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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友不慎的后果———也说几句唐山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4 06:19
标题: 交友不慎的后果———也说几句唐山事件
本着攘外必先安内的原则,搁置中美争议
聊几句热点的唐山打人事件
这几天我看了不少公众号,论坛也有许多讨论
为什么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细节 ?
视频刚开始,
白衣女对绿衣男的骚扰反应激烈,可以理解
作为好朋友,对面一起宵夜的,正常的行为难道不是:立马上前劝架,然后拉着朋友一起跑掉吗 ?
看看白衣女对面的黑衣女一系列操作:从座位上站起,拎起酒瓶,对着绿衣男脑袋狠狠的砸下去!!!
也许只是简单撕扯几下的事情,你首先拿东西砸人,更加激起流氓的怒火,动手事件升级,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打人者必受刑责,暂不讨论
我就想说引发事态严重的黑衣女,眼见好朋友和男的刚刚只是撕扯几下,难道不是息事宁人,分开他们,然后拉着好朋友一起跑 ?逃离是非之地吗 ?
男人还没有拿东西打人呢,这女人倒好,先拿啤酒瓶砸男人脑袋了。
这黑衣女的,砸酒瓶的动作熟捻,打架斗殴估计也没少干。
最后害的白衣女被打的那么惨
被朋友拖下水,
以致身首异处、抄家灭门,历史上的教训还少吗 ?
作者: 暮霜晓阳 时间: 2022-6-14 06:27
我杜撰那篇就是集体跑掉,敢追来再狠打!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4 06:33
一开始就跑掉,也没有吃亏,怒火没有升级,未必会被追
被打进icu的白衣女孩,就是被朋友害了
黑衣女孩也太嚣张了,最先拿东西砸人的就是她。估计以前没碰到狠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2-6-14 13:01
表面看分析得对,咱先不说男的,这几个女的凌晨还在火锅店里,而且从穿着看,应该是平时玩的一族,被骚扰的女子反应强烈,两次使劲推开男子的手,估计是张口就骂了,黑衣女子更是火爆,抡起瓶子就砸,导致事件更升级,陷己方于险境。
再说这几个男的,事后看几个主角都是累犯,必须从重惩处。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4 13:32
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2-6-14 17:52 编辑
女的拒绝男的骚扰,反应强烈一点,也只是推开男的的手,可能嘴上厉害了一点,男的就扇耳光,女子的同伴,黑衣女子拧着一个啤酒瓶就照男的脑壳砸来,这个虽然有点猛,但是没什么呀,男的已经开始打人了,同行的女子同伴来帮忙也是应该的,说明她很勇敢,敢上。
事实上她也马上招到了那男的报复,被打倒在地上,还被另一个赶来的男子扔了一个椅子,只是没有砸中要害。她运气好,伤不重。后来那些打人的也没有注意她,她也没有出去了。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2-6-14 14:27
这几个女的凌晨还在火锅店里
不是好东西。
作者: 暮霜晓阳 时间: 2022-6-14 21:48
面对挑衅者,可能大多数都会失控反击,理智利己思考再反击的人很少。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4 21:56
扯什么几把犊子
男的直接上手就摸了穿哆啦A梦白T女的
女的问:干嘛呢
男的说:想艹你
女的说:有病吧
男的直接大耳巴子扇过去,对面黑衣服女的才动手
衣着暴露了?没有吧
语言粗暴了?没有吧
被摸了是不是还得客客气气接着说:大哥,摸的好,欢迎继续性骚扰
????
即便穿的性感点,那也不是被性骚扰的理由,都2022了,和闺蜜吃个夜宵就是不良少女?
你们怕是还活在古代吧,要不继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将缠小脚优良传统进行到底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4 21:57
还踏马交友不慎
这四个女的只能说是不离不弃过命之交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4 22:08
看监控视频了么?
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么?
眼睛不是拿来配相的,耳朵不是用来占地方的
绿色衣服男的冲着收银台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那女的怼路边去艹了
有人说,绿色衣服男的说的是唐山话,是在催菜。看视频里面另外两个也在收银台结账的男的,一脸惊讶的看了绿色衣服男子几眼
催菜正常,如果说的确实是外地人听到的怼路边艹了,这就是预谋,不是随机
再退一步说,被摸了,问一句干嘛,明确得到三个字:想艹你
骂一句有病,不正常?
挨打了,自卫,难道不正常?
楼主是不是接一句:欢迎来艹,姿势摆好
才符合完美被害人的狗屎逻辑呢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4 22:15
你是个好东西?
四个女孩,两个牛仔裤+白T,另外两个也是休闲装一灰T一黑T
露乳沟还是露股沟了?
你是千里狗眼啊,能看穿人家牛仔裤T恤下的暴露?
人闺蜜聚餐,开心聚到凌晨,不行么?
违反了中国哪一条法律?
没有违法,你算哪根葱定义人家不是好东西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4 22:31
不要给犯罪找任何理由,犯罪就是犯罪本身
同样身为女性,你们应该站在女性的角度去同情被害者
今天是夜宵摊,明天也有可能是光天化日之下。很多职业是有三班倒夜班的,比方说护士
今天是酒瓶子,明天就有可能是你无意间看了谁一眼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按照楼主的说法,遇见这种性骚扰不能反抗,留给女性的一条路就只有逆来顺受的:欢迎来艹了
这正常么?这法制么?
受害者就是受害者本身,受害者不需要迎合谁的完美人设
有人愿意姿势摆好,有人宁愿玉碎不将就瓦全
现实里,我是愿意交黑衣女孩那样的朋友,楼主这种的实在配不上本炸按友相待,因为:三观不正
说完了,走啰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4 23:01
本帖最后由 光阴之逆旅 于 2022-6-14 23:05 编辑
emmmmmm……
小炸炸突然感觉自己被包围了,,,
于是跳出掩体,端起狙击步枪,闭着眼睛一通扫射,余光中敌人纷纷倒地…
远方的地平线,留下了小炸炸伟岸的身影
夕阳西下,余晖中传来小炸炸得意的歌声: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我打靶把营归~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4 23:08
现实里,我是愿意交黑衣女孩那样的朋友,楼主这种的实在配不上本炸按友相待,因为:三观不正
———————————
嗯,
看见你被欺负,
1、抡酒瓶砸别人脑袋。激起施暴者怒火,置你于更危险的境地
2、拉着你迅速逃离。
2就是三观不正 ?
作者: 老剑 时间: 2022-6-14 23:11
大是大非上,我炸一向拎得清。我站我炸。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4 23:15
你还站你炸,
你炸不分敌我,,,
除了6楼,炸的全是友军
作者: 老剑 时间: 2022-6-14 23:26
其实,这几天我也在反思,如果当时我在,我会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说实话,反思的结果很沮丧。
我是练家子,对付没练过的普通人,一打十都没啥问题,对付经常打架斗殴的地痞流氓,一打三也没啥大问题,至少能自保。但一但动手,结果会怎样?见义勇为?扯淡,有人分析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今天我跟麻子小九窗子说,年轻时,斗过几次流氓,有几次打得还挺重,特别是三个流氓调戏我家大美那次,虽然只打了三拳两脚,但我都担心打死人了,几个月不敢走黄兴路。好在当年基本上没啥监控,换成现在,我只怕早就关进去了。
这世道特么的到底怎么啦?
作者: 尤美 时间: 2022-6-15 05:42
至少你是练家子,出不出手还有选择,大多数人连选择都没有。
或许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出了事情,才去细想…
作者: 你坏死了 时间: 2022-6-15 10:04
小炸毛太帅了,7楼以上都是些什么奇谈怪论。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0:20
是不是穿吊带裙的在外面就得被扔砖头砸死?
楼主是不是要提议女生为了安全,全身蒙黑纱。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5 11:21
我的天,这都啥理解力,
还是跟小炸毛一样,闭着眼睛先炸一圈 ?
我通篇的意思是:黑衣女不应该先拿酒瓶砸绿衣男的头!激起流氓的怒火,把朋友推向更危险的境地!!!
因为男人已经动手了,应该拉着朋友跑,最多再挨2拳、不至于后面被打的那么惨
我哪句话指责她们不该凌晨吃宵夜、不该穿吊带 ??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1:50
马后炮谁都会放
当下第一反应是,朋友挨打了
本能的抡起啤酒瓶子敲
孰是孰非,黑衣女孩知道,另外几桌顾客都知道
跑?
里面一只狼,外面还有六只公狼两只母狼,往哪跑?
跑大马路被迈巴赫追着撞还是跑烧烤店隔壁的巷子里面摆好姿势等
不管跑或不跑,施暴者都已经施暴,受害者也已经受害,拿预设替事实脱罪,你都不仅仅是缺少理解能力了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5 12:00
这不是马后炮,每个人的应急处理不一样!
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拿着!啤酒瓶!!打架!!!
如果是我,第一反应就是拉着朋友跑!
我不还手,外面的人一定会打我 ??
如果不是白衣女后面被打的那么惨,她朋友先拿啤酒瓶砸男人脑袋,谁对谁错就不一定了
好了,
不跟你争,随便你怎么说了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5 12:03
这种情况下,白衣女子的朋友,无论是谁,
一定会帮忙!
但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拿酒瓶砸别人脑袋!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2:04
我的奇怪点是。
这女的砸了酒瓶
等于是激化矛盾。
这矛盾一激化。
九人团就下手更狠了。
按理说。
此时不是应该问一下
为什么九人团被打酒瓶了没去报警
没好好说话?
是因为他们砸不得,碰不得?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2:06
我有点懵逼哈。
是不是说。
这伙人看着不好惹。
我能挨着墙边走尽量挨着墙边走。
他横他有理。
我反手一酒瓶都是我激化矛盾。
能这样理解不?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2-6-15 12:12
对,
如果是我,看见朋友被打,绿衣男第一个巴掌打过去时,那么狠,我直接懵。
第一反应就是拉着朋友跑
好了,
不争了,
随便你们怎么说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2:21
真的很怀疑你压根没有看完整版视频
外面有个穿白衣服的男人,狠起来自己人都打,打完还抱抱
因为拿酒瓶子,绿衣男子就能抹掉骚扰和殴打的事实?
目标是被绿衣男子骚扰的白衣女子,黑衣女的就算敲了酒瓶也没有被揪着打
绿衣男和冲进店里的黑衣男砸了黑衣女的一凳子,被老板娘推偏了,爬起来之后黑衣女子就拿手机报警了
警方接到的第一通报警电话,就是黑衣女子在店里打的
揪着头发从店里拖出去的是白衣女子,目标一直就是她,由始至终没有混淆过,哪怕绿衣男子挨了酒瓶子
接完电话,女孩一起的另外一个白衣女子去扯架,被直接抡的脑袋撞台阶,灰T女还挨了几巴掌
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拿酒瓶子打架,没错。但是请你别罔顾犯罪事实,居然还指责正当防卫
黑衣女子特么不是拿酒瓶打架,是防卫
劝你有空多看看罗翔普法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2:24
绿衣男子先施暴,并且是施暴进行中被砸的酒瓶
法律来说,这是正当防卫
按照楼主的意思,被性骚扰了就连正当防卫都不能有
有,就是激发矛盾
所以,以后但凡有人再遇到性骚扰,只有一条路:摆好姿势等艹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2:49
我现在就是对这个点很懵逼。
为什么要视女子砸酒瓶为激化矛盾。
激化矛盾的前提是,我能很肯定,此男子只是短暂性骚扰。
也就是最先报道的描述。
搭讪未果。
这在以后给九人团定性量刑时,是双方控辩的关键点。
女子可以是防卫过当。
也可以是之前遇见过类似情形。
从经验上判断,对方怀有强烈的恶意!
毕竟,没有哪个正常男子在烧烤摊公然骚扰女性。
只有某种可能。
性侵惯犯。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2:58
黑衣女子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值得商榷,因为那时候,绿衣男只打了白衣女子一巴掌,还没有危及到生命。
但黑衣女子在别人首先来惹事,骚扰,殴打同伴的情况下,拿啤酒瓶反击,只要没有打成重伤,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3:20
只打了一巴掌?
是绿衣男子打了一巴掌之后继续按着白衣女子在座位上打,黑衣女才抡的啤酒瓶好么
危害生命才能正当防卫?
照这个逻辑,绿衣男子还没把作案工具放进被害人身体,是不是也不算性骚扰?
绿衣男子没有打S人,都不算施暴?
报案人的电话参访听了么?目击者+报案人,也就是隔壁桌一直想要冲过去帮忙被男朋友拖走的女生说:我感觉,那一巴掌下去女的颅内都会受到伤害
这是在现场的人的推测,黑衣女子的防卫为什么要受到苛责
在事后以冷静理性的立场去苛责当下本能护友的行为,本身就不客观
见义勇为的源头不是理性客观,而是人之初性本善的本能
一起聚餐的朋友阻止暴力行为都要受到苛责,这种社会案件以后只会越来越冷漠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3:23
事实是,绿衣男子在一巴掌过后没有停止施暴
监控视频里,一巴掌之后绿衣男子继续把白衣女子按在座位上殴打
黑衣女子才抡的酒瓶子
这,说破天,也是正当防卫,不是激发矛盾
作者: 你坏死了 时间: 2022-6-15 13:43
霸爷啊,你真不是拍砖的料,你躲开点,不要防碍小炸毛发挥。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3:43
首先我没有苛责黑衣女子,你看我前边的回帖,我只是从法律角度来谈一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有条件的,有程度的。
我们就举唐山这次事件的例子,假设,在那个绿衣男子只打了白衣女子一巴掌的情况下,如果黑衣女子那一下把那绿衣人砸死了,没有后边的那些人继续施暴,你说那个黑衣女子算不算正当防卫?可不可以不负责任?
就算正当防卫,都可能是防卫过当。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3:53
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假设?
监控视频的事实就是绿衣男子在一巴掌之后并没有停止施暴,而是继续殴打
这还不属于正当防卫,难道非得打S人了才算么
非得鸡鸡进去才算性侵么
按照这种逻辑,绿衣男子也没有性侵,是不是白衣女子被打还得道歉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3:57
靠网络舆论才能推进的法律和法制,是国之老百姓的悲哀
比起苛责黑衣女子的抡酒瓶护友行为
同为女性更应该感谢她,起码全国乃至全世界都知道:对于性骚扰和施暴,不是所有女性都会逆来顺受
起码再以喝醉了为旗帜进行性骚扰行为的醉男们,会第一时间想到唐山打人事件以弱④之力对抗强⑨
这几天多少实名举报性侵害的知道不?
深圳孙启龙事件的受害女性,现在还在医院呢,被性侵了还被要求向施害者道歉,发的微博抖音全部下架
唐山打人事件中的四个女孩,可以说是被性侵不敢报案的受害人生命里的一道光,正因为她们的不妥协才让别的受害人有勇气站出来,站到太阳底下
此后,这类的事件也许会少一点再少一点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4:08
嗯嗯。
我不妨碍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4:15
好吧,不假设,就截止到黑衣女子砸啤酒瓶那一节为止,你能说那个绿衣男子符合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吗 ?那时候就可以砸死他不负责了吗?
如果是正当防卫,就砸死不负责。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4:17
首先,我是赞赏唐山打人事件中那四个女孩的,包括那个黑衣女子,我还说她很勇敢。
但是,法律的问题,我们还是应该搞清楚。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4:18
我和朋友讨论这事,
朋友直截了当,知道为什么现在的人不像过去见义勇为了么。
是因为你只要动了手。
直接就被定性为参与斗殴。
你不是见义勇为。
你是在斗殴。
正当防卫被视作激化矛盾。
也是如此。
我觉得吧,这等于是激发凶徒的嚣张。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4:39
楼主。
强奸犯有个狡辩思维。
都是你穿吊带。
暴徒也有狡辩思维。
都是你反抗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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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想转发这个
一直审核,完全不过
这个女孩没有抡酒瓶,事后还被所谓的执法人员要求向施害者道歉,恢复名誉
看了真的很愤怒
不反抗,错。反抗,也是错
女性遇见性侵害难道就无路可走了么
大夏天的穿清凉点被性侵,不止男的,就连同性都觉得没有骚哪来扰
好么,唐山事件里面四个女的,不暴露也没风骚,都得挑正当防卫是激发矛盾的骨头出来嚼吧
苗圃昨天发了个抖音,以后怎么教育孩子?
遇见性侵要不要反抗?遇见施暴要不要见义勇为?
法律,明明白白都在呢,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匪夷所思的案件发生
只能说是执法不严
要让法制社会落到实处,①需要有公共精神的社会土壤②也需要风清气正的社会认知
若是人人自危避之不及,甚至把这种残忍的恶行视为“正常”的既定事实,那就谈不上法治社会
黑势力也会越来越嚣张
多一些昆山龙哥反杀案,多一些福建赵宇案,多一些云南唐雪案
法不向不法让步,才是有法可依的根本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4:48
回了你一大堆
然后乱码
还好能恢复数据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4:52
如果是一瓶子就砸死
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再拿砸碎的玻璃瓶捅很多次,致S,算防卫过当
我理解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区别
在认知和判定是否过当之前,也会考虑男女体型有别和力量大小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4:53
就问你懵逼不懵逼。
遇见这种搭讪,你要不要提前往地上躺?
万一躺慢了,对方不高兴你怎么办?
被打都是你的问题。
对方高兴不高兴是关键。
厉害吧。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5:02
值得商榷。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5:03
我转一段微博上别人的观点:
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罪行很明确,当你遭受此类暴力犯罪的时候,你拥有无限防卫权,只要对方不转身逃跑,即便你造成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行凶这个定义就有点模糊,是介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之间,通常来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自由裁量权很大。比如说唐山打人案,当醉酒小混混绿衣男调戏白衣女子,直接上手摸人时,犯寻衅滋事罪/性骚扰罪没问题。白衣女回击,骂绿衣男变态,此时不犯法。当绿衣男直接甩手打白衣女一个巴掌时,继续触犯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此时最有争议的点出现了,白衣女同伴,一个黑衣女,直接抄起啤酒瓶爆了绿衣男的头。如果时间点到此截止,警察瞬间出现终止争斗,那么黑衣女并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见义勇为,会按打架斗殴被警察和绿衣男一并带走进行处罚。但是,时间点没有截止,警察也没有出现,绿衣男暴怒后纠集同伙,7男2女总共9人,围殴白衣女,把白衣女打的很惨,并用啤酒瓶爆白衣女的头。此时,绿衣男的同伙7男2女,犯聚众斗殴罪,同时对白衣女的动手行为,可升级为“行凶”。根据舆论程度,根据法院自由裁量权,把这个伤害行为升级为“行凶”没有太大问题。黑衣女抄啤酒瓶爆头一事,严格按时间点来算的话,不算正当防卫,因为发生在“行凶”之前。但黑衣女的这一啤酒瓶并没有命中要害,没有造成绿衣男死亡或重伤等严重后果,即便在啤酒瓶爆头之后暂停时间并立即进行判罚,责任也很小,再加上后来绿衣男等9人同伙明显就是20年前黑恶势力的做派,暴行惊动全国,所以这点小事也就算了。但是,这并不代表被人打了之后还手或用啤酒瓶爆头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当场从身上拿出刀捅了施暴者,那更不是正当防卫。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5:05
事情发生的当下,朋友就问我来着:如果你在现场会怎么处理?
我想了好久,回答:如果我是和白衣女孩同桌的,我会和黑衣女子一样,即便不抡酒瓶子,也会动手的。如果我是其他食客,我也会犹豫要不要扯架?不昧着良心的说,我不会直接上去扯,也只能打电话报警
虽然有法可依,但是事实就是剑哥说的那样
见义勇为可以有,以暴制暴还得判定大暴小暴程度,是不是过当
这种判定是根据接案的管辖派出所口供记录,还得想想其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就当下短暂的时间来说,考虑不周不如报警就好
这不是单纯的搭讪,搭讪的范围是动口不动手,这已经是性骚扰了
如果我遇见这种事,肯定也会反击哒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5:09
所以,时间先后很重要
推测都不是事实,事实是,绿衣男子在呼了一巴掌以后继续按着白衣女子殴打
黑衣女子才抡的酒瓶
案发现场的视频我大概看了几十次,捋的就是前后时间点
正在行凶中,毫无问题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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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清楚么?
如果只是一个耳光,绿衣男子没有继续殴打,黑衣女子抡酒瓶是防卫过当
施暴进行中只会是正当防卫,哪怕黑衣女子这一酒瓶子把绿衣男子给砸S了
也是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
但是后续如果黑衣女子继续反击,才算防卫过当
再说一句,不要假设,监控视频就是事实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2-6-15 15:58
懒得打标点符号。
搭讪应该打双引号。
此事被曝光的第一篇报道用词是
搭讪未果。
之后才改了。
搭讪未果的性质可想而知了吧。
这个搭讪未果的性质一旦定调。
九人团伙就好洗白了。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6:19
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2-6-15 18:16 编辑
继续殴打不等于行凶,如果是继续扇耳光呢?
继续殴打要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才是行凶。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8:14
《现代汉语辞海》说文解字:
行-是“实际地做,表示行动”。
凶-是指“杀人或伤害的行为”。
“行凶”是群众性日常的用语,其内涵、外延不明确,语义含糊不清,可以是指以拳头打人或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一般违法行为,也包括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
对“行凶”的含义解释:
第①种可以理解为“伤人”。
第②种可以理解为“无法判断为某种具体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的严重暴力侵害行为”。
第③种可以是指 “故意伤害犯罪”。
第④种可以理解为“使用凶器的暴力行凶”。
还有的可以理解为是“伤害和杀人”等。
“行凶”不是法律术语,法律没有对“行凶”的含义明确地作出规定,而刑法上也没有“行凶”这个罪名,但刑事立法把“行凶”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并列在一起,就有特殊的用意。
第①种理解有待商榷,“伤人”的“伤”字是伤害,伤害包括肉体上和精神上伤害么?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伤害虽仅指肉体上的伤害,但“伤人”一词较口语化且内涵过宽,不符合刑法用语的规范性。
第③种理解有局限性,若“行凶”是指“故意伤害犯罪”,那为什么不直接在条文予以规定呢?
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八类犯罪”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刑法第17条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那刑法第20条第3款为啥不直接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又有特殊防卫权的防卫对象是针对明示暴力的犯罪行为, 虽然“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社会危害性极大,但不是一定要通过明示暴力手段才能实现的,而立法者没有把“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列入刑法第20条第3款中,这说明“行凶”有着深层的含义 。
第④种的理解也不准确,对“行凶”的性质表明单一化即使用凶器,且暴力程度不明,若赋予被侵害人对此类不法侵害者实施特殊防卫,可能要牺牲不法侵害人的***保障作为代价,这要损害刑法的公正价值,也违背人道主义精神。
排除法可得出的的结论是:第②种理解较符合刑事立法精神的,但是还有不足的地方是模糊没有确定的条条框框,所以容易给黑白勾结的黑势力和保护伞有漏可钻。
第20条第3款为什么将“行凶”与“杀人”并列规定呢?
“行凶”的含义应结合“暴力犯罪”与“危及”来诠释,“行凶”应是一种暴力犯罪行为,同时又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所以我理解的“行凶”是指:故意实施足以对他人致命或者严重危险到他人人身权利的所有暴力犯罪行为,都是行凶。
而不是拿着凶器才算行凶。(画重点)
男子并不认识被打女子,只是因为其流氓行为被拒而对女子进行殴打,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符合刑法中“随意殴打他人”这一条。被打白衣女子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很大伤害,因此,这几名男子已经构成了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解释的“情节恶劣”情形。
以警方通报来看,警方是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案由抓捕嫌疑人。如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会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需要司法机关最终查证事实进行判定。
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从重处罚。
6月1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视频评论《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守护平安环境,必须零容忍不松劲》。
平安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要求,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惩处,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给人民群众以安全的生活环境。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这几年,我们下大力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而守护好这份安全感,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出现一次恶劣事件、典型案件,有关部门在及时彻查的同时,还应举一反三,想想怎么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更满意、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8:33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我上边说的情况,就不能算是与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中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并列的“行凶”。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8:38
你的意思:绿衣男子持续扇耳光不会造成白衣女子有人身安全?
不是持械才算行凶,武松拳头都能打死老虎,你给定义的扇耳光不会造成颅内出血?
渔沟中学拳头致死的案子才过了多久啊
2013年,女乘客掌掴公交车司机案,就一个巴掌引发的脑干出血,女乘客被判的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你就是喜欢假设,说了让你先去把视频看清楚了再来和我辩
监控实实在在的不是你如果的继续扇耳光,是锁喉了
知道啥叫锁喉么?锁喉久了会窒息
我算是发现了,你们很多人压根就没仔细看监控视频,都在主观定义和结论
我也是吃饱了闲的在这辩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18:39
没有你说的如果
只有监控视频的事实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19:13
我就是以你的监控到那里为止的事实来说的。
我的意思是,法律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正当防卫是砸死人不负责的。你自己衡量一下,在监控到那里为止时,达到了那个程度吗?
算了,我的话也已经说清楚了,就不多说了,看得懂的,自然会懂。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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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
你是真的犟啊
图标①是锁喉,图标②是瓶子还没敲下去
谁先谁后?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锁喉女人是不是行凶?
非得掐死白衣女子才算黑衣女子正当防卫么
如果这样才够的上正当防卫,那我宁愿防卫过当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20:22
是否危及到生命,不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确定的,那个要法院经过严密的判断才能作出的。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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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防卫过当不也不是你能定义的么
你说是过当就过当了?
①②③的时间线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的论点一直停留在扇耳光定义抡酒瓶防卫过当
这仅仅只是扇耳光的事吗
这孙子要是遇上我,啤酒瓶先桌子上敲了底,直接捅他肚子
孙子扭打黑衣小姐姐的时候,冲到后厨直接拿刀
谁还不是烂命一条
就是多了给施暴者找理由的,孙子们才会越来越嚣张
多几个舍得拼命的,试试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6-15 20:46
我只是在探讨法律的问题。
我说了,这个问题值得商榷。
这个问题在网上也有争议。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都不是我或者其他网友能够定的,最终要法院来定。
我只是在想,如果对一个法律问题理解错了,在现实中如果大家都比照那样去实施,以后可能会出现偏差。
真的不说了,再见!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5 20:55
奇怪了
我讨论的难道不是法律问题?
我截图的是案发监控视频,不是预设
没有有罪推论,亦没有无罪推论,用证据说话,而已
按照这个帖子激怒说的有罪推论,套用黑衣女子的抡酒瓶,还是在白衣同伴被锁喉的进行中
怎么不是无罪的正当防卫呢
在被暴力以对的当下,并且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尽可能的一招致命对方,即便对方挂了也属于正当防卫
在对方没有还手能力的情况下,继续反击,才是防卫过当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在没有保护伞颠倒黑白的前提下
作者: 天干物燥 时间: 2022-6-15 21:34
对犯罪分子还有什么好客气的?持受害者有错论的人都是妥妥的奴才,他们觉得就不该有一丝一毫的反抗,黑恶势力为何猖獗?就是从来不会遇到任何阻力,所以都要上天了,谁胆敢反抗就暴力殴打…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2-6-15 22:45
我只看了一个视频,不是很清晰,还是无声的,有听到说话吗?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17:4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6-16 23:00 编辑
有一点说得非常正确,酒瓶砸脑袋,尤其一下就砸碎了那种,往往不会让对方丧失攻击力,甚至没啥影响。
人类的脑袋,还是很硬的。
敲掉底或砸完头之后,握着酒瓶横割,才有一定的杀伤力。
但终究不是最佳武器。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这种又短又尖锐的武器想用好,需要一定技巧性,需要近身。
把握不好,要么杀伤力过大——不小心割断了脖子/大腿的动脉或划开了对方的肚子;要么完全碰不到对方或被打掉。
有震慑作用但缺乏一定可控的杀伤力。
如果饭馆的板凳能拿起来,其实是个好武器,能踹断一根比较长的板凳腿拿在手里就更好了。
后厨刀具不建议用,翻菜的铁铲,大勺,炉钩子之类还是不错的,当然,若力气够大,能轮大马勺就更好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18:0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6-16 23:49 编辑
法律是这样,中国法律比较粗糙,重结果,轻过程,也不讲什么对人格,尊严的践踏,邪恶度之类。
像唐山这种,坦白说若不是在媒体上造成了影响,一般就是治安范畴,算打架斗殴,互殴。
讲【故意伤害】,是要验伤的,那个轻伤,普通殴打往往就很难达到认定标准。
口袋罪【寻衅滋事】,其实也很模糊,大多用来维稳,封杀异议用了。
其实唐山这件事,最严重的,殴打过程,可以参考【校园霸凌】。那并不是一个等量的,有来有往的打架,而是持强凌弱,有凌辱和虐待的成分。这才是比较邪恶,点燃舆论怒火之处。
但这也是中国现实法律最忽视的地方,因为没人关心人格和尊严这类“虚”问题。
谁先动手,同伴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不典型,没太大讨论价值……
作者: 净化心灵 时间: 2022-6-16 18:06
我支持小炸毛,不反击,就被奸了,甚至是轮奸
跑?瞄上你了,让你跑?
纯属弱智
作者: 净化心灵 时间: 2022-6-16 18:06
你这个论坛黑恶势力,也该修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18:35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6-16 20:19 编辑
我觉得女网友应该扪心自问:假如挨打的那一桌人,是成年男性,你还会不会这样愤怒了?
如果不是,你甚至会觉得那些挨打的家伙比较窝囊,那么,你的愤怒其实也没有多大价值。
因为你这种道德义愤并不是来自【见义勇为】,而是某种【江湖义气】。
见义勇为中的“义”,和江湖义气中的”义“,虽然是一个字,但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前者是公义,义愤于”持强凌弱“,对象是与自己无关的陌生者——比如因亲朋挨打愤而出手,就不会被称之为“见义勇为”
因为亲近,因为利益相关,因为同国,同族,或同为女性而愤怒,则是某种泛泛的“江湖义气”,私义,讲的是亲疏远近
那几个男性帮手,他们明明没和对方发生冲突,为啥去帮忙殴打呢?恰恰是因为江湖义气。
一个是帮理,一个是帮亲。
俄乌战争,很多中国人为啥要站在侵略者俄罗斯一方呢?也恰恰是因为江湖义气……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19:17
少一点江湖义气,多一点见义勇为,唐山这种事就很难发生了。
作者: 钟馗打鬼 时间: 2022-6-16 22:11
螃蟹 发表于 2022-6-16 19:17
少一点江湖义气,多一点见义勇为,唐山这种事就很难发生了。
你们一边鼓吹不要见义勇为,要自私,一边要多一点见义勇为。。。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22:55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6-16 22:11
你们一边鼓吹不要见义勇为,要自私,一边要多一点见义勇为。。。
爱国,那就是一种自私,私本国。
鼓吹爱国的才是鼓吹自私……
道德分亲疏远近,基本江湖义气。
作者: 老剑 时间: 2022-6-16 23:12
螃蟹对“义”的诠释,深得我心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2-6-16 23:28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7 14:30
如果是成年男性这样被殴打,一样愤怒啊
不要试图造成性别对立
这事和乌俄之战也没有可比性
前者是无妄之灾,后者是历史纠葛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2-6-17 14:41
酒瓶子敲头,说实话啊,看着好像很吓人,其实伤害性不大
尤其是空瓶,和里面有酒的瓶子敲下去,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看了一下店里的椅子多是塑胶椅
如果有那种钢管皮质的折叠椅,一椅子抡下去比空瓶子的伤害性可大多了
大马勺不行,力量太悬殊了,男的一把握住前头的勺子,女方十有八九扯不回来,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张伟丽
后厨如果有平底锅是最好的,一手刀一手锅就等于一矛一盾了
咦,画风不对啊,好像歪楼了
作者: 净化心灵 时间: 2022-6-17 17:50
对你这类犯罪分子,就不需要客气,必须反击,击垮你为止!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2-6-17 22:35
你要是反驳对方的观点,也就算了
像这种口水,毫无意义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2-6-17 22:40
中国现在存在的一些社会道德问题,其实是因为一些奇葩的法律,以及法律执行者造成的
就像这次的打人事件,如果不是双方差距这么大,造成的影响这么大,也许就会被执法证定义为斗殴了
很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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