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 发表于 2025-6-26 15:41
你说的这些肯定都是主观上的意愿,实际上呢,这种现象就是客观存在,邪恶是邪恶,有可能符合国情。
知音 发表于 2025-6-26 15:39
法无禁止皆可为,就看哈妹娶9岁幼童犯不犯法了。
寒假 发表于 2025-6-26 15:52
我说不管是谁,娶9岁女童都是道德沦丧了。老高螃蟹指定不同意,他们在论述童养媳的正当性,糟粕的东西现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5:54
仔细看帖会死么?
我居然在论证童婚的正当性??
寒假 发表于 2025-6-26 16:01
哦是螃蟹论证尼,哈哈,他说大清的童养媳没人说啥。
看你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大老爷们儿的至于么?{: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6:12
螃蟹这么说,也是在反讽。你以为他这是在拿存在即合理的思维方式替童婚辩护?
这么低级的思维能力,只有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6 16:14
你们关天三杰的圈子真乱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6:26
哪来什么圈子?真是蠢如不主流。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7:00
二逼思维
你随份子多少钱算正当的道德?不随行不?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7:07
这么愚蠢的逻辑,若非你,还真没人说得出来。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6:35
@绝对不主流 ,主帖每一条都扇在你这文盲的老脸上。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7:28
任何具体问题回答不了,你天天活在你自己的虚屁里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6 17:35
网络拾荒老汉,哲学门外的鹦鹉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6 18:04
这个帖子,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照照你这张明明文盲透顶还一味装内行的老脸的。
知音 发表于 2025-6-26 18:12
这帖子对不主流有啥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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