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怪不怪
最近,几位老兄谈及社会现状,每每哀叹不止,时常摇首叨念“怪哉!怪哉!”而我只有点头称是的份,自是不敢反驳。一者,老兄们年龄长我几岁,履历沧桑,经风识雨,确实“过的桥比我走的路多”。二者,老兄们学问高我几层,书读几车,学识厚积,更有仰观莫及之感慨。
诚然,当今社会怪事频仍,鲜事不断,奇事物怪现象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现摘取老兄们“怪哉”的几个例子:孩子参加爹娘的新婚仪式;妓院遍布,地球人都知道唯独政府不知道;小偷把警察吓的打哆嗦;盗版的图书比正版的精准;被小偷洗劫几十万却不敢报警;卖唱杂耍等下三流的货色一跃而成社会名流;地痞无赖叫嚣“我比政府说理”;除了亲生母亲是真的,世界上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怀疑;十六岁的在校学生已经领取10年的政府工资。。。。。。所有这些现象,之所以被称之为“怪”,意思自然是少见或罕见,在老兄们看来就是不按套路出牌的离奇怪诞之事。然而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并不突兀,既然它产生了,自有它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我们要透过这种单一的现象或者个案,去探究它的普遍性、代表性等本质问题。
社会是要前进的,时代也要发展的,所谓新生的事物自然要产生的。改革开放的政策,使得中西交汇,古今交替,不伦不类的东西也就出来了,就像人们说的“土不土洋不洋”。本来结婚之后才生孩子,可现在时兴先生孩子后结婚,就有了孩子参加爹娘的婚礼的怪事;本来烫发是西人为了把卷发弄弄直,可我们却用来把直发弄弄弯,直顺的黑发配上黄色的脸庞很漂亮,我们却弄一头曲里拐弯的红发,连西人都感觉莫名其妙;本来警察是抓小偷的,可现在警察却被小偷吓破胆,因为小偷手里有家伙,警察手里的家伙上交了,可警察的家伙上交原因竟是担心警察持枪惹乱子,真是闹不懂小偷的乱子是乱子还是警察的乱子是乱子;女人生个男人像就是超女,男人长女人像就是魔术大师,不男不女的另类怪像就是小品明星。以至于老兄们惊问:人们的道德取向怎么了?人们的审美观怎么了?这个社会怎么了?
有种说法,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是古人说的,在古时候是真理,于今却不一定。老兄们叹息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并调侃地要求我:小老弟爱写,何不校方古人,弄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官场现形记》之类的东西出来。老哥们出素材,出题目,小老弟只管记录。咱不为晓识今人,警示后人,而为老弟兄一笑耳。我虽德薄才疏,难堪此任,然老兄们有此雅兴,自不再推脱了,勉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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