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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假如,21】初恋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17:47
标题: 【假如,21】初恋
本帖最后由 虎步漫游 于 2018-4-11 17:56 编辑
我与佩玉大约有三十年未见了。我与她相识是在三十五年前。
在尼勒克,我和佩玉相处不到一年,她去了二牧场, 又去了独钢。两年后,我也去了独钢,她已经结婚了,和一位姓马的大夫。
佩玉说我没福气,不敢表露心迹。只是心动,没有行动,马大夫就不这样。我听她说完这些,默认了。
佩玉结婚三年了,我还没有明确的对象。佩玉曾向我表示遗憾。
从此天各一方。
三十年后,我去克拉玛依旅游,见到了佩玉。她还是那么风采依旧。从面相上看,五十多岁的人,像三十多岁。
佩玉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重复马大夫说过不久的原话:“你将见到你的老情人了。”她说马大夫的醋吃了三十年,居然没有把牙酸倒。佩玉和马大夫的感情不是不融洽,也不是很融洽,是那种你呛我一句,我有三句等候多时的夫妻。
我在克拉玛依的旅游日程,表面看是佩玉和马大夫一起安排的,但我觉得这是马大夫的单独设计。游览日程十分紧凑,几乎没有闲暇。没有闲暇,就没有闲情;没有闲情,就没有非分之想。
先去的是克拉玛依的九龙潭。所谓的“九龙潭”就是克拉玛依水库的泄水闸。水库水源引自注入北冰洋的额尔齐斯河。河水从泄水闸的九个龙头的血盆大口中飞溅而下,形成一道不足三千尺的(大约三百尺吧)瀑布。对克拉玛依这个处在准噶尔盆地底部边缘的城市而言,这就很壮观,很震撼了。瀑布流入护城河,河水弯弯曲曲穿过沙漠绿洲克拉玛依市(可以通航),又增添了另一道风景。夜晚,被五光十色的彩灯一照,成了名符其实的沙漠明珠。
第二天,我们去了宝石滩。天公作美,这是一个阴阳天,最适合捡宝石。如果是晴光日和的日子,仅地表四五十度的高温,就能把人蒸熟。能在宝石滩中坚持二十分钟不撤退,非洲黑人一定会向你脱帽致敬。然而,十分钟对我而言,已经足够刺激,我捡了一兜子“宝石”,心脏扑通扑通跳,像是捡到了金条。
第三日清晨,我们直奔魔鬼城。佩玉说,没有碰上晴天,看不了日出会失去很多魔力。
远看魔鬼城,我已震撼了,走近魔鬼城,我更震撼。
佩玉说:“别震撼了,如果看到了日出晚照中那如霞似锦的魔鬼城,你将怎样?”
“那我就不活了,死在她怀里。”
佩玉又问:“如果在魔鬼城里露宿一夜,听夜半风声,去感受一下狼奔豕突狮虎咆哮鬼怪撕咬的情境,你又将如何?”
“那我们就集体自杀呗!”马大夫接过话道。
“你是怂人,他可不怂。”佩玉好像在暗示我,鼓励我。然而,该怂就得怂,谁能经受住鬼怪的撕咬呢?
第四日,我该去伊犁了。佩玉说:“我和马大夫也要去伊犁,搭我的顺风车吧。”
我真的不知道佩玉和马大夫的伊犁之行是原来计划好的,还是临时决定的。后者可能性大。我不想再麻烦佩玉和马大夫了,尤其是马大夫。但他们的热情却让我恭敬不如从命。
出行方略中应该是马大夫先开车,从克拉玛依到精河约三百公里。佩玉临时决定要自己开车。这让马大夫很没面子,坐在后排生闷气去了,不再多说一句话。副驾驶的位置空出来,让我补了缺。
佩玉似乎是在表示,女人开车不比男人差,即使是长途跋涉,也能撑起半边天。佩玉的驾龄和我一样,都是六年,但她的开车风格似乎比我科学,也比我安全。该快就快,该慢则慢——行驶快,超车慢。我开车就受不了一辆中速慢车堵在我的路上,能超不能超都得超。佩玉抢着开车,好像是在对我们炫耀、示威并告诫。客观地说,她是在演示驾驶教科书上其中的几页。
到了精河,佩玉说她累了,让马大夫开。马大夫说:“你开得多好啊,还是你开吧,你坐在旁边,我不敢开呀。”
佩玉扭头去了后座,坐稳后,头一歪,合着眼睡了,不知是真睡还是装睡。我依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马大夫的开车风格与我雷同,但车技不如我,我从不急踩油门急刹车。在高速路上马大夫并道时没打转向灯,差点剐了直行的车,惊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这是最低级的错误啊。好在佩玉正合着眼,否则不知该怎么数落马大夫呢。
佩玉醒了,话很多。马大夫专注地开车,几乎无话。我呢,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这边不能太亲近,那边不能太疏远,心累得要死。
佩玉说马大夫整天和一群女大夫女护士同处一个屋檐下,培养出了一种典型的娘娘腔,真让人受不了。
“别搞错,娘娘腔应该是被你培养出来的,你还倒打一耙。”马大夫反驳了一句。
我打了一个圆场说:“其实马兄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弥勒佛肚大能容。夫妻嘛,一个强,一个就得弱。两强或两弱都不能算是平衡合理的搭配。”
到了伊犁,我决定不再同车与他们去唐布拉和那拉提草原了。
分手宴会上,我和马大夫都喝了不少酒。马大夫给我了一个很深的熊抱并拍拍我的后背。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的善意要比妒忌多得多。
我和佩玉终于分道扬镳了。佩玉率领着三辆车去了壮美的唐布拉大草原,而我呢,则到伊犁去找我的发小和同学去了。
我想,佩玉和马大夫,原本就是一池平静的湖水。我的到来,使得湖水荡起了微波或涟漪;而我走后,池水又恢复如初。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17:47
俺也来凑个热闹啊!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8-4-11 17:59
妙贴啊!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8-4-11 18:08
1,可见,大夫比一般人都胆大些,毕竟是开药方的,甚至动刀子的。
2,吃三十年的醋,仍然不离不弃的,一定是真爱。
3,夫妻不斗嘴,这日子还过得啥劲?有碰撞,才有激流嘛。
4,缘分真的很重要,犹如狗熊掰棒子,早一步不好,晚一步迟到。所以,没点赌徒精神的人,运气也未必就好。
5,既然彼此各自安好,还能做朋友,也算老天释放的莫大善意了。俗点,佛前上株柱香,求下辈子吧。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19:10
虎版谬赞。只是互动一下。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19:11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8-4-11 19:11
多谢白兄支持!

作者: 大雅 时间: 2018-4-11 19:24
以“初恋人”的视角,把一对萍水夫妻的生活刻画泼墨得惟妙惟肖,就是这样子的。写得太棒了。喜欢看这样的文字。问好前辈!
作者: 时光微雨 时间: 2018-4-11 19:45
马大夫是真爱佩玉的,很欣赏马大夫的性格。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8-4-11 20:50
为何初恋最后大多都分道扬镳了最后又都最念初恋呢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8-4-11 20:51
无论最终结局如何,此生能走这份回忆,也是幸福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8-4-11 21:05
第一次挨揍总是记忆犹新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8-4-11 21:08
是,第一巴掌打的是心,以后打多了,那就是皮
作者: 虎步漫游 时间: 2018-4-11 21:11
再挨揍多,起老茧了都
扎一刀都不带见血的。
作者: 一叶舟 时间: 2018-4-11 21:13
哎呀妈呀,看来多恋爱也不错哈,心都恋大了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23:10
受宠若惊了。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23:11
我也欣赏。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23:11
比喻恰当。
作者: 天下白 时间: 2018-4-11 23:12
神回复
作者: 锦瑟 时间: 2018-4-14 08:29
缘有深浅,老天自有安排吧。感谢楼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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