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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冈一高三教师死在校舍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0:33
标题: 黄冈一高三教师死在校舍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11-26 20:36 编辑

  近日,湖北黄冈一高三教师被发现死在学校宿舍。11月26日,其家属向记者反映,死者58岁,生前长期执教高三。目前,当地教育局已介入处理。

大河报5小时前




这标题,金月半没法结合上下文和语境,居然误解为:黄冈一高,三教师死于校舍。惊呼:大案呀!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11-26 20:38
这个是工伤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0:41
西北 发表于 2024-11-26 20:38
这个是工伤吧?

死在讲台上或上下班路上的,才算工伤。睡过去了的,难说。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11-26 20:4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6 20:41
死在讲台上或上下班路上的,才算工伤。睡过去了的,难说。

因为查寝住在学校,算值班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0:49
西北 发表于 2024-11-26 20:45
因为查寝住在学校,算值班吗?

那应该算。

作者: 西北    时间: 2024-11-26 20:5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6 20:49
那应该算。

总之不太容易明确。
无论如何,给家人适当补偿就好。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0:56
西北 发表于 2024-11-26 20:52
总之不太容易明确。
无论如何,给家人适当补偿就好。

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项目包括:

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1:01
倒在岗位上或上下班路上,经抢救,于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超过了的,不算。

工伤抢救时间的计算起始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受伤时刻‌:职工在事故现场受伤后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抢救的,抢救时间从受伤时刻开始计算。
‌病情恶化‌:职工在医疗机构内因工伤事故导致病情恶化,需要抢救的,抢救时间从病情恶化开始计算。
‌突发疾病‌: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抢救时间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抢救时间的特殊情况处理‌:

‌转院治疗‌:如果职工在抢救进展中因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条件而转院治疗的,抢救时间从受伤时刻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抢救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需要医疗机构证明。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定义和抢救时间的计算方法,明确了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疾病或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况的工伤认定标准。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适用于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1:10
有一次,医院食堂里的一个清洁工,早上做卫生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三天后死亡。家属和村委会书记带人赶来大闹,要求按工伤处理。食堂承包人以为是工伤,为抢救她,已经垫付了11万,愿意再付9万,对方不依,打了承包人。

  后经我们调查,死者入职时隐瞒了病情,承包人是因熟人介绍,又可怜她家庭困难,所以才接收了她来当清洁工的,而且,她是在抢救了72小时后死亡的,不属于工伤。据此,我们治安拘留了打人者,请劳动局来处理协商补偿问题。
作者: 我真很好    时间: 2024-11-26 21:22
已婚男子因公单身仆任,找小姐时不幸去世算工伤,人道不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6 21:33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11-26 21:22
已婚男子因公单身仆任,找小姐时不幸去世算工伤,人道不

国外吧?国内不罚款都算是幸运的,因为他已经嗝屁了。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24-11-27 06:34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24-11-27 06:3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6 21:10
有一次,医院食堂里的一个清洁工,早上做卫生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三天后死亡。家属和村 ...

  柳二哥秉承正义,当赞!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1-27 08:15
就这,还忘不了拿我说嘴。哼!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1-27 08:1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6 21:10
有一次,医院食堂里的一个清洁工,早上做卫生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三天后死亡。家属和村 ...

这些界定,确实很难。特别是有隐瞒的情况,就更难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1-27 08:18
我们的宗旨是:珍爱生命,远离疲劳和焦虑~~~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7 08:2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1-27 08:17
这些界定,确实很难。特别是有隐瞒的情况,就更难了~~~

关键不在隐瞒,而在于抢救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超过了,就不算死在岗位上了,就不算工伤死亡了。乡亲们不懂,后来,让他们自己去咨询律师后,他们才软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7 08:2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1-27 08:18
我们的宗旨是:珍爱生命,远离疲劳和焦虑~~~

你那职业可以,但有些职业就不行呀。我最长曾5天5夜没怎么睡个囫囵觉!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1-27 08:2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7 08:20
关键不在隐瞒,而在于抢救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超过了,就不算死在岗位上了,就不算工伤死亡了 ...

关键不在隐瞒,而在于抢救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超过了,就不算死在岗位上了,就不算工伤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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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的依据在哪里?感觉很奇葩~~~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1-27 08:2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1-27 08:23
你那职业可以,但有些职业就不行呀。我最长曾5天5夜没怎么睡个囫囵觉!

确实。这个能想象的。警察叔叔,……确乎辛苦~~~~表情:致敬!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7 08:32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11-27 08:37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1-27 08:25
关键不在隐瞒,而在于抢救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超过了,就不算死在岗位上了,就不算工伤死亡了。
====== ...

国家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干脆早点死。






作者: 渝都浪子    时间: 2024-11-27 08:38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

工伤认定有两种,一种是认定工伤,一种是视同工伤。

人在工作忽发疾病,如果在48小时内拯救无效死亡,这应该算工伤,超过这个时间,就难说了,最多可以定为视同工伤。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4-11-27 08:41
渝都浪子 发表于 2024-11-27 08:38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

工伤认定有两种,一种是认定工伤,一种是视同工伤。

视同,是出于人道,赔多少,看老板良心。认定,则是依法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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