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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暴力 考验法律底线 [打印本页]

作者: 好梦一飞心    时间: 2016-11-1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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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11-16 11:27
本帖最后由 拍岸浪 于 2016-11-16 12:09 编辑

沙发

普及网络语言暴力常识,有必要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11-16 11:47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1-16 11:27
沙发

普及网络语言暴力,有必要

啥意思?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11-16 11:50
这种事,应该去向法院起诉。
找公安局有点不着调了。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11-16 12:0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6 11:47
啥意思?


这算科普吧应该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11-16 12:05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1-16 12:00
这算科普吧应该

那你暴力后面加个常识嘛。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11-16 12:09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6 12:05
那你暴力后面加个常识嘛。


好的好的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11-16 12:15
还是我来科普一下吧。

法官,如同过去的县太爷。
警察,如同过去的衙役。

有冤,不得击鼓找县太爷嘛。你说和衙役较什么劲啊?击鼓了,县太爷就得上堂,觉得你有理,就会令衙役去调查不是?

现在的很多人啊,法律常识太缺乏,都把法院当摆设,只会和警察较劲。
柳二说了:很烦躁。
把县太爷不当干部,把衙役当成了神。拧麻花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6-11-16 12:22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1-16 12:09
好的好的

你这妞受啥刺激了?
咋那么乖不狡辩顶嘴了?

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好意思拍妞啊?
不拍妞我得郁闷死。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16-11-16 13:3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6 12:22
你这妞受啥刺激了?
咋那么乖不狡辩顶嘴了?


这个确实回复的太快,掉了两字

错了就错了,一般不会打死不认的,除非!!!!

作者: 翰林探花    时间: 2016-11-16 23:54
时文当下。好杂文当顶。欢迎新人,杂谈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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