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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打印本页]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26
标题: 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3 15:32 编辑

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文:公理力


公某在风铃狗肉帖后回了句:没阅完,老话题,就不曰了
风铃:比爱情这个话题还老么?
公某: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呀,狗是啥主题?吃饱了打嗝时也是副题
风铃:唉,聪明如你也就知道吃。主题是善待生命哦。生命话题,比爱情低一等么?
公某: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爱情 > 人命 > 狗命。为了一条狗,你不会连这价目表都忘了吧?

讲真,这个所谓的价目表不等式,前半段当然是调侃。这年月,有谁会认为爱情重于生命?妃儿、金豌豆,还有谁?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除了这几位,恐怕半个都不会有。

但不等式的后半段,诚如上面回复中所言,人的权益在狗之上,这就不止是一个严肃的价值判断,更是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由此出发,哪怕经99道推演,只要没有任何法规限制,吃狗肉者就有拒绝承受任何有形或无形心理压力的权益。

爱狗人士固然也有不认同的权利,却没有给享用狗肉者施加直接或间接压力的自由。否则,于事无补、遭到回怼都是对方的权利选项。

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如此这般梳理,似乎没毛病。但你不觉得还是缺了点啥吗?

如果公某没看走眼的话,六星人个个进入21世纪了。公某日前在“智力冗余”帖中提出一个判断:中国目前已进入准文明社会。为啥有个累赘“准”字?物质文明社会并无确切定义,中国达到其门槛应该问题不大,但精神文明层面,即使没明确门槛,恐怕也不那么理直气壮。在没有达到足够共识之前,公某以为,加这个“准”字是恰当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达标的精神文明有哪些特征呢?
要完整回答这个问题,至少需要另开一帖,甚或N帖。但其中至少包括重要一条:即个体思维的宽度,而其中又包括必不可少的对人对事的包容度。

所谓文明的包容,显而易见,并非针对无瑕疵的对象——那本来就没理由不认同,而是针对那些有瑕疵的事物或人的表现而言的。这些瑕疵只要在法规界限内,哪怕与你的认知、立场、价值观等不相容,也能给予理解、尊重,这便是包容的本意,也是精神文明题中应有之义,或称基本特征。

具体到吃狗肉问题上来。爱狗人士的博爱之心、良善之德,苍天可鉴,动物保护更属先进文化。这些都理应充分肯定。但是,从文明包容的层面出发,理解、尊重狗肉爱好者的吃货思维,理应是爱狗人士应有的心胸宽度,如此这般的精神文明境界,至少得让苍天再鉴一回不是?

同时,也必须承认,尽管不是上溯数千年屠狗辈大行其道时代那种果腹刚需境况,今天狗肉爱好者们也足以确认自己进入21世纪了。其逻辑刚需之表现,就包括理解、尊重爱狗人士的感受。对此等文明包容的兑现,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若你不信,不妨求证他们:你们进入21世纪没?答案包你满意。

当然,少许客观精神也足以给爱狗人士们以信心。诸如,玉林狗肉节,放着真金白银不赚,愣是让天价节日销声匿迹N年了;某些地方大张旗鼓的吃狗肉文化也比早年间收敛多了。

夫复何求?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牛排要一片一片地啖。这类老生常谈,我自己听了都烦。但是,老生常谈自有常谈的道理。

就曰这么多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2-23 14:31

假如人类不吃狗肉了,那么大部分狗就得去投胎羊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2-23 14:32

当一段感情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的呵护她吗?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12-23 14:32
自由>爱情 > 人命,还有>狗命。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36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4:31
假如人类不吃狗肉了,那么大部分狗就得去投胎羊了。

人家说,替古人担心,你也不遑多让,替狗魂转世操心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但把所有的狗都看成忠犬八公的人,也无药可救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39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当一段感情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的呵护她吗?

这个问题先测一下答题者的智商,基本就不用回答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39
寒假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自由>爱情 > 人命,还有>狗命。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

逻辑怪圈,更准确说,情感怪圈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4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所以公式的使用者是有门槛的

作者: 云水梦    时间: 2024-12-23 14:42
狗腿子,不光吃狗肉的喜欢,爱狗人士更喜欢。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4:46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41
所以公式的使用者是有门槛的

问题不在于应该把哪个价值排最高
而在于爱狗人士和你楼文一样,试图统一某种价值观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4:49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上的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12-23 14:49
爱情重于一切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4:49
说到 ’思维的宽度‘,公理兄犯了一个小忌,论坛就是论的,国情不同,文化氛围不同,各人观点自然不同。大家都是各抒己见,彼此不认同是常事儿。无法可依自然就是各行其是,哪里有 '不许如何’、给人‘施压’的意思呢?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12-23 14:5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 ...

精辟

我养的我会哭,那是人之常情,与别人共情不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55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3 15:0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6
问题不在于应该把哪个价值排最高
而在于爱狗人士和你楼文一样,试图统一某种价值观
那不等式是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规矩,根本不是我的个人主张,也就不存在我试图统一价值观这回事
而本帖重点是,即使有上述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21世纪文明社会的公民,也不应该缺失包容——柔性的文明境界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4:58
云水梦 发表于 2024-12-23 14:42
狗腿子,不光吃狗肉的喜欢,爱狗人士更喜欢。

如此高明的见解,这是为双方找共同语言呢

作者: 云水梦    时间: 2024-12-23 15:01
本帖最后由 云水梦 于 2024-12-23 15:04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58
如此高明的见解,这是为双方找共同语言呢

都是爱,只是爱的方式有差别。本质是一样的。一种俯视的爱。不接受反驳。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5:0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55
那不等式是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
而本帖重点是,即使有上述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21世纪文明社会的公民 ...

如果聊法理层面,狗命仅仅是个财产权概念,流浪狗需收容,对人类人身安全有威胁的疯狗要当街击毙
你那个不等式已经抬举狗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5:02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爱情重于一切

呵呵,主帖对你的判断是对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5:0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02
如果聊法理层面,狗命仅仅是个财产权概念,流浪狗需收容,对人类人身安全有威胁的疯狗要当街击毙
你那个 ...

那个不等式就是把狗排在最后,不存在抬举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5:07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12-23 15:08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5:05
那个不等式就是把狗排在最后,不存在抬举吧

把人命和狗命这种财产进行价值排序,相当于在问人命值多少钱,把人命物化了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5:08
本帖最后由 风铃清音飘渺 于 2024-12-23 15:13 编辑

‘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
。。。。。。。。。。

你想当然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5:13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说到 ’思维的宽度‘,公理兄犯了一个小忌,论坛就是论的,国情不同,文化氛围不同,各人观点自然不同。大 ...

无法可依自然就是各行其是,哪里有 '不许如何’、给人‘施压’的意思呢?

不许如何,当然是权益与法理层面

关于“施压”,舆论就是一种压力。即使这种舆论不使用强制性字眼,仅仅表达认同或不认同,对当事人也可能是一种精神压力。

例如,在伊斯兰教徒面前,仅仅无褒贬地谈论吃猪肉这个客观事实,也是不恰当的——也是一种忌讳(压力)

在你这位爱狗人士面前,谈论狗肉的吃法,你一样会感到不舒服,这就是精神压力的表现。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5:15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5:08
‘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
。。。。。。。。。。

好吧,你也是爱情重于生命派?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4-12-23 15:1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 ...

说得挺损,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4-12-23 15:1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5:21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5:15
好吧,你也是爱情重于生命派?

你还是自鸣得意了欸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5:22
寒假 发表于 2024-12-23 15:17
说得挺损,

话糙理不糙
把狗做为一个种群去爱的人,本质是理性不足导致的情感泛滥,圣母白莲花
作者: 四手    时间: 2024-12-23 15:24
我发现一个问题,论坛逻辑辩论的错误经常在于,我们经常把法律规则和道德情感在同一个维度进行辩论,这个是无解的~~
道德法律,规则情感,它们是互相补充妥协进步的,而不是你死我活,必须把你推翻否定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15:4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02
如果聊法理层面,狗命仅仅是个财产权概念,流浪狗需收容,对人类人身安全有威胁的疯狗要当街击毙
你那个 ...

这个问题,在西方社会,已经有新的定位:狗命也是命,不止是财产。
并且各国早就有相应法规,杀害、虐待动物属于犯罪,可判刑期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23 15:43
讲真,这个所谓的价目表不等式,前半段当然是调侃。这年月,有谁会认为爱情重于生命?妃儿、金豌豆,还有谁?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除了这几位,恐怕半个都不会有。
====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我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爱情能够大于生命。至于狗狗有么,在我眼里,就是家畜,之一。要么看家护院或其他专业用途,要么把肉奉献出来提供餐料,而已,而已~~~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23 15:45
寒假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自由>爱情 > 人命,还有>狗命。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哈,我有个女友,有次跟我说,她想出门旅游,去不了。理由就是家里养了狗狗,不放心交给别人养~~~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23 15:4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把所有的狗都看成忠犬八公的人,也无药可救——这话是正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12-23 15:46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人家说,替古人担心,你也不遑多让,替狗魂转世操心

你都没看懂首版姐的意思~~~~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5:48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5:41
这个问题,在西方社会,已经有新的定位:狗命也是命,不止是财产。
并且各国早就有相应法规,杀害、虐待 ...

西方法律禁虐杀也适用食材动物,不能单拿出来说吃狗的事
你充其量可以借此发一发西方狗权也好于中国仁权的牢骚,但这又不是你的立场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6:2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48
西方法律禁虐杀也适用食材动物,不能单拿出来说吃狗的事
你充其量可以借此发一发西方狗权也好于中国仁权 ...

彼狗权也好于此仁权,不应该呀。这是你发牢骚的缘由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6:32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6:23
彼狗权也好于此仁权,不应该呀。这是你发牢骚的缘由么?

美国的狗,法律规定狗主人不得单独把狗留在家里十个小时以上,否则会面临巨额罚款
中国人劳作996都是常态,哪怕WTO不允许也没用
要说发牢骚,别说人比人就气死人,人比狗都不如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6:3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6:32
美国的狗,法律规定狗主人不得单独把狗留在家里十个小时以上,否则会面临巨额罚款
中国人劳作996都是常态 ...

人不同命,狗也不同命。在这里吃狗没事,换个地方就不行了。这个话题不必多说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6:50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6:38
人不同命,狗也不同命。在这里吃狗没事,换个地方就不行了。这个话题不必多说吧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
关键的民生问题不解决,屁事儿倒挺赶时髦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6:5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6:50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
关键的民生问题不解决,屁事儿倒挺赶时髦

哦,我刚才还想说国人有吃狗的权利和自由,这个仁权是很多地方都没有的呢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2-23 16:56

委婉地批评风铃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7:00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6:56
委婉地批评风铃

收到。我也自我批评一下,在可以吃狗的地方说这个话题,太不应该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12-23 17:05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00
收到。我也自我批评一下,在可以吃狗的地方说这个话题,太不应该了


我是说公某此贴是委婉的批评风铃(o^^o)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7:05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6:54
哦,我刚才还想说国人有吃狗的权利和自由,这个仁权是很多地方都没有的呢

好几年前的事了
深圳的地方法规,仅限于深圳,其他省市不鸟他们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7:08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7:05
我是说公某此贴是委婉的批评风铃(o^^o)

他批评我是常态,我已经在14楼回复他了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7:1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7:05
好几年前的事了
深圳的地方法规,仅限于深圳,其他省市不鸟他们

这样啊,还有这个仁权你可以欣慰一些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7:14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10
这样啊,还有这个仁权你可以欣慰一些了

你去学学仁权概念吧
免得说话辞不达意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7:2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7:14
你去学学仁权概念吧
免得说话辞不达意

我这里说的是有吃狗的仁权,很多国家都没有的。你没有高兴点儿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7:26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20
我这里说的是有吃狗的仁权,很多国家都没有的。你没有高兴点儿么?

仁权概念不是这么用的,不准吃大熊猫并没有侵犯谁的仁权,让你吃狗肉也不改善你的仁权状况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12-23 17:3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6:50
深圳立法禁食狗肉
关键的民生问题不解决,屁事儿倒挺赶时髦

哈哈哈

这段儿,可以赞!


像吃狗肉,同性恋婚姻。----这些,其实都是、全民公决的项目。---被一小撮、越权了。呵呵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3 17:3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7:26
仁权概念不是这么用的,不准吃大熊猫并没有侵犯谁的仁权,让你吃狗肉也不改善你的仁权状况

改善不了你的仁权状况,但是有狗肉吃呀,不好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8:01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36
改善不了你的仁权状况,但是有狗肉吃呀,不好么?

给你一把瓜子吃,让你产生幸福感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3 18:12
投入 发表于 2024-12-23 17:34
哈哈哈

这段儿,可以赞!

死民粹
作者: 薄雾远梦    时间: 2024-12-23 18:22
我在想,我在家里和女人性生活呢,有人冲进来让我要文明,这究竟是谁不文明。。。。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
作者: 薄雾远梦    时间: 2024-12-23 18:41
坚决反对知道对方是爱狗人士,为了气人伤人,故意买一条狗当面杀了,煮熟了,吃给爱狗人士看
你这不是吃狗肉,你这是找打
作者: 薄雾远梦    时间: 2024-12-23 18:42
我终于理出头绪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0:46
四手 发表于 2024-12-23 15:24
我发现一个问题,论坛逻辑辩论的错误经常在于,我们经常把法律规则和道德情感在同一个维度进行辩论,这个是 ...

很好的发现,这个问题确有一定代表性
本帖前面不等式部分,属于简明的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从“你不觉得缺点什么?”开始,提及思维的宽度、文明的包容度,实际上就是诉诸公序良俗、道德情感这类柔性约束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0:50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5:21
你还是自鸣得意了欸

我也只能假装自鸣得意,“政治正确”的表情:满眼都是泪——肥水流进外人田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0:5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23 15:43
讲真,这个所谓的价目表不等式,前半段当然是调侃。这年月,有谁会认为爱情重于生命?妃儿、金豌豆,还有谁 ...

啊,原来你跟妃儿不是一伙的?必须替妃儿失望一下,好在风铃加入妃儿爱情至上派了

作者: 天干物燥    时间: 2024-12-23 20:54
本帖最后由 天干物燥 于 2024-12-23 20:5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22
话糙理不糙
把狗做为一个种群去爱的人,本质是理性不足导致的情感泛滥,圣母白莲花

应该恭喜你,终于把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到了和公教授一样高的层次

补充:还有寒假寒教授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0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23 15:45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哈,我有个女友,有次跟我说,她想出门旅游,去不了。理由就是家里养了狗狗,不 ...

这事儿不奇怪,如果你也养了狗,你同样会变成你你女友的样子
人都是感情动物,遇到情感问题——哪怕对一只动物,真正理性战胜感情的反而是少数

我反对俺家那位养狗的主要理据就是,她和我最终都会被自己对狗的情感“绑架”
我还是懵懂少年时,家里养了一只可爱的猫,当最终不得不送给亲戚之后,我的悲伤至今有记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0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23 15:46
你都没看懂首版姐的意思~~~~

如果我说,正因为看懂了知音的画外音,我才言它,你信不?
这个特别话题发酵到此,需要平衡,你也可以理解为骑墙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1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48
西方法律禁虐杀也适用食材动物,不能单拿出来说吃狗的事
你充其量可以借此发一发西方狗权也好于中国仁权 ...
对于狗和其它食用动物的规矩,还是有重大差别

不得杀狗几乎是无条件的刚性规矩
而食用动物,大可杀之,尽量采用不痛苦的屠杀方式只是一种柔性要求

至于这样一个话题也要政治化,就过分了
也包括模糊、转移讨论焦点的不足取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16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6:38
人不同命,狗也不同命。在这里吃狗没事,换个地方就不行了。这个话题不必多说吧
嗯,注意别陷入他的圈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19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6:56
委婉地批评风铃

你就没注意到同时也在提点柳二?

这是一个平衡的帖子,估计这也是风铃没有太反抗的原因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23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00
收到。我也自我批评一下,在可以吃狗的地方说这个话题,太不应该了

顺便澄清一下,假如没有柳二杀狗吃狗这个实例,你大可讨论是否应该吃狗肉问题,这个权益是明确的

但是,目前的情况,虽然也可以讨论,就要加倍注意遣词造句,否则,你只会更被动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29
薄雾远梦 发表于 2024-12-23 18:22
我在想,我在家里和女人性生活呢,有人冲进来让我要文明,这究竟是谁不文明。。。。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

嗯,如果家里女人是有上岗证关系,甚或正当女友关系,冲进来者就不只是不文明的问题,更涉嫌违犯法规,最轻也是与公序良俗相悖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30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7:08
他批评我是常态,我已经在14楼回复他了

有这么严重吗?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33
薄雾远梦 发表于 2024-12-23 18:41
坚决反对知道对方是爱狗人士,为了气人伤人,故意买一条狗当面杀了,煮熟了,吃给爱狗人士看
你这不是吃狗 ...

必须支持你的反对

@再折长亭柳 快来接受表扬!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34
薄雾远梦 发表于 2024-12-23 18:42
我终于理出头绪了

恭喜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3 21:36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3 22:33 编辑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4-12-23 20:54
应该恭喜你,终于把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到了和公教授一样高的层次

补充:还有寒假寒教授
小狼对公某观点有异议,大可直言,在这个话题上,言论自由还是可以保障的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12-23 21:5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8:12
死民粹

切,

吃狗肉,恰恰不是民粹,---而是权利。

lgbt、那玩意儿,--只要不祸害别人,自己搞自己,没所谓的。---懂?---哈哈哈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3:0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21:16
嗯,注意别陷入他的圈套

其实不主流说到点子上了。我不愿意多聊是因为这会涉及到文明程度、认知水平和见识问题,这是一些人不爱听的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3:15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21:23
顺便澄清一下,假如没有柳二杀狗吃狗这个实例,你大可讨论是否应该吃狗肉问题,这个权益是明确的

但是 ...

你呀,就是滑头,在国外生活那么久,习性没怎么改。你知道我说什么吧?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4:1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8:01
给你一把瓜子吃,让你产生幸福感吧

你说的仁权与吃狗权不可兼得,你怎么选?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4 06:24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03:03
其实不主流说到点子上了。我不愿意多聊是因为这会涉及到文明程度、认知水平和见识问题,这是一些人不爱听 ...

你我帖子的主题,都是与政治没一毛钱关系的吃狗肉问题,他却要扯人·权,你觉得他说到点子上了?说你啥好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4 06:28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03:15
你呀,就是滑头,在国外生活那么久,习性没怎么改。你知道我说什么吧?

你想啥呢?六星没有比公某更诚实直言的人啦,你这是制造冤假错案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7:3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4 06:24
你我帖子的主题,都是与政治没一毛钱关系的吃狗肉问题,他却要扯人·权,你觉得他说到点子上了?说你啥好 ...

他说的事实与吃狗肉有关,你偏要用政治这个词儿,说你啥好呢?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4 07:51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07:32
他说的事实与吃狗肉有关,你偏要用政治这个词儿,说你啥好呢?

你的意思是,他扯到人-权,这不是政治?你自己信就好。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7:56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4 07:51
你的意思是,他扯到人-权,这不是政治?你自己信就好。

他是生气彼狗权居然比此仁权还好,发牢骚呢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07:57
准备过圣诞了,祝快乐哈
作者: 我真很好    时间: 2024-12-24 08:01
薄雾远梦 发表于 2024-12-23 18:41
坚决反对知道对方是爱狗人士,为了气人伤人,故意买一条狗当面杀了,煮熟了,吃给爱狗人士看
你这不是吃狗 ...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10:15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04:17
你说的仁权与吃狗权不可兼得,你怎么选?

这是你乐于面对的选择题,不是我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10:16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04:17
你说的仁权与吃狗权不可兼得,你怎么选?

这是你乐于面对的选择题,不是我的
你是人,你为什么需要狗权?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14:5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0:16
这是你乐于面对的选择题,不是我的
你是人,你为什么需要狗权?

你得戴老花镜了。看清楚我说的是“吃狗权”不是狗权。如果你不舍得放弃吃狗的权利,就不要嘚叭得不到仁权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15:04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14:59
你得戴老花镜了。看清楚我说的是“吃狗权”不是狗权。如果你不舍得放弃吃狗的权利,就不要嘚叭得不到仁权 ...

吃狗权这是论金帖子用的词,“吃狗肉的权利”
仁权和吃狗权不是二选一关系,除非你活着的唯一目的是吃,那你自己去选好了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15:4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5:04
吃狗权这是论金帖子用的词,“吃狗肉的权利”
仁权和吃狗权不是二选一关系,除非你活着的唯一目的是吃, ...

老兄,你别这么筒状思维好不好?我在跟你聊吃啊?放弃吃狗权意味着离文明进了一步,也就是离你向往的仁权进了一步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4-12-24 15:4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5:04
吃狗权这是论金帖子用的词,“吃狗肉的权利”
仁权和吃狗权不是二选一关系,除非你活着的唯一目的是吃, ...

你不也是吃狗族中的一员么?所以我才问你愿不愿意放弃吃狗的权利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4-12-24 15:45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15:42
老兄,你别这么筒状思维好不好?我在跟你聊吃啊?放弃吃狗权意味着离文明进了一步,也就是离你向往的仁权 ...

你觉得和尚尼姑比你文明的彻底不?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4-12-24 15:54
一方面高调捍卫你的人泉,一方面要你放弃吃狗权,还二者不可兼得。可见人泉这个筐装啥,不是与生俱来的。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4 22:17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4 22:20 编辑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2-24 15:54
一方面高调捍卫你的人泉,一方面要你放弃吃狗权,还二者不可兼得。可见人泉这个筐装啥,不是与生俱来的。
所以,我明确反对不主流把这个问题政治化到人·权上
转移了焦点不说,这是把问题高度复杂化了,反而没法说清

说到底,除了刚性法规下大家都得闭嘴
在食狗这个柔性地带,可行的途径是双方彼此包容
这是思维该有的宽度,也是文明人该有的样子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23:37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4 22:17
所以,我明确反对不主流把这个问题政治化到人·权上
转移了焦点不说,这是把问题高度复杂化了,反而没法说 ...

智障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23:38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15:42
老兄,你别这么筒状思维好不好?我在跟你聊吃啊?放弃吃狗权意味着离文明进了一步,也就是离你向往的仁权 ...

你最好别吃任何肉,向文明大踏步前进,早点撵上素食者的脚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23:43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4 15:44
你不也是吃狗族中的一员么?所以我才问你愿不愿意放弃吃狗的权利

吃狗肉不吃狗肉都是我的自由,并不是一种权利,否则政府就得发狗肉票了
你概念不清,就很容易提出错误问题
我在论金帖里提到了这个问题,但他理解不了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4 23:5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23:37
智障

又来自抽,半条反驳理由都凑不出来的你,也只配智障+杠精+黄口小儿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12-24 23:53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4 23:51
又来自抽,半条反驳理由都凑不出来的你,也只配智障+杠精+黄口小儿

实在懒得搭理你扎的这些稻草人谬误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5 00:01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5 00:0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23:53
实在懒得搭理你扎的这些稻草人谬误
理屈了,就瞎找借口狡辩!哪来的扎稻草人?

你能说把吃狗肉问题扯到人·权上,不是政治化吗?
你能说把吃狗肉问题政治化,没有转移焦点?
你能否认政治化吃狗肉,没有把问题高度复杂化,反而没法说清?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12-25 00:02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5 00:01
理屈了,就找借口

你能说把吃狗肉问题扯到
人·权上,不是政治化吗?[/backco ...

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作者: 公理力    时间: 2024-12-25 00:05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12-25 00:02
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你这是睡了一觉,忘了吧?我这儿是大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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