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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胡汉三又回来了——编外助兴点评 [打印本页]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6:08
标题: 胡汉三又回来了——编外助兴点评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18:11 编辑

     我,老叶子,胡汉三,胡大嘴,喜欢婆婆妈妈的老光棍又回来了。
     喜欢我的请敲锣打鼓夹道欢迎。
     讨厌我的赶快朝我吐口水放臭屁吧!
     

作者: 三棵树!    时间: 2015-11-12 16:12
我表示欢迎。鼓掌。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1-12 16:20
不讨厌也不喜欢的过来围观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1-12 16:28
看我这回写不出我亏大了~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1-12 16:28
欢迎胡老师~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6:42
女神的传说(小说)

                                                 文/莫零

           一大早就接到同学渣子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火车上了,中午一块儿去看江平的妈妈。我以为他开玩笑,就揶谕他:“你家大情人小情人能离得开你?”
          他在那头哈哈大笑,说:“莫爷你真是太逗了,不知情的真以为我是个人渣呢。”我也乐了,他老婆和他刚出生两个月的女儿被我称之为大情人小情人,没办法,我从小就这么腹黑。
          我昨晚才打电话给江平的,他说他妈妈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这时候去不是给他添乱吗?我自己的父亲年初才患病去世,我知道住院的忙碌。
         渣子呵呵一笑:“我跟你说啊,我这回下了血本来见江平,带了女神一起来。”
      “女神?哪个啊?”我一下子有点懵,渣子说:“女神你都不知道啊?莉莉啊,吴莉莉。”
         哦,她是女神啊?我略微有些失望,吴莉莉在我们班女生里真不算漂亮的,不过就是皮肤白了点,跟她说不了几句话就爱脸红而已。不过,上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洪鹏华倒是疯狂追求过她。
       “吴莉莉也过来吗?你怎么能请动她啊?她天天在家当贤妻良母的。”
         渣子又乐:“我怎么请不动她啊?我们俩是老乡,还是哥们儿。你先别跟江平说莉莉去,给他个惊喜。”
      “好吧!你这个禽兽,江平妈妈病成这样,你还要策划惊喜,喜的起来吗?”我数落了他几句才挂电话,这男人和女人真是不一样,古代人说养儿防老,其实养女儿才能防老呢。男孩子哪个不是娶了媳妇就忘了娘?
        我打开衣柜开始翻衣服,吴莉莉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样子?记得上学的时候她爱穿一件枣红色的夹克衫,还戴着一付高度数眼镜,说实话我真没看出她哪儿像女神,男人们的审美观就是奇怪。我翻了半天,决定穿一条白色短连衣裙,我平常老被这班坏孩子喊莫爷,今天莫爷偏要女人一次。于是我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才出门。
       到了医院,江平下来接我,看到我这身打扮差点没认出来:“莫爷,你来个医院,这样盛装出席是要我犯错误吗?”
        我捶了他一拳:“去你的,你的女神又不是我。”
        江平听了这句话居然羞涩起来,一本正经的回忆:“想当年,吴莉莉坐在我斜对面……”
     “咳,咳……快别恶心我了!上去看看你妈去。”我拖他上楼,到了重症监护室门口,趴在门上面的小窗口上,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我一下子伤感起来,强忍着眼泪跑进了卫生间。唉,这么善感,怎么做莫爷?我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刚准备出去,手机响了。
     “莫爷,还不快喊江平下来迎接一下女神?”渣子在电话里大呼小叫。
     “你不是要给他惊喜吗?我来接你们。”我恨他恨的牙痒痒,扰了我黛玉葬花的心境!
       大老远就看到瘦成了电线竿的渣子和一男一女走过来,女的胖乎乎的,走近了一看才认出是吴莉莉,男的居然是洪鹏华。
       “嗬,渣子,”我表情阴险的看向渣子,渣子读懂了我的表情,促狭的解释:“没办法,我们从火车站打不到车,就给鹏华打了个电话……”
         鹏华不敢看我,因为我知道他是从池州赶过来接他们的。昨天我还跟他老婆qq上聊天来着,他家二宝跟渣子家女儿差不多大,正在老家带孩子呢。
         我没有揭穿鹏华,亲热无比的挽住了吴莉莉那圆润的胳膊,恭维她:“莉莉气色越来越好啊!”
        她还挺聪明,立刻反应过来:“莫爷,你就直接说我长胖了就是。”
        我嘿嘿直乐,一边阴损的说:“没有,没有,杨贵妃就胖成了四大美人。”
      “莫爷!你这张嘴!”吴莉莉说完这一句,饱满的脸庞上立刻泛出了两朵红云,这样一来,吴莉莉真成了个人面桃花的美人儿,把身旁的洪鹏华看傻了。
       江平早在电梯门口候着了,电梯门一开,他首先认出的就是吴莉莉,激动的不能自己:“莉莉,你怎么来了?”
       渣子在一边使劲咳嗽:“嗨,嗨,还有我们三个大活人呢,你就光知道莉莉。”
       吴莉莉又闹了个大红脸,脸红的莉莉看起来是多了几分姿色,我恍然大悟,无怪乎人人喊我莫爷,脸皮太厚,从没脸红过,就算脸红了,也是里头红,外头一点儿看不出来,这怨谁呢?天生就不是当女神的命。我忽然想起了王菲的几个男人评价王菲,都说最喜欢她脸红的样子,难怪人家是女神,我只能当女神经。
       中午吃饭的时候,渣子故意说:“谁想跟女神坐一块儿?”我抢着说我,渣子白我一眼,“一边儿去,你挨着我坐。”
       我故意问为什么?他对我做了个色迷迷的表情,说:“莫爷,你是我的新女神。”我轻车熟路就踹过去一脚。
       结果江平却没跟洪鹏华抢着坐,他坐在了吴莉莉对面。渣子说江平这是转性了?江平厚颜无耻的回答:“坐在对面才看得到女神的脸啊!”原来如此。
       洪鹏华有点尴尬的看了我一眼,挨着吴莉莉坐下了,却不敢扭头多看她一眼。这么多年了,他心里还有她,这让我很震动。
       洪鹏华从前在班里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打架,旷课都有他的份儿,我那时候是个愤青,对他这种行为很不齿,所以未与他有过交集。他追吴莉莉是光明正大的,不像班上其他男同学只敢偷偷摸摸递个纸条啥的。那时候大家都穷,他用的方式是每天给吴莉莉买早点。
       我们那时候都喜欢吃一种叫萝卜丝饼的早点,五毛钱一个,一般是两个饼,一碗稀饭,一块三毛。我们一个月生活费都在一百五左右,早点吃一块多算是奢侈了,他天天雷打不动给吴莉莉买两个萝卜丝饼,自己饿肚子不吃早饭,或者抢人家一个馒头吃。
       我们班其他女人那叫一羡慕啊,这男生多实惠?比收情书划算多了。吴莉莉吃了人家的嘴软,果然对洪鹏华低眉顺眼了不少。
        后来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很多恋人们都不了了之了,我以为洪鹏华肯定也这样,隔了两年多见到了他,才知道他还在惦记吴莉莉。他那时在工地上当水电工,天南海北的跑,只有过年才有点空闲,他在家吃个年夜饭,其他时间都泡在铜陵,就住在渣子家。渣子就是那时候跟吴莉莉处成了哥们儿,天天给洪鹏华当跑腿的。洪鹏华自己不见她,没完没了让渣子给她捎东西,从吃的喝的到用的,就差没直接给存折了。
        我问过他,为什么不让吴莉莉等他几年?他说他那时混的不好,怕莉莉跟着他受苦,后来莉莉家人给莉莉介绍对象,订婚那天,他还让渣子替他去瞅瞅这人咋样?对莉莉好不好。
       渣子说那天他硬着头皮去的,一屋子都是两家亲戚,就他一个外人,吴莉莉说是她认的弟弟,但一屋子亲戚没一个给他好脸,只有那准新郎,对着渣子嘘寒问暖的,渣子挺感动,回去告诉了洪鹏华,洪鹏华点头说这男人能嫁。
       现在,吴莉莉女儿十岁了,洪鹏华家大女儿五岁,小子刚出生。我猛然间有点唏嘘这样的结局,我故意怂恿他俩合影,镜头里吴莉莉落落大方,洪鹏华却一脸尴尬。江平也嚷嚷要照,一只手搂过吴莉莉肩头,像是情侣,他喝酒上脸,脸红的像猪肝,吴莉莉笑的面若桃花,还真有几分女神的模样。
       一顿饭下来,吴莉莉只是轻启朱唇沾了几滴啤酒,我倒是没轻没重跟这班老爷们拼了不少。吴莉莉去卫生间的功夫,我不死心的问:“你们为啥封她当女神?恕小的眼拙……”
       渣子被我逗的乐个不停,语重心长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身边几个空酒瓶呶呶嘴:“莫爷,你喝这么多脸都没红,所以你永远当不了女神。”
       那边江平也一本正经的教导我:“女神最重要的优点就四个字,脸红矜持!”
    “靠!”我又打开一瓶啤酒,倒满了敬洪鹏华,他结结巴巴说:“我,我没说你不是女神……”
      我摇摇头,对着他媚眼如丝的说:“你对莉莉才是真爱,莫爷敬你!”

      胡大嘴评语:几个走向社会的往昔同窗亦或恋人,找了一个借口相聚,觅得了短暂的情感回归。聚会的借口冠冕堂皇,但却少了人情味,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安排?这是我找不到答案的一个疑问。基于此,这篇小说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写成佳作,因为根基出了问题嘛。
      作者要表达的无非还是一个“我爱你,你却爱着他”的主题,偏偏要生拉活扯的往“回归”上靠,结果越写越凌乱。
      本文我只欣赏两点:1 叙事流畅,语感舒服。2 描写传神、生动,比如“ ……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6:46
三棵树! 发表于 2015-11-12 16:12
我表示欢迎。鼓掌。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6:46
北原 发表于 2015-11-12 16:20
不讨厌也不喜欢的过来围观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6:47
锦瑟 发表于 2015-11-12 16:28
看我这回写不出我亏大了~

我不相信你写不出来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7:07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是阿信我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第一个情人节还记得给阿信折了一朵花,今年就改成写信吧,我觉得情书这两个字有点老土了,何不给他取个新名字,我觉得情信就不错,又有那种文绉绉的感觉,又能准确描述出信这种文体,不是很好么。

  今天北京的天气特别不错,有太阳呢,啊,就在刚才,我一抬头,无意中看到被我放在书架里的海洋宝宝,那些小东西因为我的没有浇水还是像阿信送我的时候那么大,还是像阿信的胸一样小小的,太阳照进书架,玻璃罐里面亮晶晶的,就像阿信的笑容一样,非常温馨可爱,但是和阿信熟的人都知道阿信是个不折不扣的脾气信。我最喜欢的脾气信就是在我惹阿信生气的时候哭笑不得的脾气信,那种又想笑,又拼命忍住的样子让我心里更加觉得阿信的天真无邪。

  我欠阿信好多东西,比如阿信和我说的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给阿信带个东西,这次温泉就没有带,我觉得没有借口。阿信给我买了早餐,给我巧克力吃,我也就给阿信买过现成的面包而已。阿信坚持写了一个冬天的日志,我只是默默的路过,有些阿信对我的体贴可能在我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闪现过等价还给阿信,我只是默默接受阿信的关心,我觉得我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人,阿信对我的好我有时候会忽略,我对阿信生气时脑海中没有浮现出阿信对我那么多的好,在今天想来真的是让我愧疚不已。

  但是如果说我真的绝情,那倒也不见得,阿信在大一的时候给我送的那个生日礼包盒我到现在还没扔,那时候的湿巾纸现在就在我的书桌上我一直没舍得用,估计得过期了吧;还有那包云南白药的邦迪上面还粘着阿信送给我的那些字,“当然送这个是希望你不要受伤。^ ^”一字不差,我还记得那时候任彬问我借创可贴,他看到了这包就拿过去,我好不容易抢过来,自己跑到南广路上的药店买了一盒给他,就是心里有千万个舍不得,我希望阿信的心意能只用在我身上,阿信送的创可贴只用在我的伤口上。所以到现在都没拆封,也可能是因为阿信祈祷的关系,到现在都没什么伤口需要用到这包创可贴;阿信记得那时候送我的两包燕麦片么?许厉乘我不在的时候拿走了,问他要他就是不肯还,为了拿回来还请他吃了一顿大餐;阿信还记得那时候我在工程训练里面做的一个象棋么,上面刻着我和你的名字缩写,记得上次拍照给你你都没认出来。还有寒假前送我的巧克力我到现在一块也没吃,因为想到时候和阿信一起吃,和阿信再见面的时候一起吃呢。其实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我都记得住,但是好多事情我都没来得及说,每次吃谷物早餐的时候都会想一下阿信,每次在寝室外卖用阿信送的调羹吃的时候都会想一次阿信,每次经过心情路天桥的时候都会想到那时候穿着黑色短袖肉色裙子把头发全部盘起来的阿信,只是没来得及说而已。

  写到这里我有点被自己的伟大文采感动了,好像有些下雨了呢。随手拿过一张纸想擦一下,发现那是一张蓝色的纸“提神小伙伴对你说阿卫加油!”原来阿信给我的便条早就已经在我的生活里扎根了呢。

     可此时此刻,信中的阿信正在迷恋阿卫的表哥李冰。因为自从见到李冰,在她眼里比自己小1岁的阿卫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李冰却充满了神奇的魔力,尽管李冰也只把她当成小朋友……

     2015年2月14日的傍晚,还是有点冷,阿信正傻傻地站在寒风凛冽的立交桥上,她知道往左走,是回归。往右走,有可能迷路……
  
      胡大嘴评语:看完,感觉就是一篇“三无”产品——无主题、无情节、无故事。而且通篇没有一个像样的词,更别说成语了。以上问题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一个秘密:作者是个小说的初学者。
      只能算作者倒霉,这是我最严格的一次点评。碰到了,只得学会承受。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5-11-12 17:39
欢迎!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8:0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18:06 编辑

当开始飘落的时候,亦梅感觉自己轻得像一片叶子。洁白的长裙在夏日微凉的晨风中发出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亦梅就想,飞翔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亦梅一直都羡慕鸟儿,飞翔,飞翔,自由自在。
    多好,我终于也可以飞翔了。亦梅张开双臂,有风钻进脖颈,顺着长裙流过全身,像兰轩的手在轻轻抚摸,兰轩……
    这家小两口起的好早,女人坐在床上给婴儿喂奶,厨房里一个男人健壮的身影在忙碌,多温馨的画面。亦梅想,我也曾经如此幸福过的,依偎在妈妈怀里,听爸爸讲小红帽的故事,还有小兔儿乖乖。可是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如此短暂? 亦梅一直都不理解,高大和善整日里笑容可掬把亦梅抱在怀里的那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妈妈说,爸爸去了天堂,天堂里开满了鲜花,我们该为爸爸高兴。可是我不高兴,爸爸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我也喜欢鲜花。长大以后,当亦梅慢慢懂得妈妈的话,亦梅依然这样想,爸爸当时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天堂里开满了鲜花,爸爸自己去了天堂,却把我留在了地狱。可是那些面对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小弟弟的日子就是地狱吗?亦梅晃晃头,飘扬的长发也随之水波样飘动起来。
    这家的俩人真不谨慎,做爱连窗帘都不拉的吗?哦,是了,这是几楼啊?二十层?十八层? 不记得飘过几层了,但是肯定不多,感觉才刚刚张开翅膀呢。这么高的楼层,前面又没有楼房了,不拉窗帘也没关系。
    男人宽阔光亮的后背和女人脸上奇异的绯红让亦梅心生柔情。爱情多么美。亦梅唯一留恋不舍的就是兰轩的怀抱。兰轩每次携云握雨酣畅淋漓之后都会紧紧抱着亦梅,抱得亦梅都快喘不过气了。兰轩总是边亲吻着亦梅的额头和长发边喃喃着:亦梅,亦梅……每当这种时候,亦梅都不说话。亦梅小猫样蜷缩在兰轩怀里,感受肌肤贴在一起的温度,感受兰轩的唇在额际缓缓游走,酥酥痒痒的,亦梅总是想尽力记住这些,然后在长长的等待中慢慢回味。全世界都叫我小三也没关系,只要还有这些可以感受,可以回味。
    可是亦梅舍不得看到兰轩脸上的愁苦。兰轩说,亦梅,我们走吧,我不能没有你。亦梅吻住兰轩的唇,任泪滑过脸颊,不语。亦梅知道,逃到哪里能逃得了亲情?逃到哪里能逃得了责任?亦梅舍不得把兰轩分成一块一块的,可是亦梅也舍不得爱情,爱情多么美。
    那么只有这样了,人远天堂近。给兰轩留一个完整的世界,我带着我的爱情去天堂。亦梅感受着风儿越来越迅疾地掠过脸庞,露出了微笑。
    这家是什么情况?好像是老爷爷正扶着老婆婆的胳膊试图扶她起来,老婆婆的眼里笑意浓浓,多么温暖,所谓的白头偕老相濡以沫就是这样的吧?妈妈骂过亦梅的,找个靠谱的男人嫁了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好?偏偏像个狐狸精一样去招惹个有妇之夫。可是当个狐狸精有什么不好呢?那些美丽的狐狸精们,妩媚、善良、独立、执着、聪慧,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们付出的,明明是爱,而不是魅惑。
    可是亦梅还是很高兴看到这对老夫妇,爱情原本就不该生如夏花死如彗星,如果可以,亦梅多想和兰轩这样牵着手走到地老天荒。
    小区绿地已近在眼前,有早起锻炼的人在远处悠闲地走过,小狗儿蹦蹦跳跳地钻进树丛又钻出来,生活原本可以如此宁静,可是我们为什么要爱,又为什么要爱而不得……
    随着一声闷响,亦梅的世界陨落了。
    小区坚硬的预制板路面上,红的艳红,白的雪白,一地梅花开。

          胡大嘴评语: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类型之一,在我眼里,只有如何看待爱情的态度,没有以何种身份介入爱情的对错区别。
      小说第一句话就完全把我的心抓起来了,而且,我知道她肯定是为了爱情。但是,故事本身一点都不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让我产生了极强的看下去的欲望。
       这正是我要说的作者讲故事的能力,炉火纯青的能力!
       作者通过故事女主角在通向天堂——其实是死亡,为了迎合作者营造的唯美氛围,我也承认是天堂吧——之旅中的触景生情,令人心酸、心痛、心软地完成了女主角之所以选择如此结局的前因后果的交待。所有的理由——深爱的父亲的早逝;继父的不愿言说的隔膜甚至虐待(这些尽可以猜想);第三者的无力处理和安放却又别无选择的情感纠葛。一切的一切,透过表面波澜不惊一笔带过冷静极绝的描述,我们却可以看到一幅充满喧嚣焦头烂额心力憔粹的现实画面。
      总之,作者为死者回归天堂找到了足够多的理由:亲情在招唤、爱情在微笑。
      换了我,我也乐意以向下的姿势来一次飞翔!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18:06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2 17:39
欢迎!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2 18:33
这次胡大嘴点评那是相当严格,按罗贝尓奖的标准,还没点评到我心就咚咚要跳出口了,莫急,我去喝碗凉水。
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1-12 20:38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17:07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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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门小样    时间: 2015-11-12 20:39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17:07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 ...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1:04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21:09 编辑


     詹姆斯正处在一个职场上升期,合资公司里的外国人又特别多。为了讨好上司,也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詹姆斯往上建议,是不是将公司里的外国职员凑成一个班,送他们去学汉语?詹姆斯的上司是一枚如假包换的外国人,叫威廉姆,他十分赞同詹姆斯的建议,立马就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先去调研一下各类对外汉语学校,要找就找一家靠谱的学校,要找就找一位精英对外汉语老师来教这帮外国人!
     詹姆斯屁颠屁颠开始在各大对外汉语学校旁听课程,被各种专司销售的课程顾问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的感觉那是相当好受,和詹姆斯在单位里老是要把外国人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那滋味真的是天壤之别!只有一位课程顾问,不知好歹喊他“贾仁先生”,这让他有点来气——但其实詹姆斯本来就叫“贾仁”!贾仁当然是一个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有着蛮多恶习的中国男人,比如嫖娼。
   詹姆斯早就结了婚,和太太感情还不错。可一对夫妻感情好,并不代表这位丈夫就会身心忠贞。男人一般都认可这样的观点,与太太感情好和我在外面嫖个娼,这两者并不矛盾。尤其是像詹姆斯这种在合资公司里做的金领,金钱的获得与压力的承受历来成正比——赚得越多压力越大!因此,詹姆斯觉得,我偶尔嫖个娼只是缓解一下压力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詹姆斯却不愿意再往深里思考一步,如果他太太君美也由于工作压力太大,私下偶尔招个牛郎来减压,他本人感觉怎么样?如果詹姆斯理解并支持他太太,那他大概也算一个了不得的好男人吧?

   二
  闲言少叙。

   詹姆斯对那家对外汉语学校的课程顾问喊他的中文名字“贾仁”感到有些懊恼,他决定耍一耍他。于是詹姆斯提出了要求试听。一般来说,客户提出要试听课程,就说明下单买课的意向很明确了。但詹姆斯早就打算好了,试听完之后就走人,托辞很简单,就说老师上课质量很差,反正他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那个喊他“贾仁”的课程顾问空欢喜一场。
詹姆斯走进教室。他看到讲台上那位穿中国水墨画旗袍上课的女老师,忽然愣了一秒。好眼熟啊!有点像张曼玉啊!女老师也看见了詹姆斯,优雅地请他找位置坐。她的眼神和他的对上了,但转瞬就逃开,仿佛碰到了什么灼烫物品。詹姆斯在教室里坐下来,喘匀了气息,他现在百分百确定,台上的对外汉语女老师,就是他曾经嫖过的一个小姐,他连她的名字都想起来了,她叫“杰西卡”。杰西卡当然是个哄鬼的名字。现在这社会就是个鬼哄鬼的社会,但凡是个中国人,不管是外企的还是卖淫的,莫名其妙都取个外国名儿。

    这位杰西卡小姐,哦,不杰西卡老师,上的是跨文化课。她台风优雅,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发音流畅,吐字清晰。她结合中外语言差异和文化差异,有的放矢,将一堂课讲得绘声绘色,风生水起!詹姆斯当然看得懂也听得懂,知道杰西卡的课上得很好,但让他困惑的是,一个当小姐的,怎么忽然又当了老师?既然有当老师的资本,干嘛当初要去当小姐呢?既然当了小姐,就冲杰西卡的身材和五官,想必赚头也是极好的,又何必回转头来当老师呢?——管你什么科目,老师历来都是清贫的职业,和销售顾问是不好比的,和小姐那更不好比!即便课时费与时俱进涨了,但课时费和出台费,那绝对是两个概念!詹姆斯走神走得很厉害。

    试听完之后,课程顾问兴奋屁颠地候着詹姆斯下单买课。詹姆斯沉吟良久,提出要和刚才讲课的老师单独谈一谈。课程顾问连说“可以可以,没有问题……”就脚不沾地地去叫老师了。

    三
   杰西卡端坐在詹姆斯面前,她的情绪有一点点抵抗和凌冽。

  “杰西卡……”詹姆斯轻轻地开口,生怕碰碎什么似的。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叫叶云清。我是汉美对外汉语学校的老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她客气地张牙舞爪,企图保护自己。

    静默良久。

   “叶老师,你课上得真好。但是……我认得你。”詹姆斯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定要去撕下别人的面具呢?这世上谁又不戴面具?他贾仁—詹姆斯,不戴面具么?

    “是,我也认得你。您是我以前的一位嫖客。”昨天的杰西卡,今天的叶云清,忽然就放弃了抵抗,赤裸裸地直接与詹姆斯相认。

   “你是不是特别讨厌我要以这种方式与你重新相认?”

    “没关系。好奇和窥伺也是人性的本色之一。你不用一一提问,我自动来回答你。当老师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大学读的就是对外汉语专业,但那年我毕业找不到工作,对外汉语那时候还是个冷门。我在餐厅打工都不够付我在上海的房租,即便我每顿吃馒头也不够……”

   “所以你就当小姐了?你可以回家,为什么一定要在上海呢?上海对你的诱惑到底在哪里?你们这些虚荣的……”詹姆斯突然入了戏。

   “住口!我要当老师,我要当对外汉语老师,除了上海,你以为我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有实现理想的可能么……”叶云清也提高了声音。

   “杰西卡,请允许我喊你杰西卡,这不羞耻,你曾经离开了,但你又归来了……”詹姆斯入戏入得很深。

   “如果说当对外汉语老师的理想是我心中的圣地,那么,我可以很坦然地说,我从未离开实现理想的轨道,从—未—离—开!我只不过绕了多艰而丰盈的一步而已。谢谢今天我遇见了你,让我学会不避讳自己曾经的经历。希望你也是。”叶云清忽然掉头将了詹姆斯一军。

   詹姆斯的脸渐渐腾起热意。他把左手搭在右手上,两个大拇指纠结地绕来绕去转了很多圈。

  “现在做对外汉语老师没有……”他斟词酌句。

  “是,没有当小姐赚得多,但付房费够了,也不用每顿都吃馒头。”叶云清笑了。

   “我会跟公司申请,尽量给你较高的课时费,不过前提是你一定得把那帮歪果仁的汉语教好……我还有一个问题。”

   “后面半截才是您要说的主要话题。”叶云清又笑了。

   “你对嫖客的身份怎么看?”詹姆斯爱上了这样赤裸裸的交谈。

    “没有嫖客,小姐也就没有生存空间。嫖客就是顾客的一种咯。本质上和你今天的客户身份,没有什么不同。”叶云清用了上课的语气。

   “小姐不会没有生存空间的,一个男人一生没有当过嫖客,也挺遗憾的。那你对已婚的嫖客怎么看?”

    “有法律责任和情感责任的男人,原则上不宜充当嫖客的身份。”叶云清继续上着课。

    “那如果当了呢?”

   “当了就当了呗,只要嫖资悉数付清,没有惹下性病和情感后遗症,那就此结束——就当是去别处旅游了一回,归来做人。”

    “那……那如果他时不时还想当呢?”詹姆斯奓着胆子问道。

    静默半分钟。

   “这个问题不属于我的应答范畴,如果非要我回答,请原谅我给您失去理性的答案——让他去死!”

    四

   叶云清成为詹姆斯所在合资单位的某个汉语密集班的汉语口语老师。

    詹姆斯说话算数,向威廉姆大力吹嘘这位貌美的对外汉语女老师课上得如何如何精彩,威廉姆只觉得女老师的身材在旗袍的包裹下凹凸有致非常精彩——不管如何,他挥舞着一支雪茄般粗大的笔,就开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课时费!

    不久,威廉姆又再次挥舞那根雪茄般粗大的笔,詹姆斯的职位就升了一级。

   詹姆斯偶尔约叶云清出来喝咖啡,眉眼之间尽是欲言又止的意思,有时候斗胆把手伸出去想盖在她手上,叶云清却忽然开了口,“下次请你太太一起出来,我们三人都做好朋友。”

    有时叶云清也会开玩笑,“贾仁,你咋这么不长进呢?就不能坚持做正人君子啊……”詹姆斯讪讪地笑笑。

     做正人君子有时是需要非常人之勇气和毅力的。但詹姆斯很庆幸,自己总算行在回归正人君子的途中。他真的很想把“贾仁”这个名字永远扔掉。
                                        啼妃  字于2015.10.20
     胡大嘴点评:啼妃对待文字的态度之认直和严肃,在网络上属少数人之列,这一点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最近我在六星很少有时间看文,但看得最多的就是啼妃的,她的字和标点符号,很难找到一个错误的地方。
   啼妃的这篇参赛作品,在人物身份的设置上带有很大的冒险精神。
   文章通过一个妓女和一个嫖客以工作的名议邂逅,揭示了生活充满戏剧性和谎唐的一面,也映谢了现实生活的艰辛和身处其中的某一类道貌岸然者令人不齿的一面。
   很显然,作者并非要对这些人进行道德层面的抨击,而是试图对他们尴尬的命运和处境给以适当的解析和理解。这一思想让我看到了啼妃的创作中是非常注重人性体验的,这是一个难得的写作素养。
   而且,啼妃甚至在他们身上寄于了在我看来有些过于高大的精神回归的品质,事实上,妓女和嫖客在精神上能不能有效回归?怎样回归?这本身依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现象,但作者在文中却明白无误的让女主叶云清和男主詹姆斯进行了一次好像可以证明自己在身体和灵魂上都完全皈依了的谈话。正是这一段对话,它说明不了小说人物心灵回归的问题,反而暴露了作者其实还没有找到可信的塑造人物的手段。
    申明一下,我的这段评论相对于其它参赛作品来说,更像是一次作品研讨,因为我不是正规评委,也因为我对啼妃更愿意坦诚相待,所以我评得更深了一层。
    不过,作为这样的命题写作,这一篇算得上是成功的。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1:10
西门小样 发表于 2015-11-12 20:38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1:11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2 18:33
这次胡大嘴点评那是相当严格,按罗贝尓奖的标准,还没点评到我心就咚咚要跳出口了,莫急,我去喝碗凉水。

小心感冒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2:23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22:26 编辑

爷爷,你小时候真的记忆力超群吗?孙子媳妇拉着爷爷的手,一脸灿烂地问。
    孙子媳妇是个好孩子,听婆婆说爷爷最喜欢讲从前的事儿,所以闲了就来医院,听爷爷一遍一遍讲述他从前那些故事,好多故事都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爷爷讲着高兴,让他多讲几遍又何妨?
    爷爷听见问,从病床上欠了欠身子,笑呵呵地说:那还用说……
    唐风一直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看到爸爸从床上欠起身,赶紧过去给爸爸身后垫了个枕头,然后默默地坐到床边。那个故事,爸爸在医院里都至少讲过十次了,但是唐风每次都安静地听着,什么都不说。有时候,脑子里还出现当年的那个小药铺,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儿踮着脚尖站在柜台边,一边等着包药,一边斜着眼睛偷觑到一张秘方,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对自己的爷爷说,爷爷我记住那个方子了。结果是,那个方子由秘方变成了公开的方子,而秘方的主人不但没有怪罪,还认定了爸爸是个天才,坚持要把自己的大女子嫁给爸爸。
    爸爸一讲起这些,就有点眉飞色舞,可是唐风还是感觉到辛酸,毕竟,爸爸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而就这样虚弱的日子,也不会长久了。医生已经下了结论,接下来的一切,都变得很简单,那就是,等。
    等,多残酷的字眼。有的时候,等,是希望,可有的时候,等,是多么无奈,多么绝望,因为除了等,我们什么都不能做,而等来的结果,注定是我们不想要的。
    讲累了,爸爸坐起来说要小便。唐风弯下腰要去床下拿便壶,爸爸固执地摇摇头,在唐风和孙子媳妇俩人的搀扶下下了地,拿起放在病床边的拐棍,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扶着床边,慢慢向卫生间挪过去。爸爸始终不肯承认自己已经拄了十几年的东西叫拐棍,爸爸说,这叫文明棍,或者叫手杖,是一种文明和身份的象征,虽然爸爸拄着它的作用,真的仅仅只是支撑。唐风紧紧跟在爸爸身后,他不敢搀扶,爸爸不让,只要能自己做的事儿,爸爸从来不让别人插手,八十多岁了,依然要强如此。
    自从爸爸查出这个病,唐风就决定,无论多忙,都要陪爸爸走完最后一程。其实,自己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有些事情,想开了,也就放下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是不是也和爸爸一直以来的期望有关系?爸爸要强,自己要比别人做的好,自己的孩子也要比别人的孩子做得好,唐风从小受到这样的教育,所以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努力着。
    从卫生间出来,唐风扶着爸爸回到病床前,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爸爸喜欢坐在那里,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车来车去,有时候一坐就可以坐上一个钟头。每当这时候,唐风从来不去打扰爸爸,只默默坐在病床上,想爸爸的一生,也想自己的一生。可是现在,坐在那里的时间已经越来越短了,只一会儿,便筋疲力尽的样子。
    唐风知道自己等的那个结果已经近在咫尺,可是当那一刻终于来到的时候,他还是有点不知所措。
    那天医生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对守在门外的人说,进去看看吧,这会儿还清醒,一个一个进去啊。唐风不顾马上哭起来的妹妹和妻子,第一个冲了进去。爸爸看到唐风进来,脸上竟然绽出了笑容。唐风忍住泪,可是忍不住喉头的哽咽,一时说不出话。爸爸看着唐风,口齿不清地说真不想走啊,孩子们都这么好。唐风的泪就忍不住了,唐风抽噎着说,爸,不走,我们还要孝顺你很多年呢。爸爸轻轻回握一下唐风一直抓着他的手,却是一脸释然。
    那天晚上唐风自己守灵,晚上十点多,妹妹过来陪他。妹妹把纸钱一张张填到火盆里,略显憔悴的脸上已经很平静,妹妹说,哥,你知道爸最后跟我说的什么?唐风想起爸爸说的舍不得走的话,泪又涌出来,可是妹妹说:爸说,妈已经在那边烧好饭,他要回家了。
    葬礼很简单。唐风抱着爸爸的骨灰一步步走向墓地的时候,浅秋的风正凉爽爽地吹过旷野,整个墓园静谧安详,间或还能听到小鸟在树间鸣唱,唐风的心里也一片宁静,一个声音从脑际缓缓飘过:
    ashes  to  ashes,and  dust to dust;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

        胡大嘴点评:才评到第五篇,就出现了两篇把死亡写得视死如归般平静的作品,因此我也把思维延展了一下:命题比赛实在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参赛的人太多,思想撞车的作品肯定不会少;命题比赛实在是有集中性的,如果都往精里写,同一题材肯定能出不少有深度的作品。
     这依然是一篇写爱情的小说,如果起一个通俗的名字,可以叫《爸爸的爱情》。
     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从容。人物个性从容,作者表达从容。让我一时搞不清是因为人物性格沉静,所以才让讲述显得不慌不忙?还是因为作者讲述平静,所以人物性格才显得平和?
     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关于对待死亡的态度,它充满了哲理或者说禅意。把死亡看成是回家吃饭那样的一种幸福,并非每一个人或每一个家庭可以随便享受得到、体验得到的境界。它只为心中有爱的人准备。
     爸爸临终的那句话,“妈已经在那边烧好饭,他要回家了”,我们既可以把它看成爸爸面对死亡时的坦然,也可以把它理解成爸爸为了减轻我们的痛苦而故作的一种轻松。但是不管怎样解读,它都能彰显出一个一生自重、自强、不到万不得一不愿打扰别人、就算离世也不愿给后人留下伤悲的慈父形象;更能障显出一个内心因为装着浓烈的爱情而把死亡看成是一种回归的幸福的父亲形象。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2:42
小芙姐姐要结婚了,日子定在元宵节这一天。我们几个当年的闺蜜去帮她收拾新房,看到婚纱照上俩人幸福甜蜜的笑容,都不禁感慨,虽然历尽磨难,却也是好事多磨啊。
    我毕业那年,小芙姐姐正好在人力资源部做档案员,我入职的一应手续都是小芙姐姐给办的,办完之后还热心地带着我们一起分配来的几个学生看宿舍,安排办公室,并带着我们进行新员工培训,十几天下来,已经成了我们的知心姐姐。
    工作后的第一个年,只在家里待了五天就匆匆返回公司,因为公司比较忙,另外也想好好表现。回到公司就听说,我们部门又新来一个大学生,据说还是个大帅哥,于是急急忙忙跑去办公室“观光”。一看之下,果然名不虚传,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活脱脱就是一个贾宝玉,看到我们几个花痴的样子,竟然害羞地红了脸。
    接下来是元宵节,我们这些住宿舍的孩子们凑到一起狂欢,帅哥陈明就成了我们主要的调笑对象。酒至半酣,小芙姐姐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进门就喊:给你们送汤圆来了,元宵节快乐啊。我们一片惊呼声,我们都喜欢小芙姐姐,小芙姐姐也是处处想着我们呢。
    正当我们叽叽喳喳围着小芙姐姐的时候,不知谁忽然喊了一句:陈明帅哥,你能不能别这么赤裸裸啊?我们一齐把目光投向陈明,只见他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小芙姐姐,而小芙姐姐也在瞬间羞红了脸。我们趁机起哄:这分明就是一见钟情嘛。
    后来才知道,还真是一见钟情。陈明报道那天,也是小芙姐姐办的手续,俩人在办公室对视了至少十秒钟,才蓦然惊醒,然后各自红了脸。
    虽说小芙姐姐比陈明帅哥大了两岁,但是看起来并不像,俩人站在一起,绝对的金童玉女,这是一段被看好的爱情。
    时光匆匆,三年过去,我们当中已经有三个相继恋爱结婚,这两个人还是恋得超凡脱俗,不论婚姻。其实我们都知道,他们不论婚姻,是因为受到了来自陈明家里的阻力,陈明妈妈坚决不同意陈明娶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女人。 而小芙姐姐又不想让陈明为难,就这样一直拖着。
    又过几年,陈明不堪忍受来自妈妈的越来越大的压力,提出与小芙姐姐分手。其时,小芙姐姐受到的压力也不小,单亲爸爸对小芙姐姐舍不得说舍不得骂,可是随着父女两个年龄都越来越大,爸爸眼里的忧虑和口中的叹息都让小芙姐姐心疼莫名。分手就分手吧,既然不能在一起,又何苦彼此拖着后腿。
    小芙姐姐的相亲生涯我们都是见证了的。来自朋友的、上级的、亲戚的甚至网上的,相亲无数,都无果而终。陈明还是经常会到小芙姐姐家里帮着干些家务,照顾老人,任小芙姐姐如何拒绝都毫无效果,陈明说,小芙,等你找到个合适的人嫁了,我就结婚。陈明妈妈手里攥着好几个跟陈明的结婚对象呢,只要陈明点头。
    陈明妈妈中风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因为陈明妈妈一直都精神健旺。可是那天突然就中风了。陈明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正在会议室开会,手机震动个不停,挂断一次又接着打来,陈明无奈,只好道了歉到会议室外接听。小芙看到陈明回来后的一脸凝重,但是陈明没看她,只跟主持人悄悄说了句话就走了。
    接下来陈明的日子可想而知。一直都是妈妈照顾陈明的生活,而今,妈妈一病不起,陈明一下子变得手忙脚乱。
    小芙知道陈明妈妈不喜欢自己,很多事情没办法提陈明分担,但是小芙真的看不过去陈明的日渐消瘦。小芙除了在工作上替他把能做的都做了,也慢慢试着替他买买菜做做饭打扫一下房间。
    陈明妈妈其实对这些心里明镜儿似的,而且,她在中风之前就已经没了心劲儿,既然儿子认定了她,十多年不变,大两岁又如何呢?可是这么多年反对下来,让自己忽然改口,却有些抹不开面子。这一拖,就变成现在这样了,自己不能走不能动的,好像更加说不出口了。
    好在陈明妈妈的中风发现的早,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略有起色,借助拐杖,生活基本可以自理,陈明也就轻松了许多。
    那天晚上,陈明照顾妈妈吃过晚饭,要扶着妈妈出去散散步,妈妈说,今晚不去了,你坐下,我有事跟你说。陈明就心往下沉,陈明说,妈,你放心,我肯定会结婚的,你看哪个好就是哪个,但是现在不行。妈妈沉默半晌,说,那我要是看莫小芙好呢?
    生活总是没什么悬念。可是生活又总是充满了悬念。看到小芙姐姐没事经常去照顾陈明妈妈,我们都悄悄问过,要不是她,你们何苦苦恋十多年,你不恨她吗?小芙姐姐就笑,恨什么呢?爱儿子有错吗?

  胡大嘴点评:小说就是讲故事,小说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绝对不是生活的照搬。作者的讲述还停留在照搬生活的层面。建议多找一些《小小说选刊》学习一下。写小说,都是从学习开始的,而学习就是多看相应的作品,多写相关的故事。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2 23:45
他说:老虎住在山上———我扑哧就乐了,就像一个淫荡的小狐狸,四脚朝天,毛发毕现———他愣住不说了,嘴脸活脱是粘了老虎毛的憨豆。
  其实他身后没有老虎画轴,没有翡翠白菜摆件,也没有放尼康相机的星巴克旗帜,当然也没有KFC的肯德基老头霓虹灯箱,天空没有阴霾低垂,星星要出来没出来,树叶子哗啦啦响,火烧云就像一只沉睡的马桶没有水的冲动,微风里有萨克斯的吟唱……这些都不至于让我笑,但我笑得不行,找不到任何理由,别人说我的笑神经基因排序变异大概是真的,是病,得吃药。
  我是听着小王子或十八个小矮人入睡然后踢开童年时光的,而他是听月奶奶白光光或小小子坐门墩长大的,所以我的笑让他似懂非懂,但有一样他是懂的:上床,亲吻,抚摸,出汗,心跳,流水,粗野,尖叫……然后,他像给女纳粹温斯莱特阅读的金发少年样情痴,或者像给黑手王山努亚讲故事的遮面少女山鲁佐德样恐惧,而我,要瞌睡了。
  他小名叫老虎,他父亲小名也叫老虎,他爷爷小名居然也叫老虎,甚至他要讲述的他老爷惊世骇俗也叫老虎。我这个小猫咪躺在老虎堆里,不瞌睡还真麻烦了。他说老虎住在山上,一定暗指他老爷,其它那俩老虎毫无悬念早就没了山上的意思。
  老虎说:我爹说,我爷爷当初跳井自杀太傻,他那个县饿死人不少不假,他觉得愧对老百姓也是对的,说不配做他们的父母官这种反省也很好,但至于跳井?那么多人不是还厚着脸皮坐主席台,把饿死人责任一股脑推到老毛身上嘛。我老爷听说了跳井但没敢下山,只说了一句:他说让我去城里享福呢,食言了他。
  我说:你爹不是进去了嘛,啥时候跟你说的?睡前讲故事?
  老虎脸红了,喃喃说:其实我妈也说过……
  我说:你妈不是也进去了嘛。
  老虎脸更红了,喃喃说:我姑也说过……
  我说:你姑妈和你小姨不是也进去了嘛。
  老虎脸发白,厉声说:你能不能让我说完!我赶紧趴在他怀里搂住他,啥也不说了。他们进去就进去,我的老虎不进去就好。反正他说他老爷早就看出来,他想进城享福是没门了。他爹做了上山虎,上山前呼后拥的抖威风,后面还跟着几只玉面狐狸。他老爷后来说了好几遍说:你爹变了,你离他远点,看来我老死于斯,下不去山了。这些,都是老虎与我颤颤巍巍战战兢兢枕边耳语,那话语之气息绝非任何一位28岁老人能拿捏出如此威风。
  老虎他爹老虎被宣布那些日子,老虎突然没有了幽默。我不敢让他讲荤笑话黄段子让我某个地方泉水叮咚响然后像埃及艳后一样稍微淫荡一下,心想两个老虎毕竟打折骨头连着蛋。我们那时候不太熟,还不到可以嬉笑天下苍生的程度。睡是睡了,但防范意外怀上一头小老虎那种担心,而且老虎窝是不是要坐落老鸹窝那种我愁肠百结惆怅满怀,老虎进去不进去毫无蛋疼必要。后来我挣钱养活我的老虎,贱女范儿带响。我贱是贱点,但不至于不让老虎上身就得去花痴病院或者看见站街女就得眼圈发红。我的老虎受了委屈,我露出胸怀抱着就是。一个程序员无端被开了,这不是老虎的错,而是老虎的错。去辩论劳动合同细节去伤筋动骨撕破脸皮,那样不优雅,不讲政治,也没必要。心想,一个IT天才被一个六星级酒店前台迎宾小姐包养完全可以载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挺来劲儿的。竹子龟壳都买好了,就差一把锉刀了。
  我决定要一个小老虎,据说男人这时候的精子PH值最符合优生原理。我买了情趣内裤,买了情趣香水,甚至准备了佐佐木希鏖战九男的A片,老虎却不干了。也不是一点没干,干了三天居然烦了。其实我明白那是前戏,真正欢迎卵王子进包厢是今明两天,老虎不解风情让我难过。我温柔地说,我强硬地说,我像柳巷小小给金龟枪客说,我像约瑟芬给拿破仑说,我像孝庄太后给多尔衮说,我像肥肥环给安禄山说,射电,射电——老虎只做不说,但我感觉到了金苹果落地。那一刻,我欢天喜地就像喜儿见到大春那样,就像露丝见到杰克那样,打着滚哭,打着滚乐。
  老虎那汪泉水潺潺流过心田,而我憋得膀胱别扭也不敢去撒尿,我怕清凌凌的泉水流出来洇湿史记篇章。甚至有好几个屁也被憋回去了,我知道它们是食物不屈的灵魂要冲出来游行示威却被我无情镇压了。我后来吃蛋糕许愿时候真心诚意给它们道歉了三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闺蜜说我那不叫贱,应该叫空前绝后厚颜无耻朽木可雕的贱。
  我解释说,我家老虎上山了,万一不回来多惋惜。
  闺蜜说,领证了吗,有窝了吗。
  我又解释说,领证多麻烦,万一离婚还得领证,一加一等于零多无趣,零就是个零才有趣。窝窝是个问题,借咱几个元宝呗,又不是不打算还。
  闺蜜没消气,跑到电玩室打死一万多个老怪又跑到超市捏碎十八包方便面才罢休,然后恶狠狠打来电话说:我不承认你是我老婆了。我哭出来说“上帝佛祖真主都不同意你走”也没用。后来怀孕反应大,闺蜜屁颠屁颠才跑来了,头一句话就是:我得承认我贱,离不开贱人。我只管笑,傻笑才有傻福。
  老虎回来时候,本宝宝刚生下虎妞,哭音嘹亮似有虎啸。刚还笑着给丫头喂奶,一见老虎来就泪如尿崩,想说“你死哪儿去了啊”,却变成“亲爱的想死你了想要你”老虎却冲虎妞傻笑,没搭理我,这太不像话了。
  边上的护士听见了不免多嘴:你可别乱想,坐月子坐不好后患无穷。
  我说:乖,不会说点俺家老虎能来一下那秘法吗。
  小护士说:亲,一忍千秋事,岁月万里长,这是孟姜女说的,乖哦。
  小护士抱着虎妞一走,老虎赶紧插嘴说:我想好了,卖包子,我老爷说了行。
  我说:嫩去抢银行,俺也拎着爱马仕跟班,嫩想好了那一准就是极好的了。
  老虎说:我老爷说了,你不用想赚钱,钱才会来,慢点来,钱才会快点来。
  我说:老爷是燕京哲学系的?
  老虎说:正经说是小中专,黄埔军校的。
  我说:那我知道,是在上海吧。你老爷还说什么了?
  老虎说:他说了,以后有孩子了,不准再叫老虎。
  我说:偏不,一门五虎,威风,霸道,强悍。
  老虎包子店在一条小街,第一个月不行,第二个也不行,第三个更不行了,我抱着孩子累成金毛了,老虎也累成维也纳黑背了,请了十八个小闺女,也都说亏了,这活儿得加工资。
  我说:放心,我家老虎下山,没有吃不掉的狼虫鼠豹。
  后来有人举报说我家包子馅里有罂粟壳有迷迭香有印度神油。后来专家辟谣说真没有。而我却敲着勺子吆喝,俺家包子有罂粟壳,俺家包子有迷迭香,俺家包子有———老虎,啥油——对了,印度神油,滋阴壮阳,专治不孕不育,不吃不要钱,都来吧。
  包子就这样卖疯了。
  老虎说了老爷交代的秘方,其实也不是啥秘方:猪肉要用养了十八个月以上的猪宰杀,长不大那不算肉;葱姜蒜要用山姜山蒜山蒜,街上卖的串味;花椒茴香八角豆蔻要自己种,铺里卖的不能用;面粉要种麦子来磨,亩产高于三百斤的麦子统统喂猪;锅碗瓢勺要用陶制,金银铜铁家伙会夺了鲜味。还有——别说了,你吆喝啥,这是秘方啊。
  老虎说:不怕,别人知道了,他们也没有这个耐心。我老爷说了,秘方不是方子有秘诀,而是人心有秘诀。老爷还给我画了两幅挂轴,一个是老虎上山,一个是老虎下山。
  我毫不犹豫选了下山虎,吃饱喝足只养膘,饥肠辘辘才精神。
  老虎说:还有一个秘密——我打断他说,你没看我色眯眯光溜溜香喷喷的,一泓清泉出墙来了,磨磨蹭蹭的会辜负明月沟渠——他脱着衣裳说:风来不触摸,且等第二波,我来也!
  晃动,还是晃动,思绪碎片零散却完整有序———老虎遗传基因莫非真有他大爷的变异排序?一个IT大才无奈之下居然能把猪肉包子他大爷的卖疯,这让王母娘娘怎么看?如来佛祖怎么看?灶王爷怎么看?八戒怎么看?我又一次大笑不止,毫无出处,毫无道理,说不清楚,脑壳发懵,俩宝宝也摇摆麻木了……

     胡大嘴点评:说句实话,在网络上,一起玩字的人,回头看一看,竟然只有红粉这个老头是与我相伴最久远的;再回头数一数,竟然在网络上我看的个人作品最多的也是这个老家伙的;再回头一梳理,留给我看不懂的作品数量最多的也是这个小小说的高产狂人……
    对红粉的小说,下什么样的结论都正确,也不正确。因为他正像一个诡计多端的魔术师,有时候是横空变出一列火车,让你惊叹不已;有时候却在空中胡乱一抓后扔给你一枚硬币,让你视为雕虫小技;更多时候却是变出一堆乱麻,让你无从理清,让你犹入身陷万丈深渊。
    这一篇便是一团乱麻,当然如果再看十遍,应该还是理得清爽的。但是我已经看了三遍了,却没有一次能看完,最后一次我不得不应用分解法——从中间看起——阅读,依然没法看完。
    所以我不能就本文再说出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评论性语言。
    但可以就着这个话题说说红粉的创作意义。而且,也不能尽是表彰性的抬高,更不能不怀好意的随意贬损。
红粉的创作在网络上是一道奇观、一面旗帜、一个迷魂阵。
   红粉小说的数量,可谓奇观,我没作过统计,但我猜想可能上千篇了。也就是说,就算我现在奋起直追,而他可以停止不前,到八十岁时,我依然只可望其项背。
   红粉小说的语言,如果一句一句拿出来研究的话,它在精准、传神、写意、疑炼方面,已经超越了莫言。
   同样是红粉小说的语言,放在具体的某一段某一篇里,它就像一个迷魂阵,直把你弄得晕头转响如坠五里云雾。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写手,任何人都不能为他的创作下一个精准的结论。
    但是,毫无疑问,红粉的创作在网络上是独一无二的,他已经形成了自己不可复制的风格。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很多写作者一生的追求,但是红粉早些年就已经做到了!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1-13 07:14
用心了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5-11-13 10:08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21:04

     詹姆斯正处在一个职场上升期,合资公司里的外国人又特别多。为了讨好上司,也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 ...

多谢先生分享并细心点评!啼妃鞠躬致谢,感谢您的用心阅读和用心评析!赛事重在参与与交流,从另一个层面上看,这篇小说的确瑕疵颇多,再次感谢先生剖析!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3 12:09
北原 发表于 2015-11-13 07:14
用心了

应该的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3 12:13
啼妃 发表于 2015-11-13 10:08
多谢先生分享并细心点评!啼妃鞠躬致谢,感谢您的用心阅读和用心评析!赛事重在参与与交流,从另一个层面 ...

您太客气了。
真正的写手,如您一样,文字霸蛮,为人谦逊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3 12:51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7:21 编辑

木西县是个小县城,出租车从县城东头开到县城西头要二十分钟,从县城南头开到县城北头也要二十分钟。就是在这样方圆二十分钟的小县城里,每天也在上演着悲悲喜喜的故事。
    二姑当年是县城里数得着的美人,可惜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二姑偏偏就嫁给了当时人人都不看好的街头混混。街头混混也还罢了,二姑自己喜欢就好,可是这混混混到四十多岁的时候,却在一次随船出海回来后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西去,留下二姑和十八岁的女儿凄惶度日。
    二姑自己也没啥固定收入,每天靠卖些花生瓜子矿泉水勉强维持生计,感觉无力再供女儿上大学,好在女儿本身也不好此道,于是二姑遂央了媒人,很快将女儿嫁了出去。
    奶奶病重住院的时候,因只有二姑是个闲人,于是大家出钱二姑出力,每日护理照顾的任务便大半由二姑承担了下来。
    奶奶的邻床也是个老太太,六十来岁,长得慈眉善目,儿女们来的少,每天差不多都是老伴来伺候着,端屎倒尿洗脸喂饭,都伺候得周周到到。有时候二姑有事不在,奶奶的事儿他也顺捎就帮着做了。二姑是投桃报李的人,时常做饭的时候就多做两个人的,病房里虽然两个病人都是重症,却也暖意融融。
    一个多月下来,奶奶的病渐好,邻床大姐却是沉疴难起。奶奶出院的时候,二姑跟邻床大姐依依不舍,约定了过段时间还来看她,让她宽心治病。过了十多天,二姑忽然想起这个邻床大姐,心想也不知啥样了,趁着天气晴好,不如真的去看看吧,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还真是挺惦记的呢。到医院一看,却已经人去床空,小护士说,人没了,抢救了两次,终究是回天乏术。
    二姑不禁唏嘘了一番,随即也便放下了。人生如是,终究该来的来,该去的便去了。活着,还是得回家去好好经营自己的小日子。
    卖花生瓜子矿泉水的日子又持续了半年多,二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大事。二姑的手机上忽然开始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的话让二姑脸热心跳。二姑是既不敢回又舍不得不看,几天以后,那个短信内容已升级到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二姑终究是当了一辈子美人的,嫁给小混混以前乃至当了寡妇以后,经过见过的大阵仗也不是没有,难不成五十岁了倒让一个短信吓着了?于是二姑拿起手机回拨了过去。
    二姑再婚在我家是个大事。其实那个混混二姑夫去世以后,我爸我叔们都是希望二姑可以再找个稳妥的人陪伴的,可是二姑并不领情,一个人虽然过的清苦,却也怡然自乐。所以二姑忽然宣布要结婚了,虽然让大家大吃一惊,但还是欢乐非常,尤其是奶奶,下了死命令,不管多远,不管多忙,二姑的婚礼都得回来参加。
    我就是那个最远最忙的人,正是升迁的关键时刻,奶奶病重爸爸都没舍得告诉我回来看看,但是这个婚礼,爸爸说了,必须回来。回就回吧,我也好奇是啥人竟然能赢得美人二姑的芳心。
    见到新二姑夫的时候,我也是眼前一亮。虽然白发依稀,可是这老头真挺精神,个头足有一米八,腰板笔直,小中分梳得一丝不乱,一身灰色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再合适不过。
    见到我,新二姑夫一脸自来熟的样子,说,这丫头倒是越长越俊俏了啊。
    我搜索枯肠,虽然看着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我曾经在哪个不俊俏的年龄段遇到过这个人。看到我一脸迷惑的样子,新二姑父就笑了,说当年朗诵比赛我给你颁的奖嘛,我记得你差点把奖杯掉了,还是我帮你接住的。
    童校长!我哑然失笑。人生真是充满戏剧性。也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嘛,我怎么能把童校长忘得一干二净。我读高中的时候,童校长是出了名的风流才子,那份儒雅飘逸风流倜傥曾经让我们这些青涩少女有过多少关于白马王子的梦想啊。我脱口而出:童校长,你还是这么帅。
    我好奇退休的校长和卖瓜子的二姑是如何相识相恋的,问起来,二姑竟然羞涩地红了脸。新二姑夫搂过二姑的肩膀说,吃了你二姑一个月的饭呢,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么多顿饭的恩情,我只好以身相许啦。
    趁新二姑父不在,我悄悄跟二姑说:这么多年你清心寡欲,等的原来是这个人啊,童校长,你值得拥有。

     胡大嘴点评:一个很平凡的老年人的婚恋故事,被作者描绘得春意盎然、其乐融融和幸福无边。显然,这得益于作者高超的讲故事的能力。我在前面一篇小说中说过写小说就是讲故事。就素材而言,这一篇跟那一篇相比,素材的故事性和渗透力都不及那一篇,但因为表达手法的恰当和叙事的娴熟,却能让读者读来心头一热眼前一亮。
    小说通篇采用侧面描写的方式,不动声色水倒渠成的完成了一对外表静默内心澎湃的老年人的择偶及婚恋过程。在我看来,作者在采用何种表现手法来推动故事发展上是作了一翻思量的。由此还能看出作者除了写作经验丰富之外,对生活的观察之细腻、对人物心理诉求在表达上之贴切,都是可圈可点的。作者紧紧抓住了老年人的婚恋观不可能还像年轻人一样风风火火和惊惊咋咋这一特点,信心满满不疾不缓地推动着故事向前行进。从而圆润而可信地完成了人物形像的塑造。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3 13:3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3 13:34 编辑

回到家几乎是倒头就睡,直到被一场噩梦惊醒,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定下了心魄,这才忽然听见背对着自己的妻子在低声的啜泣。
   “你怎么啦?”他好生奇怪。
    她却抖了一下肩头,似乎是要摆脱他的手。
   “你怎么啦?”他觉得有点好笑,打开床头灯,干脆将她抱在怀里反转成与自己面对面,却吓了一跳,女人的脸涂满了泪水,眼睛也红肿了起来。
   “你不爱我。”
    当忽然听到女人这句小孩子赌气般的话时,他几乎哑然失笑:“什么话呀?!都多大年纪了,还爱不爱的!”
   “你不爱我。”她却很执拗的坚持着。
   “好,好”他表示投降“你说说我咋个不爱你。”
    她却提出自己的要求:“你先反思反思去。”
    这个,他纳闷,难道自己说错梦话了么?还是平日有什么不对?想了一阵儿,也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软声温语的哄劝道:“你还记得咱刚认识那会,你说你想吃汉堡包?咱那小地方哪里有?我借辆破摩托跑百十里到市里去买,揣怀里到家还是温热的?”
   “嗯。”
   “还有那次出去玩,突然下了雨,路上满是泥水,我抱着你一口气走了二里多地……”
   “你还亲我了呢,借机会占人家便宜。”她笑了,反唇相讥。
   “我给你做早点,馒头夹煎鸡蛋”
   “那是刚结婚,你就勤快过那么几回。”她嗤之以鼻。
   “你看,这些年我还不够努力么,起早贪黑的,为了你。房子有了,车有了……”
    女人不爱听了,“都是你赚的。”她气呼呼的截断他的话头:“难道我没付出吗?这些年咱家的饭你做过?袜子你自己的洗过……我刚才说的是你不爱我,反正,至少没有以前在乎我。”
    他大笑了起来,望着她认真的小模样,觉得简直无赖到可爱。“这么着吧”他转移了话题“我给你讲讲我刚才做的梦。”
    “好像是又在咱村后边,有戏,可热闹了,人很多,是在夜晚,灯火通明的。我坐在一条粗树杈上,正看得高兴呢,忽然就听人喊,说蒙古兵打来了。然后就看见有一群骑兵手持火把和玩刀就冲过来了,看戏的人像苍蝇没了头,到处乱跑。那场面,真实得很,就跟看大片一样。”
    “我一跳,从树上下来就往村后的田地里跑,躲在一片坟墓后边,这时候看见咱家的那个方向火光冲天的。有人从村里跑过来,看见我就喊:还不赶紧跑,跑啊,在这等死啊。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跑进包谷地里,一直跑到后边的那个村,回头一看,咱村的火光小了,声音也听不见了,才停了下来。心里边那个急啊,难受啊,想着你跟孩子还不知道逃出去了没有,上哪去找你哩。一着急,吓醒了。”
    女人的反应真快,立马就指出了问题:“你看,平日里你光耍一张好嘴,这回露馅了吧?”
    他很不服气,“你这一棒槌又从何谈起?”
    她冷笑道“梦才是心底最真实的映像。你只顾着逃跑时,哪里还有我在心里?”
    他惊呆了。
    “还有,”她继续咄咄逼人的问“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崩溃了,心烦意乱气急败坏的吼道:“管它是个什么球日子!整天没事找事,老子死了你就不作,是吧?”话毕,抱一床毛毯就摔门而出。留下女人独自伤心哭泣到昏然入睡。
     又睁开眼,拉开窗帘时,才发现是个雾气弥漫的清晨。她郁郁不乐的打开卧室的门,迎面扑来一股熟悉气味,看过去,原来是灶台上有饭菜在冒出缕缕香气。打开来看,哦,有煎鸡蛋哟,只可惜煎糊了点。餐桌上还有留言的纸片,颇为工整的写道:对不起,亲爱的。我承认忽视了你,居然连你的生日也忘记。但我一直都是爱你的,不是吗?原谅我吧。唉!这生活就像驴拉磨,磨得人真是没脾气……
    她不禁莞尔,搜索的目光一直延续到窗台,忽然定格,窗户敞开的。她心一紧,赶紧冲到了窗前,楼下是无尽的白雾蒙蒙。她感觉嗓子发紧,喊叫不出来,身子瘫软,只好绝望的扶住窗台。
   正在此时,忽然听到身后门响,只见刚从卫生间走出的他神情慌乱的跑过来抱住她:“你怎么了,宝贝?”

    胡大嘴点评:看了这篇小文,我首先想到我自己。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媳妇,生活本来已经够乱了,她居然还那么的无中生有。那时候我还年轻,脾气大火气高,再加上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时间去找寻她为何会变得这样的根源,只是一味的责怪她为什么要这样?而假若你以不合作的态度去要答案,她肯定比你更不合作,所以你永远得不到真相,而女人的这种心理变化只不过是在寻找存在感和以无理的手段确认自己在丈夫眼中的份量(我现在当然懂了,只是为时已晚)。所以,那时的我们内心爱得要命,行动上却南辕北辙,她一作我就发火,我一发火两人就吵架……就这样,我们最终累死在她的小浪漫和我的不解风情这片小小的沙滩上。
     虎师这篇小文,截取了生活的几个片断,烟熏火燎地还原了生活的本来面目。让我读来既心生惭愧又耳热心跳还追悔莫及:我把活生生的幸福当破抹布一样扔掉,不只无知,简值可耻。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3 18:53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21:11
小心感冒

不安好心。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5-11-13 20:09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3 13:32
回到家几乎是倒头就睡,直到被一场噩梦惊醒,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定下了心魄,这才忽然听见背对着自己的妻 ...

男人女人,其实简直不是一个星球上的动物,若不足够包容,那就很容易水火不容。若真爱,还是先有宇宙般的包容度才好。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3 20:55
啼妃 发表于 2015-11-13 10:08
多谢先生分享并细心点评!啼妃鞠躬致谢,感谢您的用心阅读和用心评析!赛事重在参与与交流,从另一个层面 ...

你的谦虚与某些人的狂傲形成了鲜明对比,从这点上我敬重你。
很仔细看了你的小说(我以前是不太看小说的),给我印象就是,这是一个工程师的作品,严缜、细致,一丝不苟。我是一个工程师,能够从心理上揣摩这点。也许与我散漫的个性特点有关吧,我不太按小说的规范去写,我在文字中省略了那些人们能够想到的。同时,我认为文字是携带能量的,自己的情感能在文字中充分体现。所以在语言上不单是"你懂得",而是给你十分直接的感觉。
我很少写小说,以一个外行的身份说说啊。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2:14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2:49 编辑

裸  照

一、
女人的美是形而上的,起码玄衣在苏力的眼里,是美的脱俗的那种女人。
玄衣笑笑,眼角就起了微微上扬的皱纹,她说自己干巴巴的,男人想要的我都没有,女人不想要的都来了,比如逐渐多起来的眼角纹。
苏力说里面写着故事呢,挺唯美的,我要读懂她。不过你如果把烟戒了,眼角纹自然就没有了。
玄衣还是笑笑。
苏力说你托着下巴,作个沉思状。玄衣说得了,这与主题不符了吧,我又不是在创作,是给画廊赶画,你的照片如果被同行看见了,会笑话的。
玄衣左手握着调色板,右手拿着画笔,面前呈半圆状摆了四个油画架,画室里到处弥漫着松节油的味道。她不停地转换角度,在四副画布上同步画着同样的风景――胭脂巷的夕阳。苏力则围绕着玄衣,不同变换着机位,不停按下快门。
在遇上苏力之前,玄衣独自享受着这份寂寞,与她的画室一起躲藏在胭脂巷的巷尾,不停的画,时而穿梭于小巷画室与市中心那个画廊之间,任时光明明灭灭,平凡,沉静,无求。有时也会毫无来由的神经质,落泪,笑笑,但这都是短暂的,她觉得爱了七年的那个他从这条巷子里头也不回的走出去后,她玄衣就不会再去爱了。
胭脂巷不算长,东西也就百十米,从巷尾的这间画室可以清皙地望见巷头贞洁牌坊外的车来车往,在这个多雨的城市,每每雨过天晴,夕阳从西边巷头照射进来,光滑的石板街便洇了一地胭脂,那是温暖的一抹红色,是一幅暖色调的油画。
古老的胭脂巷与外面的现代繁华比起来,厚重了些,游客们往往驻足这里,拍照,购些具有城市特色的小物件,喝喝当地茶,感受感受小巷的烟火气与苍桑之美,也愿意驻足巷尾这所画室,只为看那纤长白皙的指间夹着的那缕恬淡青烟,只为带走几幅那双白暂的手定格在油画布上的胭脂巷。
背着EOS的苏力走进这条小巷后就目醉神迷了,他是从巷尾进去的。
于是惊艳。
二、
又是长时间的出差,归来。略显疲惫。
他洗完了澡出来,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镜子前,端祥。
雾气夹带着萱草的味道,从他黑色的、充满亮泽的头发上缓缓升起,逐渐把他整个人裹挟起来,裹挟的让人有些窒息,他在这种窒息的氛围中凝望着,有些呆。
就在一瞬间,仿佛整个人都不好了,陌生了。
他发现自己真的长了一只雕塑般的鼻子。充满血腥铁锈味的,雅典海战指挥官式的,史诗般的鼻子,这个玄衣最爱亲吻的坚韧挺拔的鼻子,随他一起创业打拼,满世界的实现他的梦。他闭起眼,深嗅了一口一个成功男人的味道。是的,年青的秘书小倩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曾做了个惊异的表情,嘴巴变成O型惊叹:太帅。他回头问:什么?小倩说:鼻子。后来小倩姑娘无意看到了他与玄衣的和影做的屏保,小倩嘴巴同样O型:绝配啊!于是他灿烂的笑。他突然想把时光倒流到那一瞬间,那一瞬间他轻松的骄傲着。
玄衣画了妆,穿了丝质的睡衣进来,轻轻的从背后环绕他,脸贴着他的背,指间如往常一样,轻轻的在他的小腹前写着他的名字,还是无限的怜惜与敬意,而他,闭了眼睛,一阵心疼。他真的心疼了,她环绕他的样子是洁净的,性感的,长长的睫毛如江南细雨般纷纷落入他的心中,然后刺疼他,流血。
玄衣说她叫小倩吗?
他愣了一下,说是。
看着镜子里的玄衣,泪水流的那么醒目,他心疼了一下。于是反转身子想抱住玄衣。
突然疯了般的玄衣使劲推了下他,大声的哭,低头拼命呕吐,身体抖得利害,妆容散了,无限委屈。
他努力扶住玄衣,玄衣哭着喊:你觉得你富有吗,可以为所欲为吗,我们的七年呢,你真得没爱过吗,不用管我,我没事!!
天亮了,他为玄衣准备好了精致的早餐,也认真的准备好了行李。
玄衣还在沙发上睡着,他声音清晰的说:我搬出去住了,你保重。
玄衣嘟嚷了一句:不用你管,随时可以来找我签字。
玄衣揺晃着起来时,发现院子里的萱草开花了,风吹过,是嫩黄色的颤动。
她发现他没有带走手机。
三、
又是一年,胭脂巷尾的这间小院落里的萱草花刚刚开,正娇艳,散发的味道很迷人。
苏力有一种洁白的干净气息,玄衣不否认这个第一印像。当她第一次坐在苏力的白色吉普车里时也有嗅到了这种干净气息。她想往往吸引一个女人的,并不是他有多英俊狂野,他有多少家财势力,包括微言大义也是可以装出来的,而不媚俗,不阿臾的干净气息,只可以感受,这种感受足以让一个成熟女人的矜持无疾而终了。
今天说好要出去拍一组“花期”的。玄衣特别穿了一身白色的裙装。
苏力说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
玄衣笑笑,说你且讲。
你如一片死水,没有所谓的苦衷,没有所谓的幽怨,不急不徐的画你自己的画。
玄衣就笑,这个理由太过牵强了吧?
我每次与你隔的很近的时候,才发现那是最远的距离,藏起来的心是柔软的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我真的喜欢这种柔软,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
玄衣还是笑。
拍照回来,苏力把车开往了自己的家。
厨房里的苏力得心应手:鲜笋煮贝,红烧了鲽鱼,凤爪炖的入口即化,蒜爆羊肉鲜味儿浓。
玄衣在电脑上看苏力拍的照片。看他走过的地方。
苏力的手温润,玄衣还是抽了回去。
她说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都搞忘掉了。
苏力说第一次在胭脂巷遇见你你自己说的,当时你说你多大了还适合给我做模特。然后我就问了,所以我就记住了。
一阵安静的气氛,玄衣放下红酒杯。
苏力说起他的第一段婚姻,从此心已死,说起第一次遇见她就为她写了诗,并且笔名叫死火,从此死灰复燃。
玄衣默默听着,她不承认自己是可以看穿任何男人的心的女人,但她明显知道苏力心中的伤。
玄衣在离开苏力家时,心底酸楚。
酸楚中带着温暖。
四、苏力为她放好洗澡水,然后用手试了试水温,喊她。
她显得疲惫,从机场把她接回来,苏力拥抱了她,但明显没有了上次她回家时的激动,苏力明显感觉得出来,真的陌生了。
她闭着眼睛,肩膀很放松的靠在浴缸靠背上。她冥想。她喜欢这种在思想里畅游放纵的感觉,交织了满满的痛苦与喜悦,就像一曲交织着人类复杂情感的交响乐,乐声溢满整个浴室。飞机上,她就特别喜欢这样流动着冥想,思想累了,行动就会静止,她就舒舒服服的睡一会了,她甚至希望飞机就这样永远飞奔而去,永不回头。
几天前苏力说他在院子里种下了大片的茉莉,你回来了,花就开了。她在电话这头笑,笑的索然无味。
她淡然的说这边的木棉更美。
苏力很想与她说说离别,她说她有些累,下回吧。
其实茉莉花真的开了,孤独的开了,绚烂得有些香浓。

五、玄衣正在画画,一笔一笔的画胭脂街的夕阳,像植物一样倔强。
她没有查觉到走过来那对青年男女。
女孩子眼里有泪,自我介绍说叫小倩,递过来一个信封。
玄衣打开信封,嘴角的从容一丝一丝消失,心如电击,疼的抽搐。
男孩也咬了嘴唇,泪水溢满眼眶。
照片中的人很瘦。皮包了骨头,鼻子挺拔依然,微微笑。

     胡大嘴点评:我现在对情感很麻木,不是因为没有爱,而是曾经深深地爱过。所以,一看到描写爱情的文字,内心就会像一个孩子,阴晴不定。但是,在这方面,我永远是细腻的。
     小满写情感,别具一格的清新,别具一格的深刻。
     苏力和玄衣,两个为爱所伤的文艺男女,在旧爱末泯的游离时段相遇,产生了向前退后都不甚明确的暧昧情感。这种情感状态的假设,为情节的发展预留了无限的走向,同时也呈现了现实生活中人类情感的复杂性状:当情感危机出现时,一方面想作徒劳的守望,另一方面也想作虚弱的功取。在我个人的写作经验里,要表现好这样一种细微的情感和心理变化,是有相当难度的。一方面,情节的把控是个问题,另一方面,它会不会因此而使人物的形象在道德上引起误解?小满的作品我看过的也不算少了,对她的把控能力我从不怀疑,相反,这一篇甚至还给我带来了惊喜。惊喜当然就在结局。这样一种结局,它的力量强大到一瞬间就把苏力和玄衣之间产生的几乎会被普遍祝福的感情走向改变了方向。毫无疑问,玄衣对丈夫的误解——明明是令人辛酸的爱,却被当作了货真价实的背叛——将让她永远走不出赎罪的心理。
     此文的微妙之处还在于,它以情感之痛开篇,却以更痛的现实结束。
     这不正是情感的真谛吗?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2:44
汉宫秋月
(一)
当年,我被抬入这大汉宫的时候,我只有八岁,八岁啊,那是多么好的年纪呢,天真浪漫,懵懂善良。那一天,我被家人乳母看护着,正在司马府邸后花园的草地上逗我养的的一对小兔子。父亲来了,父亲长得很威武,却也很慈祥,但是他很忙,忙的总是前呼后拥,忙的我很少能见到他。
父亲没有理会奴婢们的问候,径直过来将我揽入怀中,很骄傲的问了我一句,“月儿,你怎么可以这么美?”
我喜欢父亲夸我漂亮,我喜欢所有的人都夸我漂亮,他们说我的笑容像极了天上的月光。
母亲走来,父亲对母亲说,“从明天起,我们家的月儿就是这大汉朝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啦。”
我不知道皇后是做什么的,但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母亲的神态变了。
(二)
上花轿那天,我哭得死去活来,我不想走,为什么要走呢?我不要当皇后,不要离开家,离开我的父母兄弟,离开我的小白和黑耳朵。
可我的哭声改变不了事情的走向,母亲说当皇后是很多人几辈子都修不来的好福气,她说我应该笑着上花轿才对呢?可我真的笑不出来,我看见母亲一直在笑,可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嘴角带着笑容眼里却也是满满的泪花。
“娘亲,您会去看我吗?”
“会,一定会的,娘亲明天就去。”
“娘亲,我可以带着我的小兔子走吗?”
“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拜天地的时候先让别人给你拿着,回头再给你。”
临出闺阁的门时,我回头与娘亲四目相望,那种不舍和依恋充满了心中,泪水再一次冲花了我的新娘妆。
(三)
好不容易熬过那些繁琐的仪式,夜深了,我是由乳母抱着放到未央宫皇后寝室大床上的,累了,累了,什么也顾不得了,我要先睡了呢。
第二天清晨,一个少年用一根绒草将我挠醒,他能年长我几岁,长得明目皓齿,我呆呆的望着他,由衷的就喜欢上了他。
“你醒啦,我的小新娘。”
“谁是你的小新娘?”我懵懵懂懂的问道。
“你啊,难道不是你吗?”
我坐起身子,迷迷糊糊的往纱帐外边瞅,才看见奶妈宫人都在那里毕恭毕敬的站着,我喊了一句奶妈。奶妈这才敢搭话,她对我说到,“回禀皇后娘娘,这是当今陛下,您的夫君。”
直到此时,我才想起昨天我嫁人了,嫁给了这大汉朝的皇帝,连忙去回忆入宫之前母亲教习的那些礼仪,可我却一时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情急之下,我对他说,“我有一对小兔子,分你一只好不好?”
(四)
以后的日子里,虽然母亲没有如约的来看我,但父亲偶尔会来,只要我喊,他一般是会来的,只是来了之后却没了往日里对我的慈爱,变得谨慎生分。我不喜欢他对我行礼,喊我皇后娘娘,对我说什么家国社稷,但是他喜欢说,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好在我在宫中的日子并不孤单,我的夫君刘衎他是那么的宠我,他说等我们长大了,他要带我策马天涯,要带我回中山国看他的娘亲,看他出生的地方。他还说他要整朝纲,救百姓,肃贪腐,除外戚,败匈奴,安边疆,他要做一个让我为之骄傲的帝王。
那段日子对于我来说,真的好幸福,可这种幸福却突然就终止啦,当时我不明白上天为何要这么残忍,可现在我懂了,残忍的不是苍天,是人心啊。
冷。
(五)
父亲总来问我,陛下都喜欢和你聊什么呀,我就一五一十的把衎儿和我说的知心话都学给他听,我只见父亲的脸越来的越阴郁。
这是为什么呢?
那一天,衎儿下朝回来怒气冲冲的来找我,甚至把我捧给他的点心都打翻在地,他指着我骂道,“你这个狠毒的小妇人,枉我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背叛了我?”
我说我没有,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衎儿继续冲我吼道,“你为什么是王莽的女儿?为什么?”
“是,臣妾是王莽的女儿,可臣妾一直是王莽的女儿啊?这有什么不对吗?”
“你的父亲杀死了我的娘亲舅舅,理由竟然是说他们欲以谋反,哈哈哈,可依朕看,想谋反的恰恰是你们王家。”
(六)
衎儿病了,不再上朝,而我却不能去看他,因为父亲说,陛下需要静养,任何人不能靠近。而我站在宫外分明听到了他的咒骂,而他骂的那个人便是生我养我的父亲。
冷。
十天后,衎儿走了,对外宣布的理由是病逝,什么病啊那么重,以至于让一个翩翩少年郎就这么没了。
一夜间,所有的宫宇一片素白,到处哭声一片。
一夜间,我好像长大了很多,懂得了什么叫生死离别?什么叫阴阳两隔?
什么是忧?什么是愁?什么是心如死灰?痛彻心扉?
衎儿出殡那天,我竟然哭不出来了,我的泪干了,我把小白和黑耳朵拖宫人带上,我说陛下喜欢,带着去陪他吧。
可是以后这漫长清冷的岁月谁又来陪我呢?
(七)
衎儿走了,枉他一腔报复,却终没有等到自己亲政的那一天。
父亲去广陵侯那里给我抱来了继子刘樱,那一年,樱儿两岁,我十一。他是小皇帝,我是小太后,而我们都只不过是别人手里的玩偶罢了。
后来,我逐渐长大,父亲来看我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一般他想起我的时候便是需要我这个傀儡太后替他遮丑的时候。
我厌恶他的言行,常常称病不见,可我一个弱女子又能改变什么呢?父亲终于还是做了新朝的皇帝。
我姑奶奶,那个一手栽培了父亲权势,放纵了父亲私欲膨胀的太皇太后王政君终于在悔恨中忧郁的死去,更让我心痛的是我的继子刘樱在父亲的精心策划下长成了一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傻子。
而我也不再是这大汉朝的太后,我是新朝的皇室室主,呵呵,命运啊,你还有多少辛酸离奇的故事没有讲完呢?我继续等着。
(八)
父亲和母亲都希望我再嫁,可是我为什么要再嫁呢?心死了,谁也装不进来了。
每天,我就在乳母的陪伴下去花园里看看花,读读书,去看看当年小白和黑耳朵生下的孩子们,去衎儿生前待过的地方抚摸他的留下的一切气息。这汉宫的月盈了又亏,亏了又盈,而我的心上人啊,我又该去哪里找你呢?
问世间的人们啊,为了权欲富贵你们罔顾亲情伦理,你们真的就过的快乐么?没有人回答我。
冷。
有时候父亲也会来看我,和我说一些以大局为重,以王家,以祖宗为重的话,可我不想听,我甚至不愿意见他,虽然我身上留着他的血,但我讨厌他,这个虚伪的,自私的,狠毒的害死我夫君的男人,是她毁了我的一生。
(九)
父亲六十五岁那年,天下终于大乱了。
这一天是我早料到的,这名正言不顺的富贵怎会长久?冥冥中,我苟活人世这么些年,怕这一天的到来,却又好像是在等这一天的到来。
赤眉军攻入长安的时候,父亲在慌乱中竟然还记得来接我,他对我说,“月儿,爹要带你走,请您相信爹这辈子欠你的,终会找个机会补偿你的。”
我冷冷的朝他一笑,“这辈子你欠我的,你补偿不了了,我若跟你走了,回头你让我用什么面目去见汉家。”
我迎着大汉宫燃起的熊熊火焰,义无反顾的走了进去。此时,我不再觉得自己寒冷,因为我在火光中看到了衎儿对我含情脉脉的脸。
那一天,汉宫的秋月真的好圆。

胡大嘴评语:我不懂历史。但我懂感情。我不懂政治,但政治一旦利用感情,政治的冷酷和爱情的凄美都会纤毫毕现。我同意啼妃的看法,此文完全可以写成一个中篇。但我同时还认为,就像现在这样简短地表达,它的故事性和文学性依然是那么的浓烈。甚至,它同时能给你的阅读带来一种快感——古典之美和散文之韵。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2:46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3 18:53
不安好心。

劝你别喝冷水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2:48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3 20:09
男人女人,其实简直不是一个星球上的动物,若不足够包容,那就很容易水火不容。若真爱,还是先有宇宙般的 ...

不是一个星球上的?
那么谁是外星人?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3:22
(一)

      钟鼓喧鸣,官戴嵯峨,今天是太子轸登基的日子。
      “哎~”若伤感,似凭吊。人人把喜气刻在脸上,按说她做为母亲更应高兴才是,但……
      十年前的今天,一样的钟鼓喧鸣,鼓瑟回响。应楚平王之求,大秦国公主孟嬴下嫁楚太子健。一个俊逸翩翩,一个精雕玉琢,真是一对璧人呢。她嘴角宛尔,些许疲倦的脸上难掩绝世芳华流泄。
      那时烟花三月,鸢飞蝶舞,所有的梦如那霞冠上的点点珠玑,晶莹而美好。然红颜天妒,本应是自己公公之人,还未及喊声父皇便已做了床上客。而太子万千欣喜纳入宫中的却是调包后的陪嫁女。以后宫阙叠障,璧人从此路人。
      按说该恨的,可终无所恨。
      周幽王为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你为我父子疏离,诛杀太傅,流逐太子健避宋,逼反伍子胥投吴……朝堂再多风雨,回转身必是和风拂面。即便离开,亦当我之面将这大好江山交付不足十岁的轸儿,真个把对世人千般的错都折成对我万般的好。外间只道是因了那佞贼费无极诸般挑誜,又焉知多少不是迎合了王上本意?
      也罢,想我来时你仪表庄严,今你去后我依然灿若繁花。你灭却人伦情理只为我一人悲喜,我就绝了那凡俗之欲,干干净净还你可好?
      是非对错,由得后人说吧。
      “娘亲,孩儿如此穿戴可是合仪?”
      说话间新王轸携侍人而入。英挺俊朗,面如冠玉,小小年纪行走间已摹得龙行虎步,象极了那刚去不久的人。
      你终是不舍,留了一二精气相伴于我。她心中一舒,郁气弥开,浅笑。
      “轸儿,为人君者当行常人未谋之事,思常人未及之理……”言及此似想到什么,一顿。
      九岁的楚昭王星眸如漆,看定母亲,若有所思。


(二)

      又十年。
      宫外的喧嚣伴了那兵戈交击之声,重重叠叠撞击着宫门。侍卫太监已苦守一昼夜,若不是吴王垂涎那妖女美色严令不得伤及宫人,这里早成一片焦土。
      攻城三日伍子胥未合一眼。其实何止三日,这十几年来他日思夜想的全是踏碎眼前这道宫门。里面曾是儿时梦想成就大业的殿阙,也是当年身为太傅的父亲和哥哥含冤屈死的坟场。太子健天纵君才,被贬城父再流离郑国而死,父兄一生忠义,却因愚忠皇家被那昏君残杀。若非疲于逃命,自己岂会一夜白头吹箫吴市;若非身怀大仇,自己亦不会攀附吴王苟活至今。这一切是那昏君欠我的,是门后那妖女欠我的,也是这个我曾发誓效忠的国家欠我的。
      今天,我来取回!
      想至此,他愈发令兵士攻击的紧。
      宫人抵抗日趋寥落,宫门已是摇摇欲坠。轰的一声倒坍,他当先疾步跨入,虎目圆睁如手中七星龙渊剑,寒光凛凛,杀气逼人,仿似满世界的嘈杂也一并敛了去。
      静。
      烟尘弥漫里她端坐华榻,气色安闲,既未因突来的肃杀稍蹙黛眉,亦未受光阴斑驳蚀了绝美。淡然的眸子亮处,依然是二十年前烟花三月里那一抹梨涡浅笑。
      既然做了红颜锅水,薄命才是本份,恐惧是一种奢侈,她想。
      轸儿已近弱冠,避难他国应是性命无忧。
      娘家秦国的大军不日即将开来,复国有望。
      而自己,已不再是初嫁时怀揣懵懂的豆蔻少女,不再是坐拥万千宠爱的绝世皇妃,亦早绝了重起一段繁华的烟尘念想。若得往生去跟了王上,也不失一种解脱。
      无声的对视下,不知怎么那眸子交织出的丝缕如有神识,令伍子胥坚硬如铁的杀伐决心点滴消融,一丝犹豫挣扎而出——
      数年来的百姓涂碳,真因了眼前这美妇而起?
      可,那些阴差阳错的仇恨,不因了她,又因了谁?
      “来人!禀报吴王,就说宫门已破,孟嬴已擒,请命发落!” 或许把这妖妇交给朝思暮想的吴王才是报应。他咬牙转身,踏门而去。
      吴王与孟嬴的对恃是后来的事。孟嬴誓死不从,横匕怒斥:妾闻生而辱,不若死而荣,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吴王愧然而归,下令不得再行惊扰。
      伍子胥闻后仰天长叹,掘平王墓鞭尸三百,大醉十日。


(三)

      又十年。
      战旗猎猎,号角连营。指挥着吴国百万大军,驰聘在越地千里战场,吴王不免胸中激荡,热血澎湃。
      十八年前初登帝位,那时的吴国是怎样一幅破落山河。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重用孙武、伍子胥,屡克强楚,北镇齐晋,南收越人,意气风发之势,一时无两。
      江山如画,当出我辈。

      吴王环顾四野,双眼眯成细线,这是发起最后冲锋的信号。十年前最想得到的女人尚能以死守节,自己大好男儿也当沙场扬威,成万世之功。
      “进!”
      战旗所向,将士赴死。两军阵前蓬蓬血雾升腾,撕杀呼号声响彻天宇。吴王横剑立马,为自己一手绘出的壮丽图景深深陶醉。
      “嗖~”不详的风语传来,直觉告诉他有危险正在驰近,下意识往后一仰。
      “卟”一声闷响,钻心的疼痛瞬间从脚尖蔓延四肢百骸,又一阵酥麻如潮而至,他歪身跌落马下。
      远处敌阵中,新登基的年轻越王持弓而立,静静凝视。
      一时间形势逆转,越甲反戈所向,吴军一溃千里。至陉,吴王怒目暴喝“灭越,复仇!”一代豪杰终因毒矢折趾,客死征途。


(四)

      又二十三年,越灭吴。

    此篇场面之恢宏、跨度之绵长、人物关系之跳跃,本人实在找不到该从哪里评起。
    附啼妃评语如下:文字章法有灵气,笔墨于文白之间,进退转身之间,潇洒自如,起落有画面!作者熟知历史,且能从历史故事中孕化出情感缠绵气与江山恢弘气!文章收尾漂亮,章节分明,言于未言尽处,我自风流!插画为文章添彩加分!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3:5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3:55 编辑

自我记事起,人们就叫他老柴。
老柴可不姓柴,开始我不懂他们为什么那样叫。后来我懂了,老柴,便是老家伙。
“老柴,你的煤气罐。”
“老柴,两条黄瓜放门口了。”
、、、、、、
老柴从他那间转角的没窗子的石头屋里走出来,总是皱着眉头。
老柴奇瘦无比,背驼得很是吓人,那个背锅儿的顶都快成一个锐角了,双膝总是向前弯着,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就是屋后那棵老松树被雷劈下来一截枝丫,杵在那里,就快往地面倒下去的样子。
老柴年轻时也算是个爷们,村里谁家的媳妇都是媒妁之言,羞答答上个花轿来的,唯独他的,是他走南闯北带回来的。那让十里八乡的男人把老柴羡慕了个从头到脚。可惜了那娇滴滴美娘子难产,撇下哇哇婴儿和嘶吼嚎哭的他,走了。别的媳妇儿抱着孩子,总会说:“娃娃不哭,乖。”。老柴抱着他的娃,只有一句“娃不孬。”他的娃还真的不孬,又是一个敢闯敢拼的狠角色,可上天并没垂怜老柴,又让老柴白发人送了黑发人。好在老柴有个孙子,能干得紧,包了他的吃穿用度。可是,我从未见过他那个传说中的孙子。
春天的时候,老柴在围屋大门口的大木柱子上坐着,两手交互插在衣袖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老柴的身边坐满了女人,家长里短好不热闹,有奶孩子的,有沙沙挑拣着豆子种子的,甚至还有洗了头发,拿着大木梳撕扯一下又甩一下的。弄得老柴如同空气,又如同一块和木头无异的物质,灰不溜秋地存在于她们中间。那样的时候,她们是从不注意老柴的。直到老柴很响亮地长长地“喀”了一声,用力地吐出一口痰,拿他的旧棉鞋反复蹂那口痰,然后站起身走开,她们才注意到他的背影。
“老柴,你作死啊!”
“死老柴,烂屎喉咙吐臭痰。”
、、、、、、
她们一窝蜂地骂着老柴,可老柴背着双手,走远了。
夏天的时候,我们一群小伙伴在老柴屋子外面玩丢丢石子,丢油饼子等游戏。不觉间就听见老柴气急败坏地从屋子里跳将出来,穿过一条鹅卵石巷子,手里握着一把赶鸡用的竹把子。竹把子其实是一根竹子,一头破成片了,另一头拿铁丝缠牢固了,“啪啪啪”敲在地面上,敲得鸡们到处乱飞。老柴就用那竹把子狠狠地敲打着地面,驱赶着我们,我们就或灵活或笨拙地没命地逃跑。后面是噼里啪啦一通响声,谁也不够胆不逃。可是那天,我脚底开了个口子,只能坐在旁边看小伙伴们玩。当老柴来势汹汹的时候,我根本无法逃跑。于是我看着老柴如同赶小鸡一样撵着我的那群小伙伴,很是壮观啊。令我极度震惊的是,老柴撵着撵着居然笑了,很开心的样子。老柴跑累了,拿着竹把子往回走,小伙伴们东倒西歪,嘴里不停地叫着“死老柴,臭老柴。”老柴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劈啪”将竹把子在地面敲了一下,如同我是个漏网之鱼。“你跑啊,倒是跑啊!”老柴说罢,要将我提溜起来。
“死老柴,我今天动不了,嘻嘻,咯咯咯”我壮着胆,当面叫了他一声死老柴。他石化了一秒,说了句“猪蹄子没跛吧”,然后往屋里走去。我看见老柴的白色汗衫已经旧得不成形了,背部有个破洞,恰好露出他背后罗锅的锅底儿。于是我又大声说:“老柴,我们的裤子烂屁股,你的衣服烂罗锅。咯咯咯咯咯。”老柴又用竹把子敲了一下地面,我可不怕了。
秋天的时候,老柴用锄头把子挑着个簸箕,到人们收获完后的田里寻着庄稼果实。几个花生,几个毛薯芋头红薯什么的。
“老柴,你的心肝孙子给你的钱够买一床底红薯芋头了。”那时候的红薯芋头收了,确实就堆在床底下呢。
“死老柴,别来我的地,我收到毛都不剩一条。”女人一锄一锄地挥着,笑着说。
“老柴,我地里也没好收成,今年看把你饿死。”女人是一个比一个没心没肺。
不过,最终老柴都能弓着个背,用锄头把子挑回满满一簸箕的粮食,看得出,有好一些都是那些女人故意留给他的。那年头,谁都不饱,谁都不会落下那么大个头的果实。
冬天的时候,老柴握着一支鸟铳,满山去寻找猎物。我想象不出老柴是如何在山里追赶猎物的,但是那次他狼狈不堪地回到村口,鸟铳扛在一个肩上,另一只手提着个山鸡。裤管子开了个大口子,老大一片都让他的血给染红了。
“老柴,又被山鸡啄破裤子了?”那点伤对老柴不算个事,稀松平常了。
“老柴,这么肥一个大山鸡,你那个破口盅不够大来炖吧?”老柴的肉都是拿那个口盅炖的,平时都用锅里盛水炖着,冬天,老柴一边架起柴头火,一边将口盅搁柴火边炖着。我一直好奇老柴的口盅炖肉是否好吃,可是一直没敢坐到他身边去尝一尝。
后来,我居然忘记老柴是在哪个季节去世的了。不过,我听说,他去世的时候,他的宝贝孙子终于回到了村里。我还听说,他把一大沓钱甩满了床边,当着他宝贝孙子的面。

     胡大嘴点评:要不是因为时间的问题,这一篇我会写三千字的点评。既然因为时间不能敞开了说,那我就干脆不说了。
      摘一些把人物写活了的句子吧,你问我爱你有多深,句子代表我的心。
      
别的媳妇儿抱着孩子,总会说:“娃娃不哭,乖。”老柴抱着他的娃,只有一句“娃不孬。
      直到老柴很响亮地长长地“喀”了一声,用力地吐出一口痰,拿他的旧棉鞋反复蹂那口痰,然后站起身走开,她们才注意到他的背影。
      她们一窝蜂地骂着老柴,可老柴背着双手,走远了
      裤管子开了个大口子,老大一片都让他的血给染红了。
     于是我又大声说:“老柴,我们的裤子烂屁股,你的衣服烂罗锅。咯咯咯咯咯。”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4:15
搅动灵魂



    二十几年前腊月的白天,满目萧条冷落的感觉,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很远的大山那边落去。就在这个时候,妈妈和往常一样悄然拿着一把藤椅走到楼门口坐下,开始凝望那很远的大山。

    每当妈妈发出长长的叹息之后,我就搬着爸爸给我制做的光滑的小凳子,默默地过去坐到妈妈身边,对妈妈掰扯着说:“妈妈,那很远的大山叫啥呀?”
    “叫——桐柏山。”
    “那山的风景好吗?”
    “好。”
    “妈妈去过桐柏山吗?”
    “妈妈天天做着进山的梦。”
    “妈妈为什么要天天做着进山的梦?”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它蕴藏着宝藏。”
    “老师说我成熟的早哇。”
    “别问了,孩子,看书去吧。”
    我来到写字台边,忽然看到上面的日历,啊——我发现新大陆了。
     “妈妈,妈妈,我猜出大山那边的故事,您看,在这上面,您看呀,这上面,在这上面。”
    我高兴的跑到妈妈跟前。
    “是日历。”
    妈妈扫了一眼,淡淡地说一句,又去盯视远方隐蔽在云雾中的大山。
    我撅着小嘴,埋怨地说:“今天是17日,是您们的结婚日子,也是爸爸要从很远很远的钻井队回来的时刻!”
    “是17日了,对,对!快把日历给我。”
    妈妈惊慌地手捧日历,那双黯淡的眼睛注视着日历,接着她把这张日历小心翼翼的撕下来,只片刻就对我说:“孩子,我给你打荷包蛋好吗?你爸爸最喜欢吃你外婆的荷包蛋”
    我抬头望望妈妈微笑的脸庞说:“一定要多一碗,爸爸回来他最爱吃您打的荷包蛋。”
    妈妈轻轻地抚弄一下我的头儿,走进亮着灯的厨房。

    好几天了,又到夕阳以下的时候,爸爸一直没有回来。妈妈仍然和以往一样坐在那把藤椅上,朝那个方向眺望、凝思,似乎想把那大山看穿;似乎想把那大山捧到怀里,似乎想把梦构成一个绚烂多彩的世界。

    我在书桌边侧身看着妈妈的背影,她的背驼了,姿态也像老师告诉的:大山脚下闪光的化石。
    这个时候我想爸爸了,于是走到床边去寻找影集,影集中有一张爸爸站立在钻塔上扶着刹把的照片,巍峨的钻塔衬托出爸爸遒劲的身材,钢梁的气质。
    妈妈愣愣地抬起眼皮,很快醒过神来猛力地夺过照片,看着,看着,她那双眼泪水瀑布般的倾泄而下,一下子把我的身材整个淹没在泪雨里,不知所措凝视着。
    “妈妈,您恨爸爸没有回来?”
    “他回来了,这张照片就是。”
    “要是这样,又为什么还在盯着大山呢?”
    “你真想知道?”
    “为什么不呢?”

    山那边是一个什么样的梦,带着什么样的故事?妈妈为什么非要埋藏着,我想到这儿,赶快过去搬来光滑的小凳子,目不转睛地等待着妈妈一翕一动的嘴唇讲大山那边神秘的故事。
    “桐柏山那边有一个南阳盆地,盆地下面有许多宝藏,在那肥沃的土地上有很多耸立的钻塔,它像一艘艘大船一样载着中国梦石油梦家庭梦,其中一艘大船上站着一个人……”
    “就是我爸爸。”
    “对——”
    妈妈的声音极微小,极颤抖,眼睛微闭着,很快从里面情不自禁的流出两串泪水溅到地板上。
    “妈,我不该让您伤心。”
    “孩子”妈妈终于擦去脸上的泪水,“字写完了?”
    “没有。”
    “天黑了,写去吧。”

    妈妈焦虑的脸上还镶嵌着两颗泪珠,我的心为之一沉,走到床边去翻阅另一本影集。刚打开第一页,发现前几天妈妈撕下来的日历,里面上方夹着爸爸的一张四寸大的半身标准像,他好慈祥呀!下面是全家像,像的下面装着一张纸,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取出来打开,我惊呆了,泪水扑簌簌地往下流个不止。我转身看妈妈,她下楼去了,我哽咽着,轻喊着:“爸爸——爸爸——”耳旁似乎有山林的呼唤声。
    “爸爸,您怎么了,为什么离开我和妈妈……”

    又过了很长时间,一阵寒风灌进我的耳朵。哦,妈妈,我理解您的心情,我明白您为什么不告诉我,可您想错了,您的秘密被我揭开,清楚地知道您在编织着一个什么样的梦,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于是,我冲出房间,夜色阻止我的视线不能望见远处的大山。

    第二天,又到了傍晚时分,我搬来小凳子坐在门前,凝望着暮色茫茫的大山。那时我好像沉迷于大山阵阵松涛声里,连妈妈走近我身边都浑然不觉。
    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说:“孩子,坐在门口干啥?”
    “看山。”
    “那儿有什么好看的。”
    “有,那儿也有我的梦。有我魂牵梦绕的故事。”
    “什么梦?什么故事?”
    妈妈吃惊的问着。
    “因为大山那边有一片海洋,海洋上面漂着一艘大船,一个人在那儿倒下了……”
    “孩子,你——”
    “妈妈——”
    我和妈妈拥抱在一起。
    远处的大山巍峨而高大。
     胡大嘴评语:故事很感人。但是没讲好。比如,妈妈不可能,也不应该把结婚的日子忘记的。再比如,前面部分”我“说的话太不符合人物身份,有一种事不关已的感觉。
     我以为,这一篇切入点没找准,人称也可以再考虑。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4:4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6:30 编辑

      腿 语
       右腿醒来的时候,雨还下着,淅淅沥沥的。
     这场雨是昆明有史以来下得时间最长的一次,持续了四十多个小时,因为雨丝细入牛毛,所以整个城市并没有一处积水。
      右腿突然想起了什么,蹭了左腿一下,犹豫地喊道:“大哥,我们昨晚好像还有一桩事情没做呢?”
      左腿睡眼腥松地埋怨:“你就喜欢大惊小怪,没做完事,我们能躺在床上吗?”
      细瘦而丑陋的右腿固执地说:“我确定,我们真的还有一桩重要的事没做,但我想不起来是什么事。”
      左腿看右腿那么认真,只好说:“那么我帮你回忆一下吧:我们大前天从昆明到石林,骑的是摩托车,路程有一百公里,主人请评论家冉隆中和《滇池》主编张庆国去石林讲课。到达石林后主人把车停在阿诗玛会所。前天是冉老师的课,因为路不远,咱哥俩驮着主人去了教室。咱们有好些年没走这么远的路了,虽然只有三四百米,坦诚地讲,我的老弟,因为你一直一步三摇,这一段路我们走得并不轻松。我们到达教室后,冉老师电话来了,说是不知道讲课的地点怎么走,希望主人去接一接。所以,我们又驮着主人下得楼来,下楼时,我感到十分疲软,随时都有摔跤的可能。于是,正如你看到的,主人拦了一辆公交车,往钱柜里投了两块钱。老弟,我真的惭愧极了,一百米的路程啊,主人就下车了,然后,我们驮着主人钻进了冉老师的小车。昨天是张老师讲课,这一回主人不再相信咱哥俩了,三四百米的路也决定要骑车,可是,摩托车点不着火了。我们驮着主人,主人陪着张老师,你还是一步三摇。听完早上的课吃饱中午的饭之后,主人跟张老师说晚上七点学校有重要安排,他得先行返回昆明,下午的课就不能作陪了。修车师傅冒着牛毛细雨用一根麻绳把主人连人带车拖到一公里之外的修理点,检查后让人忍俊不禁,只不过是电瓶的连接线断了一根,我得承认,咱们的主人是天下最大的笨蛋,骑了二十年摩托车,连这样的故障都无法处理。主人付了十块钱的修理费后,穿好雨衣,戴上头盔,点着火,一拧油门,我们就上路了。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到达了昆明土桥村,主人的身子有一半是湿的,我敢说,你一定跟我一样,因为冷和累,每一根神经都是麻木的。主人把车停在门口,打开大门,再打开房门,脱下头盔,然后打了一壶水烧着,然后坐在床上换衣服,然后开始用烧热的水泡脚,然后开始做饭,吃完饭后,主人骑车去了学校,从学校返回家时已经是夜里十点。我记得主人把车停在门口,打开大门,再打开房门,脱下头盔,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书,然后关灯睡觉,然后,你就把我吵醒了。”
      右腿紧张地问:“大哥,你确定这个过程中主人真的没有再走出大门一步吗?”
      左腿斩钉截铁地说:“当然没有,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出去干嘛。”
      右腿沮丧地说:“大哥,主人没把车推进大门,昆明的偷车贼已经到了耸人听闻的地步了,这一个雨夜,主人的车既没有锁龙头,也没有上外锁,我估计……。
       左腿看看窗外的亮色,估计差不多是清晨八点了,可是,主人睡得正香呢,因为他要到下午才有课,不到十二点是不会起床的。
       一胖一瘦、一好一坏两条腿兄弟眼睁睁地等到十二点,主人懒洋洋地起床了。主人按部就班地洗脸、刷牙,按部就班地锁好门、戴好头盔,按部就班地掏出摩托车钥匙走到停放摩托车的位置。然后,左右两腿在一个点疑固了五秒钟,然后左右腿凌乱地奔向大门外,同样在一个点疑固了五秒钟。然后,左右腿返回房间,把主人放倒在床上。
       右腿对左腿说:“大哥,你信不信,我们要回到过去了。?”
       左腿不解地说:“你是说回石林?”
       右腿说:“石林是我们的过去吗?石林只不过是我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我们的过去是什么?我们的过去就是骑自行车或者步行的时代,骑自行车就是你用尽吃奶的力气蹬踏板,而我只能依靠自身的重量把踏板空压回来,尽管我使不出一丝丝力量,可是,大哥,我已经尽力了。而步行嘛,正如你所说的,我一步三摇,每一步都拖你的后腿,四十年来,你已经被我拖累得变形,尽管生病的是我,但别人看到你的样子,都一致认为咱们就是两条没用的病腿……”
       左腿说:“老弟,请你不要这样说,我们是一条线上的蚂蚱,穿一条裤子的搭裆,伺候同一具身体的狗腿子,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我们都一荣共荣,一损共损,这是命运,也是缘份。不管是步行还是骑自行车,甚至是骑摩托车,我从来没嫌弃过你,我从来都把你当成是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个部分,我一直以你为荣!”
      右腿感动得直想流泪,因为天气有些冷,结果连汗也无法流。
      右腿说:“大哥,你说主人以后会骑自行车还是步行!”
      左腿不假思索地说:“开小汽车。”
      右腿吓了一跳:“大哥,你真敢想,主人身上最多只有五百块钱,连自行车都不够买了,你还想着小汽车。”
      左腿说:“你真是外行,现在满街的小车,有几辆不是借钱买的?”
      右腿说:“可是主人这次是跑来昆明躲债,就算借钱买,也是不可能的。”
      左腿严肃地说:“这些情况我清楚,刚才的话只是逗你开心,实话跟你说,这一次的车子被盗,其实是好事一桩,你回忆一下,咱们有多少年没好好走路了?又有多少年没好好蹬车了?想当年,主人一口气能走五公里,现在走一百米都要坐公交车,我感觉我现在就像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孩子,走两步路就软得像一个烂柿子,所以,我希望主人能从此好好走走路,好好煅炼煅炼身子骨。”
       右腿感叹道:“你说到我心里去了,不过我认为最好还是骑自行车,因为主人上班的地方离这儿有十多公里,走路的话需要三个多小时,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就行了,既可以煅炼身体,又解决了上班问题。”
       左右两腿在五分钟后就驮着主人走出了大门。土桥刚好有昆明最大的旧货市场。主人用一百三十块钱买了一辆半新不旧的安琪儿,又用十块钱买了一把锁。
       在上班的路上,左腿很卖力,右腿也很卖力。
       当然,在别人看来,它们其实是都很吃力。
       到了学校楼下,主人把车子停好,腿兄弟齐心协力地托着主人往前走。
       突然,右腿失声惊呼:“大哥,主人又忘记锁车了……”
       左腿当机力断,果断地来了一个摔倒。
       主人爬起来,固执地拖着两条腿蹒跚而去……

           胡大嘴评语:众所周知,这一篇是我写的,而且是写我自己的真实经历。所以我说的话不能算作是评论,只能算作是一种创作谈。
         我一直想把自己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来看待,而且几十年下来一直坚持做到了。但是最近我感到很累,而且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那一天我因为赶时间明知只有七八十米的距离而不得不搭公交车时,我承认缺陷就是缺陷,我如何坚强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所以,可想而知,这么多年来,摩托车在我的生活中显得有多么的重要。正因为从来没有失去过它,当它终于丢失时,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荒,因为我已经没有了短期内再拥有一辆的经济能力,哪怕是一辆二手的。但我真的没有感到难过,我甚至想,为什么我现在居然不能一口气行走一公里,而小时候我可以冒雨从老家行走到县城,六公里路,只为看一场名为《武当》的电影,而且,路面泥泞呢?答案很显然。我的摩托车和腿,形成了塞翁与马的关系,谁离开谁,焉知非福。
      这就是我的写作背景,对一个正常人来说,这样的事件,它微乎其微,但是对一个腿有毛病的人来说,足以在内心暴发一次惊涛骇浪!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1-14 14:45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4:49
北原 发表于 2015-11-14 14:45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5:10
心归
文\三棵树
那天晴空万里,几朵棉团似地白云在蔚蓝的天空悠闲地飘浮,而喧闹的大街上游弋着许多漂亮帅气的少男少女......
我想将那天的天气和氛围修饰一下,以便我的这个故事更加唯美。但是那天的天气的确很美,用不着我在这儿假惺惺的虚构。
但是我还是很忧伤的,并不因为外在的这些因素而变得快乐起来。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心里特难过。但我不想说出我难过的原因。
我穿着一件T恤,一条直筒裤。这是女朋友给我买的,本不想再穿了,但是那天我的确没有别的衣服。
我孤零零地走着,即使身边有汽车刺耳的喇叭声和街道喧嚣的杂音伴奏也觉得孤独。
我想就这样慢慢地走着,走到哪儿算哪儿。
我走过繁华的大街,走过僻静的小巷,最后我来到一个靠近海边的小木屋面前。
那是一座两层的木质阁楼,三面都是柔软的流沙,而面前就是一望无垠的大海。这个时候正是潮涨的时候,汹涌的波涛拍打着沙滩,银色的海浪掀起一股股血腥的味道。
我觉得这是一个最理想的地方,冥冥中注定我要在这个地方结束一切。我可以在欣赏古朴木屋后,然后走向美丽的大海。
我于是走到阁楼的跟前,我嗅到一股让人陶醉的气味,那是来之遥远故乡的味道。别了,我那亲爱的故乡和亲人,一个在外的游子将在异乡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这时我却不想立即扑入大海,我要回顾一下周围的美景,那么我很自然地就抬起头来,我要看一眼面前的木阁楼。
我看到了一幅美景------一个穿着粉红连衣裙的少女从二楼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一串火红的东西。
我看到了,是一串火红的大红袍辣椒。
她正要将那串火红的辣椒挂在面前的木柱上时看见了我。
也许我落魄的样子吓着她了还是另有原因,反正那一刻她愣住了,清美秀丽的脸上凝聚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串火红的辣椒就很自然地掉在我的头上。
她花容色变,用手捂住了甜甜的樱桃小嘴。
我就在一股辛辣的气味与惊愕的恐慌袭击下,慢慢的,慢慢的瘫软了下来。
我听见阁楼发出咚咚的声响,然后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赤脚站在我的面前,我也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你怎么了?这是我听见她第一句话。同时也看到那口整齐洁白的糯米牙齿。
我没有说话,我静静的看着她。我觉得她的样子很可爱,就像在那见过,大街上?梦中?想不起来了,反正很熟悉,很熟悉。
你说话呀?她竟然焦急了,开始用手扶我,试图让我站起来。我感觉她的手是那么的爽滑,呼吸是那样轻柔,就像着闷热的夏天吹来一丝凉爽的海风。
我想我应该立即起来,一个男子汉不会脆弱到一串辣椒也要窒息的程度。我就笑了,觉得自己很虚伪,刚才不是要为女朋友的离去心灰意冷而要结束一切吗?
我站了起来。她惊愕的同时羞涩地蹲了下去,她捡起了那串火红的辣椒然后走进了木屋。
在回头的那一瞬间我看到她白里透红的脸庞上飞起红晕。
她又上了阁楼,在二层的木柱上挂好大红袍辣椒,然后微笑着看着我。
我还能干什么,还能干什么?我只能就那么痴痴地望着她,望着她......
大海还是退朝了,蓝色的海水温顺地抚摸着沙滩。贝壳,寄居蟹,美丽的小石子随处可见。有几只海鸟在低空盘旋。
姑娘还是出来了--------那件粉红的连衣裙格外耀眼。
我是在望眼欲穿的时候看见她出来的,也是在那个老妈妈呼喊中知道她的名字。
老妈妈好奇而谨慎的盯着我看了二十多分钟,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看得很仔细,最后警觉地进了木屋。
姑娘穿着连衣裙下楼了,下来的时候她是捂着嘴巴抿着小嘴的,我想她是开心的,或许与我有关系,或许没有。
姑娘走到我的面前,说,我妈说你是个哑巴,你是吗?说着就格格笑了起来。笑得我有些不自然,有些心猿意马。
我说......我本来想说不是,但是我没有说,我情愿装个哑巴那样听她说话,听她银铃般的歌唱。
真是个哑巴?姑娘皱起眉头,一只手在发髻挠着。
我愣愣地看着她。我忽然有一个想法,就暂且做一个哑巴吧。女友不是嫌我话多烦人吗?我就试试,一个哑巴在女人心目中是怎么样的地位。
姑娘不笑了,看样子有点可怜我,她做着哑语手势,我看不明白她手势的意思。我猜好像是问我吃了没有,或者问是那儿的人之类的吧。
我依然没有说话,还装模作样的摆摆手。
不告诉我啊?姑娘问了一句。她大概明白我手势就是这个意思。她回过头,冲着她的老妈小声说:真是个哑巴。
长的挺不错的。哎,可怜的一个孩子。我听见姑娘妈一声叹息后,招呼我坐在阁楼前面的木墩上。
大海已经平静下来了,在橘黄色的晚霞映照下海水变成柔和的金黄。沙滩上已经有成群结对的人走过,许多人手里多了些漂亮的贝壳。
忽然,我看见沙滩有个熟悉的身影,她是那么深情地依偎在一个男人的身边,她的妖娆让我措不及防。多少次这个背影曾经牵着我的手走过风雨,多少次信誓旦旦的许下承诺。而今天,竟然牵着别人的手从我眼前走过。
我忽然有种报复的感觉,我拉起姑娘的手,向着那两个人走去。
姑娘挣扎着,惊恐地被我拖到那两个人面前。当然惊魂不定的还有他和她。
她惊讶地看着我,然后松开那个肥胖人男人的手。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几丝羞愧的神色。然后她开始从上到下打量起和我一起的姑娘来了,但是她还是羞愧的。这次不是来至道德上的,而是来至气质上的。因为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亭亭玉立清纯的姑娘,而她如同玉兰花身边的一棵酸枣树。
姑娘这时候已经变得落落大方起来。我从她自如的表情中已经觉察到她明白所发生的一切。她拽了一下裙摆,挺了挺高耸的胸部,然后微笑着看着面前一男一女。
肥胖男人愣了一下,然后看我,然后问她:你们认识?
我那能认识他呢?她说,一脸的傲慢,然后拉着那个男人准备走开。肥胖男人犹豫着,眼睛在姑娘身上贪婪一眼自语说:真漂亮!这哥们真有福。
就他那样子,没戏。她有些不肖地说,脸上同时有了讥笑的表情。
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头上的青筋已经要爆开了,我的拳头开始在抖动着。
这时,一丝清香扑面而来。姑娘已经走到我的面前,她拉住我的双手,将我的拳头松开,然后慢慢地抱紧我,我感觉到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了上来,自己好像坐在一朵浪花上,慢慢地要飞起来了。
那一刻,我浑身酥软。
男人和女人狼狈般悻悻地离开。
谢谢你!我那一刻热泪盈眶,不由自主大声地喊道。我看见不但是那两个人回过头来,还有那些拾贝壳的人也不约而同的回过头来。
姑娘猛然松开了我,满脸绯红,惊讶地说:你不是哑巴?
我,我,我.......
我看见她急匆匆跑上木阁楼,那串红辣椒飞过我的头。

胡大嘴评语:这不是一篇小说,而是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长境头。更准确的说,整个画面适合于拍MTV,歌词为:走吧,走吧,人要学会长大……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5:33
思一最近很喜欢和一个叫张子寒的男人聊天,甚至对他有一种期待的感觉,有时莫名其妙心跳会加快,有的时候又因为他的一句话而难过老半天。但她又不想控制,像一个吸毒上瘾的人,猛吸过后的飘然让她云里雾里。说不清是折磨还是享受,反正就是欲罢不能。


      给我分享一首歌吧。思一的脸上挂着稀稀落落的笑,刚才和张子寒的聊天算来是比较愉快的。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风格的歌啊,怎么点?对方回了一句。

      随便,你觉着好听就是了。思一若无其事的样子。

      “偏偏喜欢你”,如风说的。手机屏幕上赫然跳出这一行字,思一的脸色“唰”就变了,胸口瞬间仿佛被一把大手牢牢抓扯住。思一明显有些不知所措了,忽然恨不得把手机贴在怀里,又忽然想把它揉碎,攥紧,然后嵌进手心里。

       哦,那就这首吧。她小心翼翼,不敢再多问一句,生怕惊飞路过的小鸟。

       偏偏喜欢你,愁绪挥不去,苦闷散不去,为何我心一片空虚,爱情已失去 ,一切都失去 ……歌声响了起来,思一的眼泪也像汪洋的大海奔涌而下。

       她又怕同事看到,赶忙把手伸到衣兜想要取出纸巾。怎么会没有呢?干脆用衣袖吧。可那歌声就像催泪弹,思一怎么也管不了它们挤破脑袋地往外跑。还好,同事们各忙各的,没人到后院,跟前那个收纸箱的老大爷正忙活着手里的活儿,他满是老茧的双手在干冷的冬天越发僵硬,那些纸箱要费好大力气才能捆好。思一是来照看的,虽然她根本不信这位老爷子会做偷鸡摸狗的事,可领导发话了,单位利益高于一切,思一只好做这个稻草人。

       为何我的心不会死,明白到爱失去,一切都失去,我又为何偏偏喜欢你……陈百强婉转的粤语还在耳边不停地响。思一明明是听不懂粤语的,但这首歌就像是一粒春天的种子,早在她的身体里发了芽,生了根。

      明明以为忘记了,明明是恨着的,为什么关于那个人的一切还是像无形的枷锁深深拷住了她的灵魂?根本容不得她挣扎半分?

      思一抬起头,望了望天,这冬天的天空异常干净,耳边有风吹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即往紧裹了裹衣服。真冷啊!如果这寒冷能把眼泪同心事一起冻结了多好。

      都怪你,把我惹哭了。思一也说不出为什么要告诉张子寒这些,或许她其实是想让那个叫如风的人知道?

      怎么,还在想着他?张子寒发过一个坏笑的表情。

      呵,想念从来是一个人的事情,就如同我对他的爱。思一从来不喜欢伪装自己的感情。

      他就在我的跟前,你们要不聊聊吧?

      别,人家又不想和我说话,要想的话,早来了。

      思一知道,一个人的绝情就是头也不回地走,以为的割舍不下,不过是自以为是的深情罢了。爱的时候,是天长地久,是心心念念。离去的时候,一切都会成为错误,连相爱都是不愿提及的不堪。

      绝望,对于思一来说,有过。

      那两个字,如风,曾经是摇曳在思一心里永开不败的热烈,她想过赌上一生的时光去喜欢去爱。可网络爱情永远无法润色赤裸裸的生活,它只能是惊鸿一现,惊艳了时光,却弄疼了心。

     我要回归家庭,有错吗?当初,如风冷冷地扔下这么一句,她能去怪他吗?他有错吗?就像他当初霸道地说爱上她,要和她一生一世不相离,说爱她永如初见一样,一切由不得她不去服从。

     是我……这口气,思一一看就知道是如风。

     哦,你好吗?思一的心跳得厉害。

     挺好的,你也好吧?

     我,老样子。

     思一,你骂我吧,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

     骂什么呢?不骂了。只是,听到那首歌,我就想起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日子,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会想会痛会哭。

     思一感觉满肚子的委屈喷薄欲出,可她已经没有把握网络那端那个男人是否还愿聆听她的喋喋不休,再说,他还会在乎她的一切吗?想到这里,思一把按好的一大堆字删了。她不想被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人笑话。

     我还是用我自己的号上吧,人家的号还给人家。如风慢慢敲出一行字,之后,他又加回了她。

     嗯,今天我才真的清醒了,他原来真的不是你。思一的情绪有些平复了,她想平平静静和他说几句话。她告诉如风自从他删了她,他的朋友张子寒再次加她,她不加考虑便同意了。她一直以为张子寒就是如风,他俩简直太像了,说话的口气,办事的风格等等。

     你傻啊?其实我们是根本不同的两个人。如风连同一个微笑的表情发过来。

     但我以为他就是你,真的,太像了。

     你一定是心里一直想着我,所以看谁也是我了吧?

      呵,也许吧。和他说话,就像我们当初一样,他在,仿佛你从不曾离去一般。

      思一说完,然后,两个人是长久的沉默。

      这一次聊完,加上平时张子寒侧面和她说的一些事,她知道如风一直不曾忘记她,当初绝情地离去也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他实在是筋疲力尽了。他是真的爱她,好像这就够了。

      没想到,他又回来了。这一归来,应该再不离去了吧?

      思一都没有问问自己的心是不是还能接纳下那个像风一样的男人,她只是认为他回来,只要他愿意,她都舍不得他失望。

     又可以看到他上线了,可盯着那个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头像,她按不出一个字,盼着他找她,又怕他找她。即便偶尔说几句话,也小心谨慎,像没话找话。后来,思一想,就这样安静地相陪着吧,至少这人海之中,不曾把他丢失得干干净净,她也再不用在别人身上拼命找寻他的影子了。

      或许,有的人适合想念。看着一个曾经爱得入骨的人却无从说起,看着那个曾经只为她闪动的头像却不再对着她甜言蜜语,其实,心很疼,像这冬天的风,一阵猛似一阵。

      那天,你俩说完话,我那兄弟沉默了一个下午,心不在焉的。张子寒又来找思一聊天,他是如风最好的朋友,是生活上的好兄弟。


      当初他也是在如风的QQ上看到了思一才加的,被思一误删之后,没想到他又加了回来。思一一直认为是她和如风的缘份扯不断,不然为什么就在他们闹了分手之后,张子寒又加了她,张子寒的身上,总有如风的影子。

      其实,我们也没说几句。思一显得很淡然,其实她的心里已经有一只欢喜的兔子在乱蹦了。

      说句实在话吧,我那兄弟时常侧面在我这里打听你,他也常常在我的号上看你,他不爱说话,但我感觉他心里一直有你。张子寒也是个好人,思一能感觉到,虽然有着商人固有的那种小家子气,还有一种年轻男人身上的轻狂与浮躁。

      他再次加回来,对于如风这样骄傲而爱面子的人,思一知道他还是有些舍不得她,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都过去了。归来,便想再次守候到永远,哪怕只是默然守候。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像她们这种各自有家庭的人来说,时近中年,责任更重,能有一份心灵的守候已是莫大的快乐了。

      思一做梦也没有想到,如风竟然离婚了。如风说过在他们认识的时候他与老婆就矛盾重重,再后来发现他们之间的事情又闹得不可开交,但不管怎么样,思一感觉如风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何况他们的孩子还那么小。可别人的生活谁也无法懂得,更无权介入。当思一听说这个消息没几天的时候,她又在如风的空间看到他上传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个年轻而漂亮的女孩。

      照片的备注是"幺儿“。以前,如风说起过这个称呼,思一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就是昵称,很宠很疼爱的样子。他又说如果思一喜欢,他就叫她幺儿。

      思一感觉眼前一片黑,晕晕乎乎,全身的血液像被一股气流吸着往上窜。她想按几个字去问问张子寒,可手不停地颤抖。

      当张子寒告诉她那是如风新找的结婚对象时,思一反而很平静了。她把他删了,连同之前一直不曾舍得,当做宝贝一样珍藏着的他的所有全部删了。

      她不知道是失望还是嫉妒,或者说她是想华丽地褪出他的生命?

      他,不是她的归人,只是打马而过的一个路人。如今,他要开始新的生活,她应该彻底放了他,让他回归,也让自己回归。曾经,哪怕再美,也是错误的交集,他们该回到正确的轨迹上去了。是啊,是时候了。

      虽然还是难过,但思一的心,更多的是轻松。
      
      这是一篇既无什么毛病,也无任何特色的描写网恋的小说。总之,太平淡了。网恋小说曾经铺天盖地,要让一朵浪花在大海中变得突出实属不易。我是说,作者以这样的视觉、在这样的时候、写这样的小说,明显是吃亏的。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6:21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6:27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冬夜 于 2015-11-9 22:50 编辑


唠叨
   开始的时候是春天,柳絮满天飞。他疲惫地从生产队火热地劳动中回到家。当时她正坐在土坯房的火炕上抚摸着腿。看见他进来,她眼里窝着火,狠劲白了他一眼。他知道她要说话了。
   ——你昨天去那里了,啊?都几年了,每年清明节你就神秘地失踪,你说呀?
  他去厨房生火做饭,耳朵里聆听着她的唠叨。
   ——你说,你说呀?我和你过日子,你有事都藏着掖着,阿明就比你强,他虽然混帐,可干什么事情都和我商量。你说,你究竟干什么事去了,啊?
   他一声不响。
   也是一个春天,柳絮满天飞。他从牲畜棚出来,棚里有头老黄牛,是承包到户生产队分的。他进房子时,她正在听收音机,看见他进来狠狠白了一眼。他知道她要说话了。
   ——你说,你去那里了?你说呀,你哑巴了,啊?自从你入赘我家,你就没安心和我过日子,你说,你干什么去了?你看阿明多有本事,人家都盖新房了,你再瞧瞧咱们,还是这三间土坯房,你心思都放那去了,你说呀?
  他进了厨房生火做饭,耳朵里聆听着她的唠叨。
   ——你说啊?你就知道作务这几亩地,你看看阿明,脑子那么活泛,我咋就那么命苦,摊上你这么个榆木疙瘩。阿明多好,就是有个小毛病,喝醉了打我,结婚几年打了几年,可是不喝醉的时候多好。你呀,就知道做饭,那是男人干的吗?你就学学阿明吧,你听到了吗,啊?
   他嗯了一声,又去给黄牛加了把料。黄牛和他一样一声不响。
  还是一个春天,柳絮满天飞。他的头发里已经有了柳絮一样的颜色。她坐在新盖的房子里看那台黑白电视,见他进来狠劲白了一眼。他知道她要说话了。
   ——你说呀,啊?闺女都这么大了,你就不能给孩子找个工作去。你觉得不是亲闺女就不闻不问了吗?你看看人家阿明,儿子初中没毕业就成了吃商品粮的,你也去寻寻门路。没出息的你呀。
  他去厨房里生火做饭,耳朵里继续塞满她的唠叨。
   ——你就是这样木纳,你现在就去吧?啊?你就不如阿明,阿明办事果断,我们结婚那段时间,想到什么阿明第二天就去办。你呀,我真是后悔和他离婚和你过,你就是一块木头。
   他做好了饭,一声不响。
  春天的柳絮好像都飞进他的头发里了,他己经满头柳絮。他从外面进来,她正躺在床上,明媚的阳光洒在敞亮的客厅里,也照在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孙子身上。她看了他一眼,他知道她要说话了。
   ——孩子考上了,真是祖上积德。你给孩子炒几个菜吧?他嗯了一声。孙子刚要起身帮忙,她说:别,让你爷爷一个人忙吧,他这辈子没其它本事,就这点出息。你还是和婆说说话,你爸妈在那边还好吧?几年没回来了,婆想他们了。
  他做了几个拿手的菜,孙子连夸他手艺真棒,然后从包里取出一瓶白酒,打开,一股诱人的醇香在房间弥漫而来。孙子给他和她都倒满一杯,碰。他一扬脖喝了下去。
   ——你今天是干什么呢,啊?她瞪了他一眼,你不是从来不喝酒吗?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他继续喝着。一仰脖子,又一杯酒进肚子了。
 爷爷祝贺你...你...我孙子真有出息。他有点语无伦次,脸上已经灿烂如花。
   孙子继续斟满一杯,他咕咚又进胃里了.。
  ——你也不瞧瞧你的年龄,喝酒都不会喝,你知道阿明喝酒...... 她继续着她的唠叨。
   别再提阿明了!我一听到阿明就烦,他忽然大声吼道。他的眼角开始泪花闪动,鼻涕也流了下来。
   他拿过酒,给自己斟满一杯,一扬脖又灌了进去。酒杯碎了,他人也瘫软下来。他躺在地上放肆地笑了几声,自言自语说:今天真是好日子,真他妈的我好高兴啊。他一连骂了几遍他妈的才瞪着发红的眼珠问她。
   ——你知道娟子是谁吗?啊?我最亲的人。我瞒了你二十多年了,入赘你家我已经结过婚了。我没有告诉过你。每年我都要去陪她说说话,你知道为什么,啊?他脸上已经分不出眼泪鼻涕了。
   ——她是上吊死的,那天我喝醉了回家打了她,经常打。你知道为什么打她吗?她就是爱唠叨,整天在我耳边唠叨。我烦她了,打她。她死了。我害死了她,对不起她......呜呜......阿明真比我好吗?这些年我对你还不好吗?呜呜......我再也不打女人了,不打了.....呜呜.....
   她惊呆了。许久,才哭了。痛苦流涕。那双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没知觉的双腿颤栗着。
  ——对不起你了。我不知道你心里这么苦。你为什么早点不告诉我呢?她颤抖着伸过手,努力地伸了过去。她拉住他的手。握住。握紧。
  这些年让你受累了,受气了,我心里明白,阿明他是嫌弃我腿有病了。你就一个闷葫芦,整天一声也不吭.....我对不住你呀。她开始大声地哭泣。
   他站在她的身边,替她抹去脸上的泪水,嘴唇嚅动了一会儿,终于说出一句话:我也对不住你,我老家还有一个可怜的女儿,她姑姑养着。昨天她订婚了,看得出,这个女婿对她真好......我高兴......

  明亮宽敞的饭厅里己经摆好几碟小菜,还有一瓶白酒。他推着她出来坐下,给两人都倒满酒。然后端起酒杯细细品了一口。
    她夹着菜的筷子己经送到他嘴边,她一脸菊花。他张开嘴,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
    ——你说,你说呀。闷葫芦?她微笑地望着他,说:你也唠叨几句。
    唠叨什么?他笑了笑。一脸褶子在动。
    想唠叨什么就唠叨什么。你说呀?
    他喝了一口酒。他终于想酣畅淋漓地说话了。
    他说.....

     胡大嘴点评:很可惜了。本来可以是一篇能直达生活内核的作品,只差那么一点点,最终还是与厚重擦肩而过,流为平淡。
        在看前半部分,当老婆一再埋怨他并用前夫与他一较长短而他平静地一忍再忍时,我眼中已经放出了异彩。但是,当他终究不能再忍而暴出隐情时,我失望了,我眼中的光彩瞬间熄灭。
        为什么不让他一直忍下去呢?既然能忍那么多次,忍到永远不也是一种完美?不也是一种生活的真相?
        不妨试想一下忍到最后的另外两种结尾吧。
        1 孙子考上大学那天,他再次醉倒在前妻坟前,满脸泪水,口中呢喃:你活着时,我经常打你;我活着时,她经常骂我……
        2 孙子考上大学那天,他高兴得喝了个烂醉如泥,当她的唠叨再起时,他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谁还没个心事?……

        当然,作者本人的结尾似乎也不错。但作者的结尾只想给自己一个交待。我给出的结尾,是要让作者给读者一个交待,给作品一个交待!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4 17:09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7:10 编辑

挚 爱
                          作者【烟雨竹城】

    晨雪,漫天呼啸,仿佛哭诉的白梅婆娑起舞,竹城刹那间银装素裹。一个英俊的少年奔忙在小河边,看上去七、八岁的样子,他拚命地用竹尖拔雪。终于找到一条大鱼,迅猛地竹刺下去,鱼被他刺穿了腹。他高高地举起竹棍,往岸边竹屋里飞跑。屋里有竹碳火盆,红红火光,升腾起温暖。

    他将鱼拔下,摔在大砧板上,去取菜刀。鱼儿复活了,挣扎着跳。他挥起大刀,闪电般剁下去,鱼脑袋掉了,在蹦跳。他戾笑!

    一束白影飘进竹屋,是他的父亲燕竹。 微光下燕竹俊爽洒脱,气宇轩然,声音温存有力:然儿,要它死,还当让它死得快乐一些!

    然儿飞扬拔扈地笑:它死得很快活,蹦蹦跳呢!


  燕竹一声长叹,飘然而去。外面缥缈:谁是谁的过客?

    爱过,恨过,错过;痴情过,精彩过,浪漫过。然而,不能以大团圆为归宿的爱,百般无奈,空乏难堪,时间不一定能证明爱的对错。悲欢离合,爱恨恩怨,难以诠释。其实幸福不仅是记下,亦需协调与呵护。
    燕竹早年是练家子,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负过伤,立过功,后来雅居竹城。
    他与竹清恩爱情深,后来因政见差异与情感纠葛而分手,深深爱上了竹燕。

    晚餐,他俩吃水煮鱼。燕竹说:然儿记住,慈悲就是大世界。然儿疑惑,说:什么叫大世界?燕竹说:长大了,你会知道。

    夜晚,雪停了,燕竹出去。然儿一个人在竹屋里,孤寂而凄凉,渐渐地他睡了。他想看大世界,他梦见了妈妈,娇美,恬静而温婉,每次回来都给他带好多东西。她总是匆匆来去!
她的名字叫竹燕。

    然儿醒来,又听见竹箫声,婉转悠扬,如怨如泣。竹箫吹疾纷纷扬扬的雪,寒风刺骨,他想唤回父亲来,却不忍看他那滢滢泪花。

    他弄不懂刚毅豪迈的父亲也那么伤感悲恸?父亲昨天对他说:晚上别再出去。父亲若不在人世了,妈妈会带他到城里去。竹燕就是你亲妈妈!燕竹曾经反复讲一个故事叫《爱不得》。妈妈怎么也在故事里?他怎么还有另一个妈妈——叫竹清?

    他模模糊糊地又进入了梦里。房里有一幅裱得精美的山水画,竹林里燕竹优雅地吹箫。画上还有诗狂草:婆娑斑竹千滴泪,疼问舜帝愁问妃。一往深情千古恨,忏悔斑竹忏悔情。

    画中人爱意深切地看着他,他继续做他的梦:妈妈着一套父亲一样的素装,妈妈在哭......

    然儿早晨醒来,燕竹还不在他身边。他忐忑不安,急促地穿上衣服往屋外跑。他惊懵了,父亲全身被雪覆盖,吹箫的唯美,永远凝固!

    肆虐的雪更加猖獗。然儿扑向燕竹,放声恸泣......

    村里早起的长辈听到哭嚎,惊慌着奔来,很快越来越多的人相继赶来。大家默默地处理后事,敬仰的目光里是怜悯是悲哀是叹息。中午,竹燕驱车赶到,倾刻间她昏天倒地,悲痛欲绝......

    从台湾赶回来一个女人,她还带来了一位青年。竹燕要然儿管青年叫哥。这个高雅富态的美妇人是竹清。

    燕竹的坟是三穴坟,右边的坟堆满土。村里人正要填满左穴时,竹清说:别填,让它透透气吧!

    竹燕带然儿住进了城里,哥回台湾。竹清固执着不走,她要为他守坟。一辈子的爱恨恩怨,说也说不清,深藏在心底的爱,终究算回归了。

    四十九天后的那早上,竹燕要带然儿回老家祭奠。刚进村,发现人来人往,神色怪异。原来竹屋整个儿陷下去了,留下一个巨大的坑。政府的人来了,有专家说这是一种奇特的地理现象,然而村子里的人都说,是竹清哭崩坍的。没有人能找到竹屋的一点痕迹,包括竹清的尸骨。

    有人去看大伯的坟,发现那穴左边的坑已经填上了高高的土,三穴合为一体。然儿想,她会不会已经在里面了?

    然儿十八岁,竹燕把然儿哥也叫了回来。三人来到了的坟前,竹燕含着泪说:里面的二人,是你俩的亲爹妈。他们遗言,这时候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们。

    她从包里小心冀冀地取出了那幅画,竹燕流泪:这幅画是留给你兄弟俩的,上面的诗给弟弟,下面的画给哥哥。

    然儿大学毕业,竹燕明显的苍老了。母子相依为命,日子有些艰难。哥哥打电话过来请他到台湾发展,母子俩都拒绝了。然儿正在为找工作奔忙,老家的村长带来了二位族老。族老掏出了二封信。

    亲爱的妹妹:
       我已经说服了村里的族老,你们走后,我就陪葬。台海局势大变在即,我宁愿殉葬亦不愿亲人永远分离。
       只是怕你们反对,只好悄悄地这样做了。
       床头下埋了我与他的遗物,还有五条黄金,愿你们能过上好日子!

                                     竹清
                               一九九六年元月十二日

    然儿的信中有张银行卡。

    亲爱的然儿:
       我是你的亲妈妈,原台湾潜伏情报人员。竹燕是你的亲姨,你父亲当年执意与你亲姨好。
       刚生下你,便接到紧急命令要我秘密撤回台湾。别无它法,只好留下你!
       血浓于水,我们希盼你们致力于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
       银行卡用的是你的名,密码是诗拓的年月日。你成家用吧!


                                             妈妈
                                        一九九六年元月十二日
      胡大嘴评语:我是一边看一边乐个不停的。为什么会如此不严肃呢?因为作者是我城哥,一个老头子,竟然装得这么嫩,写如此少年的玩艺。我一直以为我的心理年龄在六星是最年轻的,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位啊,这个臭不要脸的老男人,这样的文章,他好意思写,我还不好意思看呢。我这个年纪,宁愿看点赌啊嫖的,太清新太唯美,会污染我肮脏的耳目的。
     但是我转而一想,如果我以后也走这样的创作路线,会不会在让小女孩们耳热心跳的同时,也让自己再一次情窦初开呢?

作者: 西河郡客    时间: 2015-11-14 19:38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4 17:09
挚 爱
                          作者【烟雨竹城】

老黄瓜能开花吗?答案是:能,重新种在地里,待风来雨来待春归。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5-11-14 19:47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3 20:55
你的谦虚与某些人的狂傲形成了鲜明对比,从这点上我敬重你。
很仔细看了你的小说(我以前是不太看小说的 ...

多谢罗柏林工程师指点,分享交流~您过谦了!

作者: 烟雨竹城    时间: 2015-11-15 12:04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4 17:09
挚 爱
                          作者【烟雨竹城】

我家叶子兄弟,不知什么时候又长了一张可以吃四方的大嘴。哇老来福啊,不知还吃不吃嫩草?
大嘴的点评似乎严谨专业而到位。然而,他大约是坏事做多了,见不得挚爱了。
其实他笑,我也笑,我是边看对我的点评,也一边在笑。
老色鬼大约见不得纯情剧,这也同闲姐一样,性欢着咆哮我是老色鬼。丫丫滴,我究竟踏了谁的尾巴了?没吃到羊肉,倒还惹得一身骚。
其实,我也不老吧,也就四十多点儿的样子。谁家乐意生二胎的少妇还是不少妇,若愿了意,我是可以献身的,保准一炮一个准。
哈哈,这个色段子,我想兄弟对上口味了吧?但愿会为你辛勤的点评事业,出一点笑料,挂一点彩,可能比“古汉养生精”还有作用。

文学的百花齐放,是可以也需要有不同风格的创作的。我想大六星也该如此。然而或许不同的评论家、作者或读者都会有不同的嗜好。
但愿那“四人帮”也会有尝新鲜的爱好,别老是按老套套出牌。

有人说带套不算强奸,能不能不带套啊?那味道总更多一些!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5:00
西河郡客 发表于 2015-11-14 19:38
老黄瓜能开花吗?答案是:能,重新种在地里,待风来雨来待春归。

已经有瓜了,还要花干什么?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5:3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15:37 编辑
烟雨竹城 发表于 2015-11-15 12:04
我家叶子兄弟,不知什么时候又长了一张可以吃四方的大嘴。哇老来福啊,不知还吃不吃嫩草?
大嘴的点评似 ...

我家叶子兄弟,不知什么时候又长了一张可以吃四方的大嘴。哇老来福啊,不知还吃不吃嫩草?城哥,我的观点是,只要是嫩草,就算吃不动了,也要在嘴里含着。我的格言是:世界那么大,她咋不带我去看看?
大嘴的点评似乎严谨专业而到位。然而,他大约是坏事做多了,见不得挚爱了。
哥啊,我不是专业,而是装羊。说来也怪,心中向往挚爱,但看见挚爱就会笑
其实他笑,我也笑,我是边看对我的点评,也一边在笑。
咱搭裆吧,上春晚说相声,让别人也笑笑
老色鬼大约见不得纯情剧,这也同闲姐一样,性欢着咆哮我是老色鬼。丫丫滴,我究竟踏了谁的尾巴了?没吃到羊肉,倒还惹得一身骚。
哥,没吃到羊肉还惹一身骚有三种可能:A 你是牧羊人  B 你是羊肉馆的伙记  C 你下手慢了一拍,只喝到点汤。自己撸撸,是哪种情况
其实,我也不老吧,也就四十多点儿的样子。谁家乐意生二胎的少妇还是不少妇,若愿了意,我是可以献身的,保准一炮一个准。
一炮一个准,那叫打礼炮
哈哈,这个色段子,我想兄弟对上口味了吧?但愿会为你辛勤的点评事业,出一点笑料,挂一点彩,可能比“古汉养生精”还有作用。
我不用别家的,我自己有个牌子:老汉养生精

文学的百花齐放,是可以也需要有不同风格的创作的。我想大六星也该如此。然而或许不同的评论家、作者或读者都会有不同的嗜好。
我的嗜好是:一边喝老汉养生精,一边吃嫩草
但愿那“四人帮”也会有尝新鲜的爱好,别老是按老套套出牌。
就算你是货真价实的小鲜肉,你最希望被四人帮中的谁尝一口?

有人说带套不算强奸,能不能不带套啊?那味道总更多一些!

你这个年纪,带不带都不会影响精子的质量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6:46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18:06 编辑

一九九七年,一夜春风开万花的一天,戴花姑娘拉着爸爸戴立凯的手朝着海棠盛开的公园里走进去,戴花姑娘天真烂漫地对戴立凯说:“爸爸,你今天好高兴呀!”
    “好女儿,能和花花痛痛快快玩一天能不高兴吗?”戴立凯转过话题说,“要是爸爸出门做生意,想不想我?”
      “爸爸不走,爸爸是做饭的好手。”戴花姑娘摇摆着手说,“星期一开家长会等爸爸去参加呢!”
      “让妈妈去吧?”
      “她整天在银行上班,哪有时间陪我啊。”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戴花姑娘非要拉着爸爸一起睡觉,她说:“我把您拴到我被窝里,不许离开,一起去开家长会。”
      戴花姑娘床头柜上的钟表“滴答滴答”地催着月亮向落下去,星星眨巴着眼睛在天空慢慢的消失,东方地平线很久很久有一丝亮光,起床的铃声响了,戴花姑娘睁开眼不见爸爸,他立刻大喊:“爸,爸爸……”声音从门缝里穿刺到客厅。
      妈妈推开虚掩的门说,“花花起来啦,你爸爸出去了,看你睡得香甜没有叫醒你。”
      “爸爸是个大骗子。”
      “花花乖,今天咱们去你外婆家。”妈妈边收拾东西边说,“你外婆想你啦,你想你外婆吗?”
      “想,好长时间没有去外婆家,明天上学怎么办?”
      “我给老师请假了。”
      戴花姑娘和妈妈一起走下楼的时候,她看到楼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急忙打开车门。这时候,妈妈说:“咱们坐你叔叔的车去你外婆家。”戴花姑娘望望四周,没有看到爸爸的影子,很扫兴地把昨天编织的海棠花戴到头上,不情愿的上了车。
      戴花姑娘喜欢花,经常手摘花朵插到头上,或者编一个花环戴到头上,久而久之大家都叫她戴花姑娘,她外婆家在山区,那里的野花很多,每次去都和舅舅的两个孩子去山沟里疯玩,有时玩得连中午饭都忘了回家吃。
       回到外婆家,妈妈跟外婆说话,戴花姑娘跟表姐、表哥和村里的孩子出去玩耍,玩各种童年的游戏,摘野花、采蘑菇等,直到太阳落山,才兴高采烈回家去。她走到外婆的大门口,看到黑色轿车早已无影无踪,连妈妈也不见了。她“哇”地一声哭喊:“妈妈,妈妈……”那个夜晚,戴花姑娘一直哭,一直哭,她一直哭得月亮失色,她喊得星星失魂,“外婆,妈妈不要我了吗?”
      “我可怜的外孙女呀!你的命好苦呀,金丝鸟从此变成黑八哥。”
      执拗了几天,戴花姑娘不得不跟着表姐表哥一起去乡村学校。日子从书本里一页一页翻过,儿童节来了,学校放一天假,戴花姑娘独自一人坐在高高的山顶上,望着城市的方向,想着去年儿童节和同学们做游戏的场景,而现在,只有两滴晶莹的泪珠和眼睛作伴度过这一天,表姐打完猪草喊她回家才醒悟过来,表姐说:“戴花姑娘,我掐了一把花儿送给你。”
      “谢谢姐姐。”她们手牵手回家,摆动的小手把太阳按下天边。
      戴花姑娘每天都要掐一朵路边的花儿,五颜六色,大小各不相同,每朵花儿躺在篮子里是多么的安静呀。每当外婆看到这些花朵儿时总是长长的唉声叹气。一把老泪咽回肚里。戴花姑娘掐花朵儿一直掐到暑假里。有一天,她看到黑色轿车,妈妈和陌生的叔叔从车里下来了,她又欢喜又委屈,想扑到妈妈怀里去,却又不知所措站在原地,眼睛眨巴着看着妈妈,直到妈妈走过来牵起她的小手。对于爸爸的离奇消失,妈妈把她丢给外婆,戴花姑娘没有过多的询问为什么,好像这一瞬间长大啦,懂事了。戴花姑娘拉着妈妈的手好久好久没有松开,这一天她一分钟都没有离开妈妈的身边。火毒的太阳落山的时候一朵小花被烤得低下了头,戴花姑娘坚定地抬头对妈妈说:“妈妈,您该回城啦。”
      “是的,花花,听外婆的话。”
      戴花姑娘摸摸妈妈隆起的肚子,然后把她拉到黑色轿车旁。汽车启动,在小山村里消失。夜色来临,她在黑夜里梦到自己会飞起来,然而她找不到去城市的方向,外婆蹲在门口不停地呼唤:“戴花姑娘,我的外孙女。”
      山村是美丽的,一颗参天松树顶起的松针和太阳博弈,路边朵花儿的芳香惹人可爱,它坚强的与每天阳光做挣扎,即使生长在野外,它不再怕黑夜来临,不再怕孤寂。戴花姑娘与这朵小花一样慢慢地熬到中秋节。这一天,她依然和往常一样坐到那个高高的山顶上,望着即近而又迷茫的城市方向。一只山里长大的黑八哥飞来,它乌黑的羽毛,唧唧地叫着,在戴花姑娘身边绕来绕去,依恋不舍。戴花姑娘在想:“黑巴哥,你穿着黑色漂亮的衣服,你从哪里来?知道我的爸爸妈妈都去哪里了?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戴花姑娘想啊想啊,她只能看到山冲是空旷的,听到松涛声传过来,闻到花儿的芬芳,却体会不到节日的温馨。那只黑八哥停飞在地上,圆圆的眼珠盯着戴花姑娘,她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朝着黑八哥靠近,紧接着,黑八哥飞起几米远,她去追,它又飞几米远,她又去追……她不停的对黑八哥说:“我和你一起飞吧,你冷吗?给你打火机。”
      戴花姑娘不停地在山林里追着黑八哥。此时此刻,耳旁听到表姐的声音:“戴花姑娘——”
      “我在这里——”她看到小山村里七、八个同龄人跑过来。
      “走,玩藏猫戏(这里念hu)去。”
      她们朝着打麦场方向飞奔而去。在山中一个宽敞三角地带,有几个打麦场,表姐对小伙伴们说:“你们躲起来吧,老规矩,我数到十五开始找你们,看到第一个的为输。”大家各自散去。
      戴花姑娘一个劲儿跑得很快很快,像小马驹一样消失了,那只黑八哥一直跟着它飞过去。表姐捂着自己的双眼慢慢地喊着:“一、二、三……十五,开始找你们了。”这时候表姐看到远处打麦场的一个大麦垛冒起青烟,她刚开始还以为是谁在那里烤火,等到麦垛着起来时,她大声喊出:“失火了,失火了,大家快出来。”
      小伙伴们赶紧跑出来,村庄的大人们跑出来了,一个男人喊,“谁点的火?”
      “不是我。”小伙伴们不约而同。
      表姐说:“戴花姑娘不见了。”
      外婆一听,径直朝火堆跑去,身边两个女人拉着她,其他人开始去救火。麦垛是从里往外着火的,越来越大。一个穿花格衣服的女人喊:“往这里拔,这是我掏麦秆的洞。”
      村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拿槡叉挑麦秆的,有挑水桶的,有拿脸盆端水的……小伙伴们惊呆地站着,外婆哭天惊地,泪声不断地喊道:“戴花姑娘,戴花姑娘……我咋给你妈交代呀!”
          黑八哥在浓烟周围旋来旋去,叫声悲哀。
      傍晚有点冷,血色的阳光和浓烟叠合,外婆的泪水流到野花上面,金黄的蕊上透着伤心,它从洁白的花瓣里流出外婆的血泪,泪水顺着茎叶湿透到土壤里,这难道是最后一次浇灌这朵洁白的小花吗?血色的太阳用遒劲的力量抓着树杆,拼命的不愿落下去,东边银盘似的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是爹,月亮是妈,一个不愿为中秋带走遗憾,一个在为中秋夜色弹奏乐曲,那个滴泪的花朵,你是隐藏到云彩里的星星吗?
      此时的太阳、月亮是镜子,在月色笼罩山村时,大家用板车把外婆拉回家,她在抱着烧黑的戴花姑娘。她就像抱着一颗星星一样煎熬每分每秒,她的泪水彻底流完了。现在,她就剩下失色的脸膛,还有戴花姑娘床边滴答滴答的钟表,那个装花的篮子默然无声安静得令人揪心。
      “嘀嗒嘀嗒”它在“嘀嗒”一个家庭的破碎与一个家庭的复活;“嘀嗒嘀嗒”,天亮啦,风把燃尽的青灰吹向天空。戴花姑娘从麦垛里面钻出来,她看看四周,空无一人,她想:小伙伴们去哪里了,表姐回家也不喊一声。她抬起腿向前迈去,突然朝着天空飞跃起来,那只黑八哥飞过来了,戴花姑娘喊着,说:“八哥,我会飞啦,你等等,我去给外婆道别,咱们一起飞到城里去,我要见爸爸妈妈。”戴花姑娘告别八哥,向外婆家飞去,她来到院子里,看见爸爸在扶着外婆,外婆闭眼唇青浑身哆嗦颤抖着,她还看见和自己一样高的黑色人体躺倒地板上,像是睡着。戴花姑娘喊爸爸、喊外婆,他们没有一个人答应,后来,她看着爸爸抱着黑色人体朝着高高的山顶上走去,这里多了一个小坟包,上面铺满许多鲜花,白的,黄的,粉的,交织在一起,给世人留下了无限的沉思。
      那只黑八哥站在坟头上看着戴立凯离开了小山村,戴花姑娘紧紧地跟着,她看到爸爸回到县城的老家,他在那里承包了二百亩地,然而,她自言自语:妈妈去哪里了?

      胡大嘴点评:书记这是干嘛呢?难道你比我还忙?就算再忙,也不能拿个草稿来参赛吧!
      这一篇是最让我心疼的一篇,既心疼作品中的人物命运,也心疼作者把一块美玉当破石头处理的态度。
      关注孩子的作品不好写,并非没有相应的素材,相反,这样的素材多的是。它的难写在于,作者必须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灵,而且,这颗心灵还必须以幼稚、天真、可爱的姿态去呈现、去承重。这些,对书记来说都不是问题,他天生的具备。
      书记这篇小说,故事的角度、语言的选取、结构的定势,既新鲜又贴切,让人看了如沐春风、如饮美酒,陶醉不已。
      而且,戴花姑娘这个名字,前面看着很别扭,到了中部看着就变得很舒服,到最后,这个名字居然变得惟一、唯美且与人物本身融为了一体。这也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种阅读体验。
     在所有的感受中,两种疼始终在撕裂着我的心。
     一种是作品人物的命运,它那么坚硬,又那么柔软;它那么完整,又那么破碎;它那么绚烂,又那么凄凉。这样一个故事,它既是一个画面,更是一种生活;它既是一种远在天边;更是一种近在咫尺。因此,它给我带来的痛也是千头万绪和莫可名状的。
     另一种痛就简单得多了,是关乎作者自身的。我知道书记是一个钻井工人,他现在是不是顶风冒雪浑身油污腰酸背痛地劳作着?我不得而知。我仅能从平时的印象中推测,要是分得开身,他绝不会抽不出时间对这样一部作品进行修饰的。而且我确信,他在写作此文时,除了怀着真正写手最善良的心灵,还怀着最自信的写手最饱满的信心。但是,他真的让这块美玉眼看着就要变成了石头。好在,他应该在日后会有充分的重新雕刻的时光的。
     我愿意等着这篇作品光茫万丈!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7:27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22:07 编辑

(一)
参加完后街四婶的葬礼,秀秀像掉了魂似得,萎靡着没有丝毫的精神。她来到自家门口却不进院子,一边漫不经心的扯下头上的白布条,一边颓唐的顺着墙根蹲了下来,低头抱膝,咬着手指思索着。
青山回迟了几步,被她的样子吓到了,忙关切的问道,“咋了这是?”
秀秀痴痴的回了一句,“青山,我想再要个孩子。”
“为啥呀?”青山不明白此时秀秀怎么会想到这个话题。
“青山啊,你看四叔多惨,这孩子才独立,一场大病钱没了,人也没了,四婶受不了这打击,也走了,仅仅半年的时间家里就剩下叔自己啦,以后这孤苦伶仃一个人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哎,还说叔,我小时候有个同学,八九岁了,溺水身亡,那场葬礼,听班主任说一家哭晕了四五个。”
“青山,我胆小,我害怕,我怕有一天这事也会发生在咱们身上,所以我想再要一个。”
“风声这么紧,谈何容易啊?”
“我知道不容易,可我们可以出去躲躲啊,我们小心一点就是啦。“
“可这是个大事啊,你得容我再想想。也得和咱娘商量一下吧。”
“嗯,我知道,可就怕到那时候他们要是真毁了咱的家,扒了咱的房可咋整啊?”
“要真是那样,咱也认了,到时候要打要罚随他们吧,实在不行,我就带着你们娘四个出去,让咱娘看着俩娃,咱俩打工,苦上几年,相信总能熬出来的。”
(二)
街上,一群老婆媳妇们凑在一起碎嘴聊天。
“哎,你瞅瞅人家大霞,还真就生了个儿子,也不枉出去东躲西藏的这一年了。”
“是啊,这次她男人不会再朝她使脸色了。”
“哎,咱农村里,家里没个男孩子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哈。”
“也不完全是那样的,有些活啊,女女们就是不行呢。”
“还有就是一个孩子要是将来长大了有本事,天南海北的跑,就是不在你身边,你说到时候咱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能指望谁啊?”
“嗯,嗯,能生还得生啊,罚钱也心甘。”
“是的呢,别说罚钱,听说前几年城里的正式工为这好多丢了帖饭碗的呢。”
“丢了就丢了吧,少时受罪老来享福,孩子吗?还是贴心的多,不听话的少啊。”
“混账的政策,早些年超生一个孩子罚五百,每月十块钱的独生子女费,现在一个孩子六七万,有些地方到了十几万,还是每月那十块钱,谁差他那十块钱啊?”
“是啊,是啊,真不知道那钱交上去都干嘛了,远了不说,就咱村那学校,都用了快二十年了,咋不用这钱来翻修一下啊。”
秀秀低头给孩子打着毛裤,她不说话,但她用心的听着。
(三)
“娘,我们还想要个孩子。”青山放下碗筷,瞅瞅自己的母亲。
老人家拿筷子的手稍一停顿后,说到,“想要就要吧,我心里其实早就有这想法了,就是怕你们不依,所以没好多问。”
“只是如果再要个孩子,秀秀就得出去,这家里家外的娘得多操心啊。”
“嗯,没事,不就接接孩子,送送孩子,地里的活到时候我找帮忙的,没事。”
有了婆婆的支持,小两口就更安心了,于是悄悄合计着,安排着,第二个孩子便如愿的来了。
“青山,你想要个什么?”
“什么都行啊,只要能给咱刚子做个伴,啥都好。”
“嗯,那我就放心了,那谁,我原来一个村里的小姐妹,她婆婆说了,若这一胎还是个女孩子就让她滚。”
“哈,我不贪心,再说了,咱们有个儿子啦,不管再来个什么都是我们的骨肉,我都会对TA好的。”
“嗯,我也是。”
“可刚子说想要个妹妹,他说他喜欢妹妹。”
“哈哈,好,那我们就给他生个妹妹。”
(四)
计生办上是三个月一查体的,秀秀算着日子,快了,这时候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一个多月了,不行,村里是不能呆了,必须要离开,可是找个什么理由离开才不会被人怀疑呢,两口子合计着便在人前演一出苦肉计,就说青山外边有人了,于是秀秀气嘟嘟的带着行李不顾众人的劝阻离家出走了。
秀秀在离青山上班的场子四里路的地方租了间民房,知道瞒不住房东的,就撒了个谎,说自己结婚晚,这是头胎的。青山厂子里的活很忙,晚上下班很晚的,偶尔骑着摩托过来看看他,也不敢常来的,因为场子里有同乡,怕引起怀疑。再有空了,就回家去看看母亲和长子。
小两口其实很难有时间相聚在一起的,秀秀除了偶尔出去买买日用品,就是在家里给肚子里的宝宝准备小衣服,小鞋子,大的,小的,好多身了呢。偶尔遇到青山来留宿,秀秀喜欢依偎在青山怀里说着以后的故事,以后的憧憬。生活过的虽然简单清贫,但快乐总是多于烦恼。
唯独让秀秀不放心的就是刚子,好在他今年才上大班,还不用过分的操心他的学习,秀秀想,等我生完这个,一定回家好好补偿一下孩子1。
(五)
又是三个月后,计生办上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不对,青山的母亲被抓了。好在青山心态好,自己本身就比村里的青年们多读过几年书,加上他这几年常在在城里闯荡,也多少懂了些法律常识,就是一口咬定媳妇跑了,然后质问计生办上有什么权利抓人?老人家五十几岁了,你们要是给饿着,吓着,我和你们没完?
计生办上也无奈,把青山的母亲放了,而邻村的一个媳妇却因为两边的老人被抓,乖乖的回来含着泪打掉了自己身上的四个月的亲骨肉。
青山对秀秀说,“要不咱再搬搬吧,我怎么突然心里怕怕的,觉得不安生啊?”
“好,明天你抽空去找房子吧,以后你少来,我有事给你打电话就好。”
秀秀又搬了一处,日子很快的又过去了一百多天,眼见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欢实,小两口都沉浸在满满的幸福中时,秀秀还是出事了。不知计生办上的那些人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还是打听到了他们的行踪,一车人把秀秀堵在了出租屋里。
秀秀跪在地上央求着,“你们行行好,放过我吧,这孩子七个多月了,要是生下来都能活了,你们只要放过我们娘俩,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你们,好不好?”
带头的那女子铁着脸只回复了一句,“放过你们,谁放过我们,你知道你们超生一个上面对我们有多大的处罚吗?带走。”
(六)
当秀秀绝望的被人拖进汽车带入计生办打上坠胎的针剂的时候,她已经没了任何的反抗之力,时间停止了,空间停止了,好像这世界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唯独能让她感知的就是那腹中的小生命因为恐惧着母亲的恐惧,挣扎着,跃动着,痛哭着,撕扯着。
当青山得到消息来到计生办上的时候,秀秀已经自己一个人在那张肮脏的小的床上痛苦的翻滚了几个小时,秀秀对青山说,“青山,你掐死我吧,我熬不主了,太疼了,再说我这做娘的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我没脸活了,我不要活了。”
孩子太大了,根本就下不来,一天一夜后,眼见秀秀的精力越来越差,在青山的多次催促和恳求下,呆在隔壁监视动态的计生干部们才同意站上的大夫们进来看看。医生一看急了,说道,赶紧转院手术吧,咱们这里弄不了了,这孩子好像位置不对,卡住了呢。”
此时的秀秀气若游丝,此时的青山天旋地转,孩子下来的那一刻,秀秀也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医生给了各种的解释,说此事纯属意外,又说秀秀是自身体质问题,总之,这事和他们是屁点关系都没有。
可躁动的,绝望的青山哪里听的进这些,他疯了,砸了医院,还重伤了一个医生,然后等待他的是七年的牢狱之灾。
(七)
2015年,10月29日,青山出狱的第二天,国家宣布,尊重公民生育权,积极面对人口老龄化,鼓励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宝宝。青山带着刚子默默无语的站在秀秀的坟前,站了好久好久······

    胡大嘴评语:开放二胎政策之后,怎样看待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这肯定会是文艺创作的一个方向。这是一个重大事件,也是一项重大变革,由于中国的体制问题,虽然文艺早就提倡百化齐放了,但可以齐放到什么程度?这一尺度就像一根像皮筋,是松是紧,得由主管部门说了算。所以,计划生育这个素材,现在创作还不好找寻立场和角度,而这两点是可以直接决定一篇作品成败的关键因素。
       基于此,这篇小说我就不多作评论了。
       但是有一点我可以顺便提一下,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已经按照完全的中篇进行了,而且它从一开始就是全部打开的,甚至打开到让人看不到矛盾和冲突的地步。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7:27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18:03 编辑

2015第一场落雪就很恣意,飞絮狂舞,迷漫了天地,从午后一直到夜深都没有消停。
    喝场小酒,在这样的日子里简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毋庸置疑,雪下得热烈,酒也就饮得更酣畅。让老姚特别感慨和怀想的正是如同这小小出租屋里的热闹气氛,主人很实在的让酒,谈笑风生;主妇还守住火炉熬汤,不时回眸一笑,酸菜烩牛肉的香味扑鼻而至。
    酸菜牛肉汤端上来的时候,主人不经意般的问了一句:“今年还不回老家吗?”
    老姚笑了,脸憋成了猪肝色,低声道:“不回了。”
    主人识相,再不多问,举起杯:“来,再怼一个。
    老姚一仰脖就全倒进去了。主人笑了,夸赞道:“痛快!
    老姚摇摇头,苦笑。老姚的苦,自个儿知道,但在同在这个西北城市打工的这帮老乡中也不算个秘密。痛快,这人生对他来说,的确是真他妈的痛——而快。
    他离家,有两年多了吧。当年怀着一肚子羞辱的怒火和绝望的失落,才特地寻到这个举目无亲故的地方安顿了下来,但时间久了,慢慢地还是跟陌生的乡亲都成了朋友,而他的过往,即使他绝口不提,还是会如同风吹麦香般从家乡渐渐扩散到能认识的每一个人耳边。
    “老姚。你要服老,心要放得开。哪有趟不过去的河,翻不过去的火焰山?!”有朋友这样善意的劝解着。
    这话,老姚知道,而且也会说。可他就是不服,难受,那道河在他眼里也绝不是家乡的小洪河,水再大,一个猛子也就扎过去了,而假如是山呢,呃,这可比珠穆朗玛都要高得无法想象。
    即使是不喝酒的时候,老姚也总会黯然的想起或者说是怀念起从前,而从前与现在似乎从来也并不遥远,只是河的这一边河的那一边。
    老姚年轻时候是个好后生,强壮、利索,会点三脚猫的功夫,这是当时年轻人的时尚。干起活来也不含糊,百十斤的麦袋子轻松抛上肩头,就好如一团棉花。大声说笑,大口喝酒,大碗吃面,端的个意气风发。这样的爽快日子,他过了二十年,期间,风风光光娶了妻生了子……生活是一贯的平淡而稳定的,假如,但假如他性格不是那么骄傲得过头,脾气少些火爆的话,这日子应该还是如洪河水般波澜无惊的流下去,多好!——他独自这么默默地想着的时候,闷酒就会喝得更多一些,这转而会让他更难受。
    “不回了。”他说,在心底也低低的叹息:没脸啊。
    真的是没脸,放眼瞅瞅,十里八村的有几个会被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儿子暴揍了一顿呢。没有!
这让老姚不可接受,而且十分吃惊。儿子,在他的印象中,还一直都是那个穿着开裆裤,骑在他脖子上赶集的小家伙,怎么忽然就变得这么强壮有力?!与妻子吵架,在怒不可遏时动粗似乎也早成习惯,然而那次却全然不同,一旁冷眼观看的儿子忽然插了进来,一举手就架空了他的拳头,护住了柔弱的母亲。老姚愕然,正是此时,他才忽然发现儿子的个头竟然与他不差上下,他更加暴怒,挥拳就向儿子揍去。儿子的脸也扭曲得可怕,一闪身就移到老姚背后,将他拦腰抱起,用力的远远抛了出去,轻松得正如同抛一团棉花……村邻们哄笑了起来,如一阵骤雨砸得老姚头昏脑涨。
    ……

   
   “老姚,你说你,这两年干得这么苦,攒恁些钱弄啥哎?不嫖不赌的。该回去了。”酒罢,搀扶老姚回房的老乡又在劝。
    “唔。”老姚心不在焉的应道,脚步踉踉跄跄。在这夹杂着冰凉雪花的寒风里,他眼前浮现的却是妻子擀的热汤面条,碧绿的葱花、芫荽,亮晶晶的芝麻油。还有儿子,肥嫩的小手……“爸”,他娇滴滴的叫道。不,不是这样了,“你别再打我妈”儿子额头青筋暴跳着,眼睛喷出了血火,用哑暗的嗓音嘶吼着,狰狞得活脱脱像一匹令人望而生畏的狼……
    “到你门口了。”老乡说。忽然又惊讶的发问:“哎,你找谁呀?”
     老姚也注意到了自己门前呆立着的那个高大身影,于是也硬着舌根鹦鹉学舌般跟着问:“哎,哎,你找谁呀?”
     那个身影忽然矮下了半截,跪到在雪地上,用泣咽的嗓音激动的喊了一声:“爸”。
     胡大嘴点评:一个字,好!两个字:精彩!
         细评我就不弄了,我只说一个感受:在看到结尾之前,我一直问自己,“这个作者看样子是个老手嘛,可是他在短短的篇幅里又让丈夫打媳妇,又让儿子打老子的,无法收尾啊?”没想到,让儿子出现跪一下,一切就解决了。真高手矣!
      很想说一句姜是老的辣,却不知作者姓甚名谁,年方几何?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5 17:51
我一直记挂着你的磁砖店,估计又改行了。看你侃小说,在这悠闲的时光里也是件乐事。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8:01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5 17:51
我一直记挂着你的磁砖店,估计又改行了。看你侃小说,在这悠闲的时光里也是件乐事。

你真是落后,我那店已经倒闭三月多了,现在昆明流浪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8:41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18:42 编辑

叶子在一个私营企业上斑,离婚后,带着两岁多的女儿生活,她的第一次婚姻让她吃尽了苦头,所以,再有热心的朋友们给她介绍男朋友,她常会感到心有余悸。

   那时,她喜欢上网聊天,在QQ上,她认识了一个叫大明的小伙子,他的风趣幽默和善解人意让她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们聊的很投缘。常常聊到深夜还不想关电脑,渐渐,他们一天不在网上见到对方,就会被思念压的心神不宁!

   他对她说:“我真的离不开你了,们结婚吧?

   她说:“我有个孩子,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很艰难!”大明却说:“我虽然家在农村,没有多少钱,不能给予你们母女富足的生活。但是,我真心的爱着你,爱屋及乌,我也会把你的女儿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的。”大明的话情深意切,叶子安心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像大多数网上恋人那样,谈到见面的事宜了,他们两人住的地方相隔几十公里地,那天,叶子是抱着孩子去接大明的,当他们看到彼此后,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尤其是大明很自然的抱过叶子的女儿,与她并肩走在街上时,叶子从内心深处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是很温馨的,但是大明必须回去上班,过了几天后,大明来电话说自己生病了,很想念叶子,想让她过去看看他。叶子着急,将孩子送给妈妈就坐车去了。下车后,叶子却看到大明好好的站在她的面前。大明笑着对她说;我太想你了,就编了谎话让你来的,你知道吗?因为你来晚了,这里已没有公交车,我是徒步走了二十里地来接你的!听到这话,叶子流泪了......

  接下来,他们顺理成章的谈婚论嫁了。大明也只能来叶子所居住的城市打工了!

   结婚时,由于某些原因,双方的家长对这门亲事都不太看好,来祝福的亲友们也是廖廖无几!叶子有些伤感,大明安慰她说:“别伤心,有我呢,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的家人和朋友们都羡慕你的!”叶子点了点头......

   他们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的生活虽不富裕,但是,两人都会真心的关爱着对方。叶子细心照顾着大明和孩子,当她看着大明下班后狼吞虎咽的吃着她亲手做的饭菜时,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可是日子久了,孩子的问题就渐渐显露出来了,叶子总认为孩子缺失了一种亲情,觉的亏欠着孩子,所以什么事都愿意顺着孩子。孩子两岁多了夜里还要吃奶,而大明却说:“能一味的骄惯着孩子,这样下去会把孩子惯坏的。”孩子一不满意就哭这让大明非常反感,每当夜里孩子三番五次哭闹,叶子起身给孩子热奶时,大明就显出极不耐烦的样子,后来干脆就出手打了,叶子心里虽有一百个不愿意,但也不想让孩子阻隔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只能强忍着!孩子有时哭闹的厉害时,她怕大明生气,也就骂起了孩子。看到孩子伤心的样子她真的很心疼,也很无奈!

   她私下里对大明说:我们俩到这个份上也是很不容易了,你打的是孩子,伤的却是我的心,人家说娘后老子就后,我不护着孩子就成了老子后娘也后了。孩子本来很可怜的,她也要我们给她爱心,你以后别再打她了行吗?”大明却说:“孩子不打不成材,我们小时候要是像她这样,早就挨过多少打了。我还不是为你好!孩子小时候不管,大了你还能管了她吗?”叶子无言了......

   就这样,他们为孩子的事开始吵架了!一开始吵完架后大明会还哄哄叶子。吵的多了他也就不再去理会她了。家中少了往日的温馨,两人之间的言语沟通更是越来越少......

   叶子看到,明的笑容,也只是展现给网上那些未曾见面的网友。她真的很怀念他们以前那段美好的生活,真心想挽回他们的感情!

那一天她做了大明喜欢吃的饭菜,等他下班后,她要好好和他谈谈。他回来了,他们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着饭,可当孩子用小手去指碗中的菜时,大明却一巴掌打在孩子的手上,孩子哭了.叶子的泪也流了下来!她默默地拉着孩子走了出去......

         胡大嘴评语:木箐这故事,讲得一板一刻的,但我只能说,小说不是这样写的,这样写既无趣味可言,也无艺术可表,更无情感可泄。
        小说的故事表面看很简单,其实它包含了很多元素在里面。既有写作者的感情、观点、立场、价值观、生活观,还有故事人物本身的命运和造成这种结局的社会根源和性格根源。一部好的小说,它的古事肯定是从多种生活和事件中提炼之后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你把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字不漏地写下来它依然不能成为小说的原因。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19:29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19:32 编辑

前边路面塌方,乱石堆满路面。他那辆雅阁底盘太低过不去,他得徒步进村了。他把车靠边停下。甩开大步向前走。拐过山垭,前面就能看到星星点点房屋了。这就是石砬子村。是他家世代繁衍生息的地方。当初离家,还是有些稚气,如今五年过去,身体开始发福了。在城里,他当过保安,打过零工,包过工程,还有了自己的公司。可是他忘不了这里,这里是他人生的起点。可是。他兴致勃勃在国道下道时。却遭遇了当头一棒。
    路窄坡陡,“突突……”对面一辆农用三轮车摇摇摆摆直冲下来,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车对面开过来。把路塞得死死的。他只得将车停下过去交涉,才发现副驾驶座位上那人认识,“石山大叔!”这是村里的老支书。再仔细看,车上都是石砬子村的乡亲。
   “哦,铁矛……”老头儿似乎还没收回魂儿,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边那片树林。
  “你们……这是?”他怔怔地看着大伙儿。“我老喽,去城里投奔姑娘去。他们去找活儿去,能干啥就干点啥吧……”石山大叔一脸的苍凉。这个在石砬子坚守了四十来年的硬汉也挺不住了。他瞥了石山大叔一眼,心里闷闷的。想当年石山大叔要重塑石砬子辉煌,那信心满满的样子,他还记得。如今他回来了,石山大叔却走了。
       他不太相信,这就是村里最后一拔驻民。他跺了跺脚,撩开步子向前走去,绕过凋尽叶子的树林子,踏进了熟悉的村落。村里空落落的,当年那喧嚣的气氛早不见了。街两旁的铺店都关了门,几面褪色的幌子在晚风中有气无力地飘荡着。兴旺一时的水泥厂、小化厂都关了门,倾倒的院墙堆弃着各色拉圾,寒风中弥散着刺鼻的气味,他垂下了头。“屯子空了……”石山大叔的颤音使他的心降到了冰点。
石砬子自来人口稀少。几十户人家过着面朝黑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日子。风调雨顺年节日子倒也过得去。后来县里学大寨建梯田,把东山条子山的树都砍了,产量没上去。林子却毁了。大风一年比一年烈,裹挟着黑土扬长而去,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就在石砬子村几将走进死胡同时,一座水泥厂,两个小化工厂做迁到村里来。厂子还修了水泥路,一些庄稼汉进厂当了工人。来往的车辆、行人多起来,商贩也来这里摆摊儿。小屯子兴旺起来。可是接下来的是,唯 一用于饮用、灌溉的小西河被污染,土壤板结恶化,庄稼种上去不死不活的,那点收成都指望不上了。好在,几个厂子规模越来越大,足以吸纳那些放弃土地的人们。可六年前,红红火火的几个厂子相继停工了,以损坏生态环境这代价的小企业被关停并转了,小屯子骤然冷静清下来。人们再想种地,手生了,土地也沙化了,大伙儿瞪着眼珠子,茫然失措了。他们怀恋过去,他们的好日子被告时光无情地捎走了。
       有人悄悄地走了。进城去!练摊儿,打零工,当保姆……反正,出了石砬子就是天堂。他走了,他是第一批走出石砬子的年轻人……
拐过小路,他看见自己家的小院。一院枯草丛生,雷雷堆堆的老槐树。他冲着歪斜小门发呆,家里没有一个亲人,回来干啥?就为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梦想。就回到这兔子不拉屎的石砬子来?
他的推开屋门,走进昏暗潮湿的小屋子,屋顶已经裂缝了,炕上落了厚厚的尘土。他推开窗子,放放屋里的霉气。冷风灌进屋子里,吹得旧窗纸哗喇喇地响。
        他点燃一只烟,瞥一眼窗外的世界。石砬子完了,人们终于遗弃它了,就像甩掉一块干巴巴的骨头。客人没了,主人也走了。他感到一阵悲凉。在城里,他吃过很多苦。曾经三天只吃了一顿饭。也曾一个工程赚上几十万,带上一干朋友上大酒楼,鲍鱼龙虾可劲上……  可是,他忘不了这儿,从太爷爷那辈儿起,他们一家从关里过来,就栖息在这儿。太爷爷相中了山脚下那片乱石洼子。一家人就手搬筐抬将石头一块块挪走。愚公移山般清理出一大片耕地。搭一个窝棚住下来,白天全家男女赤膀儿下地翻那几亩地。晚上席棚子里安歇,一大锅稀粥热气腾腾,日子倒也过得去。
转眼三年过去。一家人在田里干活儿。一辆马车靠地头停下。一个戴瓜皮帽的胖子大喊一声,“别干了,都停停……”
这家伙吐沫星子乱飞,说什么这地是他家的,在这里休耕着,让太爷爷带上一家子滚蛋!太爷爷不服,几个儿子也正血气方刚!可马车上跳下几条大汉,人人手里有家伙,大刀横着,火铳瞄着。没法子,太爷爷眼看自己开垦的荒地被人抢走。瓜皮帽倒来假惺惺,“看你们一家怪可怜,这地还让你们种,到年底了我来收租子……”于是,瓜皮帽成了地主。
       转眼又过了十年。健壮的太爷爷也经不住风月风雨的剥蚀,他就死在地头上,走的时候手里还抓着一捧黑土。爷爷是家里的长子,成了家里的主心骨。这时打南边过来一支队伍,大旗一展就占了东条山。瓜皮帽地主被枪毙了,人们把他的尸体撕成十几块儿,接着便是分浮财,分骡马,人们简直不相信这会是现实。爷爷什么也没要,只要那块在太爷爷带领下开垦出的那片黑土地。
不到仨月,那支队开走了。高岭上下来一拔土匪,领头的就是地主的几子。分到东西的人们望风而逃。爷爷让几个兄弟儿女出去躲躲,自己留在这片土地上。地主的儿子来到田边,瞪着斗鸡眼。爷爷不吱声,只是低着头锄草。“哈哈!我给你土地,给你!”笑声像夜里的啼枭。爷爷被按得仰面朝天,干瘪的肚皮一起一伏。“啊——”一声揪心裂胆的嚎叫。爷爷的肚皮被撕开了。血浆淌了一地,带血的肠子在腹腔里蠕动着。“给你土地!”有人抓起一把泥土塞进爷爷的肚子里。
       叔叔发誓不再种田,进城做了屠夫,单刀直入热血溅出,落个痛快。几个姑姑也嫁走了,她们不忍看这贫瘠的土地。只剩下爸爸一人留在这里,因为太爷爷、爷爷的坟在这里,爸是长子。得守着……
       北风呜呜地刮着。他走出小院,想看看村里不家什么人在。转了大半个村落,才始信这里确实阒无一人。一只野狗跑来了,空口袋一样的肚子左右摇荡着,迎风张开血红的嘴,发出一声哀嚎。他瞥了那狗 一眼,微微合上眼皮。“嚓嚓”那狗俯下头去用嘴去蹚那支离破碎的雪地。
他怜悯地望着它,摸了摸口袋,只有几颗巧克力。他掏出来向狗抛去。那狗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捡起两块衔在嘴里跑了。
风越刮越大,下雪了,鹅毛般的雪片压向石砬子。雪天开车走山道是不安全的,他决定在自家的旧房子里过夜。半夜,他在迷迷糊糊中听到一阵“嘎嘎”的声音。他在黑暗中爬起,伸手捻亮打火机。“哗啦,哗啦……”一大块土坷垃从棚顶下来,他顾不得穿上棉裤,拎着棉袄窜出屋去,小屋颤抖着,发出骇人的断裂声。“咔嚓”一下,屋梁终于断了,小屋瘫倒在雪地里。
他在雪地里愣了一会儿。脚麻木了,腰也麻木了,不能这么待下去,他决定出村,回到车里。
北风呼啸着一遍又一遍爬过荒原,在雪地上印下鱼鳞一样的痕迹。他,怔怔地望着茫茫雪野。黑暗中,他迷路了。他的脚趟到一样东西。俯身看,黄乎乎的,像一团干草在风中抖瑟。他的心猛地一紧!白天那条可怜巴巴的狗已经闭上了眼睛,可身体却保持着前行的姿态。
  顺着狗儿的走向,他看到不远处风雪中有几处丘包,他相信那不是幻觉。他慢慢地挪动着有点麻木的双脚 。近了,那是两大一小三座土丘。一座里边埋着着太爷爷,一座里边埋着爷爷,那个小的土丘里,埋的爸爸的骨灰。十年前的一个夏天,日渐销瘦的爸爸开始呕吐、恶心、咳血,后来死在医院里。都说工厂往小西河里日夜倾倒废弃物是元凶,不过最没定论。他弯下腰,抠起一块土疙瘩,用力捏着搓着。他似乎从这土 面子里嗅到一股又腥又甜的东西来。他眯着眼睛,透过扬扬洒洒的雪粒搜寻着。坟头东偏北,就冲着出村的那条水泥路。虽然白雪皑皑覆盖着,他仍然可以辩识。他想好了,他的后半生就留在石砬子,当一个农民,接续祖辈父辈的梦。

             胡大嘴评语:可以看出,东北虎在创作此文时感情不可谓不丰富,以至于想法多到想面面兼顾最终一面都不能顾的地步。
         小说创作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成功,要么失败。所以我的评论只有两种口气,要么肯定要么否定。如果既说好在哪里哪里又说不足在哪里哪里,那一定是为了维护某种面子,把小说当成了小学生作文来批改(我以前就经常这样干,所以很多人都喜欢我)。一篇小说好就能发表,不好就会被编辑毙掉,这跟我的态度是一样的,直接肯定和直接否定。
        东北虎这篇不好在哪里呢?
        有两点:一 主题混乱,到底是要表达恋旧守土呢还是要表达环保自然?这是泾渭分明的两种情感、两种态度、两种结果。但是我看到的是一条路、一个方向、一个终点。二 因主题混乱而引出的表达混乱。文中对土地的历史追溯是毫无必要的多此一举。长篇小说中对土地的历史追根溯源,那是为了展现土地与人物的关系。而此篇小说的主人公与土地的关系,已经圈定在了绝对的联产承包之后,所以描写土地的历史对人物没有作用,对事件没有作用、对一切都没有作用。何况,这一部分几乎多达上千字。这真是一个不该出现的错误呢!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0:24
回家


        南湖公园里游人不是很多,除了些街坊、就是租住在这里的外乡人了。而这些外乡人中又夹杂着最本色的卖淫女,除了身体,甚至给一点笑容都显得多余。她们身洒着极易挥发的劣质香水,凸显着自己。眼神如一把钩子,睃巡时就如把钩子洒到你身上。她们叫人直接免除了称呼,"哎,打不打炮耶?",只有这"耶"像在网络时代进化了,有种萝莉味道。  

       梁志也经常来公园。整天呆在塔吊上,看人就如看棋子在棋盘中移动。只有在公园中他才感受到回到了实实在在的生活。但他看人还是有点虚幻,就像上帝捏出来的一个个玩意,不过参与婆娑的树影后也构成了一道雅致的景观。梁志对嫖娼经历的心理解晰是:对妻子的爱在别人身体上的体验。他第一次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刚进入对方身体时,就听到她说"快点,等下派出所的来了"。他毫无兴致,只嘟哝一小句,那女人又说"你买盒饭的钱还想买头猪啊?"后来他去市场盯着卖肉的妇女看了很久,直到那妇女问他买什么时,他才如梦方醒。

       在板房里,一帮子老乡侃大山。老王说作爱最没味的时候莫过于妻子身边还睡着小儿子,而儿子又哭闹不止,妻子安慰说"宝宝别哭,爸爸快搞完了"。梁志则说最没味莫过于嫖娼时对方说"快点,等下派出所的来了"。

       小玉后来改变了他。在这个公园里他第一次见小玉像邻家媳妇似的,斜倚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眼神游离不定。他本能的冲动是我要干了她,可是说出的话却像买她的菜似的,压低着腔调问她做生意吗,她轻嗯了声,谈好了八十元钱就直奔她的租房而去。俩人宽衣解带都很自然,像是在进行简单的机械操作。事儿完了的时候,梁志抽出一张百元钞票叫她别找了。

      那以后,梁志隔三岔五会来找小玉。倒不是说喜欢,而是习惯性的,像头老狗。小玉除了在做"生意",一般就搬把塑料矮凳坐门口,低头绣十字绣。那十字绣好像永远都绣不完,却也不赶急,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隔壁的同行聊天。说这条小巷是烟花柳巷一点也不为过,租住在这里的都是如小玉般的烟花女人,小巷的容颜比这些烟花女子还要颓败,打着圈的"拆"像一张张鬼脸。

       小玉与梁志熟络了,办完事后也不急着把门洞开,而是泡杯茉莉花茶亲手递给梁志,然后聊天。既然俩人连身体都不是秘密了,意味着生活也没有了秘密。梁志问小玉有丈夫吗,小玉扑哧一笑,"你不是啊?"不过她很快又纠正过来,"我老公是民办教师,他那点收入只够他和儿子糊口。家里刚建了房子,还没装修呢。"说着,低下了头,有些黯然神伤。梁志想起了她绣的十字绣,那是她一双巧手勾勒的心理图景。

        回到板房,梁志扒开蚊帐倒头就睡。老王他们用几块砖头架着锅子在吃火锅。打工生活中这是非常奢侈的场面了,大块吃肉,大碗海酒。舌头似乎不再感觉味道,而是像卷扬机一样地把食物卷入胃里,他们边吃边漫无边际地侃时事,国内国际的信手沾来,从国内的贪腐之风到钓鱼岛到南海风云,口水沫子是射出的机枪子弹,旁边的啤酒瓶子是拧开盖的手榴弹。各种观点僵持不下时他们想起了肚里有点墨水的梁志。可是左呼右唤,梁志却如死猪一般。

      梁志并没睡死,他在眯着眼睛过电影:我以前也是民办教师,来广东打工后虽然没发大财,但每月有六千多元工资。在县城买了新房,还娶了美人儿素芳。每次回到老家罗校长都会拍着自己的肩膀,"小梁,恭喜你走出去了,不再把这三尺讲台当作人生的舞台。"我不敢看罗校长。罗校长曾说过"教师不单是个职业,也是个信仰。"如今体会到了这句话,人活着,不单是生理意义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当我在高空作业时,就像一具没有粘附灵魂的肉体独自在天空飘荡。

        妻子还没怀孕。我俩去医院作过婚前检查,一切正常。就是说土是好土,种是好种。"有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梁志把教育学生的话用在了自己和妻子身上,每次把作爱也当成了"耕耘"。梁志从书本上学习过正确体位,爬在妻子身上,如给单车打气一般。可是几年了,也没把妻子的肚子打得鼓起来。究起原因是不是自己一直在高空,缺少对地气的接纳,以致于身体中的精气也失去了滋养。

       近期,妻子素芳的电话突如其来的多了起来,言语中那种过份的热情像相对于另一个人似的,或者说这种热情的过度像情感溢出的泡沫。以前她在电话中从不叫老公,可如今这个词被她用得特别娇媚。小玉也对梁志叫过"老公",那是她高潮的时候,"需要"老公"这道力扎进自己。

       梁志又梦到了妻子素芳,可面孔却生生的是小玉的。素芳与小玉纠缠在一起了,梁志也与小玉的丈夫纠缠在一起了。感觉小玉的丈夫代替着自己还在那个小山村教书;有时自己又代替着小玉的丈夫与小玉作爱。梁志对小玉丈夫的同情转化成了对自己的同情。

        为了把小玉的影子与素芳的影子撇开,或者是对"妻子"的确认,梁志决定回家一次。坐在火车上,他在各张脸上检索"妻子"这一独特密码,发现人是没有相似性的,她是心理对应着的一个存在。推开家门的时候,熟稔的气息弥漫开来,一种温暖的、通过自己创造而获得的自豪抬升着自己。但有一小股尼古丁的因子挠乱着自己的心境。走进卧室,床头柜上的烟灰盒里卧着半截香烟。香烟是用力掐灭的,这力度用在妻子身上是欲死还是欲生?

       卫生间的洗脸盆上还放着一付老花眼镜,梁志戴着看牙刷就像一把皮鞋刷子,想等妻子来问问。八点多了,妻子可能在跳广场舞。梁志不喜欢广场舞,但他也不反对妻子跳广场舞,毕竟比整天搓麻将要好。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很多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巿民,他们急于摆脱农民身份,想用一些时髦的东西来装饰自己。广场舞就是一种无成本的装饰品。农民过的是日子;市民是日子里怎么过,整天打发时间。梁志印象里素芳是把城里的日子当农村过了,随意地绾一个马尾,节省的时间就用织毛衣。织了拆,拆了又织。唯一与时尚接轨的是美容,用大宝搽得脸上亮光光的。

       素芳踩着《小苹果》的步点推门而入。像一只花蝴蝶般她扑入他怀里。梁志差点认不出来了,妻子披肩长发与飘逸长裙搭配得相得益彰。她坐在梁志腿上撒起娇来,"回来也不打个电话,我好准备点吃的。你看,我一个人在家连饭都没做。"梁接茬道:"公司临时决定放假,我手机又没电。也就几个小时就到了。"素芳能感觉到这话语中的冷漠。不过她是个救场高手,一声柔长的"老公"之后,瀑布般的长发就把梁志淹没了。以前他俩接吻像狗咬南瓜似的,现在有舒缓过门的铺排,对情感的按捺尤如闸门调济着洪水。猝然,素芳的手机响了,粘结的两人被这不合谐音搅得全无兴致,就像一锅沸水中突然倒入一瓢冷水。素芳腾出箍着梁志颈脖的手按了拒接键。可是一会儿电话又响了,"刘老板"一直在手机屏幕上闪,像个调皮的小孩眨巴着闪亮的眼睛。

        这次梁志看得真切。"是那个老头吧?"这个"那个"与素芳心中"那个"奇迹般地对应了,素芳退了一半的连衣裙像僵着了,一对奶子像白腊刻成的雕塑。直到梁志的脚步在楼道里消失,她还没回过神来。等她从窗口看时,看到的人也如一枚枚棋子在棋盘中移动。

       梁志不知往哪里去,立即回工地会闹笑话;回乡下去吧。父母亲都不在世了,唯一的妹妹也出嫁了。"回"其实也是"去",这是因原因不同而产生的结果。原因不在了,"回"或"去"都没有意义。梁志背着他的双肩包在街上溜达,看到一家小玉宾馆,此"小玉"虽然非彼"小玉",但每个名字后隐藏的主人总是与名字存在着机缘。名字不单是个身份符号,也是个品味。梁志在这家宾馆住下了。

        巧在从这里可以看到一公里外自己的家,灯还亮着。一盏灯是一个等待,像启明星等待黎明;一盏灯也是一个故事,像牛郎和织女。梁志把手机充好电,放在床头柜上。三天一个电话都没有,包括诈骗电话。

        服务员来打扫房间,梁志问:"大姐,这宾馆老板是男是女?"大姐头也不抬地回了句"老头呢。"梁志在心里骂了句"老色鬼!",收拾行李退了房。

       前面说了,梁志并不爱小玉。但是脚步却像被磁石吸引般地朝小玉的租房走去。有时男人需要在女人身上找寻自己。这一片都是零乱的瓦砾了。"拆了,拆了……",梁志喃喃自语。不知是暗自庆幸对小玉卖淫生活的解救,还是对曾经记忆的抹杀?梁志口中的"拆了"一直延伸至塔吊上。

       晚秋中阳光宛如鲜艳的口红,它吻着自己,并把毒素浸入到身体中。远处的打桩机与土地的交媾像有预谋的强奸。他突然想起好友罗柏林的诗句:"让死亡的平静,荡涤尘世的喧嚣"。窗外繁华的城市景象亦如海巿蜃楼,而"死"这种坚定的意识才是穿过迷茫的箭簇。他跨过面前的窗口,像这个季节一片轻飘飘的叶子在空中飞旋,向着泥土回归;或者像小时候背着书包回家,急于见到妈妈,满面温馨的秋风扑向自己。

       "噗",沉闷而短促,把生命高深的内涵浓缩在一滩血水之中!
       "噗",也震落了一盘棋。当人们引目向上时,看到的是塔吊的巨手在天的空白之页上写着什么。

               胡大嘴评语:好!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能像一个犁园里的票友,暴一声喊,然后站起身,放一患臭屁,扬长而去!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0:32
         我的确去了一趟卫生间,屙了一泡长尿。
       我知道老罗正失望地盯着屏幕自言自语:叶子这家伙真不地道,亏我天天陪着他写点评,他就这么三言两语就把我给打发了。
       我承认,三言两语都不足。
       你看好了老罗,只有一个字。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0:55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22:10 编辑

      好几年了,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爱情到底是什么?
      可能有人会笑话。这么简单低级的问题,你不仅不应该提起,更没必要装逼,居然还思考。
      其实早些年我就得到答案了,只是不敢公开。因为那时我还不像现在这般身心自由,无拘无束。
我的答案是:爱情是一种需要。
      可是我们偏偏总是听到别人说爱情是一种付出。这种说法害了几乎全世界的人。因为定义错了,所以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摸不着头脑,所以我们总是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为情所伤。
      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人,一定是个伪君子。这一点我有亲身的体会。在第一次婚姻中,我一直处在养家糊口的重要位置,也就是说,我是家中的顶梁柱。于是我有充足的理由在每一次争吵中对妻子说: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却……。现在回想一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初既使没有妻子,我也必需那样做,因为我只要一停止奋斗,就会被饿死。相反,是有了妻子的爱,让我这个原本自卑的人找到了自信,从而浑身充满了向前的力量。但是,那时我坚信爱情就是付出是一个真理。从而用它来规范一切与爱情有关的思想和行为,最终,我被爱情弄得面目前非。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1:13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22:12 编辑

          把爱情定义为是一种需要,爱情就会变得十分简单,但并不影响它的美好和神圣。
       当然,更丰满的说法应该是,爱情是付出的同时施加的一种索取或者为了索取不得不付出。
       现在你终于可以明白了吧,为什么爱情总是给你一种早就得到却又永远没有抓牢的感觉?
       因为付出和索取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过程。而如果仅止是付出,那么随时都会被付出的一方单方面终止。
       还有一种现象可以更有力的佐证我的观点。比如那些养小三小四……的老板们,正因为可以索取,他们才可能左一个右一个,如果是一种付出,他还愿意左一次右一次花钱买付出吗?
        还可以反证一下,如果是一种付出的话,假如你跟老板说:“大哥,把你媳妇让给我吧,让你从此少一份付出。”你看看老板会怎么反应吧。

作者: 过气柴禾妞    时间: 2015-11-15 21:34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4 13:52
自我记事起,人们就叫他老柴。
老柴可不姓柴,开始我不懂他们为什么那样叫。后来我懂了,老柴,便是老家伙 ...

来读了,谢谢大嘴老师!呵呵,别的不说,就冲您这被“时间关系”咔嚓掉的三千字,我就赚大发了。
呵呵,小时候,总往湖面扔小石子啊瓦片什么的,看着被扔的物件在湖面上连续跳跃,跳跃的次数越多,就越满足。其实扔小石子瓦片本身也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但是我快乐啊!后来仿佛是干了许多有意义的事,可是,也没见我再去扔过小石子了不是。
所以,谁快乐谁知道,什么时候快乐,却真没几个人确切知道。
于我,写字,就是找乐,跟扔石子无异。
如果您问我,为什么快乐。我会说:因为我喜欢那些美丽的涟漪、、、、、、
啊啊,其实还真不知道为什么呢。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1:42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5 21:43 编辑

        把爱情的关系理清楚,再来看老罗这篇小说,就很容易弄清楚它好在哪里了。
      小说主人公梁志是以一个彻头彻尾的嫖客形像出现,却以一个不伦不类的情圣形像收尾。这种反差不能说不大。但我们是坚信这样的结局的,而且,也宁愿被这种结局振憾并感染。
      梁志的自杀,再次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灵魂和肉体,为什么在自己身上就可以轻松的自行剥离,而在爱人身上,却要神经质的要求它不可分割?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可她倔强的依附在普天之下任何一对相爱的男女身上,挥之不去。
       小说写到这里,人性就出来了。
       人性一出来,加上那么顺畅的表达,那么灰谐的语言,那么身临其境的描写,不好就说不通了!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2:00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5-11-15 21:34
来读了,谢谢大嘴老师!呵呵,别的不说,就冲您这被“时间关系”咔嚓掉的三千字,我就赚大发了。
呵呵, ...

对我来说,你的这段回复就是一篇美文。
你的字说明你从小就是一个跟生活融为一体的人。
生活不会亏待亲近它的人,我坚信……

要是你也像老罗那样天天等着看我写评,那三千字就不会被咔嚓掉。老罗这篇本来也想说“由于时间关系,要不然可以写两千字的评论”
可见,时间这东西,像男人的乳房,看上去没有,假如挤,还带沟?

作者: 过气柴禾妞    时间: 2015-11-15 22:14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5 22:00
对我来说,你的这段回复就是一篇美文。
你的字说明你从小就是一个跟生活融为一体的人。
生活不会亏待亲 ...

啊啊,我的三千字,他的两千字,我还是赚了。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5 22:17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5-11-15 22:14
啊啊,我的三千字,他的两千字,我还是赚了。

你那篇比他这篇好一点点的。
我估计老罗也应该有自知知明

作者: 过气柴禾妞    时间: 2015-11-15 22:32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5 22:17
你那篇比他这篇好一点点的。
我估计老罗也应该有自知知明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跟老罗说“你快祈祷我能拿个第一,你还有第二当当。”?啊啊,我怎么发现我忒坏了。
大嘴兄,老罗找你削皮时你记得让人把我提溜走哇,不关我事啊。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6 08:24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5 21:42
把爱情的关系理清楚,再来看老罗这篇小说,就很容易弄清楚它好在哪里了。
      小说主人公梁志是 ...

小说的张力在于它描写人物的矛盾。他是反经验的,却是既定环境中的合理存在。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6 08:36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5 21:42
把爱情的关系理清楚,再来看老罗这篇小说,就很容易弄清楚它好在哪里了。
      小说主人公梁志是 ...

叶子写这个评认真细致,联系自身来体味作品,有时会感受到作品中人物也是自己的替代品。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5-11-16 08:42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6 08:36
叶子写这个评认真细致,联系自身来体味作品,有时会感受到作品中人物也是自己的替代品。

感同身受,正是读小说的最佳态度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6 08:42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5-11-15 22:32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跟老罗说“你快祈祷我能拿个第一,你还有第二当当。”?啊啊,我怎么发现我忒坏了。{:1_ ...

小妞子,我没抱着得奖的目的来,这样的话不得奖内心也很释然。这次比赛好作品太多,一些大佬披着马甲而来,可文字还是透露着霸气。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5-11-16 09:22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6 08:42
小妞子,我没抱着得奖的目的来,这样的话不得奖内心也很释然。这次比赛好作品太多,一些大佬披着马甲而来 ...

我倒觉得这次一般,至少没有春季赛上的亮点多。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5-11-16 16:30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6 09:22
我倒觉得这次一般,至少没有春季赛上的亮点多。

这熊孩纸,咋净说实话呢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6 18:21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6 09:22
我倒觉得这次一般,至少没有春季赛上的亮点多。

还有几天呢,也许有人正在磨刀。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2
过气柴禾妞 发表于 2015-11-15 22:32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跟老罗说“你快祈祷我能拿个第一,你还有第二当当。”?啊啊,我怎么发现我忒坏了。{:1_ ...

老罗不会来找我的,因为我是男的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3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6 08:24
小说的张力在于它描写人物的矛盾。他是反经验的,却是既定环境中的合理存在。

高度同意这种观点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6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6 08:36
叶子写这个评认真细致,联系自身来体味作品,有时会感受到作品中人物也是自己的替代品。

老实说,六星现在有四个人写这方面是个高手:猪小姐、叶子、老罗、啼妃。
罗兄知道猪小姐是谁的马甲吗?感觉似曾相识,却又觉得六星真没这个人。

作者: 西河郡客    时间: 2015-11-16 20:46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5 17:27
2015第一场落雪就很恣意,飞絮狂舞,迷漫了天地,从午后一直到夜深都没有消停。
...

君生七零头,我生七零尾。都在江湖漂,艰辛为糊嘴。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8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6 08:42
小妞子,我没抱着得奖的目的来,这样的话不得奖内心也很释然。这次比赛好作品太多,一些大佬披着马甲而来 ...

如果不得奖,到时候我口头发一张给你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8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6 09:22
我倒觉得这次一般,至少没有春季赛上的亮点多。

亮点已经开始呈现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49
北原 发表于 2015-11-16 16:30
这熊孩纸,咋净说实话呢

你不附和,他说的就是假话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5-11-16 20:51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0:48
亮点已经开始呈现

猪小姐那篇不错。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0:52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6 20:51
猪小姐那篇不错。

是啊,那篇竟然可以有三个结尾,而且效果都差不多。真是匪夷所思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6 20:53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0:48
如果不得奖,到时候我口头发一张给你

没盖公章的不权威,那怕去刻个假的也成。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1:15
五岁那年七夕的中午,妈妈在包水饺,我在拿一块面捏面人玩,林蓓蓓要吃花脸冰激凌。妈妈对林蓓蓓说:乖,包完水饺妈妈带你们去买。林蓓蓓撅了嘴扭着小屁股闹:不嘛,我现在就要吃花脸冰激凌!妈妈指了一下放零钱的铁盒子,对林蓓蓓说:买两根冰激凌,给你妹妹带一支回来,回家一起吃,就去小区门口小卖部买,不许跑远了!林蓓蓓临出门前问我:林蕾蕾,咱俩一起去吧?我头也没抬“嗯嗯”两声拒绝了。那时,我正专心捏我的小面人。
  
  那天中午,林蓓蓓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白色蓬蓬裙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
  
  爸爸妈妈发了疯一样的到处寻找,有很长一段时间妈妈会搂着我喊林蓓蓓的名字。我抱着小猫,呆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的粉红色房间里,想起林蓓蓓,然后嘴一撇就会泪流一脸。妈妈带我去买衣服,一样的衣服还是会买两件,妈妈说怕衣服断码了,林蓓蓓回家没有跟我一样的衣服穿。爸爸常常会喝醉,喝醉了,就一个人在阳台一边抽烟一边默默流泪。
  
  我就这样长大了,考上了上海师大,我要去上海上大学了。爸爸妈妈送我到火车站。妈妈说:我们林蓓蓓也该上大学了吧?笑容在父亲的脸上凝固了一下。父亲说:是啊,我们林蓓蓓也会上大学。
  
  一下车,看到前来接站的刘白,我的心忽然就跳乱了节拍。刘白在校园里遇到我喊我小师妹,去图书馆看书会帮我占座位。刘白他喜欢我吗?就在这猜猜测测中,我的心情忽喜忽忧。我有时候想直截了当的问问他,但少女的矜持让我开不了口。
  
  19岁生日那天,有人在楼下喊:林——蕾蕾!
  
  舍友都跑到阳台栏杆处往下看,然后有人惊呼:哇塞!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刘白诶!
  
  我红着脸下楼走到他面前说:干嘛?找我有事?他说:师妹,生日快乐!我请你吃个饭吧?你别拒绝。
  
  第一次跟男孩子约会,我的表现糟透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敢抬头看他的脸。怕遇上他的目光,暴露了我的心事。刘白问:喂!丫头,你是不是喜欢我啊?我看到刘白的脸竟也红了。他揉了一下我的头发轻叹一声说:在车站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上了你。
  
  跟刘白在校园同出同进时,有人会打趣说:快看!我们的主席和夫人多么登对。
  
  五一放假,因为想爸爸妈妈,我回了家。我和妈妈在包水饺,包着包着妈妈就哭了,我知道她想起了林蓓蓓。
  
  一周后返校,放下包我去找刘白。大家看我的眼光让我觉得好奇怪。刘白出来了阴着脸对我说: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问:为啥?刘白说:恶心!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喊: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了,我做错了什么?回答我的只有风和突来的雨。
  
  我的身后总不泛有人对我指指点点,当同学曲华打开电脑让我看自己做了些什么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组照片,照片上那个女孩衣着暴露正在跳艳 舞,她有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我喊了一声:林蓓蓓!是她!我终于找到林蓓蓓了!
  
  我飞快地跑下楼,出校门,打车,直奔“蓝色魅惑”歌舞厅。我进了旋转门就有个浓妆艳抹的人喊:彩烟,我的姑奶奶,你终于来了!然后她压低声音说:公安局的王副局在303等你半天了,那号人物咱可不能得罪!
  
  我说:我不是彩烟!
  
  放开她!她站在我面前,看到我,她也吃了一惊。
  
  我说:林蓓蓓,我是来找你的!
  
  她说:我叫王彩烟,你认错人了,赶紧回家吧,这不是你这种小女孩该来的地方。
  
  那浓妆艳抹的女人说:彩烟,你还有个孪生妹妹?
  
  王彩烟噔噔上楼,女人看了我一眼。我愣了一下,也追上楼去。我来到303房间门口,我听见里面传来奇奇怪怪的声音。我开始敲门,然后踹门,我一遍遍喊:林蓓蓓,你给我出来!
  
  门开了,一张凌乱的大床让我心里发堵。她一巴掌抡过来说:你有病啊?都告诉你认错人了!赶来的保安把我推出了舞厅。
  
  回到学校时,校门已经锁了,我就在校门口坐了一夜哭了一夜。夜不归宿全校通告处分一次。
  
  一周后,上着课我浑身无力眼前一片漆黑。醒来时在医院,刘白坐在我床边。
  
  刘白问:为啥不好好吃饭?我说:不饿,吃不下。刘白说:以后你不去那种地方打工行不行?我说:我累了,我想睡觉。
  
  我打电话回家,爸爸接的。我问,我妈呢?他说,你妈妈出门买菜去了。
  
  我说:爸爸我找到林蓓蓓了!
  
  爸爸说:蕾蕾,你生病了吧?声音听着好无力。
  
  我说:爸爸,我真的找到林蓓蓓了!她长得跟我一模一样!
  
  过了好久,爸爸叹了一口气说:蕾蕾,听爸爸说。林蓓蓓五岁那年,就走了。她失踪后的第五天警察就在小区的下水道里找到了她。我说:爸爸,你撒谎!你和我妈找了她那么多年。爸爸说:我是怕你妈自责,知道了实情受不了,一直说林蓓蓓一定是被喜欢孩子的人抱走了。你现在长大了,我应该告诉你实情了,只是你妈身体一直不好,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挂了电话,我大脑一片空白。
  
  王彩烟来学校找我。她说看见我就像看见了一面镜子,她说她真希望有个大学生的孪生妹妹。
  
  关于我在“蓝色魅惑”做舞女的传言,因为她的到来不攻而破。
  
  坐在校园的蔷薇架下,我给王彩烟说起了我的孪生姐姐林蓓蓓。我告诉她我一直相信林蓓蓓有一天一定会回来。
  
  粉白的蔷薇花在我们身边开着,每一朵看起来都那么相同。
  
  19岁那年的七夕,我先回了家。门铃响,我示意妈妈去开门。王彩烟穿着跟我一样的裙子,举着两根花脸冰激凌进门喊着:妈妈,我回来了!我和爸爸对视了一眼,我们四个人都哭了。

胡大嘴评语:这是一篇好小说。但是我敢肯定,这篇小说已经看过,而且很大可能就是在六星看过的。就不评了
作者: 林蕾蕾    时间: 2015-11-16 21:22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1:15
五岁那年七夕的中午,妈妈在包水饺,我在拿一块面捏面人玩,林蓓蓓要吃花脸冰激凌。妈妈对林蓓蓓说:乖,包 ...

先生,这样讲话是要提供证据的。
你若在六星能找到这篇文,我二话不说马上改赞助。
这是潇湘小说赛上的一篇旧作。

作者: 林蕾蕾    时间: 2015-11-1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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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1:38
林蕾蕾 发表于 2015-11-16 21:22
先生,这样讲话是要提供证据的。
你若在六星能找到这篇文,我二话不说马上改赞助。
这是潇湘小说赛上的 ...

我不是编内评委。所以我的话并不会影响到你作品的命运。
我在网上几乎只在六星看小说,你这篇我确信已经看过。你说的那次比赛,是不是跟六星合伙那一次?如果是,当时六星已有发的。如果不是,因为太熟悉,还是无法写评,请原谅。至于让我查出处,就没这个必要了,我又不是说你抄袭。我只是说这是一篇旧作。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1:58
江子跟老板请假,回家抢收稻谷。
  
  老板脸都绿了,连珠炮似的,一通发作:“现下紧缺人手,你这不是添乱么?工资见天300多块,啥样的米买不起,收什么稻谷?往返路费加起来,又是一大损失。你好歹也几十岁的人了,这么简单的帐都不会算?”
  
  江子脸红脖子粗,哼哧哼哧半天,喉咙里挤出一句:“那、那,那就不是钱的事。”
  
  “不是钱的事,还能是啥事?”老板余怒未歇。
  
  “再不回去,稻谷都烂田里了,”江子低下头,看着脚尖,音量不高,却透出执拗,“老娘会气病的。”
  
  江子拿老娘没法子。在老娘眼里,脚踏黑土,背向太阳,是庄稼人的使命。江子原本说,把田租了吧,或者送给人种,却拗不过老娘。妻子打圆场,安慰江子:“你妈从前苦日子过多了,看着粮食才觉得安稳,你就顺着老人家。等她做不动了,自然歇下来了。”
  
  问题就在这里。早些年老娘身子骨还行,左邻右舍帮个手,春种、秋收都不在话下。可今年老娘明显老了,小春麦收就喊吃不消,眼瞅着稻谷成熟,便把希望寄托在江子身上。
  
  江子让老娘请人,说脱离农田太久,哪受得了那罪?老娘就生气了,骂江子金贵,出门才几年,连根都忘了?还说,收割机太贵,何况拾掇不全,浪费厉害,须得拌桶脱粒才好。
  
  江子捏着手机,呆怔半天,便觉得理亏了。他知道,老娘最喜欢的,就是在仓里囤稻谷,满满的,堆积如山,晾晒在院坝时,金灿灿的,晃得人眼花。江子就决定回家了,无论如何,不能让老娘失望。
  
  风尘仆仆,转车,再转车,颠了十几个小时。老远的,江子就看见老娘了,在村头大泡桐树下,笑得满脸沟壑,她大约是等了许久。江子就说:先看看稻子吧。老娘哦哦连声,满心欢喜似的,跟随江子往田里去。
  
  走着走着,江子觉得不对劲了,周围好像都只剩下草垛子?像女人流光了奶汁的乳房,耷拉在各家的田里。没有稻浪翻滚,没有浓烈稻香,在空旷的田野里,江子家的稻子显得特别突兀,也特别孤零。老娘碎碎叨叨,说有厂家来收购,稻谷七、八成熟,用百草枯打在庄稼上,两天就催熟了,谷子自然干燥,还免了晾晒的繁琐,家里没劳力的,都图省事方便,提前把稻谷卖了。
  
  江子吃了一惊,转身看着老娘:“百草枯?”老娘点头:“是。”江子沉默了,老娘也不说话。江子在心里寻思,老娘之所以不跟风,许是笃定了他的归程?又或者是不缺钱?再想起厂里的米,都是市场上买来的,有些不寒而栗。专家说过,很多的农药,残留都挺厉害,对人体有极大伤害。
  
  江子半蹲下身,把几枝稻穗托在掌心,差不多约有四指长,黄澄澄的。想着它们抽穗、扬花、涨浆,渐渐籽粒饱满,江子变得有些感慨,庄稼人的感情就回来了。他轻轻掐下一穗,放在掌心揉了一把,感觉硬硬的扎手,而稻粒在揉搓之下,就都散落在掌心,总也有几十颗的样子。江子慢慢摊开它们,像嗑葵瓜子似的,一粒粒放到嘴里,慢慢脱壳、慢慢咀嚼,一股子新稻的香息立即充盈了口腔。
  
  返回厂里时,江子又被老板训了,还被扣了工资,因为超假了两天。江子不辩解,也没啥好辩解的,为了老娘,为了老娘的粮食,一个字:值。
  
  摩挲着掌心的水泡和厚茧,想起额头的汗液淌进眼里、淌到嘴里,咸咸的、涩涩的,胳膊上、胸膛上,满布稻草划出的血痕,黄浊浊的汗水流过,侵蚀得每道血痕都刺痛,江子笑了起来,挥出的镰刀铮亮,落下的稻粒铿锵,这是庄稼人的炽爱,在老娘端来的热饭、热菜里,所有艰辛都得到了慰藉。
  
  说来也怪不得江子,今秋雨水实在太多,花了两天时间把稻谷收回家,原本计划帮老娘完成第一次晾晒就能返程的,却因为连续遭遇阵雨耽误了。若不全部翻晒一次,堆积的稻谷就会发芽,可不得急死老娘么?好不容易等到晴了半天,江子帮老娘晾晒好了,才放心走了的,这以后,老娘可以零碎晾晒,不用赶急了。
  
  又过了两月,老娘来电话,跟江子商量事,说有人高价买米,还说,陈米、新米都不嫌的,只要是农家米。江子觉得诧异,说米厂、超市那么多,干嘛找上门去?老娘说,就是米厂的职工,好几个呢,大概是上次踩了点,瞄准了家里的稻谷?江子想了想,说,不卖,陈米也不卖,就当提前为荒年做准备。
  
  老娘说,也对的啊,以后我做不动了,咱家也得吃粮食。迟疑一下,又说,他们磨了半天嘴皮子,都赖在家里不走,咋整?
  
  江子认真想了想,忽而下定决心似的,说:卖点给他们吧,我手头的活儿干完,就回去陪你,再不出来了。咱种蔬菜、种庄稼,弄大棚作物,办农村合作社。
  
  说着、说着,江子有些激动,眼前展现开一幅画面:水汪汪的农田里,插秧的庄稼人,恭恭敬敬退步,一步几作揖,一揖插一柱香,祈求风调雨顺……
  
      胡大嘴评语:此文写了一个身在城市,心系农耕的农人内心对待土地的挣扎,最终重回土地的故事。文中流露出浓烈的对土地的热爱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对农业上出现的不建康的耕种方式的但忧。很不错!
作者: 林蕾蕾    时间: 2015-11-16 21:58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1:38
我不是编内评委。所以我的话并不会影响到你作品的命运。
我在网上几乎只在六星看小说,你这篇我确信已经 ...

谢谢你的”几乎只在“,我无语了,您老请便。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2:08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6 22:09 编辑

华灯初上之际,昼与夜互搏之刻。
         我,孤立无援地爬扶着飘摇的高桥,茫然无解地俯瞰着都市那光怪陆离的万千,陌生的万千。
        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都市广厦,宛如插身穿腹的利剑。无孔不入的这舞那曲和这欢那唱,以及这车那辆的尖叫,好似鬼府地宫里的最后一次繁华与浮躁。
        我晃怯怯的双腿,颤巍巍的身躯,它们一阵紧似一阵地釜底抽薪着我内骨子里的坚强。
        生命频临绝境,我已气息奄奄。一把老骨头,就要这样撂在千里之外的异域他乡,我不甘心啊!
        三天滴水未尽,我努力撑持的肉躯倒塌着,倒塌着,倒塌着——
        “老婆,你在家乡还好吗?喂鸡养鸭,洗洗漱涮,时间不早了,该上床休息了?老了,老了,不再年轻,天天摸黑的坏习惯,也该去除了?老婆,为了咱这个家,你操透心思,费尽神机,自个忙碌,也不叫别人消停,落的是个啥名堂啊——”有心多埋怨几句折腾人的老婆,可是看看天望望地,寻思寻思落魄的自己,纵有千种万状的黄莲苦水我也咽将下去。
        “老婆,你娘舅三十年前的预言应验了:你嫁错了老师,选错了男人,我未能让你体面开心,未能叫你有车有房——不说了,不说了。眼看都是黄土掩身,快给阎王叫帐的人了。老婆,虽然说你比我年轻,可是一路走来走去,你我已经容颜般配,铁打石碾一样对象了。我,实际岁数六十五,档案年龄五十五。你,实际岁数五十二,面相年龄五十六。老婆,青春美貌时,你真混啊,力排父母兄弟姐妹们的众意,不顾后果地下嫁给我这个超龄青年,是图我什么呢?是图我民办老师终于转正吃上皇粮,还是图我懦弱身躯武大郎的才?”
            想着想着,止不住的泪水哗哗地流。
        我,安明成,地主出身,认得几个字读过几本书,迎娶老婆时住的是学校的烂瓦房,睡的是学校的缺腿床。狠心跟父母断绝关系的老婆,励志兴家,对我又是赶鸭子上架,又是恨铁不成钢,逼迫我“上梁山”谋出路。每次放学或是星期天,老婆死磕我走乡串户做点小买卖,充当货郎子,生活才有了起色。
         生活有了起色,能够安身立命,恍然想起生儿育女大事。
        我老婆,人强命不强!农村妇女生孩子都跟下蛋一样“ 卟噔,卟噔”,等娃儿呱呱坠地了才被人知道。我老婆动音大,生个孩子难死了不说,简直是要命,妊娠反应剧烈,食物一进胃就呕吐,而且呕吐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溜,好像肠子肚子都要翻吐出来。我劝她不生了,抱养个孩子算了。老婆一听,骂我狗屁不通,非要证明自己不差,能够生孩子。
        到处寻医问药,落下一身后遗症。儿子诞生那年我四十二岁,闺女降世那年我四十五岁。
        如今,该是唱戏唱到娶儿媳妇的时候了。可是,丈母娘们索要的县城里的房,奔驰的车在哪里呢?
        除了死办法,都是活办法。光彩人前,艰难人后的老婆非要我暑假外出做生意挣钱。
        筹集八千块钱,老婆怂恿我随从她大姨妈家的二老表南下广州,批发点玛瑙珠子,玛瑙刮痧板,然后到北京潘家园零售,赚取点差价。可恶的二老表,只给我领到广州火车站,就不打招呼地潜伏了,人间蒸发了。头一次,人生地不熟,东莞,揭阳,还有华艺市场,可叫我找得好苦。
        最终,冤枉钱花超了,时间浪费了,地方找对了,却又发现货不对路。据说零售的玛瑙珠子一条才十来块,玛瑙刮痧板才三五块。可是,我找着的批发商,他们开口要的就是这个价。磨蹭了三四天,他们才告诉我真相:玛瑙真色真料就是这个价,零售三五块,十几块的是烧色的和人工染色的,对人身体有害,是骗人的。
        啊!我终于明白老婆大姨妈家的二老表,他为什么没影了,原来他发的都是些昧心财。
        骗人,卖假货,我老师不能那样干,不能,绝对不能。
        此路不通,我不得不打算无功而返。可是,可是, 一来回的路费和吃喝糟消,白白搭进去我三千多块钱。想想,心和肝一同疼。
        那一夜,失魂落魄地回归我的宿舍——深深的桥洞。途中,行至一个广场,因为多余浏览了一眼花花世界,突然感觉我的脚底下被人绊搅了一下。
        “长眼没有?”
           黑咕隆咚的地上传来一声乡音。我一喜。
        “你撞到我了,摔断了腿。你得拿钱!”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双脚就被牢牢地抱住。
        “老乡,老乡,你不能就这样讹人吧?没有迹象表明,我绊倒你吧?好像你早就在地上趟着,后来才被我绊了一下。”老乡见老乡,原本泪汪汪,我惊恐万状之余几乎要哭。
        念起地域乡情,刚开始我没怎么拼命挣扎,只是申辩。马趴在地的人,他才不管呢。他腾空一只手,另一只手像老虎钳子一样死死地卡牢我的双腿,使我挪动不得半步。掏出手机,他滴滴地呼朋唤友。借着微亮的灯光,我发现趟地讹诈的人,他使用的竟然是大屏幕苹果手机!
        很快过来一帮叫花子,他们冲锋上前,不容分说,对着我拳打脚踢,拳打脚踢——
        苏醒过来的时候,是一个黎明。我发现,我已经被移至到另一处热闹的马路边。我发现,我衣着破烂,浑身疼痛,双腿筋骨尽断。我的身份证手机钱包等等,一切有价值的物品不翼而飞。
         深深地,深深地伏地痛苦哀嚎,我不得不嗟叹自己命运多舛。
        “起来吧,别装蒜了!一看你就是个老师,还要演什么戏?”一个广场舞大妈距离二步之遥,白眼教训我,“骗子!我今天若是走近你,伸手扶你,都已经是没耳性地第十八次被骗了。”
        我哭了,想给她一字一句诉说实情。
        “我不听,我不听。听了,信你,我就傻到家啦。”大妈转身,跳着舞步,一扭一扭地远去。
        多少行人,多少车辆从我身边流水一样滑过,可是没有一个停下来。还有闲散着的人们,三三两两地远远观望,可是没有一个近我面前施舍一滴水一口饭。
        “老师,还出来行骗!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有,啥东西!”人们议论着,愤骂着,来了又去,像极了涨潮和退潮。
       我不知道,人们是怎么准确判断出的我的老师身份的。我不知道,人们又是怎么一口咬定我的倒下真的是“扶不起”。我不知道,我的行为为什么令他们极度憎恶。
        我呼天唤地,收获的除了鄙夷的谩骂与指责,还是鄙夷的谩骂和指责。在东莞这个地方,据说残障人乞讨曾经就有二千多。他们行骗过去了,留给我的当然只有白眼和口水。
        一直到在太阳西沉,黑暗再次爱上这个世界,我在活动筋骨中慢慢爬动,爬动,爬动到原先栖身的桥洞。
         邻近桥洞居住着的同人,给我弄了点稀汤,还让出最好的桥洞照顾我。路人称我们是“棒棒军团”,称我暂居的桥洞是“棒棒军公寓”。接下来的日子,我渴望着自我调整,我渴望着打通筋骨,我渴望着早一天不留迹象地康复,回归故乡,见到老婆。
        又是一天黎明,我睁眼发现感动我的“棒棒军团”,剩掉我“棒棒军司令”一人!伸手摸摸自己的腿脚,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希望渺茫。人穷则大方不起,棒棒军团的弟兄们无能为力,只该玩潜伏。
        随后,可恶的饥饿病痛,无情地挤榨着我残余的身躯。
         为了一口饭一嘴水,我不得不再一次爬到公共场所,乞讨。
        “装蒜。老师,暑假里还出来行骗!你们那里的人,还能不能变换点新花样,科学技术含量高的新花样?”人们又是议论,又是挖苦,又是臭骂。好不容易有了一些不明事故人的施舍,可是夜半钟声时又被洗劫一空。好像仇家盯上了我,要置我于死地。
        一遇到人,我就讲述我的悲惨遭遇,回收的无非嘲笑和讽刺:“老师演绎现代祥林嫂。”
        “老师,你倒不得,趟不成,装不像。起来吧。”一个荣休老大爷的话,尤其伤透我的心。
        好像这世界上,什么人都可以玩倒地讹人的臭把戏,演绎“扶不起”的悲剧,唯独老师不能。好像老师倒地,就是讹人,就是骗子,就是丢失师道尊严。试问,老师脸上打烙了什么样的特殊印记,悲惨落魄到这个地步,人们还是一眼就认得出他的身份?我不恨天不恨地,不恨把好端端的 我 打成残疾的人,我只恨——我只恨我一身老师的“贱癣 ”   深入骨髓。
       真相跟假相,混淆了眼睛与耳朵。我,安明成,是命里不成,无处可安啊!给天下老师摸黑了,我为之塑造终生的师道形象啊!
        所以,所以今夜,孤独在这陌生都市的立交桥上,俯瞰世界,默感桥下万千。
           无颜面见一贯强势的老婆, 我努力——提升着我那正在倒塌倒塌倒塌下去的身躯。
        我不知道,我的坚强还能坚强多久。我不知道,我应该向哪里求救。我不知道我的倒下,一旦得到信息的老婆她会是什么样子。我任凭一如既往地听命老婆呼来唤去,刚强地打点体面的家庭生活,也不愿意设想老婆望到我眼下的这个样子,她所发出的那一声哀嚎,撕心裂肺的哀嚎。
        
        静默---倒塌。静默---倒塌。
            于无穷尽之世纪时光的头朝下中,突然破空而来一语断呵:
        “倒不得,老师!”

       胡大嘴评语:看完第一、二段,就产生了极强的拒读心理。所以,没读完。所以,无法评。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2:29
下了班,快接近家门的时候,手机铃响了,一看,是村邻老疙瘩,他是目前还常住村里的不多几个人之一。
    “你家偏房塌了”寒暄过后,他简简单单的告诉我:“这一段雨水都多。”
     “嗯。”
     这并不出乎我的意料,青砖瓦房,那是父亲的人生丰碑;泥浆黏合而就,风风雨雨中矗立了三十多年,何况这几年又一直空着,少人住的房子如失了魂,破败得也的确会更快。
    “你爹的那个船呀——”老疙瘩又补充道:“也被砸烂了,一堵墙压下去了……”
     这倒真的让我意外地吃了一惊,“烂了?!”
    “烂了,全成碎木头片了。”他很肯定。
     ……
    轻轻 推开家门的时候,我决定隐瞒着这消息,家里很热闹:我那年仅三岁的儿子正咯咯大笑,一个手指点向爷爷,问我母亲,“爷爷会变成啥?”我母亲瞟了父亲一眼,慢声轻语的道:“你爷爷呀,会变成水老鸹,好抓鱼。”这时,我注意到父亲呆滞的目光中忽然光芒一闪,然后又复归沉寂,像一口枯井。
    “你们玩啥哩呀?”
    母亲笑了笑:“跟赖蛋讲梁山伯祝英台哩。”儿子却在沙发上蹦来蹦去,嚷着“欧,欧,我要变忍者神龟。”
    “我渔船没了。”父亲忽然说,虽然声音低弱,而且一贯的吐字模糊,可我们竟然都听得清清楚楚的。我与母亲面面相觑。
    “你咋知道?胡说。”母亲质问道。
    可父亲却又陷入到了沉默里。“你爸,”母亲叹口气,说“越老越糊涂了。”
    不对!我紧盯着父亲。因为我刚才分明看见那一对枯井中泛出了水光。
    果然,有两滴泪珠儿如同孱弱的蚯蚓从父亲的眼窝里慢慢爬了出来,蜿蜒在他日渐干枯的面皮上。
    母亲也愣住了。过了半晌,她才低声的嘟囔道:“心就没放下过。”
    ……
    父亲在七年前就没有离开老家过,不,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没有离开过他的船,那才是他这辈子的骄傲和依靠。
    老家,是守在豫东洪河岸边的一个小村庄,村庄不大,都是同族,但已没人能说清祖先是何时定居在此的了。靠河吃河,村中人家靠打渔为生的很多,虽然也有几亩薄田,但似乎打渔才是主业。家家户户的门前树杈上都张晾有渔网,渔网下面总有三两只黑色羽翼的水老鸹,也就是鱼鹰,在晒太阳,偶尔被路人或狗惊动时,也会张起双翅,嘎嘎的大叫,声音粗哑,难听死了。可它们却真是捉鱼的一把好手,在水里,那比好猎狗在陆上还要自由自在,被竹竿从渔船上抹下水后,收拢了翅膀,蹬蹬腿,就不见了踪影,一会儿,就从别处水面上窜出脑袋来,带弯钩的尖喙就有一条鱼在摇头摆尾的挣扎。
    父亲也是一个渔夫,他说,他当兵转业回来,二十岁就干上了这行。每天早晨,都要挑起渔船,哦,我忘记说,这渔船大概是专为内河塘池所造的,是双体船,两艘宽只盈尺,长近三米的小船被两道粗壮的木杠固定成平行的模样,这样呢,走陆路时可肩挑,也可用二八自行车驮起。渔网在船箱里,水老鸹安卧在船头。
   到了水边,将船放下,推入水中,然后小心踏上船板,撑起长长的竹竿,小船立刻就变得灵活如一只鸭子了。下网、赶鹰……一天下来,除去挑到集市上换些家用,家中的灶台上也会随之丰盛了起来。鲫鱼、鲤鱼、黄鳝……偶尔还会有一只缩头缩脑四肢乱划的鳖。但最好吃的,也长得最古怪的是“咯牙”,无鳞,油黄灰癍的肤色,四条胡须,背鳍和胸鳍都有硬刺,不好看,偏好吃,炖一锅汤能香半个村庄。可谁家也不稀罕,因为都能吃得上。好吧,我应该这么说,断断续续离家许多年以来,即使夜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也能单凭着鱼香就知晓到家了。
    我父亲凭着一副硬身板和好技艺,将我家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他爱抽烟,喝点小酒,很高兴。这对于在水上谋生的人也确有必要,能缓解劳累,也袪寒湿嘛。
    然而,大概是从上世纪九零年开始吧,那年我读高三,父亲的脸就开始阴郁了下来他,经常独自抽闷烟,缭绕如云雾。 他说:河水不干净了,听说上头有造纸厂。的确,无需父亲指明,站在河堤上也便能嗅到那日甚一日的怪臭,再不是随风而来的河水的那新鲜的潮腥味道了。
    很快,河里的鱼虾死绝了,连水草也腐烂尽了。靠河是吃不上饭了,哪么池塘呢?也不行。不知为何,这些年来,老天爷竟然吝啬起雨水起来,田地里的庄稼都须从深井中抽水来浇,池塘底更是早就干裂得能开荒种庄稼了。 父亲怀念从前,说,“七五年发大水,淹死饿死了多少人……”
    我的读书费用,开始靠父亲先是骑车驮着船远到江淮地区打渔,而后终因太过于奔波,转而在乡下建筑工地当小工来解决了,几亩薄田只是够吃而已。但我知道,每天父亲下工,无论夜多深,还是会到偏房里看一眼他的船,挂在墙上的船。这是他美好生涯中仅余的伙伴;水老鸹,早没了。
    ……
    自从我在这座北方的城市站稳脚跟后,就不止一次的请求父母前来一起住。但父亲执意不肯,说“到城市住,憋屈。”母亲却撇嘴,生气:“一辈子就是个土坷垃里刨食吃的穷命,拽都拽不起来。”我笑了,“错了,俺爹心可在水上船上。”
    直到七年前,父亲夜半下床时,忽然摔到了,这一次只靠我母亲可照顾不了他,这才同意随我千里迢迢奔赴到现在的安居地。
    “家咋办哪?”临行,父亲还是不放心,费力的在问。
    “几间破房子,有啥?”我不以为然。
    他急了,憋得脸红,快哭了:“有船。”
    我愕然,挠挠头,劝他:“这么着,我请村里老少爷们帮看着点。”
   “也没几家人了。”他依旧倔强的嘟囔着。
    是的,村里的确没有几家人了。这几年洪河水还是那么瘦 ,可它毕竟开始复清了,稠密的水草在河底荡漾着,小小的鱼群在水草中穿梭。可这又能如何?年轻的一代人,多半如我,拖家带口的奔城市而去;实在离不开的人们又受地下水被多年污染的毒害,因为癌症已接连去世多人了。我庆幸,父亲还不是这样的病,可谁知道,父亲的病是不是跟河水也有关呢。
    一走就是七年,父亲倒是一直念叨着回家回家。母亲却不乐意,顶撞他:“儿子在哪那是家,你回家弄啥。”于是父亲便沉默了。
    大前年,因为家族中的婚丧大事,我们一家终于都回去了。到了家门前,将父亲从车里抱出来,轻稳地安放在轮椅上,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指向偏房。我懂,赶紧先去打开了门,那艘船还安安稳稳的挂在那里,虽然蒙了厚厚的蛛网灰尘,但还在。
    父亲难得的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用目光深情地抚摸着船体,一遍又一遍。
    临行时,特地又叫我推他到船边上,用已瘦弱无力的手指紧紧的掐住船板,好久,不肯放手。
    ……
    父亲,老了,日复一日的衰老,简直让人不可忍受。失忆、痴呆,这些我们早就知道的结局正一一在他身上验现。这半年多来,他不再爱说话,只喜欢用沉寂的目光看着我们,看着窗外的风景,看着远处的山,山的顶上有白云,云在无声无息的漂游。
    父亲看向我,眼眸如幽静的老井,忽然说:“我 想吃咯牙了。”
    这让我很惊喜,兴奋的连忙应道:“好,好。我现在就去买,超市里有的卖。”
   母亲也惊讶了起来,在我临出门的一刻,喊我:“再捎一瓶醋,家里没了。
   我答应着,快步奔跑了出去。
   超市不远,很快,我就将东西全带了回来,直接就奔了厨房。
   剖开鱼腹,去除内脏,洗净血水。洗葱姜,切细丝……一切都有条不紊,谁叫咱是渔家子弟呢。儿子在一旁缠住不放,一边快活的大叫:欧,欧,吃鱼喽!”
   忽然,母亲从厨房外探进头来:“ 别做了。你爹,走了。”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却看见母亲惨白的脸,还有抖颤的唇。我脑子一片空白,竟不知悲喜。
    等我终于艰难的认定了事实,走出了厨房,却看见母亲坐在沙发紧紧的搂着我儿子,眼泪在脸颊上淌成了河。
    “奶奶,我爷爷死了吗?”
   “嗯。你爷爷,变水老鸹去了”

胡大嘴评语:作者已经进入创作状态了,这跟初学者是有区别的,是另一种高度。但是,毛病依然十分了然,罗柏林说的很好,有个好的主题之后,还要进行适当的取舍和剪裁。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2:59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6 23:01 编辑

三寸
        
            荒凉霸占了初冬的野外。小桥的断溪边,一个荒废的稻草人在风中发抖,一只褐色的小麻雀从稻草人身上飞走。小麻雀很小,像三寸的身体。云妞下意识的一哆嗦,那只飞远的小麻雀却在自己的瞳孔里越发的膨胀,膨胀成一只鹰那么雄壮。
        
            四周忽然黑暗了下来,时间和空间发生了逆转。所有的山都倒下。只有三寸单薄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山,云妞被幸福的埋在山下,她的灵魂被三寸从她的身体里抽出,她似乎窒息。三寸流汗了,如春雨汇成河水,迷迷糊糊中自己就成了一条鱼。
        
           不要和三寸恋爱,你知道他为什么叫三寸吗?他那东西太小,只有三寸,大伙还喊他小麻雀!闺蜜秀儿捂嘴悄悄的对云妞耳语。
           你怎么知道的?云妞一脸的红云。
           公司的人都这么说,张大妈不会开玩笑吧。云妞的话渐渐认真起来。
           云妞开始相信秀儿的话。一年多了,她和三寸恋爱以来,三寸从来没碰过她。难怪别人都叫他三寸。
        
          当云妞被幸福的埋在山底时,她终于知道那些子虚乌有的传说。三寸不是一只小麻雀,他是一只雄壮的鹰。女人喜爱的那只鹰。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一只鹰的幸福只有自己知道。婚后的日子是快乐的,那只鹰带她遨游云海驻足山巅。
        
          逆转的季节有时就在身边。当秀儿离婚时,云妞终于意识到当初秀儿在自己面前夸的那个高大帅哥才是一只麻雀,一只病了的麻雀,真正的三寸。云妞安慰秀儿,外面的世界鹰很多,不要为一只三寸的麻雀痛苦。
      
         幸福有时会像蒲公英一样到处飘散。三寸和云妞的幸福生活在别人的耳边蔓延。渐渐的,三寸这个外号没人喊了,也没有人喊小麻雀,随之而来的是鹰的称呼,云妞喜欢这么称呼老公为鹰,别人也就这么称呼了。这称呼甜蜜的滴水。
      
          春天还是开花,秋天还是落叶。但三寸这个名字在别人的记忆里渐渐忘却。人到中年,曾经的三寸事业有成,原本身子单薄的三寸也渐渐发福。突然有一天,云妞发现三寸真正有了鹰的身姿时,却少了鹰的激情。云妞安慰自己,可能鹰太累了的缘故。
      
         天空依旧是天空,不同的只是雾霾每天都多了起来,彩色的云彩少了。
        
        直至有一天,云妞发现三寸和一名妙龄女子躺在床上时,她才知道,那一刻三寸又成了一只当初的鹰。他的身体又像一座山,而埋的却不是自己。只是那女孩身体洁白,如当初的自己。云妞冲上前去,第一次用平生的力气拿板凳砸向三寸。没想到,三寸如鹰般淡定,冷冷的说,我们之间没有爱情了,我喜欢现在的女孩。房子给你,还会给你一笔存款,离婚吧。鹰的冷酷,如鹰嘴,只有三寸长,却无比尖锐。
        
        远处的稻草人依旧孤单的立在那里,云妞回头又多看了一眼。春天的麻雀都走了,那些麻雀或许都成了鹰。
      
        电话响了,闺蜜秀儿打来的,说晚上一起吃饭,她刚认识了一枚成熟的帅哥,据说事业有成,离异无孩子无负担,让云妞帮参考一下。秀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激动,似乎有了当初少女般的矜持。
        
        云妞快步回家,她也要打扮一下,当初三寸说她描眉的样子特别美。天空暗了下来,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更没有麻雀没有鹰,只有霓虹在闪烁。

       胡大嘴评语:这行文,相当漂亮。但是其中的思想,相当的糟糕。可以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来形容了。
比如:
一年多了,她和三寸恋爱以来,三寸从来没碰过她。难怪别人都叫他三寸。这一句明白无误的表明了作者本人对“三寸”们的嘲笑、和歧视态度。“三寸”只是一种生理缺陷,而不是一种道德范畴,以任何艺术形式进行讽刺都是不应该的。再比如: 电话响了,闺蜜秀儿打来的,说晚上一起吃饭,她刚认识了一枚成熟的帅哥,据说事业有成,离异无孩子无负担,让云妞帮参考一下。秀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激动,似乎有了当初少女般的矜持。
        
        云妞快步回家,她也要打扮一下,当初三寸说她描眉的样子特别美。天空暗了下来,没有星星没有月

这两段表明了创作者本人对以上择偶观的支持,而这样的择偶观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没什么毛病,但在文艺创作中是错误的,它表明作者的价值观有重大的缺陷。
         价值观和道憄取向有问题的写手是不适合写小说的,不管你才华如何。写散文吧,这个方向可以扬长避短,对你来说。

        
作者: 胡大嘴    时间: 2015-11-16 23:23
赵老师偏房里堆了一屋子黑矾,黑白红黄大小不一的塑料袋码着,村里人都来看过说过笑过。赵老师的弟弟也来看过,说大哥:这东西啥稀奇,没人要的。赵老师不说什么,只说只当玩。弟弟说去城里找点活干吧,总不能老指望茵茵。赵老师不说话了,收拾萝头,戴上手套要出门去尾矿堆上捡黑矾。
       到了尾矿堆上,戴上手套,准备捡昨夜析出的黑矾晶体。一过路邻居说,赵老师,又准备发财了。赵老师完全不理会讥讽,而是直起身躯说:看看你脚下臭黄蒿,牛羊闻都不闻,但你要知道那可以提取青蒿素,治打摆子特效。它现在臭,往前推两个月,它是白蒿,可以做蒸菜,你也吃过吧。再往前推一个月,它叫茵陈,这你也知道吧,可以直接入药。茵陈长成白蒿,又长成臭黄蒿,根还是一样的根,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人啥也没说走了。
        赵老师不到退休年龄就回家了,没有退休金。五年前一个红头文件被教委来人阅读,赵老师说好。回到家清理了整个墙壁的奖状,独独留下茵茵的奖状,然后他叹了一口气。这一天早有耳闻,弟弟还劝他去县里走动走动,毕竟好几个学生都掌着大权。赵老师说我不能让学生们小看我,师道尊严荡然无存,我不会去的。到了这一天来的时候,赵老师还是心里发慌。
       突然不上课了,赵老师就去转悠,偶然发现废矿渣堆上竟然有黑矾析出,结成了白黄的不规则片块。记忆里觉得这东西是一味中药,跟灶心土一样不可思议地都可以治某些病。那是一个秋凉时节,太阳的温度还行,或许废渣、雨水和阳光是黑矾析出的要素。那一天,赵老师回到家整理了收拾黑矾的家伙,上了尾矿堆捡起了黑矾。
        黑矾这东西怕潮湿喜干燥,赵老师就拾了很多塑料袋子装满密闭。他知道了这东西叫硫酸亚铁,有轻微腐蚀性,捡拾就带了手套。茵茵回来给父亲送米面油,也跟着爹上了尾矿堆,说说笑笑的没觉得累。吃饭时候,茵茵说我给你打听一下是不是有人收购这个。赵老师说好。那天赵老师心情很好,也吃了很多。
        茵茵回城没几天,就有辆越野车开到村子打听赵老师家。赵老师听见有人吼喊,挑起担子下了坡坡。来人说看看黑矾成色。赵老师就开了门。那人一招手,车上又下来一个戴眼镜的。到了屋里,戴眼镜的端详半天,然后让给赵老师找一个废弃盆子倒了水,带眼镜的弄了点黑矾丢在水里,然后随手又拿出几个纸包倒了些东西进去,水变得瓦蓝瓦蓝。戴眼镜的又拿出一个纸片浸入水中,拉出来看白纸条变成了绿色。他冲来人点点头就上车去了。来人看了看屋里的黑矾,给赵老师伸出一个指头,赵老师摇头说,至少你给五万吧。来人说最多一千五,你不卖,我走人。赵老师不搭理那人了,回头看屋里的黑矾包包,那都像一个个被遗弃的孩子,它们是不值钱的。
        到了冬天,赵老师买了几个大铁锅几个大缸,他想做点试验。烟熏火燎,一贯整洁的衣衫上都染上了黄白斑点。熬黑矾提纯,或许能卖个好价钱。快到年关的时候,一小瓶晶莹剔透的绿色粉末放在了一张照片面前,赵老师说小英子你看,这东西真好看。茵茵带着男朋友回来,大包小包放了一屋子。茵茵说,我今年春节要去南方他家看看,他爸妈说了好几年了,年关不放假没去成。赵老师说去吧,你妈陪着我呢。茵茵一听就哭了。走时候,又哭了一场。
        过了年,又有人来看了黑矾,那时候赵老师都脱了棉袄换成单衣了。那人摸着屋里的黑矾说好东西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没,说吧,卖多少钱。赵老师说,你要真想要,给五万吧。那人从兜里掏出一万块钱说,这是定钱,我回城找辆箱车来拉再给你剩下的钱。赵老师说我炒点菜,咱俩喝点。那人说赵老师你痛快人啊。赵老师说不是我痛快,遇到识货的,我心里高兴。赵老师喝酒时候就说了这一波那一拨来看黑矾的,都像收破烂转世,不像药贩子。那人晕晕地说,他们都是瞎眼驴。这东西我成吨拉走,批发是按千克卖,药店是按几两几分几毫零售的,要是这趟生意好,赚三十没问题。
        送那人走,赵老师把那瓶绿荧荧的黑矾也给送了。
        赵老师等那人来没有闲等,而是继续上坡捡黑矾,添点续点总是好的。等送上车,赵老师寻思去找闺女,城里玩几天,看看闺女屋里少啥添点。
       下雨天,赵老师没地方去,揣了五千块钱去弟弟家。爹妈去世前叮嘱他要照顾弟弟的,五千块钱不解决啥问题,有点心意吧。进了门落座,赵老师不知道怎样开口,弟弟先说话了:是不是没钱花了?我这几天也刚好没钱了,等几天吧。让你去城里找活干,你就是不去。茵茵送点钱来坐吃山空能怨谁,说你也不听,坡上捡那玩意干啥。赵老师一听,起来走了。
        走出大门没多远,兄弟媳妇追出来硬要给塞三百块钱。
        赵老师拿出一个纸包,说:婷婷上大学得花钱,我多少添点吧。
        兄弟媳妇愣愣接住,看着赵老师走远。
       今年这个雨天一直不停歇落雨,赵老师呆在屋里。等天晴了,赵老师的弟弟带着媳妇带着婷婷去赵老师家里。喊了几声没人应,进了屋才发现赵老师身子已经硬了。婷婷哭出头一声,两口子也忍不住落了泪。喊了村人来帮忙,都手忙脚乱的。
       有人发现院子里有黄水流出,循着往偏房找,大家都看见一屋子的黑矾全泡汤了,红黄黑白的塑料包就像打了败仗的罗马士兵丢盔卸甲,瘫倒一片。

     胡大嘴点评:这一篇行文很简洁,内涵很深奥。文本不仅生动的塑造了人物的形像,还不露痕迹的揭示了人物命运跟性格的关系。顺便说一声,这一篇我只读了一遍。
作者: 富锦    时间: 2015-11-17 08:33
本帖最后由 富锦 于 2015-11-17 08:35 编辑

一路默默读来,一路暗暗喝赞,胡大嘴,你不愧是一等一的老师!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1-17 08:53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2:59
三寸
        
            荒凉霸占了初冬的野外。小桥的断溪边,一个荒废的稻草人在风中发抖,一只褐色 ...

93楼不敢苟同~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1-17 08:55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6 22:08
华灯初上之际,昼与夜互搏之刻。
         我,孤立无援地爬扶着飘摇的高桥,茫然无解地俯瞰着都市那光怪 ...

从91楼看,大嘴老师缺乏悲悯情怀~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7 09:47
锦瑟 发表于 2015-11-17 08:55
从91楼看,大嘴老师缺乏悲悯情怀~

油纸伞说这篇小说写得最好,诗文哥介绍这个作者很牛B,叶子可能可能缺乏欣赏能力吧。哈哈哈
作者: 罗柏林    时间: 2015-11-17 09:57
锦瑟 发表于 2015-11-17 08:55
从91楼看,大嘴老师缺乏悲悯情怀~

我来打哈广告,岩水老师的<给老婆万言书>那是写得相当好,感觉妇女不再是半边天了。我不敢拿给老婆看,怕那蠢婆娘跟样。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5-11-17 10:04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7 09:57
我来打哈广告,岩水老师的<给老婆万言书>那是写得相当好,感觉妇女不再是半边天了。我不敢拿给老婆看, ...

北大快来看呢,这里有个打小广告滴,俺是把他关黑屋子呢,还是给他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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