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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卖《医学出生证明》涉嫌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19:41
标题: 买卖《医学出生证明》涉嫌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3-11-12 19:49 编辑
代孕,目前处于灰色地带,法规没有禁止,也没有规定其合法化。
代孕的孕妇与提供卵子的妇女,进产房的是前者,但所生婴儿是归后者的。这就有个问题,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上生母一栏该填写谁的姓名呢?按实际情况,应该填写代孕并生产的那位女子的姓名,但是,如果这样填写了,就会有麻烦:在户籍登记机关报出生、上户口的时候,新生儿必须是随生母户籍登记的,这样孩子就成了代孕人的了,提供卵子、想要孩子的女子就白忙活了!
怎么办?只好贿赂妇产科的护士长出具证明时,改填成提供卵子的女子的姓名,这样,妇产科的护士长就构成了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19:44
字儿这么小。。。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19:47
系统出问题了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11-12 19:49
比卖官鬻爵罪行小得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19:53
这方面应该出台一个细则,或禁止、或明确。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19:53
这个还真不好认定。卵子不是代孕者的,她与婴儿并无血缘关系,但进产房分娩的却是她。这种案子,律师有钱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19:54
问题是你并非人大代表呀。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11-12 19:5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12 19:53
这个还真不好认定。卵子不是代孕者的,她与婴儿并无血缘关系,但进产房分娩的却是她。这种案子 ...
伪造法律文件肯定是罪,但社会危害性肯定和卖官无法比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19:59
基因遗传跟她没关系,血缘还是有关系吧?一点不交流?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20:00
卖官还是卖器官呀?
一个民生问题变成政治问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02
变造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20:15
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会这样提:
代孕人分娩了拿钱了,交易就结束了。
跟孩子没有啥关系。
生理上的父亲、母亲,就是提供精子卵子的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3-11-12 20:29
知音 发表于 2023-11-12 20:15
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会这样提:
代孕人分娩了拿钱了,交易就结束了。
你这人大代表把代孕合法化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34
不会有血缘关系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35
但是,妇产科应该只能按产妇姓名填写生母一栏呀!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2 20:4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12 20:35
但是,妇产科应该只能按产妇姓名填写生母一栏呀!
妇产科从医学角度如实填写生父、生母、代孕人,
户籍科按遗传基因角度填写生父生母
这样就解决了…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3-11-12 20:44
我们国家是不允许代孕的吧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3-11-12 20:49
这就纠结了吧?
法律应该跟现实走。私意。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52
方便了你们,却连累了他们。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53
既不提倡,也没禁止。地下代孕机构很多,引发的纠纷也多。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3-11-12 20:5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12 20:53
既不提倡,也没禁止。地下代孕机构很多,引发的纠纷也多。
人口极速下降,估计国家对这方面会更宽松一些。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3-11-12 20:57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3-11-12 20:49
这就纠结了吧?
法律应该跟现实走。私意。
那人口出生率会乱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2 20:59
利于有钱人的,估计不会明令禁止。大医院都有“生命科学中心”,搞试管婴儿,不知道搞没搞代孕。我们也忙,没有主动去查什么违法出具出生证。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3-11-12 21:02
我是天主教。每个孩子从受精卵开始是有尊严的。
我是自由主义者,人生产人,难道不是天职、天性吗?
我是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者。自然生育,母亲行使天职,应该不错吧?
——反观,真理、伪文件、不法,又多少狗批胡说。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2 23:01
我听说,我们国家是不允许代孕的啊,怎么在你这里却仅仅处于灰色地带?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2 23:05
律师解析
在中国代孕不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进行代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2 23:05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3-11-12 23:07 编辑
法律依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2 23:08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的办法。 发布了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
2001年8月1日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施行
作者: 黑龙门 时间: 2023-11-12 23:51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8:32
你能不能找一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为代孕被处罚的案例出来?
灰色行业的意思是介于正当行业(白)和不正当行业(黑)之间的不合理但又客观存在的产业。简单地说,灰色行业就是和法律打擦边球,暴利的行业。灰色行业是游走在法律、规则、政策边缘的行业,主要包括法律规定不明确,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但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或者监管部门内部要求的,一些部门规章,行业有规定,但实际上没有被认真执行的。
你所举的,是部门法规,只是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搞代孕,是约束特定机构和人群的,但实际上,实施代孕的都是一些地下机构和非公开身份的掌握有医护技术的人员,因此,属于灰色。严格来讲,是违法的,因为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变造的出生证明,它是没有市场的。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3 08:43
我只听说有著名演员在国外找代孕生儿子的事。
这个行业也应该是一个庞大的地下链条,跟割腰子差不多。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3 08:53
不能。有没有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我的身份能够知晓的。我只是有理有据告诉你,有过规定不允许代孕。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3 08:54
我也听说过。国外是可以的。也恰好说明,在我国是非法的,否则干嘛舍近求远?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9:08
你是在学校里太闭塞了,境内代孕的多的是。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3 09:11
有钱人的游戏,我不太懂。想生就生,二奶、小三、私生子都遍地是了,干嘛代孕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9:25
你不识字呀?那是部门法规,约束特定机构和人群的,对大多数人没有约束力。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3-11-13 09:28
你真是的。这个你所谓的部门,掌管着人口的增添啊!与之相关的,……自然就都不能干了。不然呢,何来你所谓的“出生证”的相关问题?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9:46
卫生部出台的、只限定对特定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法规,不具备普遍约束力。构成违反此法的,主体只能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你学过法的,不知道啥叫特殊主体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9:48
出生证,只有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可以出具,变造出生证触犯的是刑法。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3 09:49
他的意思是,假造的出生证屡见不鲜。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3 09:5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明人多着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09:58
对,打擦边球的大有人在,所以叫灰色行业。
曾经有个做生意的朋友,丧偶,又娶了一个,约定了不再生孩子,但女方怕以后没依靠,偷偷去搞了代孕,男方大怒,找代孕机构扯皮,人家拿出合同来,不怕,报警,警方不受理,于是来找我。我让他暂时装作无奈何,等摸清楚在哪个医院待产后,去找医院,医院是怕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10:00
最近查处了湖北襄阳等地多家医院的此类案件。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3-11-13 10:18
没有你朋友配合,咋代孕?
如果是买的精子,那他暴怒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11:28
暴怒的原因,据他说是女方声称到时候可以多分财产,其它的,我没问,也不想问。反正到时候,医院肯定不敢接生和出具证明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3-11-13 11:36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1-13 17:36 编辑
新华社南宁11月12日电(记者覃星星、黄凯莹)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卫健委获悉,关于群众举报南宁某医院涉嫌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医院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合调查,涉事医院为南宁城和医院,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南宁市卫健委表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坚决依法处置,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完)
【来源:新华社】
你看,最近所有被打击处理的,都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据的都是刑法,罪名都是变造、贩卖证件。对代孕机构和人员,很少处罚。卫生部的行政法规只能约束、处罚其内部人员和机构,对外部没有约束力。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3-11-13 14:01
哦!
背后是这个原因啊。
我说,
现在不能、明目张胆、贩卖婴儿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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