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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封杀早过忘川 [打印本页]

作者: 有花    时间: 2023-5-12 07:46
标题: 建议封杀早过忘川
披着鬼皮,不说人话,先咬醉笑,再撕金牌,早过忘川,建议封杀。

打着维护女性的旗号,咬醉笑。醉笑形同透明人,论坛行走,不遮不掩,直抒胸臆,敢作敢当。

借用麻子的生殖器,再侮金牌。

再过忘川肯定是个鲜活的人,却披鬼皮,说人话,不干人事,咬人撕人,借助他人生殖器,满足自己内心的阴暗险恶,真是卑鄙妈妈给卑鄙开门,卑鄙到家了。



作者: 扛着大刀捉蜻蜓    时间: 2023-5-12 07:48
哈哈,有花难得这般讲话,这是真生气了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5-12 07: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有花    时间: 2023-5-12 07:52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5-12 07:50
醉笑说不昨的吗?
撕金牌?证据呢???

看我的有张针对醉笑的网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3-5-12 07:54
有花 发表于 2023-5-12 07:52
看我的有张针对醉笑的网





别封杀。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5-12 07: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3-5-12 08:00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5-12 07:58
金牌,你感觉被忘川撕了?

他没有下限。
只顾自己痛快。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5-12 08: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3-5-12 08:06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5-12 08:02
你是当事人,你的感受最重要。

如果你觉得是被撕了,那我只有尊重。

我的感受不重要。

重要是拿我的感受当事说。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5-12 08:16
收到,核实后提交管理组处理。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3-5-12 08: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自我穷困    时间: 2023-5-12 09:08
知音 发表于 2023-5-12 08:16
收到,核实后提交管理组处理。

昨晚贾日子的恶骂不比这过分嘛。你是不是看人下碟?

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23-5-12 09:10
老六星和红袖天涯版友,都知道西湖。



作者: 自我穷困    时间: 2023-5-12 09:10
昨晚打手说了三个字——“莲花婊”~
作者: 小七爷    时间: 2023-5-12 09:21
西湖这玩意根本不算人,论坛争辩正常,私下刷版友QQ空间,全民空间。对以逝版友还能诅咒。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5-12 10:02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3-5-12 08:20
这个也能收到?那我要是说有花每天都话里话外,给某版挖坑,建议封杀。也能收到不??



不知道历史就别瞎搭茬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5-12 10:02
自我穷困 发表于 2023-5-12 09:08
昨晚贾日子的恶骂不比这过分嘛。你是不是看人下碟?



都已经屏蔽了……

作者: 自我穷困    时间: 2023-5-12 10:18
知音 发表于 2023-5-12 10:02
都已经屏蔽了……

最厌恶这点。光屏蔽不封杀,那不是罪犯的保护伞,用私权销脏(销毁犯罪痕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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