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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和永子曰列传 [打印本页]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0:24
标题: 李和永子曰列传
本帖最后由 徐公孰 于 2024-5-28 10:31 编辑





李和永,恩施自治州堡乡杨家山村人也。欲与七乡邻结伴上访。屁股上生坐板疮,收进华龙总医院精神科治疗精神分裂症。此事传播到六星,群情激奋,同情李氏,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

子曰,六星村人也,尝言欲上访。言未几,人消失不见。六星总医院精神科的人说,子曰屁股上生坐板疮,此病需要删疗。人既删删去远,此事绝无需人同情,更无需群情激昂。皆拍手称善,蹀足称乐。六星村从此以后无坐板疮,只有口舌上起炮。



段干末曰:天下事不宜等量齐观。一齐观之,事无齐时。六星村同情李氏,同仇子曰氏,此事古难齐,以人心不齐也。然而此事今竟至于齐,以六星亦有精神科也。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0:40





群情汹涌,敢问到底同情什么,请问究竟反对什么?

心无持守,身无根柢,言语首鼠两端,自惑惑人而已。






作者: 杰赛尔    时间: 2024-5-28 10:44
如果是仿古文的写法。那么,“以为”一句错了。是语法错误。
以为,古汉语中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把什么什么当作”,是“以之为”的缩写,也可作意动词,“认为某某是”,如《黔之驴》中的“以为神”,把驴当作神,再如《扁鹊见谁谁谁》中的”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一种是“用来”,如《过秦论》中的“铸以为金人十二”。
主帖中“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是引申了古文”以为“可以译为”认为“的用法,但这个译为”认为“,其实是引申了”以之为“这种用法的,后面跟名词不能跟程度副词。于是,从语法修辞上来说,”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一句存在语病,可改为“以为天下之极恶”,如此,语法上通了,语意上未变,仍保持主帖原义。
走了。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1:21
这两件事确实不可以齐观。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24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21
这两件事确实不可以齐观。




在六星却毫不违和,妙造自然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1:26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4
在六星却毫不违和,妙造自然

我想关注一下李案。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事情还是挺奇怪的。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26
杰赛尔 发表于 2024-5-28 10:44
如果是仿古文的写法。那么,“以为”一句错了。是语法错误。
以为,古汉语中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把什么什 ...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5-28 11:2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back ...

请假三天,下周回来。不回来也和你说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31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我想关注一下李案。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事情还是挺奇怪的。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奇怪。

疫情期间,方舱到处拉未阳的人进方舱,管吃管住还一天发50块钱。做核酸检测的,有的人不停地在甲乙丙丁各地跑,充人头数。

资本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积累。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31
有期啊 发表于 2024-5-28 11:29
请假三天,下周回来。不回来也和你说




收到。

出差啊?多保重。路上尤其要小心。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1:3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31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奇怪。

疫情期间,方舱到处拉未阳的人进方舱,管吃管住还一天发50块钱。做核 ...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41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39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新闻有时效性,所以有偏失。

时评就是要评即时新闻

事后再评,那是事后诸葛亮。

如果你是新闻发言人,你能说等两天再说么?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1:43



我这个评论,是不是击中很多人的麻筋儿?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2:11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41
新闻有时效性,所以有偏失。

时评就是要评即时新闻

还是等通报再说。
评论要基于事实。光看现在报道的内容,实在不太好接受。这是公权力作恶。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4-5-28 13:01
唇枪舌剑或者家长里短式都习以为常,多了委婉,说出来也好看一些。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5-28 13:13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1:39
我现在对新闻的真实性有保留。
所以我还要等一等,再发表评论。

子曰的提请是不让人对时事发表看法吗?

他提请注意的恰恰是对于新闻时事的真实性,不宜浮夸

批亩产十万粮的换个角度三分地都能产百万粮了

管理组难道是鼓励三分地产百万粮才删号的么?

并不是,因为子曰的上访被众口铄金的看成了威胁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3:20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13
子曰的提请是不让人对时事发表看法吗?

他提请注意的恰恰是对于新闻时事的真实性,不宜浮夸

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封杀并不能阻止举报。
你是知道这个论坛性质的。
它可以不欢迎不认可的会员。
我们必须认同“行使权利不被谴责”的原则。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5-28 13:24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20
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封杀并不能阻止举报。
你是知道这个论坛性质的。
它可以不欢迎不认可的会员。

六杂确实有不欢迎会员的权力

但是,事实是子曰不让人评论时事吗?

不是,是不宜浮夸的评时事,所以问的管理组尺度

尺度就是提出问题的人不欢迎浮夸风照旧,那坛规就别整不能谈论敏感问题

只要浮夸风还在继续,投诉永远会在

永远避重就轻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5-28 13:26
在六星,翻我以前的帖子谈论时事的少了?

怎么没人拿我谈时事的帖子威胁要举报六星?

所以问题只是说要举报的人吗?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5-28 13:30
真正为六星着想,是谈任何事的时候都多点自律

不要给别人惹麻烦,把柄话柄都不要给人抓或留

而不是把谁谁谁如同文革一样的搞死,再更肆无忌惮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3:34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24
六杂确实有不欢迎会员的权力

但是,事实是子曰不让人评论时事吗?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来玩的人指指点点,不合其意则举报。

你能做的不是只是请他离开吗?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5-28 13:41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34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 ...

我说了举报受欢迎吗?

我说支持举报行为吗?

你的party不是开在真空里,半公开的场所噪音太大,人家不能抗议么?

抗议无效不能报案么?

删号能阻止举报?

能阻止举报的是管好自己的嘴和手,评论时事的时候尽量就事论事别浮夸

对于六星而言才是爱,不是害

而不是只有举报者背锅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3:44
第一阶段,子曰向管理组举报,没有啥问题。

第二阶段,管理组答复子曰说,那个帖子确有不妥之处,已经通知版主处理。管理组没啥毛病。

第三阶段,那个帖子不但没被处理,子曰还被骂了!

第四阶段么,就"逼良为娼"了。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3:47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34
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言论尺寸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权利的问题。

好比你出了个地方给大家开party ...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他直接把民政局给烧了。
结局是他免责了,事发地民政局及官府被问责。

真相是政局办法事员工作不负责任,太态傲慢,没有按规章制度去办事,民政局领导护短........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3:48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28 13:41
我说了举报受欢迎吗?

我说支持举报行为吗?

我在正面陈述,不是反对你的观点。
其实站在我的角度,我是不怕被举报的,它有两种好处:
第一:被举报,违规了,那么可以关闭它或者整改。
第二:被举报,结果没有违规,那毫无负担的继续玩耍。
至于怎么做才是对论坛好,我的看法就是接受举报。但论坛不喜欢举报的会员。
刚才说了,行使权利不受谴责。所以,举报的去举报,拒绝的就拒绝。不要互相谴责,大家互相不喜欢,那就88.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3:49

同情李氏,然后骂子曰,这是悖论。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3:49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47
随着李和永事件的发酵,相信一件尘封的往事很快就会被挖出来。

同样发生在湖北,同样是“精神病人”, ...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3:53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3:49
我只能等真相。
你说啥我也一样不相信。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3:57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3:53
抖音,昨天也看到了,去搜一搜越战老兵烧民政局吧!

只信官方通报。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4:00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删号是不是有逼子日真去投诉的嫌疑呢?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4:08
还是炸哥在理,一语中的。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4:12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4:00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你可以有一万个角度做猜测。
删号表示的是不欢迎,不是阻止举报,也不是鼓励举报。
这个事不说了。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4:17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4:12
你可以有一万个角度做猜测。
删号表示的是不欢迎,不是阻止举报,也不是鼓励举报。
这个事不说了。

是一个很专业,而且现实的角度,人性化的角度。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4:27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14:00
@论金

不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就是论事,在心理上角度来看,本来子日同学或许只是口头上说说泄愤而已。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又骂子曰,这是不对劲了,一副双标狗嘴脸。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4:38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4:27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 ...

按照目前的信息,李氏值得同情。
他的自由权利遭受了公权力的侵犯。当然,这是按照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里面应该还有很多猫腻。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14:41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4:27
管理组应该没啥错。论坛有这权力,且不是主动而是被迫的,更没有骂子曰啊。

是一些人既同情李氏,然后 ...

我没有评论管理层对与错啊!


作者: 杰赛尔    时间: 2024-5-28 15:00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1:26
承蒙条分缕析,多谢指正

“以为天下之恶莫大于此”=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back ...

按六星人对教授的认知,如果教授哪怕是抓到了一丁点儿的占理的地方,都会咬住不放。
一笔带过,又不是忽视,只能证明一件事:教授既不想让人说他理屈词穷的认错(因为我回复了你),又知道自己没办法也没能力辩论。
否则,能轻饶了你?不缠死你都誓不罢休。
嗯嗯。教授说的都对,等于,以天下之恶为莫大于此。
通顺,相当通顺,解释清楚清晰明白无误。
教授永远正确。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5:01
论金 发表于 2024-5-28 14:38
按照目前的信息,李氏值得同情。
他的自由权利遭受了公权力的侵犯。当然,这是按照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里 ...

有猫猫腻怕啥?现在都图自保啊。

现在反腐早就不再是"定点清除",而是"连根拔起"。就像前段时间迁西举报者被刑拘案,追责并连根拔起了。

作者: 杰赛尔    时间: 2024-5-28 15:01
那句夸咱们党的短语怎么说的?
伟大,英明,正确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5-28 15:2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5:01
有猫猫腻怕啥?现在都图自保啊。

现在反腐早就不再是"定点清除",而是"连根拔起"。就像前段时间迁西举 ...

期待连根拔起。如果是真的这样,不能容忍。人人自危。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5:5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3:49
同情李氏,然后骂子曰,这是悖论。




六星以删上访号的实际行动表示:李氏就该进精神病院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5-28 16:01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13:44
第一阶段,子曰向管理组举报,没有啥问题。

第二阶段,管理组答复子曰说,那个帖子确有不妥之处,已经通 ...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假如你作为管理者,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7:05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6:01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哈!我赞同22楼小炸毛的想法,噪音调小点。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19:53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6:01
哦,原来是这样啊。概括得准不准呢?

早上看见有关子曰的公告,不知详情。


假如我作为管理者? 这很简单:把神马东锡直接剁了!哈哈

后面的事就都没有了。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20:34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28 15:59
六星以删上访号的实际行动表示:李氏就该进精神病院

我刚才去细看一下那个帖子,

神马东锡在5月26号22点发帖,帖子分两段。

子曰投诉后,

第一段,由跳梁老丑在5月27号12点28分重新编辑。

第二段,由湘女妃儿于5月27日8点12分重新编辑。

这个帖子很诡异啊!


有些狠话不见了,但是有些话还在,比如像"企业家也好不到哪去。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大多手上还沾着血。"  

挺狠!一竿子打死所有中国企业家了!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20:39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34
我刚才去细看一下那个帖子,

神马东锡在5月26号22点发帖,帖子分两段。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20:54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20:39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神马东锡帖子里说"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大多手上还沾着血。"

这可不叫质疑啊!



作者: 东方安澜-    时间: 2024-5-28 20:57
贾若知 发表于 2024-5-28 20:39
这是质疑,没有问题。
但提到李和永这事就不一样,性质变了,变成造谣

神马东锡那个帖子,刚才去细看,有些话吓我一跳!

难怪子曰火人了。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21:06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54
神马东锡帖子里说"严格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的企业家,只有白手套、行贿者、暴发户、诈骗犯 ...

在法律的角度里是质疑,不算是造谣。
但子日贴出来的原文提到李和永事件和流浪汉问题就是造谣。

李和永事件是个主体,已经发生的事情。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揣测,就是涉嫌造谣。
所有的企业家....太广义了,没有主体,对不?

举个例子,可以怀疑所有二十岁以上的女子都不清白,这叫质疑。
但,指名道姓就不一样了,肯定是涉嫌造谣诽谤。
一但证实女子是清白,就可以定你造谣诽谤罪。

作者: 贾若知    时间: 2024-5-28 21:07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28 20:57
神马东锡那个帖子,刚才去细看,有些话吓我一跳!

难怪子曰火人了。

当然了,影响非常大。

作者: 阿牧    时间: 2024-5-29 01:19
借教授的齐物论
小可也信手拈来一篇
请教授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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