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绝对不主流又胆怯得语无伦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03
标题: 绝对不主流又胆怯得语无伦次了
    寒假在自己主帖气愤地质问:“9岁的孩子,连花骨朵都算不上,作为一国领袖,他哪还有廉耻?”
  
  本鸡见状,立马上去轻柔抚摸寒同学一头秀发说:
  
  “9岁的孩子,连花骨朵都算不上。你讲的这些,是普遍人性中的良知本能。
  
  但是绝对不主流的哈哈哈真理们,他们非但不管这些,反而最反感这种普遍人性和良知的‘宏大叙事’。
  
  按他们的逻辑,人家有国情文化宗教的相对情境,娶个九岁小女孩做老婆无可厚非。倒是你这样动不动诉诸‘宏大叙事’的脑残(脑残俩字,引用不主流语气),一副道德真理在握的真君范儿,天天试图以人类道德统一性来消灭多元性,才最邪恶。”
  
  本鸡这么说,本意无非安慰寒同学:有绝对不主流还有哈哈哈真理们的垫底,你就占据智商高地安枕无忧好了,操心那么多,还操到中东那么远的地方去干嘛?
  
  没成想,寒同学还没反应过来,绝对不主流倒跟头猪似地朝本鸡直拱了过来:
  
  “你个白痴先搞清楚事实再发情。”
  
  这一拱,直接暴露了不主流底细,完全胆怯得语无伦次了。
  
  何以见得?因为,不主流的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哈梅内伊娶了九岁老婆,是事实,则不主流油盐不进坚守了大半辈子道德无真理的信仰,即便不说瞬间崩塌,至少很难解释这种童婚现象的道德正当性。
  
  但这不等于说,如果哈梅内伊九岁老婆仅是谣言,就能解除不主流面临的困境,继续保持他的道德无真理的信仰不变。
  
  因为,现在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哈梅内伊一个人的例子,而在于中东国家童婚普遍存在的事实。其中任何一例,比如我隔壁主帖引用的也门八岁新娘新婚夜死于大出血这个事实,首先足以向寒假证明哈梅内伊娶九岁老婆,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同时更足以让不主流上述由我转述给寒假的蠢话,无地自容。毕竟,如果连神棍邪教政权下的童婚都可以是多元中一元,则塔利班“美德法”又有何辜?女性不带头巾就得坐牢甚至被处死,又何尝不可同样如此?

  借用不主流经常攻击网友的一句话:你的愚蠢你永远不知道。
  
  不主流自己其实就是他这句话最真实的写照。尽管他上面的回复明明已经胆怯得语无伦次,但他自己仍然愚蠢得一点不知道。
作者: 我真很好    时间: 2025-6-26 13:05
本帖最后由 我真很好 于 2025-6-26 13:09 编辑

几天不见,问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3:06
不主流的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哈梅内伊娶了九岁老婆,是事实,则不主流油盐不进坚守了大半辈子道德无真理的信仰,即便不说瞬间崩塌,至少很难解释这种童婚现象的道德正当性。
—————-
毫无逻辑的发情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0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3:06
不主流的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哈梅内伊娶了九岁老婆,是事实,则不主流油盐不进坚守了大半辈子道德无真理的 ...

还记得我曾亲切称呼你老关天的口水王么?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07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5-6-26 13:05
几天不见,问好~

问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3:09
“童婚现象的道德正当性”,这是你高隐自己脑子里的屎
甚至“道德正当性”就是一团屎
正当性是个法律概念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6-26 13:11
哈梅内伊的九岁新娘没有大出血而死
哈梅内伊文明
如果还不剥夺他的身子
给他养到二十岁花枝招展的改嫁
哈梅内伊是道德标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3:12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3:07
还记得我曾亲切称呼你老关天的口水王么?

我什么时候去解释过某件事的道德正当性?
你发情的时候都只是在搅你自己脑子里的屎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1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3:09
“童婚现象的道德正当性”,这是你高隐自己脑子里的屎
甚至“道德正当性”就是一团屎
正当性是个法律概念


你没任何知识背景,就一标准的文盲,怎么可能听说过道德正当性和法律正当性的概念呢?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15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6 13:11
哈梅内伊的九岁新娘没有大出血而死
哈梅内伊文明
如果还不剥夺他的身子

跟主帖没关系。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3:2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3:14
你没任何知识背景,就一标准的文盲,怎么可能听说过道德正当性和法律正当性的概念呢?

口水鸡
“正当性是个法律概念”,看得懂么?
清朝时的童养媳就是正当的婚姻习俗,受法律保护,你想通过硬抢去解放你们村王寡妇给儿子娶的童养媳,吃官司的是你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3:2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3:21
口水鸡
“正当性是个法律概念”,看得懂么?
清朝时的童养媳就是正当的婚姻习俗,受法律保护,你想通过硬 ...

无知无畏的文盲,就别来浪费我时间了。我要午睡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3:25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3:25
无知无畏的文盲,就别来浪费我时间了。我要午睡了。

吃饱就睡的猪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4:4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14:58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3:21
口水鸡
“正当性是个法律概念”,看得懂么?
清朝时的童养媳就是正当的婚姻习俗,受法律保护,你想通过硬 ...

别赖我大清,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时就被送进宫中成了皇帝的合法妻子。《三国志》里也曾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可见最迟在西汉时,中国就普遍存在童婚。

有人认为中国先秦时的媵嫁制度中就包含童婚。“童养媳”这个词,从宋代开始就在各种历史文献中出现,元明也都有童养媳,《元律》规定:“童养媳不得转嫁,否则处笞刑,童养媳退还娘家,聘礼作废”。

那么,中国的童婚制度在什么时代真正结束的呢?

中国大陆1990年代之前童养媳现象依然很常见,在福建中南部地区(尤其是莆田)最盛。2014年的时候中青报还报道“童养媳”村,数万名从云贵拐卖的童养媳呢。就像建国之后,大陆偏远地区依然有契约奴一样,尼国文化的文明程度,其实比伊朗神棍文化强不了多少,都是一路货。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4:56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14:59 编辑

童养媳也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文化和社会道德范畴的事。按我大清朝的法律规定,男子十六岁以上,女子十四岁以上,方可结婚。虽然比现在还是小很多,但也不是童婚。但只有几岁的童养媳依然遍地都是。为啥?和现在一样,尼国的法律,从古至今那就是一个屁。呵呵。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6-26 14:59

童养媳不是先养着,等长大了再成婚吗?但具体长到多少岁没说,估计十一二岁有可能。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6-26 15:00

哈梅内伊娶女童,是他的特权还是他们国家别人也可以这样呢?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5:01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4:49
别赖我大清,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时就被送进宫中成了皇帝的合法妻子。《三国志》里也曾提到:“至十 ...

童养媳现象始于三国,到宋代成规模,到清代发展到顶峰
你大清有宏扬之功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5:0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0:43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5-6-26 14:59
童养媳不是先养着,等长大了再成婚吗?但具体长到多少岁没说,估计十一二岁有可能。

你说的圆房时间,这个要看具体家庭什么情况,是否在乎童养媳的身心健康,也看他们如何理解健康。但不论怎么说,是童养媳,社会关系上就相当于夫妻了。想行所谓“夫妻之实”,也不会有人说啥,其实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显然也是童婚。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5:08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0:4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5:01
童养媳现象始于三国,到宋代成规模,到清代发展到顶峰
你大清有宏扬之功

知道先秦的媵嫁制度不?周朝盛行的一种婚姻制度,在先秦贵族中十分普遍,简单说,就是嫁女时,同时会陪嫁该女的妹妹,侄女等一大群女性亲属。这些陪嫁女称之为“腾”,她们会成为丈夫的妾室,地位高于一般的妾。而这些女性中,就有大量未成年,甚至是儿童。

我大清弘扬啥,我大清朝法律规定很清楚:男子十六岁以上,女子十四岁以上,才能结婚。呵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5:09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4:56
童养媳也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文化和社会道德范畴的事。按我大清朝的法律规定,男子十六岁以上,女 ...

童养媳,丫鬟,在你大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5:12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5:08
知道先秦的媵嫁制度不?周朝盛行的一种婚姻制度,在先秦贵族中十分普遍,简单说,就是嫁女时,回陪嫁该女 ...

也是一个说法
作者: 左手之方向    时间: 2025-6-26 15:18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5:08
知道先秦的媵嫁制度不?周朝盛行的一种婚姻制度,在先秦贵族中十分普遍,简单说,就是嫁女时,回陪嫁该女 ...

其中还有女方的丫鬟作为陪嫁
也有成为男方小妾的资质
哎呀真香
以前的封建制度也不是一无是处
^_^^_^^_^^_^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5:21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15:4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5:09
童养媳,丫鬟,在你大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

你这又是瞎扯淡,基于血缘的贱籍血缘奴,和基于契约的契约奴,在你国文化中同样源远流长,从文化一开始就有,所谓儒生,本就是专业麻醉祭祀奴隶的神职人员。贱籍,还是我大清雍正时代才颁布谕旨废除的呢。而契约奴,则直到白毛女时代,直到建国之后,依然存在。直到现在,还有像你这种把婚约当成卖身契,支持交配权独占的蠢材呢。呵呵。奴性思想可谓根深蒂固。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5:29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0:46 编辑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25-6-26 15:18
其中还有女方的丫鬟作为陪嫁
也有成为男方小妾的资质
哎呀真香

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国就确立了一夫一妻的神圣婚姻制度,什么伊甸园的亚当夏娃之类。中国则是自我大清末期,西学东渐之后才有样学样,被西方文化给带上了一夫一妻的邪路。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6-26 15:33
你埋汰不主流就直接埋汰,拿我打镲,不主流不得恨我?
也是,合该不主流挨削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5:33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0:47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5-6-26 15:00
哈梅内伊娶女童,是他的特权还是他们国家别人也可以这样呢?

伊朗法定结婚年龄13岁,但由于宗教和文化原因,童婚现象依然存在。大城市中童婚较少,但在农村和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维护家族荣誉、传统价值观或贫困等原因,童婚依然存在。

在伊朗,童婚被认为是维护家族荣誉和传统价值观的体现,也符合宗教习俗。2018那年,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伊朗登记的婚姻中有五分之一以上算是童婚(17岁以下)。2017年至2018年,约有1100名12岁以下的女孩结婚,最近,这个数字大约是2600名女孩。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5:37
寒假 发表于 2025-6-26 15:33
你埋汰不主流就直接埋汰,拿我打镲,不主流不得恨我?
也是,合该不主流挨削

顺便答复你一下哈梅内伊娶九岁童妻的可能性,以及给你揭示不主流逻辑的荒谬性。
不过看起来,好想你理解不了我给你转述的不主流的意思。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6-26 15:3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5:37
顺便答复你一下哈梅内伊娶九岁童妻的可能性,以及给你揭示不主流逻辑的荒谬性。
不过看起来,好想你理解 ...

不主流除了骂人的意思,他还能有什么值得关注的意思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5:40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5:21
你这又是瞎扯淡,基于血缘的贱籍血缘奴,和基于契约的契约奴,在你国文化中同样源远流长,从文化一开始就 ...

你咋这么能东拉西扯
童养媳丫环奴隶做为财产受你大清法律保护,这就不是道德的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5:41
寒假 发表于 2025-6-26 15:38
不主流除了骂人的意思,他还能有什么值得关注的意思么?

你自己蠢还嫌别人骂你蠢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5:45
除了童婚,还有女性割礼呢。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5:48
然后哈哈哈真理和绝对不主流会跟你说:道德没有真理,成人只讲利益不讲好坏对错;民主、自由、专治、神权、邪教这些都是中性词,本身无所谓褒贬;把民主人全这种当做统一追求的价值理想,忽视差异性和多样性,才真正是走在通往奴役的路上,也是形而上学的乌托邦崇高客体。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6-26 15:49
他们的愚蠢自己永远不会知道。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16:07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0:50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5:40
你咋这么能东拉西扯
童养媳丫环奴隶做为财产受你大清法律保护,这就不是道德的事

中国无论哪个朝代童养媳和丫鬟奴隶都是作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但童养媳和丫鬟的存在并不全是法律的事……

比如,我大清律规定男16,女14才能结婚,若只看法律,当时就没低于14岁的童婚。1980年大陆婚姻法修改后,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能结婚。福建怎么还有数万人的“童婚村”呢??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6-26 17:37
螃蟹 发表于 2025-6-26 16:07
哪个朝代童养媳和丫鬟奴隶都是作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
但童养媳和丫鬟不全是法律的事……
我大清律规定 ...

又改口“不全是”了?
有法律的地方,道德滚远点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5-6-26 21:0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6 21:0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7:37
又改口“不全是”了?
有法律的地方,道德滚远点


在古中国文化之下,道德就是法律,法律体现的就是道德。这叫以礼入法。受儒家道德文章影响的官员们就是法官。和伊朗神权国家一样,政教合一,教法律法之间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呵呵。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