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一座桥让谁没了脸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3-7-9 17:07
标题: 一座桥让谁没了脸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3-7-9 17:13 编辑

  
[attach]772320[/attach]



[attach]772321[/attach]



[attach]772322[/attach]



   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自费13万修建了一条浮桥,因过浮桥收费,一家18人,除了小孩都被判刑,生活被完全毁掉的事情在网上传开了!


   当事人黄德义是一名老师,他所居住的村庄正在河边上,但是方圆70公里以内竟然没有一座桥,想要去河对面,需要绕行。

   2014年,为了方便大家,黄德义自掏腰包花了13万元,和自己的家人建了一座浮桥。这条桥仅长7.5米,宽1.5米,他自嘲是最窄时浮桥,但就是这座浮桥,造福了一方百姓。大家再也不用费时费力去绕行了。

    不过,13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于是,黄德义就设置了过桥费。
   
    说明了要收费,但其实都是象征性的收取一些,每次收费1-10元不等,全凭大家自愿,周围的村民是不收费的。

    4年了,黄德义不过收回了4-5万元的费用。黄德义表示,收够13万元就不收了,桥就归大家所有了。

    就这样一件事,就这样一座桥,给修桥的人一家带来了牢狱之灾。看罢这个报道,真的是让人无限唏嘘

      在古人的功德簿上,修桥筑路都是属于功德之事,是要隆重记载,以彰给后人看的,甚至竖碑铭文以记。很下显然,这个黄老师并及全家,算是生错了时代。那会儿是可以进功德林,现如今要蹲笆篱子。

   一条河,阻断了村民的出行,想到河的对岸,居然要绕行七十公里。就这么个情况,一直持续到那座浮桥的出现。我感到特别困惑,当地各种管理机构,小到村委会,大到更上一级,再到专业的桥梁道路管理部门不知道这个情况吗?肯定不是。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本着为民生做善事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是典型的我可以合理合法的不作为,你想做就弄法办你。

   如今这个事情引爆网络,也引起热议,看到属地官方出来说,我们要架桥了。恕我直言,有点想骂人,你们在过去的几十年的时间里,选择性的失明,不知道这样一个村子,这里的村民出行到河对岸需要绕行七十公里?如今你们知道了,这是知错就改还是他娘的良心发现?

   这座桥的主人的现状,引起村民的集体喊冤。四年间,收了四五万的费用。而且是自愿的,愿意给就收了,不给也无所谓。修这个浮桥黄老师一家掏了十三万,收回来的这点钱够做什么?而且期间还被以违章建桥名义罚走了三万。当事人觉得冤枉,确实冤枉,他甚至主动提出要把这桥无偿捐出去,这也不行。当事人被判寻衅滋事罪,这真的让人无语。

   修了一座方便村民出行的浮桥,换来了寻衅滋事罪的罪名。

     感谢这个法院的判决,总算让人们清醒了,以后谁敢做善事,做好事,你掂量着来。只是这个法官做出这个判决的时候,是否到过浮桥的现场,是否看到村民的无奈和愤怒?

   这不是一个悖论的话题,却被制造成了悖论。不做事的人,永远去为难那些做事的人。居然还以法律的名义,合理合法的操控了一切。

      村民们就活该绕行七十公里,没人关注这个,关注的是那个修桥的从中“牟利”了,动了那些部门,那些权威的“蛋糕”,所以,不客气的说,这就是一个恶意的判决。恶到它没有初心,没有人性。你自己懒政庸政。不为百姓做事解决具体困难,却要对做了这些事的人“下手”。

   当然,私自建桥肯定不合法,黄老师的动机没错,错在了程序违规。其实,这种事情就看怎么理解和处理。按一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合适吗?寻衅滋事罪脱胎于1979年版刑法的“流氓罪”,其对应原始犯罪形态是:小混混为了耍横称霸,强拿、硬占他人的财物,但是财物数额不大、暴力手段不算严重,还不宜按抢劫罪处理的。黄德义并不符合以上“称霸、强拿、硬占他人的财物”这三点,同时,黄德义也从未使用过暴力手段,收取的财物均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数额更是算不上大。

   这确实不算一座好桥,但是到底让谁的脸没了?!

   在舆论声中,这个案件被提档到白城市法院重新审理了,会是怎样一个结果?


作者: 山南海北一顿逛    时间: 2023-7-9 17:15
这个新闻好几天了,新闻目的就是推动当地***早点修桥,
具体挨罚没有办法,你免费修桥行,法律不容许个人收道路费,比如你买一片山自己花钱种树,树长大了你砍伐一个试一试,直接送监狱去
当官的管你多走七十公里和坐办公室人有一毛钱关系吗?
都是焦裕禄啊?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3-7-9 17:17
这是没出事儿,要是有辆车掉下去死俩人,桥的所有人也是要担责的。


做好事,唉,也要知道责任。


就像一个村子没旅社,谁好心,住我家吧,不要钱!半夜房塌了,你看好心人有责任没责任?

作者: 没有原因    时间: 2023-7-9 17:18
这桥长度不止7.5米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7-9 17:34
判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7-9 17:36
一家18人,除了小孩都被判刑?
我找找新闻看看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3-7-9 17:37
这事儿为什么让人不舒服?
起码是没有做到“有奖有罚”,各方都没有奖嘛,村民给立个功德碑也好呀,只有罚?那谁能舒服?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3-7-9 17:56
主法官被扒出是冒名参加高考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7-9 18:16

真实能人,修桥的事先点个赞

作者: 没有原因    时间: 2023-7-9 18:17
大家都不要争,这座桥让我没了脸。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7-9 18:18

判“寻衅滋事罪”,肯定是另有原因的,是不是暴力抗法什么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7-9 18:24


据黄德义所说,在2015年和2016年,他的哥哥向水利部门各交了1万元,但在2017年,因为觉得浮桥并不挣钱,他的哥哥就没继续向当地水利部门交罚款了。
“后来水利部门来我教书的学校找了我,我借了点钱,把2017年这一万元罚款给交了。”据黄德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所说,当时水利部门告诉他,“交这一万块钱,这桥就不给拆了”。

而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黄德义说,当时自己问交钱能不能不拆桥,被水利局拒绝,“那桥还是我们自己拆的,不是他们给拆的”。

此后,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

匪夷所思……

作者: 牛鲜花儿    时间: 2023-7-9 19:08

那桥是一天建成的吗?是偷着建的吗?当时建的时候咋不说违规。


作者: 干饭不泡汤    时间: 2023-7-9 19:14
建了四年啥事没有,这突然就出事了,估计是这家人死心眼,领导过桥也收费,不收拾你收拾谁?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7-9 19:2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7-9 19:24 编辑

呵呵,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罪”。很多人大概不知道为人民服务是一项垄断业务。居然还敢收费?那简直等同于收税了。没被判煽颠就算不错……

当年的民权律师,民间义务帮助流浪汉者,NGO们同样也是因为打破了这种垄断而被非法,被消失的。
作者: 牛鲜花儿    时间: 2023-7-9 19:27
螃蟹 发表于 2023-7-9 19:22
呵呵,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罪”。很多人大概不知道为人民服务是一项垄断业务。居然还敢收费?那简直等同于收 ...



不是动了谁的奶酪,就是踩了谁的尾巴。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3-7-9 19:35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7-9 17:17
这是没出事儿,要是有辆车掉下去死俩人,桥的所有人也是要担责的。



健康社会,义务救助如果出了事是不应该担责的,经营的才有责任。中国缺“好撒玛利亚人法”,让义务救助者无后顾之忧。但本事件中,并没有因为桥的质量问题而危害到谁,修桥者被抓也不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故。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