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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给正在“理性思考”的谢作诗先生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0-23 09:55
标题: 写给正在“理性思考”的谢作诗先生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5-10-23 09:56 编辑

      
                                              写给正在“理性思考”的谢作诗先生

      谢先生有关如何解决三千万光棍的高见抛出之后,引来那么多关注的目光,当然也有不屑的口水,大概他自己也没想到,面对网络汹汹的声音,谢教授选择了“不退缩”,言外之意,自己会像一个战士一样战斗。

      其实,一个经济学者能直面社会问题,本身就值得称赞,至少比那些躲在象牙塔里只谈主义的“学问家”们看起来更具亲和力一点。

      对于谢先生提出的如何解决三千万光棍问题的种种高见,我是坚决的反对者,但是,我尊重谢先生的表达。

      既然要把话题继续,我们不妨就敞开了说。

      首先要明确三千万光棍的说法,是不是空穴来风,其实,我在昨天的博文里就说了,这个数字在我看来丝毫不是夸张,甚至有可能保守。

      当然,如何界定光棍,多大年龄段的可以称作光棍,这其中有多少是厌恶婚姻的,又有多少是渴望婚姻,却因为自身的条件所限,无法实现的,所以,简单的去界定光棍,是缺乏可信的。

      谢先生不承认三千万的光棍,而我看来,这个数字可能不止,那也许是角度问题了。国家这么大,三千万的光棍是一个很可怕,很灾难的数字吗?谢先生是搞经济的学者,应当知道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叫平均,所以,把三千万光棍平均了,你不会觉得这个数字有多么耸人听闻。

      但是,我们讨论的不是数字,数字背后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既然有这种严肃的社会问题的存在,就不能消极视而不见。那么如何解决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在谢先生看来,如果想解决三千万光棍的婚姻问题,或者是生理危机,最好的办法就是他的“合娶说”外加“同志帮忙”。

      从观点的角度上看,谢先生有表达的权力,但是,首先一个经济学者,一个教授,最该明白的道理是尊重法律,所以,并不想给谢先生戴一顶帽子,但是,谢先生的观点,毫无疑问是亵渎甚至是蔑视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二条就开宗明义: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写入国家婚姻法典的,而谢先生的主张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展开了说,谢先生的“合娶说”其中掺杂了多少对“三千万光棍”的蔑视和不屑,一个“合娶说”,不仅仅与法律相悖,而且也是对伦理道德,家庭结构的颠覆。所以,我直言谢先生的观点是“馊主意”,透着所谓学者的迂腐和荒诞。以至于,都要靠“同志帮忙”来解决三千万光棍的性需求,这是什么思维能达到的境界?

      谢先生在回应文中继续延伸他的“观点”:

      不要给我谈论道德。不让3000万光棍有女人,使他们生活没有希望,然后去强奸、砍人、爆炸(为防再被道德大棒所伤,这里强调只是可能性,我没有说他们一定这样),难道这就是你的道德?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要腰疼,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不道德。

      谢先生的滑稽在于,他认定这三千万的光棍们,注定是这个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如果不给他们解决了性福问题,他们就会出现社会犯罪,这种假设的观点,搞的如此危言耸听,说的像真的一般,请问谢先生对当下中国社会到底了解多少?你看看现在性犯罪的比例是下降还是上升?你再看看有性犯罪行为的人是光棍们还是别的什么?

      光棍是一种社会问题,存在和成因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分配,就业选择,文化教育,男女性别比例等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算有三千万光棍的客观存在,社会应当尽最大可能来给这群体提供一些帮助,让他们有条件的可以实现婚姻家庭。但是,你想全部解决这个问题,是很不现实的。

     谢先生反感别人用道德回击他的观点,那么谢先生就是不承认自己的“合娶说”“同志帮忙”是与道德无关的,谢先生真的是这样的感觉么?

      当然,在谢先生的回应文中,更加离谱的是他对《婚姻法》的不屑。用一个“法律条文也要与时俱进”,原来谢先生的还有这一层意思,那就是最好人大修法,通过“合娶”和“同志帮忙”这就名正言顺了。

      毫无疑问谢先生文中举出的那个例子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存在不一定合法合理,这个谢先生应当心知肚明。而且,谢先生的例子,实在不具备代表性和普遍性,只能说是个案,把这样的个案拿出来为自己的说辞做论证,未免过于浅薄。你不能认定所有的存在就一定要被肯定,就一定合理。

      当谢先生满篇文章都在用“交易”这个词汇的时候,我感到一种寒意。在谢先生看来,这个社会的全部都是两个字“交易”,我真的不太相信谢先生的人生是不是每一步都在交易之中完成,如果是,那另当别论。

      有人在赞赏谢先生的见解,其实这种馊主意有什么值得吹捧的,这样的办法,远远没有比让娼妓合法化更切合实际,或者干脆谢先生牵头,组织一个全国性的调查,然后对确认光棍的,每人发一个人造情趣玩偶来的更靠谱。
      
                                                   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作者: 神经    时间: 2015-10-23 10:51
药要加量的吃,少了对这孩纸没用了。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0-23 11:42
老揪着一不靠谱谢教兽穷追不舍干嘛呢?
见到怂人搂不住火?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10-23 11:43

谢教授既然设计了“合娶”(假设合娶已通过立法),那谢教授还应该设计出后续的经济和法律(权利义务)方面的问题,比如:合娶人最高人数可达多少?合娶人的夜合权利的分配?合娶人退出合娶的机制?合娶人财产的继承?合娶妇人子女的抚养?合娶人夜合权的转让与赠与?合娶人对合娶妇人的义务?合娶人的养老保障。。。。?更进一步的思考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通奸”,“聚众淫乱”“轮奸”。。。等法法律法规是否需废止?颜值高的妇女是否可IPO上市,通过合娶融资?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5-10-23 17:28
谢作诗脑洞还是开得蛮大的。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5-10-23 18:28
没看到楼主哪怕半个建设性意见!鉴定结论:废话连篇!
站着不腰疼的典型代表。呵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0-24 08:5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10-23 22:47
3000万打光棍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能有啥建设性意见?
再说了,你建设有人听么?反正没人听,那我们就只 ...

3000万光棍,将来社会治安堪忧~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5-10-25 12:27
野妞 发表于 2015-10-24 08:58
3000万光棍,将来社会治安堪忧~

1个大秃就够可怜了 ,30,000,000啊!!!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10-25 15:12
这位谢作诗分明就是谢作死嘛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5-10-25 16:39
马刀 发表于 2015-10-23 11:43
谢教授既然设计了“合娶”(假设合娶已通过立法),那谢教授还应该设计出后续的经济和法律(权利义务)方 ...

还是你想得全面,进人大法制委吧。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10-26 07:23
蔡诚 发表于 2015-10-25 12:27
1个大秃就够可怜了 ,30,000,000啊!!!



那确实:一个大秃让你防不胜防;两个大秃让你疲于奔命,要是有三个大秃,你就只能望X兴叹了:TM的,俺家的好X让狗给X了!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5-10-27 13:24
马刀 发表于 2015-10-26 07:23
那确实:一个大秃让你防不胜防;两个大秃让你疲于奔命,要是有三个大秃,你就只能望X兴叹了:TM的 ...

一头蛆有啥好防的?!
好好呆在茅坑里,没狗跟你争。呵呵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0-28 13:45
我那天看见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允许男女包养二公、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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