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
2025-01-06 20:55发布于湖北楚天都市报官方账号
近日,黑龙江双鸭山市。58岁男子与38岁女子谈恋爱,男方为了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证明自己是成功男人,以此消除二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分四次给女方转账100万元。不久二人分手后,男方却将女方告上了法庭,称自己是为了以女方的名义购买理财产品,才让女方对这100万元进行保管,因此分手后这100万应该退回来。
没想到二审时,男方又改口了,说这100万是彩礼钱。最后,法院认为关于这100万元的协商内容,仅有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但双方聊天内容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保管关系,男方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法院驳回了男方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判决:100万属于一般赠与,女方不用归还。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1-7 07:58
男方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法院驳回了男方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判决:100万属于一般赠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1-7 07:58
男方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法院驳回了男方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判决:100万属于一般赠 ...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1-7 08:30
哈哈哈
没有借据、不是理财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08:02
献媚,这点钱算大吗?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1-7 08:42
对我来说,算。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08:59
那完了,经不起金钱诱惑了。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1-7 08:40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数额巨大,在无法实现婚姻的情况吓,难道不该适当还回去大部分么?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07:56
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具备时,可以要求归还;不附条件的一般性的赠与,可以不归还,这个不错。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07:56
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具备时,可以要求归还;不附条件的一般性的赠与,可以不归还,这个不错。 ...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1-7 11:44
既然是男方主张,自然要由他举证对方不当得利,否则就归为赠予吧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22:09
二审法院只能就男方这一诉讼请求的理由判决不归还。但男方可以就同一事实,换个案由起诉。不当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7 22:09
二审法院只能就男方这一诉讼请求的理由判决不归还。但男方可以就同一事实,换个案由起诉。不当 ...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1-7 23:37
流水只证明资金流动,如果不能证明流动不合法或有条件,法院就管不着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8 00:08
流水可以证明男方的钱汇给了女方呀,他可以凭此提出女方不当得利并要求归还的诉求呀。这样就轮 ...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1-8 06:50
流水只证明资金流向确有发生,不代表得利方当与不当的属性。
谁主张谁举证,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举证责任倒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8 08:18
谁主张,谁举证:男方的主张是错将钱款汇入女方账户了,并有银行流水证明;女方的主张是该款项 ...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1-8 12:57
有聊天记录啊,为体现实力消除年龄差分次打款,说明是主动且有目的的打款,不叫错打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8 13:22
那就是附条件的赠与了?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1-8 18:06
从原文看,这不是打钱所附条件,更像为自身年龄缺陷自愿提供的补偿,所以更不用退了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1-8 20:04
为啥要和她而不是和你弥补年龄缺陷?还不是为了婚姻?结婚就是条件。达不成婚姻,且不退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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