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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启蒙上岸:黄金不是三味书屋,不是榕树下,就是要波涛滚滚,泥沙俱下 [打印本页]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2:15
标题: 启蒙上岸:黄金不是三味书屋,不是榕树下,就是要波涛滚滚,泥沙俱下
黄金的宗旨,绝不是只允许一种声音,一种品味,那不成了三味书屋榕树下吗?那种论坛有什么意思?


只有一种声音,党同伐异,那还是无数人为之奋斗的民主蓝图吗?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27
友情提醒:今天发帖已经三贴了,注意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有关话题可以回复到相关帖子对应楼层,实在忍不住表达欲可以专门建一个高楼,每天帖子数目达到上限就到高楼添砖加瓦,我想高局应该不会拆楼的。

请不要怪我碎嘴,我承认我是来蹭流量的。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34
虽说我支持你的主贴内容,也理解你是回复上岸板油,但我问你:如果一天有多个不同版友发帖拍你、而你一一单独开贴反击,会不会超标?

也借此问战斗鸡版主,此种情况下定义为超标是否合适?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2:36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3-4-16 12:27
友情提醒:今天发帖已经三贴了,注意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有关话题可以回复到相关帖子对应楼层,实在忍不住 ...

真把他的话当圣旨了?李熙还规定每天最多水贴五贴呢?我觉得规定五贴比较合理,没有人低素质到发十个刷屏,一般人发帖是随意的,每天发三五个水贴是正常范围之内,颤抖鸡规定每天两个是变态管理,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3-4-16 12:38
三味书屋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去沾沾书香气的地方,你这武大郎就在这里羡慕嫉妒恨吧!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42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36
真把他的话当圣旨了?李熙还规定每天最多水贴五贴呢?我觉得规定五贴比较合理,没有人低素质到发十个刷屏 ...

你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用的吗?不犯法时法律啥用都没有,或者说虽然犯法但没人追究也没用,版规就是给调皮捣蛋者量身定做的紧箍咒,有用没有全看版主心情。你不能因为我等屁民畏法而扣上一顶摩拜圣旨的大帽子。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3-4-16 12:43
本帖最后由 过路的鱼 于 2023-4-16 12:45 编辑

。。。。。。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45
过路的鱼 发表于 2023-4-16 12:43
榕树下的一地虾米和楼主是臭气相投,楼主爱怎么批判榕树下随便。三味书屋的版主们没一个人到此一游,楼主出 ...

背后骂皇帝的都有,论坛也不能因此就都扎口。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2:45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3-4-16 12:42
你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用的吗?不犯法时法律啥用都没有,或者说虽然犯法但没人追究也没用,版规就是给调皮捣 ...

李熙规定五贴就不是法律了?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3-4-16 12:46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3-4-16 12:45
背后骂皇帝的都有,论坛也不能因此就都扎口。

我都修改了,还是你手快了。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2:46
过路的鱼 发表于 2023-4-16 12:38
三味书屋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去沾沾书香气的地方,你这武大郎就在这里羡慕嫉妒恨吧!

丑老太婆,无人理你,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49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45
李熙规定五贴就不是法律了?

前法与后法的关系主要看执法者是谁。如果你是立法者同时也是执法者,你会打自己脸吗?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2:51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3-4-16 12:49
前法与后法的关系主要看执法者是谁。如果你是立法者同时也是执法者,你会打自己脸吗?

对恶法,公民没有反对权力吗?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2:54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51
对恶法,公民没有反对权力吗?

你有权力,不过有时维权需要付出代价也是现实。大理寺也归刑部管。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3-4-16 12:58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46
丑老太婆,无人理你,

你在倒版是看中了我偶的色相了?恶心死了,死变态!

作者: 按倒就亲    时间: 2023-4-16 13:04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51
对恶法,公民没有反对权力吗?

有。
前提是在反对有效废止之前,仍得遵守。
另外普及一下,同类行为规范中,新的条款出台后,原来条款自动作废,以新的为准。所以,李熙的5条并不能作为你对抗高局3条的法理依据。
再另,论坛不能完全照搬现实社会的民主法制,它们的计量是不一样的,就像你不能用公里作单位丈量自己的鸡鸡,然后觉得短小而自卑。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3-4-16 13:31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4-16 13:04
有。
前提是在反对有效废止之前,仍得遵守。
另外普及一下,同类行为规范中,新的条款出台后,原来条款 ...

前面的回复比我专业阳光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4-16 13: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3:46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3-4-16 13:04
有。
前提是在反对有效废止之前,仍得遵守。
另外普及一下,同类行为规范中,新的条款出台后,原来条款 ...

必须以李5条取代鸡2条,

作者: 坡度    时间: 2023-4-16 13:52
麻痹!三味书屋走的就是文艺路线,你懂个球!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3:57
坡度 发表于 2023-4-16 13:52
麻痹!三味书屋走的就是文艺路线,你懂个球!

文艺路线出你这种喷粪的家伙?

作者: 坡度    时间: 2023-4-16 13:57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3:57
文艺路线出你这种喷粪的家伙?

滚。
作者: 坡度    时间: 2023-4-16 14:00
在人的三急面前什么伟光正都得先放下,哥就是想尿你了。呵呵呵。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3-4-16 15:33
题目有点搞,是不是等你做了黄金首版或得到授权,再为版块划道啊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8:20
上岸 发表于 2023-4-16 15:33
题目有点搞,是不是等你做了黄金首版或得到授权,再为版块划道啊

当了版主就装逼,玩品味,其实狗屁不是,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3-4-16 18:34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3-4-16 12:34
虽说我支持你的主贴内容,也理解你是回复上岸板油,但我问你:如果一天有多个不同版友发帖拍你、而你一一单 ...

我说得很清楚啊,水帖一天顶多两个。剩下的第三、四甚至N帖,只要字数足够随他写多少。
另,主楼算是版务话题,也属例外。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3-4-16 18:35
思想者 发表于 2023-4-16 12:51
对恶法,公民没有反对权力吗?

是不是恶法你说了算?
作者: 思想者    时间: 2023-4-16 18:54
多乎哉 发表于 2023-4-16 18:47
乡村音乐啊,不要矫情啦,受点小委屈不算啥,看你多年来都是皮粗肉糙的风格,今天咋地啦,

一起修理这个会写小学生作文就装大尾巴狼的猥琐之徒,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4-17 03: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4-17 07:29
一地鸡毛蒜皮
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4-17 07:30
[attach]757445[/attach]

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4-1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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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老传说    时间: 2023-4-17 07:30
成了死鸡口水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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