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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有多少法律是可以规避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07
标题: 还有多少法律是可以规避的?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3-2-18 10:10 编辑

  昨儿提及婚姻的契约精神,主要是涉及情感部分(不牵扯物质)。有人忽而说,一夜情不违法。

  有点懵,因为此前没考虑过这个话题。

  认真想一想,好像在离婚案件里,确实只以“过错方”来判财产偏向?

  请教度娘,请教他人,无他果,结论依旧:不违法。

  由此推论,跟多个人一夜情,应该也不违法。同理,跟一个人多夜情,也不违法。

  ——前提是,不以夫妻关系长期相处。

  进一步推论,情人,二奶,小三,也都不违法了?毕竟不是“夫妻关系”,顶多算姘居吧。

  怪不得……这个社会越来越糜烂!

  那么,问题来了:婚姻法规定的“忠诚”从何体现?明晃晃的出轨都不算,精神出轨又如何界定?好吧,我真整不会了。

  .

  今晨刷到个抖音,说,把老公卖给富婆不犯法,因为法律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没有拐卖成年男人罪。可以理解,法无规定不为罪。瞧,此前提及的,婚姻法有规定的“忠诚”,都可以随便践踏不违法,何况压根儿没有规定的呢!

  我就想问问,那个出得起价的富婆在哪里?

  另,还有哪些法律法规是有漏洞,可以随便规避而不触及法律责任的?都来聊聊吧,看看有没有值得借鉴的意义。。。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3-2-18 10:08
沙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09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3-2-18 10:08
沙发

沙发王,早上好。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3-2-18 10:11
女性网友们,好好琢磨下我发的那个关于私生子继承的帖子吧。你们的利益在受到实实在在的侵犯,如果还醒悟不了也没办法了。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3-2-18 10:1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09
沙发王,早上好。

豆豆早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13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3-2-18 10:11
女性网友们,好好琢磨下我发的那个关于私生子继承的帖子吧。你们的利益在受到实实在在的侵犯,如果还醒悟不 ...

哈哈!这忧国忧民之心啊,苍天可鉴。。。。

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2-18 10:13
中国私企合理避税很严重,加大分配的高层薪资,少报营业额或虚报亏损。
私人经济领域中的洗钱与变相隐瞒收入也不少,尤以自由职业者和文体圈儿为甚,像崔永元老师以前曝光的阴阳合同那种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14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3-2-18 10:11
豆豆早

你是男士吧?忽然想起来,需要确认一下。。。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15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3-2-18 10:13
中国私企合理避税很严重,加大分配的高层薪资,少报营业额或虚报亏损。
私人经济领域中的洗钱与变相隐瞒收 ...

这个,……应该算违法,不是规避——我说的规避,是理直气壮不受法律制裁那种。。。

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2-18 10:1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15
这个,……应该算违法,不是规避——我说的规避,是理直气壮不受法律制裁那种。。。

以破产方式金蝉脱壳,改头换面继续经营。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2-18 10:23
忠诚本来就是道德问题,用法律来规定道德,说明中国法律有问题,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10:36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10:44 编辑

婚姻法上的【忠实】,指的是情感,家庭。所以,婚姻法中,离婚才以“感情破裂”为标准。性行为忠实是传统的所谓贞节,即交配权独占。交配权独占意味着肢体器官独占,人身独占。这在现代社会显然是非法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0:38
在公务员普遍道德水准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情况下
你可以把“通奸不入刑”理解为官员们为赦免自己而出台的

从法理上讲,通奸不入刑,不在个人隐私领域过多动用公权力,是基于刑法谦抑性的考量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2-18 10:39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10:36
忠实指的是情感,所以,婚姻法上,离婚才以“感情破裂”为标准。性行为忠实是传统的所谓贞节。即交配权独占 ...

情感忠诚就更难做到了,这玩意看不见摸不着,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10:41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0:12 编辑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2-18 10:39
情感忠诚就更难做到了,这玩意看不见摸不着,


法律本身就看不见,摸不着。看不见摸不着不等于不存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大量看不见,摸不着的重要事物。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0:45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10:41
法律本身就看不见,摸不着。看不见摸不着不等于不存在。这个世界上有大量看不见,摸不着的重要事物。

立法机构司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条文,你哪一个看不见?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0:46
本帖最后由 遇见未来 于 2023-2-18 10:48 编辑

看出轨给谁了。大家相互没有交易。纯洁的没有利益性。属于正常路人关系。玩过了各奔东西。爽一把。

各有为了寻欢为目的的,抓不住。就合法。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46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3-2-18 10:19
以破产方式金蝉脱壳,改头换面继续经营。

这个,法律规定了倒查责任没有?如果没有,应该算是成功规避。。。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47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2-18 10:23
忠诚本来就是道德问题,用法律来规定道德,说明中国法律有问题,

“本就是”这个词很搞笑。。。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2-18 10:48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47
“本就是”这个词很搞笑。。。

愚忠不搞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49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10:36
婚姻法上的【忠实】,指的是情感,家庭。所以,婚姻法中,离婚才以“感情破裂”为标准。性行为忠实是传统的 ...

情感问题,特别是夫妻情感, 不包含性的吗?你这个解释好玄幻。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0:49
如果两人到一起谋划占有谁有金额的涉及家产,房子等等的行为属于违法立刻抓捕。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0:50
精神上的抓不住,可以被钻空。就这么简单而且支持出轨。不然社会层面的问题更多。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2-18 10:51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10:41
法律本身就看不见,摸不着。看不见摸不着不等于不存在。这个世界上有大量看不见,摸不着的重要事物。

情感主要是是内心的,私自的,隐藏的,自由自在的,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0:52
本帖最后由 遇见未来 于 2023-2-18 10:55 编辑

法规与法律依靠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扯淡。也叫扯蛋皮。老娘们跟张二狗眉来眼去打诨。拍怕打打滚草堆的事情。


能不能构成违法?违规。纯属正常。

如果二人在草堆干那事情呢?他们二人知道。被第三个人看见了呢?那也是他们三的事情。


但是大庭广众之下属于。暴露器官有伤社会风气的影响恶劣的。直接抓捕。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2-18 10:52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49
情感问题,特别是夫妻情感, 不包含性的吗?你这个解释好玄幻。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是的,个人身体绝对自由,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0:38
在公务员普遍道德水准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情况下
你可以把“通奸不入刑”理解为官员们为赦免自己而出台的
...

如果入刑了,是更民主文明,还是更退步?设若算退步,那么,就没必要让公务员背锅。我其实就是诧异了一下,倒不是多么愤慨激昂。。。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2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2-18 10:52
是的,个人身体绝对自由,

不赞同。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5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2-18 10:49
如果两人到一起谋划占有谁有金额的涉及家产,房子等等的行为属于违法立刻抓捕。

物质的话题,以你情我愿为前提。如果你有钱,你喜欢的人谋划你的钱,不是皆大欢喜吗?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6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2-18 10:52
法规与法律依靠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扯淡。也叫扯蛋皮。老娘们跟张二狗眉来眼去打诨。拍怕打打滚草堆的事情。 ...

你扯太远了。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0:56
小题大做。但是作为女官员与多名干部性关系。构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的。顺藤摸瓜。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0:45
立法机构司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条文,你哪一个看不见?

哈。每次看你跟螃蟹怼,都觉得好可乐啊!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0:57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52
如果入刑了,是更民主文明,还是更退步?设若算退步,那么,就没必要让公务员背锅。我其实就是诧异了一下 ...

立案调查通奸罪至少涉及三个人的个人隐私权,绝大多数情况涉及两个家庭三代人的生活,而且办案人员有很大概率敲诈勒索当事人,引发的社会问题比惩罚通奸所带来的正义要严重得多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0:5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0:57
立案调查通奸罪至少涉及三个人的个人隐私权,绝大多数情况涉及两个家庭三代人的生活,而且办案人员有很大 ...

哦。好像是有这么个道理。好吧,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

作者: 河海森林    时间: 2023-2-18 11:0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14
你是男士吧?忽然想起来,需要确认一下。。。

晕倒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1:0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56
你扯太远了。

女的一谈这事情火星只冒。我谈。冰凉。这就是差距。如果好看,一群苍蝇立刻涌上来上下飞翔。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1:01
这些苍蝇舔点骚味都很快乐。唉。其实跟劳资的一个味道。不信闻闻。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1:03
一个男贪官有啥好看的,要是女官员后面再加多人性关系。咔。立刻冒18亿点击。那多出来的4亿哪来的啊?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1:04
我们要看女色官。潘金莲算个P.
作者: 遇见未来    时间: 2023-2-18 11:05
别说我歪你楼。走了。溜了溜了。
作者: 廉颇姆斯    时间: 2023-2-18 12:01
本帖最后由 廉颇姆斯 于 2023-2-18 12:02 编辑

顺着豆豆开的这个话题想一下,婚姻往简单了说也很简单,就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同居也属事实婚姻;往复杂了讲,要求高了,那就得防着,主动防,被动防,各种净化器。婚姻法,起到类似一把锁的作用,有一种说法,锁是用来防好人的,别人有的是开锁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更多的是靠自我经营和调解,法律太严苟了,真的合适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17:02

主要还是靠自觉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17:05
说一夜情不违法了吗?好像也没有。
一夜情也分好多种,有些违法有些不违法。

法律是法律、情感是情感,一夜情的时候要是能考虑合不合法那就不会有一夜情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17:06
社会风气糜烂是法律不严格吗?好像也不是。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8:06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0:59
哦。好像是有这么个道理。好吧,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

聪明人一说就能理解
这种因考虑执法社会效应而减少刑法打击范围的法理,叫刑法谦抑性原则,我给那只螃蟹也讲过,根本听不懂,坚称刑法不打击通奸是因为那是美好的事情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8:56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3-2-18 11:00
晕倒

哈哈!嫑倒,还好,扶住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8:57
遇见未来 发表于 2023-2-18 11:05
别说我歪你楼。走了。溜了溜了。

摁住。暴揍!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9:00
廉颇姆斯 发表于 2023-2-18 12:01
顺着豆豆开的这个话题想一下,婚姻往简单了说也很简单,就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同居也属事实婚姻;往复杂了 ...

好像也对。感情这玩意儿,确实不好用法律界定。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9:00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17:02
主要还是靠自觉吧?

跟你楼上一样的观点。。。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9:02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17:06
社会风气糜烂是法律不严格吗?好像也不是。

是社会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9:0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8:06
聪明人一说就能理解
这种因考虑执法社会效应而减少刑法打击范围的法理,叫刑法谦抑性原则,我给那只螃蟹 ...

笑S个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9:10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2-18 19:15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9:03
笑S个人。

别笑,如果再深入分析,话题还可以延展到法律如何影响塑造社会道德认知,当通奸不再入刑时,大多数习惯从道德角度思考社会行为的人会潜意识认为这会不会意味着通奸并非不道德,所以也就会有人担心社会整体道德滑坡

事实上通奸入不入刑并不影响通奸的发生及数量,由于这种行为的隐密性太强决定了犯罪成本的高低不足以影响这种行为的发生数量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19:4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9:10
别笑,如果再深入分析,话题还可以延展到法律如何影响塑造社会道德认知,当通奸不再入刑时,大多数习惯从 ...

我其实一直在困惑这个话题。从前的从前,未婚先孕都被认为十恶不赦,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你应该承认那会儿奸情真不多,而且曝光出来跳河的喝药的都是正常。而现在呢,所见所闻,各种糜烂,各种无底线,不要脸,真让人觉得太堕落了。我既不喜欢那种过于封建的感觉,也厌憎男女之间动辄散发骚气的感觉。人类社会总是向前发展的。不可能因为当前乱象而巴不得回到愚昧时代。可我不知道问题在哪里,或者仅仅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历程?譬如,饱暖思淫欲?又或者自我认知的觉醒?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19:59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2-18 20:00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9:44
我其实一直在困惑这个话题。从前的从前,未婚先孕都被认为十恶不赦,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你应该承认那会儿 ...

你这么想,不管人们对偷情的看法如何变化,偷情行为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差异,但是由偷情引发的命案却在通奸不入刑后降低了,因为不必为脱罪挺而走险,也不必为脱罪而告对方强奸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19:5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19:02
是社会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



是人类物质极大满足和精神极大空虚的体现。

30年前,人们天天想着自己的小家,白手起家怎么样才能过好日子养好孩子,小两口有共同奋斗的目标,别人是没有机会插足的。

现在呢,小两口一成家就是小康水平,啥都不缺了,自然也就没有一起奋斗的感觉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19:5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8:06
聪明人一说就能理解
这种因考虑执法社会效应而减少刑法打击范围的法理,叫刑法谦抑性原则,我给那只螃蟹 ...


显然是你没理解“交配权独占”式的贞节,会让婚约成了卖身契。无论是韩国,还是台湾,取缔通奸罪的理由都是违宪。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这条法律,侵犯了公民的性自主权和隐私权。

理由并非是因为神马太麻烦或节省成本。法律是会考虑执行成本,但公平正义还是首要原则。呲着大金牙的地主老财逻辑,永远不会成为法学界的主流意见……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01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2-18 20:12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19:59
显然是你没理解“交配权独占”式的贞节,会让婚约成了卖身契。无论是韩国,还是台湾,取缔通奸罪的理由 ...

你能不能别捏造法律人士解释?
哪个现在的法律人士还抱着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性解放口号不放?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0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19:59
你这么想,不管人们对偷情的看法如何变化,偷情行为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差异,但是由偷情引发的命案却在通奸 ...

其他都赞同。有一点表示质疑:偷情数量肯定是不一样的,我感觉现代社会比比皆是。。。。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06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19:59
是人类物质极大满足和精神极大空虚的体现。

30年前,人们天天想着自己的小家,白手起家怎么样才能 ...

跟我的感觉相似。不知道是不是真相。。。不主流还说,偷情数量没有变化,我可不赞成这一点。。。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0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05
其他都赞同。有一点表示质疑:偷情数量肯定是不一样的,我感觉现代社会比比皆是。。。。

毛时代一点也不少,女兵想入党,青春献首长,知青想反城,贞洁献乡长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20:12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06
跟我的感觉相似。不知道是不是真相。。。不主流还说,偷情数量没有变化,我可不赞成这一点。。。



肯定比以前多多了,因为条件好了、也方便了,更主要是人们观念上的变化。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1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09
毛时代一点也不少,女兵想入党,青春献首长,知青想反城,贞洁献乡长

那不是特殊时期么。再说也不如现代社会,简直遍地开花的节奏。。你可不要跟我说,你没有看出来这种整体问题。。。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14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20:12
肯定比以前多多了,因为条件好了、也方便了,更主要是人们观念上的变化。

只是因为人们不再避讳这话题,听到的机会多了而已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17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20:12
肯定比以前多多了,因为条件好了、也方便了,更主要是人们观念上的变化。

嗯啦。达成共识。。。我还是希望主流生活健康点儿。这种社会发展带来的观念变化,有利有弊。而这种两性关系太不严肃便是明显的弊端之一。。。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17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13
那不是特殊时期么。再说也不如现代社会,简直遍地开花的节奏。。你可不要跟我说,你没有看出来这种整体问 ...

就偷情而言,中国这种权力寻租环境没有哪个时期是特殊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1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14
只是因为人们不再避讳这话题,听到的机会多了而已

不避讳,会不会也在扩散影响面,使互相仿效行为大大增加?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20:2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13
那不是特殊时期么。再说也不如现代社会,简直遍地开花的节奏。。你可不要跟我说,你没有看出来这种整体问 ...



我有一次出差住在一个大学附近的宾馆里,那栋楼每一层都是小宾馆,起的名字都特别暧昧,颜色也搞的特别温馨的,就看见学生出双入对的在那住。

我就想“这是谁家的女儿,她们的父母知道吗?”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0:2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0:2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01
你能不能别捏造法律人士解释?
哪个现在的法律人士还抱着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性解放口号不放?


韩国和台湾是以什么理由取缔“通奸罪”的,有事实依据可查。既然某些地区,某些人的脑袋里还残存着公元9世纪宋代的贞节观,那么公元20世纪60年代显然也不算是多么久远的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2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18
不避讳,会不会也在扩散影响面,使互相仿效行为大大增加?

没有迹象表明中国男人的性能力比上个世纪增强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20:22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17
嗯啦。达成共识。。。我还是希望主流生活健康点儿。这种社会发展带来的观念变化,有利有弊。而这种两性关 ...



他说的是以前高层多、权钱交易的多,跟现在差不多。

我们说的是贫民老百姓。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23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20
韩国和台湾是以什么理由取缔“通奸罪”的,有事实依据可查。既然某些地区,某些人的脑袋里还残存着公元 ...

“打击通奸侵犯性自由”这种嗨药言论你给我查查哪个法律人士说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0:2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23
“打击通奸侵犯性自由”这种嗨药言论你给我查查哪个法律人士说的


呆子,你出现了幻视吧,这话和本人有啥关系?呵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29
还打击婚外性自由违反宪法呢,真有这种自由克林顿怎么会身陷拉链门差点被弹劾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30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20:20
我有一次出差住在一个大学附近的宾馆里,那栋楼每一层都是小宾馆,起的名字都特别暧昧,颜色也搞的特 ...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我们始终还是觉得女娃吃亏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30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28
呆子,你出现了幻视吧,这话和本人有啥关系?呵呵。

“无论是韩国,还是台湾,取缔通奸罪的理由都是违宪。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这条法律,侵犯了公民的性自主权和隐私权。”

是你说的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2-18 20:32
知音 发表于 2023-2-18 20:22
他说的是以前高层多、权钱交易的多,跟现在差不多。

我们说的是贫民老百姓。

呃,呃呃。明白过来了。那,他有他的理,我们有我们的理。因为我们分析的,不是同一个层面的现象。。。。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0:3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1:06 编辑

【台海网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生林)近日,在台湾岛内实施了85年的“通奸罪”被宣告“违宪”……

纪欣向导报记者介绍,这次“大法官”认定“通奸罪”“违宪”,主要阐述的理由有两点,除了防碍“性自主权”外,还违反“性别平等”原则。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性自主权”受“宪法”保障,即民众选择与何人发生性关系是其自由。“大法官”认为,“刑法”以“通奸罪”刑罚威吓“性自主”,这是以强制力介入个人的感情、婚姻中,故属于“违宪”。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34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2-18 20:38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32
台海网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生林)近日,在台湾岛内实施了85年的“通奸罪”被宣告“违宪”……

纪 ...

真是个贰币的理由
想想婚外性行为仍属于婚姻过错方,这种解释显然不够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0:39
【大公报讯】综合韩联社、美联社、法新社26日消息:韩国宪法法院26日宣布废除在该国实行了62年的通姦罪,认为该罪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违宪。相关的刑法条款立即宣告失效。当地最大的安全套商股价闻讯大涨。

宪法法院首席法官朴翰哲在宣读判词时表示,“该罪名与人们对性及私人生活的自由选择权利,互相抵触。”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0:42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39
【大公报讯】综合韩联社、美联社、法新社26日消息:韩国宪法法院26日宣布废除在该国实行了62年的通姦罪,认 ...

韩国台湾的婚姻法里有没有关于婚外性行为属于过错的条款?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20:4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30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我们始终还是觉得女娃吃亏吧!



感觉如果出了校门,这个女孩肯定不会找这样的男孩,真的不般配。
但是在学校那个环境里,就会发生这样的感情,就有点心疼,替她们的父母难过。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2-18 20:49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2-18 20:32
呃,呃呃。明白过来了。那,他有他的理,我们有我们的理。因为我们分析的,不是同一个层面的现象。。。。 ...



他俩聊他俩的,咱俩聊咱俩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0:5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29
还打击婚外性自由违反宪法呢,真有这种自由克林顿怎么会身陷拉链门差点被弹劾


克林顿被弹劾,众议员那里的罪名是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检查官和法官则认定他在这个事情上“撒谎”。并没有哪个靠谱的人士拿他和莱温斯基之间的婚外性行为本身来说事。当然,愚民和法盲们就难说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1:0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1:05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0:42
韩国台湾的婚姻法里有没有关于婚外性行为属于过错的条款?


民事途径,配偶应该是可以起诉进行精神索赔的,但貌似并没有婚外性行为者必须赔偿,或一定是过错方的相关龟腚。要看具体事由。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1:23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1:02
民事途径,配偶应该是可以起诉进行精神索赔的,但貌似并没有婚外性行为者必须赔偿,或一定是过错方的相 ...

那韩台的司法解释不会出现刑法民法矛盾的情况,中国就不能使用同样的解释,民法里婚外性行为属于违反忠实义务的过错行为,不是什么性自由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1:25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52
克林顿被弹劾,众议员那里的罪名是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检查官和法官则认定他在这个事情上“撒谎”。 ...

不是过错需要克林顿做什么证呢?对方又没有起诉他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1:25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0:52
克林顿被弹劾,众议员那里的罪名是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检查官和法官则认定他在这个事情上“撒谎”。 ...

不是过错需要克林顿做什么证呢?对方又没有起诉他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1:5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2:1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1:23
那韩台的司法解释不会出现刑法民法矛盾的情况,中国就不能使用同样的解释,民法里婚外性行为属于违反忠实 ...

大陆法学界的人也不会想你想象的那么愚昧,性行为和忠实挂钩,那不就是公元9世纪的贞节观念复活么?
共和国宪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婚姻法的龟腚能和宪法冲突么?

新出的《民法典》里,也没说过夫妻间的“忠实”是性行为上的交配权独占。
关于离婚赔偿和过错方……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同样没规定有婚外性行为就一定是过错方,过错指的是同居,重婚这种明确破坏婚姻关系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2-18 21:57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2-18 22:1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2-18 21:25
不是过错需要克林顿做什么证呢?对方又没有起诉他

对于总统来说,实习生莱温斯基这事算丑闻,而且还有阿肯色州州正府女秘书普拉·琼斯起诉他性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2:49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1:50
大陆法学界的人也不会想你想象的那么愚昧,性行为和忠实挂钩,那不就是公元9世纪的贞节观念复活么?
共 ...

与他人同居是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以夫妻名义同居是重婚,这里的共同居住就是婚外性行为的隐晦表达而已,一百个同居案例里也难得有一例是柏拉图式的爱情,那根本用不着同居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2-18 22:52
螃蟹 发表于 2023-2-18 21:57
对于总统来说,实习生莱温斯基这事算丑闻,而且还有阿肯色州州正府女秘书普拉·琼斯起诉他性侵。

如果公民有婚外性自由,总统丑闻在哪啊?大家该传颂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是国王与灰姑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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