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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轻松地捋一捋柳二的驴头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6-12-24 13:26
标题: 轻松地捋一捋柳二的驴头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6-12-24 13:28 编辑

         我一直觉得,一个论坛无论如何得有类似柳二这种人物的存在,因为只有了这一类货色的存在,才会增加人们的喜感和看点。


       柳二的思维基本属于看门狗思维,让它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几口。这世界这样的角色是需要的,这大约和他所谓的职业有关,所以,我理解为一种习惯。


       我所以懒得和他去纠缠,是因为他思维的道理是混乱的。


      北京检方做出对雷洋至死案的几名涉案人不予立案起诉的决定,在我看来,这是件很好的事情,前提是只要是在正常的法律轨道下,严守法律条文做出的决定,那就该支持和认定。


       柳二摇晃着一颗几乎和驴头差不多的脑袋,十分期待我“喷”,我喷你大爷啊,为什么要喷?你始终都没看明白我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只是觉得那是动了你主子的地盘了,处于看家狗的本性就要狂吠么?


       你错了,你真的是错了。你错在不懂别人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无论是河南野蛮执法至农夫死亡的警察,还是雷洋事件涉案的警察,执法是他们该做的本职,但是,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规执法是他们的必须。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也接轨了美国那种警察让你站住双手抱头,你不听,就可能就地“正法“你,那另一说。至少现在没有任何法规允许你警察在执法的时候,可以直接危害到当事人性命。


        这是我反复表达的最基本意思,柳二你懂吗?


        柳二觉得不起诉涉案的警察,我一定不高兴,甚至要喷。我还是那句话,你那思维也就这样了。


        你身为警察,要知道,那仅仅是你的工作,别以为你穿一身警服就可以为所欲为,中国最缺少的是大家共有的法律意识,如果这个社会所有的自然人,都知道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那这社会就是真的和谐社会,太平盛世。大家都在法律的规范下活动,就包括你我他,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否则,法律就没有了该有的尊严和意义。而在遵纪守法上,我觉得公检法更应当严格,因为你们就是法律的执行和维护者,以身试法,或者目无法纪,就该加倍严惩,道理很简单,你们污染了源头。


       和你说太多的道理估计也是对牛弹琴了,所以,就不想多说了,我期待的中国,是一个真正的法律约束下,规矩的中国,而这种期待本身,对我对所有人都要知道:依法做事,合法守法。


       柳二,你开窍了吗?看样子你西藏之行,找什么上师灌顶,肯定找的是山寨的,否则怎么还是一脑门子浆糊呢?

作者: 流水思静    时间: 2016-12-24 14:48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6-12-24 15:54
柳二确实有一个驴头,而且是头犟驴!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5:56
哈哈,果然蹦出来了!你说你这次不想喷,不对,那是因为人家检察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你没法喷而已!

      雷主任之死也好,周秀云之死也好,说到底,最后的事实都是当事者明知自己违法,却为了逃避惩罚,胡搅蛮缠,阻碍执法造成的,并非是警察刻意要弄死他们的!如果他们能服从警察指令,配合调查,这些意外就会减少。如果大多数人都能明白“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警察又何必去使用暴力呢?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6-12-24 15:58
柳二的驴头能开窍吗? 切!  对柳二醍醐灌顶不管用,用当头棒喝比较合适。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6:01
       违法者为了逃避惩罚,胡搅蛮缠,甚至暴力抗拒,逼迫警察不得不使用暴力约束或制服,由此导致了意外,发生了伤亡,你闲大喷子就觉得是警察有罪?那么,失主在追小偷时,小偷意外滑倒死亡,要失主负责时,你咋又觉得失主冤枉呢?就因为你仇恨警察一些?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6-12-24 16:0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24 15:56
哈哈,果然蹦出来了!你说你这次不想喷,不对,那是因为人家检察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你没法喷而已 ...

并非是警察刻意要弄死他们的!如果他们能服从警察指令,配合调查,这些意外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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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这是典型的驴头思维方法:老百姓不服从暴力执法就弄死人家?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6:06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24 16:08 编辑

只有严格执法,没有什么文明执法!执法超出法律规定使用暴力或依法该使用暴力而不是用的,都不是严格执法。

           面对违法者的抗拒、阻碍,依法使用强制手段约束或制服,就是严格执法!缩头缩尾的所谓文明执法,实际是对违法犯罪的放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6:15
碧天 发表于 2016-12-24 16:04
并非是警察刻意要弄死他们的!如果他们能服从警察指令,配合调查,这些意外就会减少。
================ ...

来来来,老碧头,你举例说明一下,雷主任和周农妇,哪一个是警察先使用暴力然后才被警察弄死的?都是他们先抗拒、阻碍执法才被依法使用暴力的吧?都是在已经遭到暴力后,依旧抗拒,导致暴力升级,形成合力,才产生一个呛死、一个窒息的意外死亡的吧?如果他俩都像你一样,明知自己错了,就配合调查,接受处罚,警察又何必要弄死你呢?你说说,警察跟他俩事前有什么仇恨?

       你年纪大,糊涂一点,我就不怪你了,可闲大喷子应该还年轻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6:22
警察、监狱,是国家的暴力机器。

        一个社会要稳定,就要求人们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法律。有些人,就是不遵守,怎么办?那就让警察把他们抓起来,予以惩罚或关进监狱!这些人会乖乖接受吗?不会。那么,就要使用暴力,强迫其接受!这里的暴力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只存在合法不合法。
作者: 碧天    时间: 2016-12-24 16: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24 16:15
来来来,老碧头,你举例说明一下,雷主任和周农妇,哪一个是警察先使用暴力然后才被警察弄死的 ...

呸!呸!呸!你个乌鸦嘴!
我会干违法的事吗?能让警察暴力执法?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4 16:27
      雷主任逃跑,抗拒抓捕,你警察不该使用暴力,应该文明;周农夫辱骂、抓挠、阻碍执法,你警察不该使用暴力,应该文明;咦?这小偷偷我手机还打我,你警察咋不用暴力制服他,却在一旁文明地劝说呢?


      事不关己,标准不一。
      
作者: 袁子旦    时间: 2016-12-24 18:45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12-24 20:10
中国最缺少的是大家共有的法律意识
——
支持这句话。。。
作者: 你说我记    时间: 2016-12-24 22:05
平安夜快乐!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5 11:33
      若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则公民自觉守法与警察规范执法一样重要!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他们在受到刺激后也会有冲动、失控等应激反应。仅仅强调规范执法,而不同时教育民众遵法配合,是片面的、不能解决问题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养烈犬护院,主要是为了威慑。但链子拴得再紧,你却不停地踹门、挑逗,势必会刺激烈犬挣脱铁链咬你!
作者: 慕容锦上    时间: 2016-12-27 13:31
这就是传说中的砖贴,对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8 13:20
慕容锦上 发表于 2016-12-27 13:31
这就是传说中的砖贴,对吧?

喷贴

作者: 风花    时间: 2016-12-28 23:39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6-12-29 06:57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6-12-29 07:00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12-25 11:33
若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则公民自觉守法与警察规范执法一样重要!警察也是人,不是神,他们 ...

这番话,比起前面的咬文嚼字或强词夺理来,总算是真正中肯一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6-12-29 23:08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12-29 06:57
这番话,比起前面的咬文嚼字或强词夺理来,总算是真正中肯一次。。。

闲大喷子之流的谬误就在于将执法警察依法对违法后还抗拒执法的人采用强制手段制服的情况,当作两个普通人在打架!是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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