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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理歪理辩 [打印本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19 19:11
标题: 正理歪理辩
看了这段文字

“现在,我脾气温和多了,我们边上一大桌,十来个男人,一直大声说话,大声吵闹,吵得我们头昏脑涨,我也没有发脾气,一方面是自己修养慢慢好了,另一方面,社会太复杂,社会上的人不能随便骂,说不定骂的就是无业人员或刑满释放人员,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打吗?第三方面,当别人欢乐的时候,不要去妨碍别人的欢乐。于是,我们吃饭,无法说话了,他们喧哗的声音把我们的话都屏到肚子里了。”

文中那个“我们”按大多数人的观点,无疑属于好人范畴,而那十来个男人则属于“坏人”的范畴。如果好人和“坏人”们因此起了纠纷和冲突,不知道豆豆们会支持谁?

我反正是认为好人们很无理,有理也是歪理。我会支持“坏人们的正当权益”应该被尊重。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19 19:51
沙发空下
作者: 风花    时间: 2017-1-19 23:57
安全第一,少说话
作者: 风花    时间: 2017-1-19 23:58
或者最好不说,保存沉默
作者: 风花    时间: 2017-1-19 23:58
或者最好不说,保存沉默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7-1-20 01:34
我也保持沉默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7-1-20 01:35
我也保持沉默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7:40
辩得一路沉默?倒也好玩了,难道是乱象丛生?

我赶紧看看,先。。。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7:43
孔布 发表于 2017-1-20 01:51
一般情况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表示沉默的两位美女各说了两遍,嘛意思

第三遍,不好意思出口了呗,担心阁老面子上过不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7:48
如果好人和“坏人”们因此起了纠纷和冲突,不知道豆豆们会支持谁
——
豆豆就豆豆,不要加“们”。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价值观体系,都会做出自我的判断和反应,动辄就把人归类抓取,是要不得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7:53
关于“好人”和”坏人”这说辞,一看就是样板戏后遗症。我从来都是不以为然的。

我只认可“一码事归一码事”,“好人”就不犯此糊涂办件混账事吗?“坏人”就不良心发现一次?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7:55
包括监狱里服刑人员,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你能一笼统地说不?

我只承认,他们在为某一次或某几次违反现行社会法律行为承担责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8:01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7-1-20 08:03 编辑

我反正是认为好人们很无理,有理也是歪理。我会支持“坏人们的正当权益”应该被尊重。
——
你是说反话吧?谁的权益不该被尊重?只是有些现实情况,不是一个“尊重”就解决得了的。
如果规则制定了,就必然被遵守,国家暴力机器留着干嘛?就因为规则被碰撞,权益不被当然尊重,才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冲突。


事实上,真正的处理方式,是预见并回避,避无可避了,再考虑各自的处世性情和承受能力,以及当时的情绪作出相应的反应,而不是你说“该如何如何”大家伙儿就都“如何如何”。。。。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8:01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7-1-20 08:16 编辑

就隔壁卓喧哗一事,如果是我来选择,如下处理:

设若就餐怕吵闹,一开始就会选择包厢,而不是大厅——这就是预见性。


设若选择了大厅,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商议,那么,隔壁桌的喧哗,我会选择无视或做个吃瓜群众,人间世相各有情趣,笑着旁观又如何?——这就是心态话题。


设若欠缺预见性,又确实有事商议,那么,以最诚恳和委婉的态度,与隔壁桌商议,求得谅解有何不可?喧哗的或许只是尽兴起,怎么就惹不起了?伸手不打笑脸人,这话成功率很高的,大庭广众里,众目睽睽下,有多少百分百不进油盐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08:19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7-1-20 08:23 编辑

至于问及我会支持谁,奇了怪了,我为嘛一定要选立场?难道阁老认为世界非黑即白?

你提及的这两个,我以为存在就是合理,一个想闹腾就闹腾了,一个想憋屈就憋屈了,不是司空见惯的很正常现象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自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与我何干?
作者: 慕容锦上    时间: 2017-1-20 08:22
无所谓好人坏人,不过就是一个个人修养问题,虽然大家一起聚餐相当兴奋,但也要顾及下其他桌吃饭人的心情对吧,但有的人也是考虑不到这些,我乐我就尽情的乐,扯着嗓子喊,那是我的自由,喊疼了吃金嗓子喉宝,能咋滴?
作者: 慕容锦上    时间: 2017-1-20 08:24
谁也不能把这种人咋样,不过令人侧目而已。
当然也绝对不能就说人家是坏人,比如水泊梁山的英雄好汉们估计大都是这种嗨就嗨到翻的脾气,谁能说他们是坏人。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09:57
风花 发表于 2017-1-19 23:57
安全第一,少说话

风花好。
安全没有问题,因为我不是雪月。
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09:59
沈盼盼 发表于 2017-1-20 01:34
我也保持沉默

沈妞好。
理解,你盼的不是我。
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03
孔布 发表于 2017-1-20 01:51
一般情况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表示沉默的两位美女各说了两遍,嘛意思

第一遍是表达对事情的意见,第二遍是警告我不要惹她们。
综合的意思就是那都不是事,不需要三遍。
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1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7:48
如果好人和“坏人”们因此起了纠纷和冲突,不知道豆豆们会支持谁
——
豆豆就豆豆,不要加“们”。每个人 ...

可不要忽略从众心理哦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17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7:53
关于“好人”和”坏人”这说辞,一看就是样板戏后遗症。我从来都是不以为然的。

我只认可“一码事归一码 ...

那可不是什么样板戏的后遗症。而是中国的传统。
好像,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来会打洞。一人犯法诛连九族。等等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2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7:55
包括监狱里服刑人员,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你能一笼统地说不?

我只承认,他们在为某一次或某 ...

可惜,你那只是小众的思维。
不然,不会有“一失足便千古恨”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24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8:01
我反正是认为好人们很无理,有理也是歪理。我会支持“坏人们的正当权益”应该被尊重。
——
你是说反话吧 ...

不是反话。

你说的是处理方式而不是论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2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8:01
就隔壁卓喧哗一事,如果是我来选择,如下处理:

设若就餐怕吵闹,一开始就会选择包厢,而不是大厅——这 ...

这个,回头沙发说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2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08:01
就隔壁卓喧哗一事,如果是我来选择,如下处理:

设若就餐怕吵闹,一开始就会选择包厢,而不是大厅——这 ...

这个,回头沙发说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31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7-1-20 10:38 编辑
慕容锦上 发表于 2017-1-20 08:22
无所谓好人坏人,不过就是一个个人修养问题,虽然大家一起聚餐相当兴奋,但也要顾及下其他桌吃饭人的心情对 ...


其实,选择饭店去兴奋,也是一种顾及。只是顾及的对象是家人或是邻居。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0:41
慕容锦上 发表于 2017-1-20 08:24
谁也不能把这种人咋样,不过令人侧目而已。
当然也绝对不能就说人家是坏人,比如水泊梁山的英雄好汉们估计 ...

所以,我的“坏人”有引号。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14:13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0 10:11
可不要忽略从众心理哦

有些从众心理,也是自我选择之后的,未必就是人云亦云。
异口同声和人云亦云,本质上是不同的。按自我标准给人家归类,动辄什么们,本身就是主观的,涉嫌自以为是。。。。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14:2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0 10:17
那可不是什么样板戏的后遗症。而是中国的传统。
好像,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来会打洞。一人犯法诛连九 ...

遗传是普遍的,变异也是普遍的。基因和环境都会影响外在表现。所以,变才是永恒的主题。

样板戏也好,传统也罢,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轻易划分为好人和坏人的类别,这恶习都差不多可以淘汰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14:24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0 10:21
可惜,你那只是小众的思维。
不然,不会有“一失足便千古恨”了

小众的思维,渐渐得到尊重,这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进步。。。

至于“失足成千古恨”,那也是看犯事儿的大小,一般违法的,后果也不严重。。。能够沉沦为千古恨的,那也是最初的自我选择失当,活该承担相关的严重恶果 。。。。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14:31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7-1-20 14:32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0 10:24
不是反话。

你说的是处理方式而不是论理。

怎么论?你要说这里两方谁对谁错?

如果对错那么容易裁决,小葱拌豆腐似的,怎么会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流传?

譬如这群人,几十年未见了,猛然聚会吆五喝六的,不是很正常吗?若果没有人干涉,他们也许沉浸其中,压根儿意识不到妨碍了别人呢?所谓不知者无罪是吧。。。。

话说回来,所谓被打扰者如果没有出面干涉别人而只在心里腹诽,那说明伤害不大,还在可接受范畴。既然能忍,能憋屈,本身也是一种协调——试想,行走于世,谁不是宽容并被宽容着的呢?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17-1-20 14:3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1-20 10:26
这个,回头沙发说

报告:沙发还空着!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6:53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14:13
有些从众心理,也是自我选择之后的,未必就是人云亦云。
异口同声和人云亦云,本质上是不同的。按自我标 ...

说出来的,都是自以为是。
自以为非,都不说了不是?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6:56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14:20
遗传是普遍的,变异也是普遍的。基因和环境都会影响外在表现。所以,变才是永恒的主题。

样板戏也好, ...

所以说,现在很多的丑陋不是因为文革,也不是因为样板戏。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6: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14:24
小众的思维,渐渐得到尊重,这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进步。。。

至于“失足成千古恨”,那也是看犯事儿的大 ...

在穆斯林世界,小偷会被剁手,喝酒都被严禁。
在中国,吸毒的很难再能出头,在美国却能当总统。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7-1-20 17:01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1-20 14:31
怎么论?你要说这里两方谁对谁错?

如果对错那么容易裁决,小葱拌豆腐似的,怎么会有“公说公有理,婆 ...

公说的比婆说的有理。

所以,才会有公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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