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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法帖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职人员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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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4-3-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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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4-3-3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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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24-3-3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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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牧
时间:
2024-3-31 00:03
蠢货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4-3-31 10:30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4-3-30 13:33
升到商务舱,一路睡过去,醒来就是艳阳。
还是多睡点,多休息好。
这样的学习有个屁用。
是前提,或者基础不好,即先决条件都给错了,学习了有个屁用。学习了屠龙术还无非没有“龙”屠。学习了这个政务法,真的是香水毒药、粉黛骚臭。
只要想想,国法之外,有民俗,有政纪,有党规,已经是天上天,人上人了,怎么弄又冒生出个政务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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