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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了“规矩”之后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7-6-28 06:53
标题: 没了“规矩”之后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6-28 06:55 编辑
没了“规矩”之后
几件新闻,一样的感受。
第一件说的是某地校园霸凌事件,几个未成年欺辱一个未成年人,最疯狂的是逼着被欺辱者吃屎。
看到这样的新闻,第一是震惊,第二是愤怒,第三是追问。
校园霸凌事件屡禁不止,全国各地多有发生。一些所谓的“未成年”人,真正的“熊孩子”的所作所为一次次触碰人们乃至这个社会的底线。由此不能不去比对美国人对此的处理,也是不久前一起发生在美国的华人学子之间的霸凌事件,两个主要当事人被判处终生监禁。闻听此新闻,国内百姓出奇的一致,那就是这个判决好,必须让作恶者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能让这些无法无天的嚣张者,肆无忌惮。
当然,这个案件和现在我们说的这个事件,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是成年人,后者未成年。但是,“未成年”绝不该成为作恶者的一道护身符,成为他们就此就能逃脱该有的惩戒的理由和借口。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强烈建议人大修法,对校园霸凌事件必须施以重拳。逼人吃屎,这是多么恶的事件,自不必说。做出这样行为的当事人,大凡有一点人性,或者有严厉监管的法律,他们大概都不会这么做。
所以,既然“熊孩子们”肆无忌惮,既然他们的监管人不能尽到监管的义务和责任,那么就该社会出手,给他们以深刻的教训,这个“教训”绝不是被警察叔叔简单的训斥几句,或者拘留所呆几天那么简单,你敢做恶,就必须让你懂得你付出的代价有多沉重,或许这是挽救“熊孩子”们唯一的出路。
第二件新闻与上面的有异曲同工之处,在高铁车厢里,几个幼童的大声喧闹,打扰到了别的乘客的休息,人家表达了意见,建议家长管束一下自己的孩子。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这时候不是“熊孩子”而是“熊家长”登场了,面无愧色的与人争吵还不过瘾,挥起老拳直接把人的眼球打坏。你不能不承认,一个“熊孩子”后面,极有可能站着一群“熊视眈眈”的“熊家长”。
几岁幼童不懂事可以原谅,但是,父母如此发浑的护犊子,就不是原谅的事情了。
恶小也是恶,如果不从小恶治起,必成大恶。像第二件新闻说的这样的事情,现实生活里也是屡见不鲜。
第三件新闻则是听来让人瞠目。说的是一家数口乘飞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被儿女们推着到了飞机前,居然冲着飞机的发动机撒了数枚硬币,理由让人嘀笑皆非:老太太信佛,这是祈福。毫无疑问的是,这肯定不能祈福,结果是机场方面被迫撤下所有的乘客,清查发动机里的硬币。
也许我们有很多理由可以原谅这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没出过门,没坐过飞机,不懂得这事儿做不得。但是,不能放过的是推着轮椅陪着老太太出行的儿女们,老太太可以不懂,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最起码的常识?飞机的发动机如果进入异物会是多致命的事情,你们怎么可能默许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做这种荒诞的事情?
从“熊孩子”到“熊家长”再到“熊老人”,在这几起并无实质关联的新闻事件里,我们确实可以读出太多的东西。
校园霸凌“熊孩子”的解决,唯有重拳治理方为正道。而那些公然护犊子的“熊家长”必须为自己的愚蠢买单,这位“熊老人”因为无知可以原谅,但是,不能放过陪同她出行的儿女们。
这世界必须有该有的规矩,法则无法方圆。
而对于校园霸凌,逼人吃屎这种耸人听闻的恶行,更应当重拳出击,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否则这一类的“新闻”也就会不断地发生。
社会需要基本的法理,这是生存的人们该有的普遍的游戏规则,有人敢触碰这个规则,那就让他知道后果,别无他法。
就是这样。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7-6-28 07:32
有规矩不遵守的也大有人在。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7-6-28 07:33
连拿自己的生命挑战规矩的都有。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7-6-28 07:35
这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点也不奇怪。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7-6-28 07:42
我想知道中国乒乓球队队员、教练员弃赛事件,闲散老哥怎么看?
作者: 云在眉梢 时间: 2017-6-28 11:50
提高全民素质教育是必须的,加大打击力度更加迫切。支持楼主观点!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7-6-28 14:12
熊老太是无知;
熊家长是无畏;
熊孩子是无知无畏,唯其如此,才让校园霸凌露出更狰狞和无下限的恶来,工读学校可以再办了。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7-6-28 14:49
我们的教育从树根烂到树梢,从树皮烂到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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