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雷 发表于 2021-3-7 10:18
双方二辩的任务重了,不仅要反驳对方一辩,还要反驳评委的。
加油!
泼雷 发表于 2021-3-7 10:23
本次赛事允许商榷,但禁止揍裁判!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3-7 09:43
赞同百分之五十
我看“严禁打裁判”的规定很有必要,不然看到这种敢说远烟脱靶的黑哨,我们老剑啦啦队长就 ...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3-7 10:38
临窗是裁判吗?
同意60%,一辩看,脱靶情况正方比较严重,辩题是实际问题,正方却用古今中外的理论来引 ...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0:57
我是答应了,某人没答应,哈哈
螃蟹 发表于 2021-3-7 10:50
我觉得远烟还好,把生人,熟人都看成网民,南狼避战比较明显,把人分成了生人和熟人。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0:57
我是答应了,某人没答应,哈哈
远烟空沫 发表于 2021-3-7 11:08
小惠还是木有读懂正方一辩之文,前面的引证包括后面的收尾都很重要哇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1:24
败解释,南狼嘴上不好意思明说,但以实际行动做出了投诚的行为,5打3还有啥好争的,是吧
高隐 发表于 2021-3-7 11:26
同意90%。
相比之下,正方一辩脱靶尤甚于反方。
啊哩哩啊 发表于 2021-3-7 12:52
裁判吹哨及时,赞一个。不过不能重新比赛啊,也不能泄露裁判组倾向性意见,不然场下打起来,我们这些场上选 ...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2:55
看看,这才是高屋建瓴。
临窗这个裁判一点都不专业的样纸。
啊哩哩啊 发表于 2021-3-7 13:00
哈,我们要求不高啊,有裁判就不错了,临窗做裁判也是经验丰富滴。你场外啦啦队可以随便说裁判,我们选手 ...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21-3-7 10:25
裁判也非圣贤,揍揍人气更旺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3:02
比赛还在进行,临大裁判就把答题纲要给公布了,这算不算严重渎职?我觉得算
啊哩哩啊 发表于 2021-3-7 13:04
可以认为是个人意见,不代表裁判组官方意见
老剑 发表于 2021-3-7 13:06
我觉得麻子说的对,直接把金牌给临大裁判就好了,然后正方反方都让他请客吃饭,反正这又不是革命,是吧
南狼坨子 发表于 2021-3-7 10:40
不仅脱靶,而且击中了裁判。^o^
哥一洗车就下雨 发表于 2021-3-7 17:12
有一定道理,远烟是理论家,过于迷恋炫技,南狼是诗人,辩论的锋芒不够。
临窗评的不错。
小谢青蛙 发表于 2021-3-8 11:36
很开心又见到临窗露面,大红袖一个不能少,现实里有点事忙,你们先撑着。
紫色风玲 发表于 2021-3-8 16:23
你没发现,只有辩论才能让他们蹦哒
紫色风玲 发表于 2021-3-8 16:23
你没发现,只有辩论才能让他们蹦哒
徐二妞 发表于 2021-3-10 21:54
这裁判是谁指定的?
非著名刀手 发表于 2021-3-10 22:15
自投罗网的,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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