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 发表于 2015-1-15 19:48
楼主是位演讲家
楼主是位造梦师
憨憨 发表于 2015-1-15 20:41
看的快了,好像人称上有些乱了,太隐晦时总有点缺憾。
佳作!拜读!
般若山人 发表于 2015-1-15 19:51
估计是酒后随笔
赛车 发表于 2015-1-15 20:44
建议再看一遍,真的,看完你绝对有收获!
憨憨 发表于 2015-1-15 20:56
啥意思?
行文透着激情,不念则罢,一念到底!
锦瑟 发表于 2015-1-15 21:17
哪天楼主写一个寻常人的爱情故事可以么?
赛车 发表于 2015-1-15 21:37
当然可以,我觉得自己啥都能写,也啥都敢写。单具体到那天写什么,要看心情。
莫冉 发表于 2015-1-16 19:53
爱情……就是发神经?
我好好体会一下。
赛车 发表于 2015-1-15 20:46
不是,我写文章一直是不拘一格,不走寻常路,太平淡如水的文,完全激不起我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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