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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罪已诏 [打印本页]

作者: 无为公子    时间: 2015-12-22 09:39
标题: 罪已诏
本帖最后由 无为公子 于 2015-12-22 10:28 编辑

                             罪 已 诏
                       墓歌御述/无为公子执笔
       朕纵横达人数载,扬名六星多年,竭忠累效,尽力治功。然今妖孽当道,鬼怪横行,且有大神半仙者,无不执坛说法,且语多失明,乏善之辞溢于言表,浑沌之语四处传散。朕不以为耻,屡争其说,欲辨其理。致心不任事,自毁清誉,其朕之罪一也。
       六星众等,进退黜陟,应以德为先。朕观群臣,明知诸多不肖,不即罢斥,不加抑制,仍复优容姑息。如类诗文者流,偏私狭隘,身性俱劣,恶俗不堪其用,朕已洞悉於心,乃容其久任政地。可谓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其朕之罪一也。
       闲过君贤堪大用,德昭才彰,克尽职守,辅佐朕躬,内政聿修。其治下人才济济,皆高雅之士,饮酒赋诗,过从优裕,以俗为耻,以昧为恨,不与贱者流,终致谗忌不止,不能自清。然朕不能以礼止情,诸事纷纭未能厘清之萌芽,世情芜杂未能拨乱于初创,以致逾滥不经,其朕之罪一也。
       论坛式微,难成永时之盛,其势必然矣,然同道好友,因字生情,以文会友之处,怎敢失地,固守旧地,未曾言离,依稀达人亡国之时,文人逸士无不哀怨,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未能明心而纳高贤,筑巢而引鸾凤,洒扫门庭以待君子,致使蚊蝇共燕雀齐飞,烂俗与华彩一色,浊清难辩,更逾往时,其朕之罪一也。
       朕性耽闲静,常图安逸,江南胜地常欲游目骋怀,世间方物曾想流连其中,故身性玩乐,御朝绝少,懒有诗词作答,致与廷臣往来稀疏,上下情谊否塞,以致众卿家爱妃受罪挨过,且徒增耻辱,未能省改,过端日积,愆戾愈多,是朕之罪一也。
       今观六星风云激愤者众,志安社稷者众,朕亦因天下之所望,顺文人之推心。襄举正义,以清妖孽。公等且安居此地,以协众亲,寄于话言,以立勋命。
       兹此布告,咸使闻知!

作者: 竹林荷风    时间: 2015-12-22 10:57
写得不错,给你点赞!至于此帖影射了谁,看了也不要生气,气大伤身,都好好活着,活着才好掐架。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干净的地方?能喘气就行了,不要期望太高。
作者: 竹林荷风    时间: 2015-12-22 10:59
给你灭个零吧,以彰显我大杂谈之海纳百川。
作者: 水烟    时间: 2015-12-22 11:01
荷静雅 发表于 2015-12-22 10:59
给你灭个零吧,以彰显我大杂谈之海纳百川。

意思是不好?哈哈哈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12-22 11:20
无为公子甚少来杂谈,请用茶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5-12-22 12:22
墓歌曰:朕早就晓得哩,再探再报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5-12-22 13:08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5-12-22 13:00
老哥哥~~你咋看咋像暮歌肚子里的蛔虫~~

这种说法早落伍了,要宝塔糖么
作者: 一路花香    时间: 2015-12-22 21:29
  跑杂谈来卖弄文笔了?写就写呗,还非抱个墓歌的大腿为文?
传是非者必然是是非者,特别是事后是非者。
嗯嗯,古文比孔二逼写的还好。
返祖吧,别走路了,直接地上爬或上树吧。
作者: 一路花香    时间: 2015-12-22 21:30
  跑杂谈来卖弄文笔了?写就写呗,还非抱个墓歌的大腿为文?
传是非者必然是是非者,特别是事后是非者。
嗯嗯,古文比孔二逼写的还好。
返祖吧,别走路了,直接地上爬或上树吧。
作者: 一路花香    时间: 2015-12-22 21:33
结巴讲英文,驴子学马叫、、
作者: 一路花香    时间: 2015-12-22 23:44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5-12-22 13:00
老哥哥~~你咋看咋像暮歌肚子里的蛔虫~~

不,墓歌说,流浪狗真特么多。
作者: 猎哥    时间: 2015-12-24 20:27
哟喝,乡巴佬抱论坛大哥腿啃的滴香哟,啧喷-可惜,-暮歌不搞基。看你尖嘴猴腮,还胃充公子,开口一付阴损下流相,有娘养没爹管的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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