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那个雨夹雪的傍晚,依稀还在眼前。
假如不曾遇见你,也许我对“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理解的还不是那么深刻。
----------题记
1、
每天下班回家,我都要经过一家小型的菜市场。
里面空间不大,品种也不是很丰富,因为方便,不管买不买菜我都习惯在门前站一会儿。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走进小店,顺手把还没折叠好的小雨伞放在了门口。
我围着菜架转了一圈,最后挑选了几个西红柿付完钱,拿起门边的小伞往家走去。
回到家,就在收伞的时候,忽然发现这把伞不是我的,虽然都是黑色,但比我的伞大,条纹也不相同。掂着伞的重量,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人家会不会说我是顺手牵羊,故意拿错,占点小便宜?
这哪是我的性格啊,我可不愿意承受这样的委屈和埋怨。
可是,再抬头看看外面,且不说雨夹雪啊,冷飕飕的,就是现在跑去人家指不定早走了。
这么一想,我安慰自己说:“算了,有啥啊,他/她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她,拿错了又如何”?
2、
从小到大不记得我丢了多少日常用具,而首当其冲的就数伞了。
这次也不例外,不是因为雨一直在下,我的伞丢了就丢了,还不至于拿错。
"做事大大咧咧毛毛糙糙的,还脾气倔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暗暗地骂着自己,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一早,我拿着伞跑到店里对老板娘说:“这把伞是我昨晚拿错了,先放你这,如果伞的主人再来买菜,麻烦你告诉他/她一声”。
老板娘立马笑这着说:“昨天你一走哇,那个男的就发现你拿错了伞。
他跑出去想和你换过来,可没见着人,就把你的伞打走了。
也难怪啊,外面有好几把伞拿错也正常,不过嘛,他这把伞好像比你的那把质地好一点”。
听完她的话,心里稍有不安,却也充分证明我来换伞是正确的。
3、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伞还了以后,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又去了小店。
一是看看物主来了没有;二是想知道我的伞什么时候能还回来。
事情还真凑巧,老板娘愉快的告诉我:“那人来了,你的伞也送来了,只是他走的时候忘了拿自己的伞。
我一听,由衷的笑了。还有比我更粗心的人!
接下来,我开始等待,等着雨伞物归原主。
这期间,我去过几次小店。
老板娘每次都说:“那人要是来了,我肯定认识,一定让他把伞取走”。
4、
事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他一直没来取伞。
我也设想了一些情况,比如丢的是他自己的伞,主人没当回事。
或许太忙,没有时间?亦或搬家了??
我始终相信,人性有暖似光,可以相互传递,不因善小而不为。
我期待着,在某个春雨绵绵的傍晚,在这熟悉的街角,一个不经意的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