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与桥有关的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1:34
标题: 与桥有关的故事
很多年前,有个叫尾生的人与一个女人在桥下相约见面。但到了时间,所约的人仍然没有到。这时候,河水上涨了,他因为不肯失约,抱着桥柱不走,于是被水淹死了。
这是一个关于痴情与守信的故事。水漫上来并不是一个很迅速的过程——至少尾生看起来有抱住桥柱的时间,只是在他看来,离开桥下躲避,是一种严重的失约行为。
所以,我们很容易被尾生的诚信所感动,于是可能忽略了这个故事所包含的其他问题。
就是他为什么要与人约在桥下而不是桥上?这个女人又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赴约呢?尾生离开桥下站在桥上,或者在岸边算失约吗?
据传,这座桥位于蓝田,因而桥名蓝桥。所以,著名的电影“魂断蓝桥”之名,纯粹来源于此,而那部电影的名字直译应为:滑铁卢桥。
这是个关于桥的故事,发生地点在桥下。
又过了很多年,一个现在我们称之为赵襄子的人骑马路过一座桥,突然马受惊了。他觉得有人可能躲在桥下想刺杀他,就让手下搜索,于是捉住了个叫豫让的人。这人是智伯手下,赵襄子与韩魏两家联合灭智氏时,他逃走了。并且,已经刺杀过赵襄子两次,赵襄子觉得他是个义士,放了他两次。
但是豫让毁容吞炭,坚定不移地要杀赵襄子为智伯报仇,赵襄子也意识到不能再放豫让了,于是只好杀了他。
这也是个关于桥的故事,地点从桥下转移到了桥边。这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忠诚与义气的故事。而故事之外,其实还隐藏着一些轻易不被发现的问题。
比如,智伯无道而赵襄子有道,豫让是知道的。但他仍然要杀赵襄子,原因是智伯以朋友的礼遇对待他。
再比如,是豫让杀不了赵襄子吗?恐怕不是,正是因为他知道赵襄子不能杀,而自己又必须对得起智伯,所以,他在求死。
所以,这是个选择,是一个人格、信义与大道的选择。赵襄子清楚,豫让也清楚。
所以,他们本应该成为朋友。
据说,豫让的最后要求是赵襄子脱下外衣,以代替赵襄子本人。赵襄子满足了豫让,然后杀了他。
传说里,豫让拔剑击外衣,衣有血痕。
再后来,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相约私奔时,他们收拾细软,趁着夜色通过了一座桥,桥边有月色,杨柳,清风微拂,通向成都的道路在马车急奔中渐进……
这个故事,与爱情有关。至于与桥有没有关,那是我编出来的。
以上,与桥有关的是:桥只是一个衬托,所衬托的不光是故事,月色,爱情以及其他。其实是,只要有桥的影子就可以了,而我们希望的是这个发生的与桥有关的故事,足以让人动容。
好吧,我的故事完了,以下开始: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17 11:39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17 13:31
评论的序作这么华丽干什么……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17 13:32
比人家的小说都写的好,小心人家反拍你。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17 13:33
评论做的好才叫好
作者: 过气柴禾妞 时间: 2015-4-17 13:51
哈哈哈哈,同意蝶儿。小心人家说:没参赛心里很不甘是不?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4:36
吹萨克斯的男人
第一次看见他站在双龙桥上吹萨克斯时,我觉得十分好笑。双龙桥位于县城中心,宽十三米,六车道,车水马龙且人声鼎沸,实在不是搞音乐的好场所。我看到他时夜幕已经降临,街灯朦朦胧胧的亮着,他站在桥头一个广告牌边,面前支起一个黑色的架子,上面摆着乐谱,他就着广告牌的灯箱发出的微弱白光十分费力的吹奏着。我觉得好笑的地方不仅仅是他选择的地段有问题,更在于他吹出的根本不算音乐,他吹出的全部是噪音。很明显,他是借用这样的环境做练习的。让我不解的是,做这样的练习,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地方不是更好吗?为什么偏偏要如此招摇过市呢?而且,吹得如此难听,有谁又愿意听呢?
我站在离他二十米远的地方假装看桥下的河水,我的耳朵正努力辩认他吹奏出来的音符,五分钟后,我终于听明白了,他练习的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之后,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他出现在桥上,同一支曲子从断断续续的走声走调到一气哈成的有板有眼,一个月后,他吹出的曲子已经很悦耳了。
到现在,他已经在桥上吹了三年了,他能吹奏的曲子有十多首,无一例外,都是与爱情有关的,连最流行的《小苹果》他已吹得有模有样的。
前两天文联开定稿会,闲聊时我提起那个吹萨克斯的男人。
我们的主席说,他是谁你不知道?
我说,我真的不认识他。
主席说二十年前有个女孩从大河桥上跳下去的事你应该听说过吧?
这件事我倒是听说过,当时我正上大学,周末回家时我女友脸色红朴朴的告诉我说,她亲眼看见一个女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纵身跳下了大河桥。据说女子跳河那天正是前男友结婚的喜庆日子。
主席说,那个男人年轻时跟他一起在县文工团工作,他是个舞蹈演员,因为性格孤僻,团里几乎没有人愿意跟他交往。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也不知道用的啥本事,竟然把团里最漂亮那个吹萨克斯的女孩小玲弄到手了。
我问,跳河的就是那个女孩吗?
主席说不是她还会是谁?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后来却跟县长家姑娘结婚了。主席说他们正在他的婚礼上喝得晕头胀脑时,突然有人说小玲跳河了。举办婚礼的地方离大河桥并不远,来参加婚礼的大都认识小玲,大家丢下筷子一起冲出餐厅,那场面跟逃离火灾现场是一样的。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做得最漂亮的一桩事就是当场就抛下新娘子跟着大家一起跑向大河桥,他喝了最多的酒,却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人。主席说小玲被打劳上来时,这个瞎狗日的把她抱回了新房。
我问主席,小玲当真穿着婚纱?
主席迟钝了一下说,真的穿着。
我自言自语,那就好!
————————————————————————————————————————
本文作者:老石头上的叶子
字数:不含空格980字,以WORD为准(下同)
意见:这是个类似于灵魂救赎,或是反醒与反思的甚至或者是自我折磨的故事。说类似是因为不能确定,不能确定的原因是因为似乎作者想让读者自己感悟。话说,感不感的,这个故事都太俗套了。各位没有看过一千,也有八百,虽然幸福是相同的,不幸是不同的,这个桥段并不清鲜。这是一
二嘛,如果积极的看,这个段子出现在中长篇的开头还是可以的,比如,他把那具尸体抱怀洞房后怎么了。他是与尸体睡在了一起,还是咋回事?这个可能更吸引人一些。哪怕写尸体突然活动来了都行。
三是,文字上,我觉得读了这篇小说,印象最深的就是文联主席,如果没有这些,或这个心态,可能会更好些。
所以,如果需要意见,本文出局
作者: 离离 时间: 2015-4-17 14:49
坐下闲过的评论。起篇的故事很精典。物是死的,人是活的。活的人演绎着鲜活的事,死后却成就了死的物。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5:03
乞女的爱情
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也从来都没有人去在意过她,她只是一个乞女,一个终年都在裹着绯红色的、弥漫着蒸腾雾气中的伦敦桥下,以乞讨来度日为生的乞女!
她长得什么样子,芳龄几何?人们更是无从知晓,来往的行人,也总是神色凝重地捂着鼻子,从她的面前匆忙地走开,偶尔听到清脆的“哐当声,那是金属镍币敲击盘子时发出的声音,她的头依旧埋得很低,没有人会看得出她的表情,是欣慰,抑或是麻木,谁也说不清楚!
她的头发很长,也很凌乱,蓬蓬松松地堆积在头上,像是一捆无人打理的蒿草,前额的几缕青丝又洒落了下来,遮住了她早已黯淡到失去光泽的双眸,也阻挡了她的视线,她的手,也只是清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她修长而又尖削的指甲里面,渗满了许多的污垢,她没有什么像样的、更谈不上是体面的衣服,只是一件破烂的花格子棉毛衫,罩住了她整个的身体,她的膝盖是裸露在外面的,她的腿上,却勒着两条早已是浑浊不清的长筒尼龙袜,她很少言语,也几乎是从来都不说话,她就是这样地,一年四季,依偎在伦敦的桥头,悄无声息。
没有人知道,在她的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来到这里的,亦是无人知晓。不远处的大本钟,正在嘀嘀嗒嗒地重复着它的轨迹,这一切,都几乎是与她无关的,她或是关蹲着,或是蜷伏在桥头的一边,守着那只残破了好几道口子的瓷盘子,饿了的时候,她会吃一些路人出于怜悯,而丢弃给她的食物,然后,她又依旧地守候在那里,只是到了深夜时分,人影散去,她才悠悠地立起身子来,收拾盘子里,或是散落在地上的几枚先令、便士,然后步履蹒跚地向桥的那一头踽踽行去,第二日一早,她又总是会出现在那一个同样的角落,似乎偌大的一个伦敦市,给予她的容身之处,也就只有那一个角落的了,她俨然也成了伦敦桥头的一座雕塑,一座永远也不合时宜的雕塑!
只是他的出现,让乞女封闭的心思开始悸动起来,他是一位典型的英国绅士,不折不扣的绅士,他一袭黑色风衣,头上戴着浅褐色的、褶着金色细丝的高脚圆顶礼帽,熨烫笔挺的衬衣上方,系着一只如同雪绒花般的白色领结,他的举步,都是如此地儒雅,谈吐之间,更有着迷人的风采!
伦敦的冬天,似乎来得总是特别地早,秋日的风似乎还未来得及吹尽,这冬天里凛冽的寒风,便已经卷夹着雪花,漫天飞舞地飘散着了!
她依旧独自一人,蜷缩在伦敦的桥头,她身上的衣裳也依然单薄,这在风中更显得萧索,她的身体依偎在桥头冰冷刺骨的大理石上,瑟瑟地发着抖,她面前的盘子里,也惟有片片雪花落进,从早晨到现在,却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盘子里面却一直都是空荡荡的,没有任何过往的路人,会停止下来,往盘子里投过一枚硬币!
这个时候,伦敦的市民们,正躲在自家的小洋楼里,惬意地煨着火炉,吃着喷香的奶酒和点心,畅快地聊着天呢,谁愿意在这么冷的鬼天气里出去行走呢?
乞女忽然抬起了头,她用俊毅的眼神,疲惫不堪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冷漠的城市,最后,她的目光聚焦在了大本钟上面,大本钟还在一分一秒地走着,时间也已经指向了中午的十二点四十分,可是,整个伦敦的天空,却依旧是灰蒙蒙的,如同被深暗的阴霾所笼罩着一样!
她微微地吁了一口气,那散着热气的雾珠,似乎还能带给她丝毫的温暖,却也只是地瞬间之后,便凝结成霜!
她又用手扯了扯身上单薄的棉衣,好把自己孱弱的身体给裹得更紧一些,之后,她又一次缓缓地低下了头,任凭雪花把她埋葬,她身无分文,她无家可归,她也没有任何的亲人抑或朋友,她感觉自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生不如死,她更不愿意去桥那头的收容所里,因为,那里每天还要五便士呢!
她忽然听到了一阵吆喝声,伴随着马车的车轮轧着积雪的声音,由远而近地过来,那是真实的,那不是幻觉,只是,她懒得去理,她也没有心思去理,因为这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早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她只是感到又冻又饿,她的鞋子里也被灌满了冰凉的雪水,她的脚也已经麻痹得丝毫不能动弹了。
不知道怎么了,马车忽然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赶马的车夫也“吁”了一声,示意马儿不再奔跑,随即,从车子上走下来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他微笑着走上前去,一扬手,“哗哗”地落下了几个镍币,砸在破旧的盘子里,发出了一阵沉闷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她诧异地抬起了头,却看见那位绅士已经掉转头去,登上马车,车夫执起马鞭,又载着绅士向前疾驰而去,路面上,只留下了两道浅浅的车辙印子,她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个渐渐消逝在风雪之中的背影,许久,她才哆哆嗦嗦地伸出缩在袖筒里的手,小心翼翼地捡拾起盘子周围的镍币。
她忽然觉得,在她的印象里,曾经出现过许多次这样熟悉的脚步声,还有那马车轧过石板路的声音,那个人会是他么?她又埋怨起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抬起装潢来,看一看那位绅士的飒爽英姿,她就是这样美丽地幻想着,那个记忆里黑色的如同一道闪电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他的身影在她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了,尤其是那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她是怎么也无法忘却的!
她就蜷缩地那里,想着、念着,也埋怨着,她似乎是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所胡的一切,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愈发地阴沉,随后又完全地黯了下来,不见天际,整个伦敦市,也全部地被这无尽的夜色所深深吞噬,这时,她才扶着桥面的大理石,颤颤微微地立起身子来,然后又晃荡在夜幕之中,她一直都在思想着、追忆着,她的心里似乎是被一个沉沉的负担给压抑着,很重,却很是甜美!
第二天,她来得更早了,尽管天气依然如此糟糕,寒风也依然冰冷彻骨,然而,肆虐了一整夜的暴风雪也终于停顿了下来,当她一个人来到伦敦的桥头时,太阳还尚未露出黎明的晨曦呢!她就坐在那里,守候着,盼望着,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悉心地呵护着那几枚揣在右边衣兜里的两英镑,那是那位绅士昨天放在她面前的,她的双手紧紧地攥着,她似乎用尽了她身上所有的力气,生怕不小心给弄丢了其中的任何一枚,她的目光却在四处的周围巡视般地游弋着,她要用自己的眼睛,重新地审视一下这个早已经被她忽略了的城市,这个经年累月都是雾汽弥漫着的灰暗城市!
每当她听到马脖子上的铃铛由远及近、清脆地响起来时,她总是惊觉地抬一下头,如果不是她要等候的那一辆,她便目光死死地定格着那辆渐渐远去的马车,直到完全地消失不见,这个时候,她才缓着僵硬的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轻声地叹息着!
即使是在她感到极其的疲惫、然后昏昏欲睡的时候,只要是她听到了马蹄践踏着、涂满了水门汀的石板路的声音时,她又总是条件反射地抬一下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潇洒而又颇具风度的身影,竟然成了她均可逃避的梦魇,她也说法清楚是为了什么,她的双手,也总是无聊地拨弄着那几枚揣在她右边衣兜里的两英镑,即使再饿,再过倦乏,她也舍不得将这些硬币拿出去换一些食物,何况她并不饿呢,她这样想着,脸上荡漾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一连好几天,他还是没有出现,乞女的生活忽然一下子变得紊乱起来,她总是坐立不定、局促不安地,她的神经弦也犹如大本钟里面上紧了的发条一样,时刻地得不到放松,她就是一直这样痴痴地等待着、守望着,她不时地用干枯的双手,梳理着自己零乱的头发,她也懒得去买一些食物,尽管她早已经饥饿得都快要撑不住了,她生怕自己稍不留神的一转身,她就会错过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身影。
她愈发地瘦弱了,她的脸色渐渐变得蜡黄,没有一丝红润的血色,显得苍白而又倦怠,她时不时地咳嗽着,可能是着凉了,她的头开始疼得发涨,眼里也布满了游离的血丝,她不知道,伦敦湿冷的雾气,正在一口一口地侵噬着她的肉体,她的灵魂,她愈发地变得麻木,变得与世无争,她也没有太多的期望了!她的头,此刻也无精打采地耷拉在她那裸露的膝盖上,她再也无心去理会什么叮叮当当的马铃声了!
路上来往的行人也依旧形色匆匆,似乎在奔赴着各自的宿命,间或有一些好心的路人在她的面前停止下来,向她的盘子里扔去几枚硬币,她也就搁在那儿,不做收拾,偶尔有一些乞儿偷偷地从她的盘子旁边拾取她的硬币,她也只是装着不知,并不计较,即使有路人给她送来可口的食物,她也没有丝毫的食欲,她似乎不行了!
伦敦的冬季总是如此凄冷而漫长,漫天的风雪肆意地飞舞着,凛冽的寒风一直侵入到她的脏腑之中,她身上唯一的那件花格子棉衣,也早已经被这魔鬼般的狂风暴雪撕扯得粉碎,而这些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她只是在心中无数次地揣测着他的模样,然而却又一次次地被她自己给否定了,他怎么可能是那样的呢?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她又一次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她已经咳嗽了好几天了,这一次,情况更加严重,她竟然咯出了血丝,她也不去理会,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她更不会挣扎着站起来,然后摸索着去药房里买一些药物了,尽管她的衣兜里,还有两英镑呢!
她的脸,惨淡得如同一张白纸,然而,她只要稍微地一合上眼睛,她就总是噩梦不断地,或者有的时候,她也会梦见一些美好的东西,在她幻想着的梦境之中,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位美丽而又圣洁的天使,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脚上穿着水晶鞋子,和她的王子在和着蓝调风情的华尔兹舞曲中,优雅地踏着步子,她幻想着能够与她的王子一起,在天空下尽情地驰骋,自在地飞翔着,然而,她已经不能再想那么多了,她太累了,她感觉自己连呼吸都特别地费力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气也越来越冷,寒风依旧凛冽,她已经不能动弹了,她只能整日依偎在桥头的栏杆之下漫无目的地守望着,为了心目中那个美丽的梦境!她头脑总是昏昏沉沉的,偶尔一阵猛烈的咳嗽,振得她胸口几乎痛不欲生,她因为咳嗽而涨红的脸庞,泛着微微的粉色,在洁白的雪花的映衬下,竟显得是那样的楚楚动人!
好一阵子之后,她的喘息声才略微地平定下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不清外面的世界了,她感觉整个冻僵了的躯体都好像不是她自己的了,白天和黑夜,在她的眼里也是一样的阴霾,她也早已就辨识不清了!
她的手指也僵直了,她的手心里,却依然紧紧地攥着那几枚镍币,只是,由于她手心里沁出的汗水,或者是天空飘落的雪花,在她手心的融化了,那些镍币已经有一些腐蚀了,然而,她却舍不得放下来,那是寄寓她无限相思与深情希冀的两英镑呀,那就是他的所倾注的慈善与关爱呀,她怎么可能会花出去呢?她这样想着,她的嘴角也宛尔一笑,随后,她又迷失在无尽的幻觉之中!
雪就是这样一直下着,丝毫看不出有什么停歇的时候,整个伦敦市也被这皑皑大雪给全部覆盖着了,当然,这漫天飞舞的、如同鹅毛般飘落的雪花,也完全地将她弱小的躯体给吞噬了!她此刻正发着烧,她的身体也变得滚烫,天色也渐渐地暗了下来,路上已经没有多少匆匆赶路的行人了!
她又似乎听到了那阵清脆的铃声和马蹄踏过积雪时,发出来的沙沙声,她又在做梦了么?可是,这样的声音听起来为何是如此之真实?她有气无力地咬了一口那只裸露在风雪中早已麻木到快要失去知觉的膝盖,她感到一阵阵生硬的疼痛,那确实是真的,她不是在做梦!
她忽然好想抬起头来看一眼,然而,她的脖子也露在外面,早已变得僵化,马车夫又是“吁”的一声,将马车停顿在她的身旁,她听见了,这一次,她听得十分清晰,那个曾经在她的心灵深处、敲击过无数次的脚步声,也依稀渐渐地走向她的跟前!
“哐当”几声,她听得十分仔细,那是金属镍币掉落到盘子里的声音,她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她吃力地挣扎着,勉强地支起她的双眼,她的头也微微地倾了起来,她又看到了那个让她朝思暮想的背影,一切依然如此亲切,她的心,在胸口猛烈地撞击着,她的脸因为呼吸的不均匀,而涨得通红。
那个举止优雅的绅士缓缓离去,并没有回头再看一眼,这让她忽然感觉有一些伤心。他走到马车前,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正笑靥如花地伸出手来拉他上车,他依然一脸灿烂地递过手去,然后在车里并肩着与那位女士坐下,随后,他又放下帘子,一切准备妥当,马车夫又挥舞了手中的鞭子,马儿长嘶一声,便又飞奔远去!
她忽然觉得眼前一黑,胸口也被堵得喘不过气来,她又尽力地向前探着身子,却不小心突然跪倒了,她费力地伸出右手,她想喊住那一辆马车,她只想亲口对那位绅士道一句谢谢,她努力地张开了嘴,却发现自己早已经说不出任何的话语了!
她已经没有丝毫的气力了,她太困倦了,她要好好地睡一睡了,她什么也不愿意去想了,伦敦的大本钟又一次敲响了,在平安夜圣洁的赞美诗中,她面容安祥地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难得的一个好天气,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困顿在房子里的许多人,也都纷纷地走上了街头,市长也不例外,他昂首阔步地走上了伦敦桥,到了桥的另一边,市长看到了她的躯体,他很不高兴,于是嘴里胡乱了骂咧了一通:“还不快滚远一些,在这里碍什么事?”
见她并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市长更是怒不可遏了,他走上前去,对着她就是踹出一脚,正欲开口大骂之句时,却见从她的身上掉落了几枚硬币,还有散落在盘子周围的那些硬币,她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此刻,这些硬币正在阳光的照耀下,灼灼地发出亮晃晃的光芒呢!
市长回过头,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见桥上并没有其他的人影,便匆忙地拾起所有的硬币,塞进自己的衣兜里,然后,他在胸前划过一个十字,便一脸鄙夷地走开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号作品:乞女的爱情
作者:清风剑客
字数:5196字
意见:
本文有几个意见:
第一,字数超太多。
第二,行文太罗嗦
第三,弟试点让这篇小说变短一些贴到下面
乞女的爱情
伦敦的冬天,似乎来得总是特别地早,秋日的风似乎还未来得及吹尽,凛冽的寒风,便已经卷夹着雪花,漫天飞舞地飘散着了!
不远处的大本钟,正在嘀嘀嗒嗒地重复着它的轨迹,她蜷伏在桥头,守着那只残破的盘子。这个时候,伦敦的市民们,正躲在家里,煨着火炉,吃着喷香的奶酒和点心,畅快地聊着天呢,谁愿意在这么冷的鬼天气里出去行走呢?
她忽然听到了一阵吆喝声,伴着马车的车轮轧着积雪的声音,由远而近地过来,忽然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随即,从车子上走下来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他微笑着走上前去,一扬手,“哗哗”地落下了几个镍币,砸在破旧的盘子里,发出了一阵沉闷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她诧异地抬起了头,却看见那位绅士已经掉转头去,登上马车,车夫执起马鞭,又载着绅士向前疾驰而去,路面上,只留下了两道浅浅的车辙印子,她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个渐渐消逝在风雪之中的背影,许久,她才哆哆嗦嗦地伸出缩在袖筒里的手,小心翼翼地捡拾起盘子周围的镍币。
她忽然觉得,在她的印象里,曾经出现过许多次这样熟悉的脚步声,还有那马车轧过石板路的声音,那个人会是他么?她又埋怨起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抬起头来,看一看那位绅士的飒爽英姿,她就是这样美丽地幻想着,那个记忆里黑色的如同一道闪电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他的身影在她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了,怎么也无法忘却!
她就蜷缩地那里,想着、念着,也埋怨着,她似乎是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一切。
第二天,尽管天气依然如此糟糕,寒风也依然冰冷彻骨,她来得更早了。她就坐在那里,守候着,盼望着,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悉心地呵护着那几枚揣在右边衣兜里的两英镑。
每当她听到马脖子上的铃铛由远及近、清脆地响起来时,她总是惊觉地抬一下头,然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轻声地叹息着!
一连好几天,他还是没有出现,她就是一直这样痴痴地等待着、守望着,尽管她早已经饥饿得都快要撑不住了,她生怕自己稍不留神的一转身,她就会错过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身影。
伦敦的冬季总是如此凄冷而漫长,漫天的风雪肆意地飞舞着,凛冽的寒风一直侵入到她的脏腑之中,她身上唯一的那件花格子棉衣,也早已经被这魔鬼般的狂风暴雪撕扯得粉碎,而这些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她又一次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好一阵子之后,她的喘息声才略微地平定下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不清外面的世界了,她感觉整个冻僵了的躯体都好像不是她自己的了,白天和黑夜,在她的眼里也是一样的阴霾,她也早已就辨识不清了!
她又似乎听到了那阵清脆的铃声和马蹄踏过积雪时,发出来的沙沙声,她又在做梦了么?
“哐当”几声,她听得十分仔细,那是金属镍币掉落到盘子里的声音,她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她吃力地挣扎着,勉强地支起她的双眼,她的头也微微地倾了起来,她又看到了那个让她朝思暮想的背影,一切依然如此亲切,她的心,在胸口猛烈地撞击着,她的脸因为呼吸的不均匀,而涨得通红。
那个举止优雅的绅士缓缓离去,并没有回头再看一眼,这让她忽然感觉有一些伤心。他走到马车前,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正笑靥如花地伸出手来拉他上车,他依然一脸灿烂地递过手去,然后在车里并肩着与那位女士坐下,随后,他又放下帘子,一切准备妥当,马车夫又挥舞了手中的鞭子,马儿长嘶一声,便又飞奔远去!
她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没有丝毫的气力了,她太困倦了,她要好好地睡一睡了
第二天清晨,难得的一个好天气,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困顿在房子里的许多人,也都纷纷地走上了街头,市长也不例外,他昂首阔步地走上了伦敦桥,到了桥的另一边,市长看到了她的躯体,他很不高兴,于是嘴里胡乱了骂咧了一通:“还不快滚远一些,在这里碍什么事?”
见她并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市长更是怒不可遏了,他走上前去,对着她就是踹出一脚,正欲开口大骂之句时,却见从她的身上掉落了几枚硬币,还有散落在盘子周围的那些硬币,她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此刻,这些硬币正在阳光的照耀下,灼灼地发出亮晃晃的光芒呢!
市长回过头,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见桥上并没有其他的人影,便匆忙地拾起所有的硬币,塞进自己的衣兜里,然后,他在胸前划过一个十字,便一脸鄙夷地走开了!
本文:出局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5:19
桥
孟县有一座石桥,有人叫它秀才桥,什么年代,都不清楚,也无从考证。知道这座桥的名字,是我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村里多数人聚集到我家里表示恭贺。四爷对我说:“华,你是咱村里第二个秀才,你照爷是解放前的秀才,你是新中国以来的第一个秀才,你们两个给老李家争光了。”四爷这么一说,整个院子的话题,都朝着这方向热火起来,秀才桥就是那时被提及的。
我去学校报到的那天清晨,四爷特地跑来对我说:“华,路过秀才桥要作三个揖。”我问:“为什么呢?”四爷说:“那座桥特别灵验,古时候考秀才的人都要去烧香拜桥,一拜就灵,新社会啦,你作三个揖,就能考上状元。”
中午时分,我走上秀才桥,确实累了,满头大汗的,又想起四爷的叮嘱,就停下来打尖。一边啃着自带的干粮,我一边审视起这座秀才桥来:是挺古老的,石头堆砌,看上去有些拙朴,桥长不足三百米,弓形,桥柱上立着石狮子,桥柱之间的石板上刻着唐代五言诗。
桥下有青烟升起,那是有老人在烧香,桥上有双手合十的,也不知是为家人祈福,还是求前程的。上下左右都看了个遍,确实没有我这年龄作揖的,我也就不好意思做什么,只把四爷叮嘱的默念了三遍,算是不辜负老人家的一番殷勤好意吧。
三年后,我考上了大学。然后是工作,为生活奔波,远离了故土,也渐渐淡忘了秀才桥。
一晃十年过去了,当我回到孟县时,古老的秀才桥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宽宽的水泥桥,桥两边楼房林立,桥上汽车穿梭往来。跟发小刘胜军打听,他是本乡乡长,自然熟悉情况,就见他抿一口酒,轻描淡写:“几百年的桥过时了,既不能通汽车也不安全,拆了。”
又十年过去了,当我再次回到孟县时,水泥桥两边架起了栏杆,在不远处正在修建一座更大规模的桥,据说有灯光工程配合,夜间犹显气派,豪华。这一年,刘乡长早已是刘县长了,他豪气干云、踌躇满志,也掷地有声:“我要把孟县打造成一座现代化的工业旅游城市,争取能够撤县划市。”
去年年前,我回家探亲,果然,孟县已成功升级到县级市,刘县长已经是市委刘书记。这次回来,我乘坐长途班车,没有打算打扰他,毕竟官民有别,何况他也真忙。
下车的时候,一个年轻导游迎上来,以标准普通话对我说:“欢迎您来猛市,欢迎您到状元桥旅游。”我一听就愣了,我在孟县土生土长的,从来没听说有个状元桥,便随口问:“状元桥在哪里?”
导游十分热情,赶紧介绍说:“在市南区,那里可热闹了,集旅游、购物、温泉、休闲于一体。叔叔,您是第一次来吧?”“唉——去状元桥看看。”
导游把我带到状元桥,我瞬间就傻呆了:这不是秀才桥的旧址吗?只是在原旧址上多了一座仿古的石桥——比之前的秀才桥精致多了,这就是所谓的状元桥?
我端详着这座仿古的石桥,桥下的弓形,桥上的唐诗,桥柱上面的石狮子,仿得惟妙惟肖,逼真形象。不过,桥的装扮也凸显出了浓厚的商业气息。
桥这头的旧楼房一去不复返,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社区广场一派生机,新鲜景象目不暇接。桥的另一头是个很大的公园,中央广场一根汉白玉大柱,内圆外四方矗立着。
大概是看我视线转向了汉白玉大柱,导游立马解说:“叔叔你看出来没,柱子四周刻着古代人物呢。”我饶有兴致看了一下,不禁笑了起来,说:“小帅哥,这柱子名字叫玉琮,上面雕刻的不是古代人物,而是风、水、雷、电四位大神。”
想了想,我又对他说:“这是八卦广场,那些长短不一的石条凳子,就是天干十二图形标志。”
导游呆怔半晌,对我说:“有一件事情,叔叔你肯定不知道。”
“什么事?”
“你知道为什么叫状元桥吗?”
“呵呵,我就奔着桥名来的。洗耳恭听。”
“三十几年前,猛市前身孟县出了一名理科状元,他还是市里状元,此后猛市状元层出不穷,当年孟县一高在市里、省里都出了名的。”
我有些不以为然:“各家各户对教育重视,有什么奇怪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导游煞有介事,“当年那个状元不一般,他考上高中路过状元桥的时候天已经晚了,他在桥下烧香拜桥不久睡着到天亮,之后回到家里对家人说他梦见自己坐着一只大雕落到一个大城市里,稳稳地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桌的椅子上……”
“这个状元是谁呀,真神乎。”
导游毕恭毕敬地说:“全市无人不晓的李华呀,你信不?我的母校就有李华高中时候的照片,这个状元桥就是根据他的事迹改的名字。”
唉,校友,我就是李华,我心里默道,嘴上却说:“李华考上全市状元不假,在桥下烧香睡觉我看悬事。”
“你不信我再给你讲个真实的。”导游接着说,“前年市委刘书记偷偷来这里烧香,结果他儿子考上了名牌大学……”
“打住——”一股子火噌地窜上来,我忍不住呵责,“你就蹦吧,哪一天蹦到水里找不到北就老实啦。”
我盛怒而去。回到村里,村庄早已荒芜,房屋弃置,院墙坍塌,荒草疯长,四爷早已作古。当年八百多人的村子,而今童叟无几。八十岁的父亲告诉我都去住状元桥附近了,谁还愿呆在这荒僻之地?
过完了春节,路过状元桥,去拜访刘书记,他的妻子委婉地告诉我出差去省纪委了。哦,听过官场一句话,拆拆扒扒弄两花花,难道是为这个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号作品:桥
作者:你说我记
字数:1998字(呵呵,我删掉了他文章中的作者签名然后统计的)
意见:
我确实需要说几句,老熟人了,怕是书记也不致于见怪。
说真的,这篇印象非常深刻,深刻的原因在于,书记文字中一贯的罗嗦没有了,本文行文简洁流畅,甚至让俺怀疑后面是不是有高人指点。
从立意上来说,这是一个破旧、立新、随后又翻旧的过程,其实反映的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国策与政策的转变。从现实上讲,恐怕也预示着目前有些观念的转变。当然,不能不说小说中有反讽的意味,但这种反讽,其实能带给人思考,你可以说是人们越来越重视传统,也可以说人们在为抛弃传统而买单。但毕竟在按着正常的规道在行驶。
所以,这篇虽然看上去“中规中矩”的小说,是成功的。
至于扯到所谓留白,那么这篇小说的留白,才是真正应该关注的。
以上点评,与什么正能量的真无关
意见:本文推荐入围。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17 15:31
人家闲过有才就是这么任性,咋的?不服气呀?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17 15:38
虽然我没有看评,但感觉我们首版很威武的样子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17 15:42
评论应该更细腻点或者是更深入更全面点,建议用词别太刚硬。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5:44
两头大肥猪
徐老怪家的肥猪多大年龄,都能算出来:他家闺女出门当天下午,徐老怪拎回来两只花猪崽。
同村的马大棒也记得清楚,徐老怪嫌弃他家的猪崽是长白条,不是沙河土猪。马大棒记得当时愤慨不已,喂饲料少出栏快成了毛病了。后来马大棒就笑了,徐老怪不是喂猪,是养祖宗。他家老母猪都卖了好几年,老母猪的闺女都当祖母了,徐老怪的猪还在长个子,跟个牛犊似的。
徐老怪家的肥猪有名字,一个叫玫瑰,一个牡丹。全村人都笑话徐老怪哪有这么肥的玫瑰牡丹,徐老怪不改名字,就叫玫瑰牡丹。猪圈用了两年,以后就不用了,徐老怪去地领着玫瑰牡丹,俨然成了家人。过了好几个夏天,村里人见了玫瑰牡丹就上手挠痒痒。玫瑰牡丹一耷猪眼,躺下享受痒痒挠。手勤嘴贱的就问徐老怪:才旺真要回来完婚,你舍不舍得动刀子?徐老怪说:舍得。
才琴出门子那年三月三,徐老怪就想着才旺了。他嫌弃马大棒家的猪崽洋品种,大猪杀了肉不香,就绕远流汗捉回了沙河花猪。徐老怪不是临时主意,没进十月就跑到沙河老花家亲眼看着沙河白趴在沙河黑屁股上。到了三月三去捉猪崽,老花笑着说刚要摘奶。徐老怪挑了两头调皮捣蛋抢奶小猪装进篓子,数了票子给老花,就往家回。
才旺那时候是大四,已经去上海实习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加上谈恋爱时间,时间差不多够了。徐老怪想得周到,等儿子结婚了,玫瑰牡丹也过了十八个月了,一刀下去,血肯定是血红血红的,肉肯定是香喷喷的。才旺当年春节回来看见牡丹玫瑰就给徐老怪说:该卖了,饲料喂多了划不来。徐老怪说不卖,等你啥时候回来完婚才用。才旺说妙妙要在教堂结婚,都是西餐,用不上这么多猪肉。徐老怪说亲家不吃,亲戚邻居吃,图喜庆不会浪费。才旺说好吧。
那时候玫瑰牡丹还没那么叫,徐老怪只叫佬佬。后来才旺婚事一直拖着,徐老怪才给两只肥猪起了名字。都说猪笨,但这俩肥猪能听懂徐老怪吆喝。哪天玫瑰牡丹出去玩,天黑了没回猪圈,徐老怪站在土窑顶上吆喝两声玫瑰牡丹,俩猪呼哧呼哧就跑回来了。有时候猪身上有伤,徐老怪也不骂街,只摸着牡丹玫瑰说:又去啃人家麦苗了吧,可不敢再去了,万一人家打失手了,才旺咋吃席?猪都会哼一声,徐老怪端了大盆玉米糊糊给猪吃。
才琴坐完月子那时候,女婿上门商量说杀头猪,徐老怪没吭声。才琴抱着孩子回来住就埋怨爹,说爹就知道惦记才旺,徐老怪也不吭声。才琴走时候,徐老怪拿红线给外孙栓了一千块钱。才琴叹口气,看看玫瑰牡丹也没说话。
后来才琴给爹说媒,徐老怪和女人见面了。女人上下收拾很利索,脸盘也周正但没成,人家说了养猪养成这样是神经病。才琴让爹卖了牡丹玫瑰,徐老怪说闺女:不是一家人难进一家门,两个猪都容不下,过不成日子。
才琴说爹:要是才旺这辈子打光棍,你就一直伺候玫瑰牡丹?
徐老怪说:不会的,我找人算过,你兄弟前几年妻命不透,这就快了。
才琴说:第一年说要教堂办婚礼;第三年要去西班牙办婚礼;入伍了,女军医要才旺在军营办婚礼,这哪一个成了都用不上大肥猪,这算咋回事嘛。
徐老怪呆半天说:才旺总要完婚,我总要等。他两年没回来吃年夜饭了,他给你打过电话没有?
才琴说:别打岔,你就不会卖了牡丹玫瑰再养一窝?
徐老怪说:不是怕耽误了么,谁知道才旺三进三出。隔年猪肉香,你又不是不懂。万一卖了,怕来不及。
才琴再也不说啥了。
玫瑰牡丹净身是劁猪匠老张手艺,没要钱。当时说法是等来年再劁猪再说,徐老怪说好。老张每次路过都扒着猪圈看两眼,老说你这不是养猪,是供祖宗啊。徐老怪一听就想给老张掏钱,老张总要摆手说我就不信日怪了,我倒要看看你徐老怪供祖宗能供到啥时候。后来老张不来了,中风死了。徐老怪听说了,埋人那天去送了五十块钱礼钱。徐老怪回到家拍着牡丹玫瑰说:赔了,五块钱换五十块钱,真不值。
有几个逛山的城里人来看过牡丹玫瑰,惊呼这是绿色食品,要100块一公斤拉走。徐老怪说不卖。那几个人要说说多钱才卖。徐老怪说这是给儿子预备的,多少钱也不卖,儿子结婚用的。那几个人惊奇地问徐老怪你儿子是谁?是五星上将吗?徐老怪说是空军上校,快结婚了。那几个人都笑了,说俺们就是空军基地的,休假出来玩。几个人嘻嘻哈哈给徐老怪立正敬礼。徐老怪不好意思了,拿出山楂果子给他们吃。那几个人问徐老怪儿子叫啥名字,说不定还认识。徐老怪说了名字。那几个人顿时紧张了,山楂也不吃了,都盯着徐老怪看。徐老怪摸摸脸说看啥。几个人说不认识,都缓缓起身急急赶路,说天黑要露宿什么地方。
牡丹玫瑰长到八岁那年,徐老怪死了。据发现的人讲,徐老怪躺在院里的老槐树下,口吐白沫。医生说是心脏病猝死,才琴哭得死去活来。才琴以为都好几年了,该把弟的消息说给爹听,却是这个结果。
村里人来办完丧事,主事人给才琴说牡丹玫瑰卖了吧。才琴点点头。主事人喊来了肉贩子和拖拉机,费了很大劲儿装上猪,突突突开走了。这时候,才琴穿着孝衣跑出门说:不卖了!不卖了!杀了吃肉!主事人赶紧给拖拉机打电话,然后说:拉回来了。
全村人都吃了肉,留下了两块带骨肉:挂在徐老怪屋里一块,另一块才琴说去给兄弟上坟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号作品:两头大肥猪
作者:红粉
字数:2011字
意见:
本文语言,构思与立意都是不错的,最感动的结尾深深的舐犊之情,既心酸,又温暖。
本文推荐入围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17 15:51
字数是死的,文章是鲜活的足够,若用作家的眼光挑剔文章,估计大部分会失去机会。我觉得评论是否应该结合几个方面综合权衡,比如流畅,结构合理,用词遣句精确,打动人心以及衍生出深层次的意义等,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称,建议用词委婉圆滑,好的地方应该鼓励,不足指出,补充修改意见,不需要你做修改,这样会犯大忌讳。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5:59
年事
从腊月二十三开始,哈南村的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的。按照黄历买菜割肉扫房子,黄鸭子也在忙。也有不忙的,那就是子曰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老杂毛们。看看太阳又熬过一年,干咳一声都带着哨音,窃喜呗。除了放着七十三和八十四两个要命关口,还有本命年克星,剩下的就是好日子过着。年下了,儿女们候鸟一样回归,好烟好酒是额外惊喜,都回来是正经心安,都不容易。嫌在家碍手碍脚的,都去了村口避风朝阳的旮旯说白话。
大年三十那天,一眼望见野地白呼呼的寒冷,谁家地里冻枯的白菜萝卜夹杂在暗绿的麦苗地间,那路上隐隐走来了几个人。爱咋呼的老刘一眼就看出是黄家老四和他老婆秀秀。别人不搭腔,眼珠子跟着黄家老四的自行车轱辘转,那大概转不出个子丑寅卯。都没吭声,但都知道这下黄家算团圆了。
黄家三个儿子都回来了,唯独老四没有回来。老掌柜黄鸭子不着急,其他三个儿子着急,三个嫂子也着急。原来说不回来了,说车票难买,又说工钱只给了一半。大哥一顿训斥,二哥一顿训斥,三哥一顿训斥,老四只好说好吧回回回。
黄家宅院不算村里最好的,但论阔绰也能排进前五。黄鸭子说都是儿子们功劳,都出了钱。但邻居们都说黄家祖坟好,黄家出了几个有脸子人,都眼气。也有人反驳,说老四黄连那熊样能说祖坟好?有人就说了,残缺不全非常道,风脉不能人人都沾。有人犟嘴说,要生在康熙爷之家,那还不个个富贵。有人就说了,不说雍正老杂毛兄弟相残,黄帝那么善的人也只给十二个儿子起了姓氏,剩下那十三个不是也没名号嘛。有人不耐烦,说了咸吃萝卜淡操心,于是都闭嘴。
黄老四没进黄家宅院之前,跟随回来的两个丫头在村子岔路让人叫走了。都是半大娃子招呼的,黄老四只说早点回来也就无话。和老婆推着自行车一路颠簸,终于看见家门口那俩狮子了。黄老四叹口气,老婆也吁了一口气。车子放好,黄老四一件件往屋里搬年货。老婆看着车子,和过路村人打招呼说笑。等搬完了,黄老四扛着自行车上了台阶进了大门,老婆跟着。进了自己家偏院,老婆问我去不去,黄老四说得去,你拎着那箱酒我惦着鸡子。老婆去屋里翻箱子,黄老四点着一支烟蹲着等。
进了正屋,黄连满脸堆笑,给正座上的老爹问好,然后把东西放在边上的案几上。看见老大黄芪和老二黄芩老三黄飚都在座,也都问了好,找了个地方坐下。黄鸭子放下杯子笑眯眯地说:这年没啥过,回来聚聚行了,啥东西也不缺,记着我缺钱就行。
黄芪说:老四,我和你二哥三哥都交了,你也交吧。
黄芩说:老四,都是自家兄弟,你可别跟去年前年一样说大哥什么受贿贪污来钱快,说我什么经营假冒伪劣蒙钱,说你三哥烂笔头子耍嘴皮子骗钱,都是正经来路。
黄飚说:老四,你原来说不回来了啥意思,想坏规矩?
黄连赶紧笑说:哪能呢,不就是一万块钱吗,咱都是孝敬老爹,又不是打发叫花子,喏,我交一万。
黄连给老婆使眼色。老婆赶紧拿出一个纸包递过来。黄连看也没看赶紧递给老爹。
除夕晚上,黄家一家子吃了团圆饭。吃了饭,看焰火,黄鸭子坐在大门口太师椅上安坐。门前空地,老大请来了专业的焰火队放焰火,天女散花,漫天星落。老二和焰火队队长讨价还价,不管那人说年三十不能回家这扯淡话,硬是搞下来250块钱才掏了钱包。老三当场吟诵烟花三月下扬州诗句,像是给黄鸭子听,像是给哈南村听。声音很大,但总被焰火爆发的声音打断,老三却乐此不疲。老四正在屋里训斥大花二花,说她俩没出息,就不能找个城里婆家,跟野小子眉来眼去个啥呢。大花二花都在玩手机,也都不吭声,时不时看看电视机,说春晚咋还不开始呢。老四媳妇说,别嚷嚷了,大过年的,嚷嚷个屁你。人家大哥二哥三哥都把老婆闺女放到国外过春节,你啥能耐?
黄连叹口气说,没能耐,我咋觉得那仨不会交啥钱,老头偏心眼早知道,都交一万块钱也偏心眼。老婆说不说了,睡了,累死我了。黄连问她不看春晚?好歹笑一下。老婆说就那几个小丑,年年上也不嫌害臊,老看他们那几张脸都恶心了,就不知道给新人们让让位置。
到了初二,老大走了,说要值班。黄鸭子去送,临别说有空了给老四找个轻一点赚钱多的活。老大忽地转过身子说他不会电脑不会英语不会应酬,没法办。老大浑厚男高音吓了黄鸭子一哆嗦,然后咂咂嘴不吭声了,看着小车烟尘远去。
到了初三,老二也走了,说要去美国。黄鸭子去送到村口,临别说有空了给老四找个轻一点赚钱多的活。老二忽地转过身子说,他能干啥?人力资源?财会?电力技术?环保控制?拉客应酬?大年初一喝二两酒都晕了,他能干啥?黄鸭子咂咂嘴说你们都不交钱,老四交了一万块,看我面子中不中?瞪了黄鸭子半天没说话,上了车子也没说话,然后烟尘一缕。
过了破五,老三也走了,说要随团去乡下采风。黄鸭子去送,临别说有空了给老四找个轻一点赚钱多的活。老三笑眯眯说:他能干啥?能写剧本?能采访?能写散文诗歌?能拍电影?能画画?能朗诵唱歌?啥都不行嘛,老爹,你老了别操闲心,好了,我走了。黄鸭子叹口气说,我跟着你们骗老四,我亏心啊。老三上了车又下了车,拍了拍黄鸭子肩头说,有福不在忙,老四命里有那就一定有,你放心吧,过个好年。也是一路烟尘。
黄鸭子心说有场雪就好了。在一个朝阳地界,回头碰见几个老家伙冲他笑。他不能躲开,径直走过去说两句。有人说,送老三啊?出息啊,听说是社长,那得多大官啊。黄鸭子说,大概五品吧。有人说,老三给了多钱?又是一万块吧。黄鸭子嗯了一声。
几个老家伙都笑,说黄鸭子塞个馒头当咪咪,连自己都骗。黄鸭子说不信给你们看存折。几个老家伙根儿根儿直乐。老刘跟黄鸭子算是老亲戚,说话直接不拐弯。旮旯里都不言语了,他开始说:照我说,都知道你那宅子是老四年年给你交钱攒出来的,跟那仨兔崽子没关系。说一年两年瞎话没啥,告你,分家就别说瞎话了,老四那点钱是汗滴出来的。杀人可别杀死,留点气儿好。
黄鸭子突然想起来啥,说,村里补发过年款,我得赶紧去。一群人都散了,都知道领钱那事,一人十五块钱,是个好事。
————————————————————————————————————————————————————————————
————————————————————————————————————————————————————————————————
20号作品:年事
作者:老地主
字数:2356
意见:
其实这篇挺纠结的,因为语言很强大,很老练。另外,本文与19号作品疑似同一作者。
不过,考虑再三,还是想让这篇出局。
理由:
第一,字数超了。
第二,如果19号与桥还有关的话,那这篇就更有些扯的更远了。
第三,这是一篇五个指头不一般齐的故事?还是说看起来最短的那支才是最可靠的?这点上,并不突出。另外,还容易让人觉得意犹未尽。
第四,最关键是,这种语言上的强大,让主题反而模糊了。
综上所述,本文不推荐入围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6:23
连心桥
A省医学院,某系大三男生宿舍。每到夜晚,男生们泡妞的泡妞,网游的网游。剩下丁俊和苏黎俩人闲着没事儿干,除了去去图书馆或者在宿舍看看专业书,剩下时间就拿小说消遣。这会丁俊让苏黎给他传一部刚走红的网络小说,然后自个去卫生间。
宿舍里烟雾袅绕,网游的几个男生一边抽烟一边酣畅淋漓地high。苏黎给丁俊传完小说,就打量起丁俊这款廉价的中兴手机来。再看看自己手中最新款的N85,一种不易察觉的鄙夷之色掠过眼中。闲着也是闲着,好奇心驱使,他又去看丁俊的短信。乔雪?在丁俊的信息栏里,他看到了一个瞬间令他身体发紧,血液加速的名字——乔雪,他俩同班同学,系花儿。 乔雪的一则短信:丁俊,解剖笔记借我看下,《病理学》笔记我明天还你,啵一个,嘿嘿。
春天,一个岁月静好的周末。乔雪从图书馆里出来,独自朝足球场看台走去。打开手机,看着苏黎给她发来的信息:小雪,财富和权利才是我们今后最明智的选择,丁俊能给你啥?他连自个今后能不能找着一家体面的医院就业都无法保证,他还能给你带来幸福?
苏黎的父亲,A省省会城市一医院的专家主任医师。有多年的临床经验,一流的外科技术。是市一医院的业务中坚力量。苏黎那意思,假如乔雪能跟他交往,今后进市一医院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而丁俊呢?在乔雪眼里,他沉稳低调,为人谦和,况且很上进,是系里的高材生。苏黎虽然学业也不赖,可他和丁俊相比就显得自私、庸俗、好钻营,眼里只重权势和金钱。时常就爱人前炫富,或者炫耀他老爸的地位。
乔雪一想到这些就纠结。将手中的一颗青草在手指上绕来绕去,直到缠得指节处显出一道道儿深深的印记,而且生疼。
胡思乱想之际,手机乍响。一看是老爸:喂,老头儿,啥事儿?你要到省城来打工?乔雪有些惊讶,但也不无欢喜。打老妈病故后老爸就一直未出过远门。自个从小是他一手带大,如今独自在外求学,分开这两年,也怪想的。加之自己读的是医学院,时间长,老爸在农村那点收入也实在是难以支撑自己的求学费用了。
嗯,成,老头儿你来吧。来时候记得给丫头电话让我好去接你哈。
哟,那可不一定。你老爸我年轻时候也出过门的,一准不会走丢。丫头你忒忙,不意思耽误你。到时候我先找你一个远房叔叔安顿下来,然后再去找你。
两天后的黄昏,乔雪刚吃过晚饭,正要和一个舍友出门去图书馆。忽然接到她父亲电话,那边却传来一个陌生男人声音:你叫乔雪?你爹出事了,肇事者逃逸,看样子伤不轻,在杭州大道北段连心立交附近....
呼啦下子,乔雪眼前一片漆黑,舍友赶快将她扶住。傻女,赶紧过去救人吧,着急嘛用?
二人急忙打车奔了连心立交。乔雪顿时痛不欲生。打的救人要紧,然后直奔了市一医院。挂了急诊,医生护士一气儿忙。然后医生找伤者家属,让办住院手续。二人傻眼了,兜里哪来钱?
乔雪看着痛苦中的老爸,跟剜心一样疼。舍友问:咋办?给丁俊打电话?乔雪看了舍友一眼,表示认可。
舍友立刻给丁俊打电话,没人接。等了老半天,还是没人接。然后舍友立马发了短信过去:市一医院,急诊处,带钱来,越多越好,快!
也就半个来小时,苏黎赶来。咋回事呀这是?咋地啦这是?
看着苏黎突然冒出,一脸地关切,舍友瞪大眼睛好奇地问:你咋来了?
额,我...刚好来找我父亲有点事儿。苏黎眼神似有游离,却不紧不慢地回道。
乔雪父亲,车祸,天擦黑,肇事司机跑了。舍友悄声告诉苏黎。一旁的乔雪却啥也说不出,一脸的悲怆。
救人要紧,别走开,我立马找钱来,反正我爸在这医院里,一切好说。苏黎显得非常沉稳。
三年后,乔雪、苏黎的婚礼上,丁俊端着酒杯红着一双眼盯着乔雪问:乔雪,当初,你不是很鄙视金钱和权势的么?我祝福你们.....
乔雪顿时浑身发冷,脸如白纸,竟无语凝噎。几个同学把丁俊从她眼前拉走。乔雪愣怔在那儿好半天,然后移步洗手间。
新婚夜,乔雪和苏黎并肩坐在崭新的婚床上,苏黎问乔雪:小雪,我说你还放不下他?如今咱俩都进了市一医院,他丁俊也不过留校当一辈子教书匠了,今后我定不会辜负你,你还有啥不满足的呢?
乔雪莞尔:几年前就和他拜了,难道你还不放心俺?苏黎温柔地吻了下乔雪温润的脸颊。乔雪继续幽幽道:我就是不明白,丁俊他为嘛在我父亲“连心”立交出事的第一时间,连电话也不接,还不肯来。
苏黎一听这话,浑身毛孔有些发麻。嘴上却讪讪道:是呀是呀,人心隔肚皮,患难见真情呗。家里穷,还能咋样?人后来不是也来看过你爹么,你爹后来不是也治好了么?你就别跟他计较了哈。
苏黎这样说着,思绪却回到了三年前那个傍晚,他和丁俊在学校篮球场上较劲。自己去球场边看台上喝水的当儿,他看见他俩衣服旁边,丁俊的手机不停地抖动。
————————————————————————————————————————————
————————————————————————————————————————————
21号作品:连心桥
作者:锦瑟
字数:1843字
意见:
第一,我一直喜欢锦瑟来着
第二,做为小说,这篇是成功的,做为小小说,第一二自然段没有意义。本文可从第三自然段开始。
第三,这是一个误会,而且,这个误会最多只能算女主人公心中的遗憾,与第二男主角心中的隐密。甚至都不能断定,这个误会所为女主角带来的是好还是坏。
第四,那么,删掉的部分,有没有必要再往深入走一走笔呢?我觉得是有必要的。
本文意见:出局
作者: 李春天 时间: 2015-4-17 16:36
闲姐对工作一向严肃认真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6:51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5-4-17 19:17 编辑
斗宝
村里最美的地方是月亮桥。
桥身不长,桥面也不宽,跨越了“海浪河”两岸,形成了一个自然的圆弧形。太阳照在桥上的时候,弧形的桥洞映衬着水中的倒影,两个半圆重合交叠,远远望去,竟像是一轮圆月在和太阳交相辉映。
若是逢到十五、十六这样的夜晚,朗朗的月光洒下来,桥洞与水面也有一个圆形--一个带着些神秘色彩的黑洞--浪漫点说,像是拱桥与水面共同缔造的月全食。
月光似乎总是喜欢在月亮桥上停留。
月亮桥是村里唯一的“风景”,但是除了几个孩子喜欢在这里嬉戏玩闹,几乎没有大人关注过它。
当时集资修桥,本意是想打通村里与外界的交通,方便村里的农产品销售。但是,当城里的进货商开着各式各样的车进村时,带走的不只是农副产品,还带走了一车一车的劳动力--去城里打工,似乎远比在土里刨食要有前景。
慢慢地,先行一步的男人们风风光光地回来了,他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抽烟会吐烟圈,放屁都带着节奏。接下来,他们又带走了更多的男人,他们的足迹不再满足于周边的县市。广州、上海、深圳……甚至日本、韩国。
后来,村里最后一个游手好闲的二赖子,也抗不住压力和诱惑,打点了行囊,跨过了月亮桥,走向了花花世界。
村里的衣食住行,越来越接近城里。村里的笑声,却远不如以往响亮。
村里成了女人、老人的世界,当然,还有那些似乎永远无忧无虑的孩子。
黑夜是孩子们最寂寞的时候,所以他们通常愿意在月亮桥上集合。
桥那边是远方未知的世界,桥这边是家里寂静的炕头。
“月亮桥,攻老城。老城开,让你们狗剩上城来!”
桥分南北,孩子们也分成南北两帮,手拉着手各自拦在桥的两端。被点了名的“狗剩”兴奋地冲上桥来,用尽了全身力气向对面扑去,如果他能冲破那伙孩子们的手臂,就算“攻城”成功,可以任意抓一个俘虏回来。如果冲不破--那他就成为了对方的俘虏。
有月光的晚上,月亮桥头的“攻城”游戏,成了孩子们打发时间的最好方式。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
“月亮桥,攻老城。老城开,让你们狗剩上城来!”
狗剩总是第一个被点到名,因为他是村主任的孙子,也是孩子们的“头”。可是这一天,狗剩没精打采,勉强冲下桥去,一点力度都没有,自然成了对方的俘虏。看着守城成功的孩子们在欢呼雀跃,狗剩猛地一甩胳膊:“不玩了,没意思!”
孩子们愣了一下,他们还从没见过狗剩有输不起的时候。张家的牛娃掏出手机,要给狗剩拍照,说要拍下他急头酸脸的样--牛娃没忘了夸上一句,小米手机,800万像素。
“800万算什么!”田家的栓柱撇了撇嘴,“你这款是小米2,现在都出小米3了!”
牛娃被扫了面子,瞪着眼睛让栓柱拿出来。两个人争犟起来,甚至有动武的意思,桥南桥北的孩子们都围拢过来,有拉架的,也有帮腔的,桥上乱成一团。狗剩冷不丁地吼了一声:“都别吵吵了,天天攻城,烦也烦死了。今天换个玩法,就玩……斗宝!”
斗宝?孩子们不明所以。
“回家,各拿各的宝贝,半小时后回来,比比谁的宝贝最牛!”
“对,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也比比谁的宝贝最差劲!”
皎洁的月光照在月亮桥上,像是给孩子们的“斗宝大赛”点亮了照明灯。
“遥控飞机,带夜光灯的,我爸从北京买的。你们让开点,别撞着我的飞机!”
“正版三星手机,我爸从韩国寄来的!”
“PS2,说了你们也听不懂,就是索尼游戏机,我爸从日本邮回来的!”
…………
每个孩子都在展示着自己的宝贝,互不相让,最后,大家把目光投在王二丫身上。小丫头今年只有五岁,平时玩攻城时谁也不愿意带她,只允许她当个“替补队员”。小丫头家里的条件是村里最差的,爷爷半瘫,妈妈有病,所以爸爸也不敢去太远的地方打工,只在附近的县城里干点工地上的活儿,挣得也不多……她能有宝贝吗?
王二丫两只手空空的,看着大家的目光聚焦在自己身上,她更有些局促。过了好一会儿,她嗫嚅地说:“我爸……给我买的新衣服!”
“新衣服?”栓柱扫了一眼,“这也算宝贝?最多二十块钱!”
大家哄笑起来,没有人再怀疑了,这次“斗宝”的倒数第一名非王二丫莫属。
王二丫也知道,她在孩子们的笑声中默默转身,默默地往桥下走去。走到桥头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怯怯地说了一句:“我爸……回来了!”
桥上立刻安静下来,孩子们默然无语。
月亮升得更高了,柔和的月光洒在月亮桥上,中秋夜的小山村变得更加宁静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号作品:斗宝
作者:红尘散仙
字数:1701
意见:
本文的主题,应该是金钱不如亲情,这个主题应该是很主流的。但本文有一些觉得不是很舒服的地方。直言勿怪。
第一,题目叫月亮桥可能更好于斗宝
第二,大段的描写月亮桥,是想与桥这个主题挂钩吗?但个人感觉,头重脚轻算不上,想描写桥通着山村与外界吗?好象也不是,这篇像是两篇小说合在一起,换言之,有两个主题。在大家已经接受月亮桥这个概念时,笔锋转入了斗宝,这个有些遗憾。
另外,我觉得我这个评论是有些问题的,所以多说一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关注,是一个很好的选材,以散仙笔力,个人感觉没有发挥出来。所以,请谅解。
本文意见:不推荐入围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17 16:52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7:28
永红桥
村口有一座桥,叫“康桥” 。
以此为界,前有康南村,后有康北村。两个村庄民风古朴,互相往来,一直采用联姻的方式繁衍着各自的子孙后代。
姑姑从康北村嫁到康南村后,活得很滋润,养得红光满面。姑姑是个热心肠,喜欢给人做媒。在她的热心撺掇下,康北村的姑娘几乎都便宜了康南村的小伙,康南村的姑娘也几乎都落入了康北村小伙的手心。
姑姑牵线搭桥,成就无数姻缘,理所应当会受一些犒劳。她不胜欣喜之至,做媒就做到她亲哥家里来了。姑姑来的时候,姐姐在飞针走线,纳千层鞋底。
“侄女儿,姑姑记得你今年十八岁了吧?”
“姑,你一来我就知道你干啥来了,我可不嫁到你村去,你们村哪比得上附近的吉祥村富裕,我想嫁到吉祥村去。” 面对姑姑的试探性言辞,姐姐并不羞怯,直接开门见山拒绝了。
姑姑说:“给别的姑娘撮合,我不管对方穷富,你是我侄女,我能给你找个穷的?这次,是康南村的龙平央求我来说媒,龙平他爹人称康百万,是康南村康百万酒厂的厂长呢!你想想,他家就龙平一根独苗,你嫁过去,可不就是小康百万夫人么?”
姑姑不愧是多年的媒婆,三言二语就把姐姐说服了。姐姐答应和龙平见个面。姑姑带着龙平来我家时,龙平向我父母问了好,展示了下手中的两瓶红盒“康百万酒”,爹娘很高兴,笑得嘴似瓢儿。姐姐是个孝顺孩子,见爹娘高兴,自己也笑吟吟的。
姑姑见姐姐没有抵触情绪,就安排姐姐和龙平去厢房里聊一会,看看能不能聊得来。
姐姐问:“你们康百万酒厂,建了好几年了,怎么还没能让你们村脱贫致富?"
龙平说:“我爹思想太僵化,不懂得广告宣传,销售只局限在附近乡镇,销售额上不去,赚的钱太少,无法扩大生产。要说咱家酒的品质简直太棒了,纯粮发酵,窖香浓郁,醇厚绵甜……”听龙平说咱家的酒,姐姐脸微微一红。这亲事算是默许了。
姐姐嫁给龙平后,公爹一看媳妇人漂亮又能干,是个合格的贤内助。他干脆做了甩手掌柜,把酒厂交到了儿子手里。龙平姐夫发挥了他的龙马精神,不断外出联系业务,扩大宣传。姐姐则在厂里监督生产,确保质量过关。
这样的琴瑟和鸣,兢兢业业,收入自然直线上升,他们很快发了大财。姐姐姐夫“吃水不忘挖井人”,他们决定给村里修一条直通县城的大公路,顺便把康桥也好好修缮一翻。
公路建成了,康桥也焕然一新,由原来的只容一辆牛车通过的小桥变成了三车道的大桥。建桥工程师征询姐夫的意见,问桥名还叫康桥吗?姐姐的公爹站出来说:“应该叫康百万桥,这是我家钱修的……”
姐姐姐夫都笑了:“爹,咱家的酒叫康百万酒,你已经跟着名扬天下了,还不知足吗?不如康桥还叫康桥,这个名字好哇,康桥连着康庄大道,康庄大道源源不断输送咱康百万酒……”
——————————————————————————————————————————————
————————————————————————————————————————————————
23号作品:永红桥
作者:草长莺飞
字数:1064字
意见:其实吧,小说写到这里,刚刚完成了背景铺排。下面应该还有,
本文,不推荐入围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17 17:39
牛儿和珠儿
牛儿放学进了门,妈妈赶紧给牛儿盛饭。那天的饭菜很丰富,除了牛儿爱吃的土豆丝,还有想吃却轻易吃不到的红烧排骨。
牛儿妈妈看着儿子吃得有滋有味,脸上漾出了些许笑意。
“牛儿,妈妈想带你到附近的桃花村生活,你愿意吗?”
牛儿知道桃花村,那里有一个很大的桃园,几个月前,牛儿和小伙伴们还去偷过桃子呢!
“那咱们这房子怎么办?我上学怎么办?”
牛儿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知道动脑子考虑一些事情了。
“房子搁在这儿,将来还是你的,转到桃花村上学,离得近,你上学方便。”
牛儿自从爸爸暴病去世后,一直很乖,妈妈说什么就是什么。
牛儿告别了村里的小伙伴,就随着妈妈,赶上家里的牛车,带了一些成用的家什去了桃花村。
牛儿的继父有几间大瓦房盖在村口的桃园里,妈妈和牛儿就在桃园里住下了。继父没认出牛儿,牛儿可记得很清楚,那次,他和小伙伴们来偷桃,正是偷得继父桃园里的桃。当时,继父听见狗叫,发现了他们,就追出来。牛儿他们捧着桃子,沿着田里的小道往自己村里跑。继父追到一座桥头,发现孩子们没影了,只好作罢。
等继父走远了,牛儿和小伙伴们才从桥洞里钻出来。他们一边吃桃,一边用嘲弄的口吻说:“那个桃园主人真是笨蛋哩,就在他眼皮底下,咋就没发现咱们?”
牛儿和妈妈来到桃园的时候,正好赶上了花期,满园的桃花抖开了无数的蓓蕾,它们仰起脖颈,俏立枝头;张开秀口,吐露芬芳。
牛儿妈妈很爱看桃花,一边看,一边笑,那陶醉的模样,显然比以前开心多了。牛儿刚学了一首关于桃花的诗,就背给妈妈听:“人家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妈妈听完,似有所思:“我和牛儿咋就这么有福气,转入此中来了呢?”
继父还有一个比牛儿小一岁的女儿,叫珠儿。珠儿脸蛋粉扑扑的,一笑两个小酒窝,像桃花一样明媚鲜艳。
可是,一看见牛儿,珠儿就不笑了。还有,珠儿从来不喊牛儿的妈妈叫妈妈,好像对牛儿娘俩充满敌意。
继父嘱咐牛儿,上学带着妹妹,看护好妹妹,不要让别的同学欺负她。每次,上学放学路上,珠儿在前面走,牛儿就老远跟着她。跟得近了,珠儿会发脾气,说牛儿你狗皮膏药哩!牛儿也不恼,就拉开距离,再跟着珠儿走。
有一天,放学路上,有一条大黄狗从一条胡同里钻出来,珠儿吓得尖叫起来。牛儿跑上去,挥舞着书包,把大黄狗吓跑了。回到家,珠儿就笑嘻嘻地喊妈妈了。牛儿妈妈高兴地给两个孩子夹菜吃,继父开了瓶白酒,喝得红光满面。
吃饱喝足,牛儿和珠儿上了各自的床铺,说着悄悄话儿。
“妹妹,我曾经偷过咱家的桃,咱爸真笨,我们几个躲在桥洞子里,他愣是没发现……”
珠儿就笑了。
“那是咱爸吓唬你们才去追哩,不想让你们做小偷罢了,你以为还真抓住你们呀!”珠儿又说,“爸爸回来跟我说过,他把那几个小屁孩吓得躲到桥洞里去啦!”
————————————————————————————————————————————————
——————————————————————————————————————————————————————
24号作品:牛儿和珠儿
作者:小园香径独徘徊
字数:1114字
意见:
我觉得作者可能有三个用意,第一吧想宣扬下主旋律,第二吧,想表达下有些不被我们关注的善良,第三是想来些小温馨。
其实,最吸引人的理由应该是第二,但遗憾的是,牛儿和珠儿合好的桥段,冲淡了这个主题。换言之,表现的有些平,在随笔中出现是温馨的,在小说中,这个段子会让人觉得遗憾。
本文,不推荐入围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17 20:00
作者: 李春天 时间: 2015-4-18 12:41
认真点赞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3 09:51
嗨,宝贝
一夜多梦。至天晓,反倒睡意更沉。可这时,那个熟悉的声音又在耳畔柔柔的唤:“嗨——,宝贝,该起床了。”她本有些恼怒地睁开眼,却看见这俯身而来的姿态竟然也与他相似十分,愣了一愣,便顺从地从被窝中坐了起来。
接过了衣服,却还是浑身懒散,暗暗想:他多时不曾这样温柔的唤她早起过了?……哦,最早还是在刚结婚的那会,都还是小小职员,朝九晚五,日子清闲,人年轻,荷尔蒙爆满,每每都会在暗夜里折腾得精疲力尽。可他还是会早起,或到街上买来早点,或自己下厨做得她爱的……然后,俯身在床边,口中的热气直扑在她脸颊上,痒痒的,‘嗨,宝贝’他微笑着柔声地唤道。
……
“嗨,宝贝,你先到院里小跑一圈,舒展舒展筋骨。等你回来,紫薯粥就好了。对了,你想吃什么小菜?”
她想了想:“凉拌土豆丝吧。不要放辣椒油,阿贵。“
“好的”。阿贵答应得极为爽快,而且,一向都能确保执行得丝毫不差。这点可比他强得太多了,他做饭时总是喜欢奇思妙想的搞各种匪夷所思的搭配,美名其曰:创新家常菜。
而且,在餐桌上,他也总是喜欢对她指指点点,这不合宜多吃啦,那个必须多吃啦。若是她不肯听,他便会架住她的筷子,气得她哭笑不得。一顿饭能没玩没了的笑闹到底。
可是,阿贵就绝不会这个样子。安安静静的等她跑步回来,洗漱完毕,才将饭菜端上了餐桌,紫薯粥,小花卷,还有清亮可心的凉拌土豆丝。阿贵安安静静的坐在她的对面,等她细嚼慢咽的将这顿早点消纳完。
“阿贵。今天是清明,你陪我扫墓去吧。”
“什么是扫墓?”阿贵不解的反问道。
“扫墓就是”她想了想,干脆这样说:“你别问了,只管跟我走就行了。”
阿贵果然不再多问。
阿贵开上车,先带她到花店买来一满捧菊花,花色很娇艳,香气浓郁,熏得她都有点晕了。
到了公墓,很快就找到了他的墓地。
献花、鞠躬。阿贵伴着她,一举一动都有模有样。
墓碑很洁净,大概被管理者刚檫拭过。他在照片上,清瘦,略带憔悴,嘴巴紧紧的抿着,眼神忧郁,像幽深的水,似乎要装下着满世界的忧伤。笑一笑。那天,朋友如此的提醒。他笑了,嘴角微微上牵。可是快门按下的那一瞬间,笑容又像被风吹轻纱般滑落了。
他很瘦。是的,他很瘦。虽然才年满四十,头发已灰白,如同破抹布。当他躺在病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只有看见她了,才会展露出一丝微笑。当他最后一次吃力的紧抓住她的手,他也在微笑,他说:“我对不起你。”
她心如坠崖,却仍不肯放弃,问:“真没办法了吗?!”
他摇头,“人工再精巧,也超越不了上帝之手的神奇。”
“我对不起你。”他说,一边继续摇头,显然不想继续纠缠在她的话题上。“这多年,我只顾着工作,没有好好的爱你。我对不起你。”他还在满怀歉疚地说。
她哭了,小声的一直哭泣,心里如同乱麻般头绪万千:他对不起我?!好像也没有。为了家,为了生活,这个男人付出了他能付出的一切……不过,一定要怨恨的,则是他自知身患绝症竟然还敢隐瞒她这么久,不可原谅……也恨自己,眼见他一日日消瘦,居然没有放在心上,不可原谅!
然而,他竟然还在微笑,虽然很艰难,如同被铅笔浅浅的刻画在嘴角。“宝贝。我给你还准备了一个礼物。如果,你能碰到合适的人,那就结婚。如果还没有,那就让它先陪着你。都说好了,我同事会送它到家的。”他微笑着说,紧握她的手,心满意足。
果然,礼物是被他的同事抬进了家门,一人多高的大箱子,四个人都很吃力。箱子打开了,她惊得两手紧握,好久才轻轻的呼道:“阿贵?!”
阿贵应声而语:“嗨,宝贝。我是阿贵。”
“阿贵,”她伸手抚摸过墓碑上的那张清瘦的脸,紧抿的唇,幽深如潭的眸,“真让你说着了,人工再精巧,也难比拟上帝之手的神奇。它再像你,再细致温柔,还是抵不过你一个轻轻的拥抱动情的微笑……谢谢你!阿贵。”
“嗨,宝贝,”站在她身后的那位,耳朵果然灵敏极了,走向前来,挽着她的臂膀,“我们该回家了是吗?”
——————————————————————————————————————————————————————————
——————————————————————————————————————————————————————————
25号作品:嗨,宝贝
作者:一本道
字数:1539字
意见:
多年前有部电影叫《人工智能》,还有类似的电影《机器管家》,《我是机器人》,相对来讲,《机器管家》更娱乐大众一些,《我是机器人》则娱乐,思考,感人皆有,但更看好的还是《人工智能》。
千年的等待,发生在一个机器小孩儿身上,只因为梦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小孩儿,以得到“妈妈”的爱,这种等待甚至持续在了人类灭亡之后。感人至深,唏嘘不已。
其实,这两天纠结的也是这篇。我一直在琢磨要不要推荐。想要推荐的原因是,几次小说赛中,这类题材很少,这种思考与构思方向,是值得推荐的。可能,这是爱的另一种深华,涉及到超越人类界限的深层次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篇小说起到了这样的提示作用。
不过,这篇小说还是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显然,语言上的节奏与掌控能力还是需要精炼的
第二,现实与科幻之间,界限不明,这种混淆,是一个很难把控的局面。说白了就是,对于阿贵的出现,如何避免质疑。要么完全科幻,天马行空,要么让阿贵的出现增加更多的合理性。
第三就是,在前面所说的理由下,这个故事,仍然平了一些。
所以,本文不推荐
但,向作者表达敬意
作者: 李春天 时间: 2015-4-23 15:34
评得好,很赞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4 09:29
吹萨克斯的男人
屙出的几个饱嗝,感觉像刚吃的那只野鸡复活一般,扑闪着翅膀,钻出喉咙,飞进夜色。酒劲很大,脚步有点发飘,像在月球上散步。嫦娥在电话里娇滴滴的声音催我快去,不止一次甜言蜜语称小萱为嫦娥。
夜色有点凉,有曲子隐约飘出巷口。驻足细听,很好听的萨克斯曲子,柔软如嫦娥睡衣上的裙带。循声而去,音乐来自菜市场门口。菜市场的门口,没有了白天的喧闹,路灯照在吹萨克斯男人的脸上,惨白惨白的。他大概四十多岁,头发很长很乱,像春天粪坑边的野草。
他吹的投入,身体随音乐柔软的摇摆。有走过的路人回头张望或停下来听。
菜市场对面,有馄饨摊亮着灯,于是走进,吃碗馄饨压压酒,顺便听听喜欢的这首萨克斯曲子。
一勺馄饨汤刚到嘴里,电话响了。不是嫦娥打来的,是河东家中狮子电话。于是,谎说晚上加班。喝着馄饨汤,抬头看对面吹萨克斯的男人。
西方人说,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而我,总觉的萨克斯曲子“回家”,是一座最美的建筑,是一座温暖的桥,家就在对岸。
“这男人老婆同别人跑了,他有点疯癫,不分白天晚上的在这里吹这首曲子,我耳朵都有老茧了!”卖馄饨的见我总看那吹萨克斯的男人,就和我搭讪了一句。
“哦,原来这样,怪可怜的!”
“他就住在不远处的桥洞里。”
“桥洞里?”嘴里迟疑了一下,馄饨堵在喉咙里。
出于好奇,吃完馄饨,走近那男人。吃馄饨时,摊主找的两个硬币,我随手放在了他面前的帽子里。
“怎么不去商业街吹,那里晚上人多。”借着酒劲漫不经心的对他说了一句。
“喜欢在菜市场吹。菜市场里拎篮子买菜出来的,都是要往家赶的人,我喜欢。”说完,唇边音乐又飘起。他这句话让我诧异了许久,一声饱嗝又从我喉咙里钻出,像我刚吃的那只野鸡,想寻找属于自己的窝。
夜色中,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可那些都不能作为家去住,他只用一个桥洞。而萨克斯曲漂浮在空中,像一座浮桥。想必不止我一个正好踏上这座桥回家。那些路过驻足回头的人,也许就有和我一样的。
嫦娥美丽,在不能涉足的月亮上。
踏着萨克斯曲子,踏着这座桥。家就在河东对岸,一只狮子的吼声仔细听竟很温暖。 ———————————————————————————————————————————————————— ———————————————————————————————————————————————————— 26号作品:吹萨克斯的男人 作者:油纸伞 字数:830字 意见: 小说还是随笔的争论,不想引起。但如果引起这种争论,说明作品本身还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这是篇温情随笔,而且尽管温情,也未见得高明。不过,作者的文笔与叙事能力都不错,而且如果去掉第一段,会更好。在马甲明确的情况下,小楼又东风那篇显然要好于这一篇。 本文,不推荐入围 |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4 09:39
还在评啊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4 09:39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4 09:40
要有始有终啊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4 09:41
水平可以不行,但一定要执着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4 09:44
嗯。坚持自己的,让别人去说吧。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4 09:46
那个根本就不介意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4 09:47
嗯。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4 10:37
初见
——————有时候/有时候/相信一切有尽头—王菲
我习惯上班时逗弄下我养了十几年的那只绿毛龟,它养在我家门口鞋柜上一只玻璃缸里,我用钢笔戳它一下,它就会怯怯的缩一下头,再戳,再缩,有时我盯它很长时间,它的头也会缩很长时间,它缩在背壳深处,一定也在盯着我的眼睛,研究我。我有时会看到它缩在龟壳里轻开眼睫,宛若拨开一茏青草,展开一泓清泉,清澈,明亮,若有所思。
而我已无思索的能力了,混了二十年,在这个小城里也算不上官,只能是个担点小职责的刀笔吏。每天上班都会经过一座拱桥,桥离我们家阳台很近,近的有些躲不开视线,无论白天黑夜。说是拱桥并不准确,它本是很久以前建成的平桥,但按5、60年代的设计,并载不动当今许多愁,近些年多少大车隆隆碾压它当初无力的设计,桥基早已经下陷,桥面左右两边不断隆起,桥面中间也隐隐裂出一条狰狞的缝,从阳台上望下去,像一条屁股沟。而匆匆路过的行人、车辆及桥下的流水是无视这条可送命的屁股沟的,一如既往的摇摇晃晃着呼啸而去,去办事情或办事。
直到。那天。我摔了一个大跟头并摔掉两颗门牙,肿了嘴,缝六针,狼籍,口型撅得像桥的轮阔,我真正开始对没有人担当这条狰狞的屁股沟感到愤怒了。我找到了住建局的沈副局长,我对她怒目而视,她依旧不愠不火,一袭白衣,香径满园。
她是我爱人,越来越不熟悉的爱人了。熟悉的时候,她的眼神时而像锐利的石子尖,时而像左冷禅的剑。日月掷人去。而现在,她只会对我不愠不火的笑了,笑的我痉挛。她几点下班几点上班我好多年前已经并不再关心,可做为一个文明创建办的副主任,不会无视这样一座危桥吧!
她答应周末早回家,做一顿饭,安抚我。我接受,可我高兴不起来。我承认我喝酒了,喝了许多,我都不知道怎么将那么多酒灌到肿起的嘴里的,我说既然有机会在一起吃饭了,陪我去看一眼摔我至此的屁股沟吧。
她一袭白衣,只是站在桥头,屏栏临风,作独醒状。而我,一腚坐在了桥中间,一辆辆车子如来复枪的子弹,呼啸着在我的左右捅来捅去。一双双红色的或什么色的皮鞋高跟鞋在我左右摇摆着咯咯蹬蹬路过,跟本无视有个我。我的头发也被这些气流掀起来,即将把我揭幕。我看着那条愈裂愈大的屁股沟,注视着屁股沟底日益污浊的水,我想着努力稳定自已,怕一不小心掉下去,变成一个浑身恶臭的污吏。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炸了这座桥。
材料准备并不难。开山采石用的药与雷管。我计算了屁股沟的宽度,塞入多少药可将桥从左右彻底分裂开来,它会像一只巨大的扩张器,粉碎性的撑开这两片惺松的皮,使它向两边无止境的飞去,这个,可根据材料力学与工程力学计算得出来。我看到那一袭白衣,我在笑,她虽然也看着我,她根本看不见我的心底。
我焦虑着实施了计划。
声音很响,贯穿了我的左耳与右耳。
爆炸波摧毁了我家卧室的玻璃,它们晶莹剔透的身影雄纠纠的飞散入我的身体。桥面那个歪歪扭扭的滑稽戏也已收场,我的头皮像甩过的拖把,在声波里披散开来。
我的眼球由于巨大的震撼,产生了一个新的视角。她,一袭白衣,如初见,她抚着我的头发,对我吃吃的笑,我也笑。
——————————————————————————————————————————————————————————————————————————————————————————————————————————————————————
27号作品:初见
作者:江小满
字数:1236字
意见:
记得初相见时,你一袭白衣,抚着我的头笑,我也笑。那座桥,见证了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我们的梦,我们的婚姻,我们的拼博。
可突然从梦中醒来,发现相伴几十年的桥,变的那样丑陋可不堪,我甚至想不起出它是从何时开始发生的变化。同时,几十年相伴的枕边人,突然间不熟悉了,陌生了,而我,其实是多么希望她能如初相见那样。
这是爱情吗?是的,但还是亲情?或者是生活,人世,人性,以及其他。
那改变是好还是坏?什么样的生活应该是真正需要的?
是来自拼搏过程中的人性屈从?还是为那些曾经青春中失落的梦烦躁?还是成功之后陌生的不安?小说,给了足够的思考空间与暗示。
那还是回到以前吧,因为,我受够了那种桥。
这不仅仅是爱情,其实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思考。同时,小满老师还在告诉我们,小说应该如何写。
甚至,我怀疑,那桥根本没有炸,因为精神文明办主任不是住建局局长。所有的,只是主人公的臆想,但真假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我想回到本真,回到从前,回到初相见时的你。
或许,这才是真正心灵的救赎。
本文,推荐入围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24 10:53
嗬,这是准备评完的节奏呀……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24 10:54
虽然我比较赞赏工作认真的男滴,但是……
作者: 李春天 时间: 2015-4-24 12:12
还有三贴,闲姐加油
作者: 尾生 时间: 2015-4-26 15:18
从传说中走来,吓闲过一下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6 15:57
有点意思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6 16:14
这谁马甲 ?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6 16:25
闲过老皮老皱的,不怕吓。欢迎吓。
作者: 尾生 时间: 2015-4-27 07:40
看闲过搬弄“尾生抱柱”的故事,出来配合一下
作者: 尾生 时间: 2015-4-27 07:41
故人。
刚从城南走过
作者: 尾生 时间: 2015-4-27 07:44
观其对尾生知之甚详,顿生知音之感。故扰之。
水烟也有过互动,想想我是谁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7 07:46
多故的人?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7 08:47
“公孙先生别来无恙啊?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7 10:54
心桥
那是一座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坐落在村子的最东边。朱红的院门敞开着,门口的垂柳随风轻扬,几只觅食的鸡悠闲地走来走去,小屋顶上,炊烟在暮霭中缓缓升起,如此静谧,如此安逸。
我知道,我只要走过去,轻轻敲响那扇朱红的大门,她就会从里面走出来。三十年的时光,很长很长,长到我的头发都已经花白,长到,我已经无意去遮掩岁月的沧桑。我只是想看看她,看看三十年前那张年轻亲爱的面孔,看看我们曾经的痴情爱恋穿越时空的模样。不知她看到我,眼里会闪现怎样的惊喜?或者,没有惊喜,而是岁月沉淀过后,安然的脸。
可是,夕阳一点点下沉,暮色渐浓,小院的轮廓渐变模糊,我依然没有挪动半步。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在暮色中关上大门,一切都归于沉寂,我于深重的暮色中端坐在小山坡上,宛若石雕。
我想,我也许不会去敲那扇门了。
年轻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那时候我多年轻啊,不仅年轻,而且功成名就,意气风发。
当然,父亲曾经对我的背叛暴跳如雷,他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可是我对家族产业不感兴趣。不过我妥协的条件让他不容拒绝:我同意与李家联姻,以拓展他的事业——虽然我并不爱李家那木讷的小女儿。爱情只不过是生活的点缀罢了,我自有我自己的梦想和追求。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爱得死心塌地。
那天,在上海刚拍完一场戏,我和杨子走进一间酒吧想放松一下。
酒吧里灯光柔和,乐声悠扬,正是我想要的。我和杨子喝着大香槟,低声聊着拍片时的各种花絮,非常愉快。
故事的开始总是那么俗不可耐,我们却避无可避。当一个女人一头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本能地抓住了她身后追过来的那个男人的手腕。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无意中帮了怀里这个女人一下,我无意再有进一步交往。可是当这个女人抬起头,眼睛忽然亮了起来:阿邦,你是阿邦……
故事于是就顺理成章起来。她叫童童,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在我们坐下来一起喝酒的当口,我听着童童喋喋不休的唠叨。她记得我拍的每一部戏,并对我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说不完的话。这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我们在一起一个小时所说的话,比我跟妻子在一起一年说的话都多。我有时候也会跟她谈起我拍过的戏,她总是平平淡淡地说:拍戏嘛,又不是真的。可是我,是真的对每一个角色都注入了感情的,就好像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戏里戏外,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了。
其实我是抗拒这段感情的。我抗拒所有的婚外感情——虽然我婚内也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因为我必须要有一个和美的家庭,我的公众形象需要我这么做,我的父母也需要我这么做,所以我必须微笑着和妻子一起出席各种公共场合,做一个模范丈夫。
我努力抗拒了一年。这一年里,我对童童的所有来信不看,不回。我想,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一切,包括那几天的柔情缱绻。
可是,一年后童童真的不再写信,我的思念忽然如野草一般疯长起来。童童怎么了?生病了?出事了?嫁人了?我无法忍受童童忽然在我的生活里消失,在又一个无法安睡的夜晚过去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赶往上海。
冲进那间酒吧,童童正在聚精会神地调一杯酒,半天才抬起头来。四目相对,时间凝固了,也许十秒钟,也许一辈子。然后,童童粗哑地问:先生,想要杯什么酒?
我无法自拔。我不断地从各个拍片现场赶往上海。我说,童童,等我,我一定会娶你。
还没等我想到跟妻子离婚的办法,各种风言风语已经传到了父母和妻子的耳朵里,压力纷至沓来。
我无法抗拒整个家族,也无法抗拒爱情。在童童那里,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焦虑,而童童,越来越温柔,童童说,阿邦,我不想看到你为难。
最后一次去童童那里,童童亲手做了几个菜,又亲手调了酒。童童说,今天我们上山去玩吧,放松一下。
小昆山游人不多,我们在山间小路上尽情奔跑尽情欢笑,仿佛回到了童年,暂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忧愁。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成为永恒。
下山途中,童童跑的很快,在前面喊着:阿邦,阿邦来追我啊……
我眼看着童童突然脚下一滑,摔到了,顺着山路向下滚去。
我怕极了。守在童童身边,心像要掏空了一样,我不能没有童童啊。
看到童童终于醒过来,我惊喜交加。我紧紧拉着童童的手,我说童童,童童你终于醒了。可是童童茫然地看着我,半天才问:你是谁?
我守了两天,可是童童根本不让我近前。童童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医生确诊,童童已经部分失忆。两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了上海。
一个月后,我再次来到上海,那件酒吧已经人去屋空。
遇到杨子是个很偶然的事情。退隐多年,我们都不再是公众人物。我们坐在小酒馆里,就着淡酒和几盘小菜,细数从前。
杨子说,阿邦,你原本可以再演几年,风头正盛呢,你就急流勇退了。
是啊,我说。累了,自从童童失忆,我就再没有了她的消息,我找了她很多年,真的累了。
失忆?你说童童失忆了?
杨子一脸震惊的表情,令我惊奇,我问:难道不是吗?
杨子沉思良久,说,当然不是,童童根本没有失忆,我们现在还偶有联系,说起从前的事情,她还津津乐道呢。
我想起童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能幸福相守,我会给分手一个理由。
原来……原来如此。
—————————————————————————————————————————————————————————————————————————————————————————————————————————————————————
28号作品:心桥
作者:醉生梦死
字数:1979字
意见:
这是个为爱放弃的故事,很让人心疼。
不过,我的意见:
第一,开头完全可以从: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女人,爱得死心塌地。这里开始。
第二,他知道失忆的真相,可能比不知道更有震撼力。
第三,虽然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但这部分,还是应该重点写一写。
第四,这个故事,并不新,所以说,“我”知道童童没有失忆,可能比不知道,更让人深思,因为那涉及到了另外一些,能引起读者痛的东西。
本文不推荐
|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7 11:07
冬浪春涌— 给Y生日快乐
——有一座桥,横在空中,我们其间穿梭。
深秋行深,走入这个不算太冷的冬天,总让人感觉宁静、缠绵、安稳。这是绵雨的冬。这是暖阳的冬。还是短冬,像小兔子尾巴一样羞涩。或许是麻雀的冬,两个人的冬,就这样叽叽喳喳地闹。
大约是春天就不远了吧,那些小虫子爬个不停,挠得心痒痒的。直到男人说忍不住要爱了,她说那你得娶我。“刺啦啦”仿佛电视机里的断片,黑白的小圆点跃跳动不止。他和她都再明白不过。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他恼火她的提示。
若是过了年,春天就逼近了。湿润的空气,让他们有些躁动。很多争吵,都是没来由的。她说,有太多别的女人关注你。男人委屈,也不耐烦:那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关注她们。她说:那就是有咯?他问:女人都喜欢下套子,比如先救谁的故事。她说:你怎么知道女人都这样?你有很多女人?他叹口气,认定她实在是个不讲理、磨人的小妖精。他岔开话题,说:要过年了。她就说跟我回家吧。他笑着说,好像你爸爸有枪的。她也嬉笑,是啊是啊。他说那你是想谋杀我。她顿了一顿:你已经谋杀我了。至此,男人和女人都知道,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无力抗拒,关于爱情便是如此。
男人有家室,还有个可爱的女儿。这些她都知道。她貌美如花,独身,事业小成,被众多优质男争着捧着。可她却义无反顾地去找他,仿佛他是块磁铁。试探、闪躲、欲拒还迎。她知道这男人是危险的动物。她告诉他,只能做自己的狼。男人同意。她告诉他,做一头狼,必须忍受孤独,否则就是一只貉。她感觉他在电话里一秒钟的停顿。直到他轻声说:可以。女人满心欢喜,将手机贴在胸口,仿佛抱住了男人。
他无力抗拒,这个世界也无力抗拒。
手中的电话被攥得温热,熟悉的号码,总在刚刚开始,便被掐断。他放下,拿起,又放下,又拾起。最后叹了气,将手机扔出去,在沙发上打了个滚,卡在坐垫间。他恍然,那是一座不该有的桥,是独木桥,经不起风雨飘摇。
走着,走着,俩人就走丢了。不知道究竟谁丢了谁,也许是迷路,也许是失联,也许吧,也许。
每一次温暖开始,都被这样的谈话谋杀。冬仍旧是冬,不会改变原本的面目。
冬天尾巴特别冷,但冷得有些混沌,雾霾横行,让整个冬天蛰伏在屋子里。特别是那些悬浮在空中的微粒,粒径分明。这些尘埃,或许是肮脏的,挥之不去。
忽然地崩塌发生在年前。女人告诉男人,她去相亲了。他脱口而出,这正是我希望的。女人疼得吸了口气,不再说话,只是发来相亲的照片。照片中男子是俊朗的,也很干净,与女人极相配。他微笑着,吐出一口气,心想:是了,该是分开的时候了。男人确实这么想,没有一丝难受。只是他不曾想,有些疼痛看不见摸不着,却如空气一般被需要。
桥断了,日子如尘埃。这个冬天的尾巴,男人手机不再响起女人的专属铃声。他有时拿起它,觉得它似乎坏了。可在心底里,他知道,自己将女人的号码囚禁了。他担心一放出来,心魔也跟着出来,撕咬他,吞噬他。女人看着手机,QQ头像一直黑着,方才醒悟:这个黑色的小匣子,不过是联通两人唯一的桥。
年像一头小兽,忽然闯来,春天跟着就烂漫。女人开始打扮自己,清纯的、妖艳的、富贵的,怎么美怎么打扮。女人开始旅游,开过的油菜花,炫目的桃花园,温柔了的海,哪里美往哪里去。帅哥靓女一起的日子回来了,女人一点也不陌生,在嬉闹间,收放自如。
春润水肥,夜若暖衾。女人K歌回来,余烬未泯。拿起手机,QQ里一大堆跳跃着、闪烁着的头像,她一眼看见灰暗如初见的他。她发现他一直关注自己,欢喜莫名。情爱,确如空气,无处不在。
她的手搭上黑色而奇妙的匣子,铃声悠长,拱桥的弧度。
他听见铃声,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放出了她?他被自己吓着了,伸手要掐断它。
也许过去了就过去了。铃声的结尾,她这么想。然而,听筒中传来慵懒的声音:喂,年过的好吧,相亲成功了吧。
她的眼泪就要下来。她想架一座桥,可话语的开端便无可避免地落入将被谋杀的窠臼。
她在想,是你毁了这座桥。
他在想,有了这座桥头堡,你会走过来么?
桥上有风,层叠着的风,交错着的风,卷曲着的风,穿梭着的风,眼睛里的风,心底里的风。
审判日。有风即有景。
——————————————————————————————————————————————————————————————————————————————————————————————————————————————————————
29号作品:冬浪春涌— 给Y生日快乐
作者:徽地文狐
字数:1631字
意见:
本文,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感情真挚,读之动容。
本文,肯定是小说
本文,给评委出难题,当然,也不是很难
因为,除了上述理由,好在,评委是男,作者也是男。
本文,不推荐入围。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7 11:23
又是一年杏花开
初春季节,天气渐暖,杏树上缀满了暗红色的花蕾,密密的,在枝枝叉叉上拥挤着、等待着。
周日,明搭乘去乡村的公交车回家看望父母亲。那一年,他二十岁,刚毕业的他是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虽满脸孩子气,却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志向满怀。
那一天是乡村的大集,在农村,每逢大集,农民们会家自己产的土特产拿到集市要吆喝叫卖,换几个过日子的零花钱,也有居家的主妇会到集市上挑选过日子用的零东码西,集市向来是十里八村最热闹的聚集地。特别是这初春的集市,因为春耕备产,农户们要选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所以更是人来人往,夹杂着商家七高八低的叫卖声和农民们的吆喝声,很是热闹。
明正在挑选东西买给家里,忽然感觉一名男子象一阵风一样,“呼”的一声从身边窜了过去,正在诧异间,后来传来了了一个妇女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快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快——抓住他,抓小偷啊!”后边追赶的中年妇女早已气喘吁吁,但奔路的步伐却越来越快,脸上充满了焦急。
容不得多想,明扔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追了过去。小偷很敏捷,在所有人的怔楞中他已经挤过人群,奔着集市后山坡上的小路飞奔过去。
明和几个赶集的农民奋力追赶。小偷年轻力壮,奔跑如飞,眼见他在人们的呼喊声中越跑越远,渐渐离开人们的视线,这下可把明给急坏了,忽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自行车,他顾不上多说,夺过车子一路紧蹬,眨眼功夫就追到了小偷的身后。
明大喝一声“站住”,小偷回头一看,自己已经穷途末路,再也无法逃离,竟然转过身直奔明而来,这时候的明已经脱离一起追赶的人们几百米远,“他要干什么?”,明分明看见小偷的脸上有了一种鱼死网破的悲壮,手伸进了衣袋里,明有点紧张了,“他手中握的是不是刀啊?如果他真的动刀子,我该怎么办?”只是一瞬间的迟疑,明扔下车子,顺手操起路旁的一块石头,迎着小偷走上前去,此时的明热血沸腾,准备与小偷展开一场生死搏斗了……
却不料,小偷就来到明面前,从衣袋中掏出却是是一小叠钱,他抓住明的手,哀求道:“兄弟我把钱还给你,你就放我一马吧,求求你了!”明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接过钱来,但还是保持了十分的警惕……
僵持中,追赶的人们陆续赶到了,大家岔岔不平,七嘴八舌的责骂小偷,一位壮实的大哥黑着脸,冲动的拽过小偷的衣领就要要动手:“看你再做这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跑啊,有本事你跑啊,再跑我打断你的腿!”小偷一脸的沮丧,不住的哀求着“大哥,我不跑了,钱还你们了,放我一马吧,我再也不敢了。”
丢钱的中年妇女接过明递过去的钱,认真的点了点,四十二元,一分没少,她嘟嘟囔囔地骂了几句便没有再说什么。接下来,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今天的功臣——明的身上。明知道,在当时这个小偷的行为还构不成盗窃罪,本想把他送派出所,但看到小偷一脸悔改、颓丧的样子,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他语重心常的劝诫了小偷几句,就让小偷离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了,明呆呆地望着小偷远去的背影,心情却是复杂的,小偷以后的路会怎样的?就这么放他走了,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样做到底是宽容还是纵容?
之后的日子很平淡,明回到了单位继续努力工作,几年后他成了检察官,当年捉贼的经历和那个被自己放走的贼也已渐渐淡出他的记忆。
多年以后的又一个春天,明下乡检查,中午在集市旁的一个小饭馆里就餐,低头吃饭的时候,明总是隐隐的感觉有一丝关注的目光总是在注视着自己,明很好奇,是遇到了熟人吗?明凭着感觉,捕捉着那目光,四目相对时,明发现,那关注的目光竟来自于明十几年前亲手抓到的“小偷”, 明顿生几分尴尬,倒是“小偷”主动上前热情的与明打了招呼。
怎么会在此地重逢?当年的“小偷”是不是已经改过,还是依旧做着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带着满腹的疑问,明与“小偷”开始了攀谈,原来此时的“小偷”已是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凭借着自己多年来的苦心经营,现在的小饭馆生意兴隆,在远近十里八乡已经小有名气了。
回想起当年的事,“小偷”并不避讳,当着他妻子的面说出来了自己当时做的蠢事:那时他妻子生重病,住院治疗,那些年特别困难,家里仅有的积蓄都给妻子治病了,正好那两天医院催着他续交住院费,如果不续费,就要暂停给妻子的治疗了。当时的他焦头烂额,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再拿出钱来续交住院费了。他在集市上已经闲逛了许久了,当看到那个妇女掏出的钱时,他就见钱起意了,冲动之下夺过妇女的钱就跑。
他说,他在抢过钱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可是在人们的呼喊与追赶中,他却不得不夺路而逃。明和乡亲们奋不顾身的追赶,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耻,他很感谢当时明和乡亲们的宽厚,让他有在悔恨与耻辱中,可以有反思与改过的机会……
那天他回家去想了整整一个晚上,那种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滋味,让他感觉只有走正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钱才最踏实。于是,在妻子病愈之后,他向别人借钱盘下了这家小饭馆,夫妻两个人凭借踏踏实实的干劲、童叟无欺的诚信,将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小日子过的挺殷实,他说踏踏实实挣钱的生活真好。
他走到席间敬了明一杯酒,明接过一饮而尽,一股自豪感从心中涌起……
窗外,一树一树的杏花,白中透着粉红,在风中摇曳,吸引来蜜蜂和蝴蝶有花间翩翩起舞,哦,春天来了,它是如此美丽……
——————————————————————————————————————————————————————————————————————————————————————————————————————————————————————
30号作品:又是一年杏花开
作者:唯有杜康
字数:2103字
意见:
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得饶人处且饶人,以及要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因为这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这些都是很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
猜测作者立意大约如此。
只是,越是浅显的道理,因为长期以来宣科式的道理,反而会让人麻木,那么要让这些道理给人深刻的冲击,可能,便是小说责任。
这个故事,以“小偷”的视角讲述,可能会更好一些。但仍然不够。
不推荐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4-27 11:38
作者: 李春天 时间: 2015-4-27 14:02
终于评完了,尘埃落定,送花,辛苦
作者: 东北虎 时间: 2015-4-27 22:11
水烟 发表于 2015-4-27 08:47
“公孙先生别来无恙啊?
曾经的恶人。哈哈。问候瑛姑。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7 22:39
哈,久不见
作者: 东北虎 时间: 2015-4-27 22:49
问候闲版,评点辛苦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8 08:54
不辛苦
作者: 阿通 时间: 2015-4-28 11:31
不华丽啊。。。。我就觉得。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4-28 15:57
攻击攻击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28 19:09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5-4-28 19:09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