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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们警察到底该管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9 22:30
标题: 你们警察到底该管什么?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9 22:31 编辑

     有个哥们问我说,你们警察,什么事归你们管,什么事不归你们管?      

     我给打了个比方:一个人放了个屁,另外一个人说这个屁把他熏得有点迷糊。放屁的人说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正常的话,这个应该属于民事纠纷,应到法院起诉解决,不构成治安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当然了,更不构成吸毒和交通事故了。但是,这个人打110了,说他叫屁崩了。根据公安机关“有警必接,有警必处”的规定,人民警察在接警后应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应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当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告知通过到法院起诉等其他途径解决。民警还应做调查笔录(笔录应写明发案时间,发案地点,案件双方当事人,案发经过,有无其他人当场看到,听到,闻到,危害后果,提取的直接、间接证据有哪些等等),以便以后当事人或记者告你不作为什么的(以后烟消屁散了,到哪取证?依据证据的时效性)。               

     我那哥们听了,眨巴着眼睛问我:“你说了半天,到底啥意思啊?”    

     我说:“如今屁事都归警察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19 22:44
再说一段“屁事”:话说一天上午公司老总上班,进了电梯,发现里面已经有两人,一个是公司人事科长,一个是公司最漂亮的公关部长,老总被美女的香艳惊的肚子转气,一下没憋住放了一个屁,老总赶紧说“谁放的屁呀”?人事科长急忙回答,“|不是我”。脸红着回到办公室,老总叫来秘书:“叫人事科长结账回家,不用来上班了!连个屁大点事都不敢扛,叫他滚蛋!”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5-1-20 16:32
哦,这么说大秃天天啃红薯,后面的事儿都归警察管!哈哈
作者: 金戈戈    时间: 2015-1-21 06:45
主楼故事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比回帖那个好很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 09:25
金戈戈 发表于 2015-1-21 06:45
主楼故事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比回帖那个好很多。。。

回帖的那个是合并同类项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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