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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碎红如绣作品精选(添加中~~请勿跟帖,谢谢合作) [打印本页]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标题: 碎红如绣作品精选(添加中~~请勿跟帖,谢谢合作)
本帖最后由 ~月朦胧~ 于 2016-12-18 00:38 编辑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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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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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行东山

独步行东山,苔锈染阶㾗。

天光随冬短,倦鸟归飞深。

寒蝉声已断,树笼影还真。

迷途寂旷野,鳞霞遣黄昏。

不敢自言语,恐惊野外魂。

挽袖裹星辰,清气满乾坤。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叫春
明野一蒌探新芽,
溪头双燕衔细沙。
流莺三啼醉早桃,
且驻四月赏芳华

作者: 情感之家    时间: 2015-12-18 09:52
落叶一种(梅)

小雪这日等不到雪
有苍灰的天空作底色
一片、一片、一片
一片、一片、一片

我见不到它飘落的样子
盘旋而下诱惑的美
只记起三月
葱翠欲滴
每一种角度的仰望
都似虔诚的教徒
为阳光沐浴、礼颂

北方,更北方
那里积雪深厚
那里阴风怒号
那里的火焰像烟一样
熏红了行路者的脚掌
他们掸下鞋底
一双斑驳的眼睛、一对蝴蝶的翅膀
一种
隐隐不安的情绪

在这里
冷空气还未驾驭云朵降临
在这月光如水银的夜里
它最后一面心事
断了的手掌,悠游而下
企图捞醒池底
八月蛙鸣

大雪、寒食过后
墙角
暗香奔袭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18 13:41
                   ==虚无村旧事==
1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心上都有一处原乡。原乡散落在东西南北。在瞳孔里凝成最浓的墨,随岁月一并老去、消亡。山水、晒谷场、溪流,所有事物只在记忆里鲜活。
  我的原乡在地图上几乎是丈量不出直径的一点。哪怕是八十年代的浙江省地图。扩大了看,这个名为虚无的村庄确实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青山环抱,碧水横流。远离镇子而怡然自得。虚无村肺腑齐全:菜市场、电影院、小学中学、活动室、警察值班点,基本元素齐备。我没学过《桃花源记》,但知“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是形容虚无村的。
  我尚小,属于移民。和曾祖母、外祖父母和三个阿姨同巢而居。父母在镇上工作,领着姐姐煮大锅白菜混饱肚子。我比较幸运,外祖父开垦出一片菜园,菜园里新鲜蔬果应有尽有。外祖母在菜园附近搭建几亓毛竹棚,养殖鸡鸭。我每天任务就是屁颠颠地跑进毛竹棚掏出几枚鸡蛋,鸡蛋在掌心翻滚,呵着奔腾的热气,我眉飞色舞。
  我眉开眼笑的另一件事就是和刘玉洁去抓鱼。虚无村由南至北,有一条清澈见底物产丰饶的溪流:游鱼乱窜螃蟹横行,偶尔还能见水蛇在石头上翻开肚皮晒日光浴。我与刘玉洁挽起裤脚踢掉拖鞋,手牵手肩并肩慢慢俯身,两手兜成斗状包抄,猛一掬、合掌,就有细如糠米的石板鱼夹在手心。它们体格太小,通常只是虚惊一场,最终还能回到溪流里去。俩孩子裤管湿辘辘,胳臂上细小的绒毛粘着水汽,在夕阳余晖里伏簇着——回家吃晚饭。
  刘玉洁一度是个谜。何来何去没有交待。我判断他属于北方人。他称呼照管他的女人为姥姥。他有一个阿姨两个舅舅。他的阿姨披肩发,戴两只金光闪闪的圆形耳环,将耳朵使命往下拉坠。她的眼睛很漂亮,眼波像一汪横溢流动的水。她在南方打工,回虚无村时大包小包流光溢彩。她十分喜欢我,因为我不惧跟她亲近。她往我口袋装一把糖果,有时候提我坐到她膝上,瞥一眼刘玉洁,那孩子远远站着,并不看我们。
  村里有人说刘玉洁阿姨从事不干净的“工作”,刘玉洁很避讳与她亲密。他说起她时态度轻蔑,眼白向上挑,仿佛谈论的不是他阿姨。他不主动招呼她,通常阿姨问一句他应一声,答案简促:是、不是;好、不好;要、不要。阿姨也不恼怒,依旧笑嘻嘻的,轻柔抚摸我的脑袋:那个小犟孩子。她的眼眶迸出一些霞光,绯红的温柔铺遍大地。
  生活单调,虚无村的人会想法自娱自乐。比如上山摘野果,下河捕虾,召开村运会。村运会选址中学操场,届时锣鼓喧嚣呐喊雷鸣。几乎村里迈得开步子的人全部聚集在村中学,像举行一场声势浩大的盛典。但是这种机会逢两年才有一次。平常更多时候,我们的乐趣是偷看一场电影。偷这个字显得有趣。午睡后,由小姨统率,一队孩子们跟在身后,从影院的偏门溜进,不能坐,先找暗处站着,等电影开播十分钟后,挑拣空位看至散场。不会有人来查票。因为电影一般两点半后开场,正午时分就成为我们的梦魇:我们一字儿在大床上排开,拿棉被蒙头窃窃私语,我小姨手执寸长竹枝,检阅军队似地踱来踱去。谁说话声音响亮,她会在谁的屁股上毫不留情地敲上一记。
  我小姨才比我大七岁。是名副其实的童子军首领。电影散场后,一群小屁孩围着她叽叽喳喳。小姨说:走!膀子一挥,很有将帅风范。于是大家浩浩荡荡向着刘疯子家的果园出发。有时捧回一堆枣,有时打下一兜梨。刘疯子在树下吃吃地笑、仰望。小姨说:你站岗。刘疯子挺直脊背,蹬一蹬脚,啪地行一个军礼,认真替偷她果实的小贼把风。偶尔逢刘疯子正常状态,她会打响指唤她的二黑。那是一条颇为壮实的狼狗,直立起来能裹着风将人扑倒。我们十分惧怕。
  刘疯子是个女人。确切形容是位寡妇。她的历史比虚无村更悠久,世袭于此。她的头发稠密浓黑,披散着,长年不洗,太阳光底下蒸出淡白色一层光亮的油膏,异味扑鼻。村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疯,疯了多久。她和她的果园成为虚无村的一道奇特风景。刘疯子的心血全在那些桃子杏子梅子梨子上。她悉心照料它们:松土、施肥、浇灌。在黎明和黄昏,刘疯子把脸深深埋进树桠,咿咿呀呀和它们低语。说来也怪,刘疯子栽植的果树就是比别家长得更茁壮,结出的果实也更香甜。——小姨打下果实,赠送一两枚给刘疯子,她又绷直了背,啪再行一个军礼。“谢谢首长。”刘疯子说。我们笑作一团,小姨摒住笑,拉了脸说:好好看住我们的财产啊。然后腆着肚子迈步开路,我们一众宵小跟随其后,刘疯子远远目注我们离开,神情虔诚得无与伦比。

  我的曾祖母是个戴黑色天鹅绒帽的小脚女人。她的面容像一张晒干了的桔皮,有时候她发怒,上面的纹路就凑集到一块儿。曾祖母喜欢成天拄着拐杖不知疲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和和善可亲的外祖父母相比,我很怕面对她。曾祖母也不待见我——她不待见这房子里的每一个人。她出身望族,文革一闹成了庶民。几进出的庭园降格为眼下的三房一厨一卫。我的外祖母却十分随遇而安,成天笑眯眯招待东家狗狗西家猫儿,它们簇齐在她腿边蹭着她的裤管,看她的眼神亲昵友善。
  外祖母宠溺我。我也爱她。我也爱刘玉洁,也爱刘玉洁的阿姨。有一天我百无聊赖去找刘玉洁,发现他正踮脚立在小板凳上扒住窗户摇摇欲坠。窗户垂着两褂蓝格子滚粉红边的窗帘,从未拉严实的缝隙里,我看见刘玉洁的阿姨仰躺在床上,黑色短裙下面露出两截白嫩生脆的大腿,一个男人坐在她身旁,剥葡萄喂她。后来他侧身搂住她的腰,在她额上盖了一个吻。又在她嘴上咂巴了一下。我捂住嘴,几乎惊叫起来,刘玉洁虎着脸把我拖到一旁:
  那个女人。他说,不要脸。
  我看刘玉洁,脑海里硌愣硌愣地。
  她不再是我阿姨了。刘玉洁郑重申明,我要和她断绝关系。
  那个人是谁?我问。
  刘玉洁再度翻了翻白眼。不要脸。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
  我很疑惑那个男人究竟是谁。匆忙一瞥,我的印象只有半长头发、长手指、蓝衬衣这几个模糊的概念。接下来一段日子,我在村子里闲庭信步,眼睛滴溜溜地瞎转,期待变成孙猴子的火眼金睛,能揪出令刘玉洁愤慨的罪魁祸首,但除了小卖店的孙田略有嫌疑,其余男人形象皆不可对照。孙田因养了半长头发被怀疑。我仔细察验过他的双手,那双手褐迹斑斑满是厚茧,足以证明孙田是位勤劳本份的好人。
  刘玉洁一直怄气。我也不再坐在她小姨的腿上吃糖果。对于我,那次发现实在微不足道。可是对刘玉洁而言,这打击是致命的,它确证了流言的可靠性——这一幕,摧毁了他关于小姨一线曙光般的美好的期待。
  他的小姨似乎不在乎。爱情燃亮了她的眉眼,她哪有时间顾及俩小屁孩子噘起的嘴呢?于是她在我记忆中一点点淡去,犹如被浓雾吞噬,整个儿无影无踪。再出现时,竟仿若从雾中奔蹿出的一头猛兽,撞得我措手不及。
  转回来谈我的外祖母。仲夏过去,她身旁围簇的阿猫阿狗越发密集,傍晚外祖母在曾祖母类似梦呓的诅咒间到厨房拿几只冷馒头抛在屋前,入夜,屋前满是绵长细密的猫语,此起彼伏错落如潮。有一阵格外潮热,外祖母连续丢了几天馒头却不闻猫乐,大感意外,于是躲起来看究竟是谁偷了她的馒头。月光洒在沥青石板上,像一张摊好的烙饼。外祖母瞄见一个鬼祟影子四下张望,尔后疾步上前,抢起馒头塞进嘴巴,吞咽速度令人咋舌。那么点大,精瘦,跟只猴似的。外祖母说。
  我见过那只“猴子”两回。一次是跟外祖母去菜市,他紧随其后,隔了几尺路。他身形矮小,瘦,头发一颗颗卷如玉米粒,穿一条磨破了膝盖的军绿长裤。眼睛很大,颧骨突出,皮肤油黑。见我转身,他迅速低下头,眼光却盛满攫取直逼过来。好像我的脸是个大水蜜桃,恨不得扑上来咬两口。我惊跳着倒退几步,外祖母紧握我的手心,朝他皱眉、摆手,他便咬住下唇突突走开去。
  每天都这样跟着我。外祖母说,今天把小霞给吓到了。
  我发高烧,说胡话,梦里一惊一乍的。外祖母疑心我是被“猴子”惊吓了魂魄。
  谁让你每天给他吃的?外祖父总结,不跟着你他跟着谁?
  我烧退后,屋前恢复了满堂春意。猫叫声谄媚又凄厉。喵儿呜喵儿呜的。外祖母再次成为“猫王”,那只“猴子”不见了。我再次见他是在次年深秋刘疯子家的果园。他和二黑头抵头脚并脚死在一起。二黑明显是被毒死的,它口吐白沫,死状甚是狰狞。他稍好些,比我头回见更瘦,缩成一束麻秸杆,宽荡荡的裤脚里蚂蚁忙碌地进出。让我骇然的眼睛闭上了,手里捏着一只稀烂血一般的柿子。刘疯子果园里的柿子高悬,一盏盏小灯笼似的。刘疯子站在柿子树下抽搐。隔几秒浑身筛一筛。镇里派出所的警察来带走了她,做询查笔录。刘疯子走几步,回头一瞪眼:二黑,来!二黑躺着不动,于是她愤怒起来,趁人不备跑回头踢它几脚:二黑!你这条死狗!——这是迄今为止,我听过刘疯子说的最符合逻辑最完整的一句话。
  死狗无法作证。虚无村出了人命,一下子喧闹热溢起来。人们绘声绘色猜测,譬如死者的身份,如何死的,为什么会在刘疯子果园里死。有人推测这个小毛贼想偷上寡妇门,事前毒死二黑,但他没料到刘疯子不是一般的寡妇,于是双方进行一场殊死搏斗。刘疯子是胜利的一方。
  我外祖母听了,摇摇头。叹气:还是一个孩子。她说。我们在果园呆了许久才回家。     
  那晚外祖母没有在屋外放置馒头,而是燃起了三枝香。烟气袅袅盘旋。外祖母合衣睡下。子夜,屋外的喵儿呜声哀缠成海,黎明方尽。一周后,猫咪们不知所踪。

  那年深秋与死亡紧密相连。两个月后,曾祖母毫无预兆地“老了”。(虚无村把老人生命衰竭自然死亡称作老了)。她平仰在雕花床上,头顶黑绒帽,黑色斜扣对襟衫,两手交叉摆在胸前。跟平素毫无二致。我父母请假,从镇上骑着自行车飞赴奔来,驮着后座上东张西望的我姐姐。我爸一进门就唉声叹气,我妈则泪水涟涟,我姐姐倚着墙壁不知所措。我走上前牵她的手,给她指认房里乱哄哄的一团成员:大姨、二姨、小姨、舅舅。最后指住我的鼻尖告诉她:我是你妹妹。又指床上:阿太死了。——我小姨立即赏我一记脑壳:要说老了知道吗?阿太老了。
  我小姨严肃的神情极具威慑力,瞬时攫走了我姐姐的眼球。她注意到床上那个陌生的小脚女人,面色惨白双目紧锁,怀里盛着一堆通向极乐世界的黄裱纸。我姐姐小心翼翼地跨上前两步,我说:
  你别去。阿太凶巴巴,会骂人。
  我接着说:不过她死了。
  小姨急奔来,甩手又是一记脑壳:不长记性,要说老了知道吗?
  我姐姐不合时宜地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我讨厌她这么笑法。满屋子悲伤的人们停止了哭泣,讶异地望向我们。我父亲满面恼怒,像擒小鸡仔一般一手提起一个女儿抛向门外然后关紧了门。我和姐姐对视一眼,发觉她也一脸沮丧。我决定原谅她嘎嘎难听的笑声了。我们一左一右把守着家门开始聊天:
  镇里好玩吗?
  乡下好玩吗?
  ——我曾经十分向往住在镇上。听说才学会走路我就沿着铁轨走了数千米去寻找我父亲。当时他在虚无村附近一家工厂当修理工。可以想见他见到我时表情有多么惊悚和尴尬。他向班长交待了一声,提起我健步如飞,再次把我丢在虚无村。他抱怨外祖母没有看顾好我。现在风闻住在镇上的代价是每顿都必须吞进水煮白菜时,我使命咽下一口唾沫,第一次庆幸我成长在如此幸福的村庄里。我们仿佛一对脚下焊固的石狮子,聊得投机。到后来禁不住敞怀大笑起来,我姐姐说:听听他们在谈什么。我们趴住门,伏过一只耳朵探听里面的秘密。女人们哭,男人们叹气,商量出殡谁抬棺材谁扛镢头,帮忙的邻居要订下名单,要找哪一个风水先生择定良辰吉日。我们听得无趣,索性到虚无村瞎转一圈。我给她介绍了米仓老王头、裁缝铺于阿姨、水果店阿龙叔叔。每个人都友好招呼我,跟着问一句:小霞,家里出事啦?
  我阿太老了。我说,洋洋自得。
  曾祖母出殡那天天气晴朗。我又挨了小姨一嘴巴子。原因是他们在帮曾祖母入敛时向她喃喃念叨:手软一些呀,脚关节动一动呀。我感觉真好笑。就一面笑一面说:你们傻呀,我阿太老啦,听不见啦。话没说完,我小姨的掌风凛冽劈到。乱讲话!她打我还怒斥。我捂住红肿的腮帮呜呜哭,可是没有人理睬我。大人们忙得像一群嗡嗡的无头苍蝇。最后我曾祖母总算收拾妥当,预备上路了。她躲在沉甸甸的棺材里,被人吆喝着一路向北。
  曾祖母被葬在高岗,背山面水的风水福地。中午摆了六桌宴席,不忌荤。悲伤褪散,人们开始谈笑。我大快朵颐地吃,听见谁评价了一句:
  没见过你家老二哭呢。                              
  我母亲赔着笑脸:小孩子不懂事,不懂事。父亲狠狠剜了我一眼,不满在他眼睛炸成一蓬蓬的刺果儿。那谁又说:老大懂事多,早上我见她眼都哭肿了。——在这件事情上,我永远无法原谅姐姐。姐姐解释说她并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回事,一看见大家都哭也就跟着哭了。总之,被氛围影响了。她强调。对此我嗤之以鼻。她本来应该和我站在同一战壕接受批判的,她连曾祖母的样子都记不清楚。

  我再次见到刘玉洁阿姨是在一个冬日清晨。狂妄的北风抽打着光秃秃的枝桠,窗户、地面都结了一层薄霜,空气清甜而寒冽。她拖着一只皮箱慢吞吞经过我家前门。刘玉洁阿姨黑了、胖了。猛一照面我竟没认出她来。她走几步,转过头来看我:
  小霞?
  她穿一件藏青色暗格子外套,灰色长裤,没化妆的脸上残存着疲累。她说她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需要好好休息。她微微鼓起的肚皮、乱七八糟的头发和乌青的眼袋都让我惊恐。与记忆完全不对称,我感觉面对着一只衰老的蛤蟆。我勉强笑笑。她却径直走来,坐在洗衣台上拍拍自己的大腿。
  小霞,长大了呢。她叹一口气,说。
  也长高了,我走那年,你才这么点儿高。她比划一下,继续说:我那年夏天和他走的。天很热。家里都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于是我就随他走了。我们商量过在一起生活的,他要离婚,离不掉。那女人知道我,追着我打,见一次打一次。开始他还拦着护着,后来却冷眼不管了。
  她的目光直直望出去,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见一团白蒙蒙雾气。我斗胆问:
  那个人,我跟刘玉洁见过。他剥葡萄喂你。
  咦,原来你们见过他。也好,我都快忘记他的模样了。他好看吧?我是迷恋他长得好看,当然那时对我也好。——她笑起来,清淡的带着醉意的微笑。
  我没觉得,可能我小。我说,那你后来去了哪呢?
  后来?她皱眉,茫然若失的:我们分手了。我怀了孕,自己不知道,还是宫外的。结果走着走着就晕倒了,被人救下来。——她抚摸肚子:“然后结婚、回来待产。”
  她的脸庞上看不出丝毫即为人母的幸福,好像在谈论不相关的人事,目光混乱、零散。我觉得她的时空被分割成若干单元,某一部分被隐蔽地收藏着,属于过去。过去了的、现在的、将来的过去。我想说什么,张嘴被呛了一口风,因此只是沉默地陪她坐着。  她问过刘玉洁的情况,我说很久没见过她。这是事实,我有许久没和玉洁在一块玩闹了。我们呆坐了一会儿,直到有阳光锥透云朵洒落眼皮,玉洁阿姨才起身与我道别。她的身形别进邻家屋子,被严格加以看守,以后我没有再看见过她。
  刘玉洁阿姨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
  那一年,有个黑孩子死了吧?我见过他,他跟我打听刘疯子家的果园在哪。
  我不清楚她指他的肤色,户籍或其他。多年前,虚无村出了一桩命案。一个野孩子蹊跷地死在了刘疯子家的果园。狼狗二黑陪葬。当刘疯子从派出所归来后,她整天依着几棵柿子树喃喃私语,不眠不休,最后也倒在柿树下面。
  虚无村的人将之草草埋葬,津津乐道一阵过后,这话题仿佛成为禁忌,被所有人刻意回避了。刻意回避的还有曾贡献出无数果实的大果园。哪怕它依然硕果累累。
  我想念刘玉洁。想念我们一块摸鱼抓虾悠哉游哉的日子。他说回父母那住一阵,临走时信誓旦旦向我保证会带好吃的给我,可是一走就杳无音迹。我也想念小姨手执竹枝威风凛凛的样子,想念我们偷看电影、偷采桃李的从前。小姨考上金华技校,早不再兼领童子军队长职务;伙伴们像被风吹散的云,不所知踪。电影院被拆除了,两年一度的运动会因人数一再减少最终偃旗息鼓;录像室稀稀落落坐着几位老人,每天以新闻联播开播音乐证明它仍健存;居民楼一户户、一单元一单元、一层层、一幢幢地空置了。人们欢天喜地搬离虚无村,迈步前往镇上新楼房的康庄大道。我的心底堆积了浅浅的惆怅,却同样向往搬到镇上。照我姐姐的说法:大白菜早已成为过去式,大白兔奶糖才是现在进行曲。
  我们是最后离开虚无村的一户人家。外祖父单位新分配一套镇中心的单元房给他。拿到钥匙那天全家人兴奋不已。小姨特意请假回来参加乔迁。房屋扫荡一空,我们盘膝坐在地上设计将来的伟大图景,说到慷慨处小姨摩拳擦掌建议我们留下最后的纪念。于是荒唐言语爬了满墙。最出色的一条是小姨留下的:
  永别了,虚无村!永别了,这里的人们!!永别了,刘疯子我的噩梦!!!
  我说小姨你糊涂了。刘疯子是病死的,怎么成为你的噩梦呢?小姨敲一记响指:
  现在我不怕讲。你外婆总把馒头丢给小黑鬼吃,我讨厌死他。我们才吃几个馒头啊?后来有天我看他满村瞎跑找吃的,就告诉他刘疯子家储存了很多馒头水果。也不知他听懂了没有,我还告诉他,刘疯子家的二黑见人就咬,十分凶悍,必须先加制服。
  我悚然一惊。手臂上的毛孔收缩,汗毛一枚枚倒竖起来。我们对视一眼,飞快蹿出屋子,跳进卡车,逃离了虚无村。

  我写虚无村时,外祖父母早已过世。小姨的孩子十三岁,玩轮滑、围旗,家里堆满玩具汽车。但是有时候人是愿意倒退着走的,重新走走过的路、看看过的风景、体味当时的心情。年初,由小姨动员我附议,全家人回了一趟虚无村。这次,它名符其实地虚无了:清澈的溪流被寸寸填平,挖土机忙忙碌碌就地取材,将青山的肚子凿穿。学校空无一人,招牌颓败吱扭呻吟,电影院、菜场、晒谷场,犹如南柯一梦的情境。这地方处处荒蛮,是被历史遗忘的角落。最有意思的属某开发商广告:XX别墅,还你山清水秀的梦想。
  我几乎哑然失笑,却瞥见小姨呆呆地凝望远方。两行泪水肆无忌惮地斜流,在下巴汇集,啪一下摔进脚下的黄土。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18 13:44
似是故人来


爱情有时候很惘然。

像程然喜欢她的时候,千好万好,巴不能将心都撕开了好让她瞅清。结果,还不是一样“背信弃义”,和周周牵涉到一块去。

友情也真的不可靠。

像周周,与她十数年风雨同济,情同手足,最后依然毅然地投进程然的怀抱,拿她当透明人。还好意思跑来跟她说:对不起。

艾维嗤之以鼻。

她自然不是有心撞见他们厮混在床,只是想送程然一个惊喜。结果程然在她眼皮底出演三级片,配角是自己的密友。

艾维之前不知她忍耐力会如此到门。她对翻云覆雨的两具洁白肉体怔了怔,然后带上门,给程然留下口讯:结束时通知我。

程然做解释,艾维放下整理好的行李,她说程然你过来。她环住程然的肩,直视他的眼睛:

“我爱过你。可是此刻,你真无耻。”

这句话,后来在周周跟她SAY SORRY时又重复过一次。周周痛哭流涕,艾维不为所动。

那时候,周周反对尤其厉害。程然从北方来看艾维,周周拿地理说事,说北边男人脾气暴躁,又自私小气,要慎重考虑。

艾维也确实犹豫过一阵。左右掂量,才下决心要嫁给程然。

非他莫属。


艾维早前就有被周周“抢夺”爱人的先例。不过那时年青,“爱情”像一团软泥巴,被硬捏成形,散了也不痛。

男人叫王磊,高艾维一届,长相普通,就是暗合了艾维对男人桀骜不驯的幻想,才叫艾维迷恋不已。

周周劝艾维:

“你们不是玩小说,小心引火自焚。”

艾维有回花前月下心潮澎湃,说与王磊听。王磊说:

“你有这样的朋友?我到要会见会见。”

会见的结果,是王磊跟她提分手。周周看起来十分痛苦,艾维倒自觉解脱了,反过去安慰周周。

她甚至感觉理所当然。周周性感,漂亮,是男人,都不免要垂涎三分。

若他们琴瑟和谐,轮不到今天这一遭。男人是性而下的动物,一旦拥有,玫瑰和野花一样具备迷人的芬芳。

周周受冷遇,找艾维哭诉。艾维拢着她的头颅宽慰,暗自庆幸当初的宽恕。

哲人说,饶恕是种美德。此事令艾维知晓,施人仁德,得以仁德。

命运从不偏颇。


周周后来也谈过几个朋友。她是不甘寂寞的海棠花,墙角猛不丁会窜出一簇热情,燃烧似火。每次都不能维系长久。

她自己并不介意:

“好女儿志在四方,有一大片森林可供开采,凭什么吊死在一颗树上?”

艾维推推眼镜,偶尔疑惑为何会与周周做了朋友。她乖巧,慬慎,恪守教道。周周叛逆,乖张,引领“先锋”。

艾维说:

“周周,这次叫我怎么原肴你?”

周周只哭。哭得腮帮子跟眼皮一齐红肿。艾维又不忍,气她暗里勾引程然,那样端正的男人!——更气她一面诋毁,一面抛媚眼,送红唇。

全世界都将她当傻子。

这一想,艾维准备去扶周周的动作僵滞了:

“你若喜欢,早和我说清楚。”艾维把咖啡钱摊在桌面,“用不着偷偷摸摸。现在难堪。”


到底一场朋友,并非说散就散了的。艾维躺在冰凉的寂夜,电话在耳朵边不停响,看一看是周周。

周周见她不应答,发来成堆消息,艾维将之删除。

打电话给程然:

“你是否和周周一起?”

“没有。艾维,你听我——”

“你过去看她。”男人无耻起来,甚过香口胶。她不想多罗嗦。

“她怎么?”

“估计快死了。”艾维尽量用轻蔑的口吻,“发消息向我求援。说在浴缸,几乎血流成河。”

“啊?——”终于有人性地紧张,“我马上去。”

周周没死。真自残了,腕上深深一道切口。艾维听说,一番酸水顶得胃部发胀,想要哭。

找不到胳膊。这才发现重又沦落到孤家寡人。

“你照顾好她。”艾维叮咛程然,“再出意外,唯你是问。”

女人坚强起来可怕。更可怕的,是坚强背后隐忍的伤心。艾维有时候听音乐,听到不知觉泪流满面。

她曾多少天真地设想将来:她与程然,她与周周。

结果却叫人大跌眼镜:程然与周周,他们共同将她排绝在外。


艾维不似李莫愁,虽身受其殇,却狠不下心肠。她诅咒他们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诅咒周周经此一役,收心敛性,能收获至生幸福。

有男士向她示好。是单位部门主管,主流设计师。借故陪艾维加班,买夜宵给她。

其实人才俊丰,各项指标优异。无奈依他的叹息,是早早错结良缘,枉把青春爱情付了东水。

“可惜啊,人生总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

艾维推笑:

“何不将错就错?”

人就是不易知足,一山仰望一山高。左手攥着右手已很温暖,右手还要到处找寻“幸福。”

她不做插足者。不做颠覆别人家庭的蠢事。

况且,周周已为前车之鉴。


谈起周周,离“自绝”那日,已足一年。期间艾维未探听过他们消息,周周也没再骚扰她。程然为始作俑者,自然应该销声匿迹。

艾维有次不期然撞见周周,在百货大楼的童装柜台。艾维去给甥女挑拣童裙,蓦一回首,瞥见周周削瘦的身影。

形销骨立。大腹翩翩。若得了腹水病。

艾维喊一声:周周。周周听她叫嚷,慌忙撂下奶瓶,向电梯奔窜。艾维一路紧追,堵住她,既急且气:

“你怎么如此不知爱惜自己?”

周周蹲下身,背倚墙裙,抱头痛哭。

艾维见她发丝散乱,瞳仁深陷,颧骨凸显,嘴唇干裂,哪还看得出昔日的丰娆妖艳?

周周果然怀孕。艾维怒气冲冲要找程然。周周直摆手,说算了,艾维,算了,这是报应。

要两个心存愧疚的人生活在一起,显然是荒谬。艾维精打细算,满以为能为周周预计将来,结果只是一厢情愿。

程然固然欢喜周周,也未必见得比爱艾维更多些。只是艾维束守妇道,不准他婚前有更欺近的举止,周周又活泼靓丽,程然受了盅惑,与她风云际会,贪得那一时欢晌,也并非要离开艾维。最妙是一边朝朝暮暮,一面来去自如。

艾维硬要分手,程然理亏无语,遇得周周大费周章寻死觅活,艾维冷语照应,才下定决心要和周周共同生活。而他俩人脾气原本相异,隔着对艾维的种种感念怀想,争执自然难免。到最后,口舌之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两相淡漠,逐渐自己杀死了残存的感情。程然离开时,还不知道周周腹内,孕育了他的骨肉。

周周执意要这个孩子。艾维只好随她。临产那日,听周周在手术室狂叫,声息渐止。艾维急匆匆冲上前,周周已只能瞪着她,大口喘息。顷尔,将头一偏。

周周死了。


艾维觉得周周死于她的戕害,死于程然的无情,死于她自己的放纵。孩子幸留下来,睁着清亮浑圆的黑眼睛,望艾维。

艾维的泪,簌簌地落下。

她开始照顾她,给她取名叫“念周”。照顾小家伙的衣食起居。

女人带着孩子是拖累。艾维周边献殷勤的男人渐稀,连口口声声相逢恨晚的主管,亦拿不屑的神气报复。

艾维浅笑。她对爱情不再抱有天真梦想,到这年纪,懂得什么是逢场作戏,什么是虚情假意。

念周足三岁,程然来找艾维。蹲下了细看念周,恍然一惊。

他路过,思想起生命里的两个浪花般的女子,欲知她们现状如何。

念周噘着棒棒糖,小手刮程然的鼻子:

“叔叔,羞羞。”

表情已然极为亲近。

艾维惊心,掠了念周在胳膊,对程然笑道:

“小孩子不懂事。见笑。”

程然追讨周周下落。艾维推脱不知,装出一副讶然的面孔。程然悻悻然,自语:是我害了她。

他还有疑虑不便询问。和艾维简单聊了几句,叹时光飞逝,如今事是人非。艾维见程然的无名指,赫然戴着一枚指环。

周周临去前一晚,还抱着艾维,叹求:

“艾维,千万别让他知道。如果我不在,宝宝就拜托你了。”

命运深不可测,或许周周早有预见,及早为小念周制定方向。


艾维每年清明领着念周去扫墓。细雨淅沥,念周偎在艾维膝边,好奇地指住墓碑上周周的相片:

“妈妈,她是谁?”

“她是妈妈最好的一个朋友,也是最爱你的阿姨。”

念周六岁,艾维送她读幼稚园。念周与她融为一体,浸透身心。艾维只愿爱她,照顾念周,责无旁贷。

程然却特意找到艾维,晃艾维的肩,苦痛焦灼。

艾维故作镇定,软语抚慰程然。——他两岁的儿子患白血病,急需骨髓移植。奔走无路时,忽然脑海闪现念周的模样。

“艾维,你没有成家。告诉我,念周究竟是谁的孩子?”

“是我的,是我捡来的!”艾维挣脱,怒吼。

程然瘫坐地上,揪自己的发,哭。艾维不忍,毕竟念周与他确有血缘关系。且程然因此而来,悲伤她感同身受。

回家问念周,愿不愿意承受苦难,可以挽救另一个小朋友性命?

念周摇着两支小辫,乌黑的大眼睛盯住她望:

“小弟弟要死了吗?如果念周能救他,一定会救的。”

艾维一阵心酸,搂住念周,嘤嘤呜呜地哭了。


艾维请假,陪念周同去检验,骨髓十分匹配。程然儿子万幸。

手术那日,艾维不敢多望,在走廊坐立不安。程然亦是一脸惊惶搀杂着希望。他太太紧扒着手术室门向里张望。

她也一定知晓了念周的身世。不停和艾维道谢,艾维看这绝望到几乎崩溃的妇人,叹息着摇头。

若周周在,可会做出与她一致的选择?


手术非常成功。念周出来,除神色略有疲惫,开口第一句竟是:

“妈妈,小弟弟活了吗?”

艾维抚她的发,不住亲吻念周的额。这小小的,圣洁的心灵。


程然允诺会守口如瓶。他们夫妻护送艾维和念周去机场,泪盈满眶。

飞机飞离这城市,艾维从机窗侧望,程然已略缩成一个黑点,渐渐消失。念周倚着胳膊熟睡,粉脸上绽出一枚蓓蕾般的笑。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18 13:47
冥王星

流沙、湖泊、丘陵
一粒悬浮的种子
在四十四次日落时分
游荡

黎明前 独角兽
抖落一枕尘灰 转身走向
它的神秘花园

穿越银河徒步光年
仿佛指端轻轻碰触
就能拨开心室枢纽
一团迷乱燃烧字符

在那端
他们默然颌首 恳求
历史
谨记这一时刻
公元或者西元
这里潜进一群  不速之客

远处
月光如盐


作者: 碎红如绣    时间: 2015-12-18 14:07
什么情况这是?
悬梁示众?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19 12:00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5-12-18 14:07
什么情况这是?
悬梁示众?

YES米哒~么么哒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22
流年


素死了。
  
  我并未表现得过度悲痛。如果素的父母不曾与我的父母同归于尽的话,也许至今我们都是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一场车祸,毁掉两个家庭,四条灵魂泅向天堂,留下不谙世事的我们。我、和素。有时候我觉得生活TMD就是黑色幽默,它的深度无法测量。我和素成为最好的朋友,按照古书上的写法,我们理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才对。事实上,我们同一时期被送进孤儿院,而我从不觉得她身上流淌着仇人的血液。我想素也该这么想。
  
  素并不希望我满心伤悲。素曾经告诉我:水陌,我们都自私。那会儿,她站在冬天的雪地里,头顶上飘荡着一片残存的梧桐叶子,冬风扫乱了她前额的碎发。我叹息着说素我逃不脱你。素靠近我,眼睛红肿,她说水陌我真心为你好。那男人不适合你。
  
  素眼角轻轻一瞥,露出一只浅笑。那意思我懂,然后是木易惊惶失措的回眸。
  
  一切如此简单。
  
  我和木易的交往,素是不赞成的。她说水陌那男人真的不适合你你被猪油蒙了眼才会看上他。我缩在窗台,望外面暗蓝如丝绒的天色,吐一口烟圈:我知道你寂寞。
  
  然后,素就滚在了我的床上。再然后?没有然后了。生活本来就是一些断章残句,随你选择喜欢的记忆,把其他旁枝末节统统删去。假如真要说然后,那就是当我坐在窗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俯望三十二层云端的漫天星光时,脑海里会不停地闪现出素的脸庞。我很厌烦夏季的高温,它令我感觉到两颊总有些湿粘粘的东西存在。它总令我感觉绝望。
  
  我想我应该出门走走。去西藏听听佛传或是到更远的地方去韬光养晦,而不是像眼下这般无所事事。我打电话给木易(分手后,我们三个倒成了朋友),我说我要远行。木易沉默,片刻他轻柔地和我道别:一路小心。
  
  素走后的第七天傍晚,木易问我:水陌,要是从来都没有素,我们会不会在一起。____我无法回答他。如果从来都是掩耳盗铃的说法,况且木易已经找寻到了自己的真爱。关于这一点,素像吉普赛女郎,她把手里的扑克牌颠来倒去地折腾,十分平静地对我说:
  
  水陌,就算我不在,木易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我一想起这幕就忍不住哑笑。我觉得我和素都不曾真正拥有羞涩的少女时代,从童年直接滑进了剩女行列,木易只是路途中的一处驿站,哪怕我真的曾为此流萤扑火春心荡漾过。
  
  哪有什么生生世世永永远远。
  
  2
  
  我在厦门下站。拖着行李茫然四顾地穿过几条长街,坐在公交车站发呆。七月流火,厦门烈日当空,道路两旁凤凰花开得红艳艳直扎眼睛。我的身旁站着一个男人,他有无比和善却犀利的眼神。他从我上车后就跟着我,对此我深感好笑。列车驰过大片原野时我正倚在过道的窗玻璃前,眼前的绿色一望无垠,我很乐意张开双臂飞扑而下,就此地终结性命,但终究没有。
  
  之后我搭乘渡轮去了鼓浪屿,入住“听涛小筑”。我拉开窗帘,眺望远处的海平面,它平静、澄澈。素说过,她最想做的事,就是与我一同躺在沙滩上吹海风。今天只剩下我,我的眼眶有些潮湿,不管怎样,你不经意的,恰巧是你的习惯,一旦这习惯消失甚至灰飞烟灭后,你才会惊觉心中某一部分迅疾蜕成为荒野,空洞得让人恐惧。
  
  素是我的习惯。仿佛明白得迟了些。如今,她正扑扇翅膀向光明一路飞奔而去。我站在海水里,潮汐漫过我的小腿肚,我感觉素就在沥青色的天边。她说水陌,人人都怕孤独。
  
  我想她是正确的。所以当程念安远远地举起相机对我狂拍的霎那,我朝他灿烂一笑。
  
  程念安说水陌,你相信命运吗?两个人相遇,就像一艘船驶进荒无人烟的岛屿,演绎开天劈地的新传说。我大笑,呛得眼泪横流,我说你讲的是美剧《迷失》吧,很可惜,那个结尾不是喜剧。话说回来,似乎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值得庆幸。程念安凝视着我说水陌你坚忍得叫人可怕。
  
  有什么可以了解的。这个一路追踪我的男人。我寻思自己是他的猎物。短暂的偷欢并不需要留下证据,最后我们会各自仰天大笑几声分道扬镳。他说他叫程念安,我相信。相信亦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没有谁会去追究真伪。我们像恋人一般牵手漫步,他从灌木丛中摘下粉白色的花朵别在我的发髻,临睡前我们互道晚安。偶尔我夜半醒来,斜靠在窗台:月亮正缓缓从云层穿过,潮汐漫涌轻敲崖岸,床上睡着一副我逐渐熟悉的身体和一颗陌生的灵魂。我想他会在某天夜里悄然走掉,像渗过滤网的水滴淌得一干二净。
  
  有一天他忽然问我:水陌,你相信什么。
  
  我把烟圈喷到他的眼睫上:我为什么要相信?
  
  3
  
  我怀疑这个世界。
  
  一般人总会把事情简化到对和错,把人归分于好或坏。除了白昼即是黑夜。我时常在想起素时犯迷糊___我们之间,到底谁好谁坏谁红谁白?
  
  素一定也想过这个问题,素说水陌,有一种人,他们生活在游离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我很少辨析自己的感情。尤其对素。我们相依相伴,一起上学工作生活,并没有因为身世而有过一丝一毫的罅隙,我们像彼此的亲人。也许正因此,我们才会蛮横扼杀对方的希冀以求自存。
  
  是的。没有素,我觉得毫无生趣。
  
  那一年,有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对年幼的我们而言,这种机会太难得了。那对年迈的绅士夫妇看中素:她表现得乖巧伶俐讨人欢喜,而我只是站在一旁一只灰扑扑的丑小鸭。我偷偷往素的白裙子上倒墨汁,背着她向那对夫妇告状,历述素的缺点,最后素留了下来。素是自己要求留下的,她说水陌既然你不要我走,我便不走。那时的素才九岁,却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淡定。我们坐在孤儿院掉光了油漆的秋千上,晃荡。秋千一直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刺穿人的耳膜,让人心生不耐。这幅场景的背景早已淡化,我记忆里头顶上空是酒红色的天空,几只聒噪的乌鸦在树枝间跳来蹿去。我想就从那时起,我跟素就不打算再分离了。
  
  素经常说:水陌,我们像彼此的寄居蟹。而今,我的心室空落,遗失了我生命中的经年累月。素死去后,那段日子一并如泡沫消逝,不着痕迹。
  
  程念安并不急迫拥有我。我们最近的距离约摸0.01公分。他的脸庞正对我,我们鼻尖抵触,这个男人好看的长睫毛舒展开来,随同他的呼吸颤动。他或者真的对我一见钟情,才得以控制住燃烧的欲望。这令我聊聊无趣。在这场跟踪与角逐的竞技里,我揣摩不透他的来意。
  
  有天傍晚我们在沙滩散步,我光着脚,像孩童那样去踩洁白的浪花,看它们一朵朵爆裂在我足底。一轮皎洁的满月从远处缓缓升起,而鼓浪屿的天空仍然霞光万顷,折射着余晖。白日与黑夜握手言和,像厮杀疲倦的对阵双方终于停歇下来休息。我恍惚眺见远方月光下素的脸庞,贴合海平面逐渐立起,冲我微笑。我的泪落下来,很快被海风吻干。程念安凝视我,指尖拂过我的下巴:
  
  “水陌,你有一颗善感的心。”
  
  我的手搭在心脏,我感觉到它在欢跳,对思念却一样无计可施。
  
  4
  
  短短几周,程念安竟然也成了我的习惯。离别被一再推迟,直到公司老总对我咆哮:你再不上班,回来就直接打辞职报告!
  
  爱情恍然一念。爱上一个人,会迷恋他的眼眸、迷恋他的唇齿、迷恋他指尖缠绕的芬芳。有些事情说不清道不明,但确实就发生了。无法逃避。分离那日鼓浪屿的温度极高,我们站在葛藤垂垂的古榕树下互道珍重,蒸腾窜起的暑气将程念安的轮廓雾化成一团,他的胳臂扣在我腕上,很认真地对我说再见。我的鼻端充斥着海水腥甜的气息,这季炎夏就像一场正走向幻灭的泡沫,结局是难以避免的轻凉。
  
  有件事我疑惑重重,程念安的去向。他从杭州尾随我到厦门却不愿和我一道回程。他说他要留下来搜集爱情的证据。我坐上轮渡回头望时,他萧索的背影匆匆扒过人群,流落到我视力不及处。我们互相留下联络方式,那终究更似一种礼节,并不能预示着将来繁花似锦。回杭后我工作到几乎不给自己喘息机会,因为每当安静下来,素跟程念安均会冷不丁地钻出来霸占脑海,让时间停顿世界静止。而他们,一个早登极乐,另一个,则在千万里之外。
  
  素爱上一个男人。木易事件过后,我们郁郁寡欢了一阵,然后有一天,素和我谈起她的真命天子。她吝于与我分享。我也总觉得真到那天,我会想方设法地让她离开那个男人,就像她让我离开木易一样。我们的爱如此冷血和自私,紧揪着对方的小温暖不愿撒手。我听她说完,撇出一只冷笑,我说希望你幸福,素。
  
  真的,我希望她幸福。这不只是口号,我却没办法说得更真诚些。我那时思索,如果没有了素,我肯定会孤独至死。结果现在我还好端端地活着。谁离开了谁,也还是一样地活,不过更孤单些。
  
  程念安第一次电联我是十一月十七。我赶文案赶到两眼昏黑,他的电话打来,口吻清淡:
  
  “水陌,是我。你好吗?”
  
  我一激灵,打翻了水杯,手忙脚乱地收拾残局,我说你好我很好你还好吗?程念安便笑了:
  
  “我准备回来了。在厦门呆了三个月,晒得堪比非洲土著。”
  
  尔后我们沉默。转眼三个月,92天,7948800秒种。我不只一次梦见他,我确信人的一生,就是伤痕掩盖伤痕的历程。程念安,是我的新伤痕,他和素虬结在一起,狠狠剜我的心。
  
  程念安又说:我找到答案,水陌,我乘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四点钟到机场。你要在家乖乖等我。
  
  不等我回答,他挂断电话。手机里传来茫然的嘟嘟声,我颓然坐下,四周忽然静默如无垠荒漠。
  
  5
  
  十一月的杭城,桂香四溢,空气甜美。程念安就在我对面,身后是宽大的玻璃窗,印出黛青色的苍穹。他熟门熟路地找到我的居所,自己动手泡茶,找位置坐。沙发转角的茶几上还摆着素灿烂如春的笑颜。程念安抚摸着册框,压低了嗓音说:
  
  “水陌,相片真是好东西。能让人在时光中永固。”
  
  我笑:“原来你跟踪的不是我,亏得我多么天真。”
  
  “可是水陌,你相信么?”他注视我,“我就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不语。我能说什么呢?一霎即永恒?相逢是缘?原谅我说不出这么憋脚的台词,生活不是演戏,没有ABCD那么多出意外。厦门之行后我在素的邮箱附件里认识了程念安,他说请你记住我的模样过两天我就会来到你的城市。可惜这封未读邮件素永远无法看见。
  
  程念安说水陌,我是真喜欢过素的。如今,我一样喜欢你。不仅仅因为你是她的朋友。
  
  我在鼓浪屿回溯我们的交往,离你越近,我越感觉熟悉。
  
  后来我反复问自己,究竟爱谁更多一些?水陌,抬起头看着我听我说:素一直只是个影像,而你是实体。
  
  我来到这里,找素。得知她出了意外。我在她的葬礼上看见你把头高高扬起,想抑制住汹涌的泪水,后来我看见你跑到角落里哭。
  
  那一霎,我就有了跟踪你的念头。
  
  所以水陌,从一开始,我要跟的的确是你。不是素。
  
  我想我应该泪水涟涟感动到不行,但我只是颤抖着点了支烟,我说程念安你知不知道有一种爱是会残酷到让人窒息的,我和素的情感当属此类。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应该离我远一些。
  
  程念安没有走。一个对爱情理性、执着的男人。他清楚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我们随意地交往:看电影、喝咖啡、偶尔到植物园散步,去天竺寺敬香。我们一同去拜祭素。南山园林的九百九拾级台阶,我们走得虔诚而缓慢。素被钉在灰白色的大理石上,眉眼如昔。这片清幽佳境成为素的千古居所。我的心脏砰砰博动,欢快得像是要跳出躯壳。
  
  6
  
  最后没有在一起。
  
  我已经习惯了淡然地看待一切悲离。程念安第六次向我告白,风声朔朔,他的表情凝重,我失声大笑。春暖花开,白堤杨柳醉春荫,西湖水粼粼。我的右掌心按在胸口,想起素说的永不分离,觉得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巫师。我是我还是素?有时连我自己亦分辨不清。
  
  素死了。另一场灾祸。天天行走的小巷那晚狂风大作,一位歹徒夺门而出,向身后的警察举枪射击,流弹打中了经过的素。我赶到现场时警察还在研究素的手机,那上面记录着素的遗言:
  
  “若我不在,我愿把我的心脏移植给我最亲爱的水陌。”
  
  就这样,素的心脏替换了我那颗患心肌炎症濒死的心,我们真正做到了永不分离。然而程念安,不论你深爱的是素是水陌,十年或二十年之后,她一样会走向漫漫长夜天国,此生此世,与你永不复见。
  
  我说程念安,我允许你与我游戏,可我不想亏欠了你。在这场似是而非的恋爱中,请保护好你自己不受伤害。
  
  我看见他眼中的花火一点点地黯淡下来,最后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在你,这不过是一场游戏。
  
  那天下午我们兴致勃勃地游览了周边景区,在湖中央泛舟,爬到雷锋塔上学孩童那样大声歌唱,暮光时分我们下塔,握着彼此的手道再见。我记得这一瞬间程念安的容貌,眉宇平直,眼神温和,挂着一抹安静的笑。我要送他上车,他摇手说不必。我看他的背影远行,慢慢消失在断桥盲点,周遭人群拥挤,这世界如此闹哄哄,像从来,都不曾有这么一个叫程念安的男子出现过。
  
  一切恍如梦境。至此,故事画上句点。留一段残缺不全的结束。我知道大家仰首期待圆满,只是圆满,从来就是一片一片的残缺拼补而成。恕我愿意困守浮世流年,捏一把沙漏,就此长醉。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26


在线胡涂乱写。有失计较。某娃娃恕。


      1



  以玛丽一家自幼时便与旁人不同。

  一家七八口挤在三间屋。老祖宗占一间,外公外婆一间,再加派两张床给大姨二姨,小房间挤两小萝卜头和小姨。


  拥挤如同一笼鸽。但是快乐。一家人嬉嬉闹闹,不觉狭仄。吃饭时又叽叽喳喳,像一窝雀。

  “听说张单家的鸡死了。被王平家的狗咬的。”


  以玛丽瞪大眼:那狗如同彪悍野狼?——她诺诺诺摇肥嘟嘟小手,表示不信。

  二姨并不来睬她。

  “王平家也惨了。听说那条狗给张家拖去,准备炖汤。”

  “啧啧。”

  “王家追到张家,那边并不承认,又怎样?哭哭啼啼掉转头回家去。”

  以玛丽喔喔叫,大姨摸一把她棉裤,抱起来丢床上:“现在还不知道预报,天天洗这些尿布,天阴又难干。”



  以玛丽蹬腿表示抗议:怎么搞的?她明明唤了许久。是她们注意力全在阿鸡阿狗身上。

  她一截白嫩嫩小腿,像刚清洗了的白萝卜,踢踢踏踏,大姨倒忽然笑了。同个婴儿计较什么?她又不曾懂得三言两语。

  大姨是错的。以玛丽知道他们在饭桌上聊些什么,她啜胖乎乎食指,嘿嘿笑。

  一般话题无外乎是:哪家的豆腐做得好,并不曾用烟熏过,炝得没味道;昨天孙家媳妇去了镇上,带回一款新式围巾;或是板报上通知了下星期的电影是哪一部。

  尽是无趣。

  无趣也是生活一部分。以玛丽很适应这种无趣,她坐板凳上自得其乐地玩弄手指,小姨端着面盆走出来,顺势在她粉脸上捏一把。以玛丽气得嗷嗷叫,小姨越发笑得直不起腰来。



  以玛丽并不想长大。长大什么好?她道听途说的悲剧不算少。且又要念书又要勤工,简直比畜牲不如。畜牲尚有局限的自由。

  然而无可避免要长大。

  同别的小孩一般,先爬,四肢着地,抹布块似这头拖到那头,那头拖到这头,再慢慢直起双腿,颠扑着走。

  小姨在前头拿块糖作诱饵:好玛丽,乖,过来,再过来一点。——那糖块用线系着,拴在一根细竹竿上,蚯蚓似扭来扭去。

  以玛丽心里同自己讲:别去,别去。脚下如抹一层油,哧溜溜向前滑去。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28

暗尘不起
安薇27岁生日愿望是尽快找到徐立行。

找到了怎样。将他剥皮抽筋吊死?这些安薇不是没想过,觉得没意思。徐立行四年前锦衣夜行,特务式潜入暗夜,就此黄鹤一去、白云千载。

安薇甚至想过:徐立行被车撞得面目全非,早已命赴黄泉。

她拍脑袋:真是罪过。仿佛脑袋就是戕害他的罪证。而今事过境迁,面对纪蓉天真无邪的提问,安薇淡泊一笑,翩然飘过。

纪蓉青春大好,理解的恋情百转千折,像演琼瑶电视剧。安薇举止似站在望夫崖翘首以盼的怨妇,孜孜不倦地等候,惹发她三天两头来打探。

安薇旁敲侧击:不是每段恋曲都有美好回忆。

纪蓉不解:何以浪费大好华年。

对牛弹琴。安薇摇头,小姑娘觉得红尘之中处处梅花三弄,她不碰壁不会懂爱,俗世烟火,哪来这么多痴男怨女——她求的只是一个缘由。

徐立行如果回头,安薇保证会劝服他“团成一团,圆润离开”。


安薇在一家大型企业负责质检。

安薇挽起袖管,脸凑得离产品只有几毫米。陈胜玩味看她:这批东西都经过认证,你们走流程,何必认真。

市价1万买个ISO9000认证结论。安薇半眯眼,那是两年前的行情,如今可能连1万都不用。

你叫什么名字?

经常有顾客要投诉,如今蛮不讲理的上帝越来越多,但不见得必须处处迁就。

安薇一指楼道:我的直接领导在302室,左手尽头就是。

陈胜大笑:我必须通过你领导才能请你吃饭?

安薇挑高眉:你又叫什么?我不见得会赴一个无名小卒的约。

那天落班,陈胜果然在厂门口,倚着车朝安薇勾手指头。安薇暗笑:名字起得如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实质行径如纨绔子弟,那根食指似招魂幡,引无数女子竞折眉。

反正闲着也无聊,且去探探深浅。或者玩一场暧昧游戏调剂生活。男不亏女不欠,才符合现代人的情感哲学。


陈胜是恋场职业选手,制造小浪漫、小感动无数。安薇生日,他送一大束玫瑰外加音乐剧门票,订的席位是全城最有品味的西餐馆。纪蓉眼珠弹出一脸艳羡:我要有这么个赤胆忠心的男朋友该多好。

这姑娘阳春白雪,所思考除了白马王子即是柔情铁汉。安薇不忍打破她的纯洁,微微浅笑。她与陈胜去吃饭,时常会遇见他“昔日旧友”,眼波抵对间有些私隐秘而不宣。安薇从不追问。陈胜抚掌赞许:你让我怦然心动。安薇叉一口沙拉塞进口:我没有探究的法律权利,也不想有。

人至贱则无敌。两性之间之所以有吸引力,大部分源出神秘,因神秘而美好。一旦走近,闹不好便烽火连城,拖累无辜,彼此眼中优点尽失,磕绊出许多枝节。世间失败恋情大抵如此。

安薇说:芸芸众生人人平等,你对我无须仰视。

陈胜说:我欣赏你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愿在胡同一通到底,誓死效尤。

安薇乐到几乎喷饭:我以为刀山火海是烈狱场景,请不要拿出惊吓我幼小心肺。

陈胜亦乐:我一向以耐性长闻名,等三年五载不算问题。

陈胜三十。古来言:三十男人一枝花。他不必着急跳进婚烟坟冢。

同是天涯寂寞人。安薇想:寂寞是悲喜不明花一朵。若徐立行不曾逃遁,今朝她不会这般洒脱。

人总是吃一堑长一智,越活越聪明。


《星语心愿》里,任贤齐可以死了生,生了死,惹得张柏芝一双泪眼婆娑,写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徐立行出现时,安薇正预备赴约去看大片。

徐立行浅灰色立领毛衣,容颜未改,站在楼道口惟诺称呼她:安薇。

安薇脸若春桃:好久不见,以为你携手旧爱环游世界。

徐立行尴尬:我只是想再见你。

安薇记起两年前生日心意:讨要他离开的借口。简直是浪费愿望资源。

徐立行自动交待:那夜我去街口买馄饨,碰见RUBY,她身患绝症,求我陪她最后一程。

结果呢?

她死了。

安薇沉默,原来不是所有桥断都属小说臆语,真有催命狂魔棒打鸳鸯。

昔年昔日,也许她会抱住徐立行痛哭流涕,尔后双双携手把家还。但毕竟时光荏苒,往日种种,皆似落花流水春去也。

是无奈,也是命运安排。

安薇凝视徐立行:我同情她,更同情你。你把爱情弄丢了。

这晚安薇失约,索性关了手机。她陪徐立行散步,听他说这些年风雨飘摇的生活。长夜漫漫冷风凛冽,路灯拉出昏黄的两只人影。安薇觉得胸闷。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如改成:人生只有初相见。那样,她会在回忆里搜寻徐立行的点滴,想来还会有些许温暖。


陈胜不再烦扰安薇。她失约,或许他勃然大怒:千辛万苦买来的票不值她一时情绪使然;或许他听说徐立行回头,自觉无望;或许,他们之间,本身就是一场狩猎,只看彼此视为对手的两者之间,谁更技高一筹——陈胜实无必要候到海枯石烂。

该收手时就收手,轰轰烈烈闯九州。

徐立行偶尔请安薇吃饭喝茶,目光千言万语。安薇当跟老朋友叙旧。嬉笑打闹,绝口不提其他。

纪蓉道:安薇姐,你拨云见日可喜可贺。

安薇朗笑:听过一句话没有?我喜欢的人已经过去,留下他形迹的空洞,怎么填塞也塞不平息,我爱的那个他,其实就只能住在回忆。

纪蓉瞪大眼老实回答:没听过。

安薇拍纪蓉脑袋:那你记着,这句话的创作者叫郭安薇。


小龙女邂逅杨过演绎出旷古恋情。假设杨过不曾到过古墓,她依旧能够冰肌玉骨笑看苍生,会少烦愁一大箩。小姑娘纪蓉白雪无瑕,一遇陈胜,好似被掐中七寸之蛇,半步难行。

陈胜等不及安薇寻到厂里,纪蓉一指街道:安薇姐男朋友回归,刚走不久。

水到渠成,纪蓉去观赏大片,顺带向陈胜暗示安薇痴态。

跟着抛媚眼、送绛唇、饮下醉生梦死酒,再来良宵一度。以为温存可以掳掠陈胜的心,谁知他毫不在意。

约会旅途十分坎坷,陈胜 “女友”全部免不掉遭遇白眼讽刺。

纪蓉眼睛肿如水泡,哭到面部抽筋:“安薇姐,他竟然要我做掉孩子。”

安薇叹息,她想纪蓉真不是陈胜对手。恋爱如棋局,总要棋逢对手才会下得兴趣盎然。


安薇约陈胜广场相见。喷泉珠玉般迸溅,陈胜轮廓模糊不清。

安薇道:纪蓉年幼,原谅她不懂游戏规则。但你既然接纳就该定心。

陈胜似笑非笑:郭安薇,你以什么身份来告诉我这些?

安薇顿一顿:你知道她喜欢你,你就肆无忌惮欺迫她。如若那个人是我,你会怎样处置。你们只是喜欢挑战难度征服高度。哪一天,当你老了,你会后悔今日太过轻狂。

陈胜望她,眼神清澈又冰冷,他说安薇当我老了,我会记住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真心意,被别人狠狠地踩在脚下。

安薇觉得,整个世界都疯了。


有些日子,安薇思海会冒出陈胜。简直莫名其妙不可思议。

纪蓉结束了与陈胜的交往。纪蓉的歉疚叫安薇手足无措。实在无所谓原不原谅,她与陈胜,也不过是两个寂寞的旅人。

安薇看纪蓉:疼痛果然令人成熟。她脸上的表情,分明写满淡漠。就像自己当年一样。

安薇就伸个懒腰,望窗外光秃秃的枝干,像一堆乱挥舞的手臂,只只指向天穹,无语相询。

春天总该快来到。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31

西游后传
刨一上午灰。终于从陈芝麻烂谷子里搜出来了。
来,开心一哈。

八戒相亲记

  八戒自被封上大仙,俸禄颇丰,锦衣玉食。本欲回高老庄将高小姐明媒正娶,哪知那高小姐只等了两年,芳心难耐,又觉着夫婿的脸面拿不出手见人,整日长吁短叹,以泪洗面。恰逢邻村一养猪暴发户对其展开穷追猛打的攻势,正中下怀,便找个理由就匆匆嫁了过去。——此时见得八戒衣着光鲜地回来,带来送礼的钻石有五克拉之重,把肠子都悔青了——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自己误信谣言,以为八戒在途中做了妖怪们的下酒菜,才会改嫁。

  八戒陪同唐僧远行十万八千里,一路上阅妖无数,审美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眼前的高小姐,五官稀疏平常,皮肤粗糙,还有十五粒雀斑嵌在脸上,一副人老珠黄的样儿。他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立马龙飞凤舞地写好休书一封,和高小姐断绝了瓜葛。念及曾经的滴水之恩,八戒仍把钻石送于高小姐。高小姐这才破涕为笑。

  原先的计划被打乱,却不能阻止八戒寻求MM的决心。他哼着小调来到庄尾著名媒婆不高明家。这不高明先前确也成全了不少老少配,美丑配,高矮配之类的良缘。有点小架子。八戒看到他时他正对着镜子鼓捣那粒象征身份的痣。八戒足足等去半柱烟的辰光,他才请他入座。八戒说明来意,丢下一撂钱起身告辞。不高明紧紧攥着花花绿绿的票子,从村尾一直送到村头。

  八戒之后除了吃便是睡的两天略去不提。第三日,不高明打来电话,说下午两点会领着一闭月羞花的女子在海望楼与他相会。八戒狂喜,从早上九时一直就呆在海望楼边吃边拿望远镜扫描。两时,不高明果然挽着姑娘如约而至,八戒的眼睛骤然发亮,口水也滴答滴答地不住下淌。真是一个标致的美人儿。八戒觉得食欲大增,又叫了一桌满汉全席就尽,才付了帐踱到楼下。姑娘到面前时他正在剔牙,赶忙把牙签扔掉,一边咧着菜肉塞满牙缝的嘴傻笑,一边伸出油腻腻的肥手要去捉姑娘玉腕。那姑娘至第一眼看到八戒腿就一直在颤抖,全靠不高明挽住,此时不高明又丢下句你们俩慢慢聊两腿抹油开溜,见八戒伸来的肥手,吓得高叫一声转身就跑。八戒跑步本是弱项,跟着追了四个时辰拐过六十八道胡同才大汗淋漓地将她在一个小弄堂里堵截。他想问姑娘你为什么要跑,话还没出口那姑娘已然面色苍白,忽悠一下晕了过去。

  第一次相亲惨淡收场。不高明跑来安慰八戒,说此女子属于小家碧玉,平素不出门,见不得大世面,思想里难免封建。现代的人,谁还讲究谁长得什么模样。又说会再寻几个比较开放的供八戒挑选。八戒只当他是开解自己,对自己的长相仍愤愤不平。跑去花果镇向师兄求助。(此花果山经旅游开发,已形成繁荣小镇)孙悟空自当上镇长以来,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开完会看师弟垂头丧气的样子,又听他诉说,笑得喘不过气来。
  “你这腌货,就你那尊容,不乔装打扮,还不把人都吓跑了?”
  “好哥哥,为了我的幸福,你就帮帮我吧。”

  孙悟空于是带着师弟先去镇上最好的美容理发店,把鼻毛鬓毛都刮干净,指甲也修齐整,将两只耳朵染上可爱的粉红色,又去镇上最大的百货商场购置行头,锃亮的皮鞋,笔挺的西装。再去仪态速成班学习仪态。几日下来,果然大有改观。

  在花果镇上呆了数日,不高明打来电话说安排八戒的相亲。这一回是在茶楼,照他的说法,是不愿历史重演,省得八戒为贪吃而误大事。八戒的仪态也学到一些,就是走路昂首挺胸时硕大的肚子会挡住视线。而且从正面看去,就像一个大皮球冲自己滚过来。要去减  肥班学习已来不及。无法,孙悟空只好扯来三尺白绫,像女子束胸那样将师弟的圆肚皮勒紧扎实,并一再嘱咐他不要用力。八戒很是难受,为了自己将来幸福,也只好忍住。

  辞别师兄。八戒开始第二次相亲。不高明果然自有一路,将地点选在幽静的茶楼,不仅音乐动听,连灯光也柔和得令人心醉。这回来的是一个超现代的女子,一条裙子短到只盖住屁股,衣服也略微透明,隐约见到里边的黑色胸衣。她对八戒的长相倒不以为意,还称赞他的耳朵实在太有个性。八戒听她赞自己,不禁喜上眉梢,又见她艳红性感的小嘴噘着,心旌神摇,直想把嘴凑上去。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八戒来前虽说已吃下甚多,但在茶馆坐得良久,喝了不知多少N杯茶,又一直在嚼花生米开心果之类的东西,此刻一个屁在肚子里回旋,就要爆炸。他唯恐伤及形象,硬是强忍住,对小姐的发问也不敢多说,只是嗯嗯啊啊地支吾,偏偏那女子不识好歹,还将粉脸递了过来,问八戒:你怎么啦。她身上浓郁的香水味也在这刻飘进八戒的鼻子,八戒禁不住打了个喷嚏,牵动神经中枢,噼哩叭啦地放出一连串又臭又响的连环屁来。那屁憋得太久,总算放出。八戒竟舒服得忘记师兄的警告,得意地笑出声。他声若洪钟,这一笑,活活地把绑在肚子上的白绫挣断了。一个肚子,顷刻反弹出来,震得桌子移动半米。那女子吓得早已拔腿,待八戒醒悟过来,哪还见到她的影子?

  八戒心里那个懊悔啊,恨不得再遇到个妖怪,把自己扔到沸水里煮一煮,把油脂给煮没了。孙悟空也气得只顾抓耳,因第二天要去外国公干,只交待八戒要去减肥学校,和肥胖好好斗争,争取彻底决裂。至于学费,均可挂在他的头上,回来再做报销。
    八戒上了减肥学校。这是完全封闭的一所学校,实行魔鬼似减肥方法,地狱式训练。具体措施如下:
  • 每日五点起床,十一时入睡。跑五千米,挑七千个沙袋,(学校正在盖新教学楼)
  • 一日三餐。早餐开水一碗,馒头一个。中餐青菜汤一份,白饭三两,晚餐萝卜汤一份,面包一个。
  • 凡学校老师交待的事情,均得照做。比如跑到邻镇买个他喜欢的丝绢什么的。又比如老师搬家,就算住二三十楼,也要争先恐后地去做。

  八戒学习了两个月,卓有成效,减去体重三百零二斤,获准毕业。不高明见到他时,嘴巴可塞下一个鸡蛋。第二天就给八戒安排与PPMM在公园见面。那女子是本庄一朵花,八戒离开庄子去取经时她才五岁,现已出落得亭亭玉立。

  八戒兴奋得一夜无眠。第二日一见,果真名副其实地美丽。他们在公园里漫步了一会,谈些无关痛痒的话题。那女子提议去划船。八戒自是求知不得,如此一来,便可近距离接触——

  当下欣欣然答应。小船偏离了湖岸,八戒看着碧蓝的天,清澈的湖,还有对面这个有阳光笑脸的美人,激动不已。她询问起他西去取经的事情,八戒毫无疑问地大大描绘一番:如何与妖怪们厮杀,如何英勇地救出师傅,至于贪吃和退缩,却是一概不论。见美人眼里全是钦慕的神色,更觉豪气云天。

  “亲爱的,你去过不少国家吧?”连语音也是娇滴滴,缠绵得很。

  “是啊,我们这一路,去了女儿国,金鸡国……最后才到西天印度的。”

  “啊?怎么尽是些小国家,名气都没有的。嗯,你去过美国吗?加拿大?瑞士?法国?”见八戒一脸惶惑地摇头,脸色不禁阴沉下来。

  “那你去过印度,且呆了不少时间,那边国籍总是有的吧。”

  “什么——国籍?”八戒讪讪然:“我的身份证还是高老庄的哩。”

  “啊?”她显然大失所望,转头向划船的师傅说:“师傅,把船划回去!”

  船一靠边,美人儿就怒气冲冲地上岸,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八戒不知自己何时得罪了她,看她晴转多云,很是不安,又见她没有等自己的意思。喊她等等。

  “呸!你以为我真稀罕你那点老黄历?我要的是绿卡,知道吗?不然,谁愿意跟你一头猪长相厮守?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

  这话言重。八戒只觉一股寒意直冲脑门,浑身上下不住地打哆嗦,一口气直冲上来,咽在喉咙口,两眼翻白,竟晕倒在船上。

  ……

  八戒在医院躺了半个月。其间不高明来看过两次,见他性命无虞,就再也不现身。孙悟空从国外回来听到消息,匆匆赶来看他。亲人相见,分外心酸,八戒抓住哥哥的手直落泪。为了相亲,他付出的时间金钱不说,反而几欲搭上性命。念此,更是泪如雨下。孙悟空怒道:

  “你这腌货,怎么这样想不开?无非是女人嘛。还怕没有不成?”

  “哥哥,我现在万念俱灰,不想再谈了。”

  “说这种丧气话!我这次回来,还有一个好消息是要带给你的。”

  “什么好消息?”

  “我姨婆的妹妹的外甥女的姐姐的同学的女儿,早就看上你了,只是女孩子家,不好意思开口,这次若不是我说起此事,他们也不会告诉我。你这腌货,福气倒是不错。”

  八戒听此消息,精神大振,连输液的针掉落也不顾,坐起身来,脸泛红潮,探问那女孩子的喜好。悟空看看他,摇摇头。说那女孩子原本是看上了八戒肥肥壮壮,满身贵气,可现在——他长叹一声。

  “不要紧,哥哥。只要她喜欢,我赶明儿就增肥去。还望哥哥多说些好话,让她等上些时日。”

  ……

  八戒又去最好的增肥学校学习,这一次,他是铁定主意,非她莫娶。

  虽然,她长得不咋样,听说,还是个猴子。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34

真相

 家凤说:那个夜晚,月亮像只刚烙好的甜面饼,又薄又脆。孤儿四喜趟在水中央,河流哗啦啦地奔流着。对岸的芦花,黑压压挤成一片,在风的手指尖滚荡。一叠一浪地招摇。


  家凤对着红烛在纳鞋垫。额上密密麻麻的皱褶和松木箱里纳好的鞋垫一样多。依旧是静寂的夜,纺织娘在院落里鸣唱,猫头鹰蹲守在山坡的古槐树上,村庄里偶尔回旋了谁家狗的轻吠。一声两声地掩息下去。


  她记不清那一夜究竟曾发生过什么。四喜光着的脚丫,月色底下像仙人掌。家凤的油亮的粗辫子松散开,遮盖住四喜的脸。萤火虫儿一群两群地盘旋着,通体散溢着微微莹绿的光泽。


  四喜要走很远的路程。她没法送他。握着十几双纳好的鞋垫,隔了铁栅栏伸长了脖子望。朱漆大门长命锁,阿爸坐在小板凳上,“叭嗒叭嗒”地吸旱烟。家凤看日头从淡粉到金黄再添了微紫,眼泪像断线的珍珠直往下掉。


  媒婆上门喝茶,家凤走到她身边,轻声告诉她一个惊人的秘密。很快,秘密长着翅膀飞往每个人的耳朵,越传越为神奇瑰丽。流言马拉松地跑了一圈,最后又回到起点。家凤什么也不辩解,只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微笑地面对来询问的亲友。于是,他们说:这是事实。家凤是残花败柳了,四喜逃逸了,并且,家凤傻了。


  四喜没有回来过。阿爸阿妈去世后,家凤卖掉房子,在河流不远处建造了一间小屋。她种各色菜蔬,晨曦时拿去集市交易,扣除吃饭的必须,节余的钱都买了零碎的花布,针线。晚间家凤挑针拈线,挑一支红烛,便对着微弱的烛光喃喃细述,说那一夜的风情。家凤触摸着四喜粗糙的脚趾,轻柔地说:

  四喜,我纳了许多鞋垫,明日你带上。


  家凤有一双白皙嫩软的手,等待之中绽放出无数错综复杂的筋脉,年轮一样缓缓盛开。家凤的辫子盘结在顶,雪白雪白。她揉一揉混浊的眼睛,望一眼窗外,老槐树的叶子抖动得“簌簌”直响,家凤说:

  累了。休息一下。


  家凤走到床边,平躺下,捂着没纳好的鞋垫搁在胸前。风吹着艳红的烛,火苗左一下右一下地蹦跳,沁出滚烫的泪,滴在台座上,堆积成一座绵延的思空城。


  那一夜,异常清晰地浮现。四喜的光脚丫。家凤松开发丝,半侧着脸看四喜。四喜捧了家凤的脑袋,极轻地啄了一口,四喜说:

  家凤,等我赚了钱回来娶你。


  他们断论。一:家凤是个疯女人。只有偏执狂,才做出让人叹为观止的鞋垫而又将之锁在箱内。

          二:家凤临死还不忘搂着鞋垫,它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人穿的。这个人,一定是有妻室的,他与家凤暗度陈仓。所以,家凤装疯掩人耳目。

          三:若一二条有误,请将之合并为此条。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40
雨一直下,下得心里发了芽。
(碎红如绣自家露台摄影作品)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41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42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43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2 12:48
找到一个好玩的片段:小布什VS萨达姆
剑未出鞘
  慢着,我还有事要说。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布什阴着脸,道。

  当今江湖谁者为大?

  这个问题始料未及,布什不由征了一征。他本想说当然是我美国派居大。转念一想,这次出兵围缴巴格达,那英国派也出力相助。虽说布莱尔那厮不过是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一个无名小辈,但此次征战非同小可,还是不可得罪他的。只好放开嗓门高喝道:

  自然是以联合国为泰山北斗。

  萨达姆双目虎虎生威,如此说来,围攻我伊拉克仅是你一人之意喽?我们虽有仇怨,却不至遭此大劫。布掌门上次说要查检危险武器,鄙派也已遵命照办。布掌门何须苦苦相逼?是不是看中了鄙派的镇派之宝啊?

  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布什的脸刹时变作猪肝色,他暗忖:这小子心理学术倒是不赖。只是,这无耻之欲,他又怎肯承认?当下拔出剑来,长啸一声:

  萨达姆,你杀人无数,作恶多端。今天,就让我们美国派来为武林除害!废话少说,拔剑吧!

  说罢,一招飞毛腿,横扫萨达姆的腰际。


  这一招飞毛腿,乃是从九阴真经里提练出的精华,加以改头换面(这是布什最擅长的,窃他人之物为己用)而成。是至阴至毒的武功招术。布什这一招使来,用了七成的功力,可以开山劈石,想那萨达姆不死也即伤。眼看萨就要中招,只见他一个旱地拔葱,硬生生地将身形拔出丈许,躲过一击。
  布什,你也忒欺侮人了些。萨达姆怒道。同时一招黑虎掏心,向布什当胸攻到。

  布什身形轻闪,避过一旁。桀桀怪笑,道:

  就凭你那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真是不自量力。

  布掌门此言关矣。忽然,一个声音传来。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霎时,漫天黄沙翻腾,布什和萨达姆均心下一凛。萨达姆又惊又喜,惊的是本国居然有此高手,内力浑厚,若他前来助阵,则胜算就大。若是他落井下石,凭己之力应付布什本就占不了上风,那该如何是好?喜的是这一声,让布什暂且收手,他刚才避过飞毛腿,实属侥幸,借此间隙正好调匀真气,再备一战。

  是哪个多管闲事的?布什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本已有把握战胜萨达姆,给这一声唬了去。一时气极,连话都冒火。有胆就出来,躲躲藏藏的,算什么英雄好汉?

  本人不过一介草民,本来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话音刚落,但见一人已在面前。他身形其快,就连布什也没看清他使的什么步法。

  那人头戴一破布帽,身着蓝衫,络腮胡,歪嘴。脸上有一寸许长的刀疤,面相极丑。他使一根木棍。

  我道是谁,原来是个丑八怪。布什从鼻孔里冷哼一声。

  那人也不怒,只是嘻嘻笑道:

  鄙人从未说过自己风流倜傥过,当然比不上布掌门油头粉面,玉树临风倒。倒是布掌门心如毒蝎,让在下好生敬佩。

  布什一生风光,何曾给人如此羞侮?听及此言,他肺都快气炸了。疏知布什这个人,果真心地歹毒,却是极要面子的。如今给这一个丑八怪嬉落,顿觉颜面扫地。当下一招风卷残云,挥剑就刺。


  剑光茫茫。听得一声龙吟,这剑原来就是耗费白银亿万,用纯金制成,上面镶满细钻的天倚剑。想当年,这剑随着布什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特别在几月前攻陷邪教塔利班教时所向披糜,是布什心头宝物。(虽然为铸此剑,曾累死工匠百人)
  那丑人就地一跳,攸地从沙尘中钻了下去。布什剑气所指之处,轰然巨响。地裂两片。

  远处,萨达姆抿嘴窃笑,他还道是什么功夫如此了得,原来不过是平日里乡下之人躲避野狗而使的狡兔三窟。那布什料是神通广大,对此地地形却甚是陌生。更不懂民俗风情。是以一时手足无措,挥剑乱砍一阵。

  那丑人似是鬼魅,来去无踪。转眼间又从布什的靴下探出一只手来,握住布什的脚踝,用力一扯。布什幼时曾拜在美国李派少林(其祖师乃少林叛徒李洪志是也)门下。基本功练得甚为勤快。他倒非为了强身健体,实是应验了那句俗语:亏心事做得太多。三十多个保镖也唯恐护不住自己,成为暗杀的对象。丑人这一拿捏,分寸似是正好。竟不能将布什拽倒,反倒将自己暴露无遗。布什狞笑一声,一招长空直下,剑花幻化万朵,将方圆几公里都笼罩在剑光之下。

  萨达姆一边看得惊心动魄,暗叫一声,不好!

  那剑光之中,分明隐藏着数枚针尖大小的暗器!冲那丑人扑面而去。

  暗器之中,本属四川唐门最是精湛。但轻易是不耻在暗器上淬毒的。布什爷爷的爷爷曾随军入侵四川,逼着蜀派第一百零八代传人交出毒器谱,然后用一挺机关枪,扫尽唐门中人灭口。布什此时使出暗器,意在一剑击中,若是不中,也可用暗器伤人于无形。

  萨达姆大叫道:当心暗器!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布什长剑挥到,那丑人绝无生还之理。他半个身子仍埋在沙尘之中,又与布什隔了咫尺,——就要葬身剑下。萨达姆看得心惊,只张了个嘴,竟唤不出声来。
  那丑人不避反进,双手举着长棍,向那剑光迎了上去。

  布什怒道:找死!又在剑上加了几分真力。

  但听得地一声,长棍已然断成两截。那丑人怒吼一声,将身提起,一招怒海狂花,向布什飞身扑去。

  布什心下骇然,思道:

  这厮功夫恁是了得!阿拉伯人均是蛮夷,只怕是想玉石俱焚。

  他这么想着,不敢硬战。步伐轻移,身子竟像个陀螺般地转了起来。

  萨达姆笑道:布掌门,怎地使起这等蛤蟆功来了?你放心,鄙派只有勇士,绝无小人。掌门不必害怕。

  这话似乎也并无道理,但听在布什耳中,却是嘲笑。上回攻克塔利班,便有数十蛮夷在身上绑了炸药,欲两败俱伤。布什生性阴险狡猾,当时指派了大弟子赖斯去应战。反正此弟子亦是黑人,就算战死,封她个名号,也不会激起多大民愤。

  那丑人手持断棍,当胸攻到,布什哪敢怠慢,横剑去挡。疏不知那人此招是声东击西,他突然中途弃棍,换拳为掌,从长剑底下一招恶虎下山,着着实实地打了布什一掌。

  这一掌虽则打到,却是内力松散。故布什只是小退几步。他明白,那丑人适才躲过他的剑花,却未躲过他的暗器。那暗器上淬的是当今世界奇毒鬼见愁,常人中了立即身亡。就算是功力百年之人,没有解药,也断无在七日之内活过来的。他意念急转,朗声道:

  小师傅武艺甚好,何至于沦落于此?不如改投我美国门下,一辈子享受不尽荣华富贵。

  呸!布什秃驴,你杀我一家十三口。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布什愕道:我何时杀你一家?

  那丑人捂住胸口,道:空虚城外,你那三弟子欺我妻女美色,强暴不成,便纵火为凶。你承不承认?

  布什弟子众多。平日疏于管教,此事犯下多如牛毛。哪还记得那么清楚?只好讪讪一笑,道:

  就算不愿改投我门,只要你不帮萨达姆,我便可以给你解药,免你一死。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38
加菲猫
/碎红如绣



我要讲述的中心与标题无关。一九九五年夏,段小楼心目中排名第一的卡通形象是西瓜太郎,故而艾子青顶着一截马桶盖很神气地坐在身边时,段小楼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现在来说段小楼,我们的女主角。诚然,她很漂亮。干净嫩白的脸蛋,扶风弱柳的身段,眼睛像两泓清澈的山泉。NO,他需要找出一个绝无仅有的比喻去形容:

“我初见你,就被触动了。”艾子青皱眉,咬住笔杆,文字这东西多少带有欺骗的企图,因为需要接近,就无端多出点莫名其妙的赞誉,接着写:

“看到你,我就想起立波糖。那么酸,那么甜。”

信没有送交段小楼,被同宿舍的兄弟传阅后予以销毁。

后来段小楼凭空多出个雅号:立波糖。


好了,时间的指针在九五年夏末秋初的某一天某一刻停摆。你可以想象天空一碧如洗,窗外的新叶葱翠馥郁,我们可爱的立波糖小姐拢着漆黑潮湿的披肩发,款款走来。她走到床沿,毛巾搭在肩膀,一个回眸,望见了书桌上灿若红脂的玫瑰,这时从草坪间冉冉升起一串歌声,伴随着吉他颤动的弦音。

段小楼擎着玫瑰,提起裙裾冲下楼。男孩子举目,霎时电流交错,火花四溅。

段小楼冷哼,抓起花朵朝楼下掷去,不偏不倚摔在琴弦上,吉他发出短促而沉闷的一声呻吟,可怜的男孩惊惶失措地抬起脸,却只瞧见窗玻璃后女孩子忿然扭过的头颅。

还有七八九十种设想。假如事件的起始过于浪漫,若干年后段小楼回忆的过程则会减少许多苦痛。她大可以视那次交往为自己阅读了某篇感人肺腑的小说而渎生的后遗症——将生活,小说和臆想混为一体,是绝大多数女人拥有的通病。

但事实是,她,段小楼。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左纤纤的友情蒙蔽了双眼。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夜晚,她应允了好朋友的恳请,陪之与其男友看通宵电影。

自然他也去了。段小楼记忆中的那次约会,充斥着影院里鱼龙混杂的气息:香水,爆米花,男人的臭脚丫还有糜烂的水果。动静也是一拨拨的:黑暗中的喁喁私语,吞咽饮料的声响,边座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寂寞的影子互相贴紧,最后溶合在一处,从眼睛正前方欺近,渐而传出如同啮齿类动物啃食食物的“窸索”声。

段小楼就是在这样复杂而又充满诱惑的环境下头脑昏疼神经麻木。三更一过,更多倦意排山倒海狂奔而来,我们的女主人公头慢慢倒向一侧,身体倾斜成45度角,她睡了。

不要误会。起码现今从段小楼的观点出发,那晚她是矜持高贵而不容侵犯的。她的困倦,仅仅是在固定方位将绷紧的精神适度放松,那只是介乎清醒与梦寐之间的游离状态。能够断定,他们从进场到第二天黎明晓雾弥漫踏出影院,统共说了三句话:

“吃点什么。”

“放的都是旧片,没看头。”

“累了吧,先睡会儿。走的时候我叫醒你。”

对他的关切,段小楼一并以缄默来应答。一出影院,段小楼就扯住左纤纤的胳膊,走得脚底生风。那俩个男孩儿,被抛在身后,逐步成为两只朦胧的茧。

好像月色微醺,可太阳也一并爬了上来。


那晚过后遇到一个问题。在阐明问题之前我先来介绍一下段小楼他们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坐落在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的西北面,这座城市温吞如水,极易滋生爱情,并且从一个个凄美的传说中可以窥见它与生俱来独特的忧伤魅力:女性容颜与她们悲剧性的人生相辅相沉。

学校占据的一方土地据说当年还是抽签得来。由此推断昔年此处有多么繁华荣盛,即使不曾留下任何标记,还是能从包囊了全省各地辖市的道路名称和那些破败的,翘着廊檐的古老房宇睥出一些端倪:绫新绸缎的女子斜倚在高悬着红灯笼的门槛下,香罗小扇,珠绫方帕半掩了珠唇,对来往路人嫣视媚行。待执着客官的手,背转了身子,三寸金莲向后一提,露出一颗粉嘟嘟的绒球来。那门儿“吱扭”一声合上了,还有女子的轻笑从里边阵阵传出。

风尘摇曳的日子。

终究是远的,段小楼偶尔会在某间改作临街商铺的屋檐下伫足,仰望早已腐朽不堪的雕梁画栋:它们在岁月长河洗礼中早剥落得一塌糊涂,那些连轮廓也难以辨认清楚的浮雕,更像是一团陈年旧布,浑黄,泛着蒙蒙的尘光。

商店生意不好,售货员趴在柜台上,一只眼紧挨着桌面,另一只眼警惕而疑惑地盯住段小楼,这种姿态另她肥胖的脸一下子变了形,仿佛一只鼓动半边腮的蛤蟆,蹲在田间蓄势待发。这种情形维持了十几分钟,然后她双臂往后抡了抡,壮硕的肩陡然一窜,直起身朝门口走来。

“小姐,要我帮忙么?”

  夏季的高温仍然笼罩着这座城市。女人边问,边迅速地对眼前的女生进行了侦察。她穿着极普通的白色短袖T恤,浅蓝色牛仔裤,头发束在脑后,有一双极为动人的眼睛。这双眸子的瞳仁是微褐色的,嵌在莹蓝的眼白中,透出无处不在的单纯和一点点迷茫的忧郁。女人很快判断出她的身份,XX学校刚来报道的学生。通常一年级新生才会有这种不知所措的神态。当然,凭职业敏感,她还能断定她并不会在这类物价高昂的小店里购置礼品。女人的手臂挥了挥,像在驱赶并不存在的蚊蝇,她说:

“天太热了,进来坐坐吧。”

段小楼的思绪被牵引回来之前,完全白花花一片,几乎是停滞了的。汗珠密密麻麻地沁在前额,把一缕细小的发丝都润湿了。她跟着女人走入店里,在她身边的方凳上坐下。墙上挂着的电扇发出“嗡嗡”战斗机一样的聒噪声,淹没了柜台上方钟表走动的“滴嗒”声。店里摆设并不齐整,零乱的小玩意随意躺倒在一块,价格标牌横七竖八地排列着。墙角的一只篓筐内,还堆积着破损的玩具,纸笔。女人百无聊赖地翻阅了会儿八卦杂志,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到段小楼身上。她问了她的姓名,地址,所学习的专业,女生以一种又大方又严谨的态度一一回答提问。女人显然对这样的闲聊打不起多大兴趣,她扭开收音机,打算用广播消磨剩余的工作时间,她听着听着,头就伏了下去,抖动的两腿慢慢停缓了幅度,女人的眼皮上像压了两块砖,天气实在太热了。

段小楼仔细聆听电扇鸣吼时钟表的呜咽,它们哭得短促而富有节奏。收音机里主持人哼唧的语调大概在说一个楚楚的爱情故事,他刻意压低嗓子,反而显得语气含混,听上去如同听和尚在做功课一般。段小楼眼前忽然跳出一条行将翻白肚皮的鱼来,双目鼓出,艰难地呼吸着。

从前在家,也是夜夜都必须听广播的。有一回是一个男子的遗书,被四处寻找的女朋友拿去电台呼唤。主持人是位感性的女人,读到最后居然泣不成声,这令原本就喜欢她的段小楼很是感动。女主持最后说:

“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这个男孩子能勇于直面病魔和爱情。逃避不是解决的办法,它只能让你不想伤害的人更受伤。”

段小楼的睫毛凉润了,她想女主持的心灵如此美丽,也必定拥有一张迷人的面孔。若不是后来事过境迁,而她又那么凑巧发现那位被病症折磨的男人正捏着玫瑰花向年龄不算妈也堪称阿姨的女人示爱,她基本上就要崇拜女主持。那天段小楼很生气,打电话去电台,一连被拒绝了两次。后来偶像总算忙里抽空接听了她的电话。听段小楼气急败坏陈述,女主持一律以是吗,呵呵,有这样的事来表达她此刻的复杂心情。谈话转移到重点,她一再恳请段小楼仔细回想,是否认错了人。而段小楼则指出男人全部特征都与广播里述说的完全吻合。女主持沉默了片刻,段小楼听见她在指挥谁说:切断,切断。接着收音机里突然冒出小虎队的歌声,像跳闸一样切断了自己的声音。当然,听筒里女主持还是与她娓娓交流的。她说就算你没有看错人又能证明什么呢,这档节目已经播出很长时间了,那个女孩子也没再来过电台。也许他们都已经协商过了,我们身为外人的,又插什么手呢。她说谢谢你对我这个栏目的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她挂断电话。段小楼对着听筒足足愣了三分钟,才“叭”地摔下电话,回头关掉了收音机。

第二天同桌琪儿在物理课上捅段小楼的胳膊:

“小楼,昨天是不是你打电话去电台?认错人了吧?”

“我没有认错。”

“还没有?主持人都说了,说你认错人并一再交待她替你向当事人道歉呢。”

段小楼呼地站起来,她坚定自己的感觉,相信眼睛是不会撒谎的。怎么会有莫须有的道歉呢。这太不可思议了。她这么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招致了全班同学的白眼并被秃顶的物理老师罚站整整一节课。

这件事让段小楼对女主持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她不再守在收音机前听她的故事了。两个月后的一个傍晚,段小楼和琪儿亲眼目睹了女主持如同一只凶猛的老虎,用最恶毒的语言肆意漫骂不小心骑车撞了她的小男孩。其实他不过骑速快了些,车把擦了她的前襟而已。女主持暴跳如雷,把所有段小楼闻所未闻的粗俗话语竹筒倒豆子似地骂出来,骂得滔滔不绝,直到他们被警察带走。段小楼简直看呆了,琪儿十分兴灾乐祸,压低嗓子对段小楼暧昧地笑,她说小楼你算报了一箭之仇,这下子有好戏看了,她可是这镇上最著名的电台主持人呐。

段小楼没料到曾经的偶像居然是这副模样。倏然间从脚底升腾起一股凉气,直撞心房。段小楼想起女人赤红的脸,张牙舞爪的表情,听见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很轻微地响了一下,“卡嚓”碎了。


女主持对段小楼最深刻的影响,是改变了段小楼的人生坐标。在此之前,她一心想去广播学校,以便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擅于捕捉,倾听和慰藉旁人的优秀主持。梦境破碎一年以后,段小楼以优异的成绩考进父亲指定的学校,也就是现在就读的这所。

成年后的段小楼时常想,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早已被注定的。假如生命事先不曾规划,接下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或者发生了走得也是另一条轨道。比如,初恋,比如,爱情,比如,牺牲。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40
      
                                                                     啾啾

        那只鹌鹑,是小C在学校后面废弃的食堂发现的。
  
  我印象里,它确乎是圆鼓鼓的模样。乌豆似的眼,灰褐色的毛,在瓦砾间蹦跳。小C买了块豆糕,撕下碎屑放在足前,它并不来叼食,远远地观望。小C又掰了一块,投掷过去,那鹌鹑反往后蹿一步,立定,面上流露出狐疑不信的神气。这时上课铃声响起,小C便将豆糕整个丢在地下,拍拍巴掌,拉着我向教室跑去。
  
  课没有细心听。眼前总是呈现出鹌鹑狐疑的神气和那一片荒地来。放学后与小C商计,决定将鹌鹑带回家去。那阵子吃炸鹌鹑的风气盛行,它或许是只落难的鹌鹑公主,刚从刀口下流亡出来。
  
  它仍旧不飞,与我们遥遥对峙。豆糕的渣子满地都是,被一队蚂蚁驼着走。小C以为是鹌鹑吃剩下的,我却很不以为然,觉着它既然是鸟,便应该恪守鸟道,光吃菜叶和树虫才对。
  
  我和小C蹑手蹑脚地靠近它,鹌鹑警觉地缩了一步,啪嗒,正好掉在小土坑内。小C擎起它托在掌内,小家伙的身躯随一双细脚伶仃的爪子不住打战。小C抚摸着它的羽毛,说:
  
  “小Y,你看,它的翅膀受伤了。”
  
  我蹲身一望,伊的翅膀上确实有一道浅浅的划痕,它又圆不咙咚,难怪不能够飞起来。我们便找了只纸盒,装着鹌鹑举在怀内,欢天喜地地回家去。
  
  为鹌鹑的栖身处,我和小C争论了一番。她父母极恶动物,平素连见邻居的小狗也嫌骚臭,要捏着鼻子行走。我家固然不要紧,但恰好养着猫,叫它们和平共处全无可能。小C更放心不下,顷刻间,她对它已经建立起深刻的友谊来了。
  
  最后我们将鹌鹑放在老年活动室的阳台里。那时活动室内容并不丰富,搁几份画报书刊作为一室,再摆几堆麻将作另一室。阳台搁置着破败的桌椅,与活动室界线分明,自成天地。我们决议轮流为它供需食物。小C很是高兴,并为鹌鹑取名叫做“啾啾”。
  
  “啾啾”在我们的照看下越来越光彩照人。它披着灰亮的羽翼,头顶上细小一簇浅黄色的绒毛,眼睛晶亮。它与我们熟稔了,一听见我们的脚步声就从角落里跳出,跃在我们的掌心里“啾啾”地叫唤。它爱吃白菜叶,剁得细碎的黄瓜,偶尔也吃米饭。我和小C每天将它小窝里的报纸换好,打扫掉“啾啾”的鸟屎,遇到艳阳天,就把纸盒拿去晒会儿。我们并肩坐在阳台,暖融融的阳光趴在我们的膝盖上,映出一片片金色的叶子,中间是一会安静,一会鸣叫的“啾啾”。
  
  我们都喜欢“啾啾”,它固然不会说话,却天真喜人。它越来越胖了,远远瞅着,像一只灰褐色的小肉球,一忽儿弹到东,一忽儿弹到西。它的毛色油润、光亮,肥厚的翅膀上镶着幅美丽的花纹。啾啾时常直愣愣与我们对视,然后扑打翅膀蹿两步,险些一头撞倒,“啾啾”晃一晃脑袋,这憨厚的模样逗得我和小C大笑不已。夏季多暴雨,往往一面狂风大作,一面雨就噼哩啪啦地砸落,我来不及打伞,奔出门去转移“啾啾”的窝,等赶到时,却见小C半蹲着逗弄“啾啾”,雨水顺着她的发梢淌进脖颈,而“啾啾”正趾高气昂地踱着将军步走来走去。
  
  后来小Z也加入照顾“啾啾”的队伍,小C有一次很得意地告诉她这个秘密,小Z便强烈要求加入。“啾啾”并不惧怕新来的朋友,头一回见面就跳到小Z漂亮的鞋面上拉了泡屎算作见面礼。小Z也不恼怒,笑嘻嘻地摸“啾啾”的小脑袋,它于是更加放肆,干脆用黄褐的小尖喙啄起小Z的裤腿来了。
  
  我终于因为一件琐事与小C闹翻了。我们错开时间去看望“啾啾”。有几次,我远远地看到小C蹲着的背影,便走开去,直到她离开。“啾啾”似乎也察觉到我们之间的龌龊,不像从前那么爱唱爱跳了。它时常偏着脑袋,直直地盯着我。我对“啾啾”说话儿,讲小C和小Z,讲班中的事故,讲到索然无味,然后眯起眼睛看刺眼的太阳,眼泪顺着脸颊斜斜地爬下来。“啾啾”站在我的身旁,庄严而又安静。
  
  过阵子,外婆也知道了“啾啾”的存在。这个干净慈祥的老人,给“啾啾”准备了一块温暖的棉絮垫子:是外婆亲手缝制的。(她本来想领“啾啾”回家,可我觉着小C小Z一定不会答应,便摇手拒绝了。)我这才感觉天气渐渐寒凉起来。
  
  “啾啾”很喜欢它的新窝,也很喜欢与外婆亲近,外婆每天都会变着法子给啾啾制作点心:比如青菜面、蒸馒头。青菜剁得细碎,馒头里还添加了火腿肠。我现今回忆起来,外婆与“啾啾”在某一点上是共通的。她们都那么真诚地等待和守护着爱,一直很安静。而那块垫子,却成为我与小C友谊的转折。那天我正看着“啾啾”啄食,小C悄悄走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头仰望,天空湛蓝湛蓝,云朵像一片片洁白的瓦片。
  
  小C说:
  
  “小Y,你给啾啾做的垫子很好看。”
  
  于是我们回复到最初的亲密无间。只是“啾啾”又多了一个新朋友,我的外婆。
  
  小C暑期过后转学去了河北。我很舍不得,“啾啾”也一副蔫头蔫脑的气色。然而她终究还是走了。之后大半年,我与小Z仍细心照看着“啾啾”。忽然一天,它不见了。“啾啾”的小窝齐整,地上没有蛛丝马迹,小Z十分惊惶,说恐怕是被附近的野猫吃掉了,她日前曾见过有几只猫在周边徘徊。我们沮丧地瘫坐在阳台,面前是“啾啾”的窝,阳光洒在里面,浮起一层泛泛的白。
  
  我们没有找到“啾啾”。我向小C说起这事,小C很久以后才回信:
  
  “它一定是找到新的伙伴和居所。或者,是向往自由,不愿再受羁束了。”小C说,我认同她的说法,毕竟这比被野猫叼去的论断要叫人心里好受得多。况且,“啾啾”如果真被猫咪们迫害了,怎么会没留下一点痕迹呢。
  
  到如今,我仍然不明白“啾啾”究竟跑到哪里去,就如不明白它当初是如何孤孤单单一个人出现在那片废墟之上一样。小C的消息早已如风中纸鸳,外婆也在盛夏时分洒手离开了人世。而我依然在生活的空隙里,间或想起外婆,小C,还有一只名叫“啾啾”的鹌鹑儿。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42
                                                    二妞

       张老汉站在西瓜地垄间。

  八月的太阳透亮如匕首,横一刀竖一刀地沿张老汉额前的纹路刻下去,刻出一颗颗浑圆的汗珠,顺鼻犀川流。张老汉的白褂儿敞开,黝黑的胸膛也泛着晶亮的光彩。二妞看张老汉咕噜噜地朝喉咙里灌水,又怕他呛着,怯怯地喊了声:爹。

  张老汉把水壶还给二妞,举起胳膊从嘴边擦过。天空是一派晴莹的蓝,蓝得像海。烈日高悬,是一口炭火里扣过的铁盆,烤得瓜地都窜了油。二妞冲一只肥绿的西瓜连咽口水,二妞的皮肤晒得跟头发一样黑黄,二妞看张老汉时张老汉也在看她,张老汉说:妞,瓜棚歇着去。

  二妞十三岁。每年夏天都和张老汉来看西瓜。前一阵落大雨,张老汉的脸色比乌云还黑,叭叭地抽旱烟管子不说话。二妞也不敢说,趴在瓜棚的窗边摊开掌心接雨珠,那雨骨碌碌地滚在二妞的瞳仁里,开成花,二妞别过脸说:爹,我想哥了。

  哥在遥远的省城,从瓜田出去,得翻两座山头。哥一年就寒假回趟家,吃团圆饭,帮爹拾掇家务,呆不上几天就走。哥时常摸二妞的头发,眼里写着她不懂的悲怆。

       哥来信说暑期要领女朋友回家。张老汉让二妞腾出屋住瓜棚去,枕头凉席都换了新的,马桶也是新的。

       哥的女朋友长得真漂亮,长头发,白皮肤,对哥一笑就露出两只浅浅的酒窝。她唤张老汉叔叔,给二妞一瓶香水,香水真香,瓶子真好看,二妞抹一点在手背上,嗅一嗅,芬芳满怀。

       瓜地的夏夜寂静如水,二妞坐在门坎上望星星。数啊数,睡着了。田间的萤火虫排成一丝清亮的长线,翻飞在酣睡的瓜蒂间。风沙沙地摩擦着叶片,从南到北,从东到西。

       午后二妞帮张老汉剥瓜藤,这碧绿的瓜藤炒出来还是一碟清新的菜。女朋友在屋里喊哥,哥进去了。阳光明晃晃的,晒得玻璃窗一片花白,爹特意找出的蓝色布帘贴着墙壁,二妞搁下菜篓,踮起脚尖伏在窗沿,听哥和女朋友的小秘密。

  哥问:

   “还习惯不?”哥的声音温柔得像村头的那条小河。

   “我有心理准备,就是卫生条件差了些。晚上蚊蝇多,总睡不安稳。”

   “委屈你了。”

  二妞听出哥的难过,二妞也难过,像有条小虫钻进眼睛里,总禁不住去揉,揉得眼圈发红。

  山顶上盛开着一种花,粉色的瓣,清新的香,是用来驱赶蚊蝇的。二妞趁哥和女朋友下水捉鱼的空儿,挎着竹篓,提着小镰刀,偷溜上山。太阳可真毒呵,山路仿佛延长到没有尽头。二妞的竹篓沉甸甸的,她的脚步也沉甸甸的。

  哥的呼唤声一直忽远忽近地飘着。二妞睁开眼,哥的女朋友眼泪汪汪地瞅着她,二妞伸手去抹她的泪,放在舌尖舔了舔,笑着说:

   “二妞采了花,姐姐不用再怕蚊虫咬。”

   可是姐的泪竟然涌得更凶了。连哥的眼睛,也铺了层雾。

  爹说好在哥及时赶到,中暑的二妞才能醒转。爹叭嗒地抽烟,眉头拧成麻绳。二妞有些想不明白:日头这样好,瓜一定卖得也好,爹为什么还要不开心呢。

   哥走的时候,二妞操着碎步去送。从半山的家门口到岭下的池塘。大白鹅悠闲地浮在碧清的水面上,像一朵朵倒开在水上的棉桃。哥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成了一粒沙。二妞朝哥行进的方向凝视了许久。

   二妞总在追问哥什么时候回家。她想念哥,也想念哥的女朋友。夏天悄悄过去了,秋天踮起脚尖过去了,二妞伸长脖子等哥的身影。等漫山遍野都被大雪装点的冬天降临,爹却说哥要留在省城打工,不回来了。

   爹看她的目光越来越慈祥,有时摸着她的脑袋,轻轻吁气。二妞扒在窗口看松枝上的雪簌簌地落,也学着爹的模样轻轻叹息。呵出的气连成一串线。

   大地回春时,二妞采摘回许多新鲜的野花,做了几只亮丽的花环。她要把它们挂到哥和女友的脖颈上。

   哥总算回家了,第二年的秋天,哥和女友踩着厚实的黄叶进了屋。张老汉看着儿子,咧开嘴笑了一下,眼泪却斜着爬下。

   二妞没等着哥,随着娘的步伐走了。二妞出生的时候,娘就是患败血症走的。二妞三岁时,爹在山沟沟里捡回了迷路的哥。哥黑瘦黑瘦,二妞躲在爹的身后,瞅哥,哥笑,露出一口白牙,二妞就壮了胆走上前摸摸哥的前额,也笑。

   哥没说话,只抬头看墙上二妞的相片,眼眶刷刷地红了。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44
                                                     爱情面包与面包爱情
  
                                                   文/碎红如绣
  
  1
  
  程程和苏恒赌气,委屈似万里长城气势巍峨。苏恒的车飞驰在滨江大道,程程将脸贴在窗玻璃上,外面是一点一点从窗阁泄出的灯火,凝成一股牢固的绳。她的眼泪险些落下——要为这鸡毛蒜皮的争执落泪,真是丢人到家。程程自觉脸面被分饰成两种状态:一半海水一半火焰。靠火焰的那半边,牵连着她的青春。
  
  青春的表情永是嗟叹。我心待明月,明月转首烟雨中。山水重重。书上说爱情如玉,本质还是又硬又冷的石头,只能拢来做心理慰藉,暗示与温存有染,和寂寞无关。程程把遇到章珂归划为一次“甜美的意外”,及至抽身离开,也是意外中的计划。章珂很痛,(程程素以为痛要比疼更深刻和尖锐)喝酒斗殴,无所不为,其情形如失疯之野狗。江明打电话来,她还是乐意接,听到关于章珂的一切,开始心不在焉把玩指甲,再作总结:
  
  “他要不学无术,赖谁?我们早就SAY GOODBYE了。他要寻死,需要我陪葬不?”
  
  江明说,程程你变得刻薄了。程程轻笑,呸了声。章珂的影像凸现在镜子里,四方脸,浓眉,大眼。瞪着她讨要缘由。程程的心忽然被掣击,涌生出巨大的柔软,禁不住拿指头触碰那张脸,还没碰着,即刻消失了。她缓慢地撤回胳膊,颓然倒在坐椅上。
  
  那时没有遭遇苏恒。对江明嘴硬,其实是在巩固舍弃的信心。善良者伤害别人等同伤害自身。程程说NO,相当于否定希望。希望是可怕的魔障,叫人失去理智的头脑,以为前途光明。她不愿意就此沉溺,挣扎着爬出河流,带一身伤楚和血痕。回首瞻顾,漩涡里探出挣扎的手势,无语问苍天。
  
  之于章珂,自有无限可回眸的故事。譬如初夏雷雨,他执住她的手,脱下外衣作伞,俩人雨中狂奔。又比如衢州山区度假,林风阵阵,湖波浩渺,恍如天上人间。章珂为她谱词曲,清歌四散,程程以为时光就此凝固。这种种细节,她以文为记,裱框在人生史册。因眷恋,要将美好无限放大,用以遮掩瑕疵。然而那寒碜日子不止令人齿冷,更从生理上对她进行摧残,百般迫害。饥饿,孤独,流浪,病痛,样样俱全。生活赋予程程的一大奇迹,是在和章珂分手一年半后,遇到了苏恒。得他,衣食无忧,像天赐神将,安抚她的胃及欲念。苏恒曾有回笑她嘴馋,站在小面饼摊前踟蹰,程程说你是没有经历过灾难饥荒,不知饿到抽心的感觉。一瞬息,泪盈于睫。苏恒搂住她,扳定她的肩,一字一句:
  
  “从今以后,跟着我,再也不准你吃一点苦。”
  
  结婚那日,程程着艳红唐装,衣摆下一排金色流苏,长裙及踝,娉娉婷婷。苏恒一袭白色西装,眉梢眼棱全噙着笑。程程望他有片刻怔忡。当初章珂领她四处举债,对明日的期盼就是“我要你当最美最风光的新娘”。现今伊人风致,所赠非他,而是几番在他梦中出现过的“眼镜青年”。貌似冥冥注定,章珂说梦一男子,个头不高,戴眼镜时,她还温柔地递上唇片,堵住余下的断句。原来竟是谶语。然而章珂说某年某月某日,将与她重遇,程程却不乐意相信。
  
  岁月静安顺好。何以要故人相逢,故作感怀?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迈出青春的门槛,分道驰骋,无须彼此惦记。
  
  2
  
  苏恒宠爱程程,但和她观点有出入。关于时事,文学,及至飞短流长。苏恒此刻爆发出他的高傲,不折不挠,极力说服程程。后者觉得无趣。苏恒是性情中人,凡事只有正反二面,非白即黑,非正即邪,永不知黑白之间尚有灰色地段,正邪中还存游戏之人。俩人时常有片刻反目。苏恒讨好程程,不知取巧,只会冷处理,等她自动熄灭愤怒火焰,再递上温热的掌。那日见程程看《青铜时代》,小妓女与薜蒿林间苟合处,程程笑道:
  
  “王小波真是女性性解放的引领者。”
  
  苏恒皱眉。他不喜她看这“媚俗”的书籍,更兼或从中得到启示,浮想连翩。他希望她读唐诗宋词以怡情,或读些“积极向上”的刊物。这一仗打得激烈,程程索性搬到好友展颜家小住。在苏恒看,他要彻底清除她性格里潜伏的危险因素,必须假以时日,忍着不闻不问。程程和展颜夜半私语,谈到婚姻,家庭。程程感叹:爱情不过是株植物,长得茂盛,根系下却是一摊阴湿的浊水泥污。展颜轻笑不语,朝脚趾甲上涂红色甲油。程程转而问起展颜的爱情进度,意外的是和迟建分手了。程程大惊:你们谈了六年,眼看好事天成,怎么说分就分?展颜无所谓地打个呵欠:爱情是讲求感觉的。我对迟建没有感觉了。程程追问她的新男友——是博友。据说凭借痴情日记深深撼动了展颜。程程笑:你和迟建分手,他也会如此情深。展颜不屑:那是他的事,上天保佑他能找到另一个被感动的女孩。说着拉好被子躺下便睡。程程暗夜里辗转反侧,一忽想展颜的论调,女人都是狠心的动物,挥剑斩情丝又准又快。不顾男人在背后低声啜泣。一忽想迟建的痛苦,许不亚于章珂。想到章珂,思路突然无比清晰,像泄闸的洪水,猛一兜淋湿身心。关于他的音容形象,一桩桩跳出来,搅得夜不得寐。
  
  展颜很痛恨男友日记中的“她。”妒忌使人痛苦,同时斗志昂扬。程程陪她一道唾弃那女子,华美转身的背后,牵制了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展颜要求“他”来看她,他说:我不想回到那个令我伤心的城市,那里处处弥漫着她的气息。假如你爱我,就不该强求我。程程唏吁:原来世间真有如此痴人。难怪展颜倾心。展颜坐在床前,落落寡欢。程程不忍她伤,替她作答:
  
  懦夫才会害怕揭开创口。如果你是,我不介意你继续逃避。
  
  过几天,苏恒来接程程。低言软语了几句,展颜笑他们双双把家还。程程说:我们脚踏实地,活在尘埃之中,婚姻也好,爱情也罢,全都是实打实的。不似你,心生镜,镜生花,美而不切实际。放手吧,展颜。
  
  3
  
  婚姻是彼此的承诺。负担起属于各自的责任。自回家后,程程每晚都会偷出一刻钟遥想章珂。有时是靠在苏恒怀里想,像吸毒上瘾,还尽是曾经疼痛的美。苏恒这面,看她是小鸟依人,脾气温和,越为珍视。
  
  两月后展颜慌张来电,要程程和她去迎接那位“博友”。她心如鹿撞,怕显露过多欢喜,失语失态。程程打趣展颜像初恋的小女生,随她去了机场。到那男人乍一露面,失常的却不是展颜,而是自己,只觉万水千山倾轧下来,导致气喘吁吁。章珂不动声色,拥抱了展颜,与她握手,展颜一边笑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程程。挽住章珂的臂。程程跟在后头,左手心环住右手掌,体验他的体温。
  
  一行三人晚宴。程程如坐针毡,看他二人嬉戏调笑。章珂托着展颜的手,像模像样地发表高论,惹得展颜咯咯轻笑,以为他是命理大师,怂恿程程也测算。章珂顺势一把捉住她的掌,埋头假意研究半晌,才抬头说:
  
  “这位程程小姐,天生富贵。可惜曾遇人不淑,有过一段不堪的过去。她心气高,不是能吃苦的料。最终还是劳燕纷飞。”
  
  展颜圆睁大眼,盯住程程,迭声追问。她们结识于程程成婚之后,对她的过往自然一无所知。章珂的眼神锋利如刀,程程摒住泪水,干笑几声:
  
  “都过去了。我不想提。”
  
  中途她借口去洗手间,扶着墙壁哭。章珂真是毒狠,明讥暗讽,要伤她体无完肤。过了阵,从洗手间补妆出来,依旧明眸皓齿。远远望章珂和展颜正端杯沉醉,快步上前祥笑:
  
  “我有事先走。”
  
  “噢,定是苏恒来催。”展颜一阵坏笑,“他真是紧张你。”
  
  章珂瞟程程,似笑非笑,“噢?那不强留。”
  
  程程这夜满腹怨恨无处藏,冲苏恒发牢骚。又自知理亏,将他拢在怀里哄。她暗自咬牙,诅咒章珂,竟变得如此阴损。又愤然展颜的态度轻浮,找不着矜持。又觉得一切自找苦吃,全是活该。
  
  展颜约她打牌。程程如临大敌,拖着苏恒前去。她坐章珂下家,和苏恒对坐。整局牌打得温吞吞,程程不知东西南北。苏恒的对视柔情蜜意,章珂一只脚在桌下晃荡,不时脚尖挑她。程程忍住酥麻,坚持到终局。展颜起身相送,章珂搂她的肩,俨然男主人相,虚笑说再来玩。程程打个寒噤,浑身汗毛直竖。倒是苏恒,傻乎乎地应答说好。
  
  平安数日。程程暗地揣测他二人进度,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想得头痛欲裂。章珂电话来,定下约会地点,声明她须单独前往。章珂一脸凝重,埋怨她不肯等待。程程看他,时光仿佛倒退,他们均是天真无邪少年,伫于凤凰山顶,他的白衣翩然,说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现实无情,恩赐过多灾难——她再也没有等候的情致。眼前章珂实现预言,可以一掷千金,她早嫁作他人妇。果然造化弄人。程程与他豪饮,俩人喝得烂醉。她打车护送他回酒店,抛他上床。章珂扯住她的臂,将她拉进胸膛。对面咫尺,可闻听心跳。章珂的手在她脸庞游移,程程几乎把持不住,撇过脸去。手机适时炸响,程程惊跳,借机窜出房门,背依着门流一串泪。
  
  章珂次日发讯息给程程:
  
  “那条劝我不要逃避的留言是你写的吧?若非这样,我也不会来见展颜。程程,我马上要登机离开了,这真是座悲伤的死城。我不会再来干扰你和我自己。物是人非。”
  
  她仰望蓝天,一架客机,飞速地从头顶掠过,留两尾白色的烟云。
  
  4
  
  继续生活。如常。展颜说章珂自从离开后就消失了,博客自动睡眠。她找不到他。
  
  程程看见展颜心里的疼,无法安抚。展颜不知,章珂“离开”后还在此城逗留了一天,为她的答案。
  
  手机炸响,她选择的是苏恒。再多的不甘愿,她选择的仍是苏恒。
  
  怀孕时,程程和苏恒逛街,路过一家糕点店。香气扑鼻。她突然想起很旧很旧的一句话:
  
  爱情凌驾于面包之上。却永不如面包温软松香。
  
  程程看窗玻璃自己的倒影,大腹翩翩地,露出一只美好的,莞尔的笑容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47
夜宴
秋天到了秋风紧了
开始怀念:一只煤炉、一把扇子、一盅黄酒以及
一锅酥烂的骨头
门前的那棵香柚又矮了
在清冽的空气里
苟延残喘地活着


一些话语来不及说
便不说了罢
一些梦来不及做
也不做了吧
即使踩着青春的残骸  惊恐
也不能使人忘却
少年的甘甜


像是一种呓语  每一次
醒来
都仿佛看见她在
就在那雪白的角落
娴熟纳着鞋底


多坐一会儿吧
晨昏、黑夜
蝙蝠滑入深渊
叩响石门
鲜花、美酒、烛火通明
所有的人们
终会在夜的暗影里
跨跃生死
欢乐相遇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49
夜访吸血鬼

A
  
  我不知道因何会这样。公元一四五八年的夏天,一夜之间,我丧失了我最亲爱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征兆表明即将天降灾祸。我慧丽贤淑的妻子,傍晚时还曾为我煎制了一份七成熟的牛排,而那时候我聪颖活泼的孩子们,正在后花园的草坪上嬉戏。老管家莫里多夫为我准备了最骠壮的马,我拥抱亲吻了妻子,嘱托她明天午后煮好咖啡以招待我的两个朋友。一切如常。
  
  然而第二日我折返家中,眼前的情景简直惨不忍睹。妻子穿着雪白的睡衣,倒在血泊中。孩子们被活活掐死。老管家下落不明。剩余的仆人个个战战兢兢口齿不清。我无法确知在我离开的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结果赫然:我最爱及最爱我的人,都死于非命。
  
  公元一四五八年的夏天,我瘫坐在妻儿的墓碑前,呜咽的山风将我的金发吹得乱七八糟。我紧紧抱住墓碑,抱住我的从前。——一个年轻有为,英俊快乐的庄园主。
  
  人们叫我路易。这一年夏天,我的一切梦想,希望,乃至彬彬有礼的个性温婉谦和的态度,都被埋葬在妻儿的灵柩里。
  
  公元一四五八年,里昴的街头多出了一位衣着华丽的醉汉。秋风亲吻着我的嘴唇,它像舞会上曼妙的少女,将它饱满的胸脯紧紧贴在我的脸上。
  
  
  
  路易是个醉生梦死的青年人。他拥有魔鬼都赞叹的漂亮金发,澄蓝色眼睛和雕塑一样的轮廓。他也拥有污移不堪的衣襟和从骨子里钻出的浓烈的酒精气味。他的浪荡和他的美貌同样出名。
  
  我习惯了这种打发生活的方式。虽然我知道鲜红的葡萄酒和伏特加腐蚀我肉体的区别只在于速度快慢。我无所谓。
  
  整个寂寞的冬天,我和数不清的女人关系暧昧。女人们在黑暗中发出熊一样的喘息,她们海藻般的头发垂落在床沿,像一团乱舞的蛇群。我骑在她们身上,寻找灵魂的释放出口。更多时候,我希望这种短暂的官能刺激能让我永远沉睡。然而每一次的结束,都把我拽回现实。我把大把公爵夫人塞在枕头下面的金钱,抛掷在妓女的漂亮脸蛋上。
  
  她们喜欢我。我知道。
  
  我眼里只有交易。所以,我仍然空虚。
  
  这种空虚慢慢积淀下来,像一辆重型坦克压在胸口。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死亡。
  
  
  
  死亡是一种解脱。
  
  当暗红色的血液类似一条弯曲的长蛔虫沿经我的手腕爬入土地时,我感到无比轻松。我躺在坚硬的石头上,悠闲地仰视夜空里的繁星。慢慢视线模糊进而呼吸艰巨,我努力调整姿势,并安装面部微笑表情。我确认我亲爱的妻子孩子需要一个有力的拥抱和温暖的笑容。
  
  忽然恐惧。
  
  公元一四五九年的某一天,我替自己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刻,眼光瞄到一只正在飞舞的蝴蝶。星光下它翅膀上的花案像一颗晶莹的泪珠。我的眼泪蜿蜒流下。尽管是行尸走肉地活着,也胜过消失无迹。
  
  勒斯达问:
  
  “假如一个僵尸的血液能让你重新复活,并且享有永生的权利。你会不会选择重生?”
  
  我用行动回答他。我伏在他割破的手腕上,大口啜饮。随之我身强体壮精力充沛。
  
  我的门牙开始变得尖锐。我卷起舌头舔食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它们如同成熟的浆果,甜美粘稠。
  
  现在,我是吸血鬼路易。
  
  
  
  勒斯达喜欢我的全部。包括每一位与我关系暧昧的女子。
  
  他爱上我的英俊多金,与她们的鲜嫩。
  
  寂寞制造的游戏屡试不爽,勒斯达相当快乐。女人们在游戏中丧失了主动权,她们容颜枯槁,颓靡地倒在深情相拥的陌生男人怀里,向地狱迈步而往。
  
  我自幼受的良好教育不允许我如此放肆。我如此渴望鲜血,又如此惧怕冲破人性的约束。克制的折衷方案是寻找替代品,从老鼠到鸡鸭等一切动物。勒斯达笑容可掬,他断定吸血鬼的本性能征服伦理道德。他慢条斯理地举着透明的高脚杯,里面人血的芳香涤荡在整间大厅中央。
  
  仆人们终于发现这个秘密。熊熊烈焰映衬着他们恐慌变形的脸。他们擎着火棒目瞪口呆。而我竟然无从辩解。
  
  勒斯达如同鬼魅,挽着我的胳膊。
  
  我烧了屋子。这里不再是家,从勒斯达入住的那一刻起,这里就成了谋杀掠夺的死刑场。
  
  但我无法离开勒斯达。我们彼此需要。
  
  
  
  一五五七年的马赛满目荒夷。遍地流离失所的人群,炮火中幸存的残垣断壁以及漂浮在海面的臃肿饿殍。
  
  我发现一个女孩。大雨滂沱的夜里,她孤孤单单地平卧在冰凉的地板上,目光游离面色苍白。她絮絮地恳求:
  
  “救我。”
  
  我无法拒绝她对生命的渴望。我挽起袖子,像勒斯达救我那样炮制出一个新的吸血鬼成员。我叫她:克劳蒂亚。
  
  克劳蒂亚才九岁,她漂亮,聪敏。有一头天生的金色卷发,清澈的眸子,还带着天生的贵族气质。她成为我和勒斯达的宠儿。我们给她穿最漂亮的裙装,为她高薪聘请钢琴教师,教她如何像一个公主那样举止有素。
  
  克劳蒂亚非常聪明。若干年后,她的举手投足温文尔雅,除了形体,她已是一个妩媚的少女。
  
  某一天晚上,小小的克劳蒂亚坐在钢琴旁,眼泪汪汪地问我:
  
  “路易,为什么我不能拥有正常人一样的躯体?”
  
  “吸血鬼注定永远拥有初时的容颜。”
  
  她揽住我的头颈:
  
  “路易,我爱你。”克劳蒂亚说,“可是我厌倦做一个吸血鬼。”
  
  
  
  克劳蒂亚送我一份礼物。女人名叫琳达。
  
  琳达优雅地从沙发上缓缓站起,微笑着和我握手。她的指尖柔软温热,声音也是:
  
  “你好,吸血鬼路易。”
  
  琳达让我想起一些往事。庄园,草坪,春风,调皮的孩子,还有坐在秋千上白裙飘飘的妻子。
  
  我没有动手。这让克劳蒂亚感觉十分困惑。她站在椅背上,仔细搜寻我眼睛的秘密。
  
  之后,她把琳达交给勒斯达。令人费解的是,他同样放弃吸食她的血液。
  
  克劳蒂亚开始焦躁不安,她清澈的眸子里盛满杀机。拥有天使童颜的克劳蒂亚,内心的嫉妒像羊齿草一样蔓延,边缘是细密的矩齿。
  
  琳达赢取我和勒斯达的完全信任。她作为异类生活在我们中间,却轻而易举地俘虏了吸血鬼的心。
  
  一五五八年初春,琳达的尸首在卧室被发现。矛头直指克劳蒂亚。
  
  我怒不可抑。克劳蒂亚伫立在一滩血渍旁,眼泪汪汪。她一再强调自己不曾杀死琳达,这种陈述引发我更深的愤怒。我目光犀利立场强硬。勒斯达默默无语。克劳蒂亚不再是美丽的小公主,她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勒斯达说:
  
  “去废都吧。去僵尸城进行一个了断。”
  
  夜里,春雷轰隆隆地驶过,克劳蒂亚蜷缩着抱住自己。春寒蚀骨。
  
  G
  
  僵尸城设置在巴黎一座古老的教堂内。灰褐色的教堂年久失修,像一位风烛残年的老妇人,用灰格子方巾包裹住自己的头颅。我们推开隐蔽的后门,从暗室楼梯拾级而下。生活在巴黎的人们大概永远也不曾想到,这座浮华的城市下面栖息着一群吸血鬼。
  
  法官判决得很迅速。因为克劳蒂亚拿不出她没有杀人的证据。吸血鬼有自己的办事原则,对于不吸食血液却无故戕害的行径,律条上规定得清清楚楚。克劳蒂亚必须去天井接受极刑。——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垂直照射,接受惩罚的吸血鬼将灰飞烟灭。
  
  我的心情说不出的复杂。克劳蒂亚被架走的那瞬息,她怨懑地盯着我,眼睛已不再明亮纯澈。她摇晃着卷曲的金发,叫嚷:
  
  “路易,我没有杀琳达!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不相信我?”
  
  接受死刑的过程迟钝而凌厉。我看见清晨的第一缕曙光,倾斜地照射在克劳蒂亚的身上。小小的克劳蒂亚抱着双膝,大口喘息。她紧紧靠在井壁,尽量避免和阳光的直接接触。然而一切徒劳无功。她的嘴唇逐渐变得苍白,脸上像被浇铸了一层薄沥青,恐惧令她的脸型扭曲。克劳蒂亚的手臂,已呈现出石灰的色泽。当阳光越来越温暖地覆盖住天井的上方时,克劳蒂亚的全身,都已经完全变成了细末。她突然扬起脸,右眼角悬挂着一颗泪珠,反射出太阳的熠熠光辉。克劳蒂亚朝我抿了一下嘴唇,她说:
  
  “路易,我不是凶手。我只是爱你。”
  
  她的脸也慢慢地融化在阳光里。炽热的阳光张开双臂,流沙一样迅速吞噬了克劳蒂亚。
  
  公元一五五八年的春天。我亲手将克劳蒂亚送上绞刑架。她本来是由我创造出来的,现在则被我毁灭。
  
  
  
  我恢复到与勒斯达相伴相依的生活。克劳蒂亚的离去,对他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战乱之中的法国,更容易寻取到愿意献身的常人。乱世,生不如死。
  
  勒斯达十分愉快。源源不绝的新鲜血液让他神采奕奕气宇轩昂。他常常凝视我,说一些溢美的言词。他珍惜我的美貌更甚于己。
  
  公元一五六七年,我在克劳蒂亚的枕头里发现了一本厚实的日记。日记里的字迹凌乱潦草,但基本可以读懂。公远一五五八年柳枝抽新的日子,克劳蒂亚记录下这样一段文字。
  
  “我是从路易的体内分解出来的。起码我自己这么认为。路易爱上了琳达。我能从他的眼神里看见点燃的爱火。勒斯达似乎也十分喜欢琳达,不过他的热情像是伪装。我要帮助路易,仅管我妒忌琳达能分享路易对我的爱。”
  
  下一段。
  
  “今天我在勒斯达的血浆里投放了安眠药,不幸被他发现。勒斯达的眼神古怪恶毒,我越来越觉得,其实并不只我一个人在妒忌琳达。”
  
  落款日期是琳达死亡前一夜。
  
  我悚然而惊。回头,勒斯达不知何时阴森森地站在旁边。
  
  “现在,你都知道了?”他噙着笑,问我。
  
  我扑上前和他殴打。我第一次大打出手,勒斯达并不主动进攻,只一味防守。激战中,他被我推倒在地。我跳上去,揪住他的衣领,勒斯达的鲜血顺着嘴角流到下颌,我握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勒斯达微笑着:
  
  “路易,你不能杀我。你是属于我的。”
  
  我愣住,扬着的拳停顿在半空。
  
  勒斯达推开我,站起身,拍拍礼服上的灰尘。
  
  “好了路易。你是个吸血鬼,怎么可以对人类产生感情。”
  
  “那克劳蒂亚呢?你为什么要陷害她?为什么?”
  
  “你也看到了。”勒斯达朝日记瞥了一眼,“她想害我。何况我必须找到一个替死鬼。”
  
  
  
  我再次来到僵尸城,恳请法官把我投入到天井里毁灭。我象征着灾难,不论是为人还是作吸血鬼,我都只会给身边的亲人带来灾祸。
  
  僵尸长老引领我穿过长长的甬道,来到一座空旷的大厅里。这里摆放着上千具石棺。
  
  “路易,这是吸血鬼睡眠的地方。你可以选择永生,但不介入尘世。”
  
  石棺的长度,刚好容纳下一个完整的我。我平躺在棺内,听棺材阖闭的“吱吱呀呀”声,眼前一片漆黑。
  
  现在,我被永世地锁在这具石棺内,不能,也不愿再当一个活生生的吸血鬼。
  
  
  
  公元二零零四年。春。
  
  一行游客来到巴黎参观现今保存最古老最完好的教堂。从后门乘坐电梯直通地下,到达辽阔的大厅。游客们兴致勃勃,围绕一具石棺展开七嘴八舌的讨论。石棺内的男子面容英挺,他身体赤裸。奇怪的是,全身竟找不出一处腐烂的迹象。导游指着石棺上铬刻的字介绍:
  
  “路易,达克。生世不详。卒于公元一五六七年。迄今保存完好,是我国发现的唯一一具干尸。具体情况有待考证。”
  
  人群中挤进一个年轻男子。他静静地望着我,微笑。我听见勒斯达熟悉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路易,你还活着。你永远逃避不掉吸血鬼的命运。”
  
  
  
  在我沉睡的数百年里,或许吸血鬼家族曾发动了一场战争。战争很惨烈,只有少数吸血鬼存活下来。他们迁出教堂,避世而居。
  
  
  
  “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我更求你们为我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
  
                                               ——《圣经 . 希伯来书》一十三章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53

陶陶的魔法指环
陶陶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可就是有一个缺点,什么缺点?懒呗。陶陶啊,懒得叠被子,懒得收拾房间,甚至连吃饭,都懒得只愿意妈妈喂。陶陶妈很生气,她绞尽脑汁,用尽了九九八十一种办法,都没能让陶陶改掉坏毛病。陶陶回家,两脚一蹭鞋子,也懒得摆整齐就溜上沙发:妈妈,倒水!妈妈,我要吃薯片!妈妈,把遥控器给我拿过来!——其实呢,遥控器就在她手边。

虽然如此,我们的陶陶呀,还是很不高兴。为什么要叠被子呀,那多费事;为什么小花需要浇水呀?为什么去看外婆要走那么远的路呀?陶陶想:我要是能发明一种东西,能使我想什么就有什么,要什么就得到什么,那才好哩。她夜夜想,久而久之,陶陶的想法被一只叫皮皮的老鼠听到啦。

皮皮也是只懒老鼠。陶陶妈要让陶陶变勤快,可把皮皮气坏了。现在多好呀,陶陶吃不完的东西从不收,到处摊着,皮皮想吃饼干就吃饼干,想啃桔子就啃桔子,别提有多惬意了。万一——皮皮不敢再往下想了。当务之急,要满足陶陶的心愿,使她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这一天,老鼠朵朵捡到一只漂亮的手环,她告诉皮皮:这是一只有魔力的手环,能使人梦想成真。皮皮使了个诡计,骗走了手环,他故意把手环扔在陶陶家的花园里,只见陶陶伸个懒腰,懒洋洋地嘟哝:臭妈妈,都不让我多睡一会儿。咦,这是什么呀?陶陶发现了草地上的手环。手环真漂亮啊,整个闪着五彩缤纷的光,红的、蓝的、黄的、绿的,像彩虹那样炫烂。陶陶好奇地把手环带在腕上,手环射出一道金光,紧紧箍住陶陶手腕,拿不下来了。陶陶紧张地哭起来。

皮皮从墙角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假装才发现陶陶:啊呀,陶陶你哭什么呀?

“我,我捡到一只手环。可是拿不下来了。呜呜——”

“陶陶,这只手环可是件宝贝呢。它能让你要什么有什么。”

“真的?”陶陶瞪大眼睛,半信半疑。皮皮趁机怂恿,“不信你试试。”

“那,我,我想要一块蛋糕。”

话音刚落,一块喷香的刚出炉的蛋糕落在陶陶掌心。她紧接着想要新玩具,想要清扫房间、想要浇花锄草,手环发出一道又一道耀眼的金光,陶陶的愿望全部实现了。陶陶兴奋极了,这果然是件宝贝啊。陶陶情不自禁地握住皮皮的爪子跳起舞来。

有了这件宝贝,我干什么都可以!作为交换条件,陶陶答应皮皮仍旧供应它的零食,不作任何清扫。这是互惠互利的事儿。皮皮也很高兴。

陶陶自从拥有了了魔法手环,越来越懒啦。可是妈妈不知道,还以为陶陶变勤劳了呢。只要一声令下,手帕自己会在肥皂泡里打转,扫帚能飞起来清理每一处角落,玩具你推我攘码得整整齐齐。“魔环魔环,你帮我画幅画吧!”。魔环魔环,你帮我穿衣服吧;魔环魔环,你喂我吃饭吧;魔环魔环,你帮我想个好办法吧……表面上,陶陶果然听话多了。得到妈妈的表扬,陶陶更肆无忌惮地使用魔法手环:用它画画、做纸工、写作业。陶陶越来越喜欢赖在床上,吃东西看电视,她的身体也像吹汽球似的越吹越大,尤其圆滚滚的肚子,撑得比夏天最大的西瓜还要大。她的手脚却由于长期不运动,退化得越来越僵硬和纤细,最后快要看不见了。然而陶陶一点也不担心,有魔法手环呢,怕什么?

可是有一天,魔法手环突然耍起小性子,不听吩咐了。陶陶让它烧水,手环软趴趴地卧着,一动不动。陶陶让它变水果,它也不理不睬的。陶陶十分生气:

喂,手环,你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
手环还是不吱声,也不再发出炫目的亮光。

陶陶真的生气了,她好不容易撑坐起来,恶狠狠地掰下手环,向墙壁砸去。手环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忽然窜出一道耀眼的金光,滴溜溜地向窗外飞去。陶陶急得想跳下床去追,哪知她的腿退化得太厉害,连膝盖都弯曲不了啦!陶陶这才呜呜大哭。她哭了好一会儿,想起了老伙计,连忙喊皮皮来商量。陶陶等啊等,等啊等,等到太阳都下山了,才等到另一只老鼠探出洞吱应了一声。它是朵朵。朵朵的眼睛红红的,刚刚哭过。她说陶陶,皮皮不在了,他太贪嘴又不锻炼,终于越来越胖,越来越胖,昨天把自己给撑死了。朵朵还说陶陶呀,你如果再偷懒,只凭借手环的魔力达到目的的话,你也会像皮皮一样的。朵朵的声音真悲怆,说完她就不再看陶陶,慢慢踱回洞里去了。

陶陶被惊吓得不轻,她怔怔地看看自己的肚子,手脚,猛一阵大叫:不要!我不要!陶陶挥舞着,眼泪哗哗流到了地上。这时妈妈听到了哭声,连忙走过来叫醒她。陶陶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个梦。她再看手上,什么也没有。陶陶把梦告诉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不管你想要什么,只要自己动手,就一定能成功。如果你什么事情都不做,那就什么也完成不了。

陶陶听了,连连点头:“妈妈,我知道了!我再也不当不劳而获的懒孩子了!”

从此以后呀,陶陶不只聪明可爱,还特别勤劳、努力,获得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55
启轩从日本回来,领着小个子娇太太来看江清月。说是拜访,多少有点卖弄。头发梳四六,长的一边戳盖掉半枚右眼,转动无名指上的戒指。他太太中规中矩,估计跪的时光太多,背微佝偻着。谨言慎语,又合了小家碧玉的性子。江清月泡了壶乌龙,闲杂拉扯,等碧心来。这一等又是两个钟头,碧心却不肯来了。说孩子烧着,走不开。乌龙茶凉,清月说请他们去吃大餐,启轩梗着脖子望太太,太太用半生不熟的国语说:那不麻烦,我们还是回去吃料理。清月噢一声,心里暗笑启轩惧内,面上却不表露,送俩人出门。启轩太太临行又说:谢谢款待,改天来日本玩。清月摒住笑,只朝启轩飞了一眼,被漠视了。她坐在沙发上剥大蒜瓣,想起他们这一对,还是想笑。
  碧心隔日来,问她,梁启轩夫人是否传闻中的临水照花?江清月笑道:确实临水,是神仙妹妹,食不得葱蒜的。说完便笑,碧心也跟着笑,捶她的肩道:像他那样的人,也配得找这式人才!跟他能充场面!俩人对坐着笑了阵,互望了一眼,静默下来。江清月去取苹果剥给碧心吃。一恍神,手指去了一块皮,碧心尖叫起来,慌张去寻创可贴替她包扎。清月眼见她急头急脑,倒是有一股暖流涌上,握住碧心的手,幽幽叹气。碧心发急,说你叹什么气,我见他脑满肠肥跟过去判若两人,又不是原先那个梁启轩!江清月道:原来那个梁启轩又如何?这一下,碧心也无话可说,只顾生闷气。过会儿便要告辞。清月不留她,趴在窗台看碧心的高跟鞋,又尖又细,咣咣啷啷地和地面磕碰。


  碧心原来长得不好看。十八九岁,看上去倒有二十五六的样子。人粗短健壮,肤色黝黑,手肘膝盖都是硬梆梆的。和她的名字温碧心相差悬殊。江清月却很干净,被人背地里唤作“小水莲”。她二人于系里都属名人:一个书念得好,另一个则是脾气暴躁得以闻名。碧心心直口快,数落起人犀爽麻利,心地倒是极友善的,可惜懂的人不多—只同寝一二位,江清月算一个,吴媚算一个。吴媚后来转系攻读哲学,对小女儿心事不再感兴趣,隔了一层。结交了新朋友,研究起弗洛伊德,尼采来,又隔一层。她自视颇高,慢慢不自觉和清月她们划清界限。
  碧心便很倚赖清月。表面看来是她在保护清月,逢闻有背里辱没清月的,当事人不着恼,她先跳起来和人理论,披荆斩棘,所向披靡。也有辩不过的时候,比方说有人会讲江清月和袁绍和,都是证据确凿的史实,不容她反驳。碧心懊恼,趴在床上号啕,清月劝她勿进心里去,她反一双泪眼瞪住清月:

  “谁叫你遇人不淑,给人趁机钻了空子!”

  清月无语,仍笑着揽碧心的胳膊,将她的头箍到怀里。

  碧心属于发育较晚的女生,她不明白清月为什么不争取些脸面。噢,姓袁的说开始就开始,要分手便分手,岂能尽由着他胡来!还给人落了口舌,讲江清月算什么,被袁绍和抛弃了一回的,还打掉个孩子。碧心气不过,冲上去扇人耳光,啪啪两记,被教导主任逮住,狂训一通。她又哭,拿脚蹬床头解气。仲夏夜,月色如练,铺在宿舍圆满满一圈。清月从上铺跳下,伏在碧心背上,轻轻拍打。碧心止了哭,回身搂住清月身子,撒娇:
  “你瞧瞧,你尽给我添麻烦。给我找了多少苦来吃!”

  二人情如姐妹,互为点缀。温碧心交际广阔,各系都有男士称兄道弟。有些直奔江清月。清月一概婉拒。她与袁绍和一场情殇,旁人眼中是悲天恸地,她却安之素然,只不愿再贸然陷进爱情泥沼。袁绍和提出分手,她知是那位学妹横插一腿,反而如释重负。碧心不懂,她也不想她懂。

  后来钻出个梁启轩。他跟着谁过来玩乐,一帮人趁夜去了西溪湿地。雾气湿重,白茫茫一片芦苇遮住星月,漆黑的水波四下扩散。他们聊天,唱歌,大声吟诵,正不亦乐乎,偷坐的小船终于不堪重负,翻了个底朝天。男孩子急忙救人,梁启轩深谙水性,捞起一双:温碧心和江清月。
  温碧心从此显现小女儿态:修罗裙,莺言细语。江清月笑她动了春心,碧心拿眼斜她,半唬半嗔:

  “他是好人。我眼光毒,不会错。”

  话是这般,到底没有历经打底,免不得见面惴惴,如受惊吓的小兔。话没说几句,脸先红了起来。好在脸膛本是黑的,遮掩掉娇涩,只觉她是天生笨嘴拙舌不擅谈笑,不来追究。倒是江清月,虽言语不多,偶尔几句话大方得体,她这人的特点是耐看,拆散了看,局部都很普通,组装到一起,就有说不出的惊艳。梁启轩应付碧心,又被清月吸引,两边均诚心实意的态度。江清月觉察出需要避嫌,反应就漫淡了些。但在梁启轩看来,这种距离又成就了距离的朦胧美,越发铁了心要欢喜清月。这样,一个躲,一个追,躲的那个还要适时帮圈外的再一个交些小物件:温碧心的烂漫实在奇怪,她狂爱写诗,一首诗附上一则信物,有时是一颗纽扣,有时是一片枫叶——托清月捎给梁启轩。那些诗也天真过头,什么:啊,你像我天空里的一丝微风,吹起心的涟漪。或是我从时间的弦上经过,踏进你种植的果园,畅饮欢快的美酒。梁启轩拆阅了,没挡住笑,念给江清月听。清月就有些烦他,恨他背地拿碧心一片赤诚取乐。他也自觉失态,困窘地再夸碧心几句。
  温碧心提梁启轩提得多,听到江清月耳朵起茧。逐渐起了小变数。梁启轩和她表白,清月怒道:你不要说否则我跟你翻脸了!实际是把话听进肚子里。梁启轩看透她,捉她的手笑道:翻脸就翻脸,还在面前就成。江清月抽回手呸一声,回身就走。但不再愿替碧心送礼物,她说梁那男人其实无良,不值你惦记。温碧心哪里听得入耳?鼓足勇气自动上门,也没有遭拒绝,俩人在校园林荫里谈论诗歌,兴高采烈地回转来。这一夜,碧心无眠,清月亦是辗转反复,心如针刺。她又违背理智跑去见他,被一手挽到怀里。江清月哭道:左拥右抱的,没见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害得我们姐妹苦恼!你说说,你究竟打什么如意算盘?梁启轩按定清月,一字一句:

  “给我时间,我会和碧心说明白。”

  往后仍旧如此。碧心偶有疑惑,也被糊弄过去。清月自知亏欠了她,想方设法地越对她好。然而纸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终还是被她看到和梁启轩在一块卿卿我我。碧心大怒,自柳树后跳出,咬紧牙关,怒哼道:

  “好一对风清月白的恋人!就是亏我瞎了眼,今天认得你们的真面目!”

  江清月要解释,碧心哪肯给她机会。到后半夜,她听碧心蒙了头嘤嘤地哭,悄悄下床,坐在她的床沿拍她的背脊,碧玉一把抛掉枕头,回身抱住清月:

  “我早有疑虑。启轩死不承认,我才不信面对你,他会不怀鬼胎。”

  清月一怔,早该料想梁启轩的左右逢源不会早早收场。男人不是都希望自己成为振保,成就生命里的白玫瑰和红玫瑰吗?他又不必爱她们,只须怜惜。只可惜梁启轩的鼻盘打得过精,忘掉一处真理:
  脚踏两条船的男人,最终会被水呛着。

  梁启轩出国后给碧心写信。在挂着太阳旗的国度里寻找到他的优雅华贵的太太。他寄结婚照来,新郎新娘都穿和服,绷得像两只乌龟。碧心拿了信给清月过目,她指点说这相片一点也不专业,肯定是街面的小店拍摄的,手法不够高明,感光也不好。梁启轩敢给碧心写信,因为她很容易捉摸:喜怒皆于色,并且不会记仇。江清月不同,他只和她偶尔通通电话。温碧心来,虽是数落梁启轩,言语里不禁露着点小得意,好像她家离日本更贴近一步。清月看了,赞同碧心的论调:梁启轩确实混得并不如何。她和梁启轩通话,淡淡地带了句:
  相片很漂亮,怎么不直接寄来呢?还要叫碧心大老远跑一趟。

  他立刻领略了她的意思,也写信过来。和碧心的不太一样,给江清月的信件,他尽说时政大事,还带些感叹。不像给碧心的,家长里短,街头趣闻,像对面聊天。俩人互换了看,都有些唏嘘,于江清月,是觉得梁的小家器,这么多年了,竟然对年少**耿耿于怀,面对她始终精谨。于温碧心,则因为依旧不够受重视,只配和他聊些阿猫阿狗的琐碎。她俩人都赌气,回信里自然流露出几分。再下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给清月的变作絮絮叨叨的闲碎,给碧心的则成国计民生。又坐下看,这一回依旧不满—觉得厚此薄彼了,还是需要修正。梁启轩也厌烦,索性写一份,复印一份,分头寄。还是端不平: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好比一妻一妾,做小的那个总吃亏。清月和碧心较劲,似乎谁得到厚爱,谁便在梁启轩的感情世界里多存活了一刻。好在碧心不多久嫁了,对这无聊的攀比逐渐失掉耐性。

  温碧心的丈夫,敦实憨厚,寡言少语,是一个伟大的地质勘探者。半数多的年头,都在深山野岭里与石头为伍。碧心和清月叹苦经:
  “原以为嫁个老实人,能过平安日子。哪想他四海为家,不顾小家?”

  江清月安慰她,吃吃地笑,笑里自有几份讥讽。也因为温碧心从来就是不拘小节的女子,才宠得她能如此放肆。梁启轩要回国,第一个通知的也是清月而非碧心。待坐下,发觉他脸也宽了,腿也粗了,像根吃了多年寿司的洋萝卜,失落漫漫叠叠。又见他如此畏首缩脑,丢了大男人气概,调笑中便裹了份轻蔑。和碧心说,她还有所怀疑,回去后又打了电话确认,这次私下约了梁启轩喝茶,嘱他单独前来。梁启轩应约,依旧领着妻子,抱歉说她人生地不熟,丢下她一个人不妥帖。温碧心心下先凉一层,看尊夫人,果然精致玲珑,挂着恬适的笑,似不食人间烟火。碧心想起江清月所言的葱蒜一说,不禁莞尔。想来日本的太阳旗杀伤力无穷,活生生剥夺了梁启轩的气度,那边天气又大约适宜养尊处优,容易形成扁圆性相扑选手的规模。
  温碧心和江清月谈梁启轩,一致认定他的生活并不如表面愉悦。温碧心道:

  “启轩对太太的态度,用四个字形容:俯首贴耳。”

  江清月笑起来,笑一阵,又都沉默着,隐约感到伤心。不知岁月竟会将人磨厉到这种程度。像脱胎换骨。然而,脱的胎是好胎,换的骨是懒骨。只一照面,心里的明镜乒乓咣当地全碎了。

(暗调)昔我往矣,逃之夭夭

  梁启轩回日本,清月和碧心都不去送。一个借口照顾小孩,一个忙着相亲约会。梁启轩再写信来,相互没有比较的兴致,回应冷淡。至于后来,只有他写来,没有她们回寄的。梁启轩满团疑惑,打越洋电话来询问,清月只说,我和碧心都好,不劳记挂。停顿一会,问道:
  “和尊夫人,可还融洽?”

  出乎意料,梁启轩哭了。清月掩不住他,任他嘶哑着哭一阵。启轩道:我是失掉了灵魂的傀儡。叫清月很诧异。启轩那头哭诉着,清月慢慢嫌生出不耐烦,一只手无聊地转着圆珠笔。

  “我没想过男人会这么失声地哭。”清月道,“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事实上,谁欠了他的?还不是自找。头几年风光无限,现在要怪,也只能怪自己。”

  温碧心表示赞同。这一回,她们又统一了意见,离梁启轩更远。她们的言辞中也不再出现梁启轩这个名字。因此,碧心和清月之间,也远了些。以往她们能以梁启轩为核心,围绕他展开话题。这会不能了。有几次她们坐着东拉西扯,但你说你的,我谈我的,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碧心是逃出去的。清月也很怅惘。时常怔怔地翻看旧时发黄的相片:碧心没有现在好看,黑黑的,壮壮的。可是真是真实,仿佛能感觉到温度似的。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57

加油吧,钟企正
是该走的。
脚步还是停滞下来,回头望他。他并不看,慢慢摸出一支烟来,抖索着吸了。暗黑的夜色里,他的面庞几乎要和夜融为一体。
“那么,我走了。”
他把脸微微转开去,忽然弯腰咳几声:“注意安全。”
他老了。最初的光景,他还是健壮的。宽阔的肩,头发浓密如森林。指节粗大,一双掌摊开来,里面满满一个世界。
她住在那个世界里:风霜不侵,尘灰不染。像一个呆在玻璃罩下的娃娃。
只是娃娃也要长大。




那时候蹒跚学步,他就在前方,拿了根炸鸡腿,像看一个被食物引诱的小熊,笑得合不拢嘴,不忘记说:
“加油,小一一。还有几步就到了,来!走过来!”
扑通一声,她却跌倒了。哇哇地哭,他举着鸡腿,瞠目结舌。好一会儿奔来扶她,又盯住她磨破的膝盖犯了愁: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四婶儿看不下去,一把提起娃娃进屋涂红药水去了。他仍在原地发愣。等他别进屋,娃娃端坐在小板凳上啜棒棒糖,踢踏着小脚,眉眼俱开的小模样。他又蹲下身,瞅着膝上那两圈胭红颜色,吹一吹:
“一一,疼不疼?”
她呵呵笑,在他唇边划一撇,再一捺:有他在,怎么会疼呢?


过两年,门前的香椿树又铺满了嫩芽尖儿,他蹬了梯子上去摘。娃娃树下仰望着,小眼睛眨巴眨巴的。他一溜儿滑下树,到傍晚,满屋子香椿炒蛋的香气。小娃娃管不住嘴,半夜闹肚子,几趟厕所下来,腿脚都是软的了。他从床上翻起,背着就去医院。等轮到挂号,娃娃却在背上睡熟了。竟第二天跳到他身上,捻他的鼻子问:
“你为什么睡得像只懒猪呀?”
风声一阵比一阵吹得紧,冬夜里,他跟娃娃趴在窗前,朝窗子呵气,然后胡乱涂画。窗上先是添一只小猪,再一个小人儿跟着,一盏太阳,一簇小花。挤挤挨挨,然后就沁成了一团。娃娃说:
“怎么妈妈还不来接我?”
他偏过头来瞧,娃娃缩在棉被里,只露出个脑袋,已经睡着了,模样像一只羞怯的小乌龟。




又过两年,娃娃长大了。
娃娃已窜到他的肩膀那么高,出门时不再亲热地挽住他的胳臂,而是与他保持一定距离了。
秋夜如水,他骑一台脚踏车,辗着黄叶的筋骨去接她下自习。她跟一群同学嬉笑走出,看见他,怔忡一下,同学们叽叽喳喳轻笑,有几双明亮的大眼睛,肆无忌惮在他身上扫荡,像看一团谜。她跳上车,环住他的腰,把头轻轻贴在他的后背,听见风声吹着口哨从耳朵边游过。
后来终于有一天,下课前,她发了条短信来:今天开始别来接我了,我自己回。
满地暗黄的树叶,踩着像听炒豆子,卡擦卡擦的。身边是青涩的男生,眉目如画。她把手拢在袖筒里,抬眼望一轮皎洁的月,想到在家的他,一个人吃着温吞吞的青菜滚豆腐——她摇一摇头。
男孩子生得好看,清冷的街上,脱了外衣给她披上,这轻柔的一个动作将他一下子踢出老远去。回到家,他站在窗前,表情像一个受了天大委曲的孩童。她想偷偷地溜回房间,却被叫住了
“天冷。别冻着。”
他说,递过来一顶帽子,一双白绒毛的手套。
终究青春年少,来年春天,好看的男孩子不见了。入秋后,依然是他踏着破破的脚踏车去接。那些双好奇的眼睛早已漠然。她们只说:一一,你真幸福噢。
大娃娃回答得很响亮:是噢,真幸福。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5-12-27 00:59
伤逝

  “你和那小子,啥关系?”到家,二叔松开二婶的手,坐在门坎上,问。
  “小李是好人,教我种大棚蔬菜。”二婶说,“你不在家,不知道我们娘俩怎么捱的——是不是谁耍贫嘴?”
  二叔不回答,口袋里摸出一支烟,抖索着抽了。二叔靠在墙上,重重吐出一只白色的烟圈。
  “和我去城里。”
  “那娃咋办?大棚咋办?”
  “娃一块带走。大棚你要是不舍,叫他四叔照看。”
  “我不去。”二婶一屁股坐下。
  二叔摁灭手中的半支烟,直起肩。
  “今天不由你,准备一下,明儿就跟我走。”

  二婶最终同意和二叔去城里。哭、闹,掏心窝的话全随着眼泪飞了出来。二叔怔怔地,看二婶的肩膀一耸一耸,讪讪地说不出话。二叔呆半晌,贴近二婶,要去圈她的脖子。二婶躲开了。
  这事吧。二叔挠头,你咋不在信里说呢?
  说了能咋地。二婶说,还让你不安心?
  二叔傻笑着,扳二婶的肩。拉开旅行袋让她瞧。
  都是城里货。怕你不舍买。你瞅瞅,这唇膏还是美莲牌的呢。
  二婶扭过身,一巴掌拍在二叔手背上。二叔趁机搂住二婶的腰:
  娃他妈,跟我走吧。这样,我不安心。
  二婶跟二叔去城里,村口碰见村长他爹。斜着眼,鬼鬼祟祟瞟他们。
  二叔牵着二婶赶命走。二婶不依,挣脱了,跑到村长他爹面前:
  你这个老狐狸!从没人见二婶发这样大的火,二婶插了腰,一手指住村长他爹,这只偷腥的老猫!天打雷劈的,总有天,老天会收拾你!我杨美华就等着那一天!
  村长老爹两腿哆嗦,捋了帽沿,转过身子溜着小道急步逃。
  二婶随二叔上了车。揣着迷茫而美好的希望,背着小胖,眼睛刮过村子里的山水,炊烟,泪珠掉落下来。二叔半阖着眼,掏出一包纸巾给二婶。二婶接过,揩了眼圈,然后,她的目光里就只剩下坚定了。

  二婶变了。变得尖锐,铿锵,逮着理就不让人。二叔随她。二叔清楚,自己不争气,哪能埋怨二婶。原来发的那点生活费,够自己开销,养一家子就有些吃力了。一开始,二婶和娃跟着他蹲窝棚,哪里是长久之计?工友们很兴奋,都觉得二婶勤快,把个狗窝打理得清清爽爽的,又能做手好菜暖胃。可是二婶心里不舒坦。和大家挤着住,总是不方便的。二婶要二叔找所房子另住。二叔去溜了圈,垂头丧气回转来。二婶知道是租金贵,又掇撺二叔去讨工资,她核算过,刨去房租三百,手里还有两百余钱,再加上工资一千二,还能存上点儿。二叔不敢找老板,拉着包工头喝小酒,回窝棚倒头就睡。二婶就明白事儿黄了。
  二婶想了两天,索性捋起袖子,也去工地,专等老板。那天老板来,二婶瞅准了他的车,扑通一下跪在车前,吓得司机一身冷汗。老板说你什么事?二婶交待明白了,看着老板。老板说噢,我知道,这事我得和公司其他股东商量商量。二婶拍拍尘土,眼神冰冷。她说好,我们等。
  一直没回音。二婶鼓起勇气打电话,老板不接。
  二婶摸到老板二奶家。二婶叉着腰,岔着腿,仰头看老板的老巢。二婶像只歌唱的百灵鸟,唱的都是骂人的话。
  “XXX,你这个姘头!死不要脸的第三者!烂X!拜金!你爸妈知道了,还不把肺气炸?……”
  二婶又摸到老板家。
  “XXX,我瞎了眼跟着你!你这个没良心的,现代陈世美!……”
  窗子里纷纷探出头来瞅热闹。二婶面无惧色,继续骂。老板哄完二奶哄老婆,焦头烂额。老板打电话来,他说求求你别瞎闹了,我现在解释都解释不清,你再闹,我就开除你们。二婶冷笑一声:
  好,开除我!开除了我照样闹,拘起来照样闹!我有真凭实据,不怕你告我造谣!
  有话好好说,你有嘛要求你就提,啊?

  二婶说,我不管别人,我男人的工资得月发。最不济,得按季度结算。
  二叔一家搬出了窝棚。工友们都说,这男人有福了,二婶这么能干。工友们又说,二婶的心不踏实,会跑。
  二叔呵呵笑,当没听见。
  二婶果然闲不住,回村里收购蔬菜,转手卖到大饭店。现在城里人讲究吃原生态无污染的高山植物,二婶叫四叔撤了大棚。改种起溪沟边的野菜来。什么喜菜,马兰头,地衣。供不应求。
  二叔也不在工地做了。改成帮二婶搞运输联络。起早贪黑,三两年,硬是挣出一套单元房来。
  二婶有几次遇见李技术员,彼此笑一笑。李技术员仍然很年轻,眼角多了些细纹,说话和风细雨的。叫二婶嫂子,说我就知道你在山里呆不了,你的心不定,灵活。能做大事。
  二婶抿嘴一笑,把礼物塞给他。有时候是一打袜子,有时候是一条围脖。二婶说没别的意思,感谢你当年肯帮我。
  村长改朝换代了,村长老爹前些日子过世,流传是为了偷看大姑娘洗澡跌进山谷的,床上躺了两天,没治好。二婶也去吊唁,乡邻乡亲的,抹不开面子。村长老爹的面目浓缩在黑白照片里,裱在黑框镜内,露两颗也不知是灰是白的牙笑。很滑稽。有人说二婶你心真善,老头子害你抬不起头做人,你还来凭吊。二婶望着相片,淡淡说没什么,人都去了,有什么恩怨化解不掉的。
  他们又说二婶知恩图报,好人呐。
  二婶知道说的谁,也不辩解。准有人背地里不知又把她和李技术员编派到什么程度了。
  我听不到。二婶和二叔说,随便他们咋编。要是当着我的面瞎说,我非扒了她的皮不可!
  二婶的口气横横的,眼光狠狠地盯着远方的大山。二叔的眼前突然冒出个影子:安静勤劳的二婶,背着大口袋走在他的背后,口袋里装满了红薯,玉米。然后,那影子被包裹在一团白色的气泡里,腾空消失了。




作者: 树林    时间: 2016-1-4 19:32
才女
作者: 树林    时间: 2016-1-4 19:33
了不得,花种的好字也写这么好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6-1-8 11:08
冬咏
云低烟树噙轻雨,舟泊野风笼远纱。
抚忆故乡三世梦,长亭台下数荻花。
宝剑金锋依旧冷,角鬓青丝悲白发。
他朝若觅归来处,诗酒相邀挽翠华。


作者: ~月朦胧~    时间: 2016-3-6 23:41
春天
这样的节气

柳是眉

杏是眼

两颊桃红

樱口朱唇

白兔在玉兰枝梢奔走

企图更接近月亮


纤绳上晃荡着阳光

浆洗过的衣衫

散出微微清香

墙角的蛛网

结成一幅扑朔迷离的宫殿

它的君王

宝刹庄严端坐中央


舀一勺清水

睇见南山

丛丛燃烧过的红杜鹃

那片低矮的房檐

遮盖着密密麻麻的心事


而雨就这样

一场接一场

酥润如油

拔高了田间的稻苗

几支早被遗忘的

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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