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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远走高飞 [打印本页]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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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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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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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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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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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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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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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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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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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菡萏    时间: 2015-7-18 21:53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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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7-19 02:15
明显没写完。

这字写的,明知胡扯,偏想看下去。
作者: 我是美女    时间: 2015-7-19 10:04
一段往事成就了一篇文章,祝贺妹妹走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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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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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37
简直惊呆了,小伙伴 们全都仰视一下。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37
这文笔,愧煞多少英豪。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38
结尾很棒啊,不过作家的冷淡最好再加重点,让她心理不舒服一下,然后再有对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39
还有就是,为了孩子而离婚不离家,临行前对孩子的伤感,稍嫌平淡了。心理挣扎过程仍要有几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39
要起个什么题目呢?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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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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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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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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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48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14:47
啊,你喜欢这种风格!别人也许嗤之以鼻呢。

我看的是小说,他们看的是网文,层次不一样。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49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14:44
我听朋友说,编辑给我修改了不少。

透透底,发哪家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4:49
语言上有方方的风格。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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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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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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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5:03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14:51
还没发出来,就说留用呢。先不透底。

哈哈,好,留待以后揭晓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15:03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14:53
我还没读过方方的作品呢!知道这个人。

有空读读她的《万箭穿心》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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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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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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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下风笛    时间: 2015-7-19 20:08
真好看,吸引俺的眼球了。。。。拜读,学习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21:08
结尾得修修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19 21:09
前夫的细节特别到位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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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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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1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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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20 05:00
其实结尾应该体现出来,网友只适合玩浪漫,并不适合婚姻。
上网的人已经养成习惯了,习惯把自己光辉的一面放大了展现出来,
而把自己阴暗的一面毫不客气地收藏起来。
即便是有所坦诚,也是带着自恋的风格在说自己的缺点。
这很容易迷惑人。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7-20 05:01
作家是书写爱情的,但他不会相信爱情。
就像跳大神的,从来不相信有神灵,因为相信了就不会亵渎。
就像阴阳先生,更不会相信有鬼,如果相信了就不敢利用鬼来挣钱。
其实有时候也挺痛苦,网络处男需要爱情,也相信爱情。
但是,一想到无法给对方负责,就只能尽量减少伤害。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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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0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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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15-7-21 10:35
离婚不离家,怪新鲜的,嘿嘿!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15-7-21 10:39
和作家一起生活一定特痛苦,我喜欢工科男!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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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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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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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15-7-21 15:02
秀秀 发表于 2015-7-21 12:35
瞎编

现实中也有,一方想再续前缘,一方也是没合适的接手。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15-7-21 15:04
秀秀 发表于 2015-7-21 12:38

比如表达啥想法时,工科男直接了当的说,作家不定得绕几个弯吧?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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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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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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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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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书童    时间: 2015-7-22 22:52
分享学习支持~~~
作者: 秀秀    时间: 2015-7-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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