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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替子曰捉螃蟹,砸开蟹盖写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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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3-8-21 07:12
标题:
替子曰捉螃蟹,砸开蟹盖写甲骨文
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3-8-21 07:14 编辑
“
总结下质疑事件中自己的观点
”一文中,
@螃蟹
说过两句话,分别是:
❶“进入质疑层面,就不是求真了,而是指向对方的道德,要道德律他”。
❷“一个人有质疑另一个人的权利么?……任何人都毫无疑问没有对他人的质疑权”。
第一句话是说“道德评价”,第二句话是说“质疑权利”。第一句话如何过渡到第二句话的呢?因为“质疑权层面毫无疑问指向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所以对“个人·权利”的质疑就必然转化成“道德评价”。
❸这个逻辑不成立。
第一,螃蟹说“质疑就变成了类似立法会质询的东西”。显然,“立法会质询”≠“道德评价”。
第二,自动扶梯上扶跌倒老人,这不是“个人·权利”,这是个人选择的“善行”。权利≠善。
❹这个逻辑不符合当事人所述事实。详见三张截图:
“没一个人扶”,“没有人帮忙,全都绕行”,“都绕过”,这些词语都是评论路人的。
对她本人的描述是“我冲过去扶老人”。由于她的描述多次改口,而且模糊不清,所以她的“描述”实际上是一种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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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这个事情的描述不是事实描述,而是自我评价,也在道德评价路人。
❺她先自我评价兼道德评价别人,别人听后有所疑,然后询问很多细节,试图把她的评论式叙事转化成清晰的场景,还原事实真相。这是认知。这是求真。
即便螃蟹认为这种质疑是什么道德评价,那这也是道德评价里的“认知”,道德具有认知功能,即道德认知。苏格拉底说,美德即知识。美德具有认识功能。
一个人在道德评价时,在叙述自己的善行时,其他人可以质疑其中事实不清的任何环节,这是求真,这是求知,这是还原善赖以发生的场景。
❻综上,@螃蟹 的评论几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当事人白纸黑字的叙述。
请
@子曰
同参详。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3-8-21 07:29
这是观察和评价的关系。
有的人以观察为事实
有的人以评价为事实
这就是认知差别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3-8-21 07:32
我总是说,认知问题,不需要纠正。其实应该说仔细一点,徐公此文帮我厘清这个说法,以前我一直想不到说清这个细节的方法。
那就是:某人以评价为事实的认知模式,不需要纠正,因为这是个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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