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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察与手枪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9-28 12:16
标题: 警察与手枪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0-9-30 10:03 编辑

      我当了一辈子警察,和大多数一辈子也没摸过手枪的警察不一样,我的职业生涯里接触过的手枪有好几种。


      在警校里学习射击课程时,我接触的是五四式军用手枪,那时要学会蒙眼拆装和射击(至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练习蒙眼拆装),这种手枪压弹五发,威力较大,后坐力也大,不易把握,但枪声响,个头大,震慑力强,有时还能用它敲坏人的脑袋。80年去派出所实习的时候,领用的也是五四式手枪。参加工作后,在巡逻大队,领用的是一支2号加拿大手枪,咖啡色,扳机和握把双保险,压弹六发,个头更大。后来当了文书干事,领用的是一支老旧马牌手枪,仅有的三发子弹都发了绿霉,不知道还能否打响,就这,82年在缉捕东北持枪流窜作案的两王时,我还拿着它,去查旅社,算是聊胜于无吧。


     89年,我到了秘书科,配发的是一支64式手枪,这种枪个头小,穿便衣时可以用腋下枪套携带,压弹五发,威力不大,我曾两次用它对坏蛋射击,一次是距离六米,打一个劫持人质的家伙,对方坐着,我站着,子弹由其右胸贯穿到后腰,结果只擦伤了其肝部,仅腹腔积血21CC,医院急救过来,六个月后这家伙被枪毙了。另一次是距离十五米左右,在追捕时,行进中射击,击中对方右膝盖上方,贯通伤,现在这家伙仍拄着拐棍在街头混,遇到我点头哈腰。六四式有个瑕疵,就是撞针与击锤间隙较大,有时容易哑火,在对射时很危险。但它属于双联动的,可以不用拉开击锤,直接再次扣动扳机击发。此后,局级领导干部都配发了77式手枪,但我进步不快,转做文字工作,没有机会配发。


    2016年,距离我上缴枪支22年后,因为晋级考试,我又再次摸枪。这次是用的我从未接触过的警用左轮手枪。接受了十五分钟的使用训练,学会了用装弹器装填子弹和开保险、射击要领。三发试射后,开始考核。20米胸靶,立姿、跪姿、和行进中速射各6发,哈哈,鄙人宝刀不老,成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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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20-9-28 20:12
一帖独秀!
作者: 孤鸿野鹤    时间: 2020-9-28 20:13
成绩怎么出不来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9-28 22:42
不知道,发个图,俩箭头转悠一天,就是不停地转,没有显示。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9-28 22:47
反正十八发全部命中,枪枪致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9-30 10:03
图片终于能发出来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10-5 07:30
这成绩,得归功于3303兵工厂,我曾在那工作过一段时间,那里弹药充足,有空我就去三分厂的靶场练习射击。
作者: 涉江采芙蓉    时间: 2020-10-5 20:53
窃以为,标题改为:警察与打手枪,更有利于提高点击率
作者: 耶律折腾    时间: 2020-10-7 09:19
讲一下你第一次面对真人开枪时的感受,说真话,有没有负罪感?

有没有与敌方对射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作者: 耶律折腾    时间: 2020-10-7 09:24
我只打过歩枪,三发25环,打好多次都没有提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10-8 10:20
耶律折腾 发表于 2020-10-7 09:19
讲一下你第一次面对真人开枪时的感受,说真话,有没有负罪感?

有没有与敌方对射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 ...


由于枪支管制很严,一般人弄不到枪,所以,我当警察这一生,还没有与案犯对射过。但是,曾经三次参与过缉捕持枪案犯,我的战友(他姐姐是我高中同学,我们两家曾是邻居)就在其中一次缉捕行动中中弹牺牲了,一小时之前,我俩还在会议室里一起开会呢,他的分队先到的现场,我的分队比他们晚到了两分钟。第一次对真人开枪,是夜间在东湖巡逻时,我去厕所,出来骑自行车追赶同伴,路边树丛里突然窜出一个持刀抢劫的,一见我是警察(当时警察制服是上白下蓝),转身跳湖里了,我开了两枪,没打中,没有什么负罪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10-8 12:15
耶律折腾 发表于 2020-10-7 09:19
讲一下你第一次面对真人开枪时的感受,说真话,有没有负罪感?

有没有与敌方对射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 ...


我觉得警察对符合法定击毙或击伤条件的案犯开枪,就和猫子吃掉老鼠一样,不须有什么负罪感。
作者: 耶律折腾    时间: 2020-10-11 17:19
嗯,我没经历过这些,所以问问。


作者: 耶律折腾    时间: 2020-10-1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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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耶律折腾    时间: 2020-10-11 18:26
如果形成对射,那很恐怖,做警察得付出勇敢甚至牺牲,令人钦佩。

警察有枪而敌方无枪,这种不对等时,我想恐怕要一些悲悯,当然拒捕等等还是要开枪,但罪犯也是人。我想这和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一样的罢,总要想法把造成的伤害变得小一些。

当然这算很高的素质要求,过去的年代不讲这些。

好多年前有一个事,就是警察押解一个重刑犯,不知道怎么车有问题来我单位换车;都戴着手铐重镣的,这犯人可能有些崩溃了吧,不太能控制自己。而警察可能嫌他烦,就不时的电击他,弄得像杀猪一样叫。我事我一直记到如今————我觉得他既便重刑也无非是个死嘛,干嘛非得折磨他。


一线的警察也是高危,高危久了恐怕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狠”,恐怕不会再像我一样思考“人性”之类的话题了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0-10-12 08:45
耶律折腾 发表于 2020-10-11 18:26
如果形成对射,那很恐怖,做警察得付出勇敢甚至牺牲,令人钦佩。

警察有枪而敌方无枪,这种不对等时,我 ...


你说的这是两码事。对待已经被制服了的或是不符合开枪条件的非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警察一般不会使用武器的,尤其是中国警察。但是,如果是面对严重暴力犯罪,如持枪持械抢劫杀人等,则应该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器,将其制服。美国警察的规范是只要认定符合使用武器的,则必须使用,且一定要彻底制服,也就是对目标尽可能地连续射击。虐待与强力制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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