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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交警死得不值 应该立法打违法驾驶者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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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3-13 15:34
标题:
上海交警死得不值 应该立法打违法驾驶者的屁股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3-13 18:32 编辑
据新闻报道,前天,上海一位执勤交警,因为纠正违章时,司机突然加速逃离,他却抓住车门,企图阻止,结果被带倒,摔成颅内出血,不治身亡,家中留有妻小。这种交警执勤时遭司机顶在引擎盖上狂奔和开车冲撞的案例已经很多了。但是,我们的上级部门,除了慰问,却根本不去引导民警不要去做这种无谓的牺牲,反而还倡导,说是严格执法、勇于献身!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交通违法,除了入刑的酒驾或吸毒后的毒驾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外,都只是只能做罚款处罚的轻微违法,现场不服从纠正或指挥而逃离的,完全可以通过执法记录仪和监控视频取证、查缉,再传唤到大队做处罚,不必用身体去阻挡。现场阻挡、追缉,极易引发交警自身、驾驶员、乘客和路人的危险,因此,不应倡导。
违章驾驶员之所以胆敢藐视交通法规和执勤交警,违法后强行冲撞、逃离,致死致伤交警,主要是我们的处罚太轻了。我觉得,如果像新加坡那样,对违法驾驶员施以鞭刑,打他个皮开肉绽,那就谁也不敢再乱开车,更不敢冲撞交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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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3-13 18:06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3-13 18:25 编辑
罚款、拘留都太轻了,再加上一些狗官的得财买放,上下说情,使违法者毫无畏惧,执法很难。应该设立鞭刑,让违法者尝尝皮肉之苦!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3-13 18:14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3-13 18:31 编辑
妈的,抓住往死里打!一定要让违法者见到警察就两腿发抖,这样才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什么文明执法呀,都是狗屁,执法就是执法,执法就要严肃、要有震慑力,只须依法执行,没有什么文明不文明!不守法,就不客气!
作者:
西湖哥的帅
时间:
2015-3-1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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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3-14 17:4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3-14 17:50 编辑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
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
上海这位交警显然没有遵守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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