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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年味”征文的一点小建议(请版主们关注32楼的提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1 12:37
标题: 对“年味”征文的一点小建议(请版主们关注32楼的提议)
本帖最后由 沈眉珊 于 2015-1-11 17:54 编辑

魔叔希望我多写几贴征文,无奈我这人就是不擅长虚构,只懂写实,这个年味主题的征文我曾经参加过两次了,写过两篇了,再写新的一篇,真的有点难。

再看看现在版面上,全都是赞助帖,还没看到参赛帖。这在情理中,因为年味这个主题并不新鲜了,很多论坛都举行过,大部分人都已写过了。

所以,我想,围炉的领导们是否可以考虑改一下征文条件,只要是原创,只要没在六星发表过的,都可以算参赛呢?

这是我个人的想法,领导们不采纳也没关系的,只供参考。

作者: 小禧    时间: 2015-1-11 12:44
偶批准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2:57
两难,如果要原创,写出新意难。
如果不限原创,那太多太多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13:19
其实,难在于没那么多回忆。可要是展望未来呢?也许就不那么难了。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13:21
一个计划,一个梦…都能寄托很多美好的内涵。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3:4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1 13:21
一个计划,一个梦…都能寄托很多美好的内涵。

主要是年味写得实在太多,如果延伸一些,亲情啊,友情啊……就更广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13:51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3:44
主要是年味写得实在太多,如果延伸一些,亲情啊,友情啊……就更广了。

过年,就少不了亲情,友情啊。

像你,过去也许独自过了。今年,就可以设计一下美梦。哪怕只是梦,无法实现,但那也可以码出精品的童话故事不是?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3:5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1 13:51
过年,就少不了亲情,友情啊。

像你,过去也许独自过了。今年,就可以设计一下美梦。哪怕只是梦,无法 ...

一句话让你弄伤心了。
这个年于我,去哪过,都不合适。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14:00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3:55
一句话让你弄伤心了。
这个年于我,去哪过,都不合适。

反正体裁不限,梦里啊,小说、故事都可以过得很好嘛。梦里,你可以是个大富豪嘛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14:00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3:55
一句话让你弄伤心了。
这个年于我,去哪过,都不合适。

反正体裁不限,梦里啊,小说、故事都可以过得很好嘛。梦里,你可以是个大富豪嘛

作者: 叶怜花    时间: 2015-1-11 15:09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文章也如此啊!问问美眉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5:14
叶怜花 发表于 2015-1-11 15:09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文章也如此啊!问问美眉

太巧了,哈哈。
我刚做完了赞助链接,刷新了一下,看到了显示,过了一两分钟的时候,又打开了帖子,看到了老兄编辑的内容,看来我们是不约而同地编辑,不过老兄上传的时间晚了两三分钟,哈哈。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5:16
叶怜花 发表于 2015-1-11 15:09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文章也如此啊!问问美眉

我看你是一行行打上的字,这样工作量比较大。
可以直接在版块页面上用鼠标拉选文章名字进行复制,然后在回帖框里粘贴,这样上传后的文字内容就可以作为链接地址。这样比较方便些。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5:18
这样的效果。
【征文赞助007】想起在老家过年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5:21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5:18
这样的效果。
【征文赞助007】想起在老家过年

编辑回帖框内容的时候,可以直接粘贴。但若是在帖子下面的新贴回复框里进行粘贴的话,就需要先转到高级模式,不然粘贴的只会是文字,而无法链接。

作者: 叶怜花    时间: 2015-1-11 15:24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5:16
我看你是一行行打上的字,这样工作量比较大。
可以直接在版块页面上用鼠标拉选文章名字进行复制,然后在 ...

没弄过。我试试

作者: 叶怜花    时间: 2015-1-11 15:29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5:14
太巧了,哈哈。
我刚做完了赞助链接,刷新了一下,看到了显示,过了一两分钟的时候,又打开了帖子,看到 ...

格格嘱咐我俩编辑,我正编号呢不想打开一个就已经编完了,我还奇怪,这系统居然和人心意相同呢。这样西风,你弄吧,我不太会

作者: 叶怜花    时间: 2015-1-11 15:39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5:21
编辑回帖框内容的时候,可以直接粘贴。但若是在帖子下面的新贴回复框里进行粘贴的话,就需要先转到高级模 ...

哈哈学会了,这样快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6:28
叶怜花 发表于 2015-1-11 15:39
哈哈学会了,这样快

我也是跟人家偷学的
刚才略编辑了一下,方便大家检索。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1 16:29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2:57
两难,如果要原创,写出新意难。
如果不限原创,那太多太多了。

`(*∩_∩*)不是原创难,是要求首发难。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1 16:3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1 13:21
一个计划,一个梦…都能寄托很多美好的内涵。

魔叔,那我等着您示范一篇。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38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3:44
主要是年味写得实在太多,如果延伸一些,亲情啊,友情啊……就更广了。

还有爱情,我正准备在这上面做文章。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41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3:55
一句话让你弄伤心了。
这个年于我,去哪过,都不合适。

好好修你的仙吧,弄这悲切切的干啥!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43
叶怜花 发表于 2015-1-11 15:09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文章也如此啊!问问美眉

果然是怜花之人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6:44
眉珊提的意见很好。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45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1 16:29
`(*∩_∩*)不是原创难,是要求首发难。

对于你这大才女而言,首发还不是小菜一碟!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47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6:44
眉珊提的意见很好。

意见的确很好,就是奖金不好分配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1 16:50
不如再增设十个名额的奖,原创一百,首发二百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6:50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11 16:47
意见的确很好,就是奖金不好分配

好分,好分,大不了数手指头呗。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6:52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11 16:50
不如再增设十个名额的奖,原创一百,首发二百

论坛藏着很多土豪,当务之急,是要先做通他们的工作,让他们乖乖把金条掏出来。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6:58
   围炉初创,还是第一次举办赛事,经验不足在所难免。对于规则中的不完善之处,欢迎各位热心文友多提宝贵意见。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的事情,还需要大家同心协力才能办好。感谢眉珊提出的建议,也欢迎各位热心文友多多献计献策。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1 17:09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6:58
   围炉初创,还是第一次举办赛事,经验不足在所难免。对于规则中的不完善之处,欢迎各位热心文友多提宝 ...

西风,我刚看了大家的回帖后,想到了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你可以看看,也可以请其他版主一同参详看看是否可行。

赛事的规则改为:
首发的原创作品不限参加的篇数,鼓励多首发。非首发的原创作品可参赛一篇。
评比时,首发的原创作品打分基数 比 非首发的 提高十个百分点。

你们看看这个办法是否可行。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5-1-11 17:18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1 17:09
西风,我刚看了大家的回帖后,想到了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你可以看看,也可以请其他版主一同参详看看是否 ...


我觉得眉珊的这个提议很好,可以扩大参赛阵容,其他版主认为呢?
谢谢眉珊!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1 17:49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1 17:09
西风,我刚看了大家的回帖后,想到了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你可以看看,也可以请其他版主一同参详看看是否 ...

还得请大家讨论讨论,规则需要不断完善,谢谢眉珊!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1 17:52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7:49
还得请大家讨论讨论,规则需要不断完善,谢谢眉珊!

草儿在33楼已表态,最好请大家尽快讨论定下来。不然,对活动的开展也不好。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8:19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1 17:09
西风,我刚看了大家的回帖后,想到了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你可以看看,也可以请其他版主一同参详看看是否 ...

有道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8:20
薰衣草 发表于 2015-1-11 17:18
我觉得眉珊的这个提议很好,可以扩大参赛阵容,其他版主认为呢?
谢谢眉珊!

附议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1-11 18:30
薰衣草 发表于 2015-1-11 17:18
我觉得眉珊的这个提议很好,可以扩大参赛阵容,其他版主认为呢?
谢谢眉珊!

我忘了,不用我附议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1 22:53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1 16:30
魔叔,那我等着您示范一篇。

我连赞助都赞助不起。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5-1-11 23:43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1 22:53
我连赞助都赞助不起。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5-1-11 23:45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1-11 18:30
我忘了,不用我附议了

小样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5-1-12 06:56
西风 发表于 2015-1-11 16:52
论坛藏着很多土豪,当务之急,是要先做通他们的工作,让他们乖乖把金条掏出来。

[attach]314437[/attach]

我看这办法可行!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09:40
谢谢眉珊。如此热心,是围炉之福,六星之福。

看见很多人表示认同,回头我再考虑一下,综合大家的意见吧。


再次表示感谢!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1-12 14:01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09:40
谢谢眉珊。如此热心,是围炉之福,六星之福。

看见很多人表示认同,回头我再考虑一下,综合大 ...

戈戈不用客气。既然有缘在此相遇,提供一些建议供参考是应该的。
征文活动,最怕是开始就冷场。现在赞助帖虽不少了,但参评帖子却一篇都没有。
你和几个版主再商量一下,尽快定下来,更有利于活动的展开。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2 14:50
沈眉珊 发表于 2015-1-12 14:01
戈戈不用客气。既然有缘在此相遇,提供一些建议供参考是应该的。征文活动,最怕是开始就冷场。现在赞助帖 ...

今晚,我确定方案。现在静不下心来。谢谢!
作者: 西风    时间: 2015-1-12 17:32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14:50
今晚,我确定方案。现在静不下心来。谢谢!

哟,换头像了?这可是大事啊,得给你贺贺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4 17:16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1 22:53
我连赞助都赞助不起。

你就会磨叽,真要你拉磨,你就屎尿都来要溜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4 17:16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12 14:50
今晚,我确定方案。现在静不下心来。谢谢!

又有啥烦恼或惊喜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4 17:5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4 17:16
你就会磨叽,真要你拉磨,你就屎尿都来要溜了。

一个团队,需要各种人才。
你哪懂啊?傻柳二。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4 18:09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1-14 17:59
一个团队,需要各种人才。
你哪懂啊?傻柳二。

难道人家这活动还需要你这种“偷听敌台”的人才?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1-14 18:1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14 18:09
难道人家这活动还需要你这种“偷听敌台”的人才?

偶可不是什么人才。在六星还存在你和令箭那些混混的时候,在你们还没认罪伏法之前。偶这个护法,是不可或缺的魔才。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17 06:17
这个帖子放下了。建议已采纳,感谢眉珊。今后工作,还请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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