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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前腐后继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7-10-25 07:13
标题: 前腐后继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7-10-25 07:17 编辑

        老张十二年前在洪山区启动一个几千平方的小开发项目,区里建委主任打招呼,介绍一个姓于的福建包工头承建。由于老张的公司要贷款,开户银行要求存款和增大流水,于是,于老板帮忙存了十万,不久就取走了,另外,陆续借给老张了几十万元,并在完工后,也都收回了。


     但到了结算时,于老板将280多万售房款扣下,说是抵了220多万的全部工程款,同时,又占据12套房子,说是合作开发的分红,并且声称老张几十万的借款没还,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串通经侦大队,以虚假注册将老张刑事拘留,并搜走会计账本,将还款凭证销毁。


    后经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有包括院长在内的4名法官和便宜买到房子的建委主任等12名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刑。但于老板没有受到追究。老张受此惊吓,也没再主张要回房子。


    现在,又有法官重启此案,将老张追加为被告,冻结了老张的私人存款和住房,将老张列入老赖名单,逼迫其向于老板偿还工程分红款。


    看了一下材料:一、审计结果工程赢利70余万,就算真有分红一事,也就该付30来万;二、于老板已经占据280多万售房款,完全覆盖了220万的工程款和30来万分红款还有多的,并且,他还占据着12套房屋;三、只有承包建筑合同,没有合伙或合作分红合同;四、法院已经要求老张拍卖被于老板占据的12套房屋抵债,应该视为正在执行,且欠债的应该是公司,老张并非债务主体,不应将其列为老赖并冻结其私人财产。


    为什么法官如此糊涂并胆大妄为?我估计是于老板又向法官行贿了。


    办理受贿案件,却不处理行贿人,留着这个混蛋,势必继续害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7-10-25 07:19
坐牢的法官们的刑事判决书上已经认定是于老板行贿,为什么处理时于老板没事?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7-10-25 07:45
这种猫腻想想都觉得可怕,别说掉进烂泥塘的人会怎样挣扎。
作者: 云在眉梢    时间: 2017-10-25 10:18
简直没王法了!
作者: 云在眉梢    时间: 2017-10-25 10:20
逍遥客不能逍遥了,必须仗义出手举报,为百姓鸣冤击鼓!
作者: 疯老爷子    时间: 2017-10-25 13:54
司法腐败的危害就是没处说理去。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7-10-25 16:50
哪怕是葫芦僧判葫芦案,也不能这么浅薄蛮横粗野吧?不太信。
当下反腐力度这么大,风声这么紧,还敢顶风判案。。。他是不怕死么
作者: 云在眉梢    时间: 2017-10-25 22:09
野妞 发表于 2017-10-25 16:50
哪怕是葫芦僧判葫芦案,也不能这么浅薄蛮横粗野吧?不太信。
当下反腐力度这么大,风声这么紧,还敢顶风判 ...

他这不知是哪年月的故事~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7-10-26 08:25
云在眉梢 发表于 2017-10-25 22:09
他这不知是哪年月的故事~

如果是最近发生的,就让习大大拾掇他们以平民愤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7-10-26 08:48
野妞 发表于 2017-10-25 16:50
哪怕是葫芦僧判葫芦案,也不能这么浅薄蛮横粗野吧?不太信。
当下反腐力度这么大,风声这么紧,还敢顶风判 ...

你呆在教育界,相对干净阳光一些,故对肮脏阴暗面了解不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7-10-26 08:51
云在眉梢 发表于 2017-10-25 10:20
逍遥客不能逍遥了,必须仗义出手举报,为百姓鸣冤击鼓!

这是民事官司,我们不能插手。但我今天会找几个律师帮老张讨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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