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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雷洋之死 说说我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0:18
标题: 就雷洋之死 说说我的看法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4:07 编辑

       我觉得警方对整个过程的陈述是可信的,当然,这还需要后来的检方调查和尸检结论来印证。

      这里,我只是谈谈个人的判断:

       一、雷洋会不会去嫖娼?网上很多人认为雷洋不会是嫖客。理由是:他是北大硕士、人大一个学术机构的骨干工作人员、初为人父、马上要去机场接亲人·····,这些,都不是雷不会去嫖娼的必然条件。不要忽视了雷洋的妻子刚刚生完孩子不久这个事实,在妻子怀孕和生产期间,夫妻不能同房,丈夫出轨的可能性很大,这个是有大量前例的。警方将其作为嫖娼嫌疑人控制并带回审查,肯定他是有嫖娼嫌疑的,起码,他是从卖淫窝点里出来的。这个,我相信通过后来的讯问其他嫌疑人、提取现场物证等,都将会得到证实。

      二、雷洋为什么会剧烈反抗?网上很多人说是雷洋因为被错抓,所以才剧烈反抗。但不要忘了,他的剧烈反抗,还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嫖娼被抓,会被拘留或罚款,处罚决定按规定会告知家属或单位,这对雷洋来讲,就意味着身败名裂,情急之下,愚蠢地选择抗拒和逃跑,也是符合情理的。警察也好,协警也罢,在没有受到攻击或反抗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对嫖客采取过激行为的。嫖客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公职身份、没有什么名气的,一种是有公职身份、有一定名气的。前者被抓后,嬉皮笑脸,罚点款,关几天,无所谓;后者则因害怕失去公职和名气而十分紧张,大多是哀求宽恕或抵赖,也有反抗和企图逃跑的。因此,如果反抗或逃跑被警察强力制服、使用戒具,也是正常的。

     三、猝死,发生在体质强壮的运动员身上的也不鲜见,不能一有猝死就一定归结为警察使用了暴力所致。暴力致死会有痕迹可查的,一般通过尸表检查就能发现。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0:35
各执一词。柳二的说辞,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目前为止,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警察那边还有蹊跷,还有些细节,你没分析到~~~~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0:4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35
各执一词。柳二的说辞,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目前为止,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警察那边还有蹊跷,还有些细节, ...

我对臆想出来的细节,不屑分析。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0:44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0:41
我对臆想出来的细节,不屑分析。

你以为我是对臆想的细节质疑么?我也是注重证据和证据链的~~~~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0:48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44
你以为我是对臆想的细节质疑么?我也是注重证据和证据链的~~~~

那你就直接提出来嘛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0:52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0:48
那你就直接提出来嘛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0:56
其次,之前激烈反抗、相互冲撞,都没提及犯病——已经说了,有肢体接触。为什么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还会发生心脏病猝死,一般来说,那个时候,应该是逐渐冷静下来,考虑怎么应对的时候了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0:57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1:22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2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坐着说话不腰疼!设想一下:如果你是当事警察,抓到一个不明身份的陌生人,突遭反抗,制服后,发现其身体不适,送医。这时,你的第一反应是向上级报告还是先到处找其家属告知险情?再者,对嫌疑人要搜身、扣押随身物品,交专人登记保管,你知道当时雷的手机是处于被其他人保管了还是就在办案民警的手上呢?如果是交由他人保管,锁在库房的铁皮柜里了,没人接听,不也很正常吗?当时是晚上,值班警力不会多,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你说是送医急救重要,还是派人去查找并通知家属重要呢?再说,最后不也通知家属了吗?什么事情,都要结合实情去考虑,不要臆测。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1:24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7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如果立马通知家属,而非立马送医,你们又有话说了:为什么不立马送医?难道家属比医生更能救人吗?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1:25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1:31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6
其次,之前激烈反抗、相互冲撞,都没提及犯病——已经说了,有肢体接触。为什么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还会发生 ...

不知你对肾上腺有无了解?或听说过为什么狗急会跳墙吗?
   很多人,在肾上腺的作用下,于激烈对抗时,没事儿,甚至连疼痛感都没有了,但一旦松弛下来,就死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1:3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7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你遇到一个犯病的陌生人,是如何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的?你天生就知道他的家属是谁呀?查寻不需要时间呀?你若有这本事,特招你到打拐办来当警察!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2:2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24
如果立马通知家属,而非立马送医,你们又有话说了:为什么不立马送医?难道家属比医生更能救人 ...

送医的同时,通知家属,你觉得没有可能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2:28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25
不知你对肾上腺有无了解?或听说过为什么狗急会跳墙吗?
   很多人,在肾上腺的作用下,于激烈 ...

留着,听最后结论吧。我记得目前不是说“肾上腺”,而是“心脏”,是不是?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2:3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33
你遇到一个犯病的陌生人,是如何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的?你天生就知道他的家属是谁呀?查寻不需 ...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6-5-11 13:13
大多是file:///C:\PROGRA~1\Baidu\BAIDUP~1\332~1.110\dict\Default\6F1252~1.PNG哀求宽恕或抵赖,也有反抗和企图逃跑的。因此,如果反抗或逃跑被警察强力制服、使用戒具,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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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密码?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3: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36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不是陌生人?警察此前与他认识吗?他的手机没设开机密码吗?查寻不要时间吗?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4:02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28
留着,听最后结论吧。我记得目前不是说“肾上腺”,而是“心脏”,是不是?

我说肾上腺,意思是当遇到紧急情况时,人的肾上腺会使之有超常的发挥。谁确定了死因是心脏?心脏离头部、胳膊处的软组织挫伤还很远吧?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4:03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4:21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36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晚上九点多,我给你一部设了开机密码的手机,你能查出机主是谁?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4:09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8:35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2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注意,手机一直是通着的,只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怎么能叫“让手机失联”呢?手机当时到底在哪里?里面的某些信息为什么会被删掉?恐怕不能只怀疑警察吧?雷某害怕家人知晓自己的位置不在去往机场的地方,而在卖淫窝点附近,自己删掉位置或藏匿手机的可能性也存在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4:49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4:09
注意,手机一直是通着的,只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怎么能叫“让手机失联”呢?手机当时到底在 ...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理性删除信息的可能性有多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4:50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3:59
不是陌生人?警察此前与他认识吗?他的手机没设开机密码吗?查寻不要时间吗?

嗯啦,这个倒还真可以算一个障碍~~~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5:24
警方通报雷洋案
有这么一段:“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

都脑补一下那个场景,雷某是如何做到的?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5:25
估计,后座的都是协警。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5:3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50
嗯啦,这个倒还真可以算一个障碍~~~

不是所有人都手机设密码的。
王文军案民工们的手机最后不都被删除了?
设了密码,也不是障碍。手机可是后来才给的家属。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6-5-11 15:37
让失足女上镜说案,侵犯妇女权力。不见妇联出面呢?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20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49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 ...

从雷洋居住的小区,到龙锦三街龙锦苑东五区,如果走大路,步行大概需要八分钟的时间,直线距离只有800米左右。而如果直接穿过雷洋居住小区对面的龙锦苑东四区,则只需要2分钟到3分钟就可以到了。雷洋附近的霍营地铁站并不在附近,而大概2公里到3公里左右的距离。


有谁能证明当天雷某在家玩手机时,不是在删除或清理手机内容呢?警方有删除的必要吗?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21
牛芒 发表于 2016-5-11 15:37
让失足女上镜说案,侵犯妇女权力。不见妇联出面呢?

打了马赛克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3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5:31
不是所有人都手机设密码的。
王文军案民工们的手机最后不都被删除了?
设了密码,也不是障碍。手机可是 ...

你以为雷洋不知道手机会暴露身份呀?他逃跑时扔掉手机的可能性有没有?谁敢肯定他的手机当时就在身上或警察手里?难道就不会开着振动被扔到了附近草丛里?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36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5:24
警方通报雷洋案
有这么一段:“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 ...

这个得看是什么车,坐了几个人,都在什么位置。如果是轿车或面包车,前排只有驾驶员,而后排坐着雷和另一个警方看守人员的话,雷在没有被戒具约束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6:4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2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你还说你这不是臆测?一个刚刚捕获的陌生人,两次企图挣脱逃离,连身份都没确认,上哪去找他家属?手机当时在哪儿?谁能确定就一定在雷某或警察手里?有没有被雷某丢弃、警方后头又去寻回的可能?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6:52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6:31
你以为雷洋不知道手机会暴露身份呀?他逃跑时扔掉手机的可能性有没有?谁敢肯定他的手机当时就 ...


奇葩的思维模式。柳二你觉得被警察抓住了,扔掉手机就能掩盖身份了?此外,现代社会手机功能很强大,基本跟银行卡相关联——你是不是乱丢手机的,嗯?!

你都快不顾及现实了。不知道谁在这里瞎臆测呢。好吧,就让你柳二尽情发挥想象力,让雷某人真的把手机给扔掉了,对于一个身份不明的,又急送医院猝死的人,请问警察又怎么联系上家属的?这都赶上自相矛盾、欲盖弥彰了,就~~~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5-11 16:5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6:46
你还说你这不是臆测?一个刚刚捕获的陌生人,两次企图挣脱逃离,连身份都没确认,上哪去找他家 ...


你真是人民的好警察,比雷锋叔叔还令人感动。犯罪嫌疑人把手机扔掉了,甚至可能扔掉到不知哪里,你还会在对方屡次试图逃跑并发病送医最后猝死中,分出身来不遗余力去寻找所谓的手机——请问,那上面有什么值得这么大动干戈,费时耗力费人去寻找?警察叔叔都是吃闲饭的,吃了闲饭没事干专门去寻找某人可能丢了的某样物品,是吧~~~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6-5-11 17:30
说实话,柳2分析地很有道理。
但我感到奇怪的是:通告说执法视频设备被雷杨踢坏。设备坏了,内容不会坏啊。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7:3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6:52
奇葩的思维模式。柳二你觉得被警察抓住了,扔掉手机就能掩盖身份了?此外,现代社会手机功能很强大,基 ...

我把手机给你,你都动不了上面的钱,因为你没密码。
       被抓获时扔掉手机,是某些违法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可以隐瞒身份或起码可以延缓身份被发现的常见做法。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7:35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6:31
你以为雷洋不知道手机会暴露身份呀?他逃跑时扔掉手机的可能性有没有?谁敢肯定他的手机当时就 ...

你怎么知道雷洋没带身份证?
身份证还不能确定身份吗?
一边指责别人猜测,一边自己在编故事。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7:42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6:36
这个得看是什么车,坐了几个人,都在什么位置。如果是轿车或面包车,前排只有驾驶员,而后排坐 ...

据警方通报:“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男,29岁,家住附近)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 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

那些警察会怎么人道的控制雷某啊?竟然能让他再次反抗并完成高难度的从后座窜到副驾驶,成功逃出。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7:4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6:56
你真是人民的好警察,比雷锋叔叔还令人感动。犯罪嫌疑人把手机扔掉了,甚至可能扔掉到不知哪里,你还会 ...

请你注意顺序!如果雷某没死,就不须急于核查身份和搜集更多的物证。正是因为他死了,核实身份、固定证据才成为极为重要的事项。警方很自然地会抽调力量重新去现场搜寻,以便发现和补充新的证据。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7:4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7:35
你怎么知道雷洋没带身份证?
身份证还不能确定身份吗?
一边指责别人猜测,一边自己在编故事。

傻瓜,哪个嫖客会带身份证?老嫖客一般都只带几百元,另外放几千元在哥们那里,万一被敲诈,就只有几百元,万一被抓,就通知哥们来交罚款。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8:14
蔡诚 发表于 2016-5-11 17:30
说实话,柳2分析地很有道理。
但我感到奇怪的是:通告说执法视频设备被雷杨踢坏。设备坏了,内容不会坏啊 ...

警方视频资料的公布,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的审批,需要过程。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8:32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26
送医的同时,通知家属,你觉得没有可能性?

有,但前提是你得知道他是谁,他的家属是谁,住在哪里?怎么联系?对吧?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8:41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21:43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49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 ...

你怎么确定手机里的位置信息是在雷某被抓获后才删除的呢?雷某的手机及其内容,在出事前,警方是不会接触的,更不可能对其关于位置的内容敏感。我倒认为是雷某出门后自己删除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只有他才能操作和从操作中获取某种好处。雷某对家人说是去机场了,但实际上他是去了卖淫的位置,他为了隐瞒这段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提前操作了对位置的删除(实际是关闭定位),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8:49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6
其次,之前激烈反抗、相互冲撞,都没提及犯病——已经说了,有肢体接触。为什么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还会发生 ...

好笑的很,谁告诉你心脏病只有在激烈运动时才会发生?情绪激动时难道就不会发生?睡着了发生的都多得是呢!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8:57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8:58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6:56
你真是人民的好警察,比雷锋叔叔还令人感动。犯罪嫌疑人把手机扔掉了,甚至可能扔掉到不知哪里,你还会 ...

有目击者看到:当时有两个便衣警察控制雷某,另一个则在一旁捂着肚子,可能是被雷踹了一脚。  
       我倒认为,如果雷某真是受到外力伤害致死的话,那么,由于雷某的剧烈反抗和攻击,遭到警察不适度的强力制服,而导致伤亡的可能性较大。
    在剧烈搏斗中,一个要逃,一个要阻止,这时,让警察掌握力度,也是个很滑稽的事。轻了吧,制服不住,重了吧,可能导致死亡,自己还要去坐牢。因此,法律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会酌情从轻的,不然,谁还会去与逃犯拼命搏斗?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19:13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20:17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5:24
警方通报雷洋案
有这么一段:“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 ...

 小区居民一度围住便衣并报警

  雷洋被警方带走的足疗店就位于龙锦苑东五区小区旁。5月7日当晚,有超过20位小区居民目睹了雷洋挣扎反抗的过程。

  一位目击者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晚大约九点二十分左右,看到一位身高1米7左右的年轻男子突然从小区门口一辆车上跑下来了。当时那辆车并没有发动他跑进小区后大呼好几次“救命”,声音充满了惊恐。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动了小区很多人。

  这位目击者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看到这个突然跑进小区的年轻人,身后有3个人在追他。追进小区后,没追几米就把他控制在地上了。之后又赶来三个人。雷洋倒在地上的位置就在小区一块收费停车场蓝色牌子下。这位目击者注意到,雷洋额头上有肿块,胳膊上有血。

  另一位目击者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看到雷洋头朝上仰躺在地上,有人踩着他的脚在给他拍照。

  “不要让他们把我带上车。”一位目击者说,听到雷洋跑进小区里喊了这句话。他当时还喊“这些人不是警察”。也因为如此,围过来的小区居民一度以为并没有穿制服的警察是什么坏人,即使他们出示了证件也不信,把他们围住不让离开。后来小区有居民打了110,附近派出所又来了两位警察,确认了追雷洋的人的确是警察,居民才散开。而这个说法也被另一位目击者证实。

  雷洋第二次被警察带走的时间大约在晚上十点左右了,目击者透露,他应该总共在该小区躺了半个小时左右。

  最后,有三名警察把雷洋连拖带拽地再次拖上面包车离开。而在居民报警后,两名派出所的警察赶来确认便衣警察们的身份后,雷洋没有再吭声,也不说话了。直到他再次被架上车,也没再喊什么。

  目击者表示,雷洋被带走时虽然身上有伤,但并不严重,按理说是没有什么太大危险的。

  5月7日,发生在这个普通小区的这场风波,小区居民一开始并没有太当回事。直到雷洋意外死亡的事件被曝出后,看到新闻的小区居民才恍然,原来那个人大硕士毕业的年轻人,就是那天晚上冲进小区喊救命的那个人。


从停着的车的后座翻到前座并下车,是什么高难动作吗?目击者都看到了制服过程,也认为不至于重伤或毙命,剩下的就是开车后所发生的事情了。开车后,只有司机、雷某和一个带队的副所长三人在一辆面包车上,发现雷某不对,就去了医院。我估计自身疾病引起的意外死亡的可能性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19:28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7:48
傻瓜,哪个嫖客会带身份证?老嫖客一般都只带几百元,另外放几千元在哥们那里,万一被敲诈,就 ...

雷某可是要去机场接人的。地铁,机场都是敏感地方,经常会查验身份的,现在出门不带身份证遇见检查就是事。硕士应该懂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20:02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9:13
 小区居民一度围住便衣并报警  雷洋被警方带走的足疗店就位于龙锦苑东五区小区旁。5月7日当晚,有超 ...

到底是轿车还是面包车,警方和目击者都没说,就先假定是面包车吧。你这的目击者说法是车是停止的,警方的通告中是行驶中。
行驶中的面包车,从后排座跨越到前排副驾驶位,很容易吗?只能从两座椅的中间窜过去吧?司机一个右肘就能把雷某打爬不是?尤其是还有监管的警察在后面哦。怎会会让雷某窜到副驾驶并“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通告语)?那司机傻啊?非得被踢踹后才停车?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0:15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20:17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20:02
到底是轿车还是面包车,警方和目击者都没说,就先假定是面包车吧。你这的目击者说法是车是停止的,警方的 ...

第一次雷某上的车是伊兰特轿车,第二次上的是金杯面包车。目击者说是停着,警方说是刚起步,行驶中。
    你不信?那你开个车来,老子从后座上蹿一个给你看看!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0:2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9:28
雷某可是要去机场接人的。地铁,机场都是敏感地方,经常会查验身份的,现在出门不带身份证遇见检查就是事 ...

你在机场到达厅接人,被要求查验过身份证吗?刚才有报道说了,雷某的手机和钱包果然是后来警察派人去现场才找到的,被他丢到草丛里去了。你少跟我磨叽,我当了三十多年警察,这方面,比你见识多!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0:25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6:56
你真是人民的好警察,比雷锋叔叔还令人感动。犯罪嫌疑人把手机扔掉了,甚至可能扔掉到不知哪里,你还会 ...

刚才,有报道,事实上雷某还真的是把手机扔了,同时还扔掉了钱包。你也可以说是扭打中遗落了的吧,反正,警察是在他死后,为了尽快确定身份和联系家属,才派人于当晚去现场附近搜索才找到的。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0:26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20:27 编辑

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雷某的死,不会是警察故意伤害。顶多就是在制服过程中的意外。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1 21:20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49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 ...

关于雷洋手机信息缺失一事,源于其家属在公开信中所提出的问题,“雷洋手机中死亡前几日的通话记录,微信朋友圈里面关于孩子和家庭的信息,手机里面的位置记录都被部分删除,这是何人所为?”。

在没有进一步调查结果之前,并不能确定究竟是谁删除了这些信息(iphone定位记录只能关闭不能删除另说),而且,这些信息的缺失,跟嫌疑人的罪名是否成立,和嫌疑人究竟是怎么死的,是否有必然联系,也是不确定的。有可能这些信息只是个人平常的一种保护隐私的习惯,比如关闭定位,删除通话记录和个人信息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件事就成为干扰信息,和最终的定罪及死因就没有联系。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22:11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20:15
第一次雷某上的车是伊兰特轿车,第二次上的是金杯面包车。目击者说是停着,警方说是刚起步,行 ...

哦,是轿车啊?
除了猴,估计没有人能从后座利索的窜到副驾驶位。

要是你窜我都不用肘,反手一掌就能把你拍成肉饼贴后车窗上。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5-11 22:36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20:21
你在机场到达厅接人,被要求查验过身份证吗?刚才有报道说了,雷某的手机和钱包果然是后来警察 ...

像我们这样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去哪都没人查啥,只是立正敬礼。我都是说:同志们辛苦了。
而牛氓那类的,警察见了就查,还搜身呢。他都是说:爷,我真的没犯事。
所以,他躲进了贵州山区。呵呵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06:38
色妞妞 发表于 2016-5-11 23:38
现场这么多人,即便雷洋被警察带走后,雷洋家属一直在打雷洋电话,怎么会就没人捡到和接听呢?
苹果手机 ...

电话是十一点左右飞机到了才有人打的吧?或许人家是用的振动呢?总之,我认为警方没有必要去隐瞒这三个小时,警方从将不明身份的雷送医,到返回现场找到电话,再到联系上家属,用了近两小时,也属合理的。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06:39
色妞妞 发表于 2016-5-11 23:35
苹果手机可以指纹开机。雷洋尸体在,就能开机。

谁告诉你的?再说了,如果雷某设定的不是指纹而是密码开机呢?

作者: 袁子旦    时间: 2016-5-12 09:19
柳二呀,你这是警警相护!
作者: 袁子旦    时间: 2016-5-12 09:34
总之,雷某在巴掌大的地方犯了球大点事...然后丢了小命!情色大师们要引以为戒!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19:28
袁子旦 发表于 2016-5-12 09:19
柳二呀,你这是警警相护!

不要老是仇警疑警嘛,为了大伙儿能平平安安而流血流汗的警察们,应该得到社会尊敬才对。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6-5-12 22:30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6:21
打了马赛克了

那她的亲友老乡也会认出来。对这女人太不公平了。 上次那个什么美美上电视,太不应该了。 并且出这种事不见有妇联出面为妇女维权。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2 23:57
牛芒 发表于 2016-5-12 22:30
那她的亲友老乡也会认出来。对这女人太不公平了。 上次那个什么美美上电视,太不应该了。 并且出这种事不 ...

你对这种人倒是蛮同情的。你应该去妇联当主席。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6-5-13 10:40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2 23:57
你对这种人倒是蛮同情的。你应该去妇联当主席。

警方自证清白可以,但不能损害他人权益。让一个女人上电视示众,合法吗?前不久,阆中公审民工,不见工会出面,这次又示众妇女,也不见妇联出头。这些组织都干什么去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6-5-13 17:52
牛芒 发表于 2016-5-13 10:40
警方自证清白可以,但不能损害他人权益。让一个女人上电视示众,合法吗?前不久,阆中公审民工,不见工会 ...

有些老不信,你说什么他都不信,不让这个女的出面证实,他们不信,让她出面证实了,他们还是不信,还有的和你一样,又追问为啥要让这个女的出镜?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6-5-14 11:30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3 17:52
有些老不信,你说什么他都不信,不让这个女的出面证实,他们不信,让她出面证实了,他们还是不 ...

通过这事反映了什么?对人的尊严太不重视。
作者: 梨园小生    时间: 2017-12-27 13:31
牛芒 发表于 2016-5-14 11:30
通过这事反映了什么?对人的尊严太不重视。

你还在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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