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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帖——唠唠于欢案 [打印本页]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3 21:40
标题: 水帖——唠唠于欢案
我也会挖坑!先去收拾,一会子就来。欢迎讨论

作者: 可可秋心    时间: 2017-6-23 22:12
。。。N杯
好,俺先上茶把场子摆起~
作者: 可可秋心    时间: 2017-6-23 22:21
一场本就应该合理公正的审判居然有这么强烈的社会反响,需要好好反思一下。
希望法律不要只在舆论监督下才有公平公正。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6-23 23:43
坐前排看精彩。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6-24 13:49
昨天看央视新闻频道对于欢案的报道,发现排查了几个重点细节
一、辱母,杜志浩喝醉后是曾脱下裤子,向不同方向展示,包括苏银霞方向,虽距离于苏银霞最近,但两者并无身体接触,苏银霞扭头不看,此时双方人员都有劝说阻止。。。。。并无激起大众怒火的用生殖器蹭苏银霞脸的举动,也就是说,杜酒后失德,做出恶劣行为,有辱母吗?有,但没那么严重。
二、关于警察要走,于欢姑姑拦车也是假的,监控显示,警察短暂上车四十秒,只是商量是否打电话给所长,于欢姑姑是曾走向警车,但此时警察已下车,不存在拦车
三、杜志浩被捅后就医,基本不存在故意绕远,与人口角耽误治疗的情况,其死亡最主要原因依然是于欢刀伤。
但整体事件依然是吴学占等人对于欢母子的不法侵害所引起,于欢杀人仍属于正当防卫过当。
5年,如果上述事实皆成立,并不是一个很重的判罚。
比起无期,它是一个可以忽略的数字,无期,一个人的一生完了,5年,所有一切,都还可以重新开始。

但是,冷静下来的民众,有没有被媒体愚弄的感觉?那些被字里行间的无耻情节(如今证明非事实)点着的愤怒,能不能化为一种反思呢?
在网络时代,自媒体时代,太多的说法,海量的信息,需要去甄别,需要去思考,语言可以产生快感,但事实永远藏于背后。
不是说,于欢方巧妙利用了媒体,但媒体推波助澜的确引爆了于欢案,这个孩子能重新赢得未来,不得不感谢网络时代的汹涌民意
不管是民意绑架了媒体,还是媒体裹协了民意,或者说,二者在特定的时间里相互催化,产生了巨大的化学反应,法律在其间,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
什么时候,中国的法律能够健全起来,能够独立起来,能够成熟起来,能够不受法律之外的因素所影响,才会真正受到民众的尊重,和信任。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6-24 13:52
苏力 发表于 2017-6-24 13:49
昨天看央视新闻频道对于欢案的报道,发现排查了几个重点细节
一、辱母,杜志浩喝醉后是曾脱下裤子,向不同 ...

好能装逼,赞——————

作者: 郑天良    时间: 2017-6-24 18:07
不知道这些法官是怎么当的?从无期改判5年,哇!差异咋就这么大?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7-6-24 21:11
苏力 发表于 2017-6-24 13:52
好能装逼,赞——————

赞!

作者: 令箭    时间: 2017-6-24 22:27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无不当,从法理上说。法盲可绕道。
但为什么就改判了呢?大家应该记得最高法院某副院长刚好视察中院,说了一番话。
中心意思是什么呢?依法办事也要考虑中国实情之类的。
于是就五年了。
说来说去,权力的游戏,维稳为中心,与法律没关系。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6-24 22:56
令箭 发表于 2017-6-24 22:27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无不当,从法理上说。法盲可绕道。
但为什么就改判了呢?大家应该记得最高法院某副院长 ...


说来说去,权力的游戏,维稳为中心,与法律没关系。。。。。。


作者: 可可秋心    时间: 2017-6-25 19:28
也是,都说法律其实是用来治老百姓滴。
作者: 可可秋心    时间: 2017-6-25 19:31
你跟权力讲法律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5 21:57
看我这挖坑的,坑在,人跑了。我想说的话,苏版都说完了。对,我就是十分气愤被人愚弄,是被媒体还是于家人呢?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被任何人绑架,说谎不承担责任吗?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5 21:58
苏力 发表于 2017-6-24 13:49
昨天看央视新闻频道对于欢案的报道,发现排查了几个重点细节
一、辱母,杜志浩喝醉后是曾脱下裤子,向不同 ...

说的好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5 22:02
我支持正义和公平,但是对于这股洪流的走向也有些不大同意,直说吧,看过判决书,于家种种行为说明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人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6 09:29
令箭 发表于 2017-6-24 22:27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无不当,从法理上说。法盲可绕道。
但为什么就改判了呢?大家应该记得最高法院某副院长 ...

冷静的人!赞
尤其真相大白之后,刑期多少值得人们深思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6-26 09:37
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我们议论一下是有论据的哈哈。
舆情滔滔,于欢案改判了,对结果我持不同意见,不说了。同样声势浩大的赞退赛,希望结果公平,小伙子们不要太惨才好。
赞我有一颗忧国忧民的心!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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