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蒸花馍馍这事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很难理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4:36
标题: 蒸花馍馍这事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很难理解吗
本来,这班人长期忙活蒸花馍馍的目的,就是想以餐食特色吸引更多家长送娃入园,增加收益。
因此,用颜料蒸花馍馍使娃娃们中毒,幼儿园倒闭,自己坐牢,显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更不会是他们的目的,肯定也就不是他们所要追求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结果发生了呢?就是因为轻信兑水稀释后的颜料不会引起中毒结果,主观上过于自信,客观上实施了蒸花馍馍供幼儿食用,造成了中毒的危害结果。所以,这应该定性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5-7-10 14:51
如果明知道颜料不是食品级的,不能用于食物中却还要使用,就构成了故意伤害。如何判罪,由法官来决定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4:53
注意稀释情节,他们是自以为兑水稀释后不会有危害。
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时间: 2025-7-10 14:57
故意加非食品级的颜料是跑不掉的,不管有没有稀释。稀释了,更坐实了故意伤害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0 15:11
胡说八道你是一流,指鹿为马你轻车熟路,来,你自己弄点这颜料稀释一下试试,看看蒸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吃。你最近洗地洗的要有奖金了么?
两个受检样品里铅超标1000多,你告诉我,怎么才能做到?需要多少含铅的颜料,而且还是稀释?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0 15:14
常识都不顾了吗?你去看看可食用视频色素多少钱,这幼儿园的采购脑子让驴踢了,合格的食品色素不用,去用对人体有害的颜料?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0 15:32
本帖最后由 不忍 于 2025-7-10 15:46 编辑
故意杀人罪入罪门槛很高,实际上是个目的罪,即构成要件必须是主观故意杀人。我同学刑讯逼供致使犯罪嫌疑人身亡,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最后还是判了过失杀人,因为他主观上是为了破案,不是杀人。出来后安排在车管所上班,偷偷解决了事业编。
作者: 小红袄 时间: 2025-7-10 15:33
我做了几个玫瑰花馍,花头上喷了少量火龙果液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7:01
你还是没有摆脱一次严重超标和屡次小剂量超标都可以造成重金属遗留体内的圈圈,没有注意稀释这个并不想发生毒害的行为。
过失犯罪也是犯罪,我说的是犯罪主观方面,也就是性质的认定问题:故意投毒还是过失伤害,不是在说有罪无罪,扫什么地了?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5-7-10 17:07
过于自信的案例有,如自信车技高超,超速驾驶导致车祸。超速虽然也违规,但可能出现车祸也可能不会发生,这种情况适用于过于自信。
但本案不同,不管怎么稀释,也不管检没检测出中毒结果,都改变不了颜料对人体有害的事实,只是程度轻重而已。是个有常识的人就知道不能用于食品添加。所以从使用那刻起,明知肯定会有危害结果却仍要使用,就具备了主观故意的要件。稀释的情节只是减轻了行为后果,量刑上可能酌轻,但改变不了案件定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7:11
这个判决认定是对的。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应该比照过失伤害致死来定性,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逼供,客观手段是刑讯,死亡并非其追求的目的,他的目的是通过造成被讯问人肉体和精神上的极度痛苦迫使其作出希望得到的供述。因此,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因其特定身份,属于特殊主体,故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7:16
你也用你的常识脑袋去想想:这班人故意毒害幼儿能有啥好处?可能会故意毁坏自己的摇钱树吗?不会吧?但实际又做了这种事并造成了恶果。逻辑上不可能是故意,排除故意后,只能是过失。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17:17
车管所没有事业编吧?只会是临时工。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0 21:2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0 17:17
车管所没有事业编吧?只会是临时工。
上个月退休,告诉我养老金一月9000多,我估计是事业编,临时工没有这么多。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7-10 21:34
颜料吃不得,这是常识。哪里来的狗屁“自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21:38
自信的是“兑水稀释”后,就没有毒性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7-10 21:40
这话说出去,除了你这类帮忙洗地的,其他正常思维的,哪个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21:40
那只会是挂其它单位里的事业编,在车管所干临时工的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21:41
你们怎么都转不过弯来?那你解释一下,兑水稀释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21:42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0 21:43 编辑
如果是故意投毒,都恨不得加大剂量或提纯毒物,为什么却要稀释?情绪不能代替法律规定,亏你还自称学过法律。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5-7-10 21:49
哪家的颜料不稀释?国画颜料绘画的时候,都是要稀释的,颜色浓淡不一,依旧斑斓多彩~~~~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0 22:15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1 07:55 编辑
你特别会转移话题、胡搅合。绘画稀释的目的是调出颜色深浅、丰富画面层次,幼儿园他们稀释的目的是自以为是的降低毒性。
作者: 窥天瞳 时间: 2025-7-11 07:32
说这话就是缺德!柳警作为警察应该多去基层啊,你去底层作坊看看,那些人的想法是什么?只要吃完死不了,那就无所谓。种在泡沫塑料里面的毒黄瓜,用头发做的酱油,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甜味剂泡出来的水果,他们不知道毒害吗?他们会信稀释了人就不会中毒吗?错!他们会说:“你看,这人就是皮实啊,这么折腾也死不了。”
有人问他们:“你们这样搞,不是损害城里人健康吗?”人家回答:“他们不是有医保吗?”
我不知道楼主哪里来的这种比圣母婊子还恶心的圣母心,非要主观的认为那些人不觉得工业染料稀释以后对健康无害。你当人家像你一样蠢吗?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就是为了钱!钱不多是吗?呵呵,单位机房装修,我负责,一根2元的PCV管,你不管,下面人就能给你换成几秒钱的塑料管。那些人唯一想不到的是:孩子发病比他们想象的时间早!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07:51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1 07:55 编辑
看来,必须把你划归红七糊团伙里了,你东拉西扯的,也不是一般的糊!
你举例说的菜农他们,玩狠活,搞化工产品,是为了追求利润;幼儿园搞颜料,也是为了追求利润。不同的是前者的主观恶意表现为明知有危害,放任不管,任其发生,心理是侥幸,反正又不是我一家买菜,查不到我头上来;后者是明知有危害,自己是特定供应者,容易被追究,但认为采取了稀释措施就可以无害,心理是自信可以避免有害。
前者是放任危害发生的间接故意,后者是自以为措施有效,过于自信。区别在于是否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动作。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08:02
这么跟你说吧,该案就是一帮庸人之恶!
你们几个糊糊也算庸人,不知哪天会祸祸谁呢!
作者: 窥天瞳 时间: 2025-7-11 09:29
庸人之恶,更该死!不过他们都没有你更蠢,至少他们想不出自己这样干是出于过失。并且如果他们说出你的理由,应该是不成立的,除非法官收了好处。
作者: 左手之方向 时间: 2025-7-11 09:3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08:02
这么跟你说吧,该案就是一帮庸人之恶!
你们几个糊糊也算庸人,不知哪天会祸祸谁呢!
这不正在祸祸你么
^_^^_^^_^^_^^_^
作者: 左手之方向 时间: 2025-7-11 09:37
窥天瞳 发表于 2025-7-11 09:29
庸人之恶,更该死!不过他们都没有你更蠢,至少他们想不出自己这样干是出于过失。并且如果他们说出你的理 ...
你别精虫上脑了
这伙人罪不至死
^_^^_^^_^^_^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0:31
大眼睛之所以像他亲孙子也吃了花馍馍一样痛心疾首,是因为他以为过失犯罪就不是罪了。没文化。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0:34
你学过刑法吗?没学过的话,就别在这光腚拉磨----转着圈的丢人现眼了。
作者: 光阴之逆旅 时间: 2025-7-11 12:13
楼主只有这事分析对了
我也关注了很多报道,嫌疑人无知作恶,只有这种可能
希望对小孩子们的伤害
能降到最低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2:53
生产有毒食品是故意犯,稀释颜料更证明他们是明知而非意外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2:55
“因为自信所以不算故意”,法盲言论
这叫心存侥幸的故意犯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3:35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1 13:37 编辑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标志,在于主观上是追求或放任危害发生,还是并不追求危害发生,但因过于自信可以避免或疏忽大意而导致危害发生。
看来,你在刑法学方面,缺乏基础知识。赶紧去恶补一下过失犯罪,重点恶补其中的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7-11 13:59
如果属实,确实愚蠢加三级,为了蝇头小利,害了两百多儿童。
即便定为过失,因为后果恶劣,影响范围大,基本会顶格判。
故意伤害的理由是什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4:0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3:35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标志,在于主观上是追求或放任危害发生,还是并不追求危害发生,但因过于自信 ...
把颜料和食品添加剂搞混了,以为放的是食品添加剂,却放错了颜料,这叫过失
明知颜料不允许加入食品,还加,这叫故意,稀释后再加只是有侥幸心理,主观故意跑不掉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4:07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3:35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标志,在于主观上是追求或放任危害发生,还是并不追求危害发生,但因过于自信 ...
你还警察呢
这辈子办了多少冤假错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4:09
“因自信而过失”,你编的法律?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7-11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7-11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兰亭流觞 时间: 2025-7-11 14:15
事情翻转了,当地颜料厂技术负责人出来声明了:本厂生产的彩色颜料不含铅、镉等重金属。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4:17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7-11 14:14
在我的监督鞭策下你终于正常了一回
你这么嗲,你家人领你看医生没有?
我得督促一下你父母
作者: 兰亭流觞 时间: 2025-7-11 14:19
本帖最后由 兰亭流觞 于 2025-7-11 14:22 编辑
再说了非食用颜料与食用颜料价格差不多,有的可食用颜料价格还略低于非食用颜料。
也就说,说花馍馍中毒是为掩盖事实真像瞎扯的。
作者: 我真很好 时间: 2025-7-11 14:24
我好像似乎明白了,故意杀人罪定罪得满足几个条件,比如有计划的情杀仇杀金钱目的,都不满足的话只能算过失?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4:24
基本常识都说不过去,两个所谓送检食物样本铅超标高达1300多毫克,什么颜料,什么配比放到食物里能有这个数值,多少颜料能搞出这么两个铅超标的样本,老柳,你别装瞎,出来接着圆。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4:28
这是个理解的问题吗?这是基本常识和逻辑都不通的事情。制作这个食物的面点师吃了没有,有没有超标,如果她们也吃了,也超标算她们愚昧无知,如果没吃,这不就是故意投毒么?哪里来的你说的无知?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4:29
网上有人实测了用这个所谓的颜料和面粉,结果是不可能吃的。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4:30
你这种所谓的办案思路是什么就不用多说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已。
作者: 兰亭流觞 时间: 2025-7-11 14:30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关注,看看天水这个谎如何圆吧。
作者: 兰亭流觞 时间: 2025-7-11 14:32
看来铅中毒与花馍馍基本无关。
作者: 兰亭流觞 时间: 2025-7-11 14:35
又一个鸭脖鼠头事件,一丈二尺白布,天水当地那些东西就东扯,西扯,胡扯瞎扯起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4:42
到底添加了什么,当地警方连这个事实都没弄清楚?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4:53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7-11 14:54 编辑
他如果说受检样品里铅超标可以理解,哪怕是230毫克日积月累也能成立,问题是两个受检铅超标高到违反基本常识这样的证据算什么证据,这直接干到1300多毫克,这是直接吃铅吗?你能信吗?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5:05
老柳,你是不是看到了这家幼儿园给孩子一家发一个铅块子坐着啃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5:28
对不起,孩子小,不懂事。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5:35
你先别急着喷,我这只是就官方通报的案情做定性分析。官方公布的就是他们这班家伙自以为是,将绘画颜料稀释后用于做幼儿园的彩色食品,导致铅中毒。如果案情属实,那就应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明知颜料有毒,轻信通过稀释可以降低毒性到无害程度,导致幼童及部分幼师中毒,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5:37
别激动,发个检测方面的链接上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5:41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1 15:47 编辑
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据此,过失犯罪是指过失实施的犯罪。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常识和颜料包装警示语,使幼儿园这班人应该预见或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于是,自以为是的采取了兑水稀释的防止措施,并自信如此就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以致危害结果发生了。
说的还不明白吗?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5:50
经检测,221份样本检验合格,培心幼儿园2份样本检验不合格。一份为早餐留样的三色红枣发糕,一份为晚餐留样的玉米卷肠包,两份留样铅含量分别为1052毫克/千克、1340毫克/千克,均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污染物限量0.5毫克/千克的标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5:56
这能说明什么呢?误食含铅食物安全阈值是多少?恐怕你也不知道吧?这帮家伙正是因为无知,自以为稀释后就安全了才做了蠢事,奇怪吗?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6:02
你有文化吗?知道这种含铅量需要多少颜料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6:14
是官方给出的信息吗?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5-7-11 16:17
早一段有个网红,用夹竹桃花做蛋糕
也是导致一百多人食物中毒
没常识比没文化还可怕。。。。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6:37
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0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5:41
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 ...
你明确说一下本案你认为涉嫌哪种犯罪,说全了
区分过失或故意和刑名有关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09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构不成该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25
已知彩绘颜料国标铅含量是90毫克/千克,可幼儿园留样食品里铅含量达到1052、1340毫克/千克。要达到这水平,得把颜料里的铅提纯200倍左右,再高比例混进食物,这需要专门的技术设备,幼儿园的人根本没能力操作。
天水检测血铅含量是14微克,西安检测却是298微克。
这些都是自媒体提供的信息,不足为凭。
1公斤等于100万毫克,1000毫克等于1克。一公斤面粉里铅含量要达到含铅1克多的比例,大约需要10公斤每公斤含铅90毫克的颜料,1:10只能是稀汤,而非馍馍了。这显然与调查的“稀释后用来做食品”的情节不符。
上述矛盾数据,极大可能是好事者用来煽动喷子们捏造出来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26
早就说了呀,应该是过失致人伤害。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3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7:26
早就说了呀,应该是过失致人伤害。
这种有毒食品案能定伤害罪?吃一个毒馍算被打一电炮?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7:31
真没法和你沟通,那段检测结果就是官方发布的,这事儿你觉得谁能虚构来构陷,有这个必要吗?这么做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7-11 17:33
他们都在打哑谜,我跟你直说了吧,网络上有专业人士指出吃花馍馍铅中毒到这种程度是不科学的、理由让人不能信服。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7:35
中新社兰州7月8日电 甘肃天水市官方8日发布《关于天水市麦积区培心幼儿园幼儿血铅异常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称,截至7日22时,培心幼儿园251名幼儿已全部检测;血铅异常233人、正常18人。经侦查,该事件系该园后厨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彩绘颜料,稀释后用于部分食品制作。
该涉事幼儿园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小区,2022年6月取得办学资格证,8月下旬正式招生入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现就读幼儿251人。
通报称,7月1日18时52分,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门接民众报案,培心幼儿园部分幼儿血铅浓度异常,两部门立即开展调查。随后,麦积区7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培心幼儿园及相关联的3家幼儿园进行取样调查,对食品留样、原材料、餐具、水、幼儿用品、教学器具以及室外土壤环境等223份样本进行检测。
经检测,221份样本检验合格,培心幼儿园2份样本检验不合格。一份为早餐留样的三色红枣发糕,一份为晚餐留样的玉米卷肠包,两份留样铅含量分别为1052毫克/千克、1340毫克/千克,均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污染物限量0.5毫克/千克的标准。
7月3日凌晨,公安部门将该园后厨人员藏匿的剩余颜料查获。经检验,查获颜料含铅(包装明确标识不可食用)。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该幼儿园园长、法定代表人朱某琳,投资人李某芳等8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外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25-7-11 17:36
你看看老柳,是不是官方发布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37
当地是以此罪名拘留的嫌疑人,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而且是属于明知却放任不管的间接故意。
但是我认为本案应该认定为过失伤害更准确。幼儿园虽然生产了,但是只供内部特定对象食用,没有向外对不特定人群销售,主观上因有兑水稀释、希望不发生危害结果的积极作为情节,而非放任不管,所以更符合“过于自信”的主观状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40
知音 发表于 2025-7-11 17:33
他们都在打哑谜,我跟你直说了吧,网络上有专业人士指出吃花馍馍铅中毒到这种程度是不科学的、理由让人 ...
他是葫芦警乱判葫芦案
伤害罪的客观要件,使用暴力、器械非法致他人身体器官机能损伤达到一定程度
本案依现有信息,只可能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或投毒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41
看了,你还有什么疑问?对颜料的含铅比例没做检测呀。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48
过失使用毒物致残他人属于犯罪行为,具体罪名及量刑标准如下:
- 罪名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过失使用毒物致残他人可能构成 过失致人重伤罪 1
。若行为同时危害公共安全(如投放毒物至公共场所),则可能构成 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 。
- 量刑标准
- 过失致人重伤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危害公共安全 :若以投毒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
- 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明知行为会造成伤害),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则要求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伤害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量刑较故意犯罪轻。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情节综合判断。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4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7:37
当地是以此罪名拘留的嫌疑人,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而且是属于明知却放任不管的间接故意。
...
用馒头砸你个半身不遂,用冷冷的冰鱼在你脸上胡乱的拍,拍得你缝了二十针,这叫伤害罪
把冰鱼掺了砒霜毒鼠强,炖给你吃,叫投毒罪,不叫伤害罪
给馒头掺入对人体有害但还不算毒药,国家也不允许添加的成分,叫生产有毒食品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51
过失使用毒物致他人健康受损属于犯罪行为,但具体罪名需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判断:
- 基本构成
过失使用毒物致人健康受损,主观上缺乏故意伤害的故意,但客观上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罪名认定
-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且造成严重后果(如多人中毒、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
。
- 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若仅导致单个人重伤或死亡,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量刑较故意伤害罪轻。
- 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要求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或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则要求主观上无故意,但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第234条(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5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7:48
过失使用毒物致残他人属于犯罪行为,具体罪名及量刑标准如下:
罪名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你在小区放一块浓缩铀,才涉嫌这个罪名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7:53
狭隘了,猪瘤。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7-11 17: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5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7:53
狭隘了,猪瘤。
你活到老学到老吧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7-11 17: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7:57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7-11 17:54
你靠边站,话都说不清
让我来
这帖子里想拍柳二的人多了,你个儿小都挤不到前面去
作者: 头把交椅 时间: 2025-7-11 18: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8:02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7-11 18:00
让你削尖了脑袋去挤吧
我们这些大人就走了
常识是只有老鼠钻的快
你这过街老鼠有经验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9:02
过失是可以构成伤害的,过失伤害只是广义的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具体罪名得视具体犯罪情节和事实。
知道案由吗?侦查是一个由掌握部分证据向全面证据演进的渐进过程,因此,可以根据已经发现和掌握的够罪证据,先框定一个案由立案侦查,然后再根据全部事实交由检察法院起诉定罪。目前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有生产有毒食品的事实,样品、剩余毒物都在,因此,暂定一个生产有毒食品的案由,可以拘留涉案人监内办案,最后完整掌握证据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意轻重,再来审定罪名。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9:05
阿牧不是过街老鼠,而是有点像烂尾毛胯裆里的气鼓卵子,让人感觉不是巨疼,但有点胀疼。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9:0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9:02
过失是可以构成伤害的,过失伤害只是广义的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具体罪名得视具体犯罪情节和事实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这是一种故意犯,不涉及过失犯罪
所以你先定性成过失犯罪,就只好胡乱乱扣伤害罪的帽子,全中国也找不到第二个你这种警察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9:1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9:02
过失是可以构成伤害的,过失伤害只是广义的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具体罪名得视具体犯罪情节和事实 ...
警察拿个案由就想让检察院起诉?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9:17
不错,但是一定是间接故意,否则就是投毒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极易混淆,罪名最后会由法院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来判定,一审判定不准确的,二审还可以改判,懂吗?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25-7-11 19:21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1 19:25 编辑
案由是立案时的根据,提请起诉阶段应该是全面掌握了证据,会在提请起诉意见书里根据事实、情节、证据依法确定一个罪名。这个罪名在审查起诉和开庭审判、律师辩护过程中,都有可能变化。
我是根据个人认知,预测的嫌疑人主观上的状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明知,但过于自信采取稀释措施后可以避免,符合其主观真实状况的逻辑和法定过失条件。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9:3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1 19:21
案由是立案时的根据,提请起诉阶段应该是全面掌握了证据,会在提请起诉意见书里根据事实、情节 ...
你咋排除的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涉嫌什么罪是第一步,故意还是过失是第二步,不能登锅台上炕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1 19:47
不主流果真厉害,有理有据。佩服。说理就是要这个样子。
但是我有个疑问,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要件,是经营性盈利性的生产销售,产品必须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单位内部食堂只对内开放,是为了满足单位员工就餐而设立,是不是也适用这个罪名?恐怕存疑。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1 19:51
不忍 发表于 2025-7-11 19:47
不主流果真厉害,有理有据。佩服。说理就是要这个样子。
但是我有个疑问,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要件,是经 ...
幼儿园食堂也是一样,他们生产的食品,是给本园孩子们食用,属于幼儿园教育学习的辅助部分,不对外销售,因此也不具有生产经营的特征,适用什么罪名,是不是可以讨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7-11 19:56
不忍 发表于 2025-7-11 19:51
幼儿园食堂也是一样,他们生产的食品,是给本园孩子们食用,属于幼儿园教育学习的辅助部分,不对外销售,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1 20:0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1 19:56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总的罪名是危害食品安全罪。这个我能接受。
危害食品安全罪是中国《刑法》中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统称,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我意思是,幼儿园食堂的糕点,做出来是不是为了销售?销售就得有销售许可,我们单位食堂,好像没有这个许可。所以我有些疑惑。家里有律师,哪天我来问问。你想问题很细。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1 20:06
另外一点,是司法实践中,一罪多名现象不奇怪,模糊地带也很多,比如醉驾,严重的也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所以,不要和老柳争了。至少我,知道了你说的这些法律知识,很好了。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5-7-11 20:17
本帖最后由 不忍 于 2025-7-11 20:20 编辑
看好的讨论,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方法论层面,是学习讨论者切入的角度和展开的方式,更进一步,是观察体会其成熟的三观。受教受教了。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
Powered by Discuz! X3.1 |