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火 发表于 2015-3-28 18:56
第三节可以略。
朴勤 发表于 2015-3-28 19:19
你说得对,把三节略去,因有一诗友也持这个观点,谢谢!
月如 发表于 2015-3-28 19:27
嗯,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墓碑,互联网,放在一起好不搭的感觉呢!
枝影横斜 发表于 2015-3-29 14:53
温馨提示:注意,贴子的标题就是你诗歌的标题,不要每一首都是诗歌。
枝影横斜 发表于 2015-3-29 14:52
你的诗很耐读!
朴勤 发表于 2015-3-28 20:36
说的有道理,谢谢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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