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2:43
听出来了,应该是本主帖置顶至少仨月。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2:49
你那个“指桑骂槐”,其实和“哈梅内伊九岁老婆”是同样的莫须有罪名,五十步笑百步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3:05
只要有存在的可能性,你就没理由封住人家存疑的嘴。
你只能用不可能去反驳,而不是用也可能不存在去回应人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3:12
因为一切皆有可能,所以你现在回你家床底下,可能找到一百万美金,也可能找不到,只有这两种可能,是不是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3:10
公众人物,官员和领袖,有罪推定的思维很正常。
公务员财产公示,就是这种有罪推定的理念预设。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3:13
那么,请问,“9岁新娘”是肿么来的?,为什么不说8岁、不说10岁?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3:15
公务员职务行为可以有罪推定,个人隐私你也有罪推定?把你拴公务员裤裆里算了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3:13
那么,请问,“9岁新娘”是肿么来的?,为什么不说8岁、不说10岁?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3:15
公务员职务行为可以有罪推定,个人隐私你也有罪推定?把你拴公务员裤裆里算了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3:17
个人财产不是隐私?
官员私生活,有几个相好的,不是隐私?
前几年好像有位官员,就街上跟相好的手牵手 ...
徐公孰 发表于 2025-6-29 13:17
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曾经娶9岁妻。信徒皆“效法”。
因为这是一个宗教信仰问题,所以伊朗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3:15
杨逍逍、红漆糊、河海森林等几个粉红,也是你这么无限滑坡推理的思路。你自己说说,你的逻辑水平,跟他们 ...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3:25
墨菲定律知道吧
只要事件发生的概率大于零,随着时间或次数的累积,它发生的可能性会趋近于 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3:17
个人财产不是隐私?
官员私生活,有几个相好的,不是隐私?
前几年好像有位官员,就街上跟相好的手牵手 ...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3:25
墨菲定律知道吧
只要事件发生的概率大于零,随着时间或次数的累积,它发生的可能性会趋近于 1。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3:05
我正唱歌唱的来劲呢,看见被教授点名了,马上就唱不下去了。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3:22
你这样做不厚道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3:46
你厚道,用你替高隐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9 15:31
你还是去唱歌吧
玩我玩剩下的
其他发言容易暴露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9 15:42
颤音,真声,假声
胸腔共鸣,脑腔共鸣你是一点没有
只能吼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5-6-29 14:58
哈梅内伊有没有童妻,这是具体事件,你用统计学的概率来推断哈梅内伊有没有童妻,统计的数据再庞大也没个屁 ...
芳源 发表于 2025-6-29 16:02
早在六十年前
我们就放过卫星的
亩产三万斤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3:23
那个是中石油的,严格意义上他不是官员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6:17
高隐没有事实依据而谈“因为伊朗有九岁童婚习俗,所以哈梅内伊娶九岁女童当老婆是可能的”,这样的可能性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3:15
公务员职务行为可以有罪推定,个人隐私你也有罪推定?把你拴公务员裤裆里算了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9 15:33
这个时候一言不发
或者
开辟另外的战场
芳源 发表于 2025-6-29 15:57
闲来无事扫到这个贴
看后面的评论,
砖家我的老年痴呆都治好了一半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06
你这种为反对而反对的抬杠,毫无意义。
概率再怎么低,可能性终究是存在的。论证可能性本身的有还是无,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09
没说隐私一定有罪推定,而是说,隐私有不同方面和不同等级。有些隐私,比如像哈梅内伊多少老婆和财产,一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03
央企也是体制内的。这是常识。
我忘了那人什么职位和职务。你该换个思路去想:既然连准官员或级别再低的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7:20
这就是你个白痴不掌握“可能”这种或然判断的表现
做预测性判断时,要遵循小概率事件不可能发生原理,按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7:47
央企的不在官员之列。
受公务员法管理的至少科级以上的公务人员才算官员。
不是封个董事长总经理的就是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7:25
哈梅内伊的婚姻情况有官方公开信息,是你个白痴一直想推理他娶九岁女童的可能性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49
别搞笑好么?
央企老总,至少厅局级的,甚至正部级的。
老总一下,按职务高低,起板科级。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50
官方公开信息你就信了?
骗骗你这种白痴正好。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7:53
那你要信什么?公众号、视频号、快手个人账号信息?
看看炉渣渣给你提供的9岁童妻证据,你敢信么?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57
不轻信,尤其不轻信一个神权专治下官方信息,这不很正常么?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48
小到多少概率不可能发生?
你刚才不说伊朗有九万人童婚么?伊朗人口多少?你给算一算概率多少?
某人修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7:57
不轻信,尤其不轻信一个神权专治下官方信息,这不很正常么?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7:52
级别是级别,相当于,懂什么意思包?体制内的不都是官员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8:05
我说的是“伊朗有一万起九岁童婚事件”,这个数据只是我举的例子,事买上伊朗并没有这个数据
伊朗有九千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09
你蠢如不主流那样胡搅蛮缠起来,也够令人厌烦的。相当于就是等价于,这有啥好多纠缠的?央企老总,就是厅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12
这得有多脑残才如此自抽?
哪怕一百个人去除以九千万的小概率,不照样有一百人这么童婚了?
你每天开车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13
就你咬着橛子愣犟这点,像极了不主流。
你找个明白人问问,央国企高管受公务员法调整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8:16
你完全没有正常人智力水平
你接受过的基础教育不会超过初中水平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18
你博士生水平,所以整出什么“过度法治”、“商鞅法治”,还什么“掠取他人财产的自由”这种笑话来?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8:17
你们两个才是相同的二逼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8:17
你们两个才是相同的二逼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8:21
这些只是你这类文盲不能理解而已
比如“法律剥夺了掠夺他人财产的自由”,以你的智力水平,你理解不了这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35
比如“法律剥夺了掠夺他人财产的自由”,以你的智力水平,你理解不了这个宾语从句
--------------------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37
是你拐不过弯来。你理解不了不能怪别人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37
你跟他一样脑子不正常。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43
我给你解释一遍,能不能理解,看你自己造化了。
在没立法前,恶棍生杀予夺,你说他自由包?没人限制他行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49
真是脑子一团浆糊啊。
你把立法前那种其实不叫自由,而叫为所欲为的丛林动物兽行,扯进文明社会干什么?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51
你理解不了就算了。
不可救药,蠢如不主流。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51
所以,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还是丛林世界?
所以,我们现在谈论的自由是文明社会的相对自由?还是丛林世界的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53
你思维面太窄太狭隘。
这只是个例子,用无限放大的方法,就是为了你好理解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54
跟不住流一样无知还不自量力。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56
好吧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34
你不好奇贺尔退是啥意思么?哈哈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8:35
比如“法律剥夺了掠夺他人财产的自由”,以你的智力水平,你理解不了这个宾语从句
-------------------- ...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8:51
你理解不了就算了。
不可救药,蠢如不主流。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12
自由以他人的自由为界,这种重言只能满足你这种脑残的理解力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9:18
这叫重言?
洛克的自由定义,你老文盲不知道罢了。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20
自由止于他人合法权利,这才是人话,不深刻但有现实意义
自由止于他人的自由,蠢话,除了一点平等思想没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16
你这白痴其实不比高隐知道更多
高隐理解的自由只是“法律允许做才叫自由”
这是尼采所说的奴隶道德
知音 发表于 2025-6-29 19:03
人家都是左右逢源,你咋左右遇袭呢?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16
你这白痴其实不比高隐知道更多
高隐理解的自由只是“法律允许做才叫自由”
这是尼采所说的奴隶道德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9:32
自由本就合法的----法不禁止即自由。
寒假 发表于 2025-6-29 19:33
一个讲不清,一个想不通,你还有啥自以为是的?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19:45
呵呵,一贯把道德干干净净踢出法律,还动不动诬陷人家法律道德不分,这会儿倒死皮赖脸扯起道德来了?
是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51
你听不懂并不意味着别人没说清
你和高隐都属于有自信但没有常识的蠢货
没有原因 发表于 2025-6-29 20:01
只要不是自负,不能说别人蠢。
傲慢源自无知和愚蠢,但是并没看出来他们有傲慢的表现。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19:54
你个白痴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聊现实还是在谈理想,如何陈述事实如何陈述观点,你压根也不知道
A是什么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20:02
自由,不受约束的状态,这叫事实陈述,是自由的定义
自由,法律不禁止的行为,这叫应然主张
不加以区分的,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6-29 20:04
我说你蠢,要提供源于你的表现的足够证据,和我自信与否无关
不是我说你蠢我就自信了,使用常识有个鸡毛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20:07
真是脑子一团浆糊还不可救药的蠢货啊。
那你意思是说,当你说“法律剥夺了掠取他人财物的自由”时,是在 ...
没有原因 发表于 2025-6-29 20:12
你的意思不还是,自信源自于自醒吗?别人一指出,你就自醒,平时干什么去了?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6-29 20:11
这第二行蠢得都出蛆了。
第二行,“自由,法律不禁止的行为,这叫应然主张”,翻译过来,就是绝对不主 ...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