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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芯片技术,有人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2:38
标题: 对于芯片技术,有人建议
本帖最后由 大王来巡山 于 2023-3-2 12:41 编辑
通过立法程序宣布,任何被主权国家禁止输出给中国的技术,以及被其振幅驳回的技术出口到中国的申请,其专利在中国的保护便自动失效。在中国,专利的授予对象不授予美国人,也就是美国人无权在中国获得专利授权,并规定凡是不在中国授权的权利都将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鼓励外国那些技术人员连人带技术一起来中国,并给与经营便利等各种待遇。甚至可以采取重金收买、利诱、威胁等手段强迫那些专利持有人把专利技术输送给中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3:14
专利都是公开的,X86架构计算机你就算看懂了所有专利,你自己也生产不出来,就算不顾成本到处偷技术抢设备生产出来了,一台普通电脑成本造价赶上一架直升机,却连收藏价值都没有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4:58
建议专家少提建议。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10
那可不是啊。是中国还在遵守专利法。否则早就复制了。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11
你说专家这个建议好不好?你支持不支持?我挺赞同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6:19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6:10
那可不是啊。是中国还在遵守专利法。否则早就复制了。
连盗版微软操作系统都干了,真能复制早就复制了
不吹牛你死不了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25
我国是不允许盗版的,一个碟片就能被无数人拿走随便复制,没法禁止,也禁止不了。可是架构啥的在保护上却容易的多啊。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6:32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6:11
你说专家这个建议好不好?你支持不支持?我挺赞同的。
好个屁。
收买利诱威胁,是我泱泱大国的风范么。
远来近服万国来朝,不是靠耍流氓能实现的。
堂堂中华,要让四方来贺。
来贺,懂吗?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33
这可不是耍流氓,这是合理反制。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6:44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6:33
这可不是耍流氓,这是合理反制。
反制天经地义,但你能说威胁利诱收买也是“合理″?
口口声声爱国,什么叫“理”你知道吗,威胁利诱是怎么个"合″法?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47
美国建国后制定汉密尔顿法,就采用这个方式从英国获得技术。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6:53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6:47
美国建国后制定汉密尔顿法,就采用这个方式从英国获得技术。
国也好人也罢,说话要能上桌面,做事要能见阳光。这是最基本的素质。
这跟实际目的并不矛盾,只是你还太小,没学到这一课而已。维护国家利益是国家的基本功能,但没有哪一国靠宣称流氓无赖达到目的的,包括俄毛。
因为现代文明不允许。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54
其实主贴那段话,恰恰是当时美国汉密尔顿法里的基本内容,你上来就骂,还说流氓,我捅破后,你情绪好了,不骂了,为什么呢?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6:56
美国期待依靠中国内部力量扳倒中国、叫停中国2025制造升级计划,公然说的,要迎回制造业,在每一条战线同中国作战,你是怎么理解的呢?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7:00
甚至可以采取重金收买、利诱、威胁等手段强迫那些专利持有人把专利技术输送给中国。。
…………
我骂你了吗,又糊说。
我所谓流氓,是指这些话。这些行为,就是小流氓。
你不东扯西拉就不知怎么回帖么?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7:04
采取重金收买、利诱、威胁等手段,这就是当时美国汉密尔顿法鼓励的内容。美国多伦本阿尔塔《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盗版和美国的工业实力起源》书中也确认了这点:“美国振幅支持支持侵犯、盗版欧洲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工业领袖。”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7:08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7:04
采取重金收买、利诱、威胁等手段,这就是当时美国汉密尔顿法鼓励的内容。美国多伦本阿尔塔《商业秘密知 ...
举个例子,看看你能明白不。
“他的软肋就是他的儿子",如此确实可以达到目(●.●)人就范,但可以公开官宣吗?
必须是没素质的临时工说的,才叫上路。
懂了么?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7:17
也就是是可以这么干的,但不说出来就行,是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7:29
没明白,用洋人专利在尼国不受保护,来鼓励洋人专利或技术持有者带着专利或技术跑尼国来经营?
这是怎样一种脑回路呢……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7:37
利诱,威逼他们来华把技术贡献给中国,是为了反制美国倒行逆施。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17:43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7:17
也就是是可以这么干的,但不说出来就行,是吧?
我的意思是,国家不能耍流氓,个别流氓更不能代表国家。明白没?
你的延伸是自己的思维习惯,不是我的意思。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7:53
那美国强迫台积电交出核心机密,强迫拆迁到美国,技术与设备,还有人才,一起打包去美国,代表个人还是美国这个国家?
还说给台积电补贴,但目前新闻报道,补贴里没台积电。
你怎么评价?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8:16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6:25
我国是不允许盗版的,一个碟片就能被无数人拿走随便复制,没法禁止,也禁止不了。可是架构啥的在保护上却 ...
你在这么继续下去早晚死于喉癌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8:24
架构只有厂家才能复制,并不是随便什么人拿个碟片就能复制,因此盗版很容易管理,但操作系统可不是啊,你已经脑癌和早晚喉癌啊。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8:35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8:24
架构只有厂家才能复制,并不是随便什么人拿个碟片就能复制,因此盗版很容易管理,但操作系统可不是啊 ...
架构好复制,就是芯片搭配规则,电路板走线方案
不好复制的是芯片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8:35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18:24
架构只有厂家才能复制,并不是随便什么人拿个碟片就能复制,因此盗版很容易管理,但操作系统可不是啊 ...
架构好复制,就是芯片搭配规则,电路板走线方案
不好复制的是芯片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8:4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2 19:03 编辑
你当别人像你一样蠢,专利在尼国都不受保护,还跑尼国来?专门为你送盗版原件么?
再说洋鬼子们要么在东洋,要么在西洋,你拿啥去威逼呢?
是靠太上老君附体捏,还是扎小人呀……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8:47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2 19:12 编辑
本人把美国历史上几乎所有专利法都复习了一遍,也没见到你嚷嚷的“汉密尔顿法”
你确信自己讲的不是百老汇的音乐剧么?
这位死于决斗的美国开国元勋,宪法起草人之一,一般人对他的印象是联邦党人文集。
他当过财政部长,军队总指挥,啥时候搞的专利法呢??呵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18:51
螃蟹 发表于 2023-3-2 18:47
再说本人把美国历史上几乎所有专利法都复习了一遍,也没见到你嚷嚷的“汉密尔顿法”
你确信自己讲的不是百 ...
你研究美国专利法是出于你工作里的盗图需要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9:01
呆子,那是版权法,不是专利法,美国专利有外观设计,本人暂时还没有做产品设计师的打算。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19:16
汉密尔顿法是学术用于,指汉密尔顿提交的或其参与修改的一些列法案,其中就有其大力促成修改的专利法。
哈密尔顿还成立间谍机构,盗窃专利技术,或许以好处诱惑英国技术人员携带专利投奔美国,今天,美国对台积电采取的手段实际上早就存在了,不足为奇,正如谁说的了,他们撒谎,他们欺骗,他们 偷窃,完美诠释那就是个流氓国家。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9:5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2 20:19 编辑
汉密尔顿,1757年1月11日出生,1804年7月12日死亡。
假如他修改或参与修改了专利法的话,也只能是【美国1790年专利法】
这部专利法,全文网上都能找到,哪有你说的条款?
1790年专利法在1793年修改了一次,只是将1790年专利法规定的可专利性要件“充分实用和重要”条款删除——即废除了专利授予的审查制度,使专利授权仅成为一个注册登记程序。
再往后就是【美国1836年专利法】,设定专利局,奠定美国现代专利法基础的那部。
可1836汉密尔顿童鞋已经去世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19:55
小馗子
你说下美国1790年专利法,哪一条,哪一款有你前面讲的那些内容?呵呵。
连外国,外国人根本都没涉及嘛……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0:16
《美国1790年专利法》 概括起来,就是这么五条:
一、规定了可专利的客体为“任何以前未知或未使用过实用技术、机械、装置或者其改良”;
二、规定了成立由国务卿、陆军部长和司法部长组成的专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授予专利,并且专利委员会的决定不能上诉;
三、规定了发现或者发明可专利性的要件是“充分实用和重要”;
四、规定了发明人申请时需要附加说明书、附图或者模型;
五、规定了对专利侵权和撤销专利的司法裁判权,还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4年等事项。
哪有你上面咧咧那些东西呢??呵呵。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0:21
说你是谣棍,说委曲你没?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20:37
螃蟹 发表于 2023-3-2 19:01
呆子,那是版权法,不是专利法,美国专利有外观设计,本人暂时还没有做产品设计师的打算。
不去盗外观设计你研究美国的专利法干嘛?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0:38
不愿搭理你,非得往前上。
1793年专利法。
列条目没用,要看条目下面的内容。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0:42
蠢玩意,把关键词都给你了,贴能证明你观点的内容呀?呵呵。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0:44
赶紧贴你的【汉密尔顿法】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0:44
我看的都是从研究那段历史的历史著作中看到的,并未研究1793年美国专利法。而且,我现在也没兴趣去找那个专利法。跟你们对话,你们是什么都能洗白的,东拉西扯,肆意解读,闪展腾挪,我干嘛为你们这群人受累?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0:52
还条目呢,那就是基本内容,就那么点东西,你以为1790年专利法能有多少内容呀?呵呵。
貌似全国专利加一起才50多个。你要想想同时代中国是啥情况,清乾隆五十五年……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1:06
还研究历史呢,忘了什么马汉《海权论》上的造谣了?呵呵。
你就是个谣棍,又被抓现行了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1:13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2 21:14 编辑
蠢材,本人既不会盗图,更不会盗用他人的外观设计。
——最多是参照下思路,或用点【拾得性图形图像】之类……
专利法,版权法是了解人类法律时,顺大便看着玩的。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1:17
我说1793年专利法,你非说1790年专利法,我说的内容来自你国《商业秘密知识盗版和美国工业实力起源》,没看过吧?
海权论里啥造谣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3-2 21:20
螃蟹 发表于 2023-3-2 21:13
蠢材,本人既不会盗图,更不会盗用他人的外观设计。
——最多是参照下思路,或用点【拾得性图形图像】之 ...
哈哈哈,你顺大便看法律的可信度非常高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1:24
[attach]749612[/attach]
作者: 跳梁老丑 时间: 2023-3-2 21:31
大王来巡山 发表于 2023-3-2 20:44
我看的都是从研究那段历史的历史著作中看到的,并未研究1793年美国专利法。而且,我现在也没兴趣去找那 ...
这可有点掉得大了,怎么能自创一个美国法律呢。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1:35
汉密尔顿法是汉密尔顿提交的很多法案统称。
你这说法并不能否认你国当年和现在的行为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1:41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2 21:43 编辑
蠢货,不说这是谁写谁译的东西,也不讲靠不靠谱。
这是美国专利法么?你的【汉密尔顿法】呢?
为盗他国技术而出台一与技术保护背道而驰的法律?
哪头大,哪头小呀?你当美国人像你一样蠢?
一个荒唐的专利法,首先破坏本国的技术产权保护。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1:48
一傻×当局,最多当局完蛋了,情况就会慢慢好起来。
一傻×法律,那要遗祸多少年呀……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1:54
注释里已经告诉你了,你看不懂出自哪里,那是你的问题啊。
我说了,我看的不是美国专利法,而是研究那段美国技术盗窃史的历史著作。
[attach]749613[/attach]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1:56
蠢玩意,1793年哪有专利法?1793年只是修改了1790年专利法的一条。
作者: 大王来巡山 时间: 2023-3-2 21:59
1793年修订的专利法就是在汉密尔顿主持下威逼下修订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2:29
傻子,仅修改了一条,将1790年专利法规定的可专利性要件“充分实用和重要”条款删除——即废除了专利授予的审查制度,使专利授权仅成为一个注册登记程序……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2:3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3 05:14 编辑
汉密尔顿的《制造业报告》(Report on Manufactures)网上也能找到原文。
https://founders.archives.gov/do ... /01-10-02-0001-0007
报告主要讲的是:美国应制定鼓励制造业的经济政策。
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关税
以适度关税进行贸易监管是发展工作有效手段。
关税监管可以:
1,保护新产业,直至形成规模与国外成熟公司竞争;
2,增加收入支付正府开支;
3,通过奖金(补贴)增加收入以支持制造业。
二,补贴
靠关税筹集资金进行工业奖励,提高竞争力和独立性。
补贴可用于:
1,鼓励进取精神,创新精神和发明精神;
2,支持内部改善(包括道路运河)促进国内商业;
3,引进外资或外企生产商品,发展壮大美国。
这样的报告才符合美国财政部长身份。
这与你主贴讲的东西一样么?和那本书讲的一样么?
在那本书里汉密尔顿应隶属CIA(当时没CIA)……
唯一与你所讲有点关联的是:汉密尔顿主张奖励那些为美国带来“非凡价值的改进和秘密”的人。
但鼓励高附加值移民也很正常,也是可接受的行为。
有意思的是,《制造业报告》事实上被枪毙了。
你那本《商业秘密:知识盗版和美国工业实力起源》的作者叫【本·安塔尔】,应该是【本·拉登】的兄弟……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3-2 23:2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3-3 05:15 编辑
再附上《美国1790年专利法》和《美国1793年的专利法》(1790基础上修改)原文。
在这两个法案中,本人都没找到【明确禁止外国人在美国获得其早已在欧洲获得专利的发明】的相关条款。
显然,那位【本安塔尔】也是个满嘴跑火车的货……
[attach]749616[/attach]
[attach]749615[/attach]
作者: 天干物燥 时间: 2023-3-3 09:18
这说明⊙﹏⊙所见也是略同的,认同威逼利诱偷窃抢劫的邪恶国家,不被世界反对排斥制裁孤立的话,就没有正义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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