度的空虚是我的生活!呸,这是目前为止我读到的最无病呻吟的诗句,真是应了辛弃疾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过当时,我还是保持了最低调的生活。那个春天,我穿了一件土灰色的衣服,象条变色龙一样,隐藏在光秃秃的校园里。我每天夹着尾巴走进学校,贴着墙根、放轻脚步,生怕惊动了任何人,我在别人到校之前就打扫好了卫生,提下热水,给他们一一冲好茶杯,并在桌子上压好纸条:请不要问我是谁,我的名字叫雷峰。然后就趴在办公桌上发呆,看上去就象一瓣拍扁了的大蒜。一所学校,如果你成不了它的主人,你就要甘心做它的仆人(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请大家务必记录下来)。
   

   
在课堂上,我对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也表示了最大限度的宽容,我从来没有象那时那么了解他们。他们也太不容易了:同时遭受着老师的冷落,同学的排挤,家长的虐待,却依然生机勃勃的活着。他们在讲桌上舞蹈,在窗台上放歌,我坚信,那些天才、富翁、大师就隐藏于其中。他们很多人在当时就展露了大师的天赋。记得曾经有位四年级同学在楼道上追逐、喧闹,被校长逮了个正着,然后将他带回校长室,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从《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到《学校楼内行为公约》,从“不因恶小而为之”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估计那老校长肯定也被自己的教化才能打动了,以至于声音都有些哽咽,最后竟然不能出声。整整40分钟啊,那学生就那么毕恭毕敬地站那儿。后来,校长讲完了,那学生歪着脑袋,一脸真诚的,用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老师,您说得乱七八糟的,都是些什么啊?!
   

   
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则关紧房门,焚了香,净了手,拜读《圣经》。那本黑色烫金字的大书是一位温州朋友送我的,他复姓上官,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在本地做眼镜生意。后来,他四岁大的儿子从二楼阳台上摔下来,死了。他没有我们想象的悲伤,只收拾了东西,转让了店面,平静地离开了这伤心之地。
   

   
午夜时分,皓月当空,万籁俱寂,我的住处依然会传来朗朗的书声: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那段时间之所以不愿回家,是因为感到自己无法面对它。母亲从来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总是说,你工作忙,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少回来就好。母亲真是天真,她把我在这里的狗屁烂事,都看得跟开人代会那么重要。这些年了,我又经历过什么大事呢!有什么比亲情还重要的事吗?
   

   
后来,母亲让妹妹给我捎来了一兜咸鸭蛋,她知道我爱吃这个。妹妹临走的时候说,哥,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回家了,咱娘说,最近做梦老梦见你。也许妹妹说这些话是无意的,但我清楚,我该回家了。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是担心这担心那的,春上怕风大,夏天怕日头,秋天怕下雨,冬天怕路滑,更不要说骑自行车了。回家的感觉难道一去不复返了吗?
   
   
今年春节,初二我就匆匆赶回了学校。今天看老师,明天走同学,上午喝了晚上喝,这桌喝了那桌喝,象赶场似的,一直喝到元宵节。十五那天早晨,我被外面喧闹的锣鼓声惊醒了,突然对这一切感到非常的厌恶,一种异常寂寞感浮上心头。我立即走出门去,买了几袋元宵,快速穿过一辆辆彩车和见首不见尾的秧歌队伍,挤过大街上拥挤的人群,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看过电影《冷山》,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名叫英曼的南部士兵对连年的战争感到疲惫不堪,他身负重伤,感到自己的生命所剩无多,毅然拖着病弱的身体逃离部队,踏上了漫长艰险的回家路,直到赶回千里迢迢遥远偏僻的故乡冷山。
   

   
还有一则报道说:一个人从吉林来山东烟台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却没有讨到一分钱工钱。而恰在这时,家乡传来了他老母亲病危的消息。当时正是寒冬,他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回家的路。但是,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放弃继续讨要工钱,沿铁路徒步回家。一路上的艰难可想而知,饥饿、寒冷、迷路、狼群……他克服了种种困难,60多天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而他的母亲,一个生命垂危的老人,也始终不肯咽气,她坚持着不死,就是因为她相信:儿子一定会回家的。
   

   
有时候,家对于一个人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她要求你必须以它的荣誉为重,必须按照它对你的要求去成长。可是更多的时候,家是一个人的靠山,一个人的港湾,一个人的归宿。家有多么远并不重要,以什么方式回家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回家的心情。
   
   

一位朋友在给我的回帖中说了句话,我用了十几个章节也没有说明白的意思,被他一语道破了,还使得我这我这篇万余字的东西看起来就象是老太太的裹脚——又臭又长。我赶紧用这句来结束我这篇文章吧。
   

   
一个人,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回家的路上!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6 22:32
end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6 23:09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一个人,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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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如此,这回家的故事哪里会有个终结呀?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6 23:10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生命不息,回家不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4-12-6 23:11
归云轩 发表于 2014-12-6 22:32
再后来,有了汽车,完全颠覆了回家的概念。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依赖性越来越强。有时候想骑摩托回去,总 ...

因为人,总得要出门儿。
作者: 临街卖酒    时间: 2014-12-7 06:36
家对游子来说就是生命的根,无论这个家有多贫穷,都是最富足的天堂。回家,这个“回”,是回归是寻回,是内心深处对生命之源的追溯。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4-12-7 11:35
内蒙民歌手布仁巴雅尔唱道:回家吧回家吧,家中有座洁白的蒙古包,妈妈熬的奶茶,永远香在我心上,妈妈缝的蒙古袍,永远暖在我身上……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37
北原 发表于 2014-12-4 14:36
我很小的时候,身上头上也有过虱子
我两个姐姐捉住我洗头,然后用篦子给我篦头发,那些小东西就被篦到一张 ...

那年月,俺们村里的小闺女们,也经常摆出这样的画面。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39
北原 发表于 2014-12-4 14:36
我很小的时候,身上头上也有过虱子
我两个姐姐捉住我洗头,然后用篦子给我篦头发,那些小东西就被篦到一张 ...

虽是不堪场景,也有几分乐趣。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40
燕儿飞 发表于 2014-12-5 13:58
好字。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40
燕儿飞 发表于 2014-12-5 13:58
好字。

你说好字那就是好字。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41
临街卖酒 发表于 2014-12-7 06:36
家对游子来说就是生命的根,无论这个家有多贫穷,都是最富足的天堂。回家,这个“回”,是回归是寻回,是内 ...

说得真深刻!
作者: 归云轩    时间: 2014-12-7 14:42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4-12-7 11:35
内蒙民歌手布仁巴雅尔唱道:回家吧回家吧,家中有座洁白的蒙古包,妈妈熬的奶茶,永远香在我心上,妈妈缝的 ...

回家是生命永恒的主题。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4-12-8 22:13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4-12-10 08:37
真好看,这字,敬茶
作者: 天涯狂生    时间: 2014-12-10 21: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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