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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挟尸要价的背后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2-8 00:10
标题: 挟尸要价的背后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5-12-8 00:12 编辑

  [attach]377225[/attach]   
                                                挟尸要价的背后是什么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有一张深深刺痛国人的照片,一艘小木船,上面站着一个穿白衣的老者,小木船的边上,捆绑着一个遇难学生的遗体,那个站在船头的那个白衣老者嚣张的伸着巴掌,丝毫不让步的要求必须给足了捞尸费,否则不会交出遇难者遗体。


       这张具有强烈刺激和刺痛感的照片,成为当时人们难耐愤怒的重点,当然,更多是在反思这种突破社会最基本道德行为底线,是文明社会抹不掉的耻辱。


      七年过去了,这个让国人蒙羞的新闻事件,其实并没有让我们遗忘。


      而就在今天,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又再一次出现。


      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和妻子董从蓉来说,过去的一周,他们经历了的丧子之痛。11月30日下午,儿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


      12月3日,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


      邓钢明说,他和妻子前去认尸,渔民却要收1.8万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仍然要收8000元,而他家中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让儿子遗体继续浸泡在江中三天。


      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民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这些钱都是向亲戚借来的,他认为,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对此,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则表示,打捞尸体很不吉利,他们花了很大功夫才将遗体捞起,也不容易,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


      毫无疑问,这与七年前的那个事件算是异曲同工,令人悲愤。


      悲愤之余,不仅要问,如此事件里,相关的政府部门哪里去了,这种挟死人要价的行为,已经突破了公众可以接受的最低底线,毫无道德和节操可言。而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一刻,本来该秉持公道的政府相关部门,选择了和稀泥,选择了当中间掮客,其行为举止,令人不仅要问,是谁在为这样丑陋的事情推波助澜?


      不怪乎,有网友悲叹:如果这一刻,江中发现了一根乌木,相关部门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乌泱乌泱的赶来处理。事发地的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不该为这个罹难者尽一点义务吗?非要给挟尸论价的人创造机会?


      换一个角度说,就算捞尸者该给一定的报酬,在当今社会,也不算过分,但是,漫天要价,借着死人发横财,居然没有人来管?这个国家难道连最基本的善待它子民的操守也要在铜臭面前丧失的一干二净吗?


      七年前那一幕,深深的刺痛着国人,想不到,七年后,这种丑闻依然没有丝毫的收敛,依旧变本加厉,我们该怎样表达我们的愤怒和悲哀?


       屈原在名作《离骚》里有一诗句: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居然用在今天,丝毫不差分厘,我们是该感谢这个和谐社会,这个文明时代,还是该怒斥这个人伦皆失,毫无节操的人生?


       市长掉江里,大批的人一连几天都在打捞,百姓尸体被打捞后泡在江水之中,可以让人无动于衷,这就是刺骨的现实。


       我不相信在金沙江的航道上,没有官方的船只可以执行这样的任务,所以,这起挟尸论价就格外让人愤懑。


       涉及命案,警方就该出手,这是他们无法推卸的责任,家属拿不出钱,警方就一直旁观?即使是自杀,即使有人亲眼看到是自杀,警方是不是至少也应该走程序尸检完后才能出具正式的书面结论?


       这已经不是什么简单的悲剧所能掩盖的世相,丑陋丑恶的后面,我看到了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的现实,这远远比挟尸要价更可恶,更让人愤怒。人民的俸禄养着你们,你们却连最基本的义务和担纲都没有。


       要你们何用?!

                              
                                 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作者: 四爷    时间: 2015-12-8 11:04
敬酒,为了楼主的胆色和正义~
作者: 蔷薇盛开    时间: 2015-12-8 11:38
这篇文章,柳二哥不会再挑剔了,我同意文中观点,这不仅仅是人心问题,政府哪儿去?
作者: 四爷    时间: 2015-12-8 13:23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5-12-8 12:45
如果把一切的罪恶都要加之与政府太不厚道~~~救上来的人呢!他们难道就不该为此埋单么?
再者说了~~你自杀 ...

喝多了,喝多了,喝多了是吧?
这几天又没人来拍你你难受是吧?你知道啥呀?
中国百姓拿着世界上最高的税负,高达百分之十七,也就是你买一百元的东西要像政府交十七块钱的税懂不?
而政府是用来做什么的,难不成不是用来保障人民财产人生安全以及尽可能的替替百姓谋划福利的啊?
说个最简单的,咱中国的义务教育是几年,去查查国外的是几年。
再去看看那些超生罚款,这些年来水涨船高的,可独生子女费用却依然的是36年前的那十元钱,去看看,看不见去网上翻翻那些山区里上不起学的孩子有多惨吧。真不知道这些钱用来做了什么。
前几天,我们当地有一名孤寡老人冻死在自己的窝棚里,看的我直接牙根痒痒的节奏,这村支书一句老人不愿意被救助就拉倒了,我若手里有权利,这玩意直接就该拉出去枪毙的主。
我们村,不对,夫君村里的支书,贪了多少万来,我给忘了,反正那数字说出来能吓死你。
不管你愿意面对与否,这些事情他都是真实存在的。
中国的法律,尤其是对公民福利的分配制度等各个方面就是不健全。
唯独值得欣慰的事,我看到了改变,虽然这改变有点慢~

作者: 四爷    时间: 2015-12-8 13:29
再说回此事,别管是自杀还是救人出现的意外,这些事情不管在哪里,都是我们不愿看见但时常看见的事情。政府可以花钱养着那些去踢翻老百姓菜摊子的畜生,怎么就不能设置这么一个机构呢?当然不管是我,还是楼主在这里说建议也好,说愤青也罢,一切无济于事,纯粹显得没事消化食罢了。
再说回这些船夫,我不反对你要报仇,你得差不多啊,闲晦气躲的远远的,这还去打捞还说那啥,那啥的,我就不说脏话了,怕毁了自己的形象,你自己感悟去吧,切,死者为大将心比心的道理都不懂,这些挟尸要价的玩意们此生也别想富裕到哪里去。
作者: 四爷    时间: 2015-12-8 13:34
本帖最后由 四爷 于 2015-12-8 13:43 编辑

[attach]377341[/attach]再说明一下,左手你别想歪了,月如不是靠等政府福利生活的人,我的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只是看不惯而已,看不惯无力改变,所以我会力所能及去帮助一下生活不如我的人,不求回报,只是希望以自己的萤火之光能给处在寒夜里的人们些许的温暖,就这些~
======================
好了,挠你个花脸了,怕你记仇,哄哄你哈,上茶,兄长喝茶,爱喝不喝,不喝拉倒,敢回嘴我还来挠你,哼~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8 14:45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15-12-8 14:50 编辑

以前看过一片子,江边啊黄河岸边呀,专门有一些人靠捞尸发财的。那是一片江河水洄流处,漂浮物往往堵塞在此处……
捞尸后,先上下一摸,寻找财物或身份线索,再帮在石头上,等家属来认领。等到了 就开价,价格不一,看人说话。若等不到人,尸体泡烂了,就解开绳任其漂流……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8 14:49
总之,这是一专门发死人财的活在阴暗角落里人。
不能说这是一项营生,只能说是蝇生,闻腥逐尸之徒。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8 15:37
公安局还能在中间作个掮客,这也是滑稽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2-8 16:13
是先有雇用,后要价吗?
作者: 雁南雁北    时间: 2015-12-8 16:51
人心不古,所以那些做好事有好报,积德,福报,等思想,还是很有必要宣传的。。现在的人,完全钻钱眼里去了,没有信仰,可恶又可怕。。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18:14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5-12-8 11:38
这篇文章,柳二哥不会再挑剔了,我同意文中观点,这不仅仅是人心问题,政府哪儿去?

只指出问题,却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这就是纯粹的喷子了。看看人家是怎么说的吧:

   有需求才有市场。既然打捞尸体有市场,就应该出台政策和制度,规范这一行为,可是目前打捞尸体的多是民间救援队,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打捞尸体的都是一些渔民,渔民虽然有打捞经验,但是并非公益组织,必然涉及到收费问题,对于如何收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价格约束,多是这些民间救援组织和逝者亲属进行协商,这就导致一些人挟尸要价,趁机敲诈,趁火打劫,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市场原则,也伤害社会道德。作为逝者亲属,失去至爱亲人正沉侵在悲痛之中,天价收费无疑在他们伤口上撒盐。

对于社会公共服务来说,打捞尸体不应该成为“盲区”。很多时候,打捞尸体不只是救助行为,也是侦查的一部分,特别是一些存有疑点的案件,尸体无疑是关键证据,关系着案件的定性等,如果交给民间机构来完成,很难保证不会在打捞过程中对尸体证据进行破坏,因此,打捞尸体更多时候还是应该由专业的水上救援组织来完成,这就需要政府出面组建水上救援组织,建立完善的水上救援和尸体打捞队伍,制定出台完善的制度,使水上救援规范运作。

所以,以笔者之见,当务之急,一方面可以对民间救援力量进行规范,建章立制,提高民间救援队伍的准入门槛,强化职业准则,明确收费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公益服务。另一方面,整合公安、消防等专业力量,组建专业水上救援组织,提供免费打捞,义务服务,使打捞行为回归公益。唯有如此,才能杜绝“挟尸要价”的产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18:24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8 19:07 编辑
野妞 发表于 2015-12-8 15:37
公安局还能在中间作个掮客,这也是滑稽

如果已经明确死者是自杀的,只是尸体顺水漂流而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发现地的警察还真管不着,很可能是发案地的警察来处理的。无论是哪里的警察,他们都不是物价局、民政局的人,也只能从中调和了。过去,我们接到报案发现水尸,都是去当地找渔民帮忙打捞的,那时候,渔民淳朴,警察威信高,没有谁谈到钱的事。现在不同了,干什么都要钱。
           武汉新洲有个阳逻,那里就是长江的一个回流区,上游的尸体漂到这里,就都在水面打转转了。一般有失踪的,家属都来这里请人打捞。因此,社会混混赌狠时就常常说:”你等着,我会让你家去阳逻捞你!“



      政府也难:成立个打捞队吧,哪里会天天有捞的?有人会说你养着吃闲饭,糟蹋纳税人的钱;规定价格吧,低了谁会来捞?我估计最后只有规定由消防或警察去捞了。因为只有他们必须服从,而且,还不要钱。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19:13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8 20:15 编辑
野妞 发表于 2015-12-8 14:49
总之,这是一专门发死人财的活在阴暗角落里人。
不能说这是一项营生,只能说是蝇生,闻腥逐尸之徒。

话也不能这样说。人家捞尸体也是有所付出的,人家又没有义务去无偿打捞,忍着恶臭、冒着危险、花费体力物力,还有心理上的感觉晦气等,收取报酬也是应该的,到底付费多少合适?其它的都可以估算,唯有精神上的付出不好估算,低了没人干,高了算敲诈,换你,你会要价多少?政府用的是大家的钱,只能做公益。自杀后尸体的寻找和处理,应该是私事吧?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2-8 20:0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8 18:14
只指出问题,却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这就是纯粹的喷子了。看看人家是怎么说的吧:

   有需 ...

唉:-(不知道米国是怎样操作的,可以去参考下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20:13
马大哈 发表于 2015-12-8 20:06
唉:-(不知道米国是怎样操作的,可以去参考下

有资深美国佬告诉我过:



首先,美国这个国家很少有免费的事,特别是社会福利被极大限制,我不认为政府会单独批一笔开支专门回收在某些奇怪地方的公民尸体。

其次,你所谓的打捞通常需要的条件比如是一个湖或者一条大河,像美国五大湖这么大的地方你要打捞可有点大海捞针的意思。这种事并不是说那种警察开警车送你回家的举手之劳,而是需要某些专业器械和人员的工作。所以我不认为公务部门有权力为私人做这种事,有可能去花钱打捞牺牲公务员(如警察,军人等)的尸体,但不太可能动用权力为每一个私人做这种事。

最后,你如果需要专业的打捞团队,那是一定要给钱的,毕竟人家就是干这个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20:18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5-12-8 11:38
这篇文章,柳二哥不会再挑剔了,我同意文中观点,这不仅仅是人心问题,政府哪儿去?

政府的钱是纳税人大家的钱,只应用于公益。自杀者尸体的寻找、处理是其家庭私事,不应政府出钱,也就是说,不应花大家的钱。至于家庭困难,可以另行申请民政或慈善部门救助。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8 20:3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8 20:18
政府的钱是纳税人大家的钱,只应用于公益。自杀者尸体的寻找、处理是其家庭私事,不应政府出钱 ...

申请可不可行另当别论,就是申请下来,尸体估计都化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20:36
野妞 发表于 2015-12-8 20:32
申请可不可行另当别论,就是申请下来,尸体估计都化了

那你说咋办?我觉得应该立即由人大立法,经大家同意,政府以后可以出这个钱,否则,政府出钱为私人处理这类事情,恐怕也不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20:42
野妞 发表于 2015-12-8 20:32
申请可不可行另当别论,就是申请下来,尸体估计都化了

现在是一塌糊涂:卫生部门害怕患者家属停尸闹事,规定医院一律取消太平间;而民政部门规定,没有家属签字的,殡仪馆不得收尸.....

     不经听证,不征求民意,各自站在自己利益立场,胡乱规定,制造麻烦。

     像打捞尸体这种事,应该广泛征求民意,拿出法规,大家遵守,不就问题解决了?当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没个规矩......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8 21:04
野妞 发表于 2015-12-8 20:32
申请可不可行另当别论,就是申请下来,尸体估计都化了

这家要政府出钱,那家也要政府出钱,还有好多家庭没钱办事的,都要政府出钱,岂不又要加税?这类事情,应该立法解决,大家说该怎么办。当然喽,人大那些人估计是不会讨论这种事的,没啥好处嘛!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9 10:01
[attach]377540[/attach]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9 17:3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9 10:01

复制都省了,抄得越来越省力了还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5-12-10 17:0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8 18:14
只指出问题,却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这就是纯粹的喷子了。看看人家是怎么说的吧:

   有需 ...

你说这些都是后话,顶多算亡羊补牢的策略,还不知道人家能不能采纳。而围观群众想知道的是,这件事情怎么办?就任由被坑了那么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0 21:25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10 21:26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0 17:09
你说这些都是后话,顶多算亡羊补牢的策略,还不知道人家能不能采纳。而围观群众想知道的是,这件事情怎么 ...

怎么叫被“坑”了?人家打捞就不要成本了?嫌贵,找政府来捞,花大家的钱,大家一摊,就不贵了,意思是要坑就坑大家?那么多抱不平的,咋不下水去帮着捞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0 21:37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0 17:09
你说这些都是后话,顶多算亡羊补牢的策略,还不知道人家能不能采纳。而围观群众想知道的是,这件事情怎么 ...

打捞队系自行成立从未见消防捞尸

法晚:今年共打捞了几具尸体?

杨玉海:今年到现在打捞了六七具。

法晚:你们打捞队是什么时间成立的,人数是固定的吗?

杨玉海:我们自行组织的,有接近20年了,人数不固定,有需要捞尸体的我就会组织人去。

法晚:如果遇到最终无法找到家属的尸体会怎么办?

杨玉海:这种情况很少。捞到尸体是八千至1万8,找不到尸体就只给劳务费,就几百千把块钱。

法晚:当地有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

杨玉海:我确定,没得,没有专门的,我们也是自己组织的。

法晚:是否帮政府某些部门打捞过?

杨玉海:没有,没有帮他们打捞过。如果他们喊我们帮着看守(尸体),就有看守费或者误工费。

法晚:是否知道消防官兵可以免费打捞尸体?

杨玉海:不晓得。

法晚:有没有见过消防官兵打捞?

杨玉海:从来没有看到过。

(今天上午,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一名唐姓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

消防:消防在抢险、灭火救援时都是免费的,类似情况下家属也可拨打119求助。但我们的设备主要是救援用的,捞尸设备可能不如社会上的专业人员齐全。

称家属太不道义

30年未遇到质疑

法晚:此前,有没有因为打捞费用过高不再打捞或者是打捞完了不给的情况?

杨玉海:捞了不给钱的现象没得。费用高了不捞也没有,一般喊我们捞也不会说费用高。

法晚:媒体报道后,你看到网上对此事的评价了吗?

杨玉海:看到了嘛,烦得很,我心头难过死了。每个人最后就分到几百块钱,听到(网上)这些很讨厌。他们把这些东西整到网上很讨厌,现在还说我们敲诈,家属太不道义。

法晚:您之前说你捞尸体这个工作已经做了30多年,此前有家属说过你们“挟尸要价”吗?

杨玉海:没有,就只有这一次,之前对我们都很感谢,从没有人说是“挟尸要价”。

法晚:事情在网上发酵后,你周围人有说过你什么吗?

杨玉海:有说过我们收这么点钱了,反而还被弄到网上去了。你想嘛,那是捞死人啊,不是活人啊。

法晚:再遇类似情况怎么办?

杨玉海: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干脆就不管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0 21:41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5-12-8 11:38
这篇文章,柳二哥不会再挑剔了,我同意文中观点,这不仅仅是人心问题,政府哪儿去?

打捞队系自行成立从未见消防捞尸

法晚:今年共打捞了几具尸体?

杨玉海:今年到现在打捞了六七具。

法晚:你们打捞队是什么时间成立的,人数是固定的吗?

杨玉海:我们自行组织的,有接近20年了,人数不固定,有需要捞尸体的我就会组织人去。

法晚:如果遇到最终无法找到家属的尸体会怎么办?

杨玉海:这种情况很少。捞到尸体是八千至1万8,找不到尸体就只给劳务费,就几百千把块钱。

法晚:当地有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

杨玉海:我确定,没得,没有专门的,我们也是自己组织的。

法晚:是否帮政府某些部门打捞过?

杨玉海:没有,没有帮他们打捞过。如果他们喊我们帮着看守(尸体),就有看守费或者误工费。

法晚:是否知道消防官兵可以免费打捞尸体?

杨玉海:不晓得。

法晚:有没有见过消防官兵打捞?

杨玉海:从来没有看到过。

(今天上午,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一名唐姓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

消防:消防在抢险、灭火救援时都是免费的,类似情况下家属也可拨打119求助。但我们的设备主要是救援用的,捞尸设备可能不如社会上的专业人员齐全。

称家属太不道义

30年未遇到质疑

法晚:此前,有没有因为打捞费用过高不再打捞或者是打捞完了不给的情况?

杨玉海:捞了不给钱的现象没得。费用高了不捞也没有,一般喊我们捞也不会说费用高。

法晚:媒体报道后,你看到网上对此事的评价了吗?

杨玉海:看到了嘛,烦得很,我心头难过死了。每个人最后就分到几百块钱,听到(网上)这些很讨厌。他们把这些东西整到网上很讨厌,现在还说我们敲诈,家属太不道义。

法晚:您之前说你捞尸体这个工作已经做了30多年,此前有家属说过你们“挟尸要价”吗?

杨玉海:没有,就只有这一次,之前对我们都很感谢,从没有人说是“挟尸要价”。

法晚:事情在网上发酵后,你周围人有说过你什么吗?

杨玉海:有说过我们收这么点钱了,反而还被弄到网上去了。你想嘛,那是捞死人啊,不是活人啊。

法晚:再遇类似情况怎么办?

杨玉海: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干脆就不管了。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2-11 16:04
柳二货你就别费劲转了,你转的东西我都看过。要不我怎么说你是猪脑子的?就你这智商混在警察队伍里,我怀疑你不知道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你看清楚了吗?我这文主要是说渔民吗?你是选择性的失明是不是?还他妈我喷,你就是一个喷壶。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2-11 16:05
我就问问你,尸体该由谁来打捞?政府相关机构不该做吗?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5-12-11 16:07
江里出了根乌木你们像苍蝇一样上来护法了,还他妈的讲民生,你就是个狗屁。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10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4
柳二货你就别费劲转了,你转的东西我都看过。要不我怎么说你是猪脑子的?就你这智商混在警察队伍里,我怀疑 ...

不要恼羞成怒嘛!你不喷渔民,怎么能喷政府呢?哈哈,只有喷了渔民敲诈,才显得政府不作为可恨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16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5
我就问问你,尸体该由谁来打捞?政府相关机构不该做吗?

是谁家的,就归谁家打捞。别人捞去也没用不是?因此,是你家的尸体,就该你家打捞。你家没办法捞,就出钱请人捞,你家没钱请人,就呼吁社会,有人同情你,就赞助了,没人同情,那你就只能报告政府出面做公益了。

     乌木,依照法律属于国家的,当然政府就要出面打捞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18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7
江里出了根乌木你们像苍蝇一样上来护法了,还他妈的讲民生,你就是个狗屁。

看你气鼓鼓的,怎么喷着喷着,还带出屎渣子来了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21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5
我就问问你,尸体该由谁来打捞?政府相关机构不该做吗?

依法行政,懂吗?你去翻翻法规,看看有哪一条规定了别人家死了人,尸体必须该政府打捞的?政府的钱,也是大家的钱,能随便花呀?你吃大户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22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5
我就问问你,尸体该由谁来打捞?政府相关机构不该做吗?

你能准确的喷一下:政府相关部门是那个部门?依据什么来出钱帮人打捞尸体?情理归情理,法规就是法规,法无规定不可为,懂不?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7:26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4
柳二货你就别费劲转了,你转的东西我都看过。要不我怎么说你是猪脑子的?就你这智商混在警察队伍里,我怀疑 ...

又撒谎!我转的是你发帖之后人家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才有的,你咋看到的?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2-11 17:5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1 17:21
依法行政,懂吗?你去翻翻法规,看看有哪一条规定了别人家死了人,尸体必须该政府打捞的?政府 ...

假如尸体未有家属认领,是不是就任由尸体在河涌漂浮?一头死猪在河涌漂浮也有相关部门处理吧!何妨死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19:06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11 20:14 编辑
马大哈 发表于 2015-12-11 17:54
假如尸体未有家属认领,是不是就任由尸体在河涌漂浮?一头死猪在河涌漂浮也有相关部门处理吧!何妨死人? ...

无人认领,属于无名尸,由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打捞、尸检,确认是刑事案件的,要侦查;不属刑事案件的,寻找家属认领处理;找不到亲属和尸源的,交民政部门备案后火化。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5-12-11 20:0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1 19:06
无人认领,属于无名尸,由公安部门打捞、尸检,确认是刑事案件的,要侦查;不属刑事案件的,寻 ...

家属认领后还要交捞尸费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1 20:13
马大哈 发表于 2015-12-11 20:03
家属认领后还要交捞尸费吗?

这个可以不交。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09:3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1 20:13
这个可以不交。

闲散是干喷,没啥依据。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0:06
就觉得应该是政府来做,什么没有专业人员没有打捞工具,这简直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想不想做,如果想做,政府有一百种办法。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1:40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0:06
就觉得应该是政府来做,什么没有专业人员没有打捞工具,这简直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想不想做,如果想做,政府 ...

这可是私事,公家介入须有依据。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12 12: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1:40
这可是私事,公家介入须有依据。

甭摆着一付公仆的嘴脸,干着吃拿卡要拖的烂事……这属于公共环境卫生及安全这块,政府不该管管么?
你要什么狗屁依据,拿腔作势你,芝麻官口气大的很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2:4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1:40
这可是私事,公家介入须有依据。


咱都是在ZF部门混的人,公事私事有分过这么清楚吗?有些事,ZF说他是公事他就是公事,ZF说他是私事他就是私事。事实上现在已经很多私事都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工程,比如政府买服务为居民家擦玻璃,为老人理发,带居民免费参观旅游。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2:55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12 13:44 编辑
野妞 发表于 2015-12-12 12:05
甭摆着一付公仆的嘴脸,干着吃拿卡要拖的烂事……这属于公共环境卫生及安全这块,政府不该管管么?
你要 ...

你个泼麻婆!也喷起来了?人家尸体漂江里顺流而去,既不在取水口,又不影响行船,家属正在设法捞走,扯得上公共卫生和安全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2:56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2:44
咱都是在ZF部门混的人,公事私事有分过这么清楚吗?有些事,ZF说他是公事他就是公事,ZF说他是私事他就 ...

请问,你的这些费用是怎么列支的?能报销吗?蒙谁呢?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3: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2:56
请问,你的这些费用是怎么列支的?能报销吗?蒙谁呢?


剪头发和小时工走的民政口,具体怎么列支,不归我管,我负责环境。
有啥必要蒙你,剪头发、小时工的券面值都是50元,这事都已经做了好几年了。
出去玩是走的党口,10号刚去了,两辆大巴坐得满满的。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3: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2:56
请问,你的这些费用是怎么列支的?能报销吗?蒙谁呢?

2016年,用于居民事物的费用,给了20万,社区自行搞活动,比今年又提升了许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3:40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3:21
剪头发和小时工走的民政口,具体怎么列支,不归我管,我负责环境。
有啥必要蒙你,剪头发、小时工的券 ...

民政口不是对残疾就是对的鳏寡孤独,这都有政策规定的专款,当然可以了。党口用的是党费。你让他们拿钱去替人家捞个尸体试试?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3: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3:40
民政口不是对残疾就是对的鳏寡孤独,这都有政策规定的专款,当然可以了。党口用的是党费。你让 ...

我和你讨论的是私事公事,别偷换概念了,这惯用的小伎俩!
这么多私事都能有政策,捞尸体一年捞不了几次,政府怎么就不能做呢?干久了应该知道,这些事没有那么严格的界限,打报告审批,真的没那么难,办事处有处理这些疑难杂事的经费。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3:59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12 14:02 编辑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3:52
我和你讨论的是私事公事,别偷换概念了,这惯用的小伎俩!
这么多私事都能有政策,捞尸体一年捞不了几次 ...

别人家有人投江自杀了,要捞尸体,怎么成了公事?其实,就是一个字,钱!不要说尸体了,就是一个在楼上往马路扔砖头的疯子,我们控制后让民政送精神病院都难。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0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3:59
别人家有人投江自杀了,要捞尸体,怎么成了公事?

照你这么说,剪头发擦玻璃跟公事更不沾边了,不也做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03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01
照你这么说,剪头发擦玻璃跟公事更不沾边了,不也做了。

你们是只替孤寡老人做吧?那叫公益。为全社区的家庭做了吗?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0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03
你们是只替孤寡老人做吧?那叫公益。为全社区的家庭做了吗?

有哪一件事是全覆盖的?
难不成家家选一个出来跳江自杀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06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01
照你这么说,剪头发擦玻璃跟公事更不沾边了,不也做了。

如果民政有明文规定的,有经费保障的,就可以当公事做。没有规定、没有经费,怎么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08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05
有哪一件事是全覆盖的?
难不成家家选一个出来跳江自杀去?

我的意思你没弄明白。你们理发、擦玻璃,是依据民政扶助孤寡老人的相关政策,取得经费来做的。这还是公事,并非私事。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0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06
如果民政有明文规定的,有经费保障的,就可以当公事做。没有规定、没有经费,怎么做?

有一些经费就是用来人道主义救助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16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05
有哪一件事是全覆盖的?
难不成家家选一个出来跳江自杀去?

现在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无名或无主的浮尸等漂浮物,由水域管理者或作业者利用其现成的工具打捞,政府部门出钱予以补贴。但有主的,由苦主自行与打捞者协商酬劳后打捞。毕竟不是经常发生的事,政府有时服务缺位也是正常的,不必揪住不放。再说了,你们这样喷也没用,有本事进人大,弄成提案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19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08
有一些经费就是用来人道主义救助的。

问题是这家人符合救助条件吗?他们不是没有钱,只是觉得打捞队收费高了。警察帮忙协调降价,骂警察,政府没及时补贴,骂政府。合着都有错,就他家没错?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16
现在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无名或无主的浮尸等漂浮物,由水域管理者或作业者利用其现成的工具打 ...

我这个就叫喷政府了?吓得我。。。
只是觉得政府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而已,人死了,自家人捞不上来,救助政府,应该得到帮助,就像警察开警车送迷路的老人回家一样正常。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27
有本事进人大,弄成提案去!
=====
这话说的,那咱这帮人还在这讨论啥啊?您进人大去提案,以后捞尸体跟政府无关,老百姓自行解决不就得了?
老百姓捞得起就捞,捞不起就当无名尸体那漂着去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29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5-12-11 16:05
我就问问你,尸体该由谁来打捞?政府相关机构不该做吗?

如果人家家人觉得应该政府来捞的话,他们何必坐江边去呢?在家等着不就得了?真是的,人家家人都觉得应该是自己去捞,你偏要政府去捞,哈哈,咋回事?皇帝不急太监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31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24
我这个就叫喷政府了?吓得我。。。
只是觉得政府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而已,人死了,自家人捞不上来,救助政 ...

不对。不是捞不上来,也不是没钱,而是嫌贵了。警察可以送老人,但绝不会送嫌出租车贵了的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34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24
我这个就叫喷政府了?吓得我。。。
只是觉得政府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而已,人死了,自家人捞不上来,救助政 ...

警察送迷路老人,是因为如果不送,有可能出危险。警察只负责紧急险,捞有主尸体,不归警察管。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3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31
不对。不是捞不上来,也不是没钱,而是嫌贵了。警察可以送老人,但绝不会送嫌出租车贵了的人。
...

我认为自己捞不上来就可以求助政府,毕竟是尸体,打捞队其实无权自行去捞去收费。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41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34
我认为自己捞不上来就可以求助政府,毕竟是尸体,打捞队其实无权自行去捞去收费。

两码事:无名尸体和有主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是两码事。

     例如:患者医治无效死亡了,有亲属,尸体交由亲属处理;患者不堪病痛,在医院自杀死亡了,就必须经警方法医鉴定,认定为自杀后,才能交家属处理;路人送来急救者死了,一时查不到真实身份的,就是无名尸,这才必须交由警察处置。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4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41
两码事:无名尸体和有主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是两码事。

     例如:患者医治无效死亡了,有亲属 ...


那么如果自己捞不上来,不求助政府,而是雇佣打捞队捞尸体,万一打捞队的人被淹死怎么办?雇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那些打捞队也没什么资质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51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34
我认为自己捞不上来就可以求助政府,毕竟是尸体,打捞队其实无权自行去捞去收费。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政府服务缺失,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规范。我觉得应该立法:凡是水域漂浮物,皆由水域管理者、作业者负责发现和打捞,并通知公安、环保、检疫防疫和民政部门前来勘验,涉及刑事、污染、传播疾病的,由相关部门查处,没有上述问题的,无主物交民政或环保部门处理,对有主物,交物主处理。对漂浮物的打捞、处置等费用,有主的,由物主承担,无主的,或物主无力承担的,由当地财政补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4:54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46
那么如果自己捞不上来,不求助政府,而是雇佣打捞队捞尸体,万一打捞队的人被淹死怎么办?雇主需不需要 ...

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打捞队,都是一些自发组织。若是死者亲属主动花钱请的,则双方是雇佣关系,事故按雇佣关系的原则处理。若是打捞后,等着死者亲属来交易的,则不构成雇佣关系,雇主不负事故责任。

作者: 紫晶儿    时间: 2015-12-12 14:5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51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政府服务缺失,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规范。我觉得应该立法:凡是水域漂浮物 ...

这不就结了!
在没立法之前,政府又不差钱,一年也捞不了几个人,先行承担着呗,别让一帮乌合之众去干什么捞尸体挟尸赚钱的事了,不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12 17:33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12-12 14:24
我这个就叫喷政府了?吓得我。。。
只是觉得政府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而已,人死了,自家人捞不上来,救助政 ...

柳二现在已经以国务院发言人洪磊华春莹自居了
他以为当个小组长就能代表班,当个小警察,办了几个公务就能代表国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12-12 17:3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2 14:54
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打捞队,都是一些自发组织。若是死者亲属主动花钱请的,则双方是雇佣关系 ...

据说,打120 请消防队来,也能免费捞起来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9:27
野妞 发表于 2015-12-12 17:34
据说,打120 请消防队来,也能免费捞起来的

我还!  120是救护车!都淹死了,还救个屁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12-12 19:28
野妞 发表于 2015-12-12 17:33
柳二现在已经以国务院发言人洪磊华春莹自居了
他以为当个小组长就能代表班,当个小警察,办了几个公务就 ...

嗯,闲大喷子才是如此呢,故忧国忧民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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