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关于“险境” [打印本页]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07:40
标题: 关于“险境”
最近,网上以及论坛在讨论到上海街头妇人违章停车与执法警察发生冲突一事,有不少网友指责妇人不该把婴孩置于险境,而导致婴孩被摔,意思是婴孩被摔是妇人自己造成,言外之意责任应该她自己来负。
对此锦妞俺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我心目中,如果我手上正抱着婴孩处于闹市,处于街头,无论我再忙再累再有任何特殊情况,我也不会把我手中的婴孩交给周围的陌生人的。因为,当今社会,虽然美好和谐,虽然进步富强,但是,孩童被拐卖,被欺骗,被伤害,被猥亵性侵(甚至出于身边熟人之魔爪)之事触目惊心、频频发生………故而,我认为,处于闹市街头,把手中的婴孩交给陌生人才是最危险的。因为我无法看清这些陌生人中间,谁才是良善,谁会是带着人类面具的恶魔。相比之下,我宁愿亲自抱着婴孩去面对人民警察,因为他们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是神圣的,可敬的,是值得信赖和交托的。故而,即便我与他们发生了争执,我想,他们也不会对我使绊子,下黑手,不会摔我的手中的婴孩。
所以,什么才是险境?陌生的人群,还是对面的警察?
大致上海违章停车的老妇人不幸存了和我一样的心理,故而她的婴孩被摔了。
这里又要提到一个责任问题,有人说孩子被摔事件是妇人咎由自取一手造成,我不能苟同。孩子被摔应该是妇人始料未及的,一个婴孩不离手的妇人亲自抱着自家幼童,谁会舍得让他从空中被摔下?难道就为了演一场戏博得大众的同情从而达到断送一个素昧平生的警察的前途?他们前世有仇,今生有怨?
因此,妇人违章停车无理取闹撒泼放刁,执法者可以给予任何处置,多种办法的处置。原则之一,不能累及婴孩,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支撑警察可以连同婴孩一起摔倒在地,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存人性的公民所共识的——与道德无关。
所幸的是,上海警方对涉事警员和受伤妇孺都做了妥善处理。由此看来,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执法者的主流是值得信赖的,所幸,所幸,所幸。
那些认为摔婴事件是妇人一手造成的网友,你们可以歇了。老妇最多最多最多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始作俑者,而不是她一手造成。因为,我坚信,换无数当今中国警察面对此“刁蛮泼妇”,摔婴事件也都可以不发生,这里面没有必然关系。
作者: 榴莲酱 时间: 2017-9-3 07:49
嗯,有道理,我支持你的观点
作者: 初夏 时间: 2017-9-3 08:05
自己都不疼惜自己的孩子指望他人疼惜?这老太和碰瓷有何区别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08:53
谢谢酱油哥。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08:56
因为疼惜和对警察本能的信赖,才会孩子不离手,无关碰瓷。
作者: 初夏 时间: 2017-9-3 09:14
若真疼惜自己的孩子,应该不忍心抱着他的时候大声说话别说同人争吵推搡了!什么是言传身教,抱着孩子耍无赖撒泼就是为老不尊。
孩子被摔是拜不讲规则胡搅蛮缠的奶奶所赐!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09:28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7-9-4 06:36 编辑
[tr][/tr]若真疼惜自己的孩子,应该不忍心抱着他的时候大声说话(你在场?彼此双方吧,别老盯着一方)别说同人争吵推搡了(被人指着这鼻子骂,你指望街头老妇素质高于警察?)!什么是言传身教,抱着孩子耍无赖撒泼就是为老不尊(警察若得体处理,相信老妇不会退到车边再回头推搡)。
孩子被摔是拜不讲规则胡搅蛮缠的奶奶所赐!(好吧,你说了算。)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虎毒不食子,歹徒这么傻?即便如此,相信有理智的警察会有高明手段对付),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考验警察智慧时间到了,俺撤)?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如果这事件中警察可以下黑脚摔倒惊骇啼哭中的无辜孩童,草菅人命,那么以后执法者失去理智就可以拿枪嘣人也情有可原,老百姓的生命岂不真成了草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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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09:32
相信孩童被摔以后再违规停车的老妇会逐渐消失。
作者: 北原 时间: 2017-9-3 11:00
辩论的一方如果歇了,另一方多寂寞啊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15:24
着实,如果不是娃每天咿咿呀呀,俺还真寂寞了。
作者: 池阳隐士 时间: 2017-9-3 16:05
欣赏点赞!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9-3 16:09
哈哈哈,这娃不依不饶,辩得不过瘾自己重开帖,但是依自己的想法去推测上海女人的心思,要不得啊。说到现在了,特别好奇娃哭成那样,还吵,啥想法啊,孩子要紧啊。
不过,要是你这样文明的争执,不抱孩子也不会到被摔的地步。
作者: 可可秋心 时间: 2017-9-3 20:39
双方都有错,但孩子不应该承担。今天听到还有说女人争执,等同谋杀孩子的我也是醉了。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7-9-3 21:27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22:24
谢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22:34
推己及人,将心比心,未尝不可。由于姐的话,俺再度第N遍看视频,孩子应该是被警察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哭的,接着被摔哭。街头妇人丧失理智,委实不该承担全部责任。
换其他警员应该也不会摔倒妇孺。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22:45
女人争执,等同于谋杀孩子。。。。
说这话的人忒无脑或者别有用心,警察就辣么不可信而可怕?果真如吃人的虎狼,杀人的疯魔?他们心目中警察该是什么样的形象啊?
还是那句话,执法者主流应该是能经得住大众考验的,值得人民信赖的。
即便那位肇事警员,我想他此时此刻,也会非常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行为,后悔自己那一刻对孩子造成的惊骇。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3 22:46

作者: 莫邪 时间: 2017-9-4 10:42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1:39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1:58
某些吃瓜者与所谓的精英人士他们表达的无非是不作不会死。也不否认他们对良好秩序的捍卫。
我想说的是,一个妇女她自己可以放弃她的尊重与尊严,但并不表示他人可以任意践踏她的尊严。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4 14:27
扯半天,还是扯不到点上
首版姐说得对啊
抱着孩子,就不要吵了,认罚,或者过后申诉,有许多方法可以选择,无论哪一点,都不应当,将孩子置于争执,CAOZA的环境里,给孩子造成恐惧,甚至幼小的心灵会因此而被扭曲
妇人违规后无理抗法,胡搅蛮缠,是这一悲剧的最终起因
警察素质较低,野蛮执法,是这一悲剧的辅因
这么简单的事儿,有些人不是颠倒不过来,而是故意颠倒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4 14:39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还是暴走的?
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还是跳广场WU的?
野生动物园不让下车,你非要下车,怪老虎,怪动物园,还是怪你自己?
警察是用来执法的,维护ZHIXU的,还是让你无理纠缠,任意推搡的?抱着孩子就是理由??
不尊重别人的人,活该不被人尊重,
不要尊严的人,活该没有尊严
为妇人开脱的人,要么一脑水泥,要么圣母
求求你们
别特么扯淡了
作者: 初夏 时间: 2017-9-4 16:48
楼上说得对极了。
作者: 流云一朵 时间: 2017-9-4 16:56
站在一方的角度看问题,结论总是片面的。几年前您老人家教训我的,我是刻骨铭心记住了。几年过去了,您老人家还是这样苦口婆心,我也是醉了。
作者: 池阳隐士 时间: 2017-9-4 17:29
不客气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8:27
苏胖子你说谁扯淡,
你丫先扯这个话题在版面,咱平时一般不吭声的,想必小瑟也是积极配合大佬你陈述自己的看法。
你还给脸不要脸了。你还要不要脸。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8:39
对一个已经发生过的遭遇,不对等的侵犯。妇女与男人,平民与警察。
你说什么起因与辅因,这种事后的冷漠与傲慢。我很无语。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8:51
血的教训每个人都在承受与领受。对妇女孩子如是,对那在职并不称职的警察亦如是。
我们关心这个教训,但我们更要拷问我们的仁心。
有人能理解对印度一忍再忍,对自己的姐妹母亲为何不能来一点仁政。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8:56
如果他冒失之后还用一只腿子压在这个女人的脖子上,你认为他是冒失吗?你认为他仍然在履行一个警察的职务吗?你难道不该谴责这种野兽般的行径吗?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4 19:24
我们感谢一个政党不仅仅是表象的繁华有序,而是它能给每个公民起码的尊严,受罚而不是受辱。
我们感谢每一个公务员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管理或管制而不是强奸百姓。
我们也感谢少数的社会精英自律自强给我们以身作则,但这不是表示他们可以歧视那些活在底层的,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的市井百姓。没有任何一个错误与过失是单独的,在蝴蝶效应下,或许是你造成的。
作者: 闲山静水 时间: 2017-9-4 19:35
大家歇歇吧,喝茶了:
第一,当事双方该处理的处理了,认错的认错了,好像并不复杂的事情越扯范围越大了呀。
第二、所有人有一个共识,警察暴力执法,必须严肃处理。这事也警省了政府机构,办事的方法方式要讲究了,民众智识程度不同以往,民声呼吁多了,也促进国家社会走向进步。
第三,经济发展了,民众素质也会慢慢提高的,我们乐观一些。
第四,求同存异了哈,实在不行,文明讨论了啊
第五,观点各自亮明,因为爱,因为爱而恨,期待最后趋同。
声明一点,拍、传视频的人要客观、全面,不然就是别有用心。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0:11
感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0:19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7-9-4 20:22 编辑
某些吃瓜者与所谓的精英人士他们表达的无非是不作不会死。也不否认他们对良好秩序的捍卫。(同意)
我想说的是,一个妇女她自己可以放弃她的尊重与尊严,但并不表示他人可以任意践踏她。——————————————————\ddd
女人不值得同情,自作自受。她所得到最大的惩罚,不是她的尊严扫地,不是她满脸的伤痕,那都是她所应得的惩罚。她所受的最大的惩罚应该是孩子的被摔,那该是她得到的最让她心痛的惩罚。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0:54
半天,还是扯不到点上
首版姐说得对啊
抱着孩子,就不要吵了,认罚,或者过后申诉,有许多方法可以选择,无论哪一点,都不应当,将孩子置于争执,CAOZA的环境里,给孩子造成恐惧,甚至幼小的心灵会因此而被扭曲。————————\
孩子不可能永远关在屋子里,做笼子中的鸟儿,他们必须出去见世面。遇到嘈杂环境,造成恐惧,也是突发事件,长辈和警察双方都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能只指责愚昧无知的普通百姓老妇一人。然而孩子无辜被摔就不是可以原谅的事情了。
妇人违规后无理抗法,胡搅蛮缠,是这一悲剧的最终起因(起因就是起因,没有最终之说)
警察素质较低,野蛮执法,是这一悲剧的辅因
(辅因?次要原因?你怎么处罚老妇都可以,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伤害无辜幼童,执行规则可以,尽管执行,但不可以株连九族。这一点,才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关键所在。该扯的点子在这里,在这里,在这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么简单的事儿,有些人不是颠倒不过来,而是故意颠倒。(嗯嗯,我也怀疑有人顾左右而言他。)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1:17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还是暴走的?((反对暴走)
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还是跳广场WU的?(老太婆们可恶)
野生动物园不让下车,你非要下车,怪老虎,怪动物园,还是怪你自己?(咎由自取)
警察是用来执法的,维护ZHIXU的,还是让你无理纠缠,任意推搡的?(老人是用来尊重的,青年人,你有一天也会老的,,,不过,违章了,指鼻子就指吧。)抱着孩子就是理由?(孩子现前就一直抱着,不是零时找来的道具,被人指着骂了,难道把孩子扔了和人对骂?难道就成了孩子也可以被摔的理由?)
不尊重别人的人,活该不被人尊重,(好吧,人家都说你帅,你说啥都对。)
不要尊严的人,活该没有尊严
为妇人开脱的人,要么一脑水泥,要么圣母(为滥用职权残忍摔到无辜孩童的人开脱的人,要么一脑浆糊,要么,,,,算了,盛怒之下还是得爱惜自己的羽毛。)求求你们
别特么扯淡了。
———————
首版姐何在,GDP,还要不要?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1:24
姑且认为都可以吧,,,,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只是心疼那啼哭的幼童,何罪之有。。。。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4 21:38
说完我就后悔了,想改一下,可特么事太多没有时间啊。。。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4 21:40
你和火火说得都对
莫动气
我爱你们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3:25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4 23:28
好吧,恁邹平人一贯齐心,这次又是同仇敌忾。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5 08:37
也许是视角落点不同,这种分歧差异泾渭两远令我也很诧异。
我们本来都是冷漠的人,为何还要跳出来。
我很汗颜。
作者: 时光微雨 时间: 2017-9-5 09:23
赞同锦瑟的话!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6 05:06
为何不发散板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6 05:08
穷如何,达如何,你看看你的个签。。。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6 05:09
谢谢微雨。你让我感觉不孤单。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6 05:14
执法可以,我们必须支持。但不能摔孩子。老妇再叼泼,也没有连带孩子一起惩罚的理由,何况,如此地粗暴,危险。。。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3 23:39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13:46 编辑
“执法优先,存疑置后”,这是依法治国最基本的理念和原则。中国这么多年来正是因为缺失此理念,才会出现天下奇观:中国警察的“下跪式执法”、“投降式执法、“逃跑式执法”,才会出现如此多的暴力抗法的现象,才会前赴后继地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违规违法蔑视和践踏法律的刁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没有强者和弱者之分,从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从没有老人和年青人之分,只有违法和守法之分。
法治最基本特征与要求就是唯法是从,不受其它条件干扰。璧如领导、譬如所谓的民间和舆论,一切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卫鞅秦国变法二十载,彻底重造了秦国,从民风民俗到全民的道德价值观,最终塑造了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因全民从法治中获益而拥护法治。秦国因而国政稳固,社会始终有序,最终“一统六合”,这就是法治的力量。而当今还有人在利用道德来绑架法律,那些别有用心之人撇开不谈。这是一种文明的进步,还是一种倒退?
忘了声明一点,与摔小孩事件无关。只是鄙视那些不分是非动不动对中国警察口诛笔伐之人,动不动高呼“文明执法“、“暴力执法”,都是扯蛋!警察怎么文明执法?什么叫“文明”?执法本身就是强制性,只要严格执法即可,扯什么什么文明不文明?你不抗法,何来暴力升级?暴力执法是警察的执法权力。执法人员文明了,违法者和犯罪嫌疑人就自动服法了?进水了,这些人!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3 23:39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3 23:42 编辑
重发了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00:59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01:01 编辑
有一点纠正一下,因为你说反了。正是因为少数精英和一些媒体打着正义公平为平民百姓呐喊的旗帜,颠倒是非,断章取义,多年来常常对中国执法人员口诛笔伐,狂喷中国警察“暴力执法”,挑起事端,激起民愤,让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跟着瞎BB,纵容一些违规违法人员与执法人员对抗,甚至辱警袭警事件不断发生。他们,才是助长这种破坏中国法制进程和社会良好秩序的歪风邪气的幕后推手。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01:13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01:19 编辑
20年来提倡中国警察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是中国警察的悲哀!更是中国法律的一个笑话,一个耻辱!也是从那一刻起,中国法律由此丧失了尊严。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14 10:23
支持——————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14 10:29
执法优先是没错的
但多年来也出现一些任性执法,扭曲了法律的正当性,失去了民众的信任。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的,但一定要有正当的法律依据及可追溯性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排除人治干预法治的可能性。
当然,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1:45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15:38 编辑
害群之马哪个年代没有?哪个国家没有?哪个部门没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是理所当然,但不能因为有如此现象就牺牲国家法律和警察执法权威,将执法权力关进“笼子”。警察执法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国家法律,任何一个涉嫌违法当事人都首先也必须毫无条件地听从警察正当执法时的口令,接受检查或处罚。如此才是对法律的尊重,如此才能保障警察的人身安全,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因抗法而导致一切悲剧的发生。唯有当警察权威和法律得到民众的绝对服从和尊重,才能彰显真正意义上的最大的正义!
当大多数民众在法律面前却只会高谈道德之时,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民众的道德已经开始下滑;当所有民众满嘴仁义道德而藐视警察权威和国家法律之时,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民众的道德已经完全沦丧。
一个不尊重法律的人,一个藐视和危害他人安全的人,有何颜面大谈尊严?又有什么资格苛责执法人员要文明温柔?违法者本身就在干不文明之事,面对执法时又理直气壮地耍横甚至暴力抗法,还要执法者满脸笑容讲文明?这些抗法者要不要脸?这些苛求文明执法的人,还有没有是非观?还知不知什么是羞耻?
当警察在一些大Ⅴ精英和媒体面前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时,当警察在违法人员和犯罪分子面前变得无比温柔时,这样的国家还正常吗?这样的警察还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吗?当警察不敢正当使用暴力时,最终受害的人会是谁?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2:38
你的观点,支持!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16:06

还是那个嫉恶如仇义愤填膺的兄长,但这次和您的观点有所不同,容后答复您。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6:31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16:34 编辑
我说这么多,不是指上海摔小孩事件。是针对这些年来的执法环境及一些亳无理性的妄喷中国警察的现象。只是借用了你的平台而已。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16:35
明白了。
咱们的着眼点不同,谈的不是一码事。理解了。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6:38
呵,对了。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16:40
所以,最终,笃信自己的眼光。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16:44
这么些年了,还能看到您,看见您还在这,而且您和苏大(长安兄)还能谈得拢,不容易啊,也算不忘初心了吧,哈哈,突然很有一种沧桑之感。。。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6:49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18:25 编辑
第一个跟帖,我已声明了与上海摔倒小孩事件无关,对此事件该说的你和苏力都说了,都有各自道理。我只是很鄙视那些人云亦云之人,一有断章取义抹黑中国警察的事件,这些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狂轰乱炸,不分是非真伪。这种现象对我们百姓而言并非好事,警察真变成了温顺的羔羊不作为,受害的是大众百姓。中国警察需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17:01
嗯。芸芸众生,人与人不同的。
国家是一个,法律是一种。执法者素质不同,尺度和方式就有区别。民众素质不同,存心也有不同,居心不善者,伺机搅混水,就会出现种种乱象或者事实被掩盖。。。
这当中,民众要擦亮眼,辨真伪,才能弘扬正义,从善如流吧。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7:42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4 17:44 编辑
警察和法律都毫无尊严了,这个国家的民众能好到哪去?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8:23
一晃几年过去了,我很少上网,现在也没码文字了。偶尔到娱乐版走一走去听听歌,也贴一二首全民k歌玩玩。
作者: 苏力 时间: 2017-9-14 18:31
哎,你看,锦瑟还是信任她的卧龙兄啊,跟我就各种吹胡子瞪眼,而卧龙兄一说她就想通了,不服不行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18:38
那是你与瑟走得更近,所以无需客套,对我更多只是出于礼貌,大抵如此罢。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20:48
你们的心态眼光和措辞是有区别的,你这话不经意就漏出你皮袍下的小了。咳咳。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4 20:52


哪里话啊,兄长。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4 22:02
言下之意,下回对我也会吹胡子瞪眼?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14 23:39
本帖最后由 死火 于 2017-9-15 00:20 编辑
卧龙兄你好。好久不见。还是这么喜欢炒冷饭。
如果我是版主,首先沉这个帖子。然后驱逐你。因为我很烦你这种道貌岸然的样子。
我说的精英指什么六六这种所谓的文人。你可以留意她对这个事情的粗暴发言。
然后这个帖子里面至少我与锦瑟也算得上遵纪守法且并无妄议国法,不值得你在这里与我讲这些大道理。
然后我个人保持对任何事物的质疑与否定,天赋人权。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5 00:59
本帖最后由 卧龙 于 2017-9-15 01:24 编辑
哈哈,火好!前面有谁说了什么我真没全看。如果你是指这些人的言论,那只能算是个误会。因为我看到的是,一个小小的交通违法抗法执法问题,你却提到了什么政党,什么底层,什么尊严——算了,不说了。事实上,我只看了你们几个熟悉朋友的一些跟帖,对于此事件我并不感兴趣论谁是谁非。只是这些年我在网上看多了太多对中国警察的口诛笔伐和抹黑,我也很反感那些道貌岸然的正义之人,一旦有关警察执法问题,那种人个个都站在道德至高点对自己国家的警察进行批判,甚至人身攻击,个个都是圣人,个个都是批评家。在此,我只说,我的家族里,父亲、叔叔、哥哥都是从事警察职业——中国警察大多数是怎样的我清楚。
火火,所以呢,看了你那些不是大道理无关政治的留言才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也只是想借用你的话题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非来告诉你什么道理。呵,你看你,怎么又提到什么人权啊?另,别把道貌岸然用在我身上,不匹配。我就这脾气,有些人不愿不敢或不好意思说出来的话我说出来,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可能相同。
你认为我说的那些都是大道理,那只是你认为,你的观点。事实上,只要生活在这个国家,我所说的一切都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只是有些事情也许还没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而已。仅此而已。
我说完了,别再火了,现在是秋季,干燥——好梦!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15 08:23
不说这事了,以后我也不参与这种讨论。有空聊聊天就已经很难得了,大命题往往刺痛小神经,尤其在落点上的分歧。
我不想因为这种分歧影响兄弟之间的情绪,我的小满,我的苏力,我的卧龙。
作者: 死火 时间: 2017-9-15 08:32
如果我美丽的简妞或者殷俊的苏力看到这个帖子,跪求你把它沉了吧。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5 21:51
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真性情,过硬的人品,岂能轻易受影响。
三观不同,曲意求全,花好月圆,也只得暂时。
歧路岔口,如此珍惜,似卧龙兄、火兄一样,为数不多。。。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5 21:54

沉了吧,过路版主们。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5 21:58
言下之意,据理力争而已,哪有吹胡子瞪眼,尤其在二位仁兄面前。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6 15:46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7-9-16 15:48
老对他吹胡子,你的苏兄生气了,懒得搭理你
作者: 耍帅 时间: 2017-9-16 15:50
无论如何,那样动手是不对的。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6 22:05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7-9-16 22:11 编辑
{:4_123:}诶呦,兄长,亏您说。
哪有我敢对人吹胡子瞪眼的,您往前慢慢寻去,不说远了,就这帖子里23楼,把人骂的狗血淋头的,脑子进水泥,圣母,就差一个字没说出来,真下得了黑嘴。。。
懒得搭理我多正常啊,几时稀罕搭理我过?想想当版主那会子把俺当牛使唤豆妹正眼瞧过俺几次,漫说如今了。。
口水没直接淬俺脸上算客气了。。。
您就是俺最亲的长兄了,给不给俺做主吧,555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7-9-16 22:06
明眼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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