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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信办新规: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11-30 12:30
标题: 网信办新规: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


网信办新规: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
网信办新规: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 12月15日正式生效
新版《规定》首次将“点赞”定义为评论方式的一种:“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同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举报受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并向网信部⻔报告”。
这份由中国网络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将在12月15日正式生效,取代2017年的旧版本。
这意味着点赞正式成为评论的一部分,也意味着点赞可能被追责。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11-30 12:31
转贴网友的评论:

推石头的富兰克林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持证人
42 人赞同了该回答

从实名IP,到外显地域,再到现在的不良信息不能点赞,感觉清朗网络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下次建议可以搞个「优秀信息不点赞将追责」,从罚款开始惩罚。大家就能一以贯之地吸纳好的信息,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精神层面的道德修养。

这条应该不是「不良信息」吧,非常正能量,你们可以点赞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2-11-30 13:22
跟鸭绿江对岸接轨。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2-11-30 1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2-11-30 13:34
公民点个赞的自由都没有吗?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2-11-30 13: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11-30 13:41
爱丽丝 发表于 2022-11-30 13:34
公民点个赞的自由都没有吗?

舆论越收越紧了,你平时说话很猛呢,以后要注意了。:)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2-11-30 13:49
李熙 发表于 2022-11-30 13:41
舆论越收越紧了,你平时说话很猛呢,以后要注意了。:)

我猛的时候通常是不说话就做了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2-11-30 13:51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2-11-30 13:38
看着好象是没有呀,小爱爱

少说多做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11-30 13:55
爱丽丝 发表于 2022-11-30 13:49
我猛的时候通常是不说话就做了

嗯嗯,人猛话不多,呵。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2-11-30 15:28
点赞也受连累。明起个外国网名得下大域了吧该
作者: 李熙    时间: 2022-11-30 16:01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2-11-30 15:28
点赞也受连累。明起个外国网名得下大域了吧该

越来越有回到过去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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