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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过“猪醉”“二金”两出好戏 请教管理组一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6 23:17
标题: 看过“猪醉”“二金”两出好戏 请教管理组一个问题
土猪王在娱乐版骂街被醉笑删除N个非违规帖事件,公某以为不应忽视其积极意义:

无论俩主角儿出发点是啥,客观上,“猪醉”联袂上演了一出“周瑜打黄盖”的好戏——让所有吃瓜者、首版及团队,更包括管理组,睁眼看看:六星的破版规究竟是个什么奶奶样儿!

同样精彩,甚至更不可错过的是第二场好戏:大理寺论金帖楼里,论金与金牌打手的“二金坐而论道”。这出戏足以令故意或非故意迷糊者——平庸之恶合格证持有者,对六星版规奶奶样儿背后的丑陋面目,犹如醍醐灌顶般受教,公某愿意打包票的那种。

罗列其中几条精彩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员草帽不只是足够及时,而且立场足够鲜明的主帖,值得点赞!即使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他的观点。

当然,也应该公允地说一句,论金发主帖回应民情这个动作和姿态本身也是应该肯定的,尽管其某些个观点公某无法苟同。至少,他还是明确了一个积极态度:
【大家可以讨论这个(版规)是否合理,也可以改。】

至于“二金”关于谁贵谁贱的太极过招,百忙中的你或许没兴趣,不过,倒是令公某对什么是贱,思维发散了一小下。一种司空见惯的场景是:

你礼貌地跟对方好好说话,回应是装聋作哑;你脾气上来开骂,反而能得到早就该有的回应!这算不算是贱的一种表现呢?

不可忽视的是,醉笑在大理寺又发了两个帖子,这回是采用极端方式质疑大理寺卿。无需认同这种不当方式——特别是不该恶骂,也无论是否属于有人所说的“苦情戏”,但客观上,在六星当下这种怪异的氛围中,仍然不应无视其促使当事人和管理组进行改进的正面意义!

最后,请教管理组诸位,也包括版主们、所有瓜客们,一个简单问题:

你们认为现有版规无需改进吗?
换句话说,你们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非违规帖子——的权力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0:21

忘记大理寺不能编辑帖子的规矩了,主帖缺失的引述部分暂放这里吧。

罗列其中几条精彩说法:

1】金妞:首版一个人就可以代表了全版。当首版看不顺眼某一个体。可以依据手中权限。任性使用首版负责制带来的便利。是不是这个道理?

如是。我做为代理首版,则可以依个人喜好办事。对伐?
--------
金男:一般意义上是这样的。你做首版可以任性,像二花那样任性都可以。
但任性到一定程度,剩下孤家寡人也是在所难免,被管理组撸下去也是有可能的。

----------------------

2】金妞:你的意思是,默认管理组有百分之四十的行为不当权?
那意味着,手中有权,就可以有至少百分之四十的任意处置权。也就是说,权力有高于法规百分之四十的空间。
因为百分之一在管理组的眼里只是百分之一。对于被操作者来说,就是百分之百。所以,对于管理者来说,板油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用考虑的。
我明白。你的根源本质就是。这里我说了算。对伐?私家花园。爱玩玩,不爱玩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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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男:你故意在歪曲这40%为行为不当权。这40%不叫行为不当权,管理组行为要得当,但做不完美,要求不太高的意思。差不多就行了的意思。
板友权利是我们首先要保护的,这是我们行事的规则。我说的不完美,不在于故意的犯错。而是能力精力所限,做不到人人满意的程度。我们努力之后,可能只能让60%的网友满意。
没有什么遮羞布,我说了你行你上。我做管理员,纯粹就是付出。还要被各种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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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榆园书话    时间: 2023-7-17 06:47
写完了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6:51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3-7-17 06:47
写完了吗?


嗯,就这样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06:5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06:51
嗯,就这样了

问题是什么?

新规则都发了二版了

你准备来三版?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7:05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06:58
问题是什么?

新规则都发了二版了


谁关心那是第几版?真正的问题是,存在如此严重的漏洞,版次越多越不堪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07:0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07:05
谁关心那是第几版?真正的问题是,存在如此严重的漏洞,版次越多越不堪

那你没看新版规

是否修正了你说的漏洞?

就发帖吗

如果新版规已经堵上漏洞了呢

当然,我也没看新版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7:09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07:07
那你没看新版规

是否修正了你说的漏洞?


哈哈~,这种事儿是可以偷偷摸摸进行,而不发公告吗?你的想法涉嫌新奇啊!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7:11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07:07
那你没看新版规

是否修正了你说的漏洞?


见鬼,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发了修改公告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7:20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3-7-17 06:47
写完了吗?


刚看到修改过的新版规,以我之见,这是醉笑特殊操作对六星的一个新贡献。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08:52

发在六星杂谈的主帖最后部分已做相应修改。大理寺没有修改权限。修改的部分发这里吧。

最后,就刚刚修改的版规再说几句。算是与管理组诸位、版主们和所有瓜客们商榷。

看到醉笑就管理组匆忙发布修改版版规的一个意见:【只是别这么着急,好好协商一下,多动动脑子当然前提是有脑子。
以前都是,先发个征求意见稿,版友大家讨论,然后再定稿公布。这点耐心都没有了?


公某无保留赞同这个意见!而新修版规后的跟帖也足以说明这个意见的必要性。包括小炸毛等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显然是这个修改没有考虑到的缺陷。

公某也有一个意见。这个修改版第4条中这句“
也不限制其进版阅帖”,是不是废话?

一个ID只要不登录,就可以阅览所有版块(议事厅除外),“限制阅览”这项惩罚没有作用,纯属多余。版规中也就没必要提及。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09:00
哈哈!征求意见好像是在什么议事厅进行的?或管理组内部进行的?

这么个高大上的东西,而且还是权力如何分配的重要事,能供版友大家讨论?

别想,哈哈!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0:16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07:11
见鬼,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发了修改公告

哈哈哈

以后看清楚了再说啊

你都一把年纪了,咋还像18岁的小屁孩一样,那么毛毛躁躁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10:21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10:16
哈哈哈

以后看清楚了再说啊


不知从啥时候开始,没有看置顶区的习惯了。

再说,管理组不声不响地这么快就出台了修改版,超出了我的预期。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10:21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09:00
哈哈!征求意见好像是在什么议事厅进行的?或管理组内部进行的?

这么个高大上的东西,而且还是权力如何分 ...


这个就不好说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1:1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10:21
不知从啥时候开始,没有看置顶区的习惯了。

再说,管理组不声不响地这么快就出台了修改版,超出了我 ...

我也没习惯看置顶

小七跑过去告诉我新规,反正我也没看,爱谁谁,我不违规就行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14:27
"你们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非违规帖子——的权力吗"?

——————

我不认同。

比如版规第三条:六星实行首版负责制,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

有这一条无理由的锁帖、屏蔽和下沉,禁足就没有实际意义。只要你发帖就对你贴子进行锁、屏、沉,效果与禁足等同。

这就是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一部恶法!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14:55
还有,只要版规第三条"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这一条神似的存在,所有的版规基本都是摆设,要啥其它理由啊?版规根本就不需要啊,也用不上。

论坛上的网友帖子,就是他在论坛上的生命存在形式。换句话说帖子权就相当于一个人的生命权。

网友发帖权被剥夺,他就相当于在论坛上死亡了。

所以,帖子权=网友论坛中的生命权。

现在,我把版规第三条有关的词替换假设一下: 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他人进行"锁喉、拘留、驱逐"。

结果荒唐无比吧?比古代时期的法还荒唐!

依啥法啊?人治,权大于法。这就是恶法!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3-7-17 15:4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08:52
发在六星杂谈的主帖最后部分已做相应修改。大理寺没有修改权限。修改的部分发这里吧。

最后,就刚刚修 ...

不限制其阅帖,是就这个ID而言。

如果限制阅帖,想看帖的话是不是要退出?想用ID去别的版玩又进入?

如果想在别的版查看和评论被禁足那个版的帖子,是不是要反复的登录退出?

我想想都麻烦。教授不嫌麻烦,哪天要是被哪个版禁足的话,我一就给你操作了。

不过教授一贯遵章守法,我是没有这个机会啦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5:4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4:27
"你们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非违规帖子——的权力吗"?

———— ...

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吗?

如果你觉得版面斑竹,对你不友好,你可以选择避开

适彼乐土,爰得我所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5:53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4:55
还有,只要版规第三条"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这一条神似的存在,所有 ...

这个和每个人的定位不一样

六星的管理者,分出来各个不同的版面,其实是画了一个小圈子

管理者,并没有想着做大做强,

或者说,由于之前的砖战,让不少的人因此离开

管理者制定这样的规则,目的是让各个版面保护自己的版友

你空洞的谈论好法,恶法

而不去结合实际

这就不合适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5:55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7 15:48
不限制其阅帖,是就这个ID而言。

如果限制阅帖,想看帖的话是不是要退出?想用ID去别的版玩又进入?

其实,我没有仔细看这个规则

我觉得,只要有正常的语言底线,大概率都不会违规

所以,不需要研究什么规则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5:5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4:27
"你们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非违规帖子——的权力吗"?

———— ...

当然了,我其实觉得,

管理者的权限,越少越好

这样版友玩起来更自由一些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17:35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15:59
当然了,我其实觉得,

管理者的权限,越少越好

只要版规里镶嵌了"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这一条无理由的条款,它就已经不再是一个版规了。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7:38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7:35
只要版规里镶嵌了"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这一条无理由的条款,它就已 ...

其实,我想问,东方,你来论坛是干啥的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3-7-17 17:50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15:59
当然了,我其实觉得,

管理者的权限,越少越好



我说句实话啊

因为刺头多,六星管理组的管理员们的权限已经很少了。嗯,我也是刺头之一

简单的违规禁言禁足都得议事厅,还得专门操作的号才有权限操作

管理组基本只是讨论很大的争议或者投票决定终审案件了的

我倒是觉得矛盾和纷争来自各首版之间的标准不一,比方说,你在某个版主混的久玩的多刷的脸熟肯定某个版主从情理上就会偏向你,尤其是纷争的时候,很明显如果不是太超底线的违规,几乎每个首版都逃不过人情世故的魔咒

都不承认各版其实就是一个个的小圈子,可其实底色就是一个个的小圈子啊

同版块的版友之争往往容易处理,不同版块的版友之争如果两边都是活跃ID的话,几乎最后都会引起两个版块之争

管理员其底色也是版友,有时候管理员代表个人观点的言语很容易被上纲上线,其实不是好事

当然,事不关己我很能公正公道说的轻巧,真到了我自己头上我嗷嗷的怼管理员比谁都能嗷

怼最多的就是天涯,我也不想怼他啊,就是忍不住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7:51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7-17 17:50
我说句实话啊

因为刺头多,六星管理组的管理员们的权限已经很少了。嗯,我也是刺头之一

说实话,我自己觉得我不是刺头

比我说话文明的男的,应该不算多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3-7-17 18:05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17:51
说实话,我自己觉得我不是刺头

比我说话文明的男的,应该不算多



我必须承认,我是

事不关己的时候我还能慈眉善目呢,事到临头那必须刺头炸毛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18:07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7-17 17:38
其实,我想问,东方,你来论坛是干啥的

我在探讨楼主的帖子说的事啊!

只要版规里镶嵌了一条无理由的条款,就已经无视版规了!

无理由"锁,屏,沉"贴子,事实上就已经把版规基本给彻底否定了。

这个版规本身就是个"悖论"。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8:0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7-17 18:05
我必须承认,我是

事不关己的时候我还能慈眉善目呢,事到临头那必须刺头炸毛

刺头的意思,应该是主动惹出事端

你跟我,都是在已经发生冲突时,加入评论

最多是煽风点火罪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18:10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8:07
我在探讨楼主的帖子说的事啊!

只要版规里镶嵌了一条无理由的条款,就已经无视版规了!

是的

这规则,显然有点过了

不过,如果把论坛当做一个QQ群,


是不是容易理解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19:46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7 15:48
不限制其阅帖,是就这个ID而言。

如果限制阅帖,想看帖的话是不是要退出?想用ID去别的版玩又进入?


【不限制其阅帖,是就这个ID而言。

如果限制阅帖,想看帖的话是不是要退出?想用ID去别的版玩又进入?

如果想在别的版查看和评论被禁足那个版的帖子,是不是要反复的登录退出?

我想想都麻烦。教授不嫌麻烦,哪天要是被哪个版禁足的话,我一就给你操作了。

不过教授一贯遵章守法,我是没有这个机会啦】

哈哈~,首先,我没有任何马甲;其次,要抓我违规,恐怕难度系数不小。

重点是:我有点好奇,你们修订版规时,都把玩儿马甲的ID想象的这么笨吗?只有我这种从来没有马甲者才有笨的资格嘛!

其实,都不用多想:一个有ID被谋版禁言、禁阅览者,如果好奇该版在说啥,他明明清楚不登录就可以直接阅览,为啥还要先用其它ID登录呢?

登录前首先浏览想看的版面,如果想发言,再用其它ID登录,不是更顺理成章吗?

有句话,前面没说,对于六星而言,设置“禁止浏览”这项功能,就纯属多余。

只有天涯私密部落,包括搜狐之后的有壶等,这类不登录无法浏览的小圈子版面,才需要这类功能。是不是这个理儿?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19:56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4:27
"你们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非违规帖子——的权力吗"?

———— ...


【我不认同。

比如版规第三条:六星实行首版负责制,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

有这一条无理由的锁帖、屏蔽和下沉,禁足就没有实际意义。只要你发帖就对你贴子进行锁、屏、沉,效果与禁足等同。

这就是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一部恶法!】

这条已经修订,在那句话后加了个括号:非违规帖不得删除,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除外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20:02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14:55
还有,只要版规第三条"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这一条神似的存在,所有 ...


这条真要类比的话,任何ID的主帖,相当于现实社会中的私有财产。

基于正当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法理,任何ID的不违规主帖也是不可侵犯的。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体现了这一法理。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3-7-17 21:0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19:46
【不限制其阅帖,是就这个ID而言。

如果限制阅帖,想看帖的话是不是要退出?想用ID去别的版玩又进 ...

这条修改,主要是改正以前“禁足”这个说法,禁足是禁止进入,包含禁止浏览的意思。以后统称为版内禁言。

加了那句就是强调一下与以前不同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3-7-17 21:19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7-17 17:50
我说句实话啊

因为刺头多,六星管理组的管理员们的权限已经很少了。嗯,我也是刺头之一

胡说,醉笑当管理时你怼他最多

他不干了才轮我头上的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21:2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19:56
【我不认同。

比如版规第三条:六星实行首版负责制,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 ...

我知道。

所以我说"对贴子进行锁、屏、沉",没说"删帖"的事。像咱俩这么逻辑严密的人哪能犯那么低级的错。哈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21:3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20:02
这条真要类比的话,任何ID的主帖,相当于现实社会中的私有财产。

基于正当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法理, ...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针对对"删帖"和"禁足",对版主做了一定的约束,这是看得见的进步。

但我说的是无理由"锁,屏,沉"贴子,事实上就已经把版规基本给彻底否定了。从这方面看,版规就是个"悖论"。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21:38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7 21:19
胡说,醉笑当管理时你怼他最多

他不干了才轮我头上的


哈哈~,这个澄清太有喜感啦——我有点不厚道地说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3-7-17 21:40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7 21:19
胡说,醉笑当管理时你怼他最多

他不干了才轮我头上的



好像是耶,你俩难兄难弟的并列第一吧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21:48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7 21:35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针对对"删帖"和"禁足",对版主做了一定的约束,这是看得见的进步。

但我说的是无理 ...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针对对"删帖"和"禁足",对版主做了一定的约束,这是看得见的进步。
但我说的是无理由"锁,屏,沉"贴子,事实上就已经把版规基本给彻底否定了。从这方面看,版规就是个"悖论"。】

抱歉,是我没仔细看你前面的评论,你的意见在理。特别是现在这条评论,就说得足够清楚了。

特意修改此条的新版规,仅仅对“删帖”操作做出限制,对“锁,屏,沉”操作不加任何限制,似乎更说不通了。

这点还是请教诗意天涯君吧。@教诗意天涯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7 21:54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7 21:07
这条修改,主要是改正以前“禁足”这个说法,禁足是禁止进入,包含禁止浏览的意思。以后统称为版内禁言。 ...


我之前误读了东方安澜的评论,现在觉得他是有道理的。

出于维护版友权益目的,管理组这次特意修改了版规第三条。但仅仅对“删帖”操作做出限制,对“锁,屏,沉”操作仍未加任何限制,似乎更说不通了。

这点请诗意天涯君做个解释吧。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22:2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21:48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针对对"删帖"和"禁足",对版主做了一定的约束,这是看得见的进步。
但我说的是 ...

@教诗意天涯  





作者: 永远的金盾    时间: 2023-7-17 22:22
@诗意天涯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7 22:3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21:54
我之前误读了东方安澜的评论,现在觉得他是有道理的。

出于维护版友权益目的,管理组这次特意修改了 ...

是啊!所以我对你主贴最后的问题回答说:我不认同"首版拥有版规赋予的恣意侵犯版友权益"。

哈哈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3-7-18 09:0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21:54
我之前误读了东方安澜的评论,现在觉得他是有道理的。

出于维护版友权益目的,管理组这次特意修改了 ...

锁屏沉确实是根据板块建设需要

打个比方,一个人在板面上连续发几十个不同的口水帖,不违规吧?但这些帖子的存在会影响其他正常帖子在首页展示,公教授觉得怎么办

再比如娱乐家园版,版主组想打造唱歌小视频灌水休闲风格,不想拍砖文斗,不违规吧?版主听之任之吗?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8 09:30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7 21:48
【修改后的版规原则上针对对"删帖"和"禁足",对版主做了一定的约束,这是看得见的进步。
但我说的是 ...

请教那个君啊?他懂个茄子!

他的观点是:受害者是最大的责任人。比花若叶还狠毒。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8 10:21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8 09:03
锁屏沉确实是根据板块建设需要

打个比方,一个人在板面上连续发几十个不同的口水帖,不违规吧?但这些 ...



【锁屏沉确实是根据板块建设需要】
无法苟同这个说法。
此前删帖用这个理由说不过去——等同于对权力没有限制,这才修改的。
与此完全同理,对于锁、屏、沉,这个理由同样说不过去。客观上,锁、屏、沉与删帖没有多大区别,等同于对处置版友帖子的权力没有限制。

一个人在板面上连续发几十个不同的口水帖,可视同刷屏违规。
至于某个版面不希望出现某类帖子,首先应置顶版内公告,违者先提醒,劝阻;若无效,则可视为干扰版块建设违规。

这样与删帖限制一样,对于非违规帖,未经帖主同意,同样不可锁、屏、沉。只有对各类违规帖,版主才可视情节裁量,采取删、锁、屏、沉等处置方式。

总之,作为版规,在赋予版主某些操作权力的同时,就应该有相应的限制,即是一种权限,而不是不受限制的权力。这是维护版友权益所必需。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8 10:23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8 09:30
请教那个君啊?他懂个茄子!

他的观点是:受害者是最大的责任人。比花若叶还狠毒。


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相信管理组不至于不讲理。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3-7-18 10:39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8 10:21
【锁屏沉确实是根据板块建设需要】
无法苟同这个说法。
此前删帖用这个理由说不过去——等同于对权 ...

公教授,版规只能是一个框架,没法像《民法典》一样面面俱到

如果真出现如您说的违反常识胡乱操作,那就是版主和首板任免问题了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8 10:5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8 10:23
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相信管理组不至于不讲理。

最早期法律是基于人性的恶。而版规第三条给版主无理由"锁,屏,沉"贴子的权力是基于版主的善。

我看这条版规连早期自然法律的理念都不如啊!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8 10:5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8 10:23
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相信管理组不至于不讲理。

还有,管理员有权可以跨版执法,都是基于管理员员人性的"善",事实也证明这根本不可靠。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8 11:04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3-7-18 10:39
公教授,版规只能是一个框架,没法像《民法典》一样面面俱到

如果真出现如您说的违反常识胡乱操作,那 ...


这一条应该不是面面俱到的问题,只需将删帖的限制条件适用于锁,屏,沉,即可。应该还可以减少该条款的复杂性和字数。

假如容许某些漏洞过大的条款存在,比没有会更糟,这样的教训已经有了。

当然,这些都是公某的个人意见和建议。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3-7-18 11:0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3-7-18 10:23
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相信管理组不至于不讲理。

公里力,每个管理员不仅有分工明确的管理板块,并且每个管理员还有任意跨版执法的权力。跨地执法,这在现实生活中绝对不允许的。跨地执法必须要通过当地执法部门配合。

你有空琢磨琢磨这事。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8 11:06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8 10:51
最早期法律是基于人性的恶。而版规第三条给版主无理由"锁,屏,沉"贴子的权力是基于版主的善。

我看这 ...


这个观点我也同意。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3-7-18 11:17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8 11:05
公里力,每个管理员不仅有分工明确的管理板块,并且每个管理员还有任意跨版执法的权力。跨地执法,这在现 ...


论坛规模很有限,特别考虑到虚拟网络的特点,有些方面与现实法规有别,也是应该的。

在我看来,管理员跨版执法,增加了他们的责任,提高了及时执法的概率,这对遵纪守法的绝大多数版友是有利的。

另外,管理员跨版执法,也是按照版规行事,至少理论上不存在不利版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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