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4-12-7 23:10
真的好诗,必须正视鲜活的生命,必须面对傻x的挑衅
以上是扯淡
歌以忬怀,诗以咏志,梅兄得之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4-12-8 06:57
赏
死火 发表于 2014-12-8 01:28
嗯。好诗。
楚天风云 发表于 2014-12-10 21:23
赶紧出来讲故事,水烟等着听呢
梅即我 发表于 2014-12-10 22:56
一并回复楼上诸位,感谢你们临帖用心。
黄山云雾 发表于 2014-12-28 21:28
好诗啊,刚看到。这样迎娶新娘,比用宝马强多了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4-12-28 21:32
梅老的诗,那绝不是一般诗
水烟 发表于 2014-12-28 22:01
我有个问题:我穿着一双烧得通红的靴子走路
这样子,不把脚烫坏吗
水烟 发表于 2014-12-28 22:09
我估计他是这样的意思,因为烫脚嘛,是吧,所以他就跑得很快,跑得很有激情的样子,是不是,你觉得呢{:1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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